篇一:未成年侵害自查报告
曙光乡第二小学关于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目前,我校共有在校学生302人,为保护这302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在生命化教育理念的引领下,深入开展小学德育整体建设工程,切实加强了我校班主任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大力整治了校园周边环境,整体提升了全校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与成效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情况
自我乡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以活动,我校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
一是我校将曙光乡下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的法律的喷绘张贴在学校办公楼墙体上,让全校所有师生随时可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各班利用每周班会、教师例会以及开学家长会组织广大学生、老师和家长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实施办法,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和板报和每月一次法律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使广大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做到耳熟能详。学校上安全课老师针对各年级学生接收知识的不同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教育教学方式,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科任教师在学科教育中,适时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教学活动,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明白了自身法律权力和义务,做到了知法、守法,有效预防了犯罪现象发生,为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校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向家长宣讲在学校学习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使之家喻户晓。
(二)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工会老师为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组组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明
确各自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2、成立了法制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我校法制副校长:曙光乡派出所副所长罗凡同志),定期到校开展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3、强化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就学权利。
一是做好控流工作,让每个未成年人都来读书。开学初,我校就明确要求班主任,凡是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只要有相关的的手术,无条件接收到相应的班级就读;上期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开学三天后还未到校报名,班主任要在开学第一周内到学生家进家访,了解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在家的要立即动员到校就读,不在家的要了解去向,摸清学生的就读情况。我校所属的猴儿关村,凡适龄儿童,要及时动员到校上学。
二是做好国家教育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未成年人都能读书。
三是千方百计让残疾儿童享受平等教育权利。对于智残儿童,我们也一样让其跟班就读。
4、加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任思品课的教师切实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学校通过周会、校会和升旗仪式等途径,推行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一期一表彰的工作模式,不断规范文明行为,逐步提高思想素质;书香校园建设活动,通过引导学生读书来感染和熏陶,在读书活动中明理导行;广泛开展文明学生、新概念三好学生、文明班级、星级评比等活动,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校园“一评三管好”,开展明德少年为平台,广泛开展德育活动,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我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完善20个安全制度和10项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我校每月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排查,对于排查出来又没有能力整改的,及时上报曙光乡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帮忙整改治理。
四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为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食品中毒、传染病流行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校食堂管理人员每学期都对食堂工勤人员规范操作进行培训,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堂管理按要求进行了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索证和台帐建立,建立了食品留样制度,坚持了餐具和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环境卫生保持比较好。各班主任也针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食品中毒事故、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的主题班会的教育,卫生组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我校组织开展了系统的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实现了安全教育进课表、进课堂。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了预防事故演练活动,我校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三)未成人保护网络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了家长学校。我校成立了家长学校,每期都召开家长会,并且对家长授课,内容是对家长进行“家长应履行的义务和育人理念、育人方法”的教育,从而使家长按规定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监护好儿女的成长,不溺待他们,使他们健康成长。
2、加强了共建力度。我们积极协调学校与乡综治办请家民讲师到学校为家长和学生讲做人,守法的道理等。争取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的支持。
二、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基础设施跟不上。我校图书室图书,关于法律知识宣传的太少。
二是学校缺少专业的音、体、美及信息技术教师,制约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是学校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我校大部分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孩子们都跟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戚或独自居住,这部分学生长期得不到父母的监护,自学能力较差,接受能力也较差。大部分学生学习较差。另外,一部分家长对做家长如何教育子女的认识不够到位,教育方法不当,也是造成学生不学习的主要体现。学校整体学生成绩提不高,我校对外界学生的吸引力不强,于是学生人数就少。
四是学校围墙,厕所,教师办公楼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采取多种途径教育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护法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维权意识。用活生生的典型事例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真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把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少年的教育保护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教育保护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学校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每月一节的法律课认真开展好。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家庭的养教监护功能,采取多种途径教育广大家长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培养孩子的优良品德和健全人格。
高度重视与村民委员会联系,争取村民委员会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教育作用,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弥补社会和家庭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有效规避各种风险和危害。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各位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要对学生认真观察,发现有异常行为的学生,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课外实践等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害,防范侵害,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鼓励未成年人以一个小公民的身份,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依法行使自已的权利,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和保护。
篇二:未成年侵害自查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质量工作状况自查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质量工作状况自查报告
依据《关于完善法律救济制度的看法》和《xxxxxx关于完善法律救济制度的实施看法》,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质量,依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部署,现将有自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救济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供应关于未成年人询问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状况
〔一〕接待询问方面
为便利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
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的原那么,努力拓展法律救济工作。在xx镇xx商贸城设立法律救济临街窗口,便利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特地印制了彩色宣扬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方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学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存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询问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爱惜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特地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爱惜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拓了法律救济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询问。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救济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准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供应法律救济。对于不符合法律救济条件的,也准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夫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救济事项,我们特地开拓了"绿
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供应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救济申请,中央也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准时予以供应救济。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救济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救济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应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救济事项的,一律开拓"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动为了督促法律救济案件的办理状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状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需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央也准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救济案件承办质量。
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央积极进行协调交流。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央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看法,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准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央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准时交流供应法律救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觉、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救济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爱惜委员会成员单位,准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询问,积极
履行职责,在法律救济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担当起共同关爱、爱惜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三、困难与不足:
1、中央人员力气不足。随着法律救济工作深化开展,中央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央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救济队伍。
2、对比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央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询问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央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部署和办理状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状况后,没有准时赐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央未对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救济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状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赐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中央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供应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央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救济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救济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救济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
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培训、加大宣扬力度、抓好法律救济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救济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救济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法律救济工作纵深进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正与正义,使法律救济制度深化民心。
xx区法律救济中央
20xx年xx月xx日
篇三:未成年侵害自查报告
未成年保护自查工作报告
本月,我们小组对公司未成年保护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
首先,我们检查了所拥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保满足未成年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以及拥有符合未成年保护实践规范的技术措施和程序。
其次,我们还审查了对未成年人员的数据处理,确保我们遵循《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未成年人员的个人信息。
此外,我们还审查了公司服务设计,确保整个服务过程符合《儿童社会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利,防止其遭受威胁和侵害。
最后,我们对公司的未成年保护状态进行了综合性的评估,判断公司满足未成年保护的规定,发现和整改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未成年保护理念,坚持未成年保护的要求,完善公司的未成年保护工作,实现公司“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