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3篇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 XX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rd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
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评定标准、评选流程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广大农村群众共同参与、自我管理、民主议事,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治理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评定标准 (一)“红榜”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学法、知法、守法,积极同偷盗、抢劫、邪教、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 2.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支持集体公益事
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3.自觉保持村内、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确保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地面整洁、物件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现象,室内环境整洁,垃圾分类处理,统一倒在指定的垃圾池内的; 4.自立自强,不等不靠,辛勤劳作,懂得感恩,勤劳致富,把日子越过越好,事迹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5.带头移风易俗,不搞攀比、不铺张浪费,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拒绝高价彩礼等情况的; 6.其他履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较好,并具有模范带头作用,且经村(社区)“两委”评议审议符合上“红榜”的。
(二)“黑榜”标准 1.游手好闲、四肢懒惰、赌博酗酒、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善待家人、不照顾父母的; 2.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父母和子女,经过劝导和教育,屡教不改的; 3.恃强凌弱、辱骂老人、打骂妻儿、存在家庭暴力,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生产生活秩序,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的; 4.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
姓的“村霸”,参与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黑恶势力的; 5.建规乱建乱搭,修建新房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听从镇政府和村委相关部门劝阻的; 6.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房前屋后清洁卫生脏、乱、差,垃圾和病死禽畜处理不及时,经劝导未按规定及时整治的; 7.存在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的陋习恶习的; 8.其他存在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况的。
三、评选流程 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和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口碑好的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会。按照“知榜、评榜、管榜”运行流程组织实施。
知榜:由评议会通过公示栏、广播、会议、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具体的“红黑榜”实施办法和奖惩措施,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评榜:评议会公开征集基层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况,按照评定标准提出上榜人选、上榜事由、上榜类别等意见建议,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
议决定,并形成书面意见。村(两委)对民主评议产生的红黑榜人员进行审核审定。
管榜:由评议会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墙张榜公布,原则上每个季度张榜公示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公布。
四、激励约束机制 (一)入选“红榜”的村(居)民。由村(社区)“两委”进行通报表扬(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通过广播、会议、微信群等途径广泛宣传,且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激励争创先进、争做模范、争当典型。
(二)入选“黑榜”的村(居)民。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由村(社区)“两委”进行入户约谈,并通过组织学习、批评教育、结对帮助等方式进行规劝,对多次教育仍无动于衷的,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要求执行,并不再给予优惠的政策扶持。如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村(社区)“两委”要坚持把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落实工作作为强化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抓手,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以及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评议全过程各环节
监督跟踪,评估成果运用和评价落实情况,确保运行规范有序。每年 12 月底前,镇社会事务办采取随机调研打分和日常了解的情况对各村(社区)规范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研判,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篇二: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
一步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为有效遏制城乡基层社会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遵约守约浓厚氛围,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全面贯彻落实 xjp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在基层城乡的政治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城乡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脱贫攻坚,解决基层矛盾的重要措施和有效办法,也是开展城乡社会主义基层民主
自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应顺应时代需求,增加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方面相关内容,把当前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有效融入其中,夯实基层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的基础。
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形式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根据法律授权由村(居)民共同制定和遵守,维护公序良俗、受到法律支持保障的村(居)规矩,是基层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的重要体现,是现行法规政策的有效补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村里的事情村民商量着办”;丰富时代内涵,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健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程序,在执行监督上厘清村规民约与法律、道德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村(居)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提出约束措施,力求实效。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必须坚持合法性,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不得妨碍和侵犯个人、集体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必须坚持群众性,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和意愿,使村(居)民充分认同和自愿执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必须坚持针对性,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状况、历
史沿革、风俗习惯、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等,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必须坚持时效性,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情民意进行修订完善,及时解决村(居)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富有生命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着力解决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空泛、制定程序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到 2020 年底全县所有村(居)普遍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程序。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订和修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牵头起草,经深入开展调査研究,广泛征集村民意见,通过召开法律意见征询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主任、驻村干部、辖区民警、法律顾问等意见和建议,拟定修订村规民约草案。村规民约修订草案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后,形成村规民约审议稿,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并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的过半数同意通过。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的村规民约,在表决后十日内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并以广播、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全体村民发布。
(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形式。一般由名称、正文、署名与日期三个部分组成。名称为《xx 村村规民约》《xx 社
区居民公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民歌等形式。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一般应包括:(1)规范日常行为;(2)维护公共秩序;(3)保障群众权益;(4)调解群众纠纷;(5)引导民风民俗。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 “黄赌毒”等突出问题进行抵制和约束。可综合约定,也可单项约定。署名用于表明共同遵守公约的意向,愿意为违背约定承担的责任。日期用于明确实施的具体时间。
三、重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执行监督 各乡镇要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居)“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居)“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居)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遵守及落实。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可通过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情形,要加强批评教育,并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使违反者受
到教育、改正错误,但不得滥用强制处罚,避免简单以罚代教。对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事件,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认定处理,防止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代替法律制裁。
四、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推动,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
篇三:乡镇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合评选实施方案
xx 县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4 2024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合 x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 x 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把孕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大举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导致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全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绘就新篇章,为新时代 xx 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二、阶段目标及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 市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精神,把孕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以移风易俗“五大行动”为抓手,重点整顿“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依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改善,三年巩固提升”路线图务实推进,力争 2022 年实现“工作机制健全、思想共识形成、社会氛围浓厚”目标,2023 年实现“成规陋习基本消除、正面典范不断涌现”目标,2024 年实现“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制度措施固化”目标。经过实施三年专项行动,实现全县移风易俗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婚丧成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等社会风尚越发浓厚,群众文明观念鲜明转变、人情负担鲜明减轻、社会风气鲜明好转、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鲜明提升,着力将 xx 打造成新时代全市道德高地、文明高地、精神高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带头抓,作为党委“一把手”工程,加强顶层设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列入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最大合力。
坚持依法依规、德治教化。注重从理法入手,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合理合法应用公权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
规矩化。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坚持敢为人先、先行先试。深入细致、积极稳妥推进,聚焦制约我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利益性藩篱,推动各乡镇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坚持常态长效、力戒反弹。充分认清新时代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反弹,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7 月底—8 月上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全县各地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现状,找准工作痛点、堵点、难点,厘清思路方向,明晰工作路径,制定出台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县动员部署。
全面推进阶段(2022 年 8 月下旬—12 月底)。依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全面实施,11 月 30 日前开展督导考核,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年底接受省、市考核评估,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目标。
攻坚破题阶段(2023 年 1 月—12 月)。即时总结推进经验,聚焦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因素,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攻坚,确立工作典范,实现“两年全面改善”目标。
巩固提升阶段(2024 年 1 月—12 月)。注重经验总结,精心梳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备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全面实现“三年巩固提升”总体目标。
五、重点任务 聚焦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依照“有破有立,破立接合”的原则,重点推进五大专项行动:
(一)大举开展宣教动员行动 1. 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坚持教化在先,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让群众深刻认同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改革。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下,组织村级召开党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围绕“高价彩礼为哪般”“厚葬薄养真不该”“变味的份子钱”“大操大办浪费多”等主题开展大讨论,让群众自己算账、由群众自主商榷,决定婚丧喜庆事宜怎么办、怎么管,细化办理流程和奖惩鼓励标准,导致广大群众在传承发扬传统民俗的基础上自觉认同和践行文明新风尚。(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 注重典范示范引领。牢牢抓住“示范引领”这个重要工作抓手,经过开展一系列工作举措,推动各地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在全县形成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学有榜样、
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探索乡镇、村两级同步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试点,加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精心梳理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组织编写契合当地群众口味的各类乡土教材,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必读本,纳入相关部门和领域培训教材,应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传递。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乡风文明结关于帮扶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和“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洁家庭”评选,推荐评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妯娌、好夫妻、好邻居、好青年等,导致农民群众向上向善。发挥新乡贤带动作用和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反哺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村民,更好地涵育文明乡风。(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
3. 强化媒体宣传导致。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在各级各类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等开设专题专栏,常态高频宣传好做法、好典范。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农村一线,采写推出一批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好新闻,经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剖析遗风陋习的严重危害,曝光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加大移风易俗类公益广告制作和投放力度,制作系列宣传短片,利用短视频、海报、H5 等形式广泛刊播,
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底线思维,加强舆情导控。(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4.。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面向群众发布《移风易俗倡议书》,在乡村主要出入口等处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季度发布 1 次本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赡养老人等情况。坚持精准宣传,在婚姻登记窗口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在殡葬服务窗口发放《丧事简办告知书》。从群众中征集“金点子”“土办法”,征集优秀家训族规、谚语俗语、宣传口号、短视频等内容,依托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过权威评论、专题节日、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范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云端广播”、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科技、文化、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村民政策、法治、科技意识,导致和激发村民的诗书热情,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提升村民文化素质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形成广泛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二)大举开展成规陋习破除行动 1. 遏制高价彩礼。倡树正确的婚恋嫁娶观,提倡“零彩礼”,摈弃因婚借债、婚后还债积弊,革除让长辈背债、还债陋习,反关于借婚姻互相攀比、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购买轿车、楼房等。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推行低碳迎亲,反关于一次婚礼在多地举办仪式,坚决遏制炫富摆阔、豪华车队、鞭炮扰民等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公安局)
2. 整顿厚葬薄养。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尊重生命、慎终追远、厚养礼葬的文明观念,倡导生前尽孝,履行赡养义务,注重精神慰藉。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巩固提升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节地生态安葬公墓,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常态长效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矩办丧行为,压缩办丧环节,缩短
办丧时间,导致群众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回访”全进程管理,预防和制止违规办丧情况发生。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综合治理办丧扰民、游丧闹丧、封建迷信等陋习。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做好清明、冬至期间群众集中祭扫服务保证工作,大举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3. 整顿大操大办风气。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大举弘扬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重点整顿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正之风,推动厉行节约、反关于浪费在 xx 各地蔚然成风。坚持民事民议、民主协商,各村(社区)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接合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规矩农村婚丧喜庆宴席活动及随礼金额的指导性标准,制止大操大办、杜绝铺张浪费,减少“人情消费”、减轻“人情负担”。教育导致群众形成婚丧喜庆事宜理性消费观,倡导文明办事、节俭办事,预防和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等社会问题。推动各地基层自治组织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矩指南,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4. 狠刹赌博歪风。开展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顿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和危害性教育,提高群众拒赌免疫力。严厉打击流动赌场、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严查暴戾护赌、放高利贷、追逼赌债等涉黑涉恶势力和幕后“保护伞”。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打击力度,依纪依规予以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
5. 破除封建迷信。开展封建迷信活动集中整顿,关于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宣传教育,导致农民群众信科学、用科学。加强和规矩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导致农民群众依法参加宗教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公安局)
(三)大举开展党风政风引领行动 1.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乡风文明在乡村振兴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行动中的领导作用,把乡风文明建设涵盖到乡村事业的各个环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思想新理论占领农村思想文
化高地,着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导致全体农民确立正确的价值观、科学的发展观、文明的生活观。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带头人,针关于乡村特点、人口数量、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分类做好乡风村风建设顶层设计,大举开展“两整顿一提升”行动(农村路域环境整顿、农村人居环境整顿和农业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余富足,打造乡村振兴“xx 样板”,为乡风文明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大举开展“感恩教育”,导致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主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新旅局)
2. 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移风易俗作为政治要求、纪律规则,组织签署《移风易俗许诺书》,要求党员干部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带头执行,规则各级党员干部除操办直系亲属出生、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可按规则办宴外,庆生、升学、就业、参军、乔迁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办宴、不请客、不赴宴,积极支持、带头维持原籍村移风易俗各项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家教家风,加强关于亲属、朋友和周围
群众的教育导致,即时劝阻、制止成规陋习。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则”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聚焦“看变化、找差距、强使命”主题,切实深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