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4篇

时间:2022-11-10 13:20:05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4篇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4篇,供大家参考。

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4篇

篇一: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惠好考试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方案》的通知(和党组发〔218〕85 号)精神,乡党委集中利用 1 个月左右时间,围绕 3 方面 1 项重点内容,对各村党支部十八大以来发展 44 名党员进行了全面回顾、深入排查,排查发现发展过程中有问题党员 29 名,现将排查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格政治审查情况

 1、 “是否坚持政治标准”方面 针对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少于 3 天(或 24 学时)的问题或没有达到时限要求的问题,乡党委重新组织培训,并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

 2、 “党委是否在发展对象预审、预备党员审批中,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情况”方面 针对 2 名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未找到、党员政审材料无法查证,存在政审材料不全的问题,乡党委对党员《入党志愿书》保管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并逐一重新进行政治审查,对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落实,对该党员、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上级派谈话的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对入党事实材料清楚,符合党员条件的已按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补办,现已补办完善,整理归档。

 二、 落实重点程序方面

 1、“举行入党宣誓情况”方面 针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开展入党宣誓程序不规范,无入党宣誓记录的问题,各村党支部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在村委会进行了庄严宣誓。

 2、 “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情况”方面 针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通过举手的方式表决,未采取无记名投票的问题,乡党委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相关会议记录遗失未找到,档案资料未按“一人一盒”的原则整理的问题,乡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约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规范了工作流程,要求各党支部制定专人统一使用党建记录本进行记录,如实记录活动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呈交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记录人签字留存并妥善保管。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情况”方面 针对在《入党志愿书》中体现有谈话记录,但无单独的谈心谈话纸质材料的问题,乡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按时派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

 了解掌握工作、学习及对党的认识,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三是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福清市教育工委关于印发《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市委巡查组对我支部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所提出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我支部高度重视,对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深入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基本情况

 我校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积极发展党员。截止目前,本支部有正式党员 32 名,其中在职在岗 31 名,出国 1 名,拟发展党员 1 名。216 年王贤娟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17 年 3 月该同志经支部大会讨论、投票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入党材料报三山镇党委审批,并于 217 年 6 月送福清市委党校参加入党前培训。培训后王贤娟同志的党员材料不慎遗失,三山镇党委无法找到其相关材料,造成王贤娟同志后面流程无法正常进行。经我支部支委会研究并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重启王贤娟同志相关入党程序。王贤娟同志 215 年 9 月 1 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17 年 12 月 12 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18 年 12 月 14 日该同志经支部大会讨论、投票确定为发展对象,219 年 6月 2 日参加市党校集中培训,219 年 9 月 12 日党员大会票决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学习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高学历、青年职工、干部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

 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篇二: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进展党员工作,提升进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精确 把握进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进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把握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精确 理解和把握这个总要求,要留意以下几点:一要以把握总量为重点,实行进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区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把握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要以优化结构为关键,依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进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育训练、严格日常管理、严峻 纪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养。四要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严格遵守进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入党的同志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必需培育两年以上,经过五个阶段,把好五道关口。

 (一)进一步规范申请入党。一是把握入党条件。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夫、军人、学问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情愿参与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乐观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落实申请要求。入党申请人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也可向聘请单位党组织提出。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假如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在校同学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现役军人应当向军队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三是准时派人谈话。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生疏、入党动机,个人基本状况、成长经受、家庭状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准时将谈话状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二)进一步规范入党乐观分子的确定和培育训练。一是建立后备人选库。各基层党(工)委特殊是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分村建立入党乐观分子后备人选库,入库对象为:村组干部、村后备干部、

 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组织成员等群体中 35 岁左右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人员做到应入尽入。入党乐观分子后备人选库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基层党(工)委每半年对人选库信息更新一次,准时做好新进人员的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对毁灭不符合进展党员状况的人员要准时调整出库。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入党乐观分子时,从人选库中择优确定初步人选。二是严格确定入党乐观分子。党支部要准时把那些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养较好、情愿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乐观分子时,应当实行党员推举、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争辩打算,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三是严格训练考察。党支部要实行吸取入党乐观分子听党课、参与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支配确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乐观分子进行党性训练,挂念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乐观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乐观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状况、社会表现以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状况。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乐观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有效的整改措施。(三)进一步规范进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一是严格确定进展对象。培育训练时间不满一年的入党乐观分子一般不能列为进展对象。确定进展对象必需听取党小组、培育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争辩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进展对象必需要有两名

 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必需由党支部指定,不能由进展对象自己约请,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作为近亲属的入党介绍人。已调出的进展对象不能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二是严格政治审查。支部委员会必需实行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状况等方法对进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状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展入党。三是严格集中培训。基层党(工)委或区委组织部要对进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状况外,不能进展入党。尚未列为进展对象的入党乐观分子一般不宜参与短期集中培训。(四)进一步规范预备党员的接收。一是认真进行预审。支部委员会对进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争辩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基层党(工)委在接到预审材料后 1 个月内,对进展对象的条件、培育训练状况等进行审查,并听取纪检、公安、信访、卫健、市场监督、税务等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刑满释放的人员入党、参与过邪教组织但已主动脱离的人员入党、戒毒后的人员入党、曾违反方案生育政策并已接受惩处的人员入党,从刑满释放、脱离邪教组织、彻底戒毒、接受计生惩处到接收为预备党员必需满五年时间;涉及“黄赌”等受到行政惩处,从惩处到接收为预备党员必需满二年时间。略微犯罪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打算,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打算算起,也必需满两年才能进展为预备党员。二是正确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原则

 上要本人填写,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依据进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进展对象必需真实填写入党志愿书,不能隐瞒家庭成员、与领导干部近亲属关系以及曾违规违纪违法等状况。请人代笔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应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缘由。三是准时召开支部大会争辩。基层党(工)委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后,党支部要在召开支委会争辩的基础上,准时召开支部大会争辩接收预备党员。召开争辩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必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四是派人深化谈话。党(工)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进展对象谈话,深化了解进展对象对党的生疏、入党动机、主要优缺点等状况特殊是要深化了解进展对象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状况,提示进展对象主动向党组织说明其曾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五是严峻预备党员审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准时上报党(工)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党(工)委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工)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党(工)委的,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进展对象在将来三个月内要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六是规范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必需要在上级党(工)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一个月内由基层党(工)委组织进行。不同时间入党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宜集中到一起进行入党宣誓仪式,假如基层党(工)委短时间内连

 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以集中在一起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但不要为集中进行入党宣誓仪式而把时间拖得太久,更不能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才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五)进一步规范预备党员的训练、考察和转正。一是落实时间要求。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不能提前转正或无故推迟转正。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满仍不具备党员件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退伍、高校毕业等缘由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有必要,可推迟争辩其转正,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备党员调离工作单位的,必需在六个月内接转好党组织关系,超过六个月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二是加强部门联审。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书面申请之后,基层党(工)委要再次会同区级纪检监察、公安综治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联审,是私营企业业主的,还需要通过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的审查,查清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止“带病”入党。三是严格党(工)委审批。基层党(工)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要在三个月内争辩审批。对超过规定审批期限的,要依据不同状况处理。对于因党(工)委工作上的缘由,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支部可不再重新争辩;问题比较严峻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工)委审批。

 三、切实加强进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党员进展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工)委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抓紧抓实抓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进展党员质量。(一)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区委领导包基层党(工)委,基层党(工)委班子成员包支部,支部委员包入党乐观分子的责任机制,健全完善党员进展定期督查、定期汇报定期研判等制度,准时发觉并解决党员进展中毁灭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员进展工作体系。(二)强化考核检查。把进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对进展党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三年未进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工)委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对支部书记进行组织处理。(三 )

 从严追究责任 。严峻 查处进展党员工作中毁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育考察失职、审核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判训练,情节严峻的赐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取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实行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峻 处理。

 X区村干部近亲属人党专项审查制度(试行)为规范党员进展工作,有效解决农村进展党员“家族化”“派系化”“近亲繁殖”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进展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审查对象拟确定的入党乐观分子与村干部有以下关系的,适用本制度: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侄女、舅姨、兄弟

 姐妺、堂兄弟姐妺、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直系血亲,如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二、审查程序(一)个人照实申报。拟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人员在报告个人基本状况、现实表现等状况时,必需向村党组织照实报告与现任村干部是否存在近亲属关系,以及同批次人员与现任村干部是否存在近亲属关系状况。拟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人员个人申报的状况作为该同志能否进一步进展的重要依据。(二 )

 村党组织定期报告 。每年年初,村党组织需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拟培育入党乐观分子登记表。其中是村于部近亲属的,村党组织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送书面说明,说明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人基本状况,与村干部近亲属关系,现实表现以及培育理由等。(三)乡镇(街道)开展预审。乡镇(街道)党(工)委接到村党组织报送的拟培育村干部近亲属入党乐观分子状况登记表及状况说明后,要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赴基层派出所调取档案等方式,了解入党申请人与村干部近亲属关系是否属实等状况。同时对上报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核,不能说明申请人现实表现具有确定先进性的,一律不同意其申请。

 (四)乡镇(街道)实地考察。对预审合格的入党申请人,乡镇(街道)党(工)委应成立由乡镇(街道)包村党员领导为组长,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党建工作站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赴村实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程序一般如下:1.民主测评。随机抽取不少于 30 名党员、群众代表等,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其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填写明确意见;2.个别谈话。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培育对象本人进行一对一沟通,了解培育考察对象各方面素养及现实表现状况3.综合分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同意票”达不到实际参与人员总数五分之四,在谈话中发觉存在问题或反映表现一般、不具备先进性的,不得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培育考察对象;4.征求意见。征求卫健、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存在不适宜培育进展情形的一律不得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五)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考察合格确定为入党乐观分子后,党支部要加大训练、培育和考察力度。在确定为进展对象后,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 7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若发觉预审、考察等程序不符合要求、进展对象不...

篇三: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教育和考察 二、 列为发展对象要做的工作 三、 预备党员 的考察 四、 发展党员 工作程序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一)

 、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 、 积极靠近党组织, 主动申 请入党, 对党有明确认识, 入党动机端正。 2、 承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 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 解, 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 认真学习 马 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 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 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 有用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 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 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立足本职、 埋头苦干, 在平凡的岗 位上做出 优异的成绩, 努力提高专业业务技术和文化知识水平。 5、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工作表现比较突出 。

 学生学习 成绩较好, 学期内无不及格学科,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占期内无不及格学科,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占前三分之二。 6、 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 大学生守则, 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7、 思想作风正派, 团结同志, 助人为乐, 在各项活动中 积极主动, 有奉献精神, 在群众中 有一定的威信。

 ( 二)

 、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 、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党支部书 记或组织委员 要认真审阅并在一周 内指定专人与 申请人谈话, 鼓励他们政治上进步, 提出希望和要求。3根据申请人的一贯表现 3、 根据申请人的一贯表现, 经党小组提名 (28岁 以下团 员 需征求团 组织意见)、 支委会审查(不设支委会的需经支部大会讨论)、 考核, 三个月 内经研究同意,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列为积极分子)

 。经党小组提名 (28

  对外单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 转入( 考入)我院工作或学习的, 经支部考察后( 两个月 内考察完)

 ,认为 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 可确认为 积极分子, 并落实培养人, 继续培养、 考察、 写实. 4、 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 单, 要向支部全体党员 公布并报组织部备案员 公布, 并报组织部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 经支委会提名 , 支部大会讨论可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 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 并报各基层党委、 总支审批。 5、 领取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半

 (三)

 、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1 、 党支部指定培养人 积极分子被确定以后, 党支部应及时确定两名 正式党员 为其培养人, 并找其谈话。

 培养联系人原则上由正式党员 担任, 有学生的支部培养联系人可由一名 正式党员 和一名 预备党员 担任, 对高级知识分子、 学科带头人、 35岁 以下的备党员 担任, 对高级知识分子、 学科带头人、 35岁 以下的骨干教师等重点培养对象, 应由支部负 责人担任培养联系人,负 责考察写实。

 写实工作量大, 但要求培养人, 要按时写实, 不应千人一面, 要根据实际表现来写。

 2、 党支部培养、 教育、 考察积极分子 一是培养人与 积极分子谈话并写实, 谈话主要是了 解入党动机, 掌握情况, 分析不足, 指出 方向 , 并定期填写考察写实表。 二是坚持院( 系 )

 、 院党校两级培训 。

 基层党委、 总支、 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讲座或集中 学习 ; 学院业余党校对当 年计划发展对象进行一次集中 培训展对象进行一次集中 培训 , 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三是实践锻炼, 结合青年志愿者、 党员 奉献日 等活动,落实急难险重任务, 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

 交任务、压担子, 在实际工作中 锻炼提高; 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四是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 党组织汇报思想、 工作、 学习情况。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没

 3、 培养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 培养人定期向 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近期表现, 进步情况, 缺点不足, 努力方向等。

 ( 四)

 、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 、 考察的内容: ⑴考察政治立场。 ⑵考察入党动机。 ⑶考察学习、 工作上的具体表现。 ⑶考察学习、 工作上的具体表现。 ⑷考察对党是否忠诚, 坚持党和人民利 益高于一切, 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⑸考察组织纪律观念。 ⑹考察本人历史, 家庭主要成员 和联系 比较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倾向及对其成长的影响。

 2、 考察的基本方法 ⑴谈话:

 同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谈话、 同其周围的党内外群众谈话; ⑵组织参加党内外活动, 考察组织纪律性和进步意识; ⑶交任务, 锻炼工作能力, 考察提高情况; ⑷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 考察现实表现; ⑸审阅《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和档案; ⑹政审:

 校内考察、 校外函调。

 ( 五)

 、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⑴分层次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分三个层次( 一般——重点——发展对象)

 :

 一般积极分子半年考察写实一次; 重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每季度考察写实一次,要逐级晋升, 原则上不跳格。 ⑵动态管理。

 党小组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评议, 基层党委、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进行一次分析整顿,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整。

 对学期内受到全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考试课两门 以上( 含两门 )不及格者, 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情况要报组织部备案。

 ( 六)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 、 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必须参加集中 培训 。

 培训班每年一期, 每期5——7天( 不少于40 学时)

 。

 党委组织部负责培训的有关事宜。 2、 基层党委(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要按时一式两份报参加培训 人员 名 单并形成报告, 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 通知本人按期参加培训。各基层党委总支设负责人 人 3、 各基层党委、 总支设负责人1 人, 负责考勤管理。 4、 当期培训人员 凡无故未参加听课两次或在课堂上做与培训无关的事, 取消参加培训资格。 5、 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 违纪或成绩不及格者不发给业余党校结业证。 6、 业余党校结业证作为入党必备材料之一, 注意保管、丢失不补。负责考勤管理

 二、 如何列发展计划 ( 一)

 、 发展计划制定的程序 ⑴调查摸底。

 了 解党员 队伍结构及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状况。

 重点培养一年以上才可列计划, 每年1 1 月 报第二年计划。

 每年1 1 月 30日 前, 各基层党委( 总支、 直属支部)

 要把下一年度发展计划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执行。

 每年发展党员 工作截止到1 1 月 30日 前。

 1 2月 份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及总结。 ⑵严格审查。

 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 奖惩情况、学习成绩, 培训情况、 拟发展时间等。 ⑶逐级上报。

 支委会讨论、 总支( 基层党委)

 、 讨论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 经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执行。方可执行每年发展

 ( 二)

 、 发展计划的实施 ⑴建立责任制度。

 基层党委、 总支书记、 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负 责把关工作, 出 现问题负首要责任。 ⑵严格检查制度, 各级党组织都要督促、 检查计划制定落实情况计划制定、 落实情况, 组织部半年检查一次,平时随机抽查。组织部半年检查一次 ⑶定期调整制度。

 每半年调整一次, 逐级上报,无论调上或调下都应该说明原因, 逐个审查,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组织部同意后, 列入发展计划。

 (三)

 、 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 、 符合《党章》 第一章第一、 二、 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政治立场坚定, 入党目 的明确, 动机端正,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自 觉学习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想, 自 觉学习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政治觉悟高,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思想上、 政治上与 党中央保持一致, 有强烈的入党愿望, 每学期至少递交二份《思想汇报》 。

 本人及家庭政治历史清楚, 对本人、 家庭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认识清楚、 态度明确。

  3、 工作成绩突出 。

 教职工要在教学、 科研、管理和后勤等项工作中做出 贡献。

 做到“三育人” , 为人师表, 治学治教严谨。

 学生要在校风学风建设、 创先争优、 青年志愿者服务、 社会实践等项活动中, 表现出 色。

 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 有明显业绩。认真负责, 有明显业绩。 4、 模范作用 突出 。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各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 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国家法令, 校规校纪, 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 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5、 思想品 德优秀。

 能广泛团结同 学、 乐于助人、 勤于奉献, 能开展批评与 自 我批评, 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民主测评优良率达三分之二以上。 6、 接受学生入党前, 在考察其学习 目 的是否明确学习 是否努力的同时明确, 学习 是否努力的同时, 学习 成绩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⑴入党前一学期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因客观原因成绩受到影响, 但在其他方面、 尤其在关键时刻表现突出 。

 ⑵入党前一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外语成绩原则 上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及格标准。学习 成绩还应达

  7、 德、 智、 体综合测评名 次入党前一学期应达到班级前二分之一, 并获得过奖学金。 8、 业余党校培训成绩优良。9团组织推荐合格 9、 团组织推荐合格。

 ( 四)

 、 接收预备党员 应履行的程序 1 、 党小组讨论; 2、 支委会讨论; 3、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 政审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5、 组织部预审拟发展对象的材料是:

 申 请书 、思想汇报自 传《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写 实思想汇报、 自 传、 《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写 实表》 、 综合报告、 政审材料、 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 党校结业证、 优秀团员 推荐表和学生学习成绩单; 6、 经审查合格, 确定为 拟发展对象的, 由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 7、 填写《入党志愿书 》 , 党支部责成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认为合格后, 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8党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8、 党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 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 人数至少应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接受预备党员 的支部大会程序: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的全部内容, 由培养人向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 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与 会党员 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并采取无记名 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 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 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应统计在票数内;出书面意见的, 应统计在票数内; 9、 基层党委、 党总支委员 会讨论形成意见; 1 0、 组织员 谈话; 1 1 、 学院党委审批。

 三、 预备党员 的教育和管理 ( 一)

 、 教育的内容 ⑴党的基本知识再教育; 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⑶形势任务教育;⑶形势任务教育; ⑷思想政治教育; ⑸职业道德教育; ⑹素质教育; ⑺党员 意识教育。

 ( 二)

 、 教育的形式 ⑴入党宣誓仪式; ⑵理论学习; ⑶“三会一课” ⑷《党章》 学习小组; ⑷《党章》 学习小组; ⑸报告会; ⑹讨论会; ⑺参加社团实践活动; ⑻电化教育; ⑼谈话; ⑽预备党员 培训班。(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和党课

 ;

 ( 三)

 、 管理 ⑴每一名 预备党员 , 由党支部指派2名 正式党员 对其进行培养考察; ⑵预备党员 每季度至少应向 党支部写出 一份书面思想汇报;书面思想汇报; ⑶培养人要按时填写预备党员 考察写实意见; ⑷对预备党员 进行培训;

  ⑸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 转正事项。

 预备党员 转正的程序是:

 本人书 面提出 转正申 请—党小组提出 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总支( 基层党委)

 审查、 提出 意表决总支( 基层党委)

 审查、 提出 意见。

 将支部大会决议、 总支( 基层党委)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 , 并将《入党志愿书 》 、 转正申 请、 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 考察写实表》 等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 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视本人态度、 情节轻重、群众反响给予批评教育、 通报批评、 延长预备期, 直至取消预备党员 资格的处理。 A、 入党动机不纯、 个人主义倾向严重者; B、 思想觉悟低、 闹不团结者;C考试作弊或违反其它校规校纪或违法者 C、 考试作弊或违反其它校规校纪或违法者; D、 学习态度不端正, 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E、 工作松懈, 不认真负责, 出现失误者; F、 党员 模范作用 不好, 表现不突出 , 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以上票不足80% 者。

  ⑺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 所在党支部, 党支部书 记要与 本人谈话, 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 大会上宣布。 ⑻预备党员 转正后, 应将其《入党志愿书 》 、 入党和转正申 请书 、 自 传、 政审材料, 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⑼对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 , 各级党组织要制定书面培养计划, 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加大培养力度, 继续培养写实。

  ( 1 0)

 、 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 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 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按期交纳党费, 是党员 应尽的义务,可以增强党员 的组织观念, 是党员 党性的重要体现。

 每月 1 8日 前应由本人亲自 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或支部组织委员 , 一般情况下, 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集中...

篇四:抓好整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标准

  规范程序 扎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

 将乐县现有 13 个乡 镇, 135 个村, 1 个县直机关党工委,1 个县委教育工委, 21 个基层党委( 其中 13 个乡 镇党委、 8个县直机关系统党委), 党员 总数 9100 多名 , 其中女党员 占总数的 19% ; 2003 年至 2005 年, 全县共发展新党员 657 名 ,其中女党员 154 名 , 占 23. 44% 。

 全县建立了 490 多名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近年来, 我县把发展党员 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增强党的活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工作方针,不断探索和完善发展党员 工作机制, 从抓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规范发展党员 工作程序入手, 实行基层党委初审、 县委组织员 协审的“预审” 制度, 使发展党员 工作逐步走上了 制度化、 规范化的轨道。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 把发展党员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 我县各级党组织把发展党员 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 程, 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县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 标责任考评, 切实做到与党建工作同部署、 同检查、 同考核。

 为确保发展党员 质量, 县委对发展党员 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手续提出具体要求, 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 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各基层党委和基层党支部, 对发展党员 工作进行认真调研,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县委组织部和各基层党委都分别制定了 《2005-2009 年将乐县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及年度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县委组织部严格执行

 基层组织委员 初审、 县委组织员 协审、 基层党委审批和公示等制度, 真正做到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 进一步规范了 发展党员 工作程序。

 二、 拓展视野, 加强培训, 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近年来, 我们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入手, 扎实抓好发展党员 工作。

 一是拓展视野。

 首先是坚持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工作目 标、 工作计划和党团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推优”活动。

 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发展党员 年度计划时, 对“推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特别是对发展 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 切实做到在团员 中推荐发展。

 其次是各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滚动管理, 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把那些经过多年培养尚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调整出去, 把入党愿望强烈, 表现突出的生产、 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充实进来, 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年龄、 文化和职业分布趋于合理。

 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建册立档, 跟踪管理。

 由基层党委负责跟踪教育管理, 党支部负责日 常管理,做到“管理、 考察、 教育” 三措并举, 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

 再次是突出选苗、 重点培养。

 在农村把回乡 青年、 退伍军人、 致富能手等优秀青年作为培养重点; 在机关把刚分配的大学生和刚考入公务员 队伍的青年作为培养重点; 在非公经济组织中把青年工人、 班组长作为培养重点。

 为了 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 在安仁上海商会党支部和白莲驻深圳临时党部中开展培养发展党员 工作, 2003 年以来, 全县培养外出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 90 多名 。

 二是加强培训。

 通过基层党校教育、 举办优秀青年培训班等方式, 进一步提高优秀青年对党的认识, 激发他们奋发向上、 勇于进取的政治热情。

 各基层党组织不定期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学习教育活动, 让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增长才干。

 县委组织部在届中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 1- 2 次发展党员 工作业务培训, 各基层党委每年举办 1-2 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村党支部把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小组进行培养教育, 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注重培养。

 各级党组织十分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引 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通过开展“三向培养” 活动, 即在在党员 中培养大户 、 大户 中培养发展党员 、 在党员 大户 中培养村干部, 采取党员“结对培养” 的方式,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教育培养, 使他们在入党前就受到党组织的教育; 对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及时讨论, 及时列入培养考察对象, 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近几年, 我县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都在 400 名 以上。

  三、 强化审查, 把好关口, 进一步完善组织委员初审和县委组织员协审制度 发展党员 初审和县委组织员 协审制度是我县在发展党员 工作中长期坚持的制度, 这一做法对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委员 业务培训。

 县委组织部通过会议、 办班等形式来强化对基层组织委员 的业务培训。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委员 工作例会, 分析发展党员 情况, 进行业务辅导; 每年分片到基层党委举办组织委员培训班, 县委组织员 办的同志到场进行辅导, 通过培训, 基层组织委员 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初审。

 在发展党员 工作中, 党委组织委员 对支部的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初审, 对每份材料和发展党员 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

 基层党委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组织委员 例会, 通报发

 展党员 工作情况, 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县委组织员 协审把关。

 县委组织员 分片包干对基层党委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协审, 切实做到协助党委制定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 督促检查专项工作、 及时协审发展党员有关材料, 严把发展党员“入口 关”, 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四、 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 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把发展党员 工作推进制度化、 规范化轨道, 我们在严把培养教育关、 考察预审关和组织审批关的同时, 积极探索和推行联名 推荐、 监督公示、 责任追究和目 标考核等制度,使相对后进、 薄弱村发展党员 工作走上了 正轨, 确保了 新党员 的质量。

 一是实行民主推荐制度。

 在严格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 方针和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 乡 、 村党组织通过党员 、群团组织和村民代表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推荐结果, 采取入户 走访、 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方式, 对所推荐的优秀青年作进一步的考核, 党支部按照党内有关程序,及时把一些政治表现突出、 入党愿望强烈、 能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致富青年确定为培养对象。

 二是落实监督公示制度。村党支部把即将作培养考察和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 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5- 7 天, 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并认真核实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公示制度, 扩大参与监督的范围, 拓宽了 监督渠道, 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了 发展党员 工作的失误。

 三是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中, 我们在制定发展党员 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 工作计划的基础上, 把发展党员 列入党建工作责任目 标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实行发展党员 责任追究制, 追究的内容包括:

 乡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 工作不重视, 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 发展党员 工作缺乏计划性, 要责成有关

 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认真检查, 提出整改意见; 对不履行发展党员 工作程序, 审批把关不严, 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被吸收入党的, 不予承认, 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违背党性原则, 对一些表现比较优秀、 党员 群众公认的入党申请人故意排挤和阻挠, 不及时培养考察或长期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事宜的, 对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经教育不改的予以组织调整; 考察失真, 介绍失实或弄虚作假, 把一些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 对党支部书 记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必要的党纪处分, 并取消所发展的预备党员 或正式党员 资格。

 四是实行发展党员 票决制。

 在发展党员 工作实践中, 我们深深认识到严格执行发展党员 工作程序, 建立规范合理的工作机制是提高发展党员 质量的必要保证。

 近年来, 我们在坚持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 还在全县实行了 发展党员 票决制。

 根据《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试行)》 的有关规定, 我们切实把握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的重要环节, 改变了 过去举手表决方式, 采取无记名 投票方式, 实行票决制。

 通过票决方式, 我们感到票决制的办法确实能体现党员 的民主权利, 有效地解决了 “薄弱村”、 “空白村”的问题, 2005 年, 全县实现没有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 的空白村。

 总体上看, 我县发展党员 工作已基本走上了 制度化、 规范化轨道, 新发展的党员 从年龄、 文化、 结构等方面都得到优化, 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效。

 但是, 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如一些农村党组织对发展党员 工作还不够重视, 部份支部组织委员 业务不够熟悉, 发展党员 的材料还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此, 今后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

 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加强党的建设责任意识。

 要通过制定和完善发展党员 工作指导性计划, 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切实强化责任, 加大发展党员 工作力度。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对优秀青年培育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保持一定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实行滚动管理。

 建立健全支部委员 挂包、 支部书记谈心制度, 引 导优秀青年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

 同时要通过教育、 培训、 管理等形式, 加强对新党员 的党性、 党纪的教育, 努力提高党员 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发展党员 的初审和协审工作。

 要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三级协审” 制度, 切实做到严格考察时间、 严格党员标准、 严格入党程序, 严格入党手续。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 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县委组织部和基层党委要经常对党支部的发展党员 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既要督促党支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做好新党员 的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又要在程序、 手续和材料上严格把关, 切实提高发展党员 的质量。

 2006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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