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4篇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7•【字号】陇政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陇南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7月6日)为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范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现就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体系构建指导思想、原则及目的任务(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预防为主、重点整治,群测群防、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建立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于全市灾后重建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全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3、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以县(区)、乡(镇)两级政府为主导,村(社)各级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重要隐患区域建立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县(区)、乡(镇)、村(社)各级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定防灾措施;5、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三)目的任务1、实施目的根据全市汶川地震前后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威胁、危害现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监测、预警措施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培养和提高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相关单位与当地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监测、避让的意识和能力,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2)针对地质灾害的不同特点,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3)通过监测和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预警预报,并及时报告险情。(4)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档案、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5)广泛开展群测群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对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社)级群测群防知识培训。二、群测群防体系网络构成及防治职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辖区内各级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由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监测网络及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监测单位和监测人)构成。(一)监测网络构成1、县(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全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县(区)级群测群防监测站,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全县(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与管理、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的信息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系统的纽带。2、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该乡(镇)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监测手段实行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监测预警;领导所属村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
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3、村组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村级监测主要监测内容是滑
坡、崩塌等的变形情况、裂缝位移,泥石流松散物质变化情况。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络可以延伸到自
然村、社(组)四级监测网。(二)地质灾害防治分级职责1、县(区)政府(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县
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负责编制县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和突
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并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5)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迅速应急响
应,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主管部门。2、乡(镇)政府(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建立本乡
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2)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编制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4)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定期上报所辖
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5)负责落实和协调群测群防工作所需部分经费。(6)负责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应急调查和处置,出现灾情险情
迅速应急响应,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3、村(社、组)(1)协助乡镇政府落实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2)贯彻落实县(区)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协助乡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
人和监测人,定人、定点、定时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6)出现灾情险情迅速撤离群众,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
的抢险救灾工作;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一)选取辖区内群测群防点(1)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险情严重的;(2)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3)曾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4)威胁公路、铁路、江河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5)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根据以上原则,按照我市在“5.12”地震前后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和专家《应急
调查评估总结报告》中群测群防建议,目前,全市初步确定2745处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群测群防点,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群测群防点。
(二)明确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群防群测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灾害隐患点受威的(居民)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2、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3、威胁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处于威胁区域内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监测;4、矿产资源开采、水电开发、工程建设等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责任单位负责监测;5、专业监测点和示范区由专业监测单位负责监测。(三)搞好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附表5、6);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灾害前兆特征、简易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使用、预警预报方式、紧急疏散等知识,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每年举办至少一期群测群防学习培训,各县(区)要对辖区内监测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抗灾的意识和能力。1、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应急避险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
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内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
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
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灾害前兆特征、简易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使用、预警预报方式、紧急疏散的组织等知识的培训。
(四)落实群测群防各项措施1、监测措施简易监测方法有变形位移监测法、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目视检查监测法等,通过打桩、贴片、固定标尺、裂距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观测、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其他异常等判断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仪器监测主要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滑坡伸缩监测报警仪、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监测和巡查周期一般为10天或半月监测一次,汛期每周一次;雨后要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至少监测1次;在暴雨期、暴雨后,应加密观测次数,必要时每天监测3-5次,若发现监测点有异常变化、进入临灾状态、应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2、汛期气象预警预报措施市县(区)国土资源、广播电视和气象部门要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网络、传真、短信等方式发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信息,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3、灾前报警措施
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责任人和单位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已经安装国土资源部配发滑坡监测报警仪的,要加强仪器管护,保证仪器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居)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要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4、应急处置和紧急避让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包括: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及时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同时上报县(区)政府、县(区)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严防群众进入危险区域。选择临时避让场地要在村(居)附近的安全地带;要指定一条或几条撤离的安全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篷、被褥、饮用水、食品等防雨、防饥物资以及急救药品,村(居)委会要做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理等有关工作。(五)严格执行群防群测工作制度1、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频发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期,特别是“5.12”汶川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居)要有电话、无线通讯设备,保持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居)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部署,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报告情况。2、灾害点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监测是群策群防的基础性工作,要根据灾害点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的监测责任制度;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同时要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和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3、险情巡查制度村(居)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如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三查”制度,开展好汛期、汛中、汛后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险情。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灾情一旦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县(区)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险情灾情报告要严格按照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报告应讲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六)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局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地震、防洪、民政、建设、交通、水利、水保、气象、滑坡泥石流预警站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陇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实抓好。
部门配合是群测群防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应急响应迅速、高效。特别是国土、气象部门和滑坡泥石流预警站要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七)编制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预案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因根据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与范围,重点防范期,防治措施,监测、预防责任人等。2、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各县(区)在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时,要编制对本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专项防灾预案和制定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措施。重点地质灾害专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3、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应编制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与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的内容。(八)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点档案和信息系统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录入全市信息系统,以实现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建档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名称、位置、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监测手段方式、监测周期、监测人与责任人(电话、住址等信息)、应急处理措施(重要隐患要有专项防灾预案)、撤离路线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群测群防监测原始记录也要汇交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存档,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收集汇总后录入信息系统,所有监测数据应以数字化形式储存在信息系统中,同时必须以纸介质形式备份保存,并按照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要求及时更新。
(九)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1、地震、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治理对一些可以通过简单工程进行治理的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地裂缝、泥石流沟等,按照专家组应急排查提出的治理意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采取去除危岩、削坡卸载、填埋裂缝、清通谷沟堆积物等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及时排危除险;对自然因素诱发的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治理;对不易治理、治理费用大的地质灾害,按照专家组应急排查提出的避让建议,实施选址搬迁。2、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因修建公路、水利设施、挖沙取土、削壁建房、矿山开采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治理责任,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要重点加强人口密集
村镇、公路和江河沿线、重要基础设施、矿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工程活动的监控,特别是矿区,要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做好保证金收缴工作,依法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开展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隐患威胁。
四、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我市是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之一,这次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空前严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作为次生灾害防范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一项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亲自抓好落实;要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群测群防工作不落实,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保、环保、滑坡泥石流预警站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指导,尽快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并对群测群防工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乡镇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订方案,明确本区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及时、有效落实;要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尽快在全市全面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协调,保障经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群测群防补助经费。市上将安排市级群测群防补助经费,用于推动各项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从本级财政中列支部分经费予以补助。各村(社区)也要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投工投劳,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简易工程、生态措施治理或避让措施,逐步消除隐患。(四)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使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知道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及时总结在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附件(略)。
篇二: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
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防灾减灾预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开会议要求市县区两级要继续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四级网络体系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地质灾害会议记录
地质灾害会议记录一4月29日,国土资源局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局长李兴凯、陈金银、唐军党组成员马义俊,县国土资源局股室负责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地质环境股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鲁甸县国土面积1489.39平方公里,辖9乡3镇。国土面积大部分为山地,地形地貌复杂。切割深,山高坡陡,地质结构脆弱、地震活动频繁;汛期雨量集中、单点性大雨、暴雨时有发生,导致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且点多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全县除公路沿线外,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其中有厂矿2个,街道4条。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潜在经济损失492.9万元。
二、会议认为:我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旱情即将结束,汛期将至,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股室要主动服务,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三、会议决定: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对此,政府必须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和相关
部门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年度防治方案,建立相关制度;二是建立机制,完善预防体系。要建立与地质灾害状况相适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和安全保障机构。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系统,形成县、乡镇、村、社监测员四级防御网络体系,并将灾害点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三是强化措施,加强防治。要积极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落实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汛期调查、汛后检查制度。地质灾害会议记录二6月13日,副县长刘光辉主持召开了琴亭镇石柱下地质灾害防治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琴亭镇党委书记郭建斌、镇长汤永胜,县国土局副局长贺绍武,县扶贫办副主任朱泽清,县建委副主任刘建清。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对石柱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石柱山位于原自来水一厂东厕,山上山下居住村(居)民近50户,由于山势陡险、土质松散,受雨水侵袭影响,近年来山体滑坡、墙体裂缝现象越来越严重。目前坡体上下共有10幢房屋受到影响,其中有6幢房屋直接面临危险。
二、会议认为,我县琴亭镇石柱下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由于近段时期雨水天气较多,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对附近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单位和琴亭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
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三、会议决定:1、对直接面临危险的6幢房屋的居住人员于6月15日
前全部撤离完毕。由县国土局和琴亭镇政府共同进行调查摸底,并以琴亭镇政府和县国土局名义联合下发撤离搬迁公告,张贴到每幢房屋门口。
2、对受地质影响严重的6幢房屋要进行妥善安置。由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县建委、琴亭镇政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移民对象名单的上报,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安置区的征地工作,县建委负责做好安置区的规划工作,琴亭镇政府配合做好征地、安置等工作,协调好村组关系,确保安置户顺利按移民政策进行安置到位。
3、对坡体周围其他建筑的安全情况做进一步排查。此项工作由县国土局负责,并就这些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搬迁、居住人员是否需要撤离提出具体意见。若有房屋需要搬迁,参照此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4、加强值班检查。由琴亭镇政府牵头,县国土局、县建委安排专人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
二○XX年六月十四日地质灾害会议记录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3月28日,市长主持召开北山滑坡群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区、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的主要负
责同志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地矿局第一勘查院关于北山地质灾害情况,区、区、县政府关于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就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北山滑坡群综合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的忧患意识,早布置、早落实、早安排,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11处,特别是、城区范围内的北山滑坡群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属特大型地质灾害,且一直处于蠕滑变形状态,直接威胁着35家企事业单位、4所学校、5座寺院、4715户居民,3.24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防灾减灾预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市县区两级要继续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四级网络体系,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完善市级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市、县区、乡和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
防体系。市、县区、乡镇网络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村级网络要由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户代表组成。各县区政府要将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天政办发〔〕3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三查工作,在4月底前再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将填报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汇总表、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好三道防线,即建立排查、检查及早发现灾情、险情的第一道防线;建立针对灾情、险情及时落实监测预警工作的第二道防线;建立灾情险情严重或险情加剧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第三道防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地质灾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预防、避让、治理的六字防灾措施,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分轻重缓急,该预防的提早预防,该避让的及时避让,该治理的坚决治理。按照避让为先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自筹资金,专项用于重点治理区段内居民避险搬迁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相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议定:
一、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畅通。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办及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雨情、汛情和灾情,确保及时预警,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队伍,确保发生灾情后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案。
二、详实核查登记,认真做好避险搬迁工作。、两区政府对城区北山滑坡区域居民避险搬迁工作负总责,由两区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对急需搬迁的区域进行详细的核查登记,摸清搬迁户数,核准搬迁成本,为实施搬迁提供可靠依据。尽快组织搬迁,同时,两区政府要对北山治理工程分阶段提出防治方案,统筹财政、建设、水务等部门的相关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进行综合治理。
三、多方通力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项目争取力度。各县区政府特别是、两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做好项目可研,形成完整资料,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项目库,分年度积极争取省级及国家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政府要拨付北山地质灾害项目专项经费,明确责任和项目实施主体,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北山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立项。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监测机构。根据省编办(机编发〔〕2号)文件精神,市编办要尽快批复市地质灾害应急
中心和、、谷、武山、秦安五县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张家川两县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频发,监测任务繁重,市编办要参照省编办文件精神,在、张家川两县一并设立相同规格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确保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市国土资源局必须在四月底前完成市、县区两级应急监测机构的组建任务,及时开展工作。
五、科学合理部署,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各县区要抓紧实施国家及省市已批复的治理项目,在汛期前对一些危险地段及时排除险情。要抓住汛期前的有效时机,积极开展工程治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设计科学、治理有序。县政府要对一中崩塌地质灾害自筹资金,先行治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将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区地质灾害的调研情况,适时在财力方面给予一定补助支持。
六、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架设高音喇叭,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召开座谈会等通俗易懂、简单易行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要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明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商业开发拆迁的区别,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会议记录
篇三: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
灵关镇2022年地质灾害演练总结范文灵关镇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我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灾演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关镇地质灾害点共涉及12个村,共有隐患点75处,威胁农户152户。一旦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数诱发滑坡,极有可能造成大面积滑坡灾害,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做法
(一)演练前期工作扎实有效
1、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演练工作,镇政府派联村领导召集各村组干部、受灾害点威胁群众、监测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演练工作做了动员部署,会议还认真听取了各涉及单位及群众对演练方案的意见建议以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成立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了由书记舒波任组长和演练总指挥,镇长胡明星任副组长和现场副指挥的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牵头,由各村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抽调25名精干人员78名民兵组成应急抢险队。
3、深入实地调研镇政府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多次到地质灾害点现场调研,了解实地情况,并就演练方案的制定等反复斟酌,多次修改和完善,确保了万无一失。
(二)演练过程严谨
1、在演练动员会上,镇长胡明星要求参演人员高度重视,积极投入,严密组织。从实战的角度严格锤炼参演人员,提高群众避险能力,在演练中摸索方法,总结经验。
2、4月11日上午09:00开始,10:300演练结束,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在30分钟内全部安全撤离到预定安置地点。
3、各部门配合密切,演练过程中各个环节、流程衔接顺利无空挡。群众士气高昂,全力支持地质灾害演练工作。参演人员熟悉方案快,进入角色状态准,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4、现场气氛浓厚,各个参演部门进入现场后都能积极主动转换角色,全身心投入到演练中,抢险救援积极主动、疏散撤离安全有序。
(三)演练后期工作周密细致
1、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演练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立即召开总结工作会,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演练工作方案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疏忽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工作方案。
2、在各地质灾害点组织群众学习,以教育群众。
三、下一步工作
1、大造声势,营造气氛,加大地址灾害演练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和方法。
2、针对演练工作方案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疏忽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应急预案。
3、加大演练次数,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和群众自我保护及防灾避险意识。
篇四:2022年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议上讲话
地质灾害培训讲话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们成功应对了7.21特大暴雨的袭击,全县各个地质灾害点没有发生大的灾情,没有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点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成绩来之不易,这其中凝聚了在座各位的艰苦努力和辛勤汗水!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兴隆县国土资源局,向一直以来重视、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向长期战斗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年一度的汛期即将来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又面临关键时期。今天,把全县20个乡镇的主管领导、以及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员请到这里,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培训,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丰富知识,提高技能,为充分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下面我就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两点意见:一、正视成绩增强信心几年来,我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立了机制,完善了制度,成立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灾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土资
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长兼任。各乡镇也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专职干部及相关村的村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这样,全县就形成了由一个县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20个乡级领导机构和每个灾害点的监测员组成的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签定了《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协议》,建立联合预报机制。遇有灾害性天气时,气象部门提前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预报,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向各点发出通知,各站点加强监测,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形成了提前预报、群测群防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预案、方案。我们每年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今天随会议文件下发给大家,望大家下去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落实。2022年,国土资源局委托我省地质环境勘测院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每个监测点至少有1名监测人员,监测过程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和台账,从而使监测工作,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登记资料完整正规。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在今天与会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我们体会到,只要我们健全机制、尊重科学、工作到位,就能把地质灾害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脚踏实地做好工作近年来,由于温室效应的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灾害性天气发生的几率越来越大,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威胁也越来越大,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我们肩上的担子越来越沉重。为了不辱使命,我们必须做到未雨绸缪,扎实工作,防患于未然。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强调一下:(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强化各级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视程度群测群防工作是预防性的工作,有时是“以防万一”。我们必须以一万分的谨慎,防止万分之一的最坏可能的发生。人命关天,我们必须象珍视自己生命一样认真对待自己担负的工作,时刻想着,自己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的各级领导和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可有丝毫的懈怠。事实证明,如果群测群防工作到位,就能为我们有效避免地质灾害所带来的伤害赢得宝贵的时间,进而最终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胜利。(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县、乡地方政府组织各村居民为防治地质灾害而自觉建立与实施的一种工作体制和减灾行动,是有效减轻地质灾害的一种“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工作体系。实施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坚实基础和有效途径。
群测群防体系,是一个完整而科学的体系,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这一体系的重要元素,我们的工作都关乎群测群防体系的正常运转,就象一部机器,每个部件都必须发挥自己的作用,即使是一颗螺丝钉。你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机关工作人员,就必须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全面掌握情况,向领导提出适时合理的建议;你是乡镇主管领导,就必须对属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落实群测群防事项作为大事抓实抓好;我们的监测员,就是要按照要求定时对监测点的情况进行负责任的观察、分析、登记和上报,确保本监测点不遗漏一个有价值的信息;做为负责该项工作的乡镇主管领导,就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要的职责来落实,做到该部署的部署,该检查的检查,该纠正的及时纠正。
当前,汛期将至,也到了我们工作的关键阶段,请大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群测群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立足本职、因地制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我们已经建立起了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配备了简单、适用的监测、报警工具,印发了防灾避灾的基本常识,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树立了警示牌,今天还要为监测人员发放汛期通讯补助,希望各乡镇的领导要多关心群策群防员的生活,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同时也希望监测人员努力工作,加强责任心,立足本职,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和创新防治地质灾害的好做法,形成即符合地域特点,又溶入先进科学技术的一套方法和流程,为减灾防灾贡献你们的聪明才智。我们还要加大投入,不断学习新的经验,引进新的技术,
添置新的高科技产品用于我们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的提高我们的减灾防灾水平,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是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威胁的有效手段。今年县局也积极向上级申请了多个治理项目,其中省级资金1020万元、市级资金340万元、县级资金639.96万元,有的项目我们马上要在各村进行施工,还请项目所在村或者是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村高度重视,当做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大事来抓。当然,要想通过治理,迅速消除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的威胁,光靠向国家要钱是很难做到的,我们必须多渠道地引进资金。一个项目审批下来,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必须匹配相应的资金,以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对于暂时不能立项治理的隐患点,我们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进行治理。关键部位的重点隐患,乡镇政府要克服困难,积极筹集资金进行治理。(五)强化意识、把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关口《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