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发布制度19篇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制度一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是为了对外展示我校各个方面的工作成果树立学校良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新闻发布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制度一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是为了对外展示我校各个方面的工作成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的有效途径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制度
一、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是为了对外展示我校各个方面的工作成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学校信息的披露和对外宣传管理,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内容是,凡涉及到学校的发展和形象等方面的信息需要在报纸、刊物、互连网、电视、电台、通讯、广告等媒体或宣传平台登载或刊发的文章、图片、资料等。2、学校信息安全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原则。①信息保密原则:校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学校机密,尤其是能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得破坏学校信息安全。②审核把关原则:信息披露稿件及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必须经学校一把手审核把关,加盖学校公章。③专人负责、统一口径原则: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学校网络运营中心为对外宣传工作的办事机构,中心要明确一名新闻联络员,与上级机关及新闻单位保持联系,接待记者等有关人员。④责任追究原则:对未经领导批准,泄露和擅自发布学校信息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公众和媒体进行信息披露,学校新闻发言人由校长担任。4、建立敏感事件报告制度。对于记者采访、人员上访等敏感事项,有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5、学校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到学校的重大利益,校内任何人员要提高政治敏感度,认真执行本制度。
篇二: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的讲话发言学校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的讲话发言学校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的讲话发言一般采取概括基本内容或要点的方一般采取概括基本内容或要点的方一般采取概括基本内容或要点的方二新闻报道的格式规范二新闻报道的格式规范二新闻报道的格式规范二新闻报道的格式规范一文字格式规范一文字格式规范一文字格式规范1校园新闻发布规范
为规范校园新闻网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加快信息传播速度,保证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和报道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新闻报道的内容规范(一)新闻标题1.标题准确、醒目,能反映新闻核心内容。2.标题避免使用“圆满”、“顺利”、“如期”等空洞词汇。3.标题避免出现“我校”或“我院”,提倡使用学校全称,如字数过多,可使用简称。4.标题原则上不出现人名,上级领导、学校主要领导、著名学者出席重要活动以及个人获重大奖项、取得重大科研突破等特殊情况除外。(二)新闻报道中的名称1.新闻正文中的学校、学院、部门等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要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三)新闻报道中的人物1.新闻中涉及到职务称谓,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职务,下文再出现时直接称呼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行政职务+姓名+职称”的表述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2.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或负责人排序时,一般应以相应政府网站中排序为准。
3.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4.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职务称呼及排序以省委组织部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部门)负责人”即可(部门一般到学校二级部门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四)新闻报道中的讲话与发言1.新闻中涉及到讲话与发言,“讲话”一般用于领导作出指示和部署工作。2.除上级领导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语。3.上级领导的讲话内容,酌情全部或节选使用原话。4.校领导的讲话内容,酌情概括或节选使用原话。5.学校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的讲话发言,一般采取概括基本内容或要点的方式。二、新闻报道的格式规范(一)文字格式规范1.标题简洁,原则上不超过20字。2.新闻报道开头使用新闻电头,采用“新闻网10月20日电(粗体),记者(半角空格)姓名(粗体)”的格式。3.新闻每个段落开头使用全角空两格。
4.作者署名如为多人,姓名间使用半角空格。5.作者部分如需区别“文、图”,采用“(作者)/文(半角空格)(作者)/图”的格式。(二)新闻图片规范1.图片大小要小于2M。横拍图片,像素处理为宽度600,高度同比例生成;竖拍图片,像素处理为高度600,宽度同比例生成。2.一般新闻报道原则上只发一张反映会议或活动场景的图片,文艺演出、活动报道可适当多选图片。选择图片应遵循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画面清晰,宁缺勿滥。3.学校重要活动可采用全景照片和人物特写照片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主要人物、重要人物进行侧面拍摄。4.新闻图片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要体现事件状态,反映事件和人物的动态,原则上不登载合影、纪念照片。5.新闻中若只用一张图片,视新闻长短放在第一段文字后或全文后;若使用多张图片,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图片作为第一张放在第一段文字后,其余照片放在全文后,每张图片后需附文字说明。采用“图为××××××。记者(半角空格)×××(加粗)(半角空格)摄”。为保证新闻报道的时效性,提倡当日新闻当日报送,第一时间发布新闻。重要新闻力争24小时内上网,一般新闻做到48小时内上网。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二○一二年十一月
篇三: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大学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二、校对标准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三、各级校园媒体“三审三校”具体要求和流程1.**报“三审”:责任编辑一审,编辑部主任二审,总编三审。“三校”:学生记者一校,责任编辑二校,编辑部主任三校。2.校园网(含各二级单位网站)“三审”:网络新闻管理中心主任一审,宣传部负责同志二审,宣传部分管领导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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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学生助理一校,网络新闻管理中心主任二校,宣传部负责同志三校。
3.校园广播,微博、微信(含各二级单位微博、微信),橱窗,条幅,电子屏
“三审”:学生负责人一审,业务所在科室负责人二审,主办单位分管宣传工作处级领导三审。
“三校”:学生负责人一校,业务所在科室负责人二校,主办单位分管宣传工作处级领导三校。
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此规定,明确责任,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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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为规范和强化学校内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宣传学校教学管理改革和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扩大学校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制度
学校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制度为规范和强化学校内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宣传学校教学、管理、改革和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扩大社会影响,展示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了开展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新闻宣传工作原则1.坚持正确导向,正面宣传。2.把握新闻时效。3.突出主题,发挥影响。4.创新方法,保证稿件质量。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学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全体校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党政办公室。工作组成员为各部门通讯员。三、新闻宣传工作主要内容、职责各部门通力配合,确保如皋教育网常有我校新信息。以下为各个部门工作范围:(1)组长:牵头宣传工作组工作。(2)通讯员:一是负责对稿件进行审核、修改、编辑。二是负责及时将上报信息外送各网和上传学校网站。每学期完成一定的稿件任务。(3)学生工作处:涉及感动校园的人和事进行报道。(4)教学业务部:涉及学校教学方面的活动、赛课、基本功赛、教学展示等进行报道。(5)课程研发部:涉及学校教科研活动、课题活动、专家讲座、学科基地创建、校本课程开发等进行报道。
(6)办公室:对学校重大活动要做到活动前有正确舆论,活动有现场记录(照片、DV等资料的采集),活动后要总结报道。党务涉及党务工作的通讯由办公室落实,审核。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1.学校对外投送的稿件(包括文字类的消息、通讯,图片、音像等)都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外送。2.定期召开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会议。3.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健全通讯员队伍网络,印发通讯员通讯录。明确分工,提高通讯员责任意识,加强对通讯员的培训,创造条件为通讯员提供采写方便。4.任何对外宣传稿件未经审核,不得上传上报上网。5.学校有任何突发事件或教育敏感问题,重大事件发生,未经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口径,任何教师未经授权不得对事件始末、现状及发展向任何人传播。
篇五: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校园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此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1.本制度所指校园网信息包括学院及各部门因工作和对内对外沟通及宣传需要,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2.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上级和学院领导讲话以及学院重大决议、校园文化、招生就业、学院新闻信息等。3.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录取、后勤保卫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的信息。二、校园网页信息管理权限1.校园网站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2.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网站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网站技术培训工作,为各部门网页、栏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学院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3.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主网页栏目的管理和更新;4.组宣部负责对各部门子网页的内容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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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子网的管理与更新由各部门负责。三、信息发布的方法和要求(一)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通告发布要求1.“学院新闻”栏目采编按照“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其它由活动主办方撰写新闻稿件”的原则。主要发布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开展的重大活动,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其他的新闻在各自部门的网页中发布。2.“通知通告”栏目主要发布学院党委、行政或其他部门重要的公告通知,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学术讲座,重要的招生、招聘、招标工作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通知。3.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在院外发生的新闻除外),超时不再发布。(二)信息审核、报送程序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报送的稿件要及时、准确,报送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党政办根据稿件内容进行审核,最终以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为准,不另行通知。2.对有关重大内容的新闻、通知通告需填写《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公告审核表》,经主要院领导签字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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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三)信息稿件上传格式要求1.各部门来稿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新闻图片必须
采用原始照片。2所有来稿必须在稿件标题下依次注明相关内容:(文:作
者姓名;图:拍摄者姓名;责任审核人:姓名)。对无署名、无责任审核人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四、信息发布工作要求1.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信息发布员负责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2.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的网页内容,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3.各部门需发布的信息若在栏目中没有设置的,由本部门申请,由学院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中心负责增加。4.上网信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学院的客观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要准确、健康,符合法律规定。对发布内容有反动、有损国格、淫秽色情、破坏团结、攻击他人、虚假不实信息的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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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新闻网的运行和管理提升我校新闻稿件质量制定了新闻发布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发布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新闻发布管理规定如下一学校新闻网的指导思想一新闻网宣传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新闻发布管理规定
一、学校新闻网的指导思想(一)新闻网宣传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唱响主旋律。(二)深入实践“三贴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报道我校在各项工作中的动态和成绩,宣传报道学校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二、学校新闻网的内容要求新闻网在学校首页(http://www.sit.edu.cn/)发布的新闻按内容性质分为两个层面:“学校要闻”和“校园快讯”。1.“学校要闻”内容具体涵盖:(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的新闻;(2)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新闻;(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各类重大活动、会议的新闻;(4)学校在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5)学校组织、承办的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活动的新闻;(6)学校开展的重要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的新闻;(7)学校部门或师生获得部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8)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9)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10)各部门、各学院(部)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等新闻。
2.“校园快讯”内容具体涵盖:
(1)各部门、各学院(部)围绕学校内涵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
(2)各学院(部)开展教学、科研、党建、管理、学生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特色活动的新闻;
(3)各部门、各学院(部)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的报道(为避免重复,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独特性的信息);
(4)各学院(部)师生获得省部级以下荣誉的有关信息;
(5)各部门、各学院(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的新闻;
(6)各学院团、学条线开展的有典型意义、示范效果的主题活动的新闻。
3.不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新闻(建议可在二级部门网站上发布):
(1)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部署会、调研会、协调会等新闻;
(2)各部门、各学院(部)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的新闻;
(3)已有首页新闻网中曾报道过的同类活动的新闻;
(4)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报道可在“上应人物”栏目发布);
(5)部门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建议在第一条报道下面作链接);
(6)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三、学校新闻网新闻的审核流程
学校新闻网的新闻发布建立分级审核制度,以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
(一)“学校要闻”新闻稿三审制
1.学校要闻中发布的新闻由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本单位主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并在新闻稿左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后,报送宣传部新闻网责任编辑,宣传部收到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上传的新闻稿则视作是经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过的,其它途径报送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受理。涉及重要的学术成果以及重要人物的学术经历,还需同领域专家审核把关。
2.涉及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新闻,要求新闻提供者自行提交给党办、校办审核;如有必要,由党办、校办再呈报校领导审核。
3.由宣传部采写的重要新闻稿,应在完稿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宣传部负责人完成审核。
4.新闻网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内容、文字的表述、新闻图片的选择等方面。
5.宣传部主管网络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对新闻稿进行三审,负责稿件的舆论导向性或意识形态把关、发布位置确定。
(二)“校园快讯”新闻稿二审制
1.校园快讯上发布的新闻由各部门、各学院(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的新闻稿,经本单位主管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并在新闻稿左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后,报送宣传部新闻网责任编辑,宣传部收到各部门、各学院(部)指定的通讯员上传的新闻稿则视作是经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过的,其它途径报送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受理。
3.新闻网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内容、文字的表述、新闻图片的选择等方面。
4.对写作质量差或无明显导向意义的稿件,新闻网不予采用,由责任编辑发送退稿信。
(三)新闻网新闻时效性要求
1.新闻来稿要突出时效性,重大活动随时报道,重大实时新闻原则上于当天发布,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2.各部门、各学院(部)拟在学校要闻发布的新闻,原则上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上传稿件。
3.各部门、各学院(部)拟在校园快讯发布的新闻,原则上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稿件。
4.假期期间,新闻稿提供方在提交电子稿之后,要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
5、超过以上时效规范的新闻,原则上不予以发布。
四、学校新闻网的投稿要求
(一)严格把控新闻稿件的质量
1.各部门、各学院(部)要站在对学校形象负责的高度,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对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宣传策划和报道;各部门、各学院(部)主管网络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送审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网站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新闻稿件应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准确,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3.新闻稿件中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4.新闻稿件应一稿一主题,原则上不得夹杂通知、通报、表格等内容。为增强宣传报道的生动性、感染力,一般与活动有关的新闻要求配有新闻图片,图片须紧扣新闻主题,画面保持清晰。
5.所有新闻稿件在标题下,应注明供稿单位、撰稿、摄影等人员的姓名,并在稿件左侧最下方注明审核领导姓名。
6.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各部门工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对每一篇新闻稿件要认真审核把关,并将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宣传部将定期公布各部门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年终将对新闻宣传通讯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年度新闻信息报送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
(二)新闻稿撰写要求
1.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除重大新闻的标题要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一般新闻标题用“学校”、“我校”即可;而各部门、单位稿件中不能使用“我们”、“我院”、“我系”等第一人称。
2.新闻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标题最多不超过28个字,确保在首页一行内显示。
3.新闻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在1000字左右,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
4.除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5.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可以具体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
6.新闻人物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三)新闻图片要求
1.新闻稿件一般应配发相关图片,图片一般在2~3张。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选取应要涵盖全面。
4.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应出现两次。
5.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每张图片图像分辩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
6、图片务必以jpg格式单独发送,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
篇七: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大学校园媒体信息发布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政策、我校校情;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二、校对标准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三、各类校园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1.报纸期刊“三审”:责任编辑一审,编辑部主任二审,主编三审。“三校”:采编记者一校,责任编辑二校,编辑部主任三校。校报“三审”“三校”后报送校领导最后审校定版。
2.校园网(含各二级单位网站)“三审”:单位信息发布员一审,总支(直属支部)副书记二审,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三审。“三校”:单位信息发布员一校,总支(直属支部)副书记二校,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三校。3.校内电台、电视台“三审”:媒体团队负责人一审,广电中心负责人二审,宣传部负责人三审。“三校”:媒体团队负责人一校,电视台或电台指导老师二校,广电中心负责人三校。4.微博、微信,橱窗,电子屏(含各二级单位)等其它校园媒体平台“三审”:媒体团队负责人一审,业务指导老师负责人二审,单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三审。“三校”:媒体团队负责人一校,业务指导老师负责人二校,单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三校。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四、“三审三校”的有关要求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
彻落实到校园媒体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管理规范。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媒体信息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校园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拟发布的校园媒体信息需填写《XX大学校园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备案后才能发布;报送校园网主页的新闻信息,需由各单位的信息发布员填写《XX大学校园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并由该单位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委宣传部审定发布;各单位如有涉及校领导的重要新闻,新闻供稿单位需提交校领导本人审核后,报送委宣传部;宣传部收到通讯员报送的新闻稿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切实加强对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类校园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
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秽、赌、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4.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XX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八: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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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登记制度。
3、网络中心有权检查用户在学校网帐户下的全部信息,如认为状况
2、需要在学校网发布信息的部门,应预备好拟发布的信息材料,文责
异样,也应保留原始数据,并停止该用户帐户,实时报告主管领导作
自负。拟发布的信息文字材料应经计算机文字处理,同时附打印件。其
出处理。
他信息资源应提供相应素材,通过适当方法(如电子邮件、网络共享、
篇九: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内聚和力,外树形象,营造和谐,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动、全面、及时、讲究实效的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从大局,服务学院的发展。
第三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新闻宣传部门及各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新闻宣传范围和形式
第五条学院新闻宣传主要内容:(一)国家、省、市等领导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二)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三)学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和规定。
(五)学院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院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六)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七)学院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报道。
第六条学院新闻宣传主要形式:(一)利用院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通过《z学院报》、z网、院广播台等进行宣传。(二)新闻发布会:对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举措、重大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各新闻媒体发布。(三)记者招待会(包括新闻通气会、媒体恳谈会、媒体集体采访、情况介绍会等)。(四)邀请媒体记者来校采访。(五)向新闻媒体发布、发送新闻信息。第三章新闻宣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室的副院长担任。下设办公室新闻中心。
第八条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负责结合学院发展建设和改革,根据每一时期的中心和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研究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提出对外宣传的思路和基本目标,策划、组织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沟通及对事件的宣传报道进行决策;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以及校内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管理工作;定期总结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各系部(处、室)指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拟订本单位年度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计划,策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发布新闻、各类信息内容。
第四章新闻宣传管理
第十条学院举行重要新闻发布活动,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应根据新闻发布内容,拟定新闻发布计划,报请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新闻通稿由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拟写,报领导审定;新闻发布会务工作(邀请记者、会场准备、提供通稿与相关材料、接待记者等)由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负责,相关单位协助。学院的新闻发布活动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和学院有关保密规定。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第十一条社会新闻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要得到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的同意,由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受访单位及受访人接到媒体采访要求,要及时向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通报,得到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受访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遵守学院的新闻宣传制度和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为保证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及时了解和汇集全院新闻信息,及时、有效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学院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制度。
一、学院各个单位通讯员应及时将本单位的新闻信息,通过办公网或其他有效形式向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通报。
二、学院各单位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由通讯员及时报送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处、各院(系)及群众团体、学生组织原则上不可自行印发校内新闻及信息刊物,如需上报上级部门及对外交流则须上报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由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审批,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团体及个人在校内印制散发非法新闻出版物。新闻及信息刊物内容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第十四条z网由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查;各院(系)、各部门在二级网页上发布信息,一定要经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审查后,方可上网。
第十五条各系、各部门宣传材料(包括光盘、文字材料等)具有保密内容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传;对外交流材料内容必须经由保密处等相关部门审查。
第五章校园宣传环境管理
第十六条凡是在校园内学校所属公共场所、道路、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或附着物上悬挂、张贴各类用途的标语、条幅、彩喷、海报及各类布展等实物展挂类宣传,均由新闻中心审批管理。
第十七条各系、各部门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标语、彩喷和海报,必须在计划悬挂日前3天,向新闻中心提交《z大学z学院校园户外宣传审批
单》(要一并提交设计电子版样图)。涉及学生活动的横幅、标语、彩喷和海报,必须先由学生处在《z大学z学院校园户外宣传审批单》上提出审批意见,再由新闻中心审核后方可悬挂。
第十八条在校区内悬挂横幅,必须在批准的规定期限内悬挂于指定位置。各单位要各尽其责,对宣传品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在校园内所做的宣传要保持其整洁、美观、无破损、无残缺。悬挂期限届满或活动结束后一天内,按谁悬挂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除;逾期不清理的,由新闻中心、学生处、团委每周清理一次,并对相关部门提出批评。
第十九条在多功能厅、教室等室内公共场所进行的宣传,必须遵守相应场所关于借用、维护、布置、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所有会标、会议用品要在活动结束当日拆除清理,恢复场所原貌,以便日后使用。
第二十条对于有企业赞助的校园学生活动,需经学生处审核,由新闻中心批准方可进行。有商业性质的非学生活动宣传的张贴,需经总务处审核,由新闻中心批准方可进行。商业类宣传品不予在行政办公区、教学区、田径场悬挂或派发,经审核批准后,可在西篮球场、南篮球场、生活区悬挂或派发。
第二十一条禁止以学生活动为名进行纯商业或商业色彩明显的宣传。
第六章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
第二十二条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突发事件报道的统一管理。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新闻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严格遵照《z大学z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办法(试行)》之规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第七章奖励及惩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院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对外宣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与个人,学院根据对外新闻宣传作品登载媒体的级别、版面体裁、字数,给予一定的奖励。
篇十: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是指学院及其所属部门名义,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的管理,主要包括:学校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等。第三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的方针,积极营造健康舆论氛围,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促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第四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管宣传的原则。(二)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二章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主要指学校主办和学校各部门自
办的可以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等。
第六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一)报刊、广播台等传统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和学校有关规定。
(二)XX学院校园网主页由委宣传部负责建设与管理,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院系、部门所建立的二级网站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委宣传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学校新闻宣传阵地建设中,涉及有关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应统规范。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配备新闻宣传通讯员或媒体管理员,承担本部门媒体的建设、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第三章学校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第九条学校新闻实行二级采编制度。(一)委宣传部负责学校重要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全校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学校的重大改举措、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新闻的采编。(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本部门创造性的工作成就,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具有一定新
闻价值的会议、活动等新闻的采编。第十条学校新闻实行分级和分类审核制度。(一)在XX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发表的稿件,由委宣传部负
责人审定。(二)各部门通讯员采写的、拟投送校级媒体的新闻稿件,
须经本部门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审核同意。涉及校领导参与活动的新闻,须报请校领导审核同意;涉及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还须经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
(三)宣传部和各部门审核新闻稿件时,要对涉及学校发展数据、民族和宗教、保密等问题和事项严格审核,从严把关。
第十一条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具有新闻价值的可予以发表。有关常规性的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稿件,可不予发表。
第十二条新闻采写要求: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采写一般性、常规性工作。2.准确使用语言,新闻中涉及校领导、部门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3.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4.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采写,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谓。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XXX、XXX等,,的简略形式。
7.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供稿署负责人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按此条要求采写。第十三条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1.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半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2.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部门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3.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后台稿件时须明确填写撰稿人姓名,原则上不接受署名为学生个人或
学生社团的稿件。第十四条要精选新闻图片。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一
般不突出个人;数量以1-3张为宜,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规格为600*400像素。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真实性。新闻内容须真实,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2.及时性。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当天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传,超过两个工作日的,校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则上不予采用。
3.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第四章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委宣传部统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第十七条学校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各部门通讯员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适合于校外媒体发表的,委宣传部可直接。第十八条学校欢迎校外媒体记者来校采访。
(一)委宣传部邀请或同意的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二)各部门因工作和活动报道需要,拟邀请校外媒体记者来校进行采访的,须经委宣传部同意。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第十九条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事件。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的信息按照及时、客观和准确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综合调查和详细核实后,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未经许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接受校外媒体采访。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现场发布。(二)通过校内外媒体发布。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做好网上网下舆论的引导工作,引导师生和公众客观、全面、准确认识突发事件。不得传播谣和虚假信息。第六章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委宣传部部长或校政办主任担任。第二十四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一)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在学校领导指导下,具体实
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二)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
关注的问题,根据学校委和行政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三)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
(四)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的范围(一)学校重要政策、重大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二)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成果及典型经验;(三)学校及各部门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校突发事件等;(五)对新闻媒体有关学校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六)其它应向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新闻信息。第二十六条新闻发布的形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或公布声明;(二)组织邀请记者采访;(三)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四)通过校园网主页、校报、官方微博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
第二十七条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一)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校委统领导、政共同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委宣传部作为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统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三)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委宣传部按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规定,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和发布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校委、校行政汇报;新闻发言人负责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四)学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准确、全面的材料,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五)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二十八条新闻发布的相关要求:(一)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未经授权,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经校委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的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可由委宣传部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
布会或记者招待会,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第七章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考核与奖励第二十九条校委宣传部应利用“校园网站站群系统”加强
对新闻撰稿人的业务指导,每半年举办一次宣传委员培训,以提高其新闻采编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条新闻宣传工作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新闻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校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篇十一: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制度为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学校信息,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组室设置及学校新闻信息等。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人才信息,招生、毕业等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二、信息发布的方法与要求1、各组室要有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2、各组室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4、各组室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5、各组室主责的内容由各组室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6、信息上传需经信息中心审核同意,并由信息员保留原始记录.重要信息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上网:⑴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⑵以学校的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⑶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⑷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⑸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⑴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⑶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⑸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⑹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⑻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⑼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将在每年年终进行网页制作总结评比,对优秀的信息员和管理员进行表扬,并适当进行奖励.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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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记者招待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接受媒体记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良好公众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下设新闻联络员,由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与学校各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学校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协助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职责1.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2.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3.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4.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第三条新闻发布的范围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以下可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发布:1.学校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2.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3.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4.学校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学校的处置措施等;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6.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7.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第四条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第五条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新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经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同意后(或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对外发布;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经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第六条相关要求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定的相
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其他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若违反上述规定,对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第七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民族大学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的若干规定》(民大党发〔2010〕74号)同时废止。
篇十三: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保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1.学校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学校政教主任担任。学校各年级主任要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工作。2.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熟悉学校情况,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强,掌握新闻发布技巧和媒体应对基本技巧。3.新闻发言人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1.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下,代表学校向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2.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3.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公众公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重要热点难点问题等新闻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4.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工作,及时澄清涉及学校的各种误解和谣言,消除不实和歪曲报道的影响。
5.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1.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信息。2.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3.通过学校内网通、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发布新闻信息。4.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四、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1.新闻发言人团队工作机制。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发布责任人,需对外发布信息时,由新闻事件发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撰写发布材料初稿,校长负责与相关社会媒体沟通协调工作。2.新闻发言人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各年级要建立舆情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全面研判群众对学校和本部门工作的关注情况。领导班子要及时开展舆情分析,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针对性。3.新闻发言人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要快速核实情况、明确宣传口径、准确发布,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时效性。
4.新闻发言人重要信息汇集机制。新闻发言人应参加学校、新闻事件发生相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并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及时掌握重要信息,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
五、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1.领导班子要根据相关部门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包括发布事项、宣传口径、发布时间等),报校长审定,重大事项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决定。2.根据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学校相关单位草拟新闻通稿、背景材料,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审定。3.政教处以新闻中心名义邀请记者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发布通稿。4.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5.学校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新闻发言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六、新闻发布的纪律1.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2.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除重大突发事件外,学
校相关部门应在新闻发布前2天,将新闻发布的完整书面材料送新闻发言人。
3.新闻发布活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审批。
4.根据工作需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接受记者采访和发布有关学校工作信息。
5.学校招生、调休等一般性常规工作,经校长授权,相关负责人可向新闻单位发布有关信息。
6.未经学校授权,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微信、QQ、朋友聚会等擅自发布影响学校声誉的信息。
篇十四: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三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联网管理、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政群团、教学教辅等各部Πo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管理,校长办公室具体实施。分管校长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二)制订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章制度。(三)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四)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沟通和媒体解释工作。(五)总结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对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
进行表彰奖励。第六条校长办公室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新闻
信息的收集、编发和信息沟通等工作任务:第七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新闻
发言人的负责代表学校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第八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工作负责人,负责策
划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信息宣传活动。第九条为及时完成校内的新闻信息,各部门确定一名教职工
为专职信息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积极采集本部门教育教学活动和各项工作成果等各方
面的信息,及时向校办报送。(二)负责本部门宣传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三)完成校领导、党委、校办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第三章新闻宣传的范围和内容第十条学校新闻宣传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
报道,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精神等情况的宣传报道。
(二)参加我校重要会议、活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有关领导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学者来校考察、交流活动的报道。
(三)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以及学校建
设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四)学校参与区、市、国家级各类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五)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的宣传报道。(六)学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
经验的宣传报道。(七)学校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宣传
报道。(八)其他有利于展示学校良好形象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四章新闻信息的管理第十一条新闻信息报告制度为保证校长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汇集全校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制度。
(一)各部门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每月信息报道数量一般要求6~8篇,校长办、党建办、工会、专业一部、专业二部、专业三部、后勤保卫部、教学研究室每月信息数量一般不能少于3~4篇。培训部不少于2~3篇。
(二)校长办公室全面统筹各部门新闻信息的审核、编辑、发布,并根据信息价值,有选择地推送至公众号平台。
(三)每月初由校长办公室统计各部门上月的信息报道数量,并统计各部门的信息排名。
第十二条新闻信息的内容要求(一)信息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句通顺;(二)信息有新意,能反映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三)信息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四)信息采用电子文档格式(word文档),每篇信息一般不少于300字;图片与文档一并放入同一文件夹压缩后通过专用邮箱报送。第十三条新闻信息的审核规定(一)各单位信息员报送的新闻信息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应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学校所属广播、网络、学生社团等所办刊物刊登学校有关文件或涉及学校领导讲话,需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同意;所采用的稿件,凡已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原则上应以校园网上发布的为准。第十四条校内外各媒体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均采用实名制。
第五章突发、敏感事件的宣传报道第十五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报道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或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稳定和学校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校声誉受到损害的事件。结合学校实际,突发事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灾害性事件,指火灾、爆炸、中毒、传染病(各类疫病)、地震、汛情、危险物品扩散(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第二类为政治性事件,指境内外敌对势力及邪教分子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手段对学校的渗透,实施分裂和策反的行为活动,滋扰(集体性围攻领导、上访、请愿、罢课、集会、上街游行示威)活动等;第三类为重大刑事案件。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应在1小时之内向校长办公室通报信息,并提供书面材料,在突发事件期间,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八条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后,确定统一报道口径,并负责向师生及社会媒体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对突发事件不得擅自在任何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谎言、煽动群众、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校外媒体来校采访第二十条新闻记者来校采访,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联系登记,并负责安排接待。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长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接受采访。第二十一条新闻记者采访校领导或者向校领导约稿,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经校领导同意后,安排相关事宜。第二十二条新闻记者采访校内有关部门,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安排采访事宜。相关部门对获准采访的媒体要积极配合。第七章保密规定第二十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防止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循统一、规范、不泄密的原则,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宣传中的保密工作。第二十五条凡向校外投(呈)送宣传材料、接受(邀请)外界媒体采访等,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公开报道(包括对外投稿、校内各网页、各部门出版物和宣传栏等)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学校尚未公布的规划、计划、教学、财务档案、各种统计资料、人事变动、重大事件等。
(二)上级下发和本校形成的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包括密级文件或内部文件的原文和文件名称、文号等。
(三)来源于其他机关或渠道的各类密级文件、资料和内部参阅资料。
(四)各类优秀典型人物及先进事迹材料中,不得涉及其业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五)其他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科技秘密的内容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网上宣传报道对于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校长审核批准。
第二十八条校内出版物、印刷品,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不宜公开发行或不宜向国外发行的各种出版物,应在封面上加印“内部发行”等字样。内部刊物严格按照审批发行范围传播,不得超范围发行。
第二十九条本校宣传工作人员(包括信息员、学生记者)为宣传报道进行文字采访、音像采访和拍摄照片,公开报道前应当征求被采访部门和个人对保密方面的意见。
第三十条本校宣传工作人员(包括信息员、学生记者)因工作需要,接触有关密级文件、资料和内部讲话时,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编入公开发表的文章和作品中,不得擅自上网发布。
第三十一条关于校外媒体采访:
(一)国内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包括通讯社、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网站)记者到校采访,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个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对采访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报校长办公室审核,并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二)所有涉密人员接受校外媒体任何形式的采访,必须事先报校长审批;未经审查擅自接受采访造成失密、泄密事件及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涉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全校师生员工发现国家秘密被非法报道时,应当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应及时主动联系新闻单位,共同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三条对宣传报道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泄密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奖励办法第三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与奖励。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报道范围是指在校园网、电视、职教在线宣传学校工作的各类新闻稿件(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和图像等。第三十六条信息撰写人员的奖励根据信息篇幅,300-500字每篇奖励15元,500-700字每篇奖励20元,700-1000字每篇奖励25元,100O字以上奖励30
元。若被XX网站标注为▲(好新闻),则不论篇幅,每篇奖励80元。奖励人员以部门上报信息时提供的撰稿人为准,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统计和奖励,并评选校内好新闻
第三十七条部门信息员的奖励各部门每月信息报道数量要求:教务部1(教务办、督导室、语数英体教研室)、学生工作部、团委6~8篇,教务部2(图文信息中心、计算机教研室)、行政办、党建办、工会、专业一部、专业二部、专业三部、后勤保卫部、质量办(教学研究室)3~4篇,培训部2~3篇。当月工作天数不足一个月的,该月任务量按实际工作天数酌情折算。每学年结束,对各部门信息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统计排名,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信息员进行一定的奖励。超额完成的部门信息员将获得优秀奖,完成的部门信息员将获得优胜奖。获得优秀奖的信息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优胜奖的信息员一次性奖励500元。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校事务的采访,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五: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新闻稿件发布管理制度为加强新闻稿件发布与管理工作,确保宣传和舆论的正确方向,经济管理学校新闻稿件发布应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学校新闻稿件发布的范围
学校新闻稿件发布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各类新闻稿件的行为,包括在学校、学校门户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原创稿件、图片、多媒体资料等信息的发布,及因工作或思想宣传需要转载其他相关媒体的公开信息等。
二、审查校对原则
审查校对必须秉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的态度,树立严谨周密、一丝不苟的作风。基本要求为:根据原稿,核对并修正校样上的差错;审核、更正政治思想上存在的不准确的表述和词句,确保政治思想和舆论导向的正确性;修改语法修辞上的差错和错别字;通顺语句,完整结构,清晰条理。
三、审查校对步骤
1.作者自审:稿件作者呈送相关领导审阅前应根据校对原则进行自审。
2.学校相关领导审查:相关领导审阅后,根据发文要求和审查校对原则给出同意发表、修改后发表或不能发表等审稿意见。
3.通讯员三审:通讯员老师根据学校领导的审稿意见,结合稿件来源、选题、栏目编排等情况提出发表、暂缓发表或不发表等终审意见。
所有在学校、学校门户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稿件,经过以上三个步骤审查和校对后,最终必须由学校网站第一责任人批准,通讯员确认通过后方可发表。
XX学校
2020年5月6日
篇十六: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新闻发布工作是指xx大学利用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工作机构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师生公众疑问的行为及加强与师生公众沟通的相关工作大学新闻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闻发布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师生公众、打造阳光校园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逐步实现新闻发布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新闻发布工作是指XX大学利用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工作机构,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师生公众疑问的行为及加强与师生公众沟通的相关工作。学校新闻媒体主要指:XX医大报、学校官网新闻主页、校广播台。本规定所指各学院含各临床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第三条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公众知情权;(二)真实性原则。新闻发布工作应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同时应尊重新闻规律,做好新闻策划,体现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统归口原则。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和新闻发言人统归口校委、行政直管的职能部门,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作为学校唯一被授权对外发布新闻的工作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和处室不得发布任何新闻信息;
(四)积极主动原则。应积极主动、及时发布新闻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第二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第四条以新闻发布方式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校委、行政研究决定的,需要广为宣传的重大决策;(二)我校深化改、加快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成就;(四)与师生公众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五)涉及我校发展全局或师生公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的重大问题;(六)校委、行政认为需要发布的其它事项。第五条本规定所涉及到的新闻发布活动的形式有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现场采访报道、纸媒发布、网络发布和广播台发布等。第三章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第六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校委宣传部(校新
闻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新闻发布日常工作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承担。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我校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对我校各部门、单位、院系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等。
第四章新闻发布的组织与程序第八条学校新闻发布活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发布内容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须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学校重大新闻由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24小时之内予以发布。第九条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拟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新闻,原则上须提前1-2个工作日将有相关负责人同意的新闻稿以及相关背景资料一同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编辑、发布。重要新闻需在报请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第十条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拟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新闻,须于活动后2-3个工作日将有相关负责人同意的新闻稿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编辑后在相应栏目内予以发布。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十一条实行舆情信息定期监看监测制度,及时全面
收集研判媒体、师生公众对学校工作的关注情况,并应根据社情民意的现实需求,及时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和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委、行政事务与新闻发布工作的信息沟通,为新闻发布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应全面深入了解涉及师生公众利益的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相关信息。应通过制度安排,确保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对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发布内容与形式有创新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并进行适当奖励;对工作不积极、造成工作陷于被动,或者违反本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四条建立新闻发布投诉、监督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媒体和师生公众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对违反本规则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移交学校纪监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篇十七: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论坛之类网站。一经查获,除封闭整个网站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十八: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学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学校各类信息和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确保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对外宣传,并为师生及家长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网上信息发布的真实、客观、严谨,保证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学校良好的形象,依据金山区教育信息中心关于校园网信息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栏目对口管理,各负其责。
学校网站由本站首页、学校介绍、新闻中心、党建工会、学校管理、教师工作、教育督导等栏目组成。门户网站无BBS、评论、留言、商业和非商业广告等(上级规定的除外),属于非交互式网站。网站相关栏目实行部门对口管理,各司其职,具体为:
1.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学校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考核指标设置,隶属于校务办。
2.学校各部门提供信息,经校务办审核同意通过即时通发送到学校信息中心的有关人员。
二、账号及密码的管理
学校信息发布施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学校信息的发布全部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校园网遭到攻击或遇突发事件时,学校网络管理员有权关闭整个网站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三、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
1.信息发布的安全目标:确保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正确;确保不在学校网站上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不被篡改,且保证不准与其他有害网站或信息内容相链接。
2.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为确保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安全,必须建立相应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审查的每一程序,均需由审核责任人签署意见。
3.信息内容的保密要求
1)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
2)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党务、人事等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站上发布。
3)凡印有密级的党内文件、政府文件、内部刊物的信息不得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4)凡未经上级部门正式认定的调研报告、经验总结、先进事迹、处理意见等,不得在网站上发布。对已经上级部门正式认定的经验总结、先进事迹、处理意见等的发布,需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和同意。
5)学校门户网站上禁止出现“中考百日冲刺”、阶段测试成绩排名(特殊学生只拍摄背影或对脸部进行照片技术处理)、师生或家长的住址、手机号、身份证不能出现在学校门户网站上或内容页的附件里,确实需要的进行技术处理。
4.把握信息源的安全
各部门信息管理员、校园网信息编辑人员和校务办公室主管负责人要注意信源安全,若稿件标题和内容涉及到重大负面报道、敏感问题和原则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问题报校级领导审定。
四、学校门户网站(包括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审核及发布
1.校园网各栏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所有的信息经校务办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审核后发布。微信制作人员只有制作的权限没有发布的权利,微信的推送应有专人负责审核和推送。
2.信息发布按照上级要求每周更新一次,寒暑假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五、其他说明
1.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室内外宣传大屏发布的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转摘报纸、网络信息的要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非本校原创的信息需注明信息的来源、作者或网址等。
3.xx市xx中学微信公众号审核4.本制度自xx年x月起实施,本制度存在异议的由xx市xx中学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录:xx市xx中学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篇十九:学校新闻发布制度
XXXXXX学院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处置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发布以及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树立学校良好公众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关于新闻发布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发布内容
1.学校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3.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4.学校突发性重大舆情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学校的处置措施等;
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
6.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
7.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二、新闻发言人与职责
1.学校新闻发言人由学校分管新闻宣传的校领导担任。
2.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相关工作。
3.新闻发言人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⑴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
(2)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3)负责学校舆情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处理结果回复。
(4)负责代表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1.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
2.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3.向新闻媒体界发表声明、谈话、署名文章。
4.由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学校办公室(或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
对外发布新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日常新闻发布及学校公告、通知等,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按照《学院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学院网站新闻发布管理办法》明确的流程办理。涉及向社会及媒体公布的内容,由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请示校领导后,学校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发布。
2.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或学校政策性决定、决议,经学校董事长(执行董事)、校长、校党委书记审定同意后,学校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外发布。
3.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或政策发布,经学校分管副总裁和学校董(理)事长审定同意,报集团办公室征求意见后,学校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外发布。
五、学校舆情处置
1.舆情的分级
根据舆情性质、影响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学校舆情分为一般舆情、负面舆情、重大舆情等预警等级。
⑴一般舆情。指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就学校出台的政策文件、措施、做法,或各部门工作领域、工作职责、教职工履职情况等提出的咨询、意见、建议、投诉等问题。
⑵负面舆情。指投诉、反映的问题关系学校形象、声誉,或易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焦点,或校风、师德问题性质严重,或涉及到影响学校重点工作。
⑶重大舆情。指发生的事情行为性质特别严重或属于禁止性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重点关注和转发扩散。
2.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建立学校舆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学校董事长(执行董事)任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兼任主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和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对学校、教职工或其它渠道反馈收集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分析评
估,根据舆情分级,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等要求,启动相应应急机制进行分类处理。
3.舆情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般舆情由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调查核实并直接处理,处理意见上报领导小组。
负面舆情由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商议,调查核实,进行研判、分析评估。如与事实不符或出入较大,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尽早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所有处理结果及对外发布信息均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发布。
重大舆情或校风、师德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应迅速启动重大舆情应急预案,对舆情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2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由集团办公室根据舆情或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进行研判,提出指导意见。经学校董事长(执行董事)审定同意后,学校新闻发言人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在官方平台回应。
4.舆情处理的规范
⑴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自媒体平台(包括但不仅限于微博、微信、论坛、贴吧和其他即时通讯平台),并按照舆情分级及时上报,争取在舆情出现端倪的
5小时内,做好舆论引导,不使其进一步发酵,以免造成恶劣影响。
⑵舆情涉事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舆情应急处理办公室开展调查工作,在舆情发生2小时内提供详实的书面说明,不得私自对舆情做任何回复及处理。
⑶如果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在24小时内利用热点聚焦,加强舆论引导,展开正面宣传,转危为机。
⑷对于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重大舆情或突发舆情,由学校舆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上报集团办公室研判解决。
⑸在舆情进一步发酵过程中,如有媒体介入,要与媒体做好沟通,尤其是传统主流媒体,避免在官方媒体上出现负面报道。
六、新闻发布与舆情处置的纪律及责任
1.新闻发布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不得违反学校新闻宣传纪律。
2.学校制定明确的新闻发布活动方案及流程,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进行。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
3.未经授权,学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新闻媒体擅自发布与学校工作有关的信息。
4.在舆情处理过程中,须注意方式方法,统一口径,严把尺度,不胡说、不乱说、不沉默、不夸大、不抵制、不掩饰,积极处理,赢得良好的舆论环境。严禁任何部门、个人私自发布声明,任何涉事的文字内容(含组织发给教师、学生的群发信息)都须经舆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出,慎重使用加盖公章的官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