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7篇

时间:2022-11-28 11:15:04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7篇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临时留观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暴发和流行,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7篇,供大家参考。

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7篇

篇一: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留观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暴发和流行,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留观送诊,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临时留观工作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卫生疾控部门和区教体局防疫指挥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2.

 校门口“临时留观点”、校内“临时留观室”为专用场所, 由专人管理(责任人:x老师),设置提醒标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

 3.

 进入和离开临时留观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登记, 填写在出入登记表中。

 4.

 进入临时留观场所的老师要穿防护服,带好口罩护目镜,对留观师生进行复测体温等医学观察并登记。出来时将防护用品和留观师生相关物品封存,全程按规范做好消杀工作。

 5.

 留观的同时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镇教委,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工作。

 6.

 临时留观场所内水银温度计、温度计浸泡盒、酒精棉球、免洗消毒液、二级防护装备、紫外线消毒灯,以及应急处置流程图、防疫专班联系电话一览表、应急处置记录表、清洁消毒记录表、紫外线消毒灯使用登记表等设施用品、资料齐全,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责任人:x老师)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7.

 临时留观场所按规定定期进行消毒、通风,及时填写清洁消

 毒记录并张贴悬挂,保持内部整洁干净卫生。

 8.

 负责临时留观场所的教师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学校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二、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

 三、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四、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五、做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六、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七、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八、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教育。

 九、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十、学校要健全晨午检制度,坚持对学生实行晨午检制度, 发现学生有身体发热不适现象,应密切注意观察(有无传染病现象) 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往医院检查。

 十一、监督学生做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篇二: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卫生院管理方案

  xx,为加快我院发展,进一步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改革用人制度和绩效分配制度,达到节支增收、以收定支,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巩固医改成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强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开展民生工作;全面推动我乡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乡卫生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乡卫生院管理体制,加强对村卫生室管理,进一步巩固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净化医疗市场,加快医院发展;加强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扩充医疗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大医院软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和态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制定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杜绝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切实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强化村卫生室管理,确保疾病控制、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如期完成;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开展依法治院,强化院务公开;加强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行业作风。

 二、科室设置及人员分工

  1、办公室(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门诊科室:中医科 (xx 负责),外科、检验科、放射科、B 超、心电(xx 负责),内儿科(xx 负责),妇科(xx 负责),西药房(xx 蓉负责),治疗室(xx 负责),中药房(xx 负责)。

 3、住院部、急诊科(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xx 协助)。

  4、公卫科(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5、医疗保障办公室、收费室(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6、医务科、质控科、药剂科(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7、保卫科(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8、护理部、院感办、病房管理工作: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9、妇幼卫生、儿保、妇保门诊:xx 负责、xx 协助。

 10、门诊部: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1、医改办:xx 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2、犬伤门诊、腹泻门诊:xx 负责。

 13、发热门诊:xx 负责。

 14、计免门诊:xx 负责,xx 协助。

 15、医疗废物处置工作:xx 负责。

 16、出纳(报账员):xx 负责。

 17、后勤工作:xx 负责。

 18、档案室:xx 负责。

  三、医疗业务部分

  1、加强医疗业务知识学习,强化“三基”训练,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熟悉并掌握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用药临床指南和处方集。

  3、加大对医院基础设施投入并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和条件,大力提高医院门诊业务量和住院人次,增加医院业务收入。

 4、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业,严格执业范围和操作常规及护理常规,不得跨执业范围、地点执业,严禁违反医疗和护理操作常规执业,严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开展接生,人工引产等节育手术工作。

  5、规范书写处方、门诊日志、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书并妥善保存,不得弄虚作假和出具假伪证明等医疗文书。

 6、建立并执行医师首诊责任制及会诊制度,首诊医师严格按相关规定对急、危、重、疑难病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进行诊治与处理,若需会诊则由首诊医师按相关规定组织会诊,同时向院方报告,被邀请或由院方安排参加会诊的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参加会诊;对纠纷患者必须有二名医师进行现场检查伤病情况,后由接诊医师负责诊治。

  7、加强对急、危、重病患者的处理、诊治、抢救能力,及时抢救或转诊急、危、重病患者,不得推诿倒卖病人或不给予抢救、诊治及转护送。

  8、医疗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每月确定目标任务。另

 行制定具体方案。

  9、建立医护值班责任制,医护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本院医疗日常事务、清洁卫生和其它工作,严禁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财务和后勤管理

  1、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做到节支增收。院方加大对各项收入及支出的审核监管力度,凡超过 1000 元以上支出的由院办工会议决定;每场次各项收入务必及时如实入账并交出纳存入银行;院内各科室(人)不得私收、高收、乱收各项费用,不得挪用贪污公款,违者每例处罚 500-1000 元,同时追回公款;院内各科室对各项支出必须由经手人先说明原因并签字(说明原因或用途)后按财务程序报院方批准再予以报销支付,不得垫支和挫支。规范公务接待,制定接待方案,严格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加强票据管理,各项各类票据必须编号保存,其票据要保持工整和完整,不得损毁和遗失。加强医药发票的监管力度,院方委托专人管理和开具医药发票,要规范开具发票,不得乱开或开具假发票,发票联数要保持完整,不得遗失发票联数,不得补开己丢失发票。

 2、公共卫生服务、疫苗、妇幼、财政补助工资及其它收入全额纳入医院统收统支。

 3、经费核算及服务收费标准:全院实行统收统支,医疗、药品、公卫及其它收入全额纳入单位 (每月核算一次);西药执行零差价销售,中药零售价为批发价+批发价×30%,卫生材料和耗材、临床试剂按物价局核定价格执行,急诊费为 3 元/人次,住院费为 8 元/人/日/床,理疗科(含康复)治疗费为 15 元/人次,门诊观察费为 9.6 元/人次,出诊费为 10 元/人/公里,护理费、注射费及其它费用(含手术费)按物价局核准的乡级标准收取。

 4、工资发放:职工工资每月由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在该工资中必须扣除社保、房租、医院发展金、单位日常开支经费及水电、网络、办公用费)+加、值班补助组成并按月考核后发放。材料费另行据实核算到科室。社会保障经费按国家规定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单位电费网费报刊费及其它因工作需要所开支费用据实并按国家相关规定

 报销。

  5、加强对后勤工作的管埋,严禁单位资产流失,确保后勤供给需要,做到勤俭节约,促进单位发展。

  六、药房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加强药房药品管理,严格按要求采购药物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入出库记录);强化对一次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药房内不得采购、存放、使用过期、变质、霉烂、假劣药品和器械,药房人员每月对中西药物进行一次清理自查;加强对毒麻精放药品的管理,不得违法违规采购和使用;药房人员认真开展司药和划价工作,不得高划价及乱划价,不得私收和乱收任何费用,不得私自采购、出售药物;药物采购由药房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药物采购计划并报药剂科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购药物。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中药、卫生材料、耗材、试剂等价格由院方按相关规定确定。

  七、安全稳定、信访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稳定、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切实抓好全乡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稳定、信访工作,严禁对乡村医生乱收费和摊派并对所收费用作好解释工作,积极缴纳“三金”和化解债务(按一定比例分期分批偿还乡卫生院债务),做到矛盾在内部消化,不上交矛盾,杜绝乡村两级上访事件发生。

  3、切实抓全乡好医疗安全工作,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业,严格执业范围和操作常规及护理常规,不得跨执业范围、地点执业,严禁违反医疗和护理操作常规执业,认真做好急诊、急救、会诊、抢救、转诊工作,严禁开展接生、人工引产等节育手术工作;药房人员要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加强药房药品管理,切实做好药房各项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八、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把对村卫生室的各项补助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2、加强组织管理:制定乡村两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绩效分配方案;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乡卫生院必须有 2 人及村卫生室必须安排 1 人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按时兑现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帐;强化督导考核:乡公卫人员下村检查、指导村卫生室工作,每月下村 10 天,村级每月不少于 6 天;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绩效分配。

 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建立,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重性精神病、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农村居民达 100%,城镇居民达 100%),规范建档率达 80%以上;健康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熟悉居民建档基本情况;健康档案使用率达 50%以上。

 4、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健康教育报表;完成医疗卫生机构禁烟任务;利用重大卫生日开展宣传活动,有方案、记录、总结并及时上报;利用宣传栏及健康教育示范村建设开展健教和爱国卫生活动。

 5、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认真开展辖区内精神病人线索调查,对病人每季度随访一次,及时动员与协助新发患者或症状明显者或有肇事肇祸倾向者到精神病专业机构进行诊治,其规范管理率达到 70%以上。

 6、慢性病防治管理制度: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高血压发现率≥6%,规范管理率≥70%,血压控制率≥30%;糖尿病发现率≥1%,规范管理率≥70%,血糖控制率≥25%。

 7、重点传染病管理制度:加强艾滋病管理:按要求对初级以上中学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进行指导;按要求完成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其它任务。结核病防治与管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转诊肺结核病或疑似肺结核病病人,均达到100%,总体到位率≥85%;追踪率达 100%;病人督导访视率达 100%;活动性肺结核发现任务完成率 100%。狂犬病防治工作:及时、规范处置犬伤患者;规范储备、管理狂犬疫苗和狂免蛋白;每年度对辖区内医务人员进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2009 版)》全员培训;

 犬伤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腹泻病管理:规范建设、设置腹泻门诊,及时登记腹泻病人和报告疫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热门诊,及时上报传染病发热患者。

 8、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健康管理率≥80%,进行登记及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提供健康指导;每年度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进行 1 次普通健康体检和查血糖记录。

 9、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卡质量:建立传染病门诊、住院登记薄且登记完整;填写完整及准确率 100%。传染病报告率和及时率:传染病报告率 100%,无传染病漏报;执行零缺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传染病网络直报;传染病诊断报告及时率100%,无迟报。督查与管理:乡村两级每日有专人负责疫情收集并有记录或签字;每月对本院(室)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开展自查并有检查记录或处理结果;每季度对全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督导并有记录。疫情处理:散发个案调查处理率 100%,并填写个案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爆发疫情并做好相关记录;切实、规范开展死因检测与报告工作。

 10、预防接种制度:儿童建卡、建证率 100%。计免门诊达到合格标准,预防接种人员有合格资质并熟悉掌握国家免疫程序及操作技能。规范领取或进购疫苗,按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疫苗。按要求开展疫苗接种培训。免规疫苗接种率达到要求,乙肝疫苗及卡介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 80%以上,乙肝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 90%以上,认真开展加强免疫和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并达到规定要求。实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其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完成信息录入并于接种卡相符。每年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率≥95%以上,补种率≥95%。按要求开展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及时报告率达 100%。认真、及时填报报表及相关资料。

 11、儿童系统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儿保门诊且设施齐全。0—6岁儿童建册率达 90%;0 岁组儿童的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率达 90%;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 80%(进行 8 次随访);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率达 80%;认真集体儿童健康管理,托幼机构健

 康知识讲座以园为单位达 100%,在园儿童的体检率达 90%,缺陷儿童和疾病儿童指导率达 90%,以园为单位综合评价率达 100%。

 12、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产检门诊,基本设施、设备、人员达到标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达 100%,其中孕 12 周前建册率达 75%以上;对孕产妇定期进行健康管理,管理次数≥95%,并进行相应营养、心里指导;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根据危险分级开展转诊等服务;开展产后访视(访视率≥2 次)和进行恢复性指导及常见问题指导(≥90%)。

 1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要求认真开展增补叶酸神经管缺陷、降消、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分困地区 6--18 月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工作。

 14、卫生监督协管: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及部门执法机构开展医疗、食物中毒、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并有相关检查及记录。

 15、卫生应急管理:制定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开展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100%)、院前及院内急救工作(及时急救率 100%)、危重病人及时转诊(及时转诊率 100%)工作;查看协助和参与有关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并有相关记录。

 16、实施效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村(居)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60%,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 80%以上。

 17、奖惩制度:实行奖惩制度,按照服务数量、质量、满意度每月对乡村两级公共卫生人员进行考核...

篇三: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级 卫 生 室 工 作 职 责

 一、 村卫生室在乡 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为病人文明服务, 对病人态度和蔼、 检查认真、 诊断正确、 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 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 健康宣教, 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 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 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 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 多发病的出诊、 巡诊等工作, 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

 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 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 菌)

 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 不滥用药物。

 六、 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完成乡 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 村 医 生 行 为 规 范

 一、 救死扶伤, 发扬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 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 文明服务, 礼貌待人。

 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 衣帽整洁, 举止端庄, 态度和蔼, 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 服从管理, 合法行医。

 必须具备执业医师、 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 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

 自 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 虚心接受乡 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 确保安全, 合理收费。

 对病人高度负 责, 强化医疗安全, 不乱收费。

 五、 尊重人格, 保守医密。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搞好宣传, 加强防控。

 多 形式、 多 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健康教育, 提高村民健康素质; 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 卫生监督、 新农合、 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 不断学习 , 提高水平。

 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 互帮互学,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好与乡 镇卫生院、 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 团结协作, 互相学习 , 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 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 的,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严谨的工作态度, 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 疫苗性质、 接种方法, 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 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 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 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 接种对象、 部位、 方法、 剂量、 次数、 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 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 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 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 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 统计、 总结工作, 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 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 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 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 在乡 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 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 建卡、 登记, 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 住院分娩, 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 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 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 做好妇女、 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 儿童体格检查, 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 汇总、 上报各类信息。

 七、 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 汇报工作, 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 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 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 我保健。

 九、 做好妇幼卫生项目 工作,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 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 主要包括:

 门诊病历、 门诊登记本、 处方、 处置( 注射、 清创、 换药等)

 登记本、 输液卡等, 以县( 区)

 为单位统一格式、 内容和要求。

 二、 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 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

 三、 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 碳素墨水书写, 记录内容必须客观、 真实、 及时、 完整, 字迹清楚, 不得随意涂改, 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 期。

 四、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

 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药品名 称、 剂量、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 不得自 行编制名 称或代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五、 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 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 5 年, 其中, 处方存档不得少于 3 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 医务人员 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 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 查。

 三、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 切实加强药品管理, 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 制度, 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 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 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 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 对医疗设备、 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 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 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 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 加强医患沟通,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 坚守工作岗位, 加强业务学习, 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 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 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性药物, 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注射时做到细致、 准确, 对病人热情、 体贴。

 四、 对准备注射的药品, 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 凡出现过期、 变质、 污染、 发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 安瓿有裂纹、 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 一律不得使用。

 五、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 严禁再次使用。

 。

 六、 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 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注射, 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处置效果不明显时, 应果断、 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 抢救用药品、 器械, 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 并定期检查, 及时调整补充。

 八、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注射室内每日 消毒, 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 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 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 医务人员 在工作区内, 要衣帽整洁, 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 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 敷料缸、 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 压脉带、 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 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 定时通风换气, 每日 使用紫外线消毒, 定期监测, 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 应具备避光条件, 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 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 床垫要定期洗晒、 消毒、 更换。

 七、 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 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 安全、 放心的药物。

 二、 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 录, 规范药品的采购、 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 药房独立设置, 布局科学、 合理, 符合卫生学要求, 方便病人取药。

 四、 药房管理规范, 分工明确, 陈列、 摆放有序, 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 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 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

 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

 少于 5 年。

 六、 坚持合理用药, 因病施治, 注意配伍禁忌, 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有效。

 七、 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 认真核实、 查对, 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 定期清查药房, 做到药账相符。

 及时清除变质、 过期、 失效药品。

 九、 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 使用后毁形、 消毒, 统一销毁, 并有记录。

 十、 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 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 的目 的及要求:

 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

 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三、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报告与通报制度, 建立监测、 报告网络, 建立日 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 程序、 方式及时限, 依法报告, 建立通报制度, 利用各种新闻、 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 信息通报系统。

 四、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 明确应急反应原则、 措施、 街道办事处, 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五、 落实善后处理措施,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 恢复与善后, 奖励与表彰, 责任, 征用物资, 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六、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制度, 包括信息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医疗救治队伍, 培训与演练, 经费和物资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对乡 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 , 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 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 、 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 志, 要求登记项目 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三、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 肺炭疽的病人、 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 城镇 6 小时内、 农村于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 并同时报

 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乙类传染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 城镇 12 小时内 农村于 24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 白喉、 百日 咳、 脊灰、 流脑、 乙脑、 伤寒及副伤寒、 钩体、 疟疾、 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 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 要按规定作好消毒、 隔离措施。

  七、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 每月 一次传染病漏报自 查, 做好门诊日 志、疫情旬报、 传染病花名 册、 自 查统计、 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 责任报告人、 疫情管理人、 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 违反以上规定, 按《染病防治法》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 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确保疫情数字及时、 准确、 完整,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特规定如下:

 1、 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 2 种。

 乙类传染病 24 种。

 2、 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 保健人员 , 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 包括疑似病人)

 , 应在门诊日 志中认真填写, 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 在门诊日 志、 病历上注明:

 “疫情已报” 、 “注意疫报” 。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 要求完整、 清晰、 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 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 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 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 乙类传染病于 6 小时内报出; 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报出。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 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 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 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⑥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 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 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⑦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 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 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⑧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 送交。

 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 安全的药物。

 2、 明确药物保管分工, 妥善保管特殊药物, 药品放置定点定位, 存放有序。

 3、 药品统一由乡 镇卫生...

篇四: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生室工作制度

 1. 村卫生室在室长领导下完成村卫生室日常工作。

 运用适宜的中西药及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 多发病、 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 转诊, 建立工作差错、 事故登记制度。

 对老年人、 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举办讲座,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妇幼保健工作。

 2. 3. 4. 5. 6. 7. 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 标准化的计算机管理, 对慢性非转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开展残疾病人健康训练及指导。

 遵守工作纪律。

 不迟到, 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脱岗。

 10.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按时统计上报。

 11. 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 要求管理规范化。

 12.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坚持查对制度。

 13. 保持环境整洁, 落实消毒措施, 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14. 协助开展免疫规划, 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 心理咨询, 慢性病管理。

 15. 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 物品领取规定, 严格保管, 防火防盗。

 16. 开展便民服务项目, 服务热情, 耐心, 按标准收费, 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8. 9.

 乡 村医生主要职责

 1.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 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规范, 依法执业。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卫生院管理。

 熟悉本辖区基本情况, 掌握本辖区基本数据, 完善各项登记资料。

 2. 3. 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疗、 预防、 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等卫生服务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提高辖区群众卫生保健常识。

 积极参加例会和各种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按质、 按量、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农村卫生工作任务。

 4. 5. 6.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 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 不得漏登, 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 符合率要求达 95%以上。

 2. 登记项目齐全, 至少包括就诊日期、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详细住址、 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

 主要症状和体征、 病名(初步诊断)、 处治、 医师签名等 11 个基本项目。

 填写内容规范、 准确、 字迹清晰。

 不能有缺项、 填写大地址、 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对于发热病人, 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

 对于 14 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对诊断(疑似)

 为转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3. 4. 5. 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 病原携带者、 疑似转染病患者, 应立即填写转染病报

 告卡, 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 准确、 及时, 并按规定时间向院办公室报告, 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转染病应有“疫情已报” 标记。

 6. 7. 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转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进行奖惩。

 对迟报、 漏报、 瞒报转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依照《转染病防治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1. 凡具有乡 村医生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 被村卫生院聘用的乡 村医生具有处方权。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2. 3.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称书写, 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4.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5.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6. 医师开具处方时, 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7. 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遇缺药、 超剂量、 有配伍禁忌等特殊情况, 需要修改处方, 要退回医师修改处签字后才能配方调剂。

 药剂人员必须对错误处方进行如实登记, 定期报告村卫生室负责人或卫生院。

 8. 9. 药剂人员对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 应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 经办药剂人员应当签名, 同时注明时间。

 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 应拒绝调剂, 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0.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1. 药品处方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成药处方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应与所配发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相一致。

 12. 药品名称以《中国药典》 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 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3. 处方中的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重量以克(g)、 毫克(mg)、 微克(ug)、 纳克(ng)

 为单位; 容量以升(L)、 毫升(ml)

 为单位; 国际单位(IU)、 单位(U)

 计算。

 片剂、 丸剂、 胶囊剂、 冲剂分别以片、 丸、 粒、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 瓶为单位; 软膏及霜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注明含量; 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4.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 1 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 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 2 年, 麻醉药品处方保留 3 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收集整理经卫生院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 方可销毁。

 15. 含毒。

 麻中药处方, 除写清一般处方内容外, 必须注明病历号、 病名及简要病情。

 麻醉中药处方的有关内容应造册登记。

  药房工作制度 (一)

 药品调剂 1、 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 年龄、 药品名称、 剂量、 用法用量、 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 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3、 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 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 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称量准确, 不得估计取药, 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 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 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 如发现变质、 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 配发合格药品。

 6、 中药方剂需先煎、 后下、 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 必须单包注明; 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 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 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 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必须随到种随配, 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

 药房管理 1、 药房药吕按性质分类摆放, 归类整齐, 储药瓶罐加盖, 标签标化醒目。

 2、 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 称、 戥、 臼、 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 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通风采光良好。

 4、 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并保持干净。

 5、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

 统计报销 1、 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 以入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 金额消耗制度, 做到日清月结。

 2、 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 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 0.5%, 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 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邮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3、 药房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查盘点药品, 并办理交接手续, 短缺药品及卫生材料照价赔偿。

  双向转诊制度 1、 对急、 危、 挭、 疑难病人或因治疗条件有限无法治疗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2、 村卫生室和上级医疗建立双向默认转诊关系, 病人需要作辅助检查时可介绍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检查。

 急危生症人由村卫生室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上级医院收治的康复期病人、术后病人、 咨询保健病人应根据情况转入村卫生室治疗。

 3、 对急、 危、 重病人, 应时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4、 转出病人, 应按要求和上级医师说明病情。

 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在转诊过程中应有医护人

 员陪护监视生命体征。

 5、 对其他医院转诊过来的病情稳定病人, 应认真阅读病案, 了解情况, 遵照医嘱进行诊治。如遇病人病情反复, 应及时请求会诊或再次转入上级医院治疗。

  财务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 药物帐册、 物资账册, 设现金日记帐、 财产物资明细帐。

 2、 实行钱、 帐分开管理的原则。

 3、 定期核对, 做到物账相符。

 4、 实行收费开据及收费登记制度。

 5、 认真执行全作医疗报销规定, 收支帐目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到少保存 3 年。

  2、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假倾倒(堆放)

 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3、 使用后的一产欠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4、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5、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上交至卫生院统一集中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 保持诊所各室清洁卫生, 各室物品相对固定使用, 防止交叉感染。

 2、 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诊疗前后洗手。

  3、 治疗室划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且有明显标志, 清洁物品、 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4、 外科清创缝合、 妇科、 口腔科使用的器械必须在清洗、 浸泡消毒后才能使用, 体温计、 听诊器、 血压计等器械必须定期消毒。

 5、 处置室、 治疗室定期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并及时做好登记 。

 6、 对传染病人排泄物和用过物品及时消毒处理。

 安全注射工作制度 1、 各种注射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过敏药物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 注射后密切观察情况变化, 病人无不良反应方能离开。

  3、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使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最后集中销毁。

  4、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从正规渠道购进, 有购进、 使用和毁记录。

  5、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防止交叉感染, 器械定期消毒更换。

  6、 备有急救药品, 固定位置存入, 定期理换。

  7、 治疗室(注射室)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登记。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认真填写辖区的个人、 家庭及辖区健康档案, 要求内容准确、 完整。

 2、 辖区居民的家庭健康档案率不低于 80%, 重点人群要达到 90%以上。

 3、 个人、 家庭健康档案有新增内容时, 应及时入档。

 4、 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每年更新一次。

 5、 家庭档案要以家庭为单位归类存放, 做到查找方便快捷, 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6、 掌握各项统计数据, 为辖区诊断提供依据。

 7、 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健康教育制度 1、 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培训, 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提高辖区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建立文明, 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行为, 促进健康水平的提高。

 2、 大力推行辖区健康促进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辖区健康教育。

 3、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控烟、 限酒、 合理膳食、 健身等干预活动。

 4、 对辖区的病人按不同病种或不同人群,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使居民健康知识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5、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6 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可设立健康咨询和咨询服务热线。

 7、 每季度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增教育知识讲座。

 8、 健康知识宣传栏或板报每 2 个月更换内容:

 9、 免费为辖区内居民建立档案、 对慢性病人进行分类管理。

 10、 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教育及管理的各种资料。

 传染病管理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执行《中华人民苮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及其《实施办法》。

 2、 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志, 要求登记项目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3、 所有医务人员发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

篇五: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 卫生室执业,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 卫生室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开展诊疗活动。

 五、 卫生室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 卫生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 卫生室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 卫生室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九、 未经医师(士)

 亲自诊查病人, 卫生室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 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未经医师(士)、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卫生室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 卫生室施行特殊治疗时, 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

 时, 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在取得卫生室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 卫生室发生医疗事故,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 卫生室对传染病、 精神病、 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 卫生室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 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 详列细项, 并出具收据。

 十五、 卫生室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 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遣。

 卫生室工作人员医德规范

  一、 救死扶伤, 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病人, 不分民族、 性别、职业、 地位、 财产状况, 都应一视同仁。

 三、 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 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 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 不以医谋私。

 五、 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 同事间关系。

 七、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技术水平。

 乡 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 乡 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赋予的权利, 履行《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规定的义务。

 二、 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 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 乡 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 乡 村医生应当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 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 更新医学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

 八、 乡 村医生每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 村医生, 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 并收回乡 村医生执业证书。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 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籍贯、 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 完整, 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 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 新病例登记、 初复诊登记、 疾病分类、 转诊转院、 初步诊断、 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 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疫情上报后, 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 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 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 班级等内容。

 五、 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 力求通顺、 完整、 简练、 准确, 字迹清楚、 整洁, 不得删改、 剪贴、 颠倒, 医师要签全名。

 六、 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 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红水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 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 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 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 不得隐瞒、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

 二、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院的调遣。

 三、 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切断传播途径, 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 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 做好人员防护, 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 做好污物、 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 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 实行传染病预检、 分诊制度, 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 并书写详细、 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 对需要转送的病人, 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 对瞒报、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 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拟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 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 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 在卫生室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负责检查、 督促、 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 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 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 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 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 规定, 制订本制度。

 一、 成立消毒管理组织,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 灭菌设施, 并保证正常使用。

 二、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 掌握消毒知识, 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三、 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 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 穿刺、 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四、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产品时, 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 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 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 感染伤口、 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六、 排放废弃的污水、 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 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七、 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 流行时, 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急、 出诊)

 制度

  1、 对病人热情接待, 态度和蔼, 随到随诊, 缩短候诊时间。

  2、 急诊病人优先就诊, 门诊病人(含急、 出诊)

 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 书写符合要求。

 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 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 及时治疗。

 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 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 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 认真负责。

 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 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

 5、 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制度

  一、 处方是由注册的乡 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 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 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乡 村医生)

 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 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 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 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 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 淡黄色、 淡绿色、 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 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 规定的规则。

 九、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

 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十一、 处方由调剂、 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1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规则

  一、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 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二、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三、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 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四、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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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 1 次,并做好登记。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 0—7 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 、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每日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处置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 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 10%规定,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接诊病人后,应及时将就诊情况、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 4。

 8、 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急、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贻误病情。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 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 村卫生室每 10 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 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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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卫生室规章制度电子版

室各项规章制度 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 培 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 责 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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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 锐 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 登 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 不 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 疗 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 散 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 过 过 2 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 医 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 疗 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

 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 毒 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 按 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