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10-30 20: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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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和《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有效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部、省的部署要求,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不断提升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切实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压实种业监管责任,农作物种业分管负责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进一步得到明确。制定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查出问题的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对省、州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要按时办结,并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布。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并上传到《中国种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通过省州督查、县市互查、本地自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是否规范和可追溯。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对市场上的种子进行抽样,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对马铃薯种薯开展品种纯度检测和主要种传病害鉴定。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

(二)加强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查处。根据《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以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狠抓种子销售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地区,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深入村屯入户倒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查找线索,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覆盖全面、检查到位、信息完整、执法严格,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及时商请当地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监管措施。一是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二是下移监管重心,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看标签,速检测,摸排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三是建立报告制度。对发现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种子要彻查来源和线索,锁定证据,并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四是开展普法培训宣传。指导农户正确选种用种,不要购买违法直销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购买无发票、无标签、无包装、来源不明的种子,禁止种植非法转基因种子。

(二)时间安排。1月至3月,按照《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我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今年种子监管工作目标任务。3月至12月,分阶段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种子执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冬季入库种子专项检查。全年不间断穿插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种子执法工作总结,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种子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种子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责担当,积极作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种子执法行为,严厉查处种子案件,做到证据确凿、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密切配合,联手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及配套规则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利用政府信息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假种子、侵权套牌种子的企业和非法经营的门店公开曝光、重点监管。设立并公布种子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