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4篇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 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第一篇_发展党员工作程序(7) 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第一篇_发展党员工作程序(7)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第二篇_2013 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表
2013 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表
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第三篇_研究生党员发展流程
法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流程
发展党员的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行。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党支部报会制度:党支部召开发展、转正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提前一周将支部大会的开会时间、地点报告研究生党总支,党总支向学院党委报告并派员参加支部大会。
填写“入党志愿”应学习 2007 年 10 月 21 日修改通过的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新时期党建理论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对党的认识、入党心愿、入党动机、入党态度,联系个人成长历程,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对党的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对照新党章如何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及为什么要入党和今后的打算与决心,全文要有政治思想高度。“入党志愿”全文要求 1200 字以上,全文必须结合个人成长的历程,联系个人成长历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得少于全文的三分之一。
凡抄袭网上“入党志愿”者,一经学院党委或者学校组织部审核发现,即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凡填写“入党志愿”没有联系自己在党的教育培养下的个人成长历程,全文均系空洞的政治理论,均作为不合格退回党支部重写。
一、发展党员的工作步骤
1、个人自愿申请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校培训结业
4、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
5、政治审查(组织外调、函调)
6、列为发展对象(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名单要公示)
7、填写《入党志愿书》
8、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9、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10、党委审批
11、入党宣誓【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12、预备期
13、转正申请
14、党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15、党委审批
16、转为正式党员。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已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28 岁以下团委推荐意见,28 岁以上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
3、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接受党支部考察,自觉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学习刻苦,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4、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情况,了解入党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校培训结业。
(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自传表
1、提交积极分子名单、领取表格。
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送研究生党总支,总支按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
委,统一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自传(格式见附表),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工作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
2、培养考察表填写格式。(见附件样表)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党支部将填写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连同自传、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原件等材料一起装入积极分子档案袋。在培养考察过程中,每次考察后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应定期填写“半年考察意见”,并及时将其本人递交的思想汇报等材料归入档案袋。积极分子档案统一由党支部书记保管。
(四)确定发展对象的原则、程序、时间
1、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突击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是要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但是,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2、有计划的分批次确定发展对象
党总支按当年发展党员的总体计划进行,每年发展党员的计划应基本稳定,防止大起大落。积极分子须经过至少 1 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即新生党支部只能在第二学年才可以接收新党员。
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时可以不受具体发展对象计划的限制。研究生在校学习 2 年,法硕和博士生在校学习 3 年,党支部发展党员的人数要统筹安排,按照“个别吸收的原则”均衡发展,将发展对象的计划均分到各批次(研究生发展总额÷2,法硕和博士生发展总额÷4),即得出每一批应当确定的发展对象人数,避免毕业时突击发展。
确定发展对象时,入党申请人在原学习或者工作单位纳于培养考察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但是,必须提供原单位党组织纳入培养考察满一年以上,经原单位确认的入党申请书、党校结业证书、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经过现在党支部半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可以确定为
发展对象。
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按以下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支委会了解各位入党申请人的思想表现情况及群众基础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的意见。
(2)党小组经评议,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的意见要进行调查核实,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3)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党外群众座谈会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记录整理党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民主测评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与“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支部民主测评会的情况和测评结果要如实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中。
(4)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5)研究生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发展对象确定后,填写、收齐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党总支审核,总支审核后报学院党委预审。预审通过发出《入党志愿书》。
4、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党支部每学期开学的 9 月和 3 月确定本学期的发展对象,及时做好发展工作。
(五)确定发展对象及材料建档
发展对象档案包括以下 9 项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自传》表。支部应指导申请人按要求撰写个人自传,3000 字左右。(填写武汉大学统一印制的《自传》)
3、入党申请书。
4、思想汇报。申请人应每季度向党总支递交 1 份思想汇报,字数不少于 1000 字。培养考察期间,思想汇报不少于 4 篇。思想汇报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5、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
6、党校结业证书,应提交原件。
7、群众评议材料。
党支部应组织群众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了解群众对他的评价意见,支部委员要按照规定格式认真做好记录,制作群众评议材料,并由评议人签名,归入积极分子档案。(其格式要求见附件)
8、函调政审证明
(1)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1 年以上,可以进行函调政审,调查了解积极分子父母的政治思想表现,以及曾经参加过工作的积极分子本人在原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注意政审函调证明落款一定要加盖党组织的印章,其他公章不行。
(2)函调信统一在研究生党总支办理。党总支开具政审调查函,发函到其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有工作经历的原单位党组织(父母无工作单位或者原工作单位无党组织,可以发函至父母单位或者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如中共 xx 社区支部(总支)委员会、中共××县××村支部委员会),调查了解其父母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本人在原工作单位的思想表现情况。
回函收件人应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张琼老师收
转 xxx 硕士(博士)党支部
(3)上述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父母政治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应装入积极分子档案中。
9、政审通过后,应填写《武汉大学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材料登记表》(见附件)
附件:
武汉大学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材料登记表
备注:
1、“政治表现”填写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2、“政审结论”填写发展对象政审情况综合分析得出的是否影响其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以上 9 项材料构成一套完整的“发展党员预审材料”,缺一不可,其有关规范填写要求参考附件 1—5。
三、发展预备党员
经过 1 年以上培养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通过有关规定的发展党员手续,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一)党支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党支部每年 11 月应制定下一年度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计划。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情况(包括:列入考察的时间,积极分子本人的思想汇报、工作、学习表现有关材料的准备情况等),按照党总支确定的发展计划,确定下一年度支部的发展计划,填写《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
该表于每年的 12 月 10 日前报研究生党总支。
(二)报发展预审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将发展党员报预审的 8 项材料收集整理齐全,连同发展对象的名单,以电子版报研究生党总支部委员会汇总。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将发展党员的全套预审材料及电子版的“发展党员名册”向院党委报预审。预审通过后,领取《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决定接收新党员。
支部提交电子版“发展党员名册”时,在最后一小栏,即“受表彰情况”栏应简洁填写个人获表彰情况。
2、申报预审材料前,支部应到党总支领取 “武汉大学学生入党材料登记表”,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各种材料的份数。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填写“支部综合意见”。
3、“武汉大学学生入党材料登记表”连同入党积极分子全套 8 类材料的档案,收集齐全后上报院研究生党总支审核,材料按程序表所列的顺序排列。
(三)研究生党总支对预审材料进行初审。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初审,检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合格后将预审材料报研究生党总支审核。党总支对内容或者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党支部修改。
党总支报预审材料的工作,应于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内安排进行,党总支审核合格的发展对象材料应在 9 月 30 日和 3 月 30 日前及时报院党委预审。
(四)院党委对预审材料进行审查。
经院党委预审,材料齐全、填写符合要求,签署预审意见,签发《入党志愿书》。
(五)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按规定程序讨论吸收新党员。
会议前的准备:1、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2、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人意见”。
会议程序: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全体党员人数,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实到正式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申请人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并表明支委会的意见。5、与会党员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对分歧较大,条件不成熟的申请人,可暂缓表决,待符合条件后再履行发展手续。6、申请人退席,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支部决议后申请人再入席,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决议,向申请人说明其优缺点、今后要注意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听取申请人的解释说明及对支部决议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列为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对象支部党员大会意见 第四篇_本科生党员发展流程
法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流程
发展党员的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行。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党支部报会制度:党支部召开发展、转正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提前一周将支部大会的开会时间、地点报告本科生党总支,党总支向学院党委报告并派员参加支部大会。
一、发展党员的工作步骤
1、个人自愿申请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校培训结业
4、团组织“推优”
5、政治审查(组织外调、函调)
6、列为发展对象(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名单要公示)
7、填写《入党志愿书》
8、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
篇二: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
对象入党公示情况登记表姓 名 所属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党支部书记签名:年 月 日处理意见及公示结论上级党组织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注明“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情况反映”字样。如有异议的,则要将反映的具体意见填入此栏。如公示期间无异议, 则注明“党内外群众无异议,同意讨论其发展问题“字样。如有异议的,则要认真逐一核对,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篇三: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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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学习(工作)
单位及职务
培
养 联系人
公示范围
全系
公示起止 时
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 示 形式 (例:网上公示、院内以及宿舍粘贴)
公 示 情 况 及 处 理 意 见
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金融系学生第一党支部通过网上以及院内、宿舍公告的方式,对张三同志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问题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党员及群众反馈的异议,公示无意见。
党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党 总 支 意 见
党总支盖章:
总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篇四: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党支部意见怎么填写
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 党支部 填写 )姓名单位及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首次申请 时
间
列为入党积极 分 子 时 间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培养联系人
公示联系人
公示时间
培 训 情 况
计划生育情况
政 审 情 况
奖 惩 情 况
群 众 反 映 情 况
公示联系人(签名):
调 查 情 况
调查人:
年
月
日
党 支 部 意 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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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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