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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关于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市级)(12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省委、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任务和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监督保障项目落地政策落实。围绕项目立项和政策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开列“企业落地项目清单”和“助企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问题倒查等方式,聚焦企业立项、工程建设、验收投产等环节和减税降费、转型升级、融资服务等政策,发现和查纠项目审批时间长、审批流程繁琐、验收标准不合理、验收效率低,以及政策不管用、落实不见底、宣传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推动政策环境更加透明稳定,以监督实效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向职能部门、企业发放明白纸,列明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定“职能区”和“服务区”,标出“安全线”和“危险线”,鼓励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正常政商交往,督促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卸下包袱、靠前服务。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在涉企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督促协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
三、拓宽涉企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以“xxxxx”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网站、“xxxx”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加强与“xxxxx”政务热线、“问政时间”、“党风政风行风在线”的联动协作,在各级审批服务大厅涉企窗口设立举报牌、发放监督卡,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专账管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让企业和企业家感受到“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
四、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察访工作。坚持常态化察访,联合潍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组建察访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协同办事等方式,体验办事流程,检查窗口服务作风。实行异地察访,组织县级纪委监委深入企业内部、项目现场和政务服务窗口开展交叉察访。突出重点察访,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对评价较差的职能部门和服务环节进行重点察访。开展二次察访,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察访“回头看”,督促整改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的职能部门强化措施、整改到位。
五、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突出“专”的特点,紧盯落实惠企政策、推进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巡察。用好“巡审联动”、市县联动、走访服务对象、投诉受理回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政策执行、担当作为、工作落实、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对个性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对共性问题督促即知即改、限期整改。
六、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行涉企案件“零延迟”查办制度,建立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办理情况,对久拖不决、查处不力的,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坚决整治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服务企业;深入查纠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以服务企业为名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精准惩治滥用职权破坏投资环境、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涉企腐败的党员干部,一律深挖其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七、坚持精准问责积极容错纠错。把精准问责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对因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整改不力损害企业切身利益的,严肃追责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为提高服务质效进行容缺受理的,在处置涉企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而出现失误错误的,党员企业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先行先试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对照政策界限,积极容错纠错。严肃查处恶意中伤、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及时作出结论,予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澄清正名,坚决为真心服务企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合法企业经营者减负降压、消除影响。
八、建立“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对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反馈到所在部门进行通报,并作为“污点”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在向组织部门出具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时,重点列明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及受处理处分情况,建议审慎提拔使用。
九、强化警示震慑和正面引导。选取典型案例,通过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拍摄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警示教育片,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观看,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总结宣传推广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增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识,既要查清查透问题,也要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积极配合调查的,依纪依法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充分做好案件前期摸排和风险评估,防范因查办案件导致企业项目搁浅甚至停产、倒闭;需要企业人员协助的,严格控制人员范围,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加强对涉案企业合法财产的保护,杜绝随意扩大查封、扣押、冻结等范围,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及时退还、解封。稳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十一、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会商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涉法涉诉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法治服务、强化法律支撑。督促人民法院落实涉企案件案前评估风险、案中听取意见、案结跟踪回访制度,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强化胜诉权益兑现。督促公安机关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阻扰施工、强收赞助费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的必述、必谈内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督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力度。对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地区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全面做好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为保障上述措施落实,市纪委监委成立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