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党支部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对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3、加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4、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本单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8、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9、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篇二: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
党的工作在我国国家工作中居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且容不得半点疏忽。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一】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下达的各项任务在本村的落实和完成。
2.在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排党支部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带领和帮助农民奔康致富,积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的凝聚力。
4.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搞好党员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注意抓好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订立村规民约,培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6.经常检査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研究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主任、股份社理事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注意抓好村委会、股份社、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建设,协调好相互关系,指导他们围绕总体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强对其他民间组织的指导。
8.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素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支委会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一班人的自我督促,注意搞好一班人团结、协调,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二】
1.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不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科领导工作,并负责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起到保证监督作用。
4.坚持“三全一课”制度,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支部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严于自律,处处起表率作用。热爱本职,尽心尽责,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适应发展的新形势要求。
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三】
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对党员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检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促使他们廉政勤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4、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群众公认、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内容【四】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生产队干部和村委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篇三: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九、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吃苦在前,甘于奉献。
四、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局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自觉维护党的团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热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态度端正,行为规范,积极勤奋,周到细致,恪尽职守,保证本岗不发生三违。
九、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标准、设备的结构原理及设备检修维护标准,并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
十、在工作及有重大检修任务时,党员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注意事故预防,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汇报、及时处置不安全隐患,保证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
党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工作制度
支部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三、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六、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五、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
课
制
度
一、上课时间:一般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精品文档
育。
二、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进入6S考核细则,1次不参加者考核扣除当日出勤。
党员先锋模范工作办法
一、思想上加强认识
组织党员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尤其是通过先进性教育三个阶段的学习、剖析、提高。使全支部党员全面提高了自身素质,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更好的发挥党员作用奠定了思想基础。
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坚定了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了党能领导我们搞好现代化建设的信心,自觉地把党的最高纲领和实现党在现阶段的任务统一起来,着眼当前、与时俱进,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竞争意识。岗位没有贵贱之分,再好的岗位也没有贴上任何人的名字,优胜劣汰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在不同的岗位上,唯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干出业绩来证明自己是好样的,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
二、工作上要率先垂范
1、珍惜岗位,尽职尽责。
从我们支部党员所负责的工作来看,有从事管理工作的、有从事服务工作的,大家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非常珍惜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工作,通过岗位的调整、竞争,大家都找准了自己的岗位,明确了本职工作责任、确立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狠抓工作落实。并能够针对自己工作的特点,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出击,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
2.埋头苦干,默默奉献。
做为一名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要奉献的比别人多一点。我们讲奉献,是指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不计报酬,不在乎金钱、地位和荣誉,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单位和他人做一些事情。许多时候,大家总觉得对先锋模范作用有很高的要求,其实不然,谁能真正做到奉精品文档
献比别人多一点,谁就能得到大家的承认和肯定,他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此时就要求我们世俗的观点少一点,理想的情怀多一点,有时想来,党员和一般群众的差别也许就是那么一点,你比别人多一份信仰、多一份为理想奋斗的实际行动、多一份付出、多一份奉献,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就体现出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总之,党员能否发挥真正的作用,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平凡孕育着崇高,涓涓细流汇成江海。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每位共产党员都要站在维护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塑造自己的党员形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全党的威望,永葆党的青春活力。我们的远大理想才能实现。
群众教育路线与当前工作对接方案
一、抓好骨干培训。及时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学习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达到准确领会文件,掌握方法步骤,明确工作任务。
二、抓好学习教育。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即:一周集中学习、一次专题党课、一次法制讲座、一次现场参观、一次交流讨论、一次知识测试),着力抓好四项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领导宣讲、个人自学,观看革命题材影片地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参加精品文档
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或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要以临时党支部为单位,挤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确保完成学习教育任务。直属各党总支都要按照四个专题的内容,制定具体学习教育计划,每个专题都要拟定思考题,各党总支及其委员要带头学习,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为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报告和上党课。
三、抓好讨论交流。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抓好讨论交流。一是深入讨论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二是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落实职能转变要求,讨论如何履行职责,“强作风、树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抓好意见听取,四风问题。党员作风发挥,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关于开展“李书记报告”的学习记录
学习内容:
学习签字:
“李书记报告”的学习记录
机运一队
党员先锋模范工作办法
机运一队
篇四: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村党支部是开展党的工作的一线战斗组织。村党支部除了负责党员教育、组织管理、党员先锋模范队伍建设等常规工作,还要积极引领全村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建设和活动,为全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服务,促进村民致富、民主进步、团结和谐,让村庄更加美好。
一、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
首先,村党支部要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是党从事全局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在这方面,村党支部应该尽可能地增加党员组织的密度,并优化其管辖范围。同时,村党支部要重视推进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为全村建设和活动提供有力组织和领导力量。还要不断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执行力,真正起到基层组织的中枢作用。
二、加强组织管理
其次,村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组织的制度建设与管理,更好地管理党员,并落实好党员基本组织活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提高组织的战斗力。其中,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党的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按照规定执行好党的组织制度,做好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好新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理解党的理论和政策;选优配弱、合理调配党员干部,实行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管理等等。
三、推动群众自治
此外,村党支部还要积极推进群众自治,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村庄建设、管理和发展,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推动村庄自治体制改革和村务公开。为此,村党支部要协调村委、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稳定和谐社会活动,号召、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建设、管理和发展,积极开展“文明村庄”创建工程、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等活动,推动村庄全面发展。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最后,村党支部还要主动行动,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安排乡村规划,针对性地推进环境保护、农村公益事业、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努力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村党支部也要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因地制宜的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推动建设绿色低碳村,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村党支部负责的工作十分繁重,需要不断探索和积极进取。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工作内容和方向,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才能为全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服务,促进村民的致富、民主进步、团结和谐,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
篇五: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党支部的职责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职责主要有: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篇六: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的职责
党支部职责
一、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支部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会可根据委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设组织、宣传、纪律检查、青年等若干名委员。
组织委员分工负责组织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等。
宣传委员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工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党员进行常规、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青年委员会分工负责青年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和各种业务知识;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使用;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推动本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一、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一般有哪些程序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
(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何提名?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上进行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五、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有的党员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同意(直属支部报校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一)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三)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四)年高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五)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均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绝不允许因实到会党员数达不到规定人数而擅自减少应到会人数,绝不允许在大会场外搞流动投票。
七、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有哪些要求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八、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
按照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推荐人选时应给予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机关部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求由符合条件的部处领导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