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纪律作风(3篇)

时间:2024-08-27 17:36: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法警纪律作风

  

  法警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法警的管理行为,保障执法效率和法警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法警是依法从事公安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执法权和管理职责。法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法警工作的规定,忠诚履行职责。

  第三条

  法警的管理涉及法警的选拔任用、考核评定、奖惩措施、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较负有法警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法警管理遵循公正、公开、激励和约束的原则,对法警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法警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

  法警的选拔任用

  第六条

  法警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法警的选拔任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

  对于法警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法警的选拔任用应当进行公示,确保社会公众知情权。

  第十条

  法警的选拔任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评定机制,对法警进行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

  法警的考核评定

  第十一条

  对法警的考核评定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法警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

  第十二条

  考核评定应当注重工作业绩,坚持以结果为导向,量化考核标准,客观评价法警的工作表现。

  第十三条

  对于考核评定结果,应当向法警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公示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考核评定工作应当保障法警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

  对于考核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法警,应当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并督促其改进。

  第四章

  法警的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对于表现突出的法警,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拔、晋升、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法警,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八条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法警,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

  法警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第十九条

  法警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条

  法警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怠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法警应当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相关机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

  法警应当尊重公民权利,平等对待,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第六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法警的相关管理工作,应当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法警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法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章是对法警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由国家公安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法警纪律作风

  

  纪律作风建设年法警队自查自纠

  纪律作风建设年法警队自查自纠

  依据我院“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重要内容,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结合大队实际,专心从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查摆,现从以下方面进行自我查摆及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基础学问较弱。表现为自身的学习抓不紧,没有自觉和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导致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仅凭自身了解应付工作。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养,不擅长用政治的头脑思索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也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

  思索问题解决问题,不利于工作的提高。

  (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与,但平常对自身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许多新事物、新学问学习不透,把握不够好,有时只注意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而且在警务技能方面也放松了学习,和其他庭室同志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距。

  (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对领导支配的工作,存在畏难心情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加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四)是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同志有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有时不能完全根据着装规定去执行,从而造成了着

  装不整。在押解人犯和值庭过程中有时出现走神等不能全神贯注去执行警务等麻痹现象。

  二、出现问题的根源。

  出现问题的根源就是思想出现了问题,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出了问题就是要在自己思想上找原因,由于自我放松了思想改造,对政治学习不专心,不彻底。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由于学习上的忽视和放松,造成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组织领导的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存在较大的偏差,工作缺乏创造性,接受和面临的是新业务及技术,使自己比较被动,都是平常忽视和放松学习带来的结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争做带头学习的模范,不断夯实理论功底,努力提高自己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关键时刻不动摇,大事面前不糊涂。要通过学习提高学问水平,增加工作能力,能与时俱进,有能力完成好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刻苦钻研法警业务和技能。努力发

  好法警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为我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供应强有力的警务保障。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不断创新、求高、抓实。提高警务保障的质量。

  (三)要提高标准严以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充分发挥警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院的发展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活动,筑牢思想

  防线,增加纪律约束力。

篇三:法警纪律作风

  

  法警作风纪律整改清单

  结合目前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院十二名司法警察通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查找问题、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

  一、注重打牢思想基础。

  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能力”为重点,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为目标,加强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注重分析查找问题。

  紧紧围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整改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制度,重点查找群众观点是否淡化,自律意识是否弱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保持清醒头脑,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及时加以改正。

  三、注重抓好问题整改。

  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紧密联系典型案例,增强自律意识,时刻维护法院形象,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认真剖析存在问题

  的原因,研究制定进行整改的措施办法,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四、注重严以律己。

  司法警察具有法院干警和人民警察的双重身份,一言一行代表法院和人民警察形象,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要管住自己,摆正位置,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五、注重强化维护群众利益。

  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时刻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强化人民群众观点,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我们干好工作的基础,在工作生活中,要掌握社情民意,从群众观点出发,想群众所想,急众所急,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