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行动实施工作方案3篇
清风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篇1
为依法从严打击农村赌博等突出违法犯罪,全面整治农村地下赌场乱象,不断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全力为乡村振兴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清风2023”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整治目标
针对岁末年初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和冬春季节赌博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打防管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集中侦办一批农村地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大要案件,彻底捣毁一批隐藏深、危害大的农村地下赌场和赌博窝点,依法严惩一批职业化农村赌博犯罪团伙,有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乡村赌博治安乱点,教育转化一批长期参赌聚赌人员,坚决防止赌博风气在农村地区蔓延,影响农村生产经营和乡风文明建设,坚决防止农村地下赌场坐大成势,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坚决防止农村赌博问题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坚决防止因赌致贫、因赌返贫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农村赌博问题滋生腐败利益链条,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全力为乡村振兴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一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团伙骨干成员;二是在赌博场所暴力护赌、“宰客”敲诈的黑恶势力团伙组织领导者、积极参与者;三是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为其提供场地、资金、工具等条件的人员;四是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人员;五是以赌博为业,多次参赌聚赌的人员;六是参赌涉赌的乡镇干部、国家公职人员。
(二)重点案件。
一是团伙化、职业化农村地下赌场案件;二是农村地区跨区域流动开设赌场案件;三是农村地区季节性、纠合性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件;四是在农村地区盛行或以农民群众为主要吸赌对象的网络赌博案件;五是群众多次举报均未查实的农村赌博案件;六是涉嫌经营赌场、暴力护赌、索要赌债的农村涉黑恶案件。
(三)重点部位。
一是省际、市际、县际交界地带等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复杂地带等易滋生赌博活动的重点区域;二是山林野地、偏僻民宅、店铺祠堂、工棚鱼塘、养殖场、废弃厂房等农村地区易涉赌重点部位;三是有线索指向存在涉赌问题的乡镇宾馆酒店、棋牌茶室、电子游艺等重点场所。
三、举报方式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赌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并视情奖励。
清风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篇2
针对岁末年初赌博违法犯罪易发多发问题,天门市公安机关结合公安部“清风2023”专项行动,开展打击赌博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露头必打、有线必查方针,严厉打击乡镇棋牌室赌博、城郊及农村地区的地下流动赌场、野外赌场,以及开设固定赌厅等的赌博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
坚决根治赌博毒瘤,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以农民群众为主要吸引对象的网络赌博;涉嫌经营赌场、暴力护赌、索要赌债的农村涉黑恶等犯罪活动。
二、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团伙化、职业化开设地下赌场;农村地区跨区域流动开设赌场;农村地区季节性、纠合性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棋牌、麻将、骨牌、骰子、电子游戏机、“六合彩”、互联网、微信红包、“德州扑克”、网络赌博机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打击惩处。
五、开设赌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六、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七、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八、赌博违法犯罪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十、参与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十一、自通告之日起,凡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麻将桌、麻将机、麻将、扑克牌、骰子等工具用于赌博的麻将馆、棋牌室一律自行关停;歌舞娱乐、旅馆、饭店、商店、网吧、茶室、酒吧、出租屋、洗浴场所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向公众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违者由文旅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十二、 涉赌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三、 请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赌博的欺骗性、危害性,自觉抵制诱惑,发现有关涉赌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
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清风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清风行动”的通知》(陕林护发〔20xx〕27号)及市林业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市“清风行动”的通知》(延市林〔20xx〕2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震慑犯罪分子,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的领导,现成立“清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野保站,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前
五、整治重点
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对我县辖区内利用张网、设套、下夹、投毒、电击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对辖区内餐馆、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纠正店名、菜名、广告中涉及野生动物的字样,严厉查处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是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贸易市场、花鸟市场、人工繁育场所、餐饮经营场所等可能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种形式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
四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境车辆及货物进行严格检查,对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行严厉查处。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联合行动。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适时与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吗,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野生动物数量及分布的监测,加大巡查力度,清理辖区内利用张网、设套、下夹、投毒、电击等手段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设施,对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集中清理整顿检查。野保站要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市场监管、交警、网信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食品餐饮场所、贸易市场、花鸟市场、人工繁育场所、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杀、食用、出售、收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处理。同时,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出入境车辆及货物进行严格检查,对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各种形式非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学习和领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涉嫌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开展专题分析,及时掌握重点人群、违法犯罪渠道、违法犯罪方式和违法交易线路等情况,并针对非法交易市场进行情报调研,掌握辖区内违法犯罪规律,主动采取针对性、前瞻性工作措施。
(二)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强野生动物执法效能。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动物执法效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点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等方式,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把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考评此次联合行动成效。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督导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
(五)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成果表》(见附件),于20xx年4月1日前报送至“清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请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