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儿童遭性侵案例分析报告
儿童被侵害的案例3鏈?5鏃?/span>
【篇一:儿童被侵害的案例】
冉荣:第一起案件是,这个父亲向前妻催讨欠款无果,然后就以他在抚养的亲生女儿要挟前妻,你不还款,我就要把孩子给杀死,并且他也切实实施了这种的行为,把年仅5岁的女孩的头往柏油路面上击撞,这个情节是非常恶劣的。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以后,小女孩是已经构成了重伤,虽然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我们认为陈孔佺在实施他的行为的时候,应该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女儿死亡的结果。所以我们把它定为故意杀人罪。但是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他停止、放弃了犯罪,并且还把孩子送到医院抢救,又到公安机关去自首。犯罪宗旨诸多因素,还考虑到他是被害人的亲生父亲,在法定刑事幅度以内,给他减轻处罚,判他有期徒刑8年。
另外,其他四起典型案例还包括,吸毒成瘾的母亲乐燕将两个年幼的女儿活活饿死在家里;18岁的少女廖某某将生下的男婴无情遗弃导致死亡;还有王玉贵长期虐待继女,竟将孩子的嘴唇撕裂。
这五起典型案例,按总结起来全都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虐待的案件。
父母,本应是孩子最可信赖的保护者,却成为加害者。连续5年研究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力保护课题的冉荣为我们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导致这类案件屡有发生的首因就是一些传统观念在作祟、此类案件有些被告人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竟然是犯罪:
冉荣:中国的传统观念里一直都认为,家里暴力是家里的事情,别人不应该多加干涉,还有的人认为小孩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打骂,还有一些传统观念,棍棒底下出好人,黄金棍下出孝子等等。这些传统观念导致父母采用体罚、暴力等形势来教育孩子。
多起案件表明:我国对儿童救助、辅助的渠道不完善。
冉荣:他有这种意识,想告自己的父母,或者父母经常打自己,他想逃离这个家庭,但是他没有地方去,谁来抚养他,他上学怎么办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就没有人帮他解决,如果他脱离父母后,流浪社会,有可能就是说对他的成长会更加的不利。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对犯罪行为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很多人看到家长打孩子都不会履行这项法律赋予的义务,这与严重家庭暴力伤害案件的发生也有关系。
而在这5起案件中,都是很小的孩子,最大的8岁,最小的是刚刚出生的婴儿,很显然他们不懂得也是没有能力来自我保护的,谁可以伸出手保护他们呢?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庭长周峰这样说:
周峰:对于这些没有行文能力,这样可怜的孩子,如果受到家暴的话,最好就是他身边的亲人首先伸出援手,劝解施暴的违法犯罪人,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向派出所或者是向当地街道、村委会举报,这是我觉得是能够最早能破解这个难题的。其次就是邻居或是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因为毕竟和这些施暴人和被害人都在一个区域共同生活。可能或多或少能知道点信息,最早时间里面能介入的话,也可能防止进一步危害的发生。政府层面像公安、妇联、关心下一代这些青少年组织,这些部门如果是能够在这方面建立一种联动机制,一旦得到举报,最少时间里面,把他们的资源能够协调起来,形成合力的话,能及早发现和预防这类的违法犯罪,更好了起到矫正和保护的作用。
【篇二:儿童被侵害的案例】
童年,本是最美好无忧的日子,但一些罪恶的发生却给一些孩子的童年带来了阴霾和伤害。近日,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年儿童性侵案件报告》,报告称,过去的一年,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依然堪忧。该如何去保护儿童使其远离魔爪呢?家长,学校乃至社会该有什么样的意识和行动来保护我们祖国的花朵?如何减少甚至杜绝那些性侵的事件发生?
一、15起儿童性侵案件触目惊心
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代理了多起校园性侵女童案件,该中心从整理的案例中随机挑选了15个媒体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例,涉案侵害人为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为1人,其中8人为教师,4人为亲戚朋友,3人为陌生人。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儿童的性侵案件多为“熟人犯罪”,其中男老师居首位。
值得注意的是,男童受侵害的案例日益增加。同性恋成年男人会利用男童对性认识的不足,通常采用欺骗或是威胁的手段对男童实施猥亵,男童也会觉得不好,但出于害怕或是无知没有拒绝,导致男童成为性侵事件的受害者。
二、完善法律法规让儿童不受伤
“我从律师的角色关注儿童性侵问题,更注意立法的改善和加大对儿童性侵犯罪的执法,譬如废除嫖宿幼女罪、制定禁止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法律等等。”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孔维钊律师说。
借鉴域外经验,不仅是针对儿童,更重要的是针对成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英国规定,教职员工不得和儿童独处居室,医生发现儿童性器官受到伤害,应当立即通知警方调查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呼吁,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三、避免对受害者的二次侵害
性侵儿童事件一旦被媒体曝光,很难避免儿童再度受到伤害,所以应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尽量避免曝光性侵儿童事件。“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起受到性侵害儿童的特殊保护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地避免媒体曝光性侵儿童事件有利于保护儿童的隐私。”孔维钊律师表示。另外,受害人所受到的二次伤害还来自于家庭、学校等各个环节,这包括:一被害人家庭、亲属因对案件的发生而感到激愤、不解甚至羞耻,进而可能对被害人实施的责备、责骂等行为,使被害人产生不应有的自责感,并使她们由被害人转变成心怀负罪感的人,由此对被害人造成精神伤害;二来自于社会,如学校、单位、朋友等因此对被害人产生的歧视、非议、误解,对被害人指指点点,嘲笑、排斥,使得被害人更加自卑、愤怒和悲伤;三来自于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压力,特别是针对报案动机、案发原因、双方行为表现、是否既遂等细节的提问,以及对其隐私部位的伤情查看、鉴定等,都会使被害人精神再受折磨,而办案人员询问、取证态度的简单、粗暴,对被害人的质问、责备等更会使被害人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
这种加诸于孩子心灵上的二次伤害往往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影响其正常生活。来自西方的研究表明,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症状,比如:恐惧、焦虑、抑郁、暴食或厌食、不喜欢自己的身体、对身体有异样感、低自尊、行为退缩、攻击性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药物滥用、自杀或企图自杀。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成年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难以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有人还会多次受害。
责编:朱宏利
【篇三:儿童被侵害的案例】
案例1吕xx交强奸、抢劫、盗窃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吕xx交,男,汉族,1974年5月12日出生,文盲,农民。
1.关于强奸事实
(1)2008年冬天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吕xx交携带尖刀、手电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省薛某某家,又进入东边平房的偏房南边房间,采取持刀恐吓、用室内铁瓢击打头部、打耳光等手段,先后对房内的被害人王某甲(女,时年14岁)、王某乙(女,时年17岁)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2)2009年9月18日凌晨,被告人吕xx交翻墙进入河南省某初级中学,攀爬女生宿舍楼铁门进入宿舍,采用掐颈、恐吓等手段,对被害人郭某某(女,时年12岁)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
(3)2009年10月29日凌晨,被告人吕xx交携带尖刀、手电等工具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实验小学,蒙面进入一女生宿舍内,采用持刀威逼、扼颈的手段,强行摸刘某某下身。刘某某向同宿舍的被害人丁某(女,时年11岁)求救,吕xx交即采用掐颈、打耳光等手段,对丁某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
(4)2009年10月29日凌晨,被告人吕xx交在河南省邓州市某小学实施强奸作案后,又翻墙进入该小学东墙边的村民杨某某家欲行盗窃,发现了睡在东屋的被害人余某某(女,时年11岁),即威胁余某某,对余某某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5)2009年11月的一天1时许,被告人吕xx交携带尖刀、手电等工具潜入河南省邓州市某中心学校宿舍楼3楼一女生宿舍内,持刀威逼被害人王某(女,时年14岁),将王某挟持至楼道并对王某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6)2010年1月8日4时许,被告人吕xx交携带手电等工具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初级中学,蒙面进入该校一女生宿舍内,采用打耳光、掐颈等手段,对被害人冯某(女,时年11岁)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
(7)2010年1月的一天2时许,被告人吕xx交翻墙进入河南省内乡县某初级中学,蒙面进入该校一女生宿舍内,欲对被害人张某(女,时年15岁)实施奸淫,因见张某极度恐惧,即放弃犯罪,离开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8)2010年3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吕xx交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初级中学,又进入该校西边一简易房,欲对被害人王某婷(女,时
年14岁)、杜某(女,时年14岁)、王某珂(女,时年13岁)实施奸淫。因王某婷惊醒大喊,吕xx交即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9)2010年3月9日2时许,被告人吕xx交翻墙进入河南省某初级中学,攀爬至学生公寓2楼,蒙面进入一女生宿舍内,采用打耳光、掐颈、捂嘴等手段,将被害人申某(女,时年12岁)用被子包裹后挟持至楼道,申某反抗、呼喊,吕xx交用被子蒙住申某进行殴打,对申某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申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
(10)2010年1月的一天3时许,被告人吕xx交携带手电等工具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初级中学,蒙面进入一女生宿舍内,将手伸进被害人刘某(女,时年13岁)被窝内摸刘,欲实施奸淫,刘某惊醒后躲避退至邻铺。吕xx交又去摸被害人卢某,因宿舍内其他女生惊醒后均大声呼救,吕xx交即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11)2010年4月29日2时许,被告人吕xx交潜入河南省邓州市某有限公司一女职工宿舍内,用室内毛巾蒙面,采用掐颈、拳打面部等手段,对被害人马某(女,时年15岁)实施了奸淫,在查看其他房间无人后,再次对马某实施了奸淫,随后逃离现场。
(12)2010年1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吕xx交携带尖刀、手电等工具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初级中学,蒙面进入一女生宿舍内,采用掐颈、打耳光等手段欲对被害人熊某(女,时年15岁)实施奸淫,因熊某呼救且宿舍内电灯被打开,吕xx交即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2.关于强奸、抢劫事实
2009年12月26日2时许,被告人吕xx交携带尖刀、手电等工具翻墙进入河南省内乡县某中等职业学校,蒙面进入一女生宿舍内,采用持刀威逼、暴力殴打等手段,对被害人郝某某(女,时年17岁)实施奸淫,并劫走郝某某的索爱牌直板手机1部(价值380元),随后逃离现场。吕xx交因其他强奸犯罪到案后,主动供述了本起犯罪事实。
3.关于盗窃事实
2010年3月至6月,被告人吕xx交先后3次翻墙进入河南省邓州市某师范学校,潜入该校女生宿舍楼的多个房间,盗得手机11部(价值5070元)和现金1590余元。
综上,被告人吕xx交共实施强奸作案13起,其中既遂9起、未遂3起、中止1起,强奸既遂10人,其中5人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致1人轻伤;在强奸作案过程中又实施抢劫作案1起,抢得价值380元的手机1部;实施盗窃作案3起,盗窃价值6660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xx交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和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行为已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又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还构成,应依法予以并罚。吕xx交在刑满释放后不久便又实施犯罪,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流窜多地,主要选择中小学校住宿的女学生为作案对象,采取暴力和胁迫手段对未成年女性实施强奸,强奸作案13起,既遂9起,强奸10人,其中5人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致1人轻伤,在强奸过程又实施抢劫作案1起,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还盗窃作案3起,盗窃数额较大,均应依法惩处;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虽然吕xx交在归案后坦白了部分强奸犯罪事实,且其所犯强奸罪中,3起系犯罪未遂、1起系犯罪中止,但其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认定被告人吕xx交犯强奸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三年,并处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吕xx交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高xx强奸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xx,男,汉族,1974年1月13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2011年后,被告人高xx与省xx中学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害人,女,时年13岁)开始网上聊天。2011年3月,高xx与王某某见面相识,为了便于联系,高xx给王某某购买一部手机,并多次驾车接送王某某放学、上学。其间,高xx先后四次在昌邑市利民街龙丰印染厂家属院其租住的房屋内对王某某进行奸淫。同年3月25日,王某某报警称其被高xx强奸,后高xx自愿向王某某补偿人民币10000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xx目无国法,多次与幼女王某某发生性关系,给王某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较大伤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高xx具有与其年龄相当的认知能力,明知王某某系初中学生,应当知道作为初中学生的王某某极大可能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而与该不满十四岁的女学生多次发生性关系,其奸淫幼女的动机明显,事实清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亦未提供其确实不知王某某不满十四周岁的有效证据,故对其关于不明知被害人系幼女的辩解不予采信。鉴于高xx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认定被告人高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案例3吴xx猥亵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xx,曾用名吴茂冬,男,汉族,1971年3月7日出生,大专文化,教师。
被告人吴xx系市xx学校小学语文教师。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23日期间,吴xx利用周一至周五在班级教室内管理学生午休之机,多次将协助其管理午休纪律的被害人z某、c某、h某(时年7岁)等女学生,叫到讲台上,采用哄、骗、吓等手段,将手伸进被害人衣裤内抠摸敏感部位等进行猥亵;吴xx还多次利用周五放学后无人之机,以亲吻脸部的方式对被害人l某(时年8岁)进行猥亵。吴xx在实施上述猥亵行为后哄骗被害人不能将事情告诉家长。5月23日中午,吴xx采用上述方式又一次猥亵被害人c某。5月26日,c某的父母发现被害人行为异常,在向其他被害人了解情况后于5月2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xx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吴xx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场所是教室内,实施猥亵行为的时间是中午,教室内仍有部分学生午休,且有部分学生曾发现其实施的猥亵行为,故该猥亵行为应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吴xx多次利用放学后无人之机,亲吻被害人l某脸部,哄骗被害人不要让他人、尤其是被害人父母知晓,说明其主观上具有猥亵的故意,并非一般成年人对孩童喜爱之情的自然流露,应认定为猥亵行为,但该猥亵行为系发生在放学后教室无人时,应与吴xx于午休时间在教室内当众猥亵其他被害人的行为有所区分。吴xx身为人民教师,本应是教书育人、遵纪守法的榜样,但其却利用教师身份在较长时
间内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该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辜负了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尊重与信任,不仅给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及其家庭带来心理创伤,而且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应对其从重处罚。吴xx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依法认定吴x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篇二:儿童遭性侵案例分析报告
【关注】“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
:教育调査报告
本报告为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
和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布。其中,性侵儿童案例统计部分,数据来源于
2019年度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含各级法、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
儿童性侵教育调查部分,数据来源于对31省份的家长进行的线上问卷调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所统讣分析的性侵儿童案例均为当年媒体公开报
道的案例,当年实际发生或者判决的案例未经媒体报道的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报告统计的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学界的共识是,山于诸
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
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本报告以“媒体公开报道”为案例收录标准,即是为了呈现和分析在综合因
素下进入大众视野的案例的特点、趋势和代表意义,以呼吁社会各方关注儿童被
性侵和防性侵教育缺失的严峻现状,为相关机构提供这一领域的参考资料。本报
告今年的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部分,在一些维度上与往年数据进行了对比,以期
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近年来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的变化。
此次报告为“女童保护”连续第7次发布,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本报告所得
岀的大部分数据结论均与官方相关数据相印证;基于本报告所形成的多个倡议,也较好地反映和呼应了我国性侵儿童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精神。此报告的发布,亦是在努力推动消除性别暴力,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LI标中“性别平等”的实现。
一、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数据悄况
1.2019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01起,受害儿童逾800人
“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
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多人”按3人计,“十
儿人”按15人计,"‘儿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为4岁。2013年至2018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其中,2013年—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
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从案例总数上看,2019年数据相比往年较低,并不代表实际性侵儿童案例
数量降低。例如,有地方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该市检察机
关受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就超过口件,但媒体报道中只提及案件数量而未描述相
关案情基本信息,无法进行案例分析,所以本报告未包括这类数据。同时,由于
案例的特殊性,以及受社会认知、风俗习惯、传播规律、搜索规则等因素影响,媒体报道案例数量的相对浮动也属正常现象。
2.
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
“女童保护”统汁,在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70.43%;陌
生人作案82起,占比27.24%;有7起未表明人际关系。熟人作案比例高,从“女
童保护”近儿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
(2014年)。
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为: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6起,占比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27起,占比12.74%;邻居(含同村人)
作案24起,占比11.32%;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22起,占比10.38%;
网友作案21起,占比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42起,占比19.81%。
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更具隐蔽性,后续治理和相关工作难度也更大。多起发
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表明,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
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女童保护”建议,应完善对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国
家监护制度,对于未成年人遭遇监护人性侵的案件,除剥夺该监护人的监护权外,还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从而让他们敢于维权,降低伤害。
3.
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过半,持续作案最长达22年
“女童保护”发现,在301起案例中有,有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
55.48%,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301起案例中,施害人对同一受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有47起,占比15.61%;
一人性
侵多人的案例84起,占比27.91%。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
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往往达到2?3年,本年度曝光案例中,持
续作案最长的时间长达22年。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
这提醒我们,需要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避免孩子遭遇性侵却
不知
道意味着什么;需要告诉孩子,在警惕熟人性侵的同时,万一遭遇性侵该如
何应对。如遭遇性侵,应及时告诉家长,及时报警、求助、维权等。如果沉默,可能让施害人更加肆无忌惮,持续伤害。
除了加强防范教育外,“女童保护”建议,应全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
制报告制度。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强制报告主体范围,加大投
入力度,在全国加快全面推广速度和完善制度建设,使未成年被害人可以得到及
时救助。
4.
遭遇性侵人数中女童近九成,小学和初中学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女童保护”统计,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301起案
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女童为272起,占比92.83%:男童为
21起,占比7.17%o从受害人数量上看,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别,其中女童677人,占比89.31%;男童为81人,占比10.69%。男童被性侵状况同
样不容忽视。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301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73起,占比57.48%;14"18岁(不包含18岁)的49起,占比16.28%;表述为"‘未
成年”“幼女”“儿童”的79起,占比26.25%。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可统计出
的厂12岁小学学龄段的125起,占比41.53%;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56起,占
比
18.60%o
5.
施害人呈现高龄化趋势,最大年龄94岁;未成年人犯罪须警惕
“女童保护”统计,301起案例中有150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年龄
最小的13岁,最大的94岁。150起表明施害人年龄的案例中,施害人18岁(不
含18岁)以下15起,占比10.00%,这远远高于部分省份公布的未成年人犯罪
数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需要警惕;18~30岁32起,占比21.33%;3广40岁
19起,占比
12.67%;41~50岁
34起,占比
22.67%;5「60岁
25起,占比
16.67%;61、70岁19起,占比12.67%;7广94岁6起,占比4.00%;总体上算,施害人
40岁以上的占比59.33%。
6.
平均每件案例受害人数上升,网络性侵形势严峻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9年案例总数虽然相比往年相对较低,但平均
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68人,高于2018年的2.37人、2017年的1.60人和2016年的1.80人。在301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
同)的案例7起,占比25.91%;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34起,占比11.30%:
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7起,占比5.65%。
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21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
(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占比9.91%。"女童保护”认为,虽然呈现出的数据
相比较不高,但这类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
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案例中棋至往
往都有儿十人受害。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的增多,利
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通过网络传播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
制品的,也越来越多。
“女童保护”建议,执法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涉儿童色情制品信息举报通道,接到相关问题应优先、集中力量处理;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强有力
的监管,对涉及儿童的图片、影视视频等应该细化分类管理,实施分级制度;强
制互联网平台完善自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响应处理机制,充分利用技术
筛查和人工干预预防侵害儿童行为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
7.
校园等儿童活动场所是性侵儿童案件高发场地
“女童保护”统讣,在301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
230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的有80起,占比34.78%;在施害人住所的有51起,占比22.17%;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31起,占比
13.48%;在受害人住所的20起,占比8.70%;在公园、广场、公交等公共场合
的有19起,占比8.26%;在宾馆的有18起,占比7.83%;在网络上发生的有11起,占比4.78%o
这一案发场所统计结果与往年相近。学校、培训中心等儿童密集活动的场所,虽然是儿童的临时监护场所,但也是性侵案高发地,所以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
管,并对儿童加强防范教育。
8.
城市和农村儿童均面临风险,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占比较高
“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媒体报道的301起儿童被性侵案例中,发生在
城市的171起,占比56.81%;发生在县城的71起,占比23.59%;发生在农村的41起,占比13.62%;另有18起未表明城乡地域分布。这一数据与2018年基本
持平。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
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
与此同时,“女童保护”认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
农村地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而是反
映了媒体在这一领域的年度报道规律,也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
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
进入司法程序。
二、2019年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调查
1.
小学生家长是关注儿童防性侵教育的主要群体
本部分报告数据来源于31省份的线上问卷调查,共收到32517位家长的有
效问卷。其中,城市占比34.77%,县城占比32.27%,农村占比32.96%;0?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3377位,占比10.39%;7岁~12岁儿童的家长25926位,占
比79.73%;
13岁?15岁儿童的家长2709位,占比8.33%;16岁~18岁(不含)
儿童的家长505位,占比1.55%。这一样本分布比例与往年相近。可以看出,孩
子在小学阶段的家长是关注“女童保护”和儿童防性侵教育的主要群体。
在参与问卷调查的家长中,父亲占22.21%,母亲占74.10%,祖辈占2.09%;
其他监护人占1.61%。这一数据也与往年基本持平,女性依然占了大多数比例。
实际上,做好儿童防性侵教育,构建好家庭监护防线,需要所有监护人的共同参
与和努力。
2.
家长对儿童性侵害的关注度和警惕意识都明显提升
“女童保护”统计,在2019年接受问卷调查的家长中,对于媒体频繁曝光
的儿童遭遇性侵案例,57.03%的人表示听说过,28.71%的人很关注;14.25%的人
表示不太了解;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43%、29%.28%。如果孩子遭遇性侵害,51.98%的家长表示能从孩子的言行中识别出来,39.77%的家长不确定,8.25%的家长表示不能;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35%、38%.27%.从这两组数据的对比
中可以看出,这儿年中,家长对对儿童性侵害的关注度和警惕意识都有比较明显
的提升。
3.
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明显增强
“女童保护”发现,2019年接受问卷调查的家长中,69.71%的人近儿年从
未
将孩子交给异性熟人(例如邻居、朋友、保安)照看,28.81%的人偶尔会有,1.48%的人经常会有;而在201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46%、46%、8%o对于孩子
身边的异性成年人角色,67.90%的家长对其了解;18.61%的家长不了解:13.49%的家长没关注过;2013年这一数据分别是29%、59%.12%。从这儿组数据的对比
中可以看岀,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有明显加强。
4.
家长对孩子的防性侵教育不断完善
关于家长对孩子进行系统的防性侵教育的次数,2019年接受调查的家长中
有22.24%的人表示没有过,2016年这一数据是68.63%;明确有过的占比52.33%,2016年这一数据是31.37%o2019年的调查显示,50.05%的家长正在学习儿童防
性侵知识,5.94%的家长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知识储备。可以看出,家长对孩的防性侵教育在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5.
超半数家长不太了解性侵儿童案件熟人作案多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对于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高,50.61%的家
长表示不太了解,5.97%的家长表示完全不了解,对此比较了解的占比为43.42%。
对熟人也不可掉以轻心,已有案例表明,一些儿童性侵案就发生在受害人家中,其至受害儿童监护人也在家,但山于儿童没有防范意识,家长对此也很无知,给
了施害人可乘之机。
6.
仅四成家长对孩子上网进行严格监管
“女童保护”统计,对于孩子是否用手机、电脑等工具上网,27.16%的家长
表示孩子不上网;29.17%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会偶尔进行提醒、教育;42.44%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并会对其严格监管;1.24%的家长表示孩子上网,但基本
没有对其进行监管。
“女童保护”提醒,儿童使用网络的儿率非常高,家长务必要加强对儿童上
网的监管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多起网络性侵儿童案件警示我们,儿童防范意识
薄弱,在网络游戏、社交工具等平台上,不容易识破犯罪分子的伎俩,容易被欺
骗和诱导。
7.
家长希望通过专业方式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94.29%的家长希望对孩子进行专业、系统的防性侵
教
育,4.36%的家长不确定防性侵教育对孩子的正面影响有多大,仅有1.36%的家长“不能接受对孩子进行与性相关的教育”。家长们非常关注给孩子讲授的防
性侵知识体系是否专业、科学。对孩子学习防性侵知识的途径,家长的意愿依次
为:学校教学、家庭教育、专业公益组织讲座、书籍绘本等材料、网络学习、同
伴交流等。
“女童保护”自2013年6月发起以来,截至2020年3月底,已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了大量志愿者,并通过与地方妇联、法院、检察院、教育
局、团委等部门合作,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面对面授课覆盖儿
童超过372万人,覆盖家长超过59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LI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但这相对于全国2亿多儿童来说,仍是杯
水车薪。“女童保护”呼吁,儿童防性侵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也建议教育部门
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常态化教学中。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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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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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儿童遭性侵案例分析报告
第18卷第4期2018年7月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Vol.18No.4Jul.2018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机制调查报告——以J市W区为例徐可,张艳,钟泽波,林守钱,杨伟,唐帅莹,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华321007)玲摘要: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引起公众对未成年人性安全和性预防的高度重视。根据“女童保护”基金会及J市W区人民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熟人作案为主、受害人低龄化、侵犯时间长等特点。推进未成年人性教育、完善证据搜寻与保存、加强教育监督与立法保障是构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机制的有效手段。关键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保护;犯罪预防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3699(2018)04-0053-06DOI:10.3969/j.issn.1671-3699.2018.04.012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为更好地保护和救助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5年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以期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合理性,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J市W区人民检察院逐步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性侵害案件为主)专项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重点工作范畴,通过实施检察保护措施,着力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权利。本文研究以J市W区为调查区域,选取2015—2017年该区人民检察院所承接的相关案件数据为样本,分析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探索构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预防机制的有效手段。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分析(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猥亵和性侵犯的人数倍增,外至社会人员,内至家庭、学校教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成为日渐严重的社会问题。2018年3月2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发布了2017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提到,当年案件数/件增长率年份图12013—2017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趋势图收稿日期:2018-03-20基金项目:2018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经济青年领军班社会实践项目作者简介:徐可(1992-),女,浙江金华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科员,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社会法学。53
篇四:儿童遭性侵案例分析报告
留守?童性侵个案案例分析前?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作专业?才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作专业?才在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包括:协助做好救助保护?作、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开展社会关爱服务。?针对农村地区社会?作专业?量薄弱和留守?童社会?作服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意见》提出以留守?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农村地区社会?作专业?才培养使??度,包括加强社会?作专业?才培养、积极培育发展社会?作服务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社会?作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相关单位社会?作专业?才配备使?。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社会?作专业?才介?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作的实践经验,?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熟做法,提?社会认知、扩?社会共识。在此政策?背景下,仁怀社?整理以往开展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服务的相关经验,进?案例分析与探讨。希望能够通过分享实务经验,探索专业社??才介?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作的有益做法;同时提?社会认知,促进社会?作介?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乃?整个青少年事务社会?作的本?化发展。留守?童性侵个案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案主?佳(化名),?,2003年出?,农村留守?童,在当地村?读?学五年级。案主是收养?童,家庭成员包括养?母与案主三?。▼家庭经济情况贫困,养?母为维持?计,经常外出打?,很长时间才回家?次。案主知道??被收养的?份,与养?母关系恶劣。由于缺乏家?的引导及照顾,案主个??活习惯差,家?卫?条件堪忧。案主家离学校距离很远,案主每天要步??个多?时才能到学校,放学也独?回家,特别是冬天,案主放学回到家已经天?,存在较?安全隐患。2015年冬天,案主在放学回家路上出现被性侵的情况,导致案主在学校?际关系紧张,同时也给案主?理上留下了阴影,她害怕与别?接触。?、问题诊断通过接案,逐渐建?关系,收集资料等,社?分析案主?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个??:(?)亲?关系恶劣,缺乏必要的家庭?持。案主的?母为养?母,案主知道这个情况本??理上存在?定期待,希望养?母能够像亲??母?样呵护案主,但事实并未如此,养?母忙于?计,较少关注案主的情感需求,不能给予及时的引导,导致案主认为?母不爱??,遇到问题时也不能及时与?母沟通,缺乏家庭?持。(?)个?卫?习惯差。案主经常出现不洗?服、不洗澡等情况,?上会散发出?些异味,?师经常督促,并未产?好的效果。这也在?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三)性侵给案主造成?定创伤。案主在遭到性侵后表现得很漠然,拒绝与陌??接触,防备?理很强。三、服务?标与计划(?)服务?标协助案主家长改善与案主的沟通?式和互动模式,促使家长站在案主的?度思考问题,感受案主的感受,给予案主更多的陪伴、?持和肯定;协助案主理解家长,感受到家长对于她的关爱,逐渐消除她对家长的讨厌,建?良好的亲?关系;协助案主改变不良的?活习惯,消除性侵给案主带来的负?影响,引导其正正确?对未来的?活。
系;协助案主改变不良的?活习惯,消除性侵给案主带来的负?影响,引导其正正确?对未来的?活。▼(?)服务计划1.多渠道(班主任、同学)了解案主的家庭背景情况、被性侵的情况。2.通过家访与案主妈妈建?专业关系,开展?谈,引导妈妈慢慢认识到亲?间不良的沟通和互动对亲?关系的影响,并为其?范正确沟通的?式;3.定期约见?谈案主,通过作业辅导逐渐建?专业关系,引导案主亲?关系、?活习惯有所改善;4.?艺术治疗?法消除性侵给案主带来的负?影响,引导其正确应对将来的?活。四、服务?法与过程(?)服务理论1.结构家庭治疗模式是由美国的?纽钦与他的同事在20世纪60年代所创?的,结构家庭治疗模式并不直接解决个??为问题,?是致?于改变案主家庭的交往?式,因为,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认为,个?的问题只是表象,家庭的问题才是导致案主个?问题的真正原因,因此,结构家庭治疗模式主张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家庭介?,解决家庭的问题,最终解决案主个?的问题。▼2.“优势视?”是指“社会?作者所应该做的?切,在某种程度上要??于发现、寻求、探索及利?案主的优势和资源,协助他们达到??的?标,实现他们的梦想,并?对他们?命中的挫折和不幸,抗拒社会主流的控制。“优势视?”着眼于个?的优势,以利?和开发?的潜能为出发点,协助其从挫折和不幸的逆境中挣脱出来,最终达到其?标、实现其理想的?种思维?式和?作?法。(?)服务过程1.接案与建?关系阶段案主经班主任转介来到社?室,案主来时??不发,对于社?有明显防备?理。社?耐?引导案主就坐,与案主进?简短的谈话,主题在于谈论学校的?活,此次谈话并没有涉及到案主的家庭及遭遇性侵的事件。社?与案主约定每天可以进?课业辅导,与案主建?了初步关系。▼2.收集资料与问题判断阶段在与案主作业辅导建?关系的阶段,社?也与案主的?师、同学及家长进?了接触,初步了解案主的情况。社?从?师同学处得知案主个??活习惯很差,在班?基本没有相处要好的同学,对于案主被性侵的情况,?部分同学都嘲笑案主。班主任也在尽?引导其他同学宽容他?;社?从案主妈妈那?得知,案主的家庭情况,即案主为收养?童,?母因经济困难基本在外打?,案主很多时候都是???个?在家,?母也较少关注案主的?活情况,未能对案主的依恋情绪进?处理。对于案主被性侵的事实?母表?没有想到会发?这样的事情,?分后悔。▼案主与社?信任关系逐渐建?阶段,案主主动向社?袒露??的家庭情况,以及对于性侵事件给??带来的影响。经过?次?谈和电话访谈,社?逐渐收集了案主的基本家庭情况、案主与?母沟通互动情况、案主在校的学习?活情况,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对案主现在?临的问题进?了分析和判定,确定案主主要?临上述?个问题。
况,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对案主现在?临的问题进?了分析和判定,确定案主主要?临上述?个问题。3.制定?标与?作计划阶段在完成资料收集和问题评断之后,社?拟定了本个个案的初步?标和计划,并在与案主、家长?谈的过程中评估其与服务对象需求的?致性及可?性。4.服务的实施阶段在社?与案主建?专业关系的基础上,社?主动约见案主,与案主共同探讨增进亲?关系的?法,并将其??列举出来。▼从案主??出发,协助案主发现?母关???的事实、传授?际沟通的技巧、引导案主?主设计增进亲?关系的家庭互动游戏;在案主家长??,积极引导家长关注案主的成长,发现案主的优势。同时也引导家长探讨增进亲?关系的?法,与案主共同改善。在整个家庭层?,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双?表达??的真实意愿,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法。▼经过?段时间密切跟进,案主表?亲?关系有了改善,家?及案主??均希望改善?活习惯问题,案主在家?的?持下对于改善??的?活习惯有了更?信?。社?与案主约定,制作?为习惯养成记录表,由案主在家长监督的情况下完成。案主妈妈近段时间没有外出?作,能够完成监督案主的任务。社?与案主每周进??次深?沟通,了解案主的变化。案主妈妈也主动向社?反馈案主的改变,社?发现,案主妈妈能够看到案主的改变,并及时?励案主。▼针对消除性侵给案主的影响??,社?通过绘画治疗的?式,了解案主内在的感受,案主表?只是害怕同学们嘲笑??,不敢与他们接触。在沟通中,社?发现案主性意识薄弱,并没有意识到性侵的严重性。社?通过性教育视频观看、绘本等?式加强性教育,让案主学习保护??的隐私部位,避免再次受到伤害。社?也联合?师及班?部协助案主勇敢跨出第?步,加强与同学之间的接触。另外,社?还邀请案主参加多场活动。在与家长联合??,社?引导家长加强对孩?的教育,对于放学安全、合适的社交距离等??进?引导。同时积极关注案主近期的情绪转变。五、服务评估(?)成效评估案主与家?在亲?关系??有了?较?的改善,家长语?态度温和,没有对案主?声呵斥了,主动聆听案主需求。在案主?为习惯不对的时候,也不像从前那样打骂案主,更多的是耐?的引导。家长也更加关注案主的情感需求,能够抽出时间与案主互动,社?在后?的家访中了解到,案主过??时收到了??最喜欢的礼物。▼家庭亲?关系得到改善以后,在妈妈的引导及监督下,案主的?常?为习惯得到了明显改善,基本未出现卫?状况很糟糕的情况,同学们对其的接纳程度也越来越?。但?前情况还未达到案主?主完成的程度,需进?步培养。案主对于性教育的知识有了?定程度认识,明确了合理的社交距离。周围的朋友也开始重新接纳她,案主已逐渐?出性侵阴霾。(?)?我评估在介?和跟进个案的过程中,社?始终秉持爱?、耐?及专业知识技能为案主服务;尊重案主的隐私权,对在专业关系
在介?和跟进个案的过程中,社?始终秉持爱?、耐?及专业知识技能为案主服务;尊重案主的隐私权,对在专业关系中获得的资料遵守保密原则,在案主?临诸多问题时,解决问题的顺序由较易到困难,在服务结束后,案主情绪稳定,家庭成员关系有所改善,案主的?活习惯、性教育知识有了提升。社?经过案主及家长同意结束个案服务,但会持续跟踪,在案主需要时及时提供服务。六、个案反思与总结(?)社?在介?过程中,?先是通过与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相关?的?谈,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需求、问题所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验证各个层?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再进?步进?计划制定。(?)在?对性侵个案的处理中,并?只有危机介?模式才合理,在此个案服务中,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决定先协助满?前两个需求,再逐步深?处理性侵事件造成的影响。(三)案主作为?学?,学校、家庭对其的影响?常?,社?在服务过程中善于联合家庭、学校?师、同学等,这是在青少年服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