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9篇

时间:2022-11-04 14:1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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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9篇

篇一: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方案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

 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

 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

 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1 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 年 3 月 12 日至 9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

 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配合 XX 区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科学统筹抓好全区粮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粮食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最硬的作风、最实的举措,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企业管理、行业治理,进一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粮食系统新风气,为促进粮食系统健康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决定成立 XX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同时成立两个专班; 一是配合纪委调查组:XX 二是综合、督导、协调组:XX

 三、专项整治步骤及内容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持续到 2022 年 5 月份,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动员部署。9 月 30 日前,召开机关、局直属单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动员会,就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二)开展自查自纠。10 月 15 日前,对照以下几个方面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方面:1.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2.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二是监管责任落实方面:1.重点检查各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2.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3.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是基层粮食收储企业“靠粮吃粮”方面:1.收购环节,重点检查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转圈粮”、多扣水分杂质、压级压价、“打白条”、拖欠售粮款等问题;2.存储环节,重点检查亏库短量、虚报损耗套取资金、粮食品质下降、霉烂变质等问题;3.销售环节,重点检查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吃拿卡要等问题;4.轮换环节,重点检查“空进空出”、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轮换超架空期等问题;5.利用职权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开展督导检查。10 月底前,对机关各监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1 月底前,在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区级层面组织有关监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全面组织对区各国有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配合案件查办。贯穿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积极全面、准确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各类情况和材料,在业务方面全力配合,主动支持。配合查办涉粮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以案为鉴的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全面整改提高。12 月上旬前,针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

篇二: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某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报告

 某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

 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

 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2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报告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安排,10 月18 日至 11 月 30 日,县委巡察组对我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进驻动员会和专题汇报会,组织个别谈话 52 人次,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各 35份。对 6 个涉粮部门,9 个镇、街(社管中心),1 个成品粮油代储点和 2 个生产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调阅经发系统党委及涉粮部门和所属国有企业十九大以来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 43 盒、会计账簿 43 本、财务凭证 39 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 15 个,问题线索 1 件。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县经济发展局成立于 2002 年,2019 年 3 月机构改革将原粮食局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行政职责划入经发局。正科级建制,一正三副。主要负责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争取和管理、节能降耗、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济发展、价格管理、粮食收储、管理等工作。下设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监管粮食储备和流通,政策性储备原粮 6000 吨由粮油购销公司(在原禹居粮站)承储,应急成品粮油 190 吨(面粉 100 吨,大

 米 50 吨,食用油 40 吨)由郭世清门市代储。购销公司院内新建现代化粮库三间,设计储量 10500 吨。十九大以来,经发系统党委按照市、县委安排和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粮食生产和购销领域发挥核心职能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

 1. 党委“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意志不坚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对抓好粮食购销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全县粮食生产和购销工作统筹谋划不够。一是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的主要内容。2017 年至 2021 年 10 月,县经发系统党委组织各类学习 157 次,其中涉及习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仅 2021 年 9 月 29 日 1 次。

 二是对粮食生产购销领域工作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和专题讨论,未能从全局角度对粮食购销整体工作思考谋划。调研有课题计划无内容,专题讨论 0 次,无粮食领域五年目标规划。

 三是抓项目忽视了粮食领域工作,近三年的工作安排计划和总结对粮食领域

 有关工作只字未提。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打了折扣。一是没有按照陕政发[2015]41 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 1 个应急供应网点。

 二是没有按照《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 6月 20 日之前报送各单位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及整改情况。

 三是没有按照《202...

篇三: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22 粮食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共三篇)

 第一篇

 粮食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汇报

 根据通知要求,现就 xxxx 市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粮专项整治工作谋划推进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自去年 xx 月 xx 日,全省粮食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召开以来,xxxx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粮食安全保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中国饭碗主要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性,把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认真落实粮食购销党政同责要求,坚定不移推动粮食安全各项政策举措在 xxxx落地落实。xxx 届市委以来,先后召开了 xx 次常委会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推动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落实 xxxx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连续 xxx 年位居第一方阵。

 二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乡镇调研督导春耕备耕、农资储备、集中育秧等情况,推动全市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市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学习贯彻省、xxxx 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通过《xxxx 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

 以了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常委为副组长,各涉粮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确保工作传导渠道畅通,整治要求有的放矢。

 三是高效整改。成立了以市委书记 xxx 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xxxx,市委副书记 xxxx 为副组长的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熟悉业务的干部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不定期召集涉粮职能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传达 xxxx 市专项整治调度会精神,推动涉粮部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工作做实做细。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涉粮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xx 市粮食购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对系统内涉粮工作职责进行“大起底”,对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xxxx 市本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静态管理”)》,对标对表逐一进行查摆。

 二是严把自查问题。专项整治初期,针对涉粮职能部门上报自查问题不主动、不深不细,问题描述仅停留在学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召开多次调度会要求涉粮部门落实好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自查问题要有干货,整改措施要有质量,整改情况要有效果。截至目前,涉粮单位共自查出问

 题 xxx 个,形成整改措施 xxx 条。整体来看,自查问题涵盖了粮食购销各个阶段的全过程,问题描述也都是根据职能职责对照后提出的,自查的同时,对涉粮职能部门提升对粮食工作的认识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是倒逼整改进度。1 月 27 日,召开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传达 xxxx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xx 同志指示精神和 xxxx 市纪委调度会会议精神,督促各涉粮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组进行督察检查,确保整改真实有效。涉粮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查自纠表上整改期限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检查,针对上报已完成的整改内容逐一进行查看,针对未整改完成的,要提供阶段性的整改情况报告。截至目前,自查发现的xx 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达到 100%。其中,针对自查出来的涉粮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情况,xxxx 市财政局联合 xxxx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xxxx市本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切实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三、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委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针对省委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反馈的 xxx 个方面 xxx 个具

 体问题,我们一一进行了认领,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xxxx 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专项整治期间,xxxx 市专项巡察监督监察组对我市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工作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现场专项检查,经反馈,认领共性问题 xx 个方面 xxx 个具体问题,认领个性问题 xx个方面 xx 个具体问题。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三)本级巡察反馈整改情况 2021 年 xxx 月 xxx 日,经市委主要领导批准,xxxx 市委对粮食领域主管部门 xxxx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常专结合的巡察,旨在发现问题,查摆线索。xx 月 xx 日,市委书记 xxxx 同志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专项巡察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对专项巡察监督检查整改提出明确要求。2022 年 xx 月 xx 日召开专项巡察监督检查问题反馈会,将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反馈给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和其他涉粮部门,其中共性问题 xx 个方面,个性问题 xx 个方面 xx 个问题,从粮食主管部门到粮食企业均有涉及。同时,五个涉粮职能部门对照省、xxxx 市和本市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摆出具体问题 xx 个,形成整改措施 xxx 条,确保反馈的问题按质按量按时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整改计划来看,3个月内整改完成的问题xx个,

 半年内整改完成问题 3 个,长期整改问题 xx 个。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将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对涉粮职能部门和管理对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走访调查和跟踪问效等方式开展明察和暗访,杜绝纸面整改,确保整改事项真真切切得到落实。

 第二篇

 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 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 2020 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 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 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 38 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 5 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 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

 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 249 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 年省审计厅对**集团 2016 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 2016 年 7 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 年 1 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 2016 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

 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 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 2 仓、8 仓共 XX 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 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 2017 年至 2019 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 2 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 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

 够充分。如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 年**集团大米产量为 13.95 万吨,占产能 20 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 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

 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

篇四: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成立***有限公司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监管以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对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有限公司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 *** ***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由中央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的重大专项行动。

 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忠诚的最大考验和具体检验。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四

  2 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聚焦存在问题,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 自觉认领、深刻反思, 对分工范围内的专项整治任务要逐条逐项整改,充分发挥关键作用,迅速布置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要对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到人到位、取得实效。

 (三)增强整改成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见效的要抓紧推进,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健全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021 年 9 月 18 日

篇五: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22 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范文 2022 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化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平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平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觉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平安,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平安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相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变更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长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悟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快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加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比照自查,对自查中发觉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看法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详细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实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心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状况,着力订正看法不坚决、

 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峻缺位等突出问题,特殊是在落实粮食平安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状况,着力订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殊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状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

 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有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有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值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奢侈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修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状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 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刚好支付售粮款、

 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若干看法》(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实施看法》、《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方法》等政策落实状况及详细执行状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状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务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状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修理项目干脆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打算动员阶段(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动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其次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实行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化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详细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状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状况,重要状况和重大问题要刚好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 年 3 月 12 日至 9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详细管用的防控措施。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楚、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刚好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主动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平安,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相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仔细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精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根据本级纪委监委详细支配,主动主动协作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状况。要把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心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恳求赐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主动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根据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

 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状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冲突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觉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亲密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化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实施看法》、《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方法》,主动探究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平安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探讨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穿透式监管,探究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长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状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详细时辰表和路途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究竟。

 (六)肃穆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加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觉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平安产生重大影响的;发觉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觉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肃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篇六: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两篇 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 靠粮吃粮” 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

  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 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 年 年 9 月 月 18 日至 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年 9 月 月 27 日至 10 月 月11 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

  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 年 年 10 月 月 12 日至 12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

  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

  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篇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

  强制度保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 XXX 精神,以制约和监督粮食企业内部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建立起与粮企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新机制,实现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使制度建设成为保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的“防火墙”,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三、进度安排 1、XXX 年,承储省级、市级储备粮的粮库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部分数字粮库,探索建立网上电子监察

  系统。

 2、XXX 年,各中心库、骨干库、军粮供应站全面建立起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3、XXX 年,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市、县(区)各粮食行政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全市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基本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四、主要措拖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

  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

篇七: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xX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加强督促检査,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接收问题线索 x 起,立案xx 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 x 人,责任追究 x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x 起 x 人次。

 巡察办要按照中央、省市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准备工作,确保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取得实效;各相关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监督等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县发改局和县粮食储备公司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做好粮食购销领域基础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准备,积极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资料信息;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迅速安排部署,研究落实措施,全县上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xx 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关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深入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动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作为监督查处的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x 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委任副组长,各监督检査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发展改革局、省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牵头抓总,通过沟通会商、研判评估、交办问题线索等方式,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要提高站位,展现责任担当。坚决扛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及时学习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在全力保驾护航专项整治工作中展现责任担当。

 二要精心组织,全力协调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对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題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深挖问题线索,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提供线索,及时妥善移送,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三要树牢导向,很抓落实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台账、厘清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整改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铲除“靠粮吃粮”的腐败“土壤”,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中营造风清气正、为民服务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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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粮食局和省供销社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持 久性成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巩固深化前期国有粮食企业违纪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有效保障党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按照省粮食局工作提示要求,压实公司主体责任,以“全面推进、聚焦重点、层层压实、确保实效”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边治,督促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国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工作开展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2 黑龙江金田金谷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成立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成

 员:*** 仓储科

 *** 安全保障科 *** 财务部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材料整理、建档、归档,积极全力配合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三、方法步骤

  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持久性成效,按照省粮食局工作提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部署如下:

 (一)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采取自查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任务要求落实不坚决不到位、查出的问题不深入不聚焦、整改不主动不彻底的部门,一律"回炉补课"。

 (二)要配合督导检查切实加快整改进度。要推进自查自纠、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快整改进度,能完成的马上完成,能见效的马土见效。要建立部门联动、通报约谈等督导机制,对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约谈提醒,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要纠正工作拖拉、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配合巡查检查督查工作,提

  3 高整改质效。

 (三)要注重推动改革和建章立制。要把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本着边改边建的原则,对专项整治查找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系统梳理粮食安全各项政策制度文件, 加快健全企业内部管控制度,确保合规合法经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高度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作为省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持续抓紧抓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

 公司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省粮食局、农投集团、金谷集团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认真按照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工作,做到工作落实有记录、有纪要,工作材料制作标准、上报及时、归档规范。

 (四)严明纪律规矩,做好保密工作。

 公司要以案为鉴,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做到积极应对、措施得力、不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绝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自查中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上报上级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做好保密工作,严守纪律,

  4 保护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交流、泄露自查自纠问题及案件查办信息。

 ***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5 日

篇九:财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xxx 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批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 xxx 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批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xx 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 xxx 重要指批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

 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xx”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

 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

 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xx)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x 年 x 月至 x 年 x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

 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 xxx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