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娄底市教育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娄底市教育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64号)精神,娄底市教育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金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9.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中等学历教育学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
11.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度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绩效目标:1.通过对市直9所学校和县市区相关民办学校的资金扶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预计到2019年底比2018年民办学校增加10%左右,满意度达到80%以上。预期总目标:1.通过投资补助、奖励扶持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扶持;2.通过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资金基本性质: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学历教育民办学校,以及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上乘、社会评价良好、有发展前景的民办学校。
资金用途及使用范围: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投资补助、奖励支持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由举办者直接投资的民办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二)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和县市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综合管理考核奖励项目;
(三)优质办学、特色办学、规范办学等奖励项目;
(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项目;
(五)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党建工作示范创建等其他专项工作和中心工作项目。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9年度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00万元,分为三大部分:市本级80万元(市民办教育协会10万元,市直民办学校70万),占总资金的40%;非省管财政区40万(娄星区和娄底经开区),资金按因素分配到区,占总资金的20%;省管财政县市80万(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资金按照因素分配到县市。
(二)市本级80万元已经全部分配并使用完毕,使用率达到100%。各县市民办资金都已经全部分配到县市。
(三)资金管理情况
1、从制度上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于2018年印发《娄底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用途,使用范围,办领程序,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从分配上进行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娄底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娄底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中对分配的基本原则,范围,因素,依据,计算方法进行规定,并明确对学生投诉大,存在风险隐患的民办学校不予分配年检评估专项资金,从资金的分配上进行了风险把控;
3、从使用上进行管理;一是我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分配方案传达到各学校及各县市区,并告知必须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专项资金考核机制,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终考核。定期的调度和及时的预算调整,为我局年度预算执行率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利条件。(本年度因为疫情影响暂未开展)。
三、资金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去年申报的绩效目标。
其中:项目总预算200万元,总投入2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测算资金,学校重大项目改扩建,党建工作,民办教育工作等。资金按照方案分配给了市直9所民办学校及各县市区;支持市直民办学校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市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分配资金40万元,党建工作示范创建分配资金10万元,民办学校改扩建分配资金20万元。
2019年底民办学校达到1128所,比2018年增加152所,增加了%,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人数达到36207人,比2018年增加4792人,增长了%。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成效
各民办学校在党建工作上,义务教育招生上,重大项目改扩建上,都有所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办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激励民办学校主动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提高办学质量。比如潇湘学院,用分配的10万元重大项目改扩建专项资金进行了学前教育和军体学院钢琴实训房、武道馆的改造较好提升了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强化了实训室建设,全面改善了实训条件,较好地对接了人才市场需求。另外,2019年潇湘学院分配到了2万元的党建工作资金,建成了7个党建活动室,成功地召开了第四次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党委和纪律委员会,圆满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金分配;市级民办专项资金共200万,市本级80万,县市区120万。资金总数本来就不多,在分配到每个学校多则十几二十万,少则几千块钱,而学校的项目动辄上百万千万,因此,专项资金因过于分散,作用力不大,效果不明显。
(2)时间间隔太短;因民办专项资金在分配时以秋季开学时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人数作为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每年民办专项资金的分配都要到9月份以后最早10月份中旬才能出台,而这笔资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时间还要推延,而每年绩效考核在5月份以前就要完成,中间只间隔了最多7个月的时间,资金的绩效成果还不明显。
(3)监管侧重于市本级;市本级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分配到各民办学校,而县市区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分配到各县市区财政局,这样就加大了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民办专项资金的监管难度,也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资金的分配加大了难度。
综上所述,建议民办教育资金的分配侧重于市本级的民办学校,并且分配不过于分散,这样既有利于资金的绩效,也便于资金的管理,以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