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6篇

时间:2022-12-18 11:1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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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6篇

篇一: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1最新料推荐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一工程领域与特色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电气软件光电仪器仪表等专业领域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生物信息量子信息等新兴方向紧密关联的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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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一、工程领域与特色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电气、软件、光电、仪器仪表等专业领域,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生物信息、量子信息等新兴方向紧密关联的专业学位。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电子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单位(简称申请点)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更好地服务于电子信息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申请点要有设置合理的专业领域(方向),突出体现本工程类别的行业适应性和区域性需求及社会声誉;充分展示培养特色、人才培养的基础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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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师资队伍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50人;申请单位应与电子信息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专职人员数的1/2。申请点的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其中年龄45岁以下人数比例不少于1/3。专职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人数比例不少于1/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不少于15人;专职人员中获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数比例不少于1/5,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人数比例不少于1/3。申请点的骨干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人才培养经验,应是本申请单位该工程类别相关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其他培养单位同类别的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5年内完整指导过至少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其他培养单位同类别兼职担任硕士生导师并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骨干教师人数比例不少于1/5。三、人才培养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点在其支撑学科具有至少8年本科生培养经历或3年研究生培养经历,近5年培养的本科生每年不少于150人或培养的研究生每年不少于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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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点应制订本类别分专业领域(方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对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提出明确要求。培养方案应明确专业实践类(含工程类课程)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专业实践类课程学分总和不得少于课程总学分的1/5,行(企)业专家上课不少于3学分,以及每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

  申请点在近5年至少获得2项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近3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数占比低于1%。

  申请点应提供近3年本领域毕业本科生或相近学科毕业研究生就业基本情况统计表、用人单位评价表及每年25名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情况报告,以说明社会对本专业毕业生的需求及本专业毕业生的职业发展前景。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1、科研水平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点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人年,科研经费总量年均不少于5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25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近5年在本领域相关核心期刊人均发表学术论文3篇。获得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或每年应用成果(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应用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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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不少于20项。近5年,每位骨干教师完成或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

  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年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2、实践教学申请点应将电子信息领域应用研究形成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各专业领域(或方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至少有2门案例教学课程、2门实验设计课程和2门行(企)业专家参与的课程;必须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点为每名研究生配备1名具有电子信息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企)业导师,参与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与教学、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查、实践教学以及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的过程。3、支撑条件申请点应建有适用于电子信息领域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申请点在电子信息及紧密相关领域有至少5家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合作培养基地。合作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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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

  申请单位应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确保生均培养经费不少于3万元/人年。

  以上各条款规定了各单位申请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为创造更好的申报条件,鼓励申报单位将办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并注意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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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3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目录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1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3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5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9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1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13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15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17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0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4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7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9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31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34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36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38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4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46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49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50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52临床医学(西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54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58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60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62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64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6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68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2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4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6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78-

  附件1-1: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具有金融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且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须具有3个(西部地区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二、师资条件1.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2.金融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达到30%以上)。3.担任金融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较好的金融业务和管理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金融研究课题。4.有一定数量的来自金融实务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金融硕士论文的现场工作。三、教学条件1.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金融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篇三: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教育部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位[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

  1.服务需求。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重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或区域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

  2.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不以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

  3.动态调整。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保证质量。将学位授权审核与人才培养及后期质量评估相结合,将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学位授权审核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标准掌握。

  三、申请单位和专业学位类别范围

  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只面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军队院校,不包括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以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5所民办高等学校除外);党校等其它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确有需要的,由所在地区省级学位委员会从严把握。

  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应用心理、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军事等36种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警务硕士限公安警察系统内院校申报。

  工商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列入此次授权审核范围。

  四、审核的办法

  1.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开展所属院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开展军队院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委托部委属普通高等学校自行开展本单位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2.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及部委属高等学校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调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本次授权审核规定的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仅允许在工程领域之间进行自主调整。申请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按照本次授权审核的申报及审核程序办理。

  4.部委属高等学校自审结果和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审核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五、审核工作要求

  2.各省级学位委员会须结合本省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审核办法和实施方案,重点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倾斜,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从源头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并积极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明确办学定位,提高培养质量,办出特色和水平。审核过程中,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认真评审。专家组成员中须有相关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

  3.部委属高等学校自行审核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须采取两级评审方式进行。由相关依托院系组织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须组成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申请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专家组应有来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

  5.申报和审核工作中,省级学位委员会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坚决制止不正之风的干扰,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做到程序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6.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和部委属高等学校须在2014年3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光盘各1份)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1)审核工作总结报告和审核结果;

  (2)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

  (3)动态调整取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见附件4)。

  2.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528,010-6609784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学校关于开展德育工作争星夺标活动的通知】德育工作有哪些

  

篇四: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土木水利(0859)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一、专业内涵与专业特色1.专业内涵。土木水利工程是设计和建造各类工程设施及相关装备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下、地上、水中等的各类工程设施;也指其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监测、保养、维修维护等专业技术。土木水利工程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学科群,并伴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而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具有理论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双重属性;其涉及的领域包括土木工程领域(建筑工程、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领域(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田水利),市政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设施农业领域,人工环境工程领域(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等。2.专业特色。土木水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面向建筑建材业、交通运输业、水利水电业、环保绿化业、安全防护业、农林牧渔业(设施)等相关行业并与特定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在工程规划与勘测、工程设计与施工、产品研发与应用、系统调试与运维、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调研与管理等方面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申请时一般不宜少于两个工程领域,每个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不得重复、且具有良好的办学历史和社会声誉,富有特色和优势;工程领域方向设置合理,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二、师资队伍3.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且每个工程领域不少于10人;每个工程领域应与本领域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教师人数不少于本领域专任教师数的1/2。4.人员结构。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不少于3/4,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

  获得外单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5;职称结构合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40%;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2。

  5.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有不少于1/5的教师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6.课程与教学。制订本类别及相应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符合《土木水利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基本要求》和《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规定。7.培养质量。相关院系有不少于4届本科生毕业生或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本科生不少于60人或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在相关领域的教育教学成果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支撑土木水利类各丄程领域的相关学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8.科研水平。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各匸程领域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所占比例不少于20%);各丄程领域近5年取得的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或应用成果(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近5年,每位骨干教师均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者经费不少于20万元的主要行(企)业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9.实践教学。与行(企)业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支撑土木水利类各工程领域的相关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确保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0.支撑条件。建有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每个工程领域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条件。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完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培养经费充足。

  

  

篇五: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附件1: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专业人才需求与招生1.所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良好;2.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申报单位有吸引优秀生源、保障招生规模的相关政策。

  二、培养目标定位1.申报单位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制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2.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三、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1.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2.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

  3.申报单位有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四、质量保障条件(一)师资条件

  1.有申报单位与行(企)业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2.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一定数量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

  3.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二)教学条件

  1.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2.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3.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三)实践基地1.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2.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3.实践基地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

  

  

篇六: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条件

  二师资条件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具有金融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且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须具有3个(西部地区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二、师资条件1.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2.金融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达到30%以上)。3.担任金融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具有较好的金融业务和管理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金融研究课题。4.有一定数量的来自金融实务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金融硕士论文的现场工作。三、教学条件1.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金融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2.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金融硕士教育专用教室。3.能为金融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50%以上的金融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5.有足够数量的金融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四、实践条件1.与金融实务部门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金融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2.实践基地须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能够讲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3.要提供和保障所有金融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五、培养模式1.能够与金融实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3.要切实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