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篇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0.03.0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0.03.042010.03.04
机关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10〕1号),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最终目的,通过大力实施“一流效率、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队伍、一流技术支撑”的“五个一”工程,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创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一流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提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审批承诺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即办件比重达到70%以上。一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考核、评价、奖惩的各项制度,形成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流服务。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为民、亲商”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一流队伍。选派优秀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政务服务工作队伍。
一流技术支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逐步实现网上申报、预审、传递、审批、查询、监察、投诉。二、突出工作重点(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各级法制、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每年公布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目录。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即部门审批职能向审批办集中,审批办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办进中心达到100%,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达到100%,基本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两到位”即审批授权到位,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工作人员到位,严格定岗、定责、定人,明确审批办负责人。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真正做到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二)继续强化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水平。要以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为重要载体,按照公开、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一是项目运行标准化。部门审批项目进中心(分中心)达到100%,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所有进中心审批、收费事项实行办理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的“八公开”,并通过告知单、触摸屏、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所有审批项目要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人员管理标准化。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要求,加大日常考勤、考核、考评工作,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服务环境标准化。要按照窗口标识准确统一、物品摆放整齐统一的要求,打造标准化的服务环境,树立政府高效、精干的服务形象。四是制度建设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各部门审批办要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确保审批规范、高效运行。要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推进,狠抓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窗口工作情况;健全群众评议制度,适时开展政务服务明星评选等以群众评价为主要形式的各类活动,进一步检验窗口工作质量,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三)推行企业登记和工业项目并联审批,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按照《吉林市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吉林市工业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把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和工业项目的申请人,以自愿为原则,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的“绿色通道”,实施集中并联审批,实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申报成本大幅降低、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的目标。要按照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和全程监管的特殊功能,实施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全程领办代办服务等十项措施,为我市企业快速生成、工业项目快速达产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推进各级各类分中心规范运行,着力建立完备的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对于各级部门已经建立的,暂时不具备条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要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纳入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范畴中来。近期,市本级重点做好对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劳动技能培训中心、人才交易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医保中心、交警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国税局、地税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等办事服务大厅的规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比照市本级确定推进重点,确保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协调一致、有序推进。
(五)不断拓展丰富服务功能,着力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今后,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中心的基础上,凡是能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且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管的各类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都要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统一集中管理、整合专家资源、规范操作程序、实施严密监管的要求,条件成熟的,要积极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要逐步将与行政审批项目紧密相关的检验、检测等服务事项,特别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提供消防安全检测、建筑审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土地)评估、审计验资及资产评估、税务代理、工商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努力延伸服务链条,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
(六)加快建设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着力推进三级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升级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建设启动电子监察系统,将市本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分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100%的审批项目使用审批系统审批并实施全程电子监控。按照《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坚持需求主导、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利用政务外网资源,全面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系统,逐步形成适应网上互动需要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受理和发布的工作机制,构建“虚实结合”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要尽快形成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中心三级网络体系,尽快实现各窗口与各部门、省市县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要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队伍,健全机构,保障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三、落实保障措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紧迫、艰巨、长期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建设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目标
责任制和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经常督促检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比。
(二)建立必要的运行保障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认真搞好窗口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通报所在部门,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监察部门要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机构,对部门窗口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必要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经费;政府法制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快速健康发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窗口建设,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并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根据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审批办的编制。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一○年三月四日
——结束——
篇二: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内容摘要】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办事大厅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二、实现统一管理方式,统一运行模式,统一服务行为的工作机制,(一)统一管理方式,1、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必须统一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领导,2、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要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途经、统一投诉渠道,3、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的每个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a、b岗制度,统一服务、统一胸卡、统一办公设施,(二)统一运行模式,各办事大厅要实行统一的运行模式,即,1、一门受理,2、内部运作,3、限时办结,4、统一收费,(三)统一服务行为,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大厅的规定统一着装、统一胸卡、统一设施,
2、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或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提倡讲普通话,要主动热情。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办事大厅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优化我市政务和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推行透明政府、打造阳光政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各办事大厅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办事大厅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办事大厅是我市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创新许可(审批)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务水平,实现高效便民服务的政务窗口,办事大厅服务水平,不仅代表着各部门的形象,而且也代表着市委、市政府以及大庆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各办事大厅更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市委、政府放心,努力使我市的开放形象更佳,投资环境更优,发展后劲更足。
二、实现统一管理方式,统一运行模式,统一服务行为的工作机制
(一)统一管理方式1、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必须统一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领导。
2、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要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途经、统一投诉渠道。
3、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的每个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A、B岗制度,统一服务、统一胸卡、统一办公设施。
(二)统一运行模式各办事大厅要实行统一的运行模式,即:
1、一门受理。进入办事大厅内设办事窗口受理的项目,不再在大厅以外受理。
2、内部运作。需由一个部门的多个科室联合审批的事项,在大厅窗口受理后,在部门内部运作完成;需多个部门联合审批或需要实地勘察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牵头,抄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运作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全程监督运作过程。
3、限时办结。在政务大厅内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承诺办结时间,按期办结。
4、统一收费。在办事大厅内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收费的,依据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市财政指定的收费窗口代理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统一服务行为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大厅的规定统一着装、统一胸卡、统一设施。工作人员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工作人员可淡妆,不得披散发,不得涂
浓指甲油。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或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提倡讲普通话,要主动热情。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大厅值班主任汇报,予以解决。
7、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书写的批语、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当天办结率要在80%以上。
三、加强大厅工作的监督,开展业务评比,提高服务水平1、各办事大厅的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检查和督导,大厅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厅管理机构要有主要领导坐
班,以值班检查和日常督查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大厅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各办事专业大厅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机制,使各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
3、严格规范化服务工作的考核。为了使规范化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大厅的窗口设监督人员岗,监督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选派,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职位晋级的重要依据。
4、大厅监控设施必须完备,并对监控内容要保留半年以上,备服务对象及上级部门检查时使用。
5、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将在重点大厅排督察员,代表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行使督查权。
6、各单位、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直接与行风评测挂钩。
篇三: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2•【字号】长政办函[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长政办函〔2009〕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快政府职能转
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以“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宗旨,以打造全市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中心为目标,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部分公共服务项目进入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一)应进必进按照“应进必进、全面创新”的原则,市直机关凡具有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单位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要
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和实施许可流程再造工作。即: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处室集中,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行政审批的项目集中到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授权到位。同时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程序进行清理精简、优化、固化,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根据需要合理确定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的公共服务和便民事项。进驻情况由市绩效考核办进行考核。具有特殊要求而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的许可、收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二)依法行政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并进行公示,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三)充分授权1、建立首席代表负责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收费的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行政首长首席代表常驻窗口,以书面形式任命,作为本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直接责任人,明确授权范围,赋予其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权、与关联科室的协调权、督办权及本单位窗口人员管理权,一般情况下由首席代表现场审批,授权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到位的,由终审人到中心窗口审批,不得“体外循环”。2、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窗口单位要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交由窗口负责人保管使用。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使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市范围内,凡没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许可事项视为无效或违规。凡是因上报审批或法律规定必须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的,要先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各类许可证、照盖行政公章。行政审批专
用章由各单位提供印章内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格,统一制作。(四)规范管理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一次告知制度》、《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超时默认制度》、《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度》等制度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指纹考勤、电子自动评价、全程电子监察,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公开透明实行政务公开,构建公正、透明、廉洁的政务运作机制。审批、办证、收费和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含示范文本)、办理期限和收费标准。在中心大厅摆放办事指南,在电子触摸屏上可查阅办事流程。在电子评价器上对窗口人员服务进行当场评价,办理及办结情况可在网上或中心大厅计算机上查阅。(六)信息共享推行电子政务。依托市统一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业务调度平台和市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审批业务在线许可、在线监察和对外办事服务的高效、透明、规范、便捷。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及与各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行政许可的网上受理、预审、审批、告知、投诉、查询、咨询、下载等服务功能,实现电子监察功能。二、窗口设置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目标,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设置,便于服务对象办事,便于审批程序流转,便于监督管理。
(一)基本建设工程报建区:涉及基本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审核备案办证、收费项目。包括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含二级机构)、建委(含二级机构)、国安局、水利局、园林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环保局、房产局、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含交警、户政、治安)、消防支队、能源办、并联审批、绿通窗口、联合收费窗口。
(二)企业注册登记区: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办证、收费项目。包括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地税局窗口。
(三)一般项目许可区:直接为群众、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审批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办证、收费项目。包括交通局、安监局、体育局、公用事业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民政局、司法局、城管局、劳动保障局、物价局、财政局、档案局、广电局、监察局、统计局、人事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粮食局、科技局、人口计生委窗口。
(四)公共服务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与建设工程项目联系紧密的公共服务性事项以及收费项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电、有线电视、电信、移动、金融、邮政、商务文印窗口。
(五)临时性项目许可区:季节性较强集中年检年审、报名等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动窗口办理。
三、运行模式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便捷、高效、公开运作,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审批、办证、收费全过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全程监督。(一)一窗受理。所有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办证、收费项目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不得在原单位受理。(二)内部运作。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涉及两个或
两个以上单位的许可事项,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08〕32号)实行联合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创业富民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
(三)统一收费。所有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依照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票据,通过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联合收费窗口和银行窗口统一核价代收。
(四)限时办结。各窗口单位对办事事项要承诺办理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政府授权市政府授予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协调、检查、监督、考核权。(一)组织人事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和2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强、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仪表端庄、服务意识强的在编在岗公务员,经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后择优确定,定岗1-2年。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工资关系等由原单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一律转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须征得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换。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外出,派出单位必须安排好顶岗人员,不得因窗口空岗而影响群众办事。(二)业务协调权。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窗口业务工作进行督查,对窗口单位间业务发生关联和出现问题时进行协调,对并联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接受和处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三)评比奖惩权。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做到赏罚分明。各单位要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评先名额划拨到政务服务中
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评定。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调整时,由政务服务中心出具鉴定,送达派出单位,作为干部使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在干部提拔任用时要优先考虑中心窗口的优秀工作人员。
(四)考核评议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统一组织考核,市人事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单列考核指标,适当增加优岗比例,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人员调整要求的,派驻单位应及时调整人员并视情予以处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驻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由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
五、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管理好新政务服务中心,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大意义,坚持执政为民,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工作。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部分公共服务项目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切实做好进驻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财政部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要给予资金支持;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六、纪律要求凡市政府规定应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项目必须进入;凡规定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办证、办事项目,不得多头受理或受理在中心而办理在本单位;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证、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由各派驻单位相应授权。对违纪违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篇四: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汇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发展优化环境的要求,万柏林区委、区政府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起成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全面优化我区发展环境,成立了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__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15日起开始筹备,2022年1月13日正式投入运营。位于科技市场10号,总面积为648平方米。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分为管理层和业务层两大部分。管理层设办公室、业务科和督查科,业务层即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设在一、二层,一层设有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可随时查询办事指南,显示相关办事信息等。三层为服务中心办公室和会议室。大厅共设31个服务窗口,设有咨询服务台和投诉中心,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办证、办照等事项,并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政务大厅成立初期入驻单位29
家,现入驻大厅单位18家(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三个部门已撤出政务大厅,统一到区工商分局办证大厅联合办公,计经局、公安分局、人防、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长期空岗)。
入驻单位有:一层现驻窗口14个,教育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局、建管局、环保分局、计生局、安监局、房地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容环卫局、卫生局、文体局、统计局、民政局;二层现驻窗口3个,交通局、物价局、农业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区政务服务中心是集审批与收费、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
1、负责制订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2、负责对进入和退出的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3、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的对外公开。4、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办理。5、负责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受理对各部门、各乡、街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政务服务大厅的主要职能:政务服务大厅主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办证、办照等事项,并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1、集中办理和提供本区权限范围的行政审批服务。
2、集中受理和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及投资指南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审批服务项目流程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的查询服务。
3、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随时办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做到“一站式”服务和本区范围“内转外不转”。
二、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区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基本达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
(一)政务大厅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1、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大厅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重要大事来抓,亲自过问大厅运行情况,并多次听取大厅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对政务大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为搞好政务大厅的工作,区政府及时明确由区政府办全面负责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安排一名副主任担任大厅的常务负责人,管理日常工作,并选派2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到大厅工作。同时,我区入驻大厅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大部分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认识,能够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有的部门分管领导还能够主动与大厅建立联系,共同研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的办法。
2、建章立制。大厅成立伊始,我们就把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及时出台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例会制度、微机管理制度、投诉督查管理制度、办件管理制度等,制定了《太原市__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文件下发,统一制作了台卡和胸卡,全部实行挂牌上岗。
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我们从工作纪律着手,狠抓落实工作,在大厅窗口每月一通报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厅情况每周一汇报,不但确保工作时间内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在岗,而且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至目前为止,政务大厅未出现一起由审批不当,服务不周引起的投诉事件。
3、搞好业务。我区把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来抓。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精神,更好的为办事群众服务,我区政务大厅专门邀请了北京电脑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就我区政务大厅所使用的办公系统软件对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大厅已基本实现窗口受理,按时办结的承诺。
进一步落实“牵头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群众进大厅后,
所询问的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属本职范围内的事情,即刻办理,不属本职范围的事情,有责任进行引导服务。
由于大厅内部局域网未发挥出作用,大厅目前还不能实现“一条龙”的办公模式。大厅自2022年1月13日投入运行至2022年8月底共收件2936件,办结2936结,办结率100,所办事项均为即办件,能在窗口及时办理。
大厅至今只有区计生局、区文体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统计局能在大厅开展正常的业务,其它部门窗口多处于“歇业状态”。六月份,根据区政务大厅运营以来的实际情况,在__副区长、政府办__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__主任的安排下,政务服务中心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入驻大厅的24个部门(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已迁至工商分局办证大厅;公安分局、人防办、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长期请假无人)的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可入驻政务大厅的有8个部门32项审批事项,其中:民政局3项:(
1、社团审批2、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3、福利机构审批);统计局5项:(1、〈统计调查登记证〉办理
2、〈统计调查登记证〉变更3、〈统计调查登记证〉年审4、〈统计调查登记证〉的缴销5、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建管局2项:(1、〈施工许可证〉的初审2、城市树木变动及占用绿地审批);规划分局6项:(1、申请〈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受理2、申办〈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受理3、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4、申办〈房屋翻修许可证〉的受理5、申办〈店名牌匾、临时性广告规划许可证〉的受理6、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受理);交通局2项:(1、〈道路运输证〉开、停业受理2、汽车维修企业的开、停业受理);计生局3项:(1、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审验孕检证明3、为流动人口中的个体营业户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容环卫局6项(1、垃圾准运证2、市容临时占道、施工占道审批3、非固定大型户外广告、标语、条幅及设点宣传展销审批
4、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立面装修审核、会签5、夜景灯饰6、饲养家禽、家畜);文体局5项:(1、图书、报刊出租、零售2、打字、复印、名片制作3、印刷4、棋牌初审5、音像制品初审),其余部门声称无业务可在大厅办理。4、做好服务。为保证窗口服务工作落实,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先后安装了16部分机电话,放置了3台饮水机及一台80升的电热水箱,并于2022年6月份,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为大厅购置了6台电风扇,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事环境。在一层服务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公告栏和咨询服务台,随时提供咨询、办事等各项服务。我们还印制500余册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万余册窗口单位办事指南,向基层单位和办事群众发放,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目前政务大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大厅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部门领导认识不够。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大厅工作,对
大厅的发展持观望态度,不按要求选派“精兵强将”,而是派一些根本不懂业务、不会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消极闲散,给万柏林的窗口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不能“专驻”大厅,部门领导随叫随回,也给大厅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
2、事权下放不到位。作为城区,其单独完成的审批项目少,服务项目多,大多是由市里最终决定,集中审批效果不太明显。
由于审批权力有限,有些仅起到一个窗口咨询服务作用,区“窗口”在市区局域网未通情况下,目前难以与市区联审、联办,真正能够在大厅办结的事项相对很少,“一站式服务,内转外不转”服务模式还不能完全实现。大厅成立以来:办理业务量较大的窗口有:计生局、文体局、市容环卫局、建管局、统计局有零星业务的窗口有:规划局、房地局、劳动局、环保局(按所办业务量的多少排列)未办理任何业务的有:计经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人防办、民政局、残联、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物价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已撤出大厅的窗口有: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长期空岗的窗口有:计经局、公安分局、人防、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
二、对大厅今后的工作的建议1、全面调查摸底,清理简化审批项目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区政务大厅近期计划对全区入驻大厅
的26个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进行撤底的清查,认真核实入驻大厅部门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并依据省、市事权下放的有关政策,逐条、逐项的予以清理,坚决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同时对窗口的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该增加的增加,该简化的简化,该归类的归类,该放权的放权,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大厅的窗口部门的入驻奠定了基础。
2、下放事权,规范办事程序,加强二级审批力度各入驻部门事权下放的到位与否是大厅能否正常运行关键所在,办事程序的精简与否是大厅工作效率能否提高的首要问题。在下一步对政务大厅完善的工作中,一方面,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市、县各部门将适合在大厅办理的事项完全下放,并派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入驻大厅(至少两名),禁止出现在大厅办理的项目在各局的原办事点仍能接件、办件的情况出现,切实体现大厅的“内转外不转”、“一条龙”服务功能,从而大大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准、精、快、清“服务,即对每一项审批项目都要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或取消审批人自由裁量权,做到内容“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可由一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涉及第二个部门,做到程序“精‘;明确办理期限,公示执行,做到办事“快”;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把好收费标准关,设置统一的“收费窗口”,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现象,做到收费“清”同时积极探索简便、高效的运行模式,
设立审批办证服务“快车道”使审批办证服务的节奏更快、效率更高,统一制作行政审批专用章,交办窗口使用和管理;作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办结。
3、窗口“删、扩、设”,精选办事项目,保证大厅工作质量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大厅近期内准备对入驻的窗口进行资源整合,做到“少而精”,杜绝“多而滥”;“删”就是要在现有的26个窗口的基础上,删除一些窗口(如:人防、计经、规划、土地、环保、财政、林业、水务、农业;这些部门入驻大厅存在着办事程序复杂的,需实地勘测、技术论证的事项或确实无业务可办理的情况,根据大厅实际不适合入驻);“扩”就是把与百姓贴近的、程序较简单的文体、计生、民政(婚姻)市容、劳动、卫生(防疫站)、交通等部门的窗口扩至两个三个;通过扩充这些部门,大厅在增进人气的同时,步入良好的运行轨道;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步填充其它的部门,充实大厅其它办事功能;“设”就是要在大厅设置一至两个流动窗口;此窗口为季节性、定时性办事部门设置(如残联、商贸)。平时,窗口可作部门联审联办的简易平台。
4、设立总服务台,实施星级化管理,进一步延伸服务链在政务大厅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办事群众手握一摞材料,不知何去何从,咨询台形同虚设,或者一些群众需要复印、传真,政务大厅无此对外服务职能。对此情况,建议政务大厅进一步延伸服务链,实行星级化管理,设总服务台,为大厅全局服务,下设商务中心、结算中心、咨询台,由专人负责。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对外直接服务于群众,对内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促进了大厅各窗口的工作效率。
5、建设互联网信息平台,全方位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在我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未与市局、区局联网,这就给某些需要和市局、区局部门联合办理审批的窗口单位带来不便。使其只能将应该在大厅办结的事项拿回局里办。
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下一步政务大厅计划进一步完善内部网络办公自动化软件,使各窗口部门的计算机发挥出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把全部审批事项纳入计算机管理,加快各项审批项目在本系统内部的传递,最终实现审批工作的电子化、快捷化、透明化。
加快与市属、区属部门联网,建立远程网络连接,使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更好地发挥集中审批的综合效能,在此基础上,办好政务大厅网站、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服务、及时接收群众反馈,通过互联网传递审批信息,提高审批效率。
6、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大厅内的20多名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年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为了大厅工作的正常运行,方便,快捷的为办事群众、投资者服务。需定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电脑基础知识、操作流程培训及必要的礼仪素质培训。
要求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首问责任制”,详细回答每
一位办事群众的询问,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成为一个业务精通、形为得体的高素质窗口服务人员。
7、适当补贴,提高窗口人员工作热情建议主管部门正式下文给政务大厅一线工作人员予以适当补助,以提高窗口人员的工作热情,做到塑政府形象,为百姓着想。
篇五: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5•【字号】泸市府发[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泸市府发〔2008〕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把泸州建设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
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投资热土,为“四个四”战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精神,现就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仍存在进驻部门对办事窗口的授权不够充分,办事窗口现场办结率低,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服务的要求等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持之以恒地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型政府的
示范窗口,效能型政府的重要载体,政府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一站式”工作平台。
二、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按照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部门应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有条件的部门争取达到“双百”目标,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审批职能前移到窗口后,机关内不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围绕本机关的政务服务窗口,提供论证听证、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和后勤服务。各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对“两集中、两到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和市政府对“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项目,应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严格定岗、定责、定人,确定首席代表,做到集中办理、现场办结。对窗口首席代表下达统一的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使用电子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对不再行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应切实履行好其他职责,配合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尽可能多的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结。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的,由窗口首席代表统一安排。市级部门要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区县部门要于2009年底前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一)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要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全面推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去向留言制、一次性告知制,确保首问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对窗口首问责任岗、首问责任人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实现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二)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各部门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比法定时限减少70%以上的标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都要即来即办;个别事项不能即来即办的,实行承诺限时办结。各单位要按照承诺时限限时办结,逾期未办结、未回复的视为默认许可。对转报件,各部门要研究并明确市、县的审批时限。(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实施全程监督。对行政审批办理中工作消极、措施不力、超时办理、延误审批、变相审批以及违反其他政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坚决杜绝行政审批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四、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08〕42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现行的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结合“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行政审批流程,逐项目确定办事步骤、环节和时限。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为转变管理方式并注明为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情况特殊、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有关部门需报经市政府同意。积极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房产登记、户籍迁移、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坚持项目应进必进,凡部门将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理的项目而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视为无效审批(许可)。
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规定,要尽快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开标、评标、随机抽取专家工作的运行。
要逐步将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政府采购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资源要素配置交易平台。
五、创新审批运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并联审批的原则,创新审批运行方式。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发改委、经委、建设、工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市场准入项目并联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全省统一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由市发改委负责对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制订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编制并联审批手册。由市工商局牵头,制订市场准入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并编制并联审批手册。推行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会审会签,有关部门要指派业务骨干参加,代表本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实行并联审批会审会签缺席默认制,凡缺席会审会签的部门一律视为同意。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将与并联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开展配套服务,确保并联审批顺利推进。招商部门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专门窗口,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绿色通
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已接入到部门的行政审批网络的作用,将部门业
务专网接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与行政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收费、网上生成问责以及网上咨询、受理、审批等需求。
发挥企业监督员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适时向企业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介绍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的举措,听取企业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及时向企业通报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开政务服务投资、咨询、查询、预约、投诉电话,尽可能方便企业办事。
六、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拓展政务服务领域。经济发达、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可参照《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实施相应政务服务措施,开展便民服务。各部门(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突出、工作作风过硬的正式机关工作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以内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要说明理由并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调整;因其他公务等特殊原因离岗的,必须派员顶岗。各部门要针对窗口工作人员较长时间不在机关工作的实际,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评的晋职、晋级和评先选优挂
钩,窗口工作人员提拔晋升过程中的推荐、民主测评、考核等程序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制度,通过服务评价器、意见箱、互联网、党政网、咨询投诉台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将群众评议的满意率作为衡量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工作的重要指标。对评议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内部通报、部门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部门窗口工作情况,重点通报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不满意率和投诉率等行政效能指标。将“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情况、并联审批实行情况、窗口工作情况和行政效能考评指标与部门考核直接挂钩,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授权不力、办事效率低下的要坚决纠正;对项目应进未进、两头受理、擅自将项目和人员撤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出组织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整合行政效能监察力量,实行行政效能监察机构与政务服务中心同址办公。行政效能监察机构负责对违规违纪行为问责,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政务大厅实行管理,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要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确保行政效能管理与监督及时高效。
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门要针对政务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及运行特点,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需要,逐步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投入,要设立政务服务专项事业费,用于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的工作,方便办事群众交纳相关费用。
目标督查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编办要根据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建设的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确定编制,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展示和维护党委、政府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篇六: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问题一、主要问题(一)执法地位不明确。目前中心系区委、区政府成立的工作机构,不属国家行政职能部门,不具备行政审批、收费、管理、罚款等执法职能。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中心不能直接对有关审批项目进行办理和承诺办理,还得靠有职能的部门按部就班地依程序工作。
(二)审批职能不完整。由于区公安、土地、规划、园林、环保、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等重要执法单位职能上划,至使我区管理职能弱化,外地投资者不能做到进一个门办好,交清规费办成,承诺期内办结,有关手续还要到市里办理,给外地投资者带来诸多不便。这样导致一些投资人不愿意到我们区落户,而是直接挂靠市直,直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投资手续,也影响了我区的招商引资进程。
(三)双向执法没解决。部分单位虽然向中心派驻了窗口工作人员,但部分审批、收费项目还是在原单位办理,或中心受理,原单位也同时办理,存在双向运行,少数单位收费在中心,审批在单位;部分单位还以便民为由,游离于中心以外。在视察中,我们查阅了运管、交通、物价等单位的执法收费记录,他们在中心只是一个接待窗口,审批和收费还得到单位办理。
(四)窗口权力不充分。目前,窗口部门只能办理不
需领导审批简单的证照,如结婚证、离婚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等,而大量的投资项目审批,窗口不能直接办理,一些审批和收费还是在家里说了算,收费罚款同样是流动执法人员裁定,有些审批和收费还得市里说了算。由于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有的事项既要在单位办理,又要在中心办理,造成办事人员两头跑,办事效率不高,群众意见很大,有的人扬言要砸掉中心的牌子。
(五)硬件配备不齐全。绝大部分窗口是一个服务和咨询窗口,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必须的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都没有配备,即使有些单位配备了电脑,也没有将有关办公软件、工作文档安装,成了工作人员休闲娱乐的工具。中心没有建立本系统局域网和连接互联网,使客户不能在网上了解中心有关信息。另外银行没有在中心设立代办点,带来了资金安全问题。
(六)人员管理难度大。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是各单位派驻,管理难度较大,有的窗口经常找不到人,有的经常换人,有的工作人员为待遇和交通费问题不愿到中心上班,还有的单位是聘请人员座班。
(七)内部授权不协调。中心成了一个无职能、无约束力的接待机构,既没有审批权(权力在原单位),又没有收费权(权力在预外局),更没控制权(人权在原单位,票据权在预外局),就连日常经费也要财政部门供给。当前,
中心最大的难处是没有票据控制权,不能有效行使监督权。一些单位照样可以在预外局领取票据,而一旦他们有了票据就可以在单位继续收费,就没有必要把审批和收费移到中心。据我们视察所知,现在的执法单位基本都有票据,而中心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还一时领不到票据。
二、几点建议中心在运行过程中既有成绩,更有不可忽视的问题,已面临是否继续运作的困境。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服务的要求,我们提出如下视察建议:(一)规范运作,强化职能。要严格执行区发[2002]13号文件,督促各单位凡应进中心的审批收费要无条件地进入中心,坚决按“六个一”运行,坚决按照“一事一地”,“受”和“理”相统一的原则,真正让中心方便于民,服务于招商。要强化中心的管理职能,杜绝双向执法的问题,对涉及审批和收费的项目,由中心一条龙办结各种手续,收取各种规费,不能及时办结和需要上级办理的,也应由中心人员对单位和对上级协调办理,不能让来中心办事的人员多头找人,影响效率。
(二)稳定人员,加大投入。各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无故撤换,不得在原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实行双重管理,中心要发挥党组织和群团工会组织的作用,经常开展活动。窗口单位要加大硬件投入,必要的档案资料要有专柜存储,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设
备和通讯设备要配齐,中心还要建立与外界联系的网络交换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公。
(三)加强管理,搞好协调。中心是区委、区政府总结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起来的,是区委区政府对外文明服务的窗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搞好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三乱”行为和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及13号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理,宣传部门要宣传中心运行过程中的好经验,招商局要有专人在窗口设立咨询点,财政局要搞好中心与预外局在票据上的协调,杜绝票据游离于中心之外,对垂直单位的票据同样要加盖行政服务中心印章,否则视为违规。
篇七: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精品文档word可编辑值得收藏精品文档值得收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司、行、社):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基本原则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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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一)有权必进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机构)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权限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四)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受理办理和协调督办机制,构建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五)规范运作原则。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则行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六)方便群众原则。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着力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七)廉洁高效原则。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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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县委、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群众的监督等各种监督,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三、机构建设(一)中心机构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科2个科室。(二)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工作。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作程序和规则。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4.对县直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乡镇为民服务站报送县直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对县直部门(机构)行政服务事项窗口工作的考评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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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7.提供咨询、代理服务,承担推行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人员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四、规范运行(一)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各单位按照“有权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等,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根据目前的实际,下列35个单位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务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计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监局、药监局、人防办、残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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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理所。第一批进入中心的单位:发改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济局、环保局、人防办、运政管理所。与中心联网办公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药监局、质监局、水务局、地震局、农行、消防大队。1.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上报。各部门(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项目清理上报,内容含进驻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按a、b、c、d、e“五类办理制”(即:a.窗口当场即可办理,b.需窗口转单位领导签批办理,c.需现场踏勘核实办理,d.需部门联合办理,e.按规定不能办理)。对进驻事项进行标识注明,同时需要对暂不宜进驻或不应进驻项目说明原因。2.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依据、资料充分,可直接办理的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要责令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3.规范收费。实行“以票统管,统一收费”。各种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含非税收费项目,需专业勘验和地点不固定的项目除外)必须进入中心,在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1.公示窗口申办流程。各部门(机构)必须按照“行政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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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公开”的要求,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各部门(机构)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窗口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规定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对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认。对须由几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或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和“全程代办制”,由中心领导牵头组织有关窗口部门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全程代办审批事务。对缺席并联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查会的部门视为默认,部门无条件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实行“首席代表”制。各单位设立审批首席代表,由原单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涉及转报上一级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进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带班中心工作,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同时安排1名中层干部作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本单位审批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各单位除确立窗口工作人员外,必须配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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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补充岗,确保不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3.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进驻部门窗口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给以否定退回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性的否定理由,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凡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否定不当的,责成进驻部门(机构)重新按时办理。4.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制。认真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集中进行年检年审。(三)规范办理事项管理。规范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即办件: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的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2.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主件缺少的;申报材料齐全,但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均属退回件。对退回件能当场认定退回的,要当场退回;不能当场退回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退回。3.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来的;申请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均属补办件。补办件的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算起。4.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办结的均属承诺件。若窗口工作人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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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并在公开承诺的时间办结,原则上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5.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投入较大的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均属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情况及时主持召开联审会议,明确联办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6.上报件: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属上报件。对上报件窗口单位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负责全过程办理。(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政务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2.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电子大屏、触摸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交互式查询方式,满足服务对象咨询、预约或受理各类事务。同时,中心要实现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表格免费下载功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平台,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管。(五)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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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2.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3.健全行政监察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六)强化指导职能,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体现政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窗口。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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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窗口,关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对在窗口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优先提拔、任用。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特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窗口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年拨付给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上报、审批、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机构建立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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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县信息产业办、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建设的设计、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维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入驻项目事项的清理。(三)加快进度,分步实施。确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XX年上半年正式投入运行。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进度,县政务服务中心暂时设在运政所,确保在20XX年6月30日前投入使用;二是认真做好进驻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各部门(机构)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进驻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报县政府审定,20XX年6月30日前各部门(机构)必须完成进驻项目的流程再造和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加快电子办公系统建设,要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调试,确保服务中心在6月底进入试运行阶段。(四)探索创新,拓展服务。一是完善行政服务网络,各乡(镇)要建立为民服务站,村委会实行行政事项服务代办员制(由一名村委会副主任兼职)。二是逐步将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引入政务服务中心。三是整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资源机制,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经营性出让以及交通、水利、药品采购等涉及到的招标投标工作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服务区进行,努力形成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平台、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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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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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xx行政服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行政服务xx建设。进一步加强xx形势下的行政服务xx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xx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控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法治、高效、服务xx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服务xx建设的重大意义,从立X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审批机制、提高执政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按照“便民、诚信、规范”的要求,打造“全市一流、全省先进”的行政服务xx。二、明确功能定位,建设县级行政服务平台。行政服务xx是xx实施行政许可、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招商服务、为民服务、阳光服务、集中收费。按规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除特殊情况报县xx审批外,一律在行政服务xx集中办理。坚持“六个务必”和“规律性、关联性、时效性”原则:“六个务必”是指县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先行;转让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录入;必须录入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经确定的部分便民服务项目必须录入;项目审批链的所有环节都必须超前;必须引入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行政费用和服务费用。“周期性、关联性、时效性”是指与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项目,根据需要进入行政服务xx。原部门不再接受任何进入行政服务xx的项目。原则上应撤销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车辆、农机除外),系统进驻行政服务xx。三是强化部门授权,打造“一站式”服务(1)完全授权到位。按照“xx前移、先行先试”的要求,驻点部门对驻点窗口实行授权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窗口负责人发出《授权书》,明确xx代表和副代表。除xx示范、xx团队集体研究和xx获批项目外,均赋予窗口评审、评审、审批权限,原单位不得重复评审。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窗口单位组织或牵头。审批文件原则上在窗口完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窗口均应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如单位对窗口授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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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单位负责人应到窗口现场进行审批,确保在行政服务xx中完成审核、签字、制证、盖章、认证(文书)等所有审批工作。
(2)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到位。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今年内要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将行政审批职能从多个股室集中到一个股室,审批股室作为一个系统进驻行政服务xx。受理、审查、收费、认证等主要服务
(1)建立直接处理机制。在授权范围内,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xx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当场办理可以决定的事项,不需要现场调查、集体讨论、xx论证和听证,使一般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即可直接办理完毕。如果不能当场处理,确保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二)建立联合审计和联络处机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度。县行政服务xx明确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会同协办部门采取现场踏勘、现场会议、联合会会议等方式,提高联审会议效率。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复杂情况的并联审批事项,如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商企业登记等。行政服务xx应通过联席会议和协调会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告知承诺制和一表制。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方位服务。
(3)建立工程结算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服务xx依托全县项目程序代理网络,定期调查收集投资项目审批发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对于涉及单个部门的一般性问题,根据职能分工,直接提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行政服务xx将牵头召开协调会解决;有关部门意见难以统一或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问题,应报县委xx协调解决。
(4)建立一站式收费体系。县xx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窗口集中收费管理规定》,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行政性收费必须录入行政服务xx,能录入业务服务费的也要录入;没有收费依据的项目,不得收费;如果收费标准灵活,将按照X低标准收费。如果同一个部门涉及多项收费,则按照“一项收费,内部划分”的方式一并收取,所有的费用将支付到行政服务xx中设置的银行窗口中,该窗口将纳入xx账户管理。严格规范部门单位收费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的现象。
(5)建立“税前凭证”机制(“税后凭证”是指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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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行政服务xx相关窗口即可办理制证手续)。由行政服务xx牵头,建立信息共享、协调监测的投资项目审批和税控支付机制。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打造xx服务xx行政服务xx要以xx办公楼启用为契机,建立规章制度,狠抓管理,优化服务,展示行政服务xx人性化、现代化、品牌化的服务特色。(1)完善规章制度。根据xx服务标准,行政服务务xx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创xx创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推行“朝八点半晚五点”工作制,方便群众。创xx窗口管理模式,实行严格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奖。窗口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把窗口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目标xx工作之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在部门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总分中的分值,作为评议xx作风的重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年度工作考评中获先进的,窗口单位直接确定为年度优秀并一次性发给窗口人员奖金;连续三年获得先进的,由县xx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并按规定发给奖金。窗口年度考核分数列后两位的,窗口负责人要向本部门和行政服务xx作出解释,并取消窗口人员其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窗口单位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不称职,并退回本单位待岗半年后再作安排。(二)优化工作队伍。县组织人事部门、行政服务xx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行政服务xx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把行政服务xx作为培养年轻xx的摇篮,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选配条件、选调程序、管理职责、考核办法和相关待遇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形象好”的要求选优配强进驻行政服务xx工作人员,变过去部门选派工作人员为组织人事、服务xx从各部门挑选工作人员,窗口xx代表由部门主要审批股室股长(主任)担任,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部门业务骨干。(三)拓展服务平台。建设“两线一库”服务平台,打造行政服务xx便民亲商服务品牌。“两线”即电话线和网线,首先开通服务热线电话,设立行政服务xx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监督投诉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展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等全方位服务。“一库”即建立项目审批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行政服务xx网络化办公、收费和电子监察
篇九: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04•【字号】吉政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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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10〕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政务大厅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大厅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推进。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当前政务大厅建设进展不平衡、功能比较单一、管理不规范、个别地方的政务大厅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大厅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建设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和高起点建设、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的方针,通过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二)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政务大厅成为政府为市场主体和社
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窗口,成为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效能监察、政策和政务咨询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到“十一五”末,全省所有市县级行政区均建立政务大厅,有条件的地方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运转协调、管理先进、服务良好的政务大厅。各级政务大厅运行机制更加顺畅,管理更加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完成,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大厅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普遍实现由单一审批功能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跨越。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务大厅的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相适应。
二、抓好主要建设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政务大厅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在规划制定、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政府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在逐步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市场运作,解决政务大厅建设的资金瓶颈。要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的方针,着眼于满足基本的服务需求。目前尚未建立政务大厅的地区,要立即规划部署,尽快制定工作方案,2010年9月底前要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政务大厅面积较小、设备设施落后,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地区,要积极采取改建、重建等方式,适度扩大规模、改善条件。原则上,县级政务大厅办公面积要保证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后,各进厅部门办公和对外服务的需要。要在不断完善硬件的同时,更加突出软件建设。2010年底前,所有已建政务大厅,都要在省里的统一规划下建立行政审批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要加大行政审批项目进厅整体
推进力度,确保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统一平台、统一规则、统一监管条件下公开规范运行。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做到,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进厅百分之百,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厅百分之百。部门领导要向窗口充分授权,切实提高审批项目在大厅现场办结率。要本着依法设置、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的原则,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比重,力争即办件量达到70%以上。要积极鼓励和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继续推广首办负责制、联审联办制和全程代办制等。
(三)着力强化政务大厅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务大厅管理体制,政务大厅的管理部门应具有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基本职责,各级政府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大厅的各项职能。要按照公开、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强进厅事项的管理。所有进厅事项的办理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岗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都要通过告知单、触摸屏、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要按照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要求,强化服务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大厅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监察部门要向政务大厅派驻监察机构,对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政务大厅管理部门要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窗口工作情况;要加大对窗口工作的考评力度,完善考评指标,改进考评方式,确保考评公开、公正、公平;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逐步把各级部门已经建立的,属于面向社会实施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办事服务大厅纳入到政府政务大厅管理范畴中来,作为政务大厅的组成部
分,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对其进行实时、有效、规范管理。
(四)积极拓展政务大厅服务功能。今后,除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外,凡是能在政务大厅办理,且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管的各类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都要逐步纳入政务大厅。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统一集中管理、整合专家资源、规范操作程序、实施严密监管的要求,积极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纳入政务大厅规范运作。政府新闻发布、行政复议、政策咨询、重大决策听证会、房产登记、跨辖区的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群众最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要进入政务大厅,按照“公开、便民、高效、规范”的方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
(五)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坚持需求主导、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利用政务外网资源,全面建设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系统,逐步形成适应网上互动需要的政务大厅办理、政府网站受理和发布的工作机制,构建“虚实结合”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要尽快形成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政务大厅三级网络体系,尽快实现各窗口与各部门、省政务大厅与市(州)、县(市、区)政务大厅之间的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查询、监察、投诉。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大厅信息技术服务队伍,健全机构,保障政务大厅正常运行。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是一项紧迫、艰巨、长期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
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建设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省政府政务大厅要加强对市县政务大厅的业务指导,经常督促检查各地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比。
(二)建立必要的运行保障机制。各级政务大厅管理部门要认真搞好窗口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通报所在部门党组,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进厅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窗口建设,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并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把政务大厅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大厅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必要的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经费;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政务大厅快速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政策性强、实践性强。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各地各部门对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报告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对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各地政务大厅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四)搞好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建设政务大厅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政务大厅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政务大厅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