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汇报(县局)

时间:2022-11-02 15:5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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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汇报(县局)

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汇报(县局)

今年来,局党组按照省、市、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案为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法律底线,从身边小事做起,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大局稳定,事关事业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死抓牢抓出成效。

二、牢记主体责任

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我作为x局党组书记身体力行,认真践行主体责任,工作中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亲自部署,扑下身子到基层一线调研。对作风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等亲自研究、总结中亲自剖析,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主动扛责“不甩手”,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讲政治”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首要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事业稳定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

三、建全制度机制

制度就是规定,制度就是规矩。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定人的言行。为了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x局相继出台了《鄄城县x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实施办法》《x局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以及“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并结合全局各阶段工作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内容。同时,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主要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风险排查表》。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对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行分管责任,督促基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执纪问责,坚决支持纪委执纪问责。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为纪委排除干扰和阻力,做到领导有力“不松手”,持之以恒抓作风。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震慑作用,全年没有出现一起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兼职取酬公职人员问题等。

四是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决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制度,从源头抓实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了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

四、组织开展多种活动

作为x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红色品牌创建工作示范点”,鄄城县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县x局党建工作将以“红旗高扬”品牌工程创建活动为目标,深刻理解打造“红旗高扬”党建品牌的重要意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把“两张皮”拧成“一股绳”,树牢“抓党建是最大政绩观”的意识,继续对照创建活动主要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通过走出去看、请进来学,探索积累经验,创造出富有特色、切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为x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以党建工作的新成效不断开创x局党支部发展的新局面。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岗双责”落实乏力。一是主动作为不够、担当精神不强。如:局党组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考核体系不够完备,具体的考核指标比较笼统,没有充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力量层层递减。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会议部署多,亲自督导落实少。

执纪问责较为宽松。在对机关和支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总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对一些小毛病及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指出。

(二)落实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方面

思维惯性、认识不够。近年来,县x局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但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出现了松懈,认为八项规定有松动之势,在执行过程中,偶尔存在侥幸心理。

“四风”问题有所反弹。局一些股室的文件送签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工作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作风漂浮、缺乏担当。个别机关干部职工不深入细致开展工作,以“远程监控”、“电话安排”遥控指挥,华而不实;对重点工作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缺乏责任意识。

六、2020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承担、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和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各支部书记自觉意识。不断强化从严治党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要求各支部党支部书记对制度建设、纪律处分等工作加强研究、督促,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抓选人用人责任落实,严防不正之风。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三是抓监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到一把手身上。制定全面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四是抓教育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制定方案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更加深入的学习党的章程和反腐倡廉的系列讲话;层层抓、经常抓、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使领导干部增强理想之敬、纪律之畏。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时刻保持一颗廉政之心。

五是抓示范责任落实,抓班子带好队伍。我们要求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既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