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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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8篇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12017年教育局督导和行政审批工作计划与2017年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总结汇编2017年教育局督导和行政审批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8篇,供大家参考。

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8篇

篇一: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1 2017 年教育局督导和行政审批工作计划与 2017 年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总结汇编 2017 年教育局督导和行政审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将以省市教育督导与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和年度教育专项督导工作为重点,以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督政、督学、评估、考核、指导、检查、审批、服务”职能,扎实做好本年度教育督导与行政审批工作。

   二、重点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导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 20**年度教育督导专题办公会精神,着力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健全和完善责任督学管理考核、教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专项创建、教育专项督导等奖励机制和教育督导公告约谈问责检查复核机制;召开区政府特邀督学联系会议;探索学校督导员制度等。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督导网络,创设良好的督导工作环境。

  2、扎实开展责任督学培训工作。以《**市**区责任区督学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抓手,以“四多”(多学、多研、多督、多写)和“八个一”(每月巡视一次校园,每周深入课堂听巡课一节,每月上报一篇督导随笔或督导信息,每周学习一小时,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问卷调查,每学期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反馈,每年撰写一篇有份量的督导调研文章)为基本要求,采用“将专家请进来,带督学走出去”、现场观摩、案例研讨等形式,突出教育督导理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政策法规、校园文化、教育信息化等重点培训内容,建立局属单位和片区中心学校轮流承办、各责任督学轮流主讲制度,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加强责任督学之间的学习交流,及时将责任督学的优秀督导随笔、调研文章上传到教育局网站 2 教育督导栏目,择优推介相关刊物发表,定期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文章并予以表彰奖励。

  3、认真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工作。面向全区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年度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确立年度专项督导主题,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本年度重点围绕“创现”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年度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过程督导、办学行为、教育信息化、学前教育、学校德育与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助推教育重点落实、热点跟踪和难点突破。

  4、着力抓好责任督学管理与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区责任区督学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以此为指导,在强化责任督学业务学习与认真履职的基础上,每半年(学期)开展一次责任督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公布,将考核结果与责任督学工作业绩挂钩,坚持公平公正,体现奖优罚劣,全面提升责任督学素质,增强工作责任感。

  5、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在总结 20**年“创现”经验的基础上,召开 20**年“创现”学校培训动员会,指导各校以校园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形成富有个性的办学特色等方面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责任督学深入学校现场指导,要求各校抢抓“创现”机遇,动员全校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参与创建,强化师生行为习惯训练,按要求做好学校常规管理、资料整理等各项基础工作,突破学校管理与发展瓶颈,不断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办学品位,推促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完善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评估考核制度。把教育目标评估考核制度作为促进全区教育发展的牵引力,用评价引领教育发展方向,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教育管理责任,促进各项教育目标的实现。一是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区政府 20**、20**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收集各种素材,填报各种表册,撰写评估汇报材料,整理评估档案资料,如期接受市级评估考核,力争达到优秀等次;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要求修订 20**年度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单位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编制印发评估细则;三是做好过程督导,组成督导专班, 3 于 6 月份深入各乡镇各片区,就召开年度教育工作办公会、建立师生慰问奖励制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政府和各教育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四是年终组织开展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总结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督导整改建议,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汇报。

  7、做好“普九”和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专人负责,于暑期组织开展新一轮监测员技术培训,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监测评估体系和工作方法,按时按要求做好“普九”和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工作,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教育城乡统筹发展工作,促进全区教育健康和谐发展,让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

  8、切实做好教育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机构准入制度。按《民办教育促进法》之规定,把民办教育机构作为重要的教育补充资源,从办学思想、课程开设、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方面严把审批关。认真做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受理、现场考察、筹建指导等工作,热心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服务,创设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与审批程序再造工作,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改革的要求,成立教师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分春秋两季,按时发布认定通知,指导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料整理、证件打印发放等具体工作,热心为全区广大教师服务。与此同时,做好教师资格注册试点工作,确保全区教师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完成注册试点工作。

  9、做好教育督导与行政审批信息宣传等工作。通过网站、qq 群、督导通报等媒体和方式,及时宣传上级教育督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工作要求,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局网站“教育督导”和“行政审批”版块的管理,及时更新,宣传教育教学先进事迹,宣传现代化学校创建典型等;及时上报 4 教育督导信息,扩大夷陵教育的影响力。同时,加强科室内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热心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服好务。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领导决策搞好服务。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政策理论水平。通过积极参加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自学,使大家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扎扎实实搞好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今年我们将根据我县召开正博会这一重点工作和办公室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认真学习好《接待礼仪》、《政府办工作职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等,还要学习微机、法律、市场等有关知识,以极大提高同志们的业务素质,拓宽大家的知识面,提高服务水平,为更好做好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为县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决策搞好服务,每人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3 篇以上。

  2、认真做好办公室值班工作和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承办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工作,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班。及时接听好每一个电话,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认真转办、催办,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力争今年值班工作继续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先进单位。二是认真受理市长公开电话和市长短信热线反映的问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短信热线交办件**县长公开电话投诉事件,做好登记,及时汇报、交办,并督促落实,确保按时办结率达 100%。进一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力争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率达 98%以上。

  3、认真做好政府及办公室会务工作。今年我县大事多、喜事多,尤其是今年正博会将在 4 月召开。为了使正博会顺利召开,我们将**县委办努力搞好参会领导的邀请、嘉宾的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工作,从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等各个环节为正博会的召开服好务。同时做好县政府和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通知、会前 5 准备和会中服务工作。做好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部置、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县领导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会议顺利进行。

  4、进一步做好印信管理工作。①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印章和政府办及各科室印章的管理工作,对印章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请示、登记、盖章管理。

  ②在特殊时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或领导指示做好进京信等各种证明信的办理工作。

  ③认真办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因机构变更启用新印章工作。

  ④做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办理事宜。⑤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购车报批手续工作。

  5、认真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车辆管理、车辆用油、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俭省节约,努力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县领导和办公室办公用车不受影响。

  6、继续保持市政府办公厅考核的“值班工作先进单位”、“会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年,综合科将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的规定及制度办事,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勤奋工作,勇于担当,积极开拓创新,争取取得更大成绩。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信息工作上传下达、掌握综合动态与反馈作用,强化调研工作的超前性、指导性、实用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扩大商务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范畴,提高商务局及商务市场主体的知名度。

  二、目标任务信息工作总分力争排在前 15 位,调研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宣传工作力争再次荣获先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保持前三名,其他工作不被通报扣分。

   6 三、主要工作(一)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每月完成市政府办 5 条以上基本量信息,月均撰写条数在 20**年 6 条的基础上再增加 2 条,年累计力争突破 100 条;其中,争取被市委办、政府办采用的信息达 15 条以上。

  (二)调研工作力求创新。全年完成各类调研文章 10 篇,其中,创新型调研达2 篇,主要围绕自由贸易区和消费新常态做文章,力争全年被《枝江通讯》、《领导参阅》和《决策参考》各采用 1 期。

  (三)扩大商务宣传影响力。向各类媒体包括各级网络、报刊撰写并投稿每月达到 5 篇,年累计达到 60 篇。其中,被各级网络及报刊采用的争取达到 36 篇。

  (四)保持政务公开工作名列前茅位置。全年撰写各类政务信息 180 条,月均15 条以上,并在三峡枝江网政务公开专栏一一对应按月及时上传,超额完成市政府办下达指标每月 12 条任务,总量排名争取继续保持在全市 70 多个市直单位中前三名的位置,让商务局始终排在政务公开网络首页的突出榜上。

  (五)全面及时撰写上报情况综合。每月按两办督查室规定的格式、内容撰写,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送达。

  (六)进一步提高总结、汇报、分析及报告材料的质量。根据领导安排完成综合性总结,专项性总结,各类汇报材料,考核验收材料,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等。找出发展的规律性,发现问题症结所在,拿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七)计划、规划工作。按职责撰写各类计划、规划及专项措施材料,并及时上报。

  (八)准确及时完成各类报表。包括本局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各级上级对口部门所需的各类专项统计数据报表及分析等,做到及时填报、盖章、上报,确保无一出错。

   7 (九)按时按质编制商务年鉴。除了编撰每年一度的枝江年鉴商务篇外,积极撰写省数据库、xx 市有关的统计年鉴、经济年鉴、党务年鉴等所需的辅助材料。

  四、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发扬吃苦精神,多加班加点,多利用休息时间思考问题,跟往年一样,全年双休日及节假日休一半,公休不休,平时晚上一多半时间均用来工作,勤能补拙。二是善于学习。多用空余时间浏览网页上新的信息及新生事物,善于学习符合时代的新知识,善于将外地和他人的理论成果与商务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三是大胆创新。既要运用自己多年工作的实践经验,更要与时俱进,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应对新措施;既不能墨守成规,也不能但求无过,大胆尝试,努力攻坚,投身改革,迎接新时代。

   8 2017 年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总结 现将我市 20**年职成教工作总结及 20**年重点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一)高标准承办安徽省第五届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改革校企对接会 6 月 20-21 日,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安徽省第五届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校企对接会在我市召开。会议主题为校企合作,互惠共赢,会议目的是搭建学校与企业之间有效沟通与合作的平台,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通过校企对接交流、专家讲座与论坛、组织“百名校长安庆行”和 20**年毕业生信息发布等形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议期间的组织和安排,得到了省教育厅和全省各级同仁的高度赞许。

  (二)高质量推开教育教学改革。为统筹全市职教发展,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安庆职业教育联盟。依托联盟这一平台,探索中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今年以来,先后完成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调研、赴望江申...

篇二: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山东 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之法 法 律 律 意 意 见 见 书路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1111 号济南华润中心 55-56 层 层电话:0531-66590815 传真:0531-66590906二〇 二 二年十月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1山东 众成清泰(济南) 律师事务所关于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之法律意见书致: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注册及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 以下简称“ 本期发行” 或“ 本期中期票据( 项目收益)”)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 以下简称“《 《 业务指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以下简称“《 《 发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以下简称“《 《 中介服务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 ( 以下简称“《 《 表格体系》 》” )等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期发行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公司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本所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2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期发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本期发行所涉及的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发行注册、发行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并予以公开披露,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期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期发行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本所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一)发行人具有法人资格发行人现持有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3NMLQ30R 号《营业执照》。发行人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累计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树军;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 485 号国汇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3金融中心 A 座 11 楼。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综上所述,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具备法人资格。(二)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范围,并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称“《 《 募集说明书》 》”)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贸易业务、代建业务、开发业务、制造业务及其他收入,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三)发行人为交易商协会会员并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经本所律师核查交易商协会网站会员名单,发行人为交易商协会会员,已经取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会[2019]400 号会员资格通知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四)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合法合规2018 年 11 月,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青西新国资[2018]131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单位:万元,%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500,000.00 100.00合计 500,000.00 100.002019 年 6 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及 2019 年 1 月下发的《关于青岛市黄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4岛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黄发[2019]1 号),修改公司股东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500,000.00 100.00合计 500,000.00 100.00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变更均办理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合规。(五)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是交易商协会会员,自设立至今有效存续,历史沿革合法合规,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发行的主体资格。二、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发行的批准与授权(一)发行人已履行相关决议批准与授权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董事会决议文件(融控董事会〔2021〕第 7 次),上述决议载明:“1、为更好承接新区发展战略,多元化筹集经营发展资金,保障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搭配债务期限,同意集团分期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债券,可在发债总额内灵活调剂相关债券产品。2、要依法依规推进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提高资金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5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董事会决议后,按程序提报新区国企重大事项委员会研究、决策。”2021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60 亿元债券的批复》(青西新国资〔2021〕64 号),上述批复载明:“根据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18 次国企重大事项审议委员会会议确定的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的债券产品,并授权你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本次债券产品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管理,依法规范推进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期发行的额度包含在股东批复及董事会决议规模的 60 亿元中。本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取得本期发行内部需要的批准与授权。(二)本次发行的注册程序针对本期发行,发行人已取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704 号),本期发行在核定的期限和限额内发行。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期发行已获得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对于本期发行已在交易商协会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已完成注册。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6三、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发行人本期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本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金额 项目运营资金高端装备及研究院项目青岛融合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 50,000.00 -合计 300,000.00 50,000.00 -募投项目已取得证照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五、项目情况”。对于本次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约定项目,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若在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会及时披露有关变更信息,且变更后的用途满足相关要求。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募集资金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 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及购置土地,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7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募集资金拟投项目在立项、土地、环评等方面合法合规。四、本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的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一)募集说明书1、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募集说明书》的审阅:《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募集说明书》 》”) )由发行人编制,且符合规则指引的要求。《募集说明书》包括十九章,主要由释义、风险提示及说明、发行条款、募集资金运用、交易结构、项目情况、发行人情况、发行人 2022 年 1-6月相关情况披露、信用增进、主要交易文件摘要、发行人资信状况、税项、信息披露安排、持有人会议机制、受托管理人机制、投资者保护条款、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发行有关机构、备查文件等部分构成。《募集说明书》格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引》和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二)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聘请本所担任本期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发表法律意见。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本所具备法律执业资格。本所总所已在交易商协会备案,是交易商协会会员,具备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专业中介服务的业务资格,本所为总所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为本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并签署法律文件的律师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自查,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审计报告2022年最新2022年最新 法律意见书8发行人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众华会所”) )担任审计机构。众华会所现持有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084119251J)、《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沪财会[98]15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

篇三: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2 重大提示项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国有大型风力发电运营商,下游行业客户投资和需求存在波动,同时容易受到国家风电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国家支持风电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行业客户投资和需求会相应进行变动,受此影响,公司的销售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同时,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受客户风场项目施工进度和要求的发货时间影响较大,所以公司的销售收入通常在各季度间甚至年度间存在一定的波动。

  随着公司的产业链拓展及业务转型,公司将加大对风电场、光伏电站的运营投入,但上述行业受国家补贴的影响较大。补贴政策变化、风电上网电价的调整及电力交易等政策变化,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状况、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呈现一定波动性。近年来,随着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补贴的逐渐下降,补贴政策的变化引起了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一定调整,对公司下游风电、光伏发电客户的盈利水平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的客户开发和维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尤其是钢材价格近几年波动较大,是造成公司单位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3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与客户确定的交货计划及时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锁定主要原材料价格,尽可能降低钢板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于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与销售合同签订时间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虽然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考虑原材料的价格情况,并尽量及时采购以锁定原材料价格,但仍存在短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导致合同毛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存货较大和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各期期末的存货账面价值整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2,816.12 万元、59,303.00 万元、100,866.33 万元和 157,761.43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24%、7.79%、10.15%和 14.75%。公司的存货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经营模式,但是存货较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资金成本较高。未来,若公司由于客户项目变更或取消等原因导致库存产品滞销,原材料、产品等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将对其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5.92%,主要是由于公司塔筒制造业务业绩大幅下滑所致。

  受新冠疫情及国家供给侧改革影响,钢材的价格在报告期内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的钢材平均采购价由 2019 年的 4,077.21 元/吨上升至 2022 年上半年的5,355.57 元/吨。由于塔筒业务中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产品综合成本大幅上升。同时,随着塔筒制造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以及“抢装潮”结束后的暂时性供需错配,公司议价能力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产品综合成本的上升无法全部传导至下游终端客户,导致公司塔筒制造业务业绩大幅下滑。

  由于上述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仍然存在,公司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行业技术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条件在审慎分析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但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如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七、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天能重工武川 150MW 风电项目,由于已经入选内蒙古自治区2021 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优选项目,因此并网及电力消纳风险较低。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等技改项目,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客户储备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等,预计不存在较大的产能消化风险。但各技改项目的实施和产能消化,与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格局、市场供求、公司管理及相关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因此存在项目达产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等因素引致的产能消化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诉讼及仲裁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存在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相关诉讼或仲裁所涉案件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不涉及公司核心专利、技术,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本次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审批事项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5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6 目 目 录 重大提示项.................................................................................................................... 2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 2 二、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 2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2 四、存货较大和减值风险 ........................................................................................ 3 五、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 3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 4 七、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 4 八、诉讼及仲裁风险 ................................................................................................ 4 九、本次发行审批风险 ............................................................................................ 4 十、本次 发 行 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 ........................................................ 5 目 目 录.............................................................................................................................. 6 释 释 义..............................................................................................................................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8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62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 70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 7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7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及目的 ...................................................... 79 二、本 次 向 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82 三、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5 四、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5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7 五、本次发行是 否 导 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86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8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7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87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8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88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18 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篇四: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博格华纳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双离合器变速器(DCT)项目项目代码 2111-320585-89-01-847679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 省(自治区) 苏州 市 太仓 县(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乡(街道)青岛东路 88 号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 121 度 7 分 3.291 秒, 31 度 30 分 20.26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太行审投备[2021]658 号总投资(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环保投资占比(%) 0.05 施工工期 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 2 ) 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太环审[2021]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区青岛东路 88 号,属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资工业片区。《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经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实施(太环审[2021]1 号)。本项目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符合其产业定位。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产业主要布局在德资工业园、板桥综合片区、江南路片区、三港片区四个片区。德资工业园:以高端制造产业(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机械、模具、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 — 2 —为特色,兼顾发展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新能源、新材料(非化工)等主导产业。板桥综合片区:该片区规划保留两块工业用地。其中靠近沈海高速公路的工业用地主要发展新材料产业,主要发展精密机械、高性能膜材料、航空新材料、电子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禁止发展化工新材料等污染严重的新材料产业;四通路、常胜路之间的工业用地主要以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物医药研发为主,严格控制污染与噪声,减少对周边生活片区的影响。三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江南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开发区禁止新建纯电镀项目,禁止新引进含印染的项目,需要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拟保留的少量印染企业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表 表 1-1 与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 ( 太 环审[2021]1 号)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 本项目 相符性分析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西至盐铁塘,北至苏昆太高速,南至新浏河省界,东至沪通铁路及镇界,总用地面积约 66.4062 平方公里,即为高新区管辖范围扣除国开区、科教新城、城厢镇、省级高新区等区域后的范围。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东路 88 号相符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产业主要布局在德资工业园、板桥综合片区、江南路片区、三港片区四个片区。德资工业园:以高端制造产业(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机械、模具、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为特色,兼顾发展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新能源、新材料(非化工)等主导产业。板桥综合片区:该片区规划保留两块工业用地。其中靠近沈海高速公路的工业用地主要发展新材料产业,主要发展精密机械、高性能膜材料、航空新材料、电子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禁止发展化工新材料等污染严重的新材料产业;四通路、常胜路之间的工业用地主要以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物医药研发为主,严格控制污染与噪声,减少对周边生活片区的影响。三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江南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青岛东路 88 号,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相符结合规划实施现状推进工业区建设和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工业发展道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鼓励开发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入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开发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本项目符合入区条件相符做好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太仓市城市总体 本项目用地为 相符 — 3 —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规划占用 100.63 公顷的基本农田不合理,除非报经同意调整后方为合法有效;到规划期末,占用浏河两岸 100 米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全部清退,应按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空间布局,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设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内容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对照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 ( 太 环审[2021]1 号)内容见下:…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工业发展道路。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规划产业定位、 、“ 三线一单” 及法律法规要求 , 不在 《 规划环评 》 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 本项目为电动机制造,属于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用率高的项目 。具体分析详见“ 其他符合性分析” 章节内容。…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 ,能够有效减少主要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够取得区域总量指标 , 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入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本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 制度、排污许可制度 ,做好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园区内涉及基本农田,在未经批准改变土地性质前,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进行保护,禁止开发,不得占用…本项目不在园区基本农田范围内。综上所述 , 本项目能够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 、 规划环境 — 4 —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关内容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太湖流域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 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排放含磷、氮生产废水,不属于该条例中禁止建设项目,生产行为不在该条例中禁止行为范围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例要求。2、长江流域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沿江地区禁止建设各类污染严重的项目。具体名录由省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六)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十四)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二十)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内容为汽车用密封件制造,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投资建设活动,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项目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 — 5 —线区域为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为 9800m(E)。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此规划相关要求。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 910m(SE)。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此规划相关要求。另外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位于江苏省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内,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表 1-2 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一览表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长江流域)…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空间布局约束(太湖流域)…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相符因此项目能够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 年)》,苏州市以到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篇五: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审批科室 202X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X 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严格审查企业提报的各项材料,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审批服务,在上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1. 上半年工作进展 202X 年项目审批股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一是继续推行“多证合一”改革,例如: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和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整合成《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继续落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广网上审批;三是认真落实履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法律法规精简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服务。

  2. 上半年工作成效 截止到 202X 年 6 月,我股室共完成各类业务审批 XX 件。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X 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变更 X 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X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初审)X 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X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X 件。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1. 业务办理特殊性强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我股室依照法律法规及市局的统一要求进行办理。但是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各项业务存在专业性强、地方特色性强,参照标准执行难度大等问题。造成部分业务办理难度大,审批难度强等问题。

  2. 政策文件接收缺位 部分业务办理缺少详细的政策依据,特别是政府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规章制度,可操作性差,部分业务无法办理;部分政策性文件由原单位上级部门直接下发至对应的监管部门,我局存在接收文件脱节的问题。

  3. 资源配给不及时 部分下放乡镇的业务在向乡镇下放过程中存在资源配给不及时的问题。我部门对于承接的事项进行了业务下放,但由于业务办理账号不能及时配发给乡镇相关部门,导致乡镇业务办理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业务办理不顺畅。

  三、工作规划 1. 持续推进业务办理 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会,以群众和企业高频办理的业务作为切入点,梳理办事流程,吃透相关法律,不断向优向好看齐,提高办事效率,并结合“互联网+”业务及“审批+”业务,为审批工作提质增效。

  2. 积极落实电子证照相关政策 按照市局要求,积极落实工改事项电子证照相关政策,深入学习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向办件人员积极推广普及 xx 政务服务网,实现全流程网办,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

  3. 加强政策文件交流接收 及时查阅官方网站,了解政策相关动态。针对我股室办理的各类业务,安排相关业务人员每日浏览住建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及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实时了解各类政策动态,及时掌握各类国家性政策动态。积极对接市行政审批局,了解 xx 省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县级部门互动联通,做到信息共享。积极与县各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篇六: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东莞松山湖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 开放课题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一、 总则 第 1 条 根据《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开放课题计划(以下简称“大装置课题”)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设立,依托中国散裂中子源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坚持“四个面向”,组织相关领域的优秀科学家共同开展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研究。为了规范管理大装置课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 2 条 为切实推动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散裂中子源等大科学装置研究平台,围绕中子散射多学科交叉研究与应用、大科学装置相关技术研发与实验方法开发,依据每年公布的课题申报指南,按照“依托装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原则确定大装置课题。

   二、 资助范围 第 3 条 大装置课题资助对中子散射科学技术及其相关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发布的大装置课题申请指南。

   第 4 条 大装置课题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短期内可取得具体成果的研究课题。

   三、 课题申请和审批 第 5 条 国内(含港澳)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在职研究人员,均可提出课题申请,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 6 条 申请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东莞松山湖大科学装置开放课题计划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

   第 7 条 大装置课题的组织评审、实施和立项管理等工作由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负责。

   四、 课题管理 第 8 条 每项大装置课题项目须联系一名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合作者,由课题申请者提出),协助课题的实施。

   第 9 条 大装置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期限3 年,资助力度不超过 50 万元/项,一般课题研究期限 2 年,资助力度不超过 10 万元/项,原则上不予延期。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中期提交进展报告,课题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大科学装置依托单位提交《结题报告》。

  五、 经费管理 第 10 条 大装置课题负责人按照批准金额,与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

  第 11 条 开放课题的经费采取包干制管理,项目经费不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组成员来松山湖开展学术交流的会议费、差旅费,参加项目的学生或博士后的 劳务费,以及在散裂中子源上开展实验所需的材料和测试加工费等费用,其中劳务费比例不超过 30%,经费使用须符合东莞市财政资金使用标准有关规定(见附件)。

  第 12 条 大装置课题的经费由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统一管理,管理单位将为课题负责人设立专用课题账号,并安排人员协助课题负责人办理报销、采购等流程,经费使用须符合东莞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详见附件)。

  第 13 条 如大装置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有权中断课题经费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并收回结余的经费。

   第 14 条 对于课题实施目标完成低于课题任务书约定目标 80%的或者结题不通过的课题,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大装置课题。

   六、 成果管理 第 15 条 大装置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等研究成果由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研究者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共享。

   第 16 条 大装置课题发表论文,需将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合作者列为论文作者之一,并在成果致谢部分注明得到本项目资助。

  中文名称:获“广东东莞松山湖大科学装置开放课题计划”资助 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the Large Scientific Facility Open Subject of Songshan Lake, Dongguan, Guangdong 第 17 条 大装置课题发表的中文论文需向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报送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及论文电子档,英文论文可传送期刊发给作者的 reprint 电子文档,以便备案。

   第 18 条 大装置课题涉及成果保密问题,课题负责人应与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签订特殊协议并按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七、 附则 第 19 条 本办法有效期至东莞松山湖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开放课题计划停止。

  第 20 条 本办法由大科学装置运营单位(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负责解释。

   2022 年 7 月 附件:财政资金使用规定 件 附件 1 :会议费标准 会议费报销标准采用综合定额控制,国内会议费开支定额标准550 元/人天,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320 150 80 550 注: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资料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等。

   件 附件 2 :差旅费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件 附件 3 :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专家级别 标准(元) 全国知名专家、学者 2500 元/人/天(税后) 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000 元/人/天(税后) 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500 元/人/天(税后) 其他专业人员 1000 元/人/天(税后) 备注: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包括国内外著名大学教授,学术造诣精深、在应用科学或技术上贡献突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863/973、“杰青”、“千人计划”当选者等。

   件 附件 4 :各省差旅住宿费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序号序号 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旺季 地区 旺季浮动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部级 司局级 级 其他 人员 部级 司局级 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 京 全市 1100 650 500 2 天津 津 6 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3 河北 北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 月、11-3 月 1200 675 525 秦皇岛市 7-8 月 1200 680 500 承德市 7-9 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4 山西 西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5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内 内 蒙 蒙 古 古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 7-9 月 1200 690 480 二连浩特市 7-9 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 月 1200 690 480 6 辽宁 宁 沈阳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7 大连 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20 8 吉林 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 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7-9 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9 黑龙江 江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 月 960 540 42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 6-8 月 900 540 360 10 上海 海 全市 1100 600 500 11 江苏 苏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900 490 380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12 浙江 江 杭州市 900 500 400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 徽 全省 800 460 350 15 福建 建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6 厦门 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 全省 800 470 350 西 西 18 山东 东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 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 7-9 月 960 570 450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50 20 河南 南 郑州市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 4-5 月上旬 1200 720 500 21 湖北 北 武汉市 800 480 350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22 湖南 南 长沙市 800 450 350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23 广东 东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 中山市、江门市 900 550 450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 24 深圳 圳 全市 900 550 450 25 广西 西 南宁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 1-2 月、 7-9 月 1040 610 430 26 海南 南 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 800 500 350 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 11-2 月 1040 650 450 琼海市、万宁市、 陵水县、保亭县 11-3 月 1040 650 450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 月 1200 720 480 27 重庆 庆 9 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28 四川 川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29 贵州 州 贵阳市 800 470 370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30 云南 南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31 西藏 藏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 月 1200 750 530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 地区 6-9 月 800 500 350 32 陕西 西 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33 甘 兰州市 800 470 350 肃 肃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34 青海 海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 月 1200 750 530 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 月 900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 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 月 900 450 375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 月 900 450 300 35 宁夏 夏 银川市 800 470 350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36 新疆 疆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田地区 800 480 340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篇七: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营销部工作计划审批书 文件编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送出人: (销售部经理签字) 送出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部门: 计划制订人: (制订人签字) 计划实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计划内容摘要: 相关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营销部经理意见: 营销部经理签字: □批 □否 年 月 日 计划制订人意见: 计划制订人签字: □修改 □放弃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营销部经理签字: □批 □否 年 月 日 附页明细: 后附 部工作计划初稿 页, 后附 部工作计划修改稿 页。

   另附

篇八:青岛审批局工作计划表20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产 年产 300 吨塑料颗粒 项目 建设单位: 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8 月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3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 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术杰 联系人 郭树瑶 通讯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 223 号 联系电话 1625 传真 -- 邮政 编码 266701 建设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 223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20-370214-29-03-00005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2180 绿化面积 ( 平方米 ) /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1.0 预期投产日期 2020.10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 企业及项目概况 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投资 100 万元租赁青岛汇联电器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车间 1处建设“年产 3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租赁厂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 223 号,占地面积 2180m 2 ,建筑面积共 2094.82m 2 ,包括生产车间 1 座、生活区 1 座(2 层)。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加工塑料颗粒 30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需办理环评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我公司受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2 、编制依据 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号文修改单,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修订); (7)《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8)《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 (9)《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 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鲁政发〔2018〕17 号); (10)《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青政发〔2014〕14 号); (11)《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政办发〔2017〕8 号); (12)《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14〕30 号文); (13)《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青政字〔2019〕3 号); (14)《青岛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 年)》(青环委办法〔2018〕34 号); (15)《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环发〔2015〕74号); (16)《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青政发〔2018〕32 号); (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18)《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2018 年 12 月 1 日实施);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2016 年 1 月 7 日实施);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2010 年 4 月 1 日实施);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2019 年 7 月 1 日实施); (2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 (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4 (2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20-370214-29-03-000055)。

  3、 、 项目 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 223 号,详见附图 1。

  项目厂区东侧隔路为青岛天益成塑胶有限公司;南侧紧邻青岛鑫泰青玻璃有限公司;西侧为青岛德昶电器有限公司;北侧为青岛轩逸晨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四邻详见附图5)。

  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 170m 处的北寨村,距离项目最近水体为南侧 300m处的曹村河(III 类水体)。项目近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见表 1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见附图 2,项目近距离环境概况见附图 3。

  4、 、 项目 选址符合 性 分析 析 本项目租赁青岛汇联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地块号:00),根据用地证明,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周边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珍稀动植物及稀有矿藏。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见图 1 所示。

  查询《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14〕30 号)、《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政办发〔2017〕8 号),本项目不位于地下水和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图 图 1 项目与青岛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5 、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位置 N 5 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已获得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统一编码 2020-370214-29-03-000055)。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件(即“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表 1 “ 三线一单” 符合性 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百福路 223 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详见图 1青岛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计算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位于大气环境不达标区,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挤出废气经收集措施收集后经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 根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项目所在区域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值准入类中。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相关要求。

  (3)与废气污染防治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的符合性分析 表 表 2 与废气污染防治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 规范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6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 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 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 个省(市)。

  1、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属于重点地区。

  2、本项目所用原料为 PP颗粒、PE 颗粒、色母粒等,挤出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VOCs,为重点污染物,是控制的重点,已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3、本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集气管道由引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4、活性炭净化设施需定期进行更换活性炭,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作为危险废物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项目采取较先进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 VOCs 的排放,保证达标排放,VOCs 严格执行(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

  6、项目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性较好的车间内进行,无露天或半露天生产方式,各工序均采用严密性较高的集气措施以及处理效果较好的净化措施,削减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 VOCs、VOCs 2 倍削减替代。

  (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地应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征、VOCs 排放来源等,确定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研究制定行业生产调控措施。

  (三)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 VOCs 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

  各地应紧密围绕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基于 O 3 和 PM 2.5 来源解析,确定 VOCs 控制重点。

  《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 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 90%。逐步开展排放有毒、恶臭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有机化工企业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 个传输通道城市(包括青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 VOCs污染防治。

  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青政发〔2018〕32 号)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

  开展 VOCs 排放源清单调查,全面掌握 VOCs 排放与治理情况,编制 VOCs 污染治理三年计划到 2020 年,全市VOCs 排放总量较 2015 年下降 30%以上。

  《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环发〔2015〕74号) (二)废气收集基本要求 所有产生 VOCs 污染的生产工艺装置须采用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