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3篇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 镕‰:——单位代码:—地呈互L学号:竖型塑!!!婴a仑肥工学大HefeiUniver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
permil;:——单位代码:—地呈互L学号:竖型塑! ! ! 婴a仑肥工学大H efei U ni versi tyof Techno警硕士学位论文M ASTER D I SSl i eRTA31"I oN@Iogy论文题目: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学位类别及对策研究学历硕士学科专业:(工程领域)垒些筻堡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完成时间郎丹骆正清教授2007年4月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实行最早、最广泛的社会保险。自德国1884年通过《劳工灾害保险法》至今的一个多世纪以来,工伤保险制度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实践的充分验证。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始建于1951年。在建国初期对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促进新中国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最初建立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开始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996年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又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这些办法和条例的颁布为发展和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石。然而由于受政治制度、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低,参保率低,工伤认定争议较多,工伤待遇的标准和制定不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缺乏科学的运营和增值机制,预防机制不完善,工伤康复功能尚未发挥作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通过对工伤保险制度相关理论以及国外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状况的研究,总结出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将其中问题予以具体分析,提出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应对策。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对策
Studyon theprobl emandcounterm easure of i ndustri ali .j uryi nsurancesystemi n C‘ hi naABSTRACThl dustri al 岫uryi nsurancesystemw hi ch i s thei m portantconsdtuent of soci alsecuri ty systemi s carri ed out earl i est andthe m ost w i despreadsoci alsecuri tyi n thew orl d.Si nceG erm anyi n 1884past{LaborerDi saster InsurRBce M ethnd}unti lnow i s m ore than onecentury, theacti on of i ndustri al i nj ury i nsurancesystemi nensuri ngthe w orker" s ri ghts andi nteres协,prom oti ng safety i n producti nn of theenterpri se,kenpi ngthesoci etysteadi l y,hasbeenconf i rm edbythepracti ce.Industri alInj Uryi nsurancesystemi n Chi na constructed i n 1951.had thefuncti on i n safeguardi ngthe w orker" sposi ti vepersonalsafety, prom oti ng theeconom y devel opm entof newChi na, andm ai ntai ni ngthe soci alstabi l i tyi n theearl yyears.H ow ever, the i ndustri al 蠲aryi nsurance systemw hi ch establ i shed atobvi ousl ysati sfi ed the dem ands of thesoci aleconom y devel opm ent nol onger" al ongw i th soci al i st m arketeconom y devel opm entand econom i crestructuri ngi n C11i na.Thereupon, Chi nastarted to reformthe i ndustri al i nj uryi nsurancesystemfromthehadprom ul gated《Enterpri seIm pl em entati onM eans}i n1996,prom ul gated{W orkers" com pensati nni nsuranceRul e) i n 2004,these m easures have establ i sbed thel egal foundati ous tone for theand the establ i shm ent forperfecti ngthei ndustri al Ⅻury i nsurancefi rst1990s,andStaffIndustri ali nj uryi nsurancedevel opm entsystem .H ow ever。the presenti ndustri alsom edefi ci enci es,com paredw i th thedevel opedcountt3, ,because ofthe i nfl uence ofthepol i ti cal systemandeconom dc basi s.Thel egi sl ati onsl evel of i ndustri al i nj uryi nsurancesystemi s l ow .the rate of the i nsuranceparti ci pati oni sl ow , the di sputes0n thei nj ury recogni zed j ob are excessi ve,the pol i cy m aki ngof the treatm ent i si m perfect,the fund of the i ndustri ali nj Ury i nsurance l acks sci enti fi c systemofoperati onandi norem ent, the m echani smofthepreventi oni si m perfect,thefuncti onof the i ndustri ali nj ury heal i nghas notaffectthe further deepeni ngof the i ndustri alreformi n the eertai l l degree.1"1l efefore, thi sarti ete sum m ari zes and anal ysi sthequesti onofi ndustti ali nj uryi nsurancesystemi nChi na砒present concretel y.throughthe study on the correl ati ontheoryof i ndustri ali nj ury i nsurancesystemi n Chi na sti l l exi stsyet pl ayedthe rol e,and so O I L Thesei nj ury i nsurance systemprobl em si nj uryi nsurancesystemand theoverseas i ndustri al 埘m yi nsurancesystemdevel opm ent,and gi ves correspondi ngcounterm easure for Chi na.KEYW O RDS:Chi na;soci al securi ty;i ndustri al 岫ury i nsurance;counterm easure
插图清单图5.1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的构成图⋯.⋯⋯⋯⋯..,⋯.⋯34图5.2广义的职业康复过程流程图⋯⋯.......⋯⋯....⋯⋯⋯⋯37
插表清单表3.1工伤保险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工伤保险铜度覆盖范围比较.⋯⋯14表4.1 2003~2006年我国工伤保险参保的基本情况⋯..⋯⋯⋯⋯⋯..21表4.2 2005第一年度~2006第二年度工伤保险申请鉴定情况⋯⋯⋯⋯.23表4.3 2003~2006我国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的基本情况⋯⋯⋯......⋯..26
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另l J J J l l 以标洼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盒E曼王些盔堂或其他教百机构的学位或证书两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井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盘矗净j 1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金8巴王些盘坐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金&曼王些盘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拈)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倔移焉签字日期:肿,月。r拓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后去向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导师签名;饿。礴签字日期.7矽7年S月/孑/日电话;邮编:
致谢本学术论文及研究是在我的导师骆正清教授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关怀下完成的,骆老师严谨的治学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水平深深的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论文的最终完成,骆老师始终给予我悉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从本科至今的七年来,骆老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的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骆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在此,我还要感谢我的同学、朋友们,杨玲、丁雅、祁隽、许晓东、童义俊、余福生等人,正是有了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才能使我的毕业论文顺利完成。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他们辛勤的劳作,无私的付出。为我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条件,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永远是我前进道路上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作者:郎丹2007年4月
第一章绪论1.1研究背景工伤是安全生产的对立物。是工业发展过程中的副产品。工业革命以来,工伤事故逐渐增多,并发展为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据国际劳工专家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工伤事故达10万起以上,死伤2000多万人,其中死亡约15万人,占全世界总死亡人数的5%.发展中国家的死亡人数,在各种死因中排在前五位,每年约有1.15亿人遭受职业伤害。Il 】我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在近年来发生率也较高。尽管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参保率低、工伤认定争议多、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还未完全起步等。1.2研究意义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遭受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医疗救治、收入补偿、职业康复和死亡者遗属抚恤的综合性政策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却居高不下,众多的工伤劳动者在工伤后处在没有经济来源,生活窘迫,身体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境地,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社会的安定与发展。2007年3月6日“ 十届全国五次会议” 和“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在北京召开,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倍受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被摆在了突出位置,工伤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 两会” 中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研究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3国内外研究现状1884年德国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法律,即《工人灾害补偿法》,该法律规定由政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工人补偿事务,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担负支付工伤费用。目前,世界上绝太多数国家已步入工业化时代,工伤保险的发展在近些年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建国后我国第一部关于工伤保险的法规是1951年z月颁布的《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和保险条例》;1998年l O 月我国实施了14"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级、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的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处理有关
工伤保险的事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3年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了工伤保险的发展。1.4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以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总结国内外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经验,针对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镱,希望能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和推广,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采取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经济分析等研究工具,作尽可能详尽的论证。1.5本文章节安排本论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本文的章节安排;第二部分概述了工伤以及工伤保险的相关概念;第三部分叙述了国内外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第四部分指出了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低,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低,工伤认定争议较多,工伤保险的待遇制定不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缺乏科学的运营和增值机制,工伤预防机制不完善,工伤康复功能尚未发挥作用等问题,并对具体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部分针对第四部分列举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加快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扩大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完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制度,完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制度等;第六部分为结束语。2
第二章工伤保险概述2.1工伤的概述目前我国对于工伤保险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工伤保险的理论体系并不是非常完善,因此对于工伤保险的研究首先要确定工伤的定义和范围。2." .1工伤的定义“ 工伤” 通常被认为是职业伤害( em pl oym enti nj ury) 的通称,职业伤害早在手工作坊时代就已经存在。当时劳动力市场的状况属于家族关系或学徒关系,劳动者或食宿于雇主或视同雇主之家人,一旦发生灾害,均能由家族问相互扶持或由主从关系的雇主恩情给以抚恤。所以在工业革命前劳动者因职业灾害多能得到必要的照顾。【2】“ 工伤” 一词最初出现在十九世纪,当时的社会化大生产在带来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了更大的劳动风险和职业伤害,因此,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先创立的制度之一的工伤保险制度应运而生,这时的“ 工伤” 专指工业事故造成的伤害。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 工伤” 的定义是:“ 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此时由于职业病(ozcupafi onal di sease) 的病例还比较少,没有形成具体的疾病类别,因此工伤的定义还不包括职业病。此后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进步,职业病也被列入工伤的范围。1968年第48届劳工大会通过的《工伤事故津贴公约》将职业病正式纳入工伤的范围,同时,将工人上下班时的交通事故也确定为工伤。美国国家标准AN Sl l 6.1《记录与测定工作伤害经历的方法》中,将“ 工作伤害” 定义为:“ 任何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 人受到的) 伤害或职业病,即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 ⋯我国的学者则认为;“ 工伤即职业伤害,包括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所谓‘ 工伤’ 中的‘ 伤’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
篇二: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
节工 伤 保 险案例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 女工纪风杰逢零时值夜班时就在晚饭后8 点离家去单位, 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
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均认定纪风杰不属因工死亡, 纪彩福便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要求认定女儿为因公死亡。
日前,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纪风杰死亡不属工伤的决定书, 责令其重新作出关于纪风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该判决现已生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 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案例2 0 0 7年3 月, 安宁区某机电公司员工华某在上班途中被客车撞倒, 肇事者赔偿了 近9 00 0元。
事后, 劳动部门作出仲裁裁决:
公司还应向华某支付工伤赔偿近1 .2 万元。
机电公司认为, 既然已经得到了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 就不能再要求工伤赔偿, 遂上诉至法院
李某, 广东省珠海市山大电子有限公司保安, 2 0 0 3 年1 1 月2 0 日晚3点在值班室正常值班时突发急性脑出血, 经广东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抢救无效, 两日后死亡。
在广东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中确认, 李某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狭窄疾病, 同时据公司其他员工证明李某在当班前的休息时间同朋友一起打牌, 没有休息。
另外, 因客观原因公司没有为李某买工伤保险。
在对李某是否为工伤及是否应由企业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补偿问题上死者家属、 山大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同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 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
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人, 在单位已经有6年的工龄,上个月在中午下班后在职工饭堂吃饭时摔了 一跤后造成右臂骨折, 到医院治疗了 一个多月, 事故发生后甲向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但单位不同意, 说不属于工伤, 请问该如何定性呢?
实习生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2 0 0 1 年6 月, 甲从青海医学院毕业。
同年8 月份他前往某中医院临时做协助医疗工作。
医院安排甲协助医生进行换药、 写病历、 开处方等工作。
2 00 2年4月8日下午, 医院要求全院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甲在为医生值班室擦玻璃时, 不慎从2 楼值班室窗口摔了出去。
经抢救治疗, 甲成了植物人。
甲的父母要求认定工伤, 而中医院以甲为实习生为由认为不属于工伤, 只是普通的民事损害, 不予兑现工伤福利待遇。
请问法院该如何认定呢?
应该认定为工伤, 受理该案的法院认为甲与某中医院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目前虽然还没有大专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 按工伤认定处理的明文规定, 但这种认定符合国务院于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中规定的宽泛工伤范围, 同时也符合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
因管理员工方式不当反受其伤算不算工伤?小蒋是某金工车间主任, 一天他看到员工贾某在上班时间撅着屁股抽烟, 一气之下便踢了贾某一脚, 未曾想贾某反戈一击, 反腿一击, 摔了小蒋一个狗朝天, 事后检查还发现摔断了肋骨。小蒋和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问劳动部门该如何认定?
一、 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 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 病、 残、 死亡, 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通过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照顾、 生活保障和经济赔偿, 减轻工伤职工所受经济上的损害, 并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由用人单位承但全部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全体职工目 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顶防其 特 征 有
二、 工伤保险的归责规则(一)工伤赔偿的归责原则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1. 按照现代劳动法理沦,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条件的提供者, 单方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务。2.按照现代损害赔偿理论, 当在有高度危险来源的场合发生损害事故时, 高度危险来源本身就是高度危险来源拥有者就该损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而不必考虑赔偿责任者有无过错。
1. 用人单位分立、 合并、 转让的2.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3.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4. 企业破产的5.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的是否参加当地保险优先清偿原单位承担约定补偿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变更登记(二)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保险归责原则
《工伤保险条例》 ( 2 01 0 修订)第四十三条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 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分立、 合并、 转让的, 承继单位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 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 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 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 参加当地工伤保险, 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 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 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
三、 工伤保险事故的界定(一)
工伤的概念和范围1. 工伤的概念工伤保险中的保险事故属于广义工伤, 包括狭义工伤和职业病。工伤可定义为,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急性伤害。
2 . 关于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1)时间界限(2)空间界限(3)职业(业务)界限(4)主观过错界限(5)法定特殊界限确规定, 在工伤的一般界限之外亦属于工伤的特殊情况。即立法上明
3 . 工 伤 的 范 围(1)
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发生的急性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视 同 工 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职工有(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 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女工抢救四天后身亡 因时间限制被认定为非工伤2 0 1 1 年9 月4日早上, 连续超时上夜班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2 8岁女工董苗昏厥, 心跳呼吸均消失, 抢救后心跳恢复, 借助“呼吸机” 呼吸4天后宣告不治。
9月23日上午, 董苗丈夫鲁辉在平湖社保站拿到了“认定该员工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 的认定书.这意味着, 他和一岁半的儿子小林拿到的赔偿金额将少了二十多万元。
董苗所在工厂说, 将会给予十多万元的人道抚恤, 平湖
街道司法所还在组织家属和厂方协商。车间负责人刘先生说, 董苗8月份出勤2 9 天, 工资429 0元。
刘先生及董苗同事确认, 8 月份董苗半月上白班, 半月上夜班, 周一到周五夜班时间从晚上9 点到次日早上7点半, 长达1 0 个半小时, 周六和周日两天则为晚上6 点到次日早上7点半, 长达1 3 个半小时。
董苗晕厥的时间, 正是周六夜班延续到第二天早晨的6 点50 分左右。
去年深圳类似案例至今未宣判 去年( 2 0 1 0) 8 月4日中午, 先进半导体材料(深圳)
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海在公司食堂倒地, 入院被抢救到3 5小时就停止了呼吸, 后又借助呼吸机“呼吸” , 直至77个小时后宣告死亡。 2 0 1 1 年1 月, 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刘海从入院到死亡超过48 小时,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由, 一审判决刘海妻子邓女士败诉, 随后其上诉到深圳市中院。
今年3月份此案二审两次开庭, 补齐了相关证据材料, 但至今尚未宣判。 代理此案的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志华认为, 类似刘海的死亡情形, 出于人性化考虑, 法律应尽快作出例外规定, 在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的, 其自主呼吸停止在48小时之内, 而利用呼吸机延续其生命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 应视同工伤。
交通事故受伤负主要责任能否认定工伤?王某于2 0 0 9 年5月应聘到某造纸公司做司机, 负责拉料送货。
2 01 1 年1 月3 日, 王某在送货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左腿骨折。
经交警部门认定, 王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受伤后, 要求公司负担医疗费用, 但公司称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不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拒绝给付。
那么王某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3 )
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发生的急性伤害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修订前)第十六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
醉酒导致伤亡的;(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修 订 后第十六条条、 第十五条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
故意犯罪的;(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
缩小了 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 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 应当尽可能缩小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 与犯罪相比, 社会危害性较小, 不宜将因这两种行为导致的事故伤害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据此,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
职业病的概念和范围1. 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导致的疾病。慢性伤害
今年28岁的张海超, 从事破碎、 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 他感觉身体不适, 还有咳嗽、 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 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 , 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 。
从2007年8月开始, 为了弄清病情, 他长年奔波于郑州、 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 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 引起他的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 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 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 。
6月22号,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他自愿进行开胸手术, 把肺组织切下来一块, 做病理化验, 只为证明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尘肺。
只为推翻之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 这一鉴定结论。
手术后, 郑大一附院诊断他患有:
“尘肺合并感染” 。
但郑州职防所却告诉以开刀的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为理由, 不承认这一鉴定结果。
一个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病理学证据, 就这样轻易被一条规定否了 。
但张海超的“悲怆之举” , 却引发了 媒体的空前关注。
2009年7月26日, 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 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 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 。
7月27日, 郑州市“张海超事件” 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
经职业病防治专家就张海超职业史、 现有能够收集到的影像学资料和追踪到的多家医疗机构诊疗内容进行了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 诊断为“尘肺病” 。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 事件引起了 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6日, 张海超证实, 他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2010年9月16日 新华网)
2 . 职 业 病 的 范 围《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 9 88 0 1 0 1 《职业病名单》 , 九大种类, 99种。2 0 0 40 41 8 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于联合发布了《职业病目录》 , 包括尘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等十大类, 共1 1 5种。随着经济发展、 科技的进步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加强, 职业病范围将逐步扩大。
2 . 职 业 病 的 范 围尘 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 业 中 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职业病名单》共九大种类,99种《职业病目录》十大类,共115种
2 . 职 业 病 的 范 围尘 肺职 业 中 毒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其他职业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病名单》九大种类99种88《职业病目 ...
篇三:工伤保险未制定计划啥意思
保险工伤保险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惠祥一、 工伤概念1. 什么是工伤?工伤, 又称“职业伤害” 、 “工作伤害” ,是指劳动者在从事 职业活 动或者与 职业责任是指劳动者在从事 职业活 动或者与 职业责任有 关 的活 动时所遭受的事 故伤 害和职业病伤害。
2.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 保险, 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 的办法通过社会统筹 的办法 , 集中 用 人单位缴纳的集中 用 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给予 工伤人员 及其家 属法 定的医 疗 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 《工伤保险条例》 修改背景•1、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 2、 工伤认定范围 不够合理。• 3、 工伤认定、 鉴定和争 议处理程序复杂、 时间 长。• 4、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 5、 对不参保用 人单位处罚力 度不够。• 6、 未参保职工的工伤权益难以保障。• 7、 工伤预防工作亟待加强。• 8、 用 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偏多 。
三、 立法的目的•为 了 保障因 工作 遭受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 疗 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分散用 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1)
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 经济补偿权;( )
保障伤职的救治权与 经济补偿权;• (2)
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 复;• (3)
分散用 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四、 新《工伤保险条例》 六大亮点• 1、 新《条例》 扩大了 工伤保险适用 范围 ;• 2、 新《条例》 调整扩大了 工伤认定范围 ;• 3、 新《条例》 简化了 工伤认定程序;• 4、 新《条例》 大幅度提高了 工伤保险待遇;• 5、 新《条例》 增加了 基金支出 项目 ;• 6、 新《条例》 加大了 强制力 度。
五、 工伤保险基金原则:国 家 , 工伤 保险费根据以 支定收、 收支平衡的原则, 确定费率。国 家 根据不同 行业工伤 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国 家 根据不同 行业工伤 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 、 工伤发 生 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 目 前 上海市, 是按基础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原则。•(1)
基础费率, 统一按用 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0.5%确定。基数的确定•(2)
浮动费率, 在用 人单位按基础费率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 根据用 人单位当 年度的工伤保险费使用 、 工伤事 故发 生 率等情况, 核定在下一年度是否应当 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 ▲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 1、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新增支出 项目 :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 经同 意到统筹 地外就医 的交通费、 住宿费、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 系 后的一次性工伤医 疗 补助金)医 疗 补助金)• 2、 劳动能力 鉴定费;• 3、 工伤预防的宣传费;• 4、 培训等费用 ;• 5、 法 律、 法 规规定的用 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
六、 工伤认定• 1、 工伤情形• (1)
在工作时间 和工作场所内, 因 工作原因 受到事故伤害的;• 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 、 加班加点以及领导临时指派所从事 的工作所遭受的事 故伤害。加班加点以及领导临时指派所• (2)
工作 时间 前后 在工作 场所内 , 从事 与 工作 有关 的预备性 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故伤害的;
• 是指在工作 前后 一段合理的时间 内 , 从事 与工作 有关 的准 备工作 , 如运输、 备料、 准 备工具等, 以及工作 后 的清 理、 安全储存 、 收拾工具和衣物等拾工具和衣物等。• (3)
在工作时间 和工作场所内, 因 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等意外伤害的;• 包含两层 含义:
一是不合理或违法 目 的没有达到 , 而出 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 人身 伤 害 。
• 二是指在工作时间 、 工作场所内 因 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 伤害。• (4)
患职业病的;• 根据国 家规定的职业病目 录根据国 家规定的职业病目 录, 包括:
尘 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中 毒、 物理因 素所致职业病等十类。
高温中暑 也已列 为职业病。包括:
尘 肺职业性• (5)
因 工外出 期间 , 由于工作 原 因 受到 伤 害或者发生 事 故下落不明的;
• 因 工外出 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指到本 单位以外, 但还在本地范围 , 二是指离 开本单位到外地。• 由于工作原 因 受到伤害, 是指由于工作原 因 直接或简 接造成的伤害, 包括事 故伤害、 暴力 伤害和其他简 接造成的伤害, 包括事 故伤害形式的伤害。暴力 伤害和其• (6)
在上下 班途中 , 受到 非本 人主 要责 任 的交 通事 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 火车事 故伤害的;
• 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 交 通事 故(包括机动车、 非机动车以及轨交、 轮渡、 火车)
, 二是, 非本 人主 要责任 , 三是、 上下班时间 、路线的合理界定路线的合理界定。(7)
法 律、 行政法 规规定应当 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 视同 工伤(1)
工作时间 、 工作岗 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 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 和工作岗 位突发疾病当 场死亡,也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 和工作岗 位突发疾病, 但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维护国家利 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 战、 因 公负 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 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革命伤残军人在地方用 人单位旧伤复发视同 工伤后, 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其他工伤待遇。因 战因 公负 伤致残•
• 3、 工伤排除• (1)
故意犯罪;•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 残或者自 杀的。• 4、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1)
用 人单位, 自 事 故伤害发生 之日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 起30日 内。• (2)
从业人员 或其直系 亲属、 工会组织自 事 故伤害发生 之日 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之日 起一年内。
七、 工伤待遇• 1、 本市职工• 待遇• (2)
住院伙食费、 交通食宿费• (3)
辅助器具• (4)
停工留薪期待遇• (5)
生 活护理待遇生 活完全不能自 理按上平工资50%(1780元)
;生 活大部分不能自 理40%(1430元)
;生 活部分不能自 理30%(1070元)
。
(6)
致残1—4级待遇保留劳动关 系 , 退出 工作岗 位,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享受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 的伤残津贴, 分别为 工伤人至级伤员 的伤残津贴, 分别为员 负 伤前一月 本人缴费工资的:伤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3210元、 3030元、 2850元、 267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 27个月 的工伤人员 负 伤前一月 本人缴费工资;二级, 25个月 ; 三级, 23个月 ; 四级, 21个月 。(7)
致残5—6级待遇单解•用 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 18个月 ; 六级16个月 。劳系••
▲ 用 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 人单位按月 发给伤残津贴。•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为60%▲工伤本人提出 与用 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 的▲工伤本人提出 与用 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 疗 补助金, 由用 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原本市两项合并, 五级为上年市平工资30个月 ; 六级为25个月 (待定)
。
(8)
致残7—10级待遇•① 用 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 系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 13个月 ; 八级, 11个月 ; 九级, 9个月 ;七级, 13个月 ;级, 11个月 ;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③终止劳动关 系 , 用 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为市上平工资的20个月 ; 八级, 15个月 ; 九级, 10个月 ; 十级, 5个月(待定)
。
(9)
因 工死亡待遇• 一次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职工前一月 缴费工资计发,配偶每月 40%; 其他亲属30%。配偶每月 40%; 其他亲属30%。2、 外省市劳动力•按综合保险的规定享 受待遇, 是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生 活 护理费和工伤复发 医 疗 费等各类合并计算。
外来从业人员 按致残等级和年龄来确定待遇。最高25岁 以下一级伤残的, 一次性支付78.9万元,最低十级伤残, 一次性支付3.1万元。工亡, 丧葬补助、 工亡补助、 供养亲属抚恤金,120个月 上年市平工资。
八、 相关问题•1、 老工伤的处理(1)
所谓的“老工伤” 是指, 一是用 人单位参加本市城镇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二是职工在《条例》实施前发生 的工伤或职业病; 三是目 前仍与 该用 人单实前发生 的伤或职病; 三是目 前仍与 该用位保持劳动关 系 , 或者在该单位办理了 退休手 续。单( 2)
办理纳保手 续由用 人单位办理老工伤人员 身 份确认、 造册登记,向区 人保局工伤认定部门办理纳保手 续, 附以下材料:
①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 具的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伤残鉴定书 ;•③安监部门出 具的事 故处理批复或者相关 证明;••④职业病医 院出 具的初次诊断为 职业病的证明④职业病医 院出 具的初次诊断为 职业病的证明;• ⑤用 人单 位 无 法 提供 上 述材 料 的 , 可以 补 充 提供用 人单位已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
2、 本市已全面启动住院工伤康 复工作。(1)
办事 程序 , ⑴工伤 人员 经治疗 伤 情相 对稳定存 在残疾或身 体功能障碍, 在停工留薪期内 需要住院工伤康 复的, 由用 人单位、 工伤人员 或其他直系 亲属向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区 、 县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 会提出 住院工伤康 复申请。
⑵区 县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 会受理申 请后, 对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报市劳鉴委作出 确认意见。(2)
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 复申请表》 ;
• ②工伤认定书 原件和复印件;• ③医 疗 机构出 具的医 疗 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住院工伤康 复的病种• 颅脑损伤、 脑卒中、 持续性植物状态、 脊柱性脊髓神损伤、 周 围 神经损伤、 骨折、 截肢、 手 外伤、 关 节及软组织损伤、 烧伤。• (4)
工伤康 复定点机构• 徐汇区 中心医 院、 第八人民医 院、 杨浦区 老年医 院、上海养志康 复医 院、 岳阳中西医 结合医 院, 共五家。截外节
3、 工伤认定的法 规适用 。(1)
2011年1月 1日 前发 生 事 故伤害, 2011年1月 1日 后提出 申请且在1年时限内 。
或2011年1月 1日 前提出 认定申请, 劳动部门 已受理, 但尚未 完成认定。
原 则 上按新《条例》 执行。(2)
2011年1月 1日 前已作出 工伤认定结论的案件, 不再处理。
2011年1月 1日 后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 尚未 作出 结论的, 按发 生 事 故伤害时的规定执行。
4、 工伤待遇处理中的法 规适用 。(1)
2011年1月 1日 前发生 事 故伤害, 2011年1月 1日 后提出 工伤认定申 请且在一年时限内 , 或2011年1月 1日 前提出 工伤认定申 请劳动部门 已受理, 但尚未 完成, 一般按新伤认定申 请劳动部门 已受《条例》 规定享受待遇。, 但尚未 完成,般按新(2)
2011年 1月 1日 前已完成认定, 2011年 1月 1日 后 申 领工伤保险待遇的, 按发生 事 故伤害时的规定执行。5、 劳动关 系 方面
• (1)
从2011年1月 1日 起, 单位招收录用 的依法 退休人员 , 在2010年9月 14日 以后因 工作受伤的或者患职业病, 提出 的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如有纠 纷可通过民事 途径进行司 法 救济。• (2)
劳务型公司 输出 的劳务人员(2)
劳务型公司 输出 的劳务人员 , 在实际用 工单位发生 事 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由实际用 工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并承担相应责任 。• (3)
建筑施工企业, 将工程、 项目 承、 发包过程中用 工主 体的确认。在实际用 工单
6、 工伤认定的管辖由用 人单位营业执照载 明的住所所在地的区 、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受到事 故伤害的, 对注册地与 生 产经营地不在同 一统筹 地区 的, 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地管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由生 产经营地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7、 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8、 什么是供养直系 亲属?是指:
主 要生 活来源由劳动者生 前的工资收入供给的
劳动者的配偶、 父母、 祖父母、 未 成年的子 女及弟妹等。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 2004]38号)
规定, 配偶、 父母, 男年满60周 岁 、 女年 满 55周 岁 。
子 女未 满 18周 岁 或仍在全日周 岁女年 满周 岁子 女未 满制院校本科以下就读。• 9、 非法 用 工单位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 (1)
非法 用 工是指:
无营业执照、 单位使用 的童工。• (2)
由于待遇等问题发生 争 议的, 按劳动争 议处理的有关 规定处理。周 岁 或仍在全日
• (3)
非法 用 工发生 的伤害, 不适用 工伤认定, 可由劳动争 议仲裁部门委托鉴定。• (4)
非法 用 工赔偿基数, 按工伤保险统筹 地区 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级16倍二级14倍三级12倍• 一级16倍、 二级14倍、 三级12倍、 四级10倍、 五级8倍、六级6倍、 七级4倍、 八级3倍、 九级2倍、 十级1倍。• 事 故伤害造成死亡的, 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 外再按10倍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四级10倍五级8倍
历年市平工资1991年281元/月 1998年 1005元/月2005年 2235元/月1992年356元/月 1999年 1179元/月2006年 2464元/月1993年471元/月 2000年 1285元/月2007年 2892元/月1994年617元/月 2001年 1480元/月2008年 3292元/月1995年773元/月 2002年 1623元/月2009年 3566元/月1996年889元/月 2003年 1847元/月2010年 3896元/月1997年952元/月 2004年 2033元/月
•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