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4篇

时间:2022-12-07 10:1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4篇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4篇

篇一: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 号)要求,现就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

 大检查,坚持立查立改、持续整改,全面提升全国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一)

 )

 立即开展全面自查。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2022﹞70 号),对照本通知要求和企业主要检查内容(附件 1、2),立即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建立矿山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二 )

 加强督导检查 。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级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各地区及其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大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持续对各地区开展明查暗访,发现开展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并约谈、曝光,向地方政府提出监察意见。(三)开展“ 回头看” 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时期,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对重点地区实行派驻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采

 取抽查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效。三、检查内容(一 )

 地方党委和政府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地方党委和政府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时研究矿山安全重大突出问题。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等保障措施;是否将矿山安全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市、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包保煤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明确包保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等。是否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二 )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气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是否把各类矿山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明确每处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确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的矿山名单,明确每处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并在矿山井口公告、向社会公告。是否对高风险矿、停产停建整改矿、长

 期停产停建矿、整合技改矿、待关闭矿、已关闭退出矿等按要求明确驻矿盯守或安全巡查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是否将辖区所有产煤市、县和每处煤矿、尾矿库“头顶库”纳入联系督导范围,落实责任到人,推动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及时掌握实际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三 )

 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是否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矿山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矿山、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是否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 )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 。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瓦斯超限、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透水、冲击地压灾害征兆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素质是否满足实际需要,全员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草台班子”、“挂名矿长”、主要负责人不到岗履职、

 不带班下井、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等问题。(五 )

 项目审批情况 。是否严格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下放或委托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等问题,是否有效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是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检查。(六 )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各矿山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规定真实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全面精准对辖区矿山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采取防控措施。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前是否对检查对象开展风险研判,确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是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挂牌督办、现场核查,确保整改销号。(七 )

 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 。各矿山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煤矿是否按要求进行瓦斯、水害、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确定,并优先超前采取区域措施治理灾害。非煤矿山是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

 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水、火、地压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八 )

 煤矿采掘接续情况 。矿井采掘接续是否紧张,能否满足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效果需要;是否存在《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界定的 9 种采掘接续紧张情形,以及违反规定交叉作业、管理秩序混乱、多头面抢进尺赶进度等现象。对“三量”不达标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派人驻矿盯守,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产限产措施。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企业是否对采掘接续紧张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指标或者任务。(九 )

 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 。是否制定完善省级层面尾矿库闭库销号办法,深入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严格控制尾矿库总量。是否推动编制并严格落实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尾矿库“头顶库”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是否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地区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案。是否推动尾矿库企业建设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按时接入国家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是否有效督促尾矿库企业真正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得急”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十 )

 违法分包转包 、 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承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是否依法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施工企业和外包工程项目部。是否对合法承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承包单位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颁发资质的违法违规线索是否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企业是否存在不顾自身力量、安全生产条件盲目承接矿山相关业务的情形,是否对下属企业及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十一)“ 打非治违” 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 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矿安〔2021〕124 号)和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 号)等相关要求,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洗洞盗采金矿资源等专项

 整治行动。煤矿方面,是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整合技改和停产停建整顿煤矿偷采、隐蔽工作面冒险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监测监控系统造假等违法行为。非煤矿山方面,是否严厉打击矿山 “一证多采”、非法盗采、以采代建、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擅自回采尾矿,独立选厂尾矿库逃避监管等行为。(十二 )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矿山企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矿山企业地面危险岗位和井下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十三 )

 解决大班次和超强度开采问题情况 。是否对单班入井人员超 500 人的“大班次煤矿”进行评估,落实“一优三减”措施,减少入井人员,单班入井人数必须符合限员规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发现隐瞒下井人数或者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上级公司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生产经营指标、矿山“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是否一律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并对其上级公司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十四 )

 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前是否提前开展风险研判,确保每次执法检查真正抓住重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粗放式检查。是否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电

 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关停的矿山停止或限制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者巡查,有效防止明停暗采。是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严惩“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行为。是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压实执法带队负责人责任,倒查执法履职情况,对工作不担当、执法不作为的,严肃问责,有效解决执法不严不深不实等问题。是否转变执法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解决“花式”检查和违法不纠、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等问题。是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问责、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执法效果。(十五 )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矿山安全监管力量和专业监管人员、执法经费、装备等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开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监管监察力量不足的,是否采取聘用技术检查人员、聘任社会监督人员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执法力量。(十六 )

 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各矿山企业能否保障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与图像监视等系统的可靠性、真实性。煤矿、尾矿库等监测数据能否与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网对接。各级矿山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是否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接报消警—核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十七 )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情况 。是否在矿山入井井口或者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举报奖励公告牌。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处理矿山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等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落实奖励资金并兑现举报奖励。(十八 )

 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各矿山企业、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依法依规报告事故,是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十九 )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 、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保供、安全与防疫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加强服务指导,加快保供煤矿产能核增,协调推动先进产能有序释放。四、工作要求(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落实工作责任 。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大检查

 工作。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组织好本企业的...

篇二: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22 年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工地防汛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指挥部关于转发《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及项目部的财产不受损失,严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防汛抗洪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汛领导小组及项目部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防汛抗洪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防汛抗洪抢险队伍,落实了相关责任,做到了有领导、有组织、有统一协调指挥、有责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风险排查组负责人:**联系方式:

 信息报运组负责人:**联系方式:

 应急保障组负责人:**联系方式:

 备注:

 1、风险排查组:检查施民工驻地安全,临时用电问题及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信息报运组:保障信息通畅,对现场情况及时反映到指挥部,同时及时安排落实指挥部的指示。

 3、应急保障组: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对应急物资、人员、设备等进行排查,不满足要求的及时整改。

 其他各组员:配合项目部责任领导的工作。具体负责本职的看护管理工作,对自身的财产及归属办公设施进行管理,并针对具体险情采取相应的安全自救自护措施。各施工人员,根据项目部的安排,在汛情发生时,各自奔向防汛抗洪的第一线。

 二、自查了各处防汛设施 为了确保隧道消防合同段在汛期不发生险情,项目经理又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了防汛安全排查。

 1、组织人力重点对施工区域截洪沟和民工驻地生活区排水沟进行清理,保证汛期排水沟畅通,并提前预备了水泵1 台、草袋、麻袋、铁锹、箩筐等工具,配备应急值班车一辆,做好突发洪涝的准备。

 2、组织人员排查了项目部驻地的一些设施、排水道,对排水不畅通的下水道也都进行了清理,排除了汛情隐患。

 3、对合同段内消防水池、水泵房基坑边坡防护进行了加固处理,周边排水沟进行清理。

 4、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临时用电进行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自查了制度、应急预案和通讯网络 为了加强责任和保证汛期的通讯畅通,我标段修订了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制定了防汛安全应急预案,以防备汛期险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布置要求,有效地落实排险工作。各部门都建立了领导与职员、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电话,确保汛期通讯畅通,保证项目部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与部署 为做好防汛工作,项目部从此次防汛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前提,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提高防汛抢险能力,凡是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处理完毕。

 2、召开防汛安全检查小组成员防汛工作专项会议,周密部署防汛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 24 小时电话联系畅通。

 项目经理部 2021 年 8 月 防汛检查报告

 一、汛前检查

 近期,我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干和部分群众对辖区内的防汛安全隐患点进行了严密的排查,重点是乡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带以及各村屯的危房,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防汛工作有效开展。经过排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排查的内容

 一是**山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那派屯等低洼地带;三是各村排查出来的危房。

 二、存在问题

 (一)台风期间,有时通讯会中断,手机没有信号。

 (二)经过排查,各行政村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危房,但由于受经济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名额等因素的限制,部分农村危房不能立即整改。

 (三)部分群众防汛抗旱自救观念淡薄,总是等靠要,缺乏主动性;部分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汛思想准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侥幸心里,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做好抗旱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全乡汛期防汛工作。同时,调整充实了乡防汛抢险队伍和人员,落实了抢险物资储备,确保了防汛抗旱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以防为主,做好防汛预案。为使汛期安全,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制定了《xx 年 xx 乡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充实调整了 xx 乡防汛应急分队,确保大洪来临能实现有效调度,人、财、物齐全,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沟通信息。为保证防洪信息及时传递,落实了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一轮值班均有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到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灾情及天气形势,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发生时,立即疏散安置灾民。

 (五)进一步充实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到未雨绸缪。加大与县民政局的对接,进一步充实防灾救灾物资,为防汛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加大与县国土局的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大与县住建局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农村危房改造名额,解决农村危房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四是做好通讯应急的准备。根据以往经验,台风期间,不是每个电信服务商的信号都中断,只有个别中断,因此要提前购买一些电信、移动、联通的手机卡,以防不备。

 总之,根据检查情况,我乡做到了形势早分析、隐患早排查、预案早制订、措施早落实、责任早明确,为全年的安全度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三: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2022 年“安全生产月”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方案

  今年 6 月是第 21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好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XX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XX 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与安排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 6 月 1 日至 30 日在全公司范围内统一开展,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质量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四、活动主要内容 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落实保障要求,搞好统筹结合,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公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基层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

 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各公司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生产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 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5.加大安全生产法普法力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责任承诺践诺活动。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认真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

 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第 X 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不断夯实公司安全发展基础。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 8.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要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通过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基层组织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安全技术部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各厂网点防汛薄弱环节、防汛物资配备、厂区各边坡、排水设施、排水沟、涵管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9.组织安全应急处置及救援演练活动。各部门(分公司)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至少开展 1 次应急综合演练。一是要根据本部门业务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选择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二是结合演练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

 训,将演练与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全体职工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及自救互救能力。发动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拟计划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15 日,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要求全员参与,发现隐患,解决隐患,提高每位员工隐患排查能力,排查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各分公司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的形式于 6 月20 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公司安监部。

 (四)扎实开展“6• 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0.浓厚活动氛围。6 月 16 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各部门(分公司)要根据实际,紧密结合“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全公司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分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举办安全生产交流研讨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宣传,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宣传内容贴近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危险作业、应急处置和避险、消防器材使用、自救互救、心肺复苏等技能演示,解答全体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11.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6• 16 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省级主要媒体,于 6 月 16 日前后,组织网上直播,巡展全省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

 12.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13.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机关进班组进车间进家庭进社区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

 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4.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将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15.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讨论交流,征集合理化建议:

 ①对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办法和措施的建议,对生产工作场所、外委施工现场存在的某项安全隐患,提出具体的消除和治理的建议。

 ②对工艺改进、设备更新、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工艺自动化控制等提升本质安全的建议。

 ③对职业卫生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④对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的建议。

 ⑤对改善劳动安全卫生作业环境和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建议。

 (七)同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6.2022 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 月份结束。各分公司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求,推广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观看 1 次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鼓励广大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活动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自身安全素质,真正做到人人遵章守法,人人尽职尽责,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载体,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单位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部门活动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单、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各团支部、车间工会要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群监员先进模范作用,做好主题宣传,加强“三种能力”建设(即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宣传。各单位要强化意识培养,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科技成果推广、安全文化进基层到班组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5 月 28 日前将“安全生产月”落实规划报活动办公室,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6 月 30 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情况报活动办公室。

篇四:2022年汛期安全生产通知

区 2022 年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 2022 年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早动手、早准备、早检查、早预防的要求,确保洗(储)煤企业安全度汛,现制定 XX 区 2022 年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重点对位于地表河流、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靠近山体建筑物等部位洗(储)煤企业的检查,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严防汛期洗(储)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区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XX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全区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汛期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煤安二股全体 领导组负责全区洗(储)煤企业汛期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X 兼任,具体负责汛期检查工作的实施,及收集、汇总、通报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1、企业自查自改。各洗(储)煤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全面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汛期安全生产。

 2、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在汛期前、汛期中,结合洗(储)煤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洗(储)煤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

 四、检查内容

 1、各洗(储)煤企业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的情况。

 2、检查落实应急预案、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检查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情况;雨情观察员到岗巡查记录情况;应急装备和队伍等各项应急准

 备工作情况。

 3、厂区内外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情况;对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畅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发生情况;强化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搬迁、隔离警戒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执行强降雨期间停止生产运行,撤离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洗(储)煤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

 2、做好物资储备,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尤其是在重要部位和薄弱地点,物资储备要达到相应的数量、质量要求,确保出现险情后,各种防汛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同时,要按照数量足、种类齐、定点到位的原则做好物资补充工作,落实抢险队伍和机械的配备。

 3、落实责任、强化应急演练。各洗(储)煤企业要严格落

 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落实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岗位。要强化应急准备,组织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

 4、加强联动,做好值班值守。各洗(储)煤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5、搞好总结,及时汇总上报。各洗(储)煤企业要做好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总,于 7 月 1 日前将实施方案、值班名单、雨情观察员、联系电话和物资清单等报回领导组办公室,于 10 月 25 日前形成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