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3篇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天水市麦积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市麦积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8〕16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妥善解决的原则,以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量、减存量”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常态化、制度化治理。
二、目标任务 按照“零增量、消存量”的要求,在摸清全区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清查并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依法整治私自修建、超层加建、超期临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全排查、严整治、强震慑,确保城市建设管理秩序良好。通过专项治理,2018 年治理存量违法建设的比例在 70%以上,2019 年底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比例累计不低
于 90%,力争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上下联动。以“属地管理、网格清查、联合执法”为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积极推行网格化巡查机制,切实做好管辖区域内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进一步落实辖区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公司违法建设防控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
(二)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管控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联防和快速拆除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力争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形成的存量违法建设明确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压实相关部门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政策措施,按计划到 2020 年逐年消除。
(三)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公正执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同时,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有关镇(街道)、职能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实事求
是,细化工作标准和措施,合法、合理稳妥有效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坚持把拆除违法建设与棚户区改造、街景提升改造、环境保护、实施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全域无垃圾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相结合,动员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整体推进。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麦积区主城区(道北、北道埠、桥南街道),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甘泉镇城市规划区。
(二)整治重点:
1.侵占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公交站场、燃气设施、给水排水设施、消防通道、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2.未经批准占用国有、集体、农用等地进行建设的。
3.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
4.棚户区改造区域、重大项目实施区域、街景提升改造工程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
5.城市建成区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进行违法建设的。
6.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7.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自行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规划实施造成影响的违法建设。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麦积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杜根祥 副区长 副组长 张文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学文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 张存善 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温绪祖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旺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潘亚斌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汪旭东 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 杰 区建设局局长
赵进才 区交通局局长
雷建平 区水务局局长
常瑞奇 区工商局局长
雷晓利 区食药监局局长
孙紫剑 区环保局局长
兰春梅 区文广局局长
杨晓东 区林业局局长
杨学文 区信访局局长
王继祖 区房管局局长
王晚清 廿铺工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马整安 区工信局副局长、东柯河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贾 珩 天水高新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社棠镇党委书记
周 植 甘泉物流园管委会主任
卢军辉 马跑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利刚 花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石根才 甘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正强 社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军峰 道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娟 桥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宏丽 北道埠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东 麦积供电分公司经理
白随心 麦积电信分公司经理
王旭辉 麦积移动分公司经理
陈平平 麦积联通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王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 年 9 月 10 日—10 月 10 日)。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整治工作的成效,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的行动自觉,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整治违法建设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8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31 日)。各有关街道、镇、职能部门要集中力量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每一个违法建设的违法类型、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情况和所持手续等,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及影像档案,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数据准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1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10 日)。有关街道、镇和职能部门根据违法建设现状,进一步制定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和治理目标,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类分步治理。通过宣传教育、讲明法律及政策,积极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限期内
未自行拆除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新发现的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项目,全面停工检查,依法坚决拆除。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0 年 6 月 11 日—12 月 31 日)。2020年上半年,所有存量违法建设全面清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2020 年下半年,对全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总结,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完善预防、制止、查处违法建设治理措施,形成“制度管人、程序管事、台账考核”的防控工作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七、责任分工 各有关镇(街道):落实本辖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制止、配合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组织本辖区各类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彻底弄清违法建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联防共治”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并综合考虑违法建(构)筑物的建设时间、土地属性、建设性质、安全状况等因素,结合本辖区内街景提升改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置存量违法建设;积极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的停工、动员自行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并加强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落实维稳工作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区城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各有关街道、镇做好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的摸底排查工作;负责查处用地手续合法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查处影响城市规划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占压地下管线等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建成区内法人单位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区国土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各有关街道、镇做好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进行违法建设的排摸调查工作;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超过批准范围占用土地进行建设以及改变土地批准用途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肃查处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小产权房”的违法建设行为;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权属登记、转移抵押登记等手续。
区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各镇做好镇村规划,并进一步规范建设审批程序;负责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督促履行发现、制止、举报发生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擅自搭建、扩建的违法行为,并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的,及时变更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对占用河床、堤坝、行洪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区交通局:按照《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对占用公路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负责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区林业局:负责对非法占用林地或毁坏林地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区属工业园、示范区、物流园、产业园:负责对各自管理领域内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管控和查处,无查处职权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东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利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企业、个体户,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照;已办理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照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区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信访接待,对上访群众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区公安分局:负责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依法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法、破坏查封现场等违法行为进行从快从严处置,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区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在违法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部门以及党员干部进行追纪问责。
区外宣办、区文广局:在麦积新闻网、麦积电视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治理工作和法规政策精神,及时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编发督查通报,对于思想认识不高、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供电、通信等公共服务企业:自觉配合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不得为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电、用水、用热和通信网络接入等相关商业服务。
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小陇山林区以及铁路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按照管辖权限,依法由景区管委会、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和铁路管理部门处置,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内,全力做好配合查处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严厉查处违法建设。按照省住建厅和市政府有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细化分类处理标准,对违法建筑依照国家《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等处理;需要强制拆除的,依法按照强拆程序,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发布公告,按期拆除。
(二)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建立由街道(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管控体系,制订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形成多位一体的巡查监控网络,严防新增违法建设。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凡是当年发现应当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必须当年拆除。
(三)健全违法建设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通过多渠道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做好举报记录,派专人查处举报问题,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四)建立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违法建设防控长效...
篇二: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
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为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内违法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治理范围
(一)工作目标。全面查处我区建成区内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产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 5 年,20**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20**年至 2019 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和**%;到2020 年末,全面完成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治理范围。建成区内各类违法建设,包括: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工程。
二、职责分工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
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同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并针对违法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国土、规划、城管、住建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局、住建局牵头,按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行动的数据统计、情况汇总上报、信息反馈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现有违法建设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违法类型,确定治理目标,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二)区国土、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和支持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的治理行动,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执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 10 月 30 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摸底排查阶段(20**年 10 月 31 日-11 月 5 日)。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对接,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梳理,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并逐类别、逐项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统计表、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目标进度表、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摸
底台帐、相关政策文件、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违法建设的性质节点,于 11 月 6 日前分别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工作组梳理汇总后于 11 月 7 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报国土工作组;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报规划工作组;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报城管工作组;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报住建工作组。
(三)整改实施阶段(20**年 11 月-2019 年 12 月)。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完成违法建设查处整改工作,于每月 3 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把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乱搭乱建简易设施,主要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未批先建、违法许可建设、有碍观瞻的违法违章建筑作为重点,20**年底前率先拆除。
国务院已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列入 20**年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 20**年 11 月至 12 月对我省进行督察,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持续跟踪各单位违法建设治理情况,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和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 月)。2020 年底前,通过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依法严肃查处,强化监督检查。以“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为目标,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对在建违法项目,要立即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停工;拒不停工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违法项目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规范查处程序,强化综合治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违法项目认定标准、规范分类查处程序。对台帐中每个违建项目,必须做到“一案一卷”,案卷要求程序规范、合法合理,并将案卷和影像资料等留存备查。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做到联防共治,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行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立案调查、依法查处等长效机制,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集中在媒体曝光;设立并公布治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篇三: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7 2017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今年 1-5 月以来,xx 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完成 2017 年上半年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实。
截止 5 月底,全镇主要取得了六个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经济发展提质提速。一是稳抓本地经济。积极寻找国定资产投资源,督促企业开展办理。截止 6 月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完成固定资产上报万元,完成工业投资、技改投资、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四家限上商贸企业完成产值,比去年上半年同期略幅增长。二是狠抓招商引资。1-6 月份,摸排线索 18 条,外出招商 8 次,接待来访外商 12 批次,落地项目 4 个,其中工业项目 1 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其中以上工业项目 2 个,超预期目标,实现“双过半”。群盛新型材料项目于 5 月 1 日建成正式投产,磨香姑娘项目 6 月正式动工建设。
(二)农业发展卓有成效。一是狠抓常规性农业工作。统筹做好秸秆禁烧、防汛等工作。共动员镇村干部 200 余人,收缴保证金 46.6 万,入户发放宣传单份,启用 36 辆车,悬挂横幅 260 条,
集中培训 325 名收割机手,成立 13 支灭火突击队,配置 22 台灭火器,引进外地收割机 260 台,协调外地旋耕机 150 多台,投入午季禁烧。截止 6 月 24 日,全部完成 20 万亩耕种任务。筹集防汛木桩 680 根,化纤袋 4500 条,发放雨衣 60 套、雨鞋 60 双、手电筒 60 个,明确 22 位重点水库责任人在岗在位。加强水利建设,除险加固红旗圩坝埂 210 米,延长加固王桥圩东、西两段250 米,修复黄郢一二级电站,对全镇 3 处圩堤、1 个中型水库、15 个小∏型水库、1041 个塘坝和 19 个电站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安全度汛和农田用水。二是强化农技农经服务。全镇遴选 12 个种植大户、4 个家庭农场主、4 个合作社骨干、3 个农业工人、1个农业雇员、5 个植保员、8 个电商人才参加新型农民培训;新建育秧工厂 3 个;完成 28 个种粮大户、总承保面积.7 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补充保险任务;成功申报 4 家省示范家庭农场;xx 农技站、三农保险服务站分别被评为先进服务站和先进单位;成功承办全国“农企合作推进配方肥应用,助力化肥零增长”经验交流会暨 2016 年安徽省农企对接配方肥到田助推化肥零增长行动现场会、滁州市小麦赤霉病防治、绿色防控现场会等。三是狠抓
示范区项目建设。协调解决亚龙湾项目区内 10 千伏高压线迁移;完成苏郢村 3162 亩土地的美国薄壳核桃的种植项目、太平集1000 亩的优质水蜜桃种植项目、汪巷片 1000 亩的优质黄桃种植项目;一期投入 200 多万用于管理房建设、渠道硬化等;对碧根果生态园土地平整并硬化水泥路 5 公里;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完成经果林种植 4250 亩。四是强化土地权益保障。13 个村土地确权证书已全部颁发到位。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范围和责任,确保全镇亩耕地保有量和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落实。实施动态巡查,对 3 个土地整治项目区 3.8 万亩土地使用和配套工程实施督查,对 2.4 万亩土地流转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村镇建设上档升级。一是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两治理一加强”,谋划设计了西环路改造工程等 6 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成立 6 个文明创建小组,投入 160 多人力,动用 20 余台大、中、小型挖机、铲车和农用车,整治弱电线路 8 处,完成间隙地硬化 2366.6 平米。西环路全面竣工,幸福路、健康路及西环路绿化工程完成任务 90%以上。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移民项目落地,截止 6 月太平村竹园后冲组等 7 条水泥路硬化项
目已竣工,完成 1 个汪北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和 2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三是加强集镇文明建设。对 xx、包集和津里 3个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共拆除乱搭乱建 52 处 1450 平方米;清理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区等存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600 多吨,乱拉乱挂 50 余处,店外店及占道经营 220 处;划定停泊车位 150个;主干道安装电子抓拍2处;硬化街道间隙地4500平方米;新增绿化苗木 8600 余棵,刷白多棵。第一季度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位居全市第二名。
(四)民生事业稳步推进。一是强化社会保障。落实冬春救助660 户 889 人共计 15.;慰问困难群众 37 户发放慰问资金元;走访重点优抚对象 10 户,发放慰问资金;受理登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66 人;审核上报五保 35 户;受理登记高龄补贴 14 人;完成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登记67人;对享受残疾人省救助338人年审、通过 330 人,新增 56 人;对 356 个残疾人市救助确认对象年审通过 310 人,新增 81 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已完成人,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二是强化扶贫攻坚。摸底排查 2016 年全镇贫困人口 552 户 1120 人,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清退 102
户 215 人,新增贫困人员 124 户 225 人;开展结对帮扶,全镇拟定产业脱贫措施 400 余项(其中种植业 458.3 亩扶助资金元,养殖业只、头扶助资金元)扶助资金 37.4 万元;落实申报雨露计划15 人次,扶助资金 4.5 万元;全镇贫困户中评级授信 153 户,可申办贷款 336.5 万元。发放第一批产业扶贫资金 11.2 万元。三是强化民生工程。1-6 月,开展民生宣传 25 场次,动用 36 辆宣传车,深入农户田头落实政策;获得 2014—2015 年度民生工程实施先进单位;民生信息宣传工作位居明光市第一;33 项民生工程涉及我镇的共 21 项,目标任务全部细化分解,农村畅通工程 19条,完工 2 条、其余 17 条全面开工;危房改造 175 户、竣工 171户、在建 4 户;6 月底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对,共筛选独生子女领证户与双女绝育户 7048 人,分别给予保险补助;其他扶持类、工程类等民生工程项目开展顺利。
(五)社会事业持续进步。一是稳控社会大局。发放《国家安全法》等综治宣传材料 1000 余份;举办中小学法制课 20 余场;接待群众来访 35 批次 107 人次;上级交办人民来信 1 件、回复30 件;成功调解“津里小学校车事故”和津里村草坊组电击伤亡
事件等大案;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两提升”,培训用户 1957 户、组织督查 5 次。二是加大安全力度。1-6 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 12 次,检查企业和商业门点 40 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 4 处并整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 批次检查单位、门点 60 余家、整改 5 处;严格做好防溺水,13 个村共安插防溺水警示牌 900 个,实现全覆盖;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对全镇道路安全隐患点 22 处进行全面统计,在 4 个街道悬挂条幅 20 条,1 个大显示屏进行轮番滚动播放,开展逢集咨询日 6 次,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份;联合市矿山整治执法组查扣盗采挖机 1 台,对2 宗违法用地责令停工并下达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实施动态巡查,对违法建设和非法开采进行打击,半年以来共计巡查 87 次、夜间巡查 9 次、制止违规行为 12 起,对 6 宗违法用地和建设下达了停工通知书,查扣非法盗采挖机 2 台次。三是加强计生管理。“两非”大要案取得突破,结案 1 件,xx 镇分别被评为滁州市、明光市 2015 年度计划生育先进镇。
(六)党建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圆满完成党委换届;二是持续开展“‘千名党员进万家’春风行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
285 人、落实慰问资金 14.、收集整理反馈意见 106 条、当场解决答复49件,开展集中宣讲培训17场次;三是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全镇 37 个党(总)支部 2245 名党员实施全覆盖;组织全镇 24 名机关干部开展网上党章测试;四是认真部署“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禁止“酒桌办公”等 10 项专项整治,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五是 37 个党组织已补交党费元,组织发放党员证 1900 本;六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加大自办案件力度,立案 10 起、办结 3 起、7 起进入二次审理。
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工业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支柱特色产业不明显;二是农业示范区建设步伐迟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较慢,现代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引项目、调结构不明显;三是集镇建设投入不足。建设规划较为滞后,乡镇财力有限,任务艰巨道远;四是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加强。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不正常、党费收缴等专项整治亟待深入推进。
2017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发展为本,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对涉及到我镇的
战备路、旅游路等重点项目保障顺利进行;继续加大招商线索摸排,抓好现有项目跟踪,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二)提升农业,强力推进农业区示范引领。整合项目,做好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碧根果、水蜜桃基地品牌,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
(三)关注民生,搞好民生工程和政策落实。加大民生宣传、民生工程后期管理,贯彻落实好每项惠民政策。
(四)统筹兼顾,抓好党建等事业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党建工作系列专项整治,充分抓好党建工作,助推各项事业上台阶。
在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齐心协力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这次会议人数之多,规模之
大,可见区委、区政府决心之强。等下,区委旭东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形势一定要认清 近年来,全区上下抢抓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坚持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XX 新城彰显形象,镇村联动日新月异,宜慈宜新快速贯通,全区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伴随着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市建成区和主干要道两侧的违法建设日益增多,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不和谐的音符和城市建设中最大的顽症,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区上下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违法建设是政府形象的伤疤,必须抹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 5 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并将其列入国务院专项督察的
重点内容,住建部也专门印发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今年 8 月底,省政府召开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行动方案,明确到 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尤其是 11 月份,刘奇省长在乘高铁途经 XX 时,对 XX 区违法建设提出了严厉批评。12 月 20 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全市动员部署会,下发了具体方案,提出了 2016 年查处 10%,2017 年查处60%,2018 年全面完成的治理任务。我们深入推进这次违法建设攻坚行动,全力完成治理任务,不仅是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的要求,更要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回报上级的信任,树立 XX 区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形象。
2.违法建设是城市管理的毒瘤,必须割除。据统计,我区仅中心城及周边区域的违法建设就达 49.5 万平方米,一些乡镇的重要地段、主干道路两侧未批先建、私搭乱建、违规建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些违法建设,有的占用公共道路、挤占公共绿地;有的肆意缩减间隔、任意加层,影响周边居民的休闲、采光权益;有的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和通讯电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如此,违法建设的蔓延还严重影响我区的投资环境。比如,少数违法建业主想趁征地拆迁之机获取补偿、漫天要价,极大地影响了土地征收步伐,延迟了项目落地时间。我们要坚决加以治理,下大力气割除这个毒瘤。
3.违法建设是贪婪私欲的膨胀,必须遏止。良好的社会风气是一个地区振兴发展的可靠保障。违法建设不仅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城市发展空间,而且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占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有的黑心商人还把给违法建设“穿衣戴帽”、增加成本搞成了一个黑色产业,与违建者沆瀣一气,恶意敲诈政府,索要更多赔偿。如果总是让老实守法的群众吃亏,让投机倒把的份子占便宜,那么这些不良的歪风邪气必然愈演愈烈,必将严重扭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 XX 的淳朴民风。我们必须遏止这种膨胀的私欲。
4.违法建设是依法行政的硬伤,必须严惩。《城乡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已将违法建设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而一些违法建设者为一己私利,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本
身就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我国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的公然挑衅。如果我们继续漠视、甚至纵容这种行为的存在,法律的尊严将受到践踏,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将受到严损。为此,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严加惩治。
对待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和村居组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警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坚决向挑战法律尊严的违法建设行为宣战,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态度,排除一切干扰和杂音,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强势推进专项治理,为我区城乡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方法一定要科学 我区违法建设在全市时间最久、面积最大,且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多次拓展,界定处置方式最难,可以说本次治理工作是全市最难的一项工作,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