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预付卡管理10篇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扉页论文题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政府监管难点及对策一以浙江省为例作者:赵赛申请学位类别和级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学位授予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部预付卡管理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论文题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政府监管难点及对策一以浙江省为例作者:赵赛申请学位类别和级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指导教师:林晓珊论文提交日期:2015年10月8口万方数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政府监管难点及对策一以浙江省为例摘要预付卡又称为消费卡、储值卡等,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提前预付金额,最终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其具有优先付款、限制使用、锁定消费等特征,对于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具有较好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发卡企业“跑路”、不按照质量提供消费、滥发卡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作为预付卡其中一种发卡形式,具有使用量大、发行便捷、监管要求低等特点。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出现以后国家多次收紧监管,禁止企业发行,但发卡企业受巨大利益驱动,和促进商业企业发展的背景影响,均未取得很好的监管效果。2011年以后,我国从促进消费、保障消费权益、预防腐败的角度出发,开始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近年来,国家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提供j,政策保证,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备案企业数量逐年上升,企业发卡逐步规范。但受法律规制不够完善、监管队伍不够健全等因素影响,监管的效果始终不够理想,对保障消费者权益还存在漏洞,没有真正起到促进商业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还给监管部门带来政策风险。本文从预付卡国际、国内发展背景入手,厘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状况,分析当前国外预付卡监管的方式,探讨我国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为例,最终提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工作的建议。笔者认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应从全面保障持卡人利益的角度切入,从理顺监管体制入手,成立跨单用途和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部门,整合监管行业,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提升法律监管层级,采取全额保险和优先破产清算制度,切实保障持卡人利益。同时配强配齐监管力量,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多角度开展行业监管。并且注重利用信用手段加强行业管理,公示企业信息,利用第万方数据
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提示用卡风险,加强企业信用惩处。预付卡管理过程中还应和浙江省情予以结合,利用责任清单厘清管理界限,利用“信用浙江”加强信用监管,利用综合执法强化各级执法力量。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是个新生的行业,目前尚在蓬勃发展过程中,我国我省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也尚处于起步阶段,取得了一一些成绩,同时也有很多的不足。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还将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给各级监管部门带来新的监管要求。笔者只是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粗浅研究,提出了一些对于加强监管的意见,今后还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注重持续研究。关键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政府监管;浙江省II万方数据
Thegovernmental regulatory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Of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Taking Zhej iang ProvinceABSTRACTPrepaid Cards is also knownas prepaid consumer cards,stored value cards.It’S on thepurpose of profit by the amount paid in advance and final pay for goods or services paidvoucher.The feathers like preferential payments,restrictions on the use,consumptionlocking,is good for reducing the use of cash tofacilitate the public to pay,stimulatingconsumption has a good effect.But at the same time,there are also existing problems likeenterprise”run away”,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quality of the provision of consumer,spamming card disturbing the market order.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as one form of prepaid cards,having thecharacter of large usage,offering convenient,low regulatory requirements,etc.Since the1 980s there appears several times tightening supervision,ban corporate issuers in China.But running forthe huge benefits,and the background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influence commercial enterprises,were not achieved very good regulatory effect.After201 1,from the point of promoting consumption,consumer protection,the prevention ofcorruption departure,China began to regulate 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management.In recent years,to regulate the 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management,the state have issued《on regulating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management advice notice)),《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management(Trial)))and a series of rules andregulationsto regulate single u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provides the policy guarantees.With the efforts of the competent commercial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single—purposecommercial prepaid card management has achieved some SUCCESS.An increasing numberof record companies,corporate issuers gradually standardized.But because of the legal regulation imperfect,inadequate control team and otherfactors,the effect of regulation is always not ideal.Protecting consumers’interests are stillloopholes,does not really serve the purpose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III万方数据
enterprises,as well as to bring back the policy risk to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From the background of prepaid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development to start,clarify the regulatory status of 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Analysis of thecurrent regulation of prepaid card,approaching to explore China’S current single-purposecommercial prepaid card in the regulatory process problems,Single use prepaid businessregulation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Finally suggest strengthening single useprepaid business regulatory work.I believe that the 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 regulation should fully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cardholder angle cut,starting from rationalize the regulatorysystem,Setting up across the regulators of the single use and multipurpose prepaid card,establishing a unified regulatory platform,enhance the legal and regulatory level,takingfull insurance and bankruptcy prioritysystem,earnestly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cardholders.While fully serviced with strong regulatory power,strengthen comprehensiveregulatory capacity building,playing all activerole of industry organization,carrying outthe industry regulation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Focusing on using credit to strengthenthe industry,public company information,use third—party credit rating agencies,suggestingcard risk,andstrengthen credit punished.Prepaid management process should becombined with Zhejiang situation,take advantage of the list to clarify managementresponsibility boundaries,using the conception of”credit Zhejiang”to strengthen creditsupervision and use of integrated law enforcement at all levels to strengthen the lawenforcement forces.Single-purposecommercialprepaidcardindustryis new,still invigorousdevelopment,our country and our province’S experience in commercial prepaid cardregulation is still in its infancy.We have madesome achievements presently,but there arestill a lot of deficiencies.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single-purposecommercial prepaid card will be a lot of new situations and problems,at all levels to bring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new requirements.I justsuperficial study by single-purposecommercial prepaid card,made some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future and 1 will continue to focus on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and the research.万方数据
Keywords:single—purpose commercial prepaid card,Zhejiang province,governmentregulationV万方数据
目录摘要⋯⋯⋯⋯⋯⋯⋯⋯⋯⋯⋯⋯⋯⋯⋯⋯⋯⋯⋯⋯⋯⋯⋯⋯⋯⋯⋯⋯⋯⋯⋯..IABSTRACT⋯⋯⋯⋯⋯⋯⋯⋯⋯⋯⋯⋯⋯⋯⋯⋯⋯⋯⋯⋯⋯⋯⋯⋯⋯⋯⋯⋯⋯⋯⋯⋯⋯⋯⋯⋯⋯..III目勇毛⋯⋯⋯⋯⋯⋯⋯⋯⋯⋯⋯⋯⋯⋯⋯⋯⋯⋯⋯⋯⋯⋯⋯⋯⋯⋯⋯⋯⋯⋯⋯⋯⋯⋯⋯⋯⋯⋯⋯⋯⋯VI一、绪论⋯⋯⋯⋯⋯⋯⋯⋯⋯⋯⋯⋯⋯⋯⋯⋯⋯⋯⋯⋯⋯⋯⋯⋯⋯⋯⋯⋯⋯⋯1(一)研究背景和目的⋯⋯⋯⋯⋯⋯⋯⋯⋯⋯⋯⋯⋯⋯⋯⋯⋯⋯⋯⋯⋯⋯1(二)研究意义⋯⋯⋯⋯⋯⋯⋯⋯⋯⋯⋯⋯⋯⋯⋯⋯⋯⋯⋯⋯⋯⋯⋯⋯⋯2(三)研究对象⋯⋯⋯⋯⋯⋯⋯⋯⋯⋯⋯⋯⋯⋯⋯⋯⋯⋯⋯⋯⋯⋯⋯⋯⋯2(四)研究方法⋯⋯⋯⋯⋯⋯⋯⋯⋯⋯⋯⋯⋯⋯⋯⋯⋯⋯⋯⋯⋯⋯⋯⋯⋯5(五)论文创新点⋯⋯⋯⋯⋯⋯⋯⋯⋯⋯⋯⋯⋯⋯⋯⋯⋯⋯⋯⋯⋯⋯⋯⋯6(六)论文的霞点难点⋯⋯⋯⋯⋯⋯⋯⋯⋯⋯⋯⋯⋯⋯⋯⋯⋯⋯⋯⋯⋯⋯7二、国内外发展动态及研究综述⋯⋯⋯⋯⋯⋯⋯⋯⋯⋯⋯⋯⋯⋯⋯⋯⋯⋯⋯⋯8(一)国外商业预付卡发展状况及监管经验⋯⋯⋯⋯⋯⋯⋯⋯⋯⋯⋯⋯⋯8(二)我国预付卡发展及监管状况⋯⋯⋯⋯⋯⋯⋯⋯⋯⋯⋯⋯⋯⋯⋯⋯.12(三)国内外研究综述⋯⋯⋯⋯⋯⋯⋯⋯⋯⋯⋯⋯⋯⋯⋯⋯⋯⋯⋯⋯⋯.17三、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展状况及监管特点⋯⋯⋯⋯⋯⋯⋯⋯⋯⋯⋯.20(一)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展状况⋯⋯⋯⋯⋯⋯⋯⋯⋯⋯⋯⋯⋯.20(二)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现状⋯⋯⋯⋯⋯⋯⋯⋯⋯⋯⋯⋯⋯.20(三)浙江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特点⋯⋯⋯⋯⋯⋯⋯⋯⋯⋯⋯⋯⋯.21四、当前浙江省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存在的问题⋯⋯⋯⋯⋯⋯⋯⋯⋯⋯.24(一)规制设计方面⋯⋯⋯⋯⋯⋯⋯⋯⋯⋯⋯⋯⋯⋯⋯⋯⋯⋯⋯⋯⋯⋯.24(二)政府执行方面⋯⋯⋯⋯⋯⋯⋯⋯⋯⋯⋯⋯⋯⋯⋯⋯⋯⋯⋯⋯⋯⋯.25(三)企业落实意愿方面⋯⋯⋯⋯⋯⋯⋯⋯⋯⋯⋯⋯⋯⋯⋯⋯⋯⋯⋯⋯.27五、加强政府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的必要性及监管建议⋯⋯⋯⋯⋯.29(一)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必要性⋯⋯⋯⋯⋯⋯⋯⋯⋯⋯⋯⋯.29(二)加强政府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的建议⋯⋯⋯⋯⋯⋯⋯⋯.31结束语⋯⋯⋯⋯⋯⋯⋯⋯⋯⋯⋯⋯⋯⋯⋯⋯⋯⋯⋯⋯⋯⋯⋯⋯⋯⋯⋯⋯⋯⋯.36参考文献⋯⋯⋯⋯⋯⋯⋯⋯⋯⋯⋯⋯⋯⋯⋯⋯⋯⋯⋯⋯⋯⋯⋯⋯⋯⋯⋯⋯⋯.37致 谢⋯⋯⋯⋯⋯⋯⋯⋯⋯⋯⋯⋯⋯⋯⋯⋯⋯⋯⋯⋯⋯⋯⋯⋯⋯⋯⋯⋯⋯⋯.39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40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41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41VI万方数据
一绪论一、绪论(一)研究背景和目的预付卡支付形式出现已有40多年历史,早在2005年全球预付卡的市场规模己突破3000亿美元,随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到2009年,全球规模达到10526亿美元。各国预付卡规模飞速增长,自从2000年以来,美国预付卡市场年均增速超过50%,截止2010年,美国预付卡的市场规模达到1484.3亿美元。我国预付卡发展几经波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商家为促进消费,就已出现推出各种消费卡(券)。到80年代中期,伴随着银行业介入,我国消费卡出现快速发展。1998年以后,我国基于预防腐败和规范金融秩序等政策考量,开始出台各类政策限制消费卡使用,预付卡发展逐步陷入低谷。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强,预付卡变换各类形式不断涌现,政府部门出于经济发展需要,对此并未严加监管。201 1年随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预付卡这个庞大的市场正式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围。文件将我国预付卡监管区分为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是指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凭证,由人民银行负责盛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预付凭证,由商务部负责监管。随后,商务部于2012年9月正式颁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定义为商业企业发行的,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特征,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将单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划上了等号。目前预付卡具有巨大市场,截止2014年底国内零售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规模约为7790...
篇二: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5编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条款(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于从事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上述企业发行的, 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包括以磁条卡、 芯片卡、 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 串码、 图形、 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各项规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合法持有投保人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持卡人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四条
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 且导致投保人对持有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被保险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发卡时承诺的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且未能退还卡内预收资金余额导致的被保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
投保人被法院宣布破产;
(二)
投保人的营业执照被吊销;
(三)
投保人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或第二十二条规 定, 被责令整改, 且逾期仍不改正, 被备案机关处以最高限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对下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已向投保人办理挂失手续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二)
持卡人违法、 违规获得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第六条
下列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因存在退货、 转让、 充值、 退卡、 商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纠纷而导致的投保 人未兑付商品或服务, 且未能退还的预收资金余额;
(二)
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充值的预收资金;
(三)
利息、 罚息、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第七条
下列原因直接造成投保人未能退还预收款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战争、 敌对行动、 军事行为、 武装冲突、 骚乱、 暴动、 恐怖活动;
(二)
核爆炸、 核辐射、 核污染;
(三)
地震、 海啸。
保险金额、 承保比例及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按照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预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项下最高预收资金余额乘以承保比例确定, 承保比例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
投保时, 保险人按下列公式预收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期间届满后, 保险人按下列公式计算实际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期间内最高月末预收资金余额) ×承保比例×保险费率。
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 投保人应补交其差额; 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 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其差额。
保险期间 第九条
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但最短不少于一年。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人应联合备案机关在大众媒体、 投保人营业场所及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公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原因;
(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时间;
(三)
被保险人索赔事项, 含索赔地点、 时间、 手续等事项。
第十二条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四条的约定, 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 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 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情形复杂的, 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 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 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在保险责任起始日前缴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投保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应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的各项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众利益和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实体卡样本(正反面)
、 虚拟卡所记载的信息样本;
(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资金管理制度;
(三)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卡章程、 协议;
(四)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
投保人如要变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资金管理制度及购卡章程、 协议,应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投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保险人。
(一)
变更经营服务主体、 服务内容或范围、 营业地址等;
(二)
发生分立、 合并、 停业等重大变化;
(三)
受到备案机关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在每个月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直接或者授权第三方向保险人书面申报上个月的月 末预收资金余额以及有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卡号及其余额等)
。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调查权利。投保人应配合提供任何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经营有关的文件、 业务处理系统内的信息和账册, 并允许保险人进行相关调查, 包括核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金额及预收资金余额、 投保人是否向保险人全面、 准确、真实地进行申报。
第二十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 投保人、 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 投保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并在采取这些措施前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
索赔申请;
(二)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三)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原件;
(四)
投保人、 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保险金:
(一)
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投保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项下预收资金余额乘以承保比例时,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保险金:
保险金=被保险人持有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预收资金余额× 承保比例 (二)
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金额低于投保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项下预收资金余额乘以承保比例时,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保险金:
保险金=被保险人持有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预收资金余额×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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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项下预收资金余额 第二十六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双方约定, 投保人按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提供商品或服务的,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按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确认预收资金余额。
第二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 投保人应积极配合保险人开展理赔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向保险人提交所有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相关的文件、 业务处理系统内的信息和账册, 提供所有经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本, 以及协助保险人收集索赔资料等辅助工作。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 在保险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投保人追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并与保险人合作, 尽其最大努力在保险人获取任何资产、 权利、 权益、 索赔、 诉由和其他利益的诉讼方面进行配合。
保险事故发生后, 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 被保险人放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债权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债权的, 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
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 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释义 第三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 适用下列释义 (一)
预收资金:
是指投保人通过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所预收的资金总额。
(二)
预收资金余额:
是指预收资金扣减已兑付商品或服务价款后的余额。
篇三: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预付卡调研报告 调查方法:关于预付卡的调查报告,主要采用网络调研的方式收集资料与数据并整理之后获得,其中的数据部分主要来源于艾瑞资讯 2011 年中国预付费卡市场研究报告,具有相对较高的可信度与参考价值。一、 预付卡概述 1.预付卡的相关概念a).预付卡,全称预付费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指定范围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电子支付卡片。按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先付费,后消费的支付卡片。
b).备付金:本文所指备付金,是指客户备付金,和指商业银行为应付日常客户提取现金的业务而保留的一定额度的现金资产所指的备付金不同。他是指客户预存或留存在支付机构的货币资金,以及由支付机构为客户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
他主要包括:
(一)收款人或付款人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货币资金; (二)收款人委托支付机构收取、且支付机构实际收到但尚未付出的货币资金; (三)付款人委托支付机构支付、但支付机构尚未付出的货币资金; (四)预付卡中未使用的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
c).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
多用途预付卡:指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种类。如商通卡、联华ok卡等。都可以在不同的签约商户处消费。
单用途预付卡:指由商业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不得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种类。如食堂饭卡,游戏充值卡,电话卡等。 d).两种预付卡的不同 多用途预付卡的资金结算是通过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来结算,而单用途预付卡的资金是自行结算,不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 多用途预付卡受央行监管,而单用途预付卡受是商务部监管的。2.预付卡支付流程 2.1.支付流程 多用途预付卡由发卡机构发行,客户购买,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或者线下商户的 POS 机具进行消费,由发卡机构对卡内金额进行扣除后向第三方存管银行发送付款指令,存管银行向商户交付结算款,商户在收到结算款项之后向发卡机构返佣。
资金从购卡用户流转至发卡企业(或其签约存管银行),发卡企业通过自主或第三方系统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进行处理和存储。二、 预付卡市场情况调查 1. 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环境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影响 1.1.预付卡发展史 截止目前,根据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行业的发展情况,将预付卡行业的发展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a).2006 年以前——萌芽阶段
2006 年以前,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国务院接连出台相关政策,严厉打击各种代币购物券。预付卡行业处于尴尬的灰色地带,在法律地位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在需求与监管的夹 缝中生存。
b).2006 年至 2010 年——监管外的盲目扩张期
2006 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购物返券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国务院行业研究办 室《关于代币购物券(卡)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等文件作出认定:预付卡不属于法律禁止的代币券(卡)范畴。至此,预付卡行业开始了宽松的监管下的高速发展时期,逐渐形成规模。
在这一阶段中,监管环境宽松,除了零星的登记制度外无具体的监管措施。受利益驱使, 以及迅速膨胀的市场需求,发卡企业数量和发卡规模极具增加。而流通中的预付卡则主要以 单用途预付卡为主,发卡商家涵盖零售商超、百货、美容美发、娱乐健身等。另外,由于发 卡企业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c).2010 年至今——监管框架下的良性发展阶段 政策层面-从无序到有序的临界点,以《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出台
为标志,预付卡行业迎来了监管框架下的良性发展阶段。
1.2.目前政策对预付卡发展的影响 1.2.1.宏观政策对预付卡市场的影响 2010 年和 2011 年先后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对中国预付卡行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中国预付卡行业正式进入监管时代。
2011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商业预付卡的地位、作用和分类,明确了分类监管的思路。即:多用途卡由人民银行进 行监管、单用途卡由商务部进行监管;明确了发卡和购买、发票和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与业务管理等制度框架。
此外,《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将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两大类,并实行由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分类监管的政策。并且依据目前的监管政策,商业银行尚不具备发行预付卡的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来自传统金融体系的巨大冲击,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 预付卡企业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体系的合作将逐渐增多,旨在营造一个合作共赢的行业环境。
1.2.2.相关政策解读 1.2.2.1.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a). 备付金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备付金归属、使用、存管方式 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 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在政策出台之前,备付金实际上是有支付机构自行管理和运作的。有较大的信用风险。
备付金存管的规定对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
但同时,在严格的监管条件下,预付卡发卡企业将无法通过对备付金的运作而进一步盈利, 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发卡企业的盈利能力。
b).税务问题处理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时,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按接受的客户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随后,国 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预付卡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商业预付卡的发票管理、严格购卡单位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管理。
规范文件公布以前,发卡企业在出售预付卡时,会按照购卡人预付的金额加上一定服务 费,向购卡人开具发票。而在填写发票“品目”一项时,会根据买方要求填写可以无限制列支的项目,造成企业所得税的流失。
相关监管政策公布后,发卡机构将只能按照服务费的金额开具相应发票,但购卡单位付 款完毕后,需要取得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因此这必将影响企业购买预付卡的积极性。伴随着 预付卡避税功能的丧失,市场需求和发卡规模将受影响。
国家整体的监管政策表明,政府支持支付体系的多元化发展。但监管力度的加大并不意味着对预付卡行业的打压,而是为了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
1.3.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对预付卡业务的影响 1.3.1 居民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的增强需要多元化的支付方式 截至 2010 年末,全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为 24.2 亿张,同比增长 16.9%。其中信用卡 累计发卡量为 2.3 亿张,信用卡发卡量占银行卡总发卡量的 9.5%。由此可见,我国银行卡 和信用卡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就意味着居民消费能力在增强。
1.3.2 消费意愿在增强 通过 2002-2010 年国家统计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可以得出:201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5.5 万亿元,比 2009 年提高 3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分析认为,银行卡与信用卡发卡规模与居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呈上升趋势,体现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增强,为支付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也意味着需要多元化的支付方式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2.预付卡市场概况:
2.1.需求调查
目前购买预付卡的客户多数以企业为主,主要用于解决员工福利、公务消费、商务礼品等方面的需求。这些企业集中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公关公司以及私营企业等。其中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已经成为各发卡机构关注的重点。而个人消费者用户在发卡机构的客户比例中占据较小的份额。
艾瑞咨询的线上调研数据显示,大型超市、商场百货是中国网民用户使用预付卡的主要 场景,分别占比 59.5%和 15.7%,而除了两大线下场景之外,网络购物成为第三大消费场景, 占比达到 12.8%。另外,便利店、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旅行、健身也是用户频繁使用预付卡的重要场景。
2.1.市场占有率艾瑞咨询整理研究数据发现,2010 年中国商业预付卡市场规模达到 15936.5 亿元(包括校园卡、游戏点卡、会员卡、加油卡和通讯充值卡在内)。商务部于 2011 年初对部分地区 300 多家商业企业的调研数据测算,中国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为 14203.33 亿元(不含校园卡、游戏点卡、会员卡、加油卡和通讯充值卡),预付卡消费规模达到 10399.58 亿元。
2.1.3.市场结构调查 2.1.3.1.中国多用途预付卡企业分布情况及竞争格局调查 a).地域分布情况 截止目前,已有 101 家企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按企业所处地域划分,北京、上海的预付卡企业分布较为集中,其中上海 34,北京 24,深圳 9 ,广州 5 而在其他省市往往只有 1-2 家。从地域分布角度看,一线城市竞争激烈,其他省市区域的地方性预付卡企业则较容易形成垄断市场。
b).上海地区多用途预付卡市场竞争格局 从地域上看,预付卡发卡企业大多立足当地市场。艾瑞估算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发卡规模达到 400 亿左右。其中百联集团的联华 OK 卡发卡规模最大,达到 180-200 亿左右,占据上海地区 50%的市场份额。杉德旗下的合资企业斯玛特也发展迅速,市场份额达到 20%-25%。其余市场份额由其他当地发卡企业或全国性的发卡企业分食
2011 年上海地区主要预付卡企业经营情况
c).北京地区多用途预付卡市场竞争格局 北京地区的龙头位臵被资和信所占据,其发卡规模占据北京预付卡市场 40%-50%的份额,银盈通位居第二,与排名第三的福卡相比,在商户与收单渠道上更具优势。福卡的发行企业是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模式与资和信相似,并与资和信同批获得发卡牌照。
2011 年北京地区主要预付卡企业经营情况
d).在贵州有两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一是证联融通,另外一家是贵州汇联通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后者成立时间 2009 年 3 月 5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于 2011 年 11 月22 日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只提供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服务(贵州范围内)。二者目前均未发行任何一款多用途预付费卡。在贵州,主要是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费卡为主。所以,多用途预付卡市场前景广阔,第三方支付企业大有可为。
e).全国多用途预付卡市场竞争格局
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区域内的多用途卡企业中,联华 OK 和资和信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 19.6%和 13.8%。渤海易生 2010 年单年发卡规模达到 78 亿,其集团优势与全国性布局为发卡规模的增长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中国部分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市场份额
综合中国预付卡行业发展状况和主要第三方支付企业竞争格局,分析认为联华 OK 和资和信在发卡规模和客户数量上都具有领先的发展优势。雅高和壹卡会是企业福利细分市场的领军者,而壹卡会作为目前华南地区唯一获牌的预付卡企业,已经成为华南地区的龙头企业。其他省市地区的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但伴随着全国性预付卡企业的迅速扩张和当地企业的深入开拓,地方性市场的潜力将成为未来预付卡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
2.1.3.2.中国预付卡用户分布情况调查
a).中国预付卡用户分布省份
根据被调研者所在省份,统计出预付卡用户集中的 Top10 省份发现,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其持有使用预付卡的居民数量也相对较高。广东省预付卡用户最多,占到总数的 13.6%;其次,上海、山东、江苏、北京、浙江五地预付卡用户规模也均占比 5%以上,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总份额达到 30.5%。艾瑞咨询认为,经济发达地区金融业务较多,居民接受新鲜事物的意识更强,因此预付卡的使用率较高.
b).中国预付卡用户就职情况
调研数据显示,预付卡用户多为固定职业者,其所在单位以民营、三资和国有企业为主,其中国企、政府、事业单位占比达到 45.4%,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占比分别为 29.3%和 19.7%。这说明相关单位在员工福利、商务馈赠等方面对预付卡的需求较为旺盛,为发卡企业在用户市场拓展方面指明了方向。
c).中国预付卡用户网购习惯 根据艾瑞咨询调研数据显示,在所有被调研的预付卡用户中,有网络购物经验的占到97.8%,平均每月购物一次以上的用户达到了 86.1%。艾瑞咨询认为,以上数据说明在网民群体中,预付卡用户与网购用户两者间的渗透率较高,这对发卡企业同时开展线上业务提出了要求。
d).中国预付卡用户在线使用行为分析 艾瑞咨询的调研数据显示,48%的预付卡用户表示曾经使用预付卡进行线上交易,交易类型以网上商城消费、第三方账户充值、话费充值和水电煤缴费为主。 e).艾瑞咨询调研数据显示,中国预付卡用户主动购买预付卡的原因主要是预付卡的便利性,不必携带现金不用找零,出于此方面考虑的用户占 64.0%;其次是预付卡可带来实惠,购物时有优惠和折扣。而这两个因素将左右用户对预付卡品牌的选择。
三、预付卡盈利模式分析1. 预付卡的优势 1.1.预付卡能够高效完成市场资源配臵,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共赢。其中对于商户方面(包括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有如下好处:a).降低财务风险——预付卡采取...
篇四: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liability Analysis for Dams and LeveesThomas F. Wolff, Ph.D., P.E.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Grand Rapids Branch ASCESeptember 2002Hodges Village Dam
Walter F. George Dam
Herbert Hoover Dike
Some Background Corps of Engineers moving to probabilistic benefit-cost analysis for water resource investment decisions (pushed from above) Geotechnical engineers must quantify relative reliability of embankments and other geotechnical features Initial implementation must build on existing programs and methodology and be practical within resource constraints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Given possibility of an earthquake and ahigh pool, what is the chance of a catastrophic breach ? (Wappapello Dam, St. Louis District, 1 985) Given navigation structures of differing condition, how can they be ranked for investment purposes ? (OCE, 1 991 + ) What is the annualized probability of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for components of Corps’ structures ? (1 992 - 1 997)
Some More Practical Problems For a levee or dam, how does Pr(f) change with water height ? (Levee guidance and Hodges Village Dam) How to characterize the annual probability of failure for segments of very long embankments ? (Herbert Hoover Dike) How to characterize the annual risk of adverse seepage in jointed limestone ? (Walter F. George Dam)
General Approaches: Event TreeSand Boilp = 0.5Carries materialp=0.3Doesn’tp = 0.7Close to leveep = 0.6Notclosep = 0.40.090.060.35Most problems of interest involve or could be represented by an event tree..given some water level :
Probabilities for the Event Tree f (Uncertainty in parameter values) Monte Carlo method FOSM methods point estimate Taylor’s Series– Mean Value– Hasofer-Lind Frequency Basis Exponential, Weibull, or other lifetime distribution Judgmental Values Expert elicitation
Pr(f) = Function of Parameter Uncertainty Identify performance function and limit state, typically ln(FS) = 0 Identify random variables, X i Characterize random variables, E[X],
σx,
ρ Determine E[FS], σFS Determine Reliability Index, β Assume Distribution and calculate Pr(f) = f(β)
The Probability of Failureφ(φ)fFSf(FS)1Pr(f)parameter distributionslope stability modelintegrationAnswers the question, how accurately can FS be calculated?, given measure of confidence in input values
The Reliability Index, βNormal Distribution on ln FS0.00000.50001 .00001 .50002.00002.5000-0.25000.00000.25000.50000.75001.0000ln FSf(ln FS}β σln FSβσ=EFSFS[ln]lnPr (U)
Taylor’s series, mean-value FOSM approachE FS[FS E X( [E X], [E Xn]],... [])=12Var FSFSXFSXFSXiXijX XiXXijij[],=+∑∑∂∂σ∂∂ρσ σ222∂∂FSXFS XFS XXXiiiii≈−−+−+−()()Var FSFS XFS Xii[]()()=−2+−∑2
Slope Stability Results, Lock & Dam No. 2RunCaseFSVariancePercent of Total Variance1Expected values2.4102Clay strength +2.9010.246095.0%3Clay strength -1.9094Sand strength +2.5140.01003.9%5Sand strength -2.3146Clay thickness +2.2550.00301.1%7Clay thickness -2.146Total0.259100.0%
Lognormal distribution on FS, L&D 2E[FS] = 2.41σ FS= 0.51β = 4.11
Change in FS and Pr(f)00.511.522.533.50.7511 .251 .51 .7522.252.5FSf(FS)Evaluate shape change of probability density function due to drainage.Provide enough drainage to obtain β > 4FS = 1.3, VFS- 10%FS = 1.5, VFS= 10%( Duncan’s Mine Problem from Uncertainty ‘96 Conference)
Pros and Cons of β, Pr(U) Advantages “Plug and Chug” fairly easy to understand with some training provides some insight about the problem Disadvantages Still need better practical tools for complex problems Non-unique, can be seriously in error No inherent time component only accounts for uncertainties related to parameter values and models
Physical Meaning of β, Pr(f) Reliability Index, β By how many standard deviations of the performance functions does the expected condition exceed the limit state? Pr(f) or Pr(U) If a large number of statistically similar structures (were designed) (were constructed) (existed) in these same conditions (in parallel universes?), what fraction would fail or perform unsatisfactorily? Has No Time or Frequency Basis !
Frequency-based Probabilities Represent probability of event per timeperiod Poisson / exponential model well-recognized in floods and earthquakes Weibull model permits increasing or decreasing event rates as f(t), well developed in mechanical & electrical appliactions Some application in material deterioration Requires historical data to fit
Pros and Cons of Frequency Models Advantages Can be checked against reality and history Can obtain confidence limits on the number of events Is compatible with economic analysis Disadvantages Need historical data Uncertainty in extending into future Need “homogeneous” or replicate data sets Ignores site-specific variations in structural condition
Judgmental Probabilities Mathematically equivalent to previous two, can be handled in same way Can be obtained by Expert Elicitation a systematic method of quantifying individual judgments and developing some consensus, in the absence of means to quantify frequency data or parameter uncertainty
Pros and Cons of Judgmental Probabilities Advantages Gives you a number when nothing else will May be better reality check than parameter uncertainty approach permits consideration of site-specific information Some experience in application to dams Disadvantages Distrusted by some (including some within Federal Agencies) Some consider values “less accurate” than calculated ones Non-unique values Who is an expert?
An Application:Levee Reliability = f (Water Level) Previous Corps’ policy treated substandard levees as not present for benefit calculations New policy assumes levee present with some probability, a function of water level First approach by Corps took relationship linear, R = 1
at base, R = 0 at crown New research to develop functional shape
Levee Failure Modes Underseepage Slope Stability Internal erosion from through-seepage External erosion through-seepage current velocity wave attack animal burrows, cracking, etc., may require judgmental models Combine using system reliability methods
Pervious Sand Levee Example4404204003803600-10010010" crown at el. 4201V on 2.5 side slopes8 ft clay top blanket80 ft thick pervious sand substratumExtends to el. 312.0Sand levee with clay face
FOSM Underseepage AnalysisRunkfcm/skbcm/szfticiexitFSVariancePercent ofTotal10.110.000110.00.8430.2453.44120.1310.000110.00.8430.2493.38630.0890.000110.00.8430.2393.5270.00500.2%40.110.0001210.00.8430.2403.51350.110.0000810.00.8430.2503.3720.00560.3%60.110.000114.40.8430.1754.18770.110.00015.60.8430.4112.0511.912794.2%80.110.000110.00.9230.2453.76790.110.000110.00.7630.2453.1140.10665.3%Total2.0299100.0%
Pr (underseepage failure)
vs H00.10.20.30.40.50.60.70.80.9105101520H, ftPr(failure)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A dry reservoir Notable seepage at high water events Very pervious soils with no cutoff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Required probabilistic analysis to demonstrate economic justification Random variables horizontal conductivity conductivity ratio critical gradient FASTSEEP analyses using Taylor’s series to obtain probabilistic moments of FS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Pr (failure) = Pr (FS < 1) This is a conditional probability, giventhe modeled pool, which has an annual probability of occurrence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Annual Pr (failure) = Pr [(FS < 1 )|pool level] * Pr (pool level)Integrated over all possible pool levels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odges Village Dam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Walter F. George Lock and Dam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Walter F. George Lock and Dam Has had several known seepage events in 40 year history From Weibull or Poisson frequency analysis, can determine the probability distribution on the number of future events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Walter F. George Lock and Dam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Walter F. George Lock and Dam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erbert Hoover Dike 128 mile long dike surrounds Lake Okeechobee, FL Built without cutoffs or filtered seepage control system Boils and sloughing occur at high pool levels Failure expected in 1 00 yr event (El 21 )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erbert Hoover Dike
Probabilistic Case HistoryHerbert Hoover Dike Pr (failure) = Pr (FS < 1) Similar to Hodges Village, this is a conditional probability, given the occurrence of the modeled pool, which is has an annual probability Consideration of length effects long levee is analogous to system of discrete links in a chain; a link is hundreds of feet or meters
Questions Yes Comparative reliability problems Water vs. Sand vs. Clay pressures on walls, different β for same FS Event tree for identifying relative risks No Tools for complex geometries Absolute reliability Spatial correlation where data are sparse Time-dependent change in geotechnical parametersAccurate annual risk costsHas the theory developed sufficiently for use in practical applications?
Questions FOSM Reliability Index Reliability Comparisons structure to structure component to component before and after a repair relative to desired target value Insight to Uncertainty ContributionsWhen and where are the theories used most appropriately?
Questions Frequency - Based Probability Earthquake and Flood recurrence, with conditional geotechnical probability values attached thereto Recurring random events where good models are not available: scour, through-seepage, impact loads, etc. Wearing-in, wearing-out, corrosion, fatigueWhen and where are the theories used most appropriately?
Questions Expert Elicitation “Hard” problems without good frequency data or analytical models seepage in rock likelihood of finding seepage entrance likelihood of effecting a repair before distress is catastrophicWhen and where are the theories used most appropriately?
Questions Define purpose of analysis Select simplest reasonable approachconsistent with purpose Build an event tree Fill in probability values using whichever of three approaches is appropriate to that node Understand and admit relative vs absolute probability valuesWhat Methods are Recommended for Reliab...
篇五: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院公报 2012 · 35 部门文件 资企业批准证书 》 ,并 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 管理部 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股权 出资被投资企业 的审批机 关应将批准文件分 别抄送被投 资企业所在地 工 商 、税务 、海关 、外汇等部门;股权出资人为境 内投资者的,应抄送股权出资人所在地的税务主 管部门。
第十八条 在 办理被投 资企业外债登记 和 进 口免税额度时 ,应 以被投资企业扣除股权出资 部分的注册资本所确定的投资总额进行核定 。
第十九条 股权 出资应 当符合 国家有关税 收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条 股权 出资涉及企业 国有产权 和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应 当遵守国有资 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验资机构在 出具验资证明时,
应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验资询 证 。
第二十二条 股权 出资涉及 《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 内企业安全审查制 度的通知》规定的有关情形的,应 由外 国投资者 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并购安全审查 申请。
股权出资属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情形 的,除适用本规定外 ,还应遵守 《 关于外国投资 者并购境 内企业的规定 》 。
第二十三条 涉及外商投 资性公 司的股权 出资应符合外商投资举办投 资性 公司 的相关规 定 。
第二十四条 境内投资者以外商投资企业 的股权 向内资企业出资的,应符合本规定第 四条 关于股权出资条件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企业的股 权作为对价换取 其他投资者持有 的境 内企业股 权 ,应参照本规定关 于股权出资条件、股权评估 等有关规定,并遵守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 变更 的若干规定》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 业的规定 》等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涉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股 权出资行为参照本规定管理 。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 自2012 年 l0 月 22 日
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 第 9 号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 理办法 (试 行) 》已经 2012 年 8 月 24 日商务部第 6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2012 年 11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陈德铭 2012 年 9 月 21 日
一69—
国务院公报 2()12 · 35 部门文件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维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 服 务业 ( 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 I ) 的企业法人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困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 务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 以下简称单 用途卡) 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 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 系内兑付货物或 服务的预付凭 汪,包括 以磁条 卡 、芯片卡 、纸券等 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 、
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 使用的单J【 _ fj途卡的集团母公 司。集团是指 南同一 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 同一品牌特许经营 体 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 志或注册商标 ,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 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 。同一品牌特许经 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 的企业 法人联合体 。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 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
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 系内的企业 。
第四条 规模 发卡企业是指 除集 团发卡企 业 、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 业 :
⋯一 7O一一
(一 ) 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 以 上 ;
( 二) 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 、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 以上 。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 标准 ,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 工作 。县级 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 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 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
律作用 。
第二章备 案 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 日起 30 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
(一) 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 二
商登 记注册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 主管部门备案 ;
(二) 规模发卡企业 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 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 门备案 ;
(- - ) 其他发卡企业 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 ( 市、区) 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发卡企业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 料 :
(一 ) 《 单用途卡发 卡企业备案表 》 ;
(二)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i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
《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可以从备案机
国务院公报 2012 · 35 部 门文件 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 网站 ( www.r o of—
CO L T1 .gov.cn) 下载 (格式见附件 2) 。
第九条规模发卡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 一) 经审计机构审计 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JJH盖公章) ,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规模发 卡企业除外 ;
( 二) 实体卡样本 ( 正反面) 、虚拟卡记载的 信息样本 ;
( 三) 单用途卡业务 、资金管理制度 ;
( 四)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 、协议 ;
( 五) 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第十条集 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提 交本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材料外 ,还应向备案机关 提交下列材料 :
(一 ) 经审计机构审计 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及合并财务报表 (加盖公章) ,但工商注册登记 不足一年的集团发卡企业 、品牌发卡企业除外。
(二 ) 实体卡样本 (正反面) 、虚拟卡记载的 信息样本。
( 三) 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
( 四)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
( 五) 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
( 六) 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 业清单 。
(七) 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 ;
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 、注册商标所有权或 排他使用权证明。
第十一条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 以编号 ,并在商务部和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 ,提供公众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 、发卡企业类 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 化之 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 、
注销手续。
第 三章发行与服务 第十三条 企业可发行记 名卡和不记名卡 ,
记名卡可挂失。
发卡企业应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发卡企业名 称及联系方式 、卡号 、使用规则 、注意事项等。
集团发卡企业还应标明集团名称 ,品牌发卡企业 应标 明统一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 。虚拟卡也应 记载上述信息。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标明备案编 号 。
第十四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 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 购卡协议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 义务 ,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 议内容。
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 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
(二 ) 单用途卡购买 、充 值、使用、退卡方 式 ,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
( 三) 收费项 目和标准 ;
( 四) 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
( 五) 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
( 六)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五条 个人或单 位购买 ( 含 充值 ,下 同) 记名卡的 ,或一次性购买 1万元 (含) 以上 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 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并留存购卡人及 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 联系方式 。
个人有效身份 证件包括居 民身份证 、户 口
簿 、军人身份证件 、武警身份证件 、港澳 台居 民 通行证、护照等。单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等 。
一71—
国务院公报 2012 · 35
部门文件 第十六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保存购卡 人的登记信息 5 年以上。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对购卡人及其代理人 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 密,除法律另有规定 外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十七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 5000 元 ( 含 ) 以上或个人一次性 购卡金额达 5 万元 (含) 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 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 ,不得使用现金,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 、
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开具发票 。
第十八条 单张记名卡 限额不得超过 5000 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1000 元。
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 规定的限额。
第十九条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 ;不 记名卡 有效期不得少于 3年 。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 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
第二十条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 货的 ,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 资金退至原卡 。
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 用途卡限额的 ,应退回至持卡人在 同一发卡企业 的同类单用途卡内。
退货金额不足 100 元 (含) 的,可支付现 金。
第二十一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 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 ,提供退卡服务 。
办理退卡时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 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 、退卡卡号 、金额等信息。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 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 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 一7 2一
资金余额不足 100 元 (含) 的,可支付现金。
第二十二条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 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 费退卡服务 ,并在终止兑付 日前至少 30 日在备 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定期核 对与单用途卡业务相关的账务 ,及时对交易数据 进行记录和清算 。
第二十四条发卡企业应对预收资金进行严 格管理。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 务,
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第二十五条 主营业务为零售业 、住宿和餐 饮业的发卡企业 ,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 会计年度主营业 务收人 的 4O
;主营业务为居 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 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工商注册登记不足 一年的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 资本的 2倍 。
集团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 会计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30 。
本办法所称预收资金是指发卡企业通过发行 单用途卡所预收的资金总额,预收资金余额是指 预收资金扣减已兑付商品或服务价款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规模发卡企业 、集团发卡企业 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 。规模发卡企 业存管资金 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 的 20 ;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 度预收资金余额的 30 ;品牌发 卡企业存管资 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 40 。
第二十七条规模发卡企业 、集团发卡企业 和品牌发卡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 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资金存管协议应规定存管银行对发卡企业资
国务 院公报 2012 · 35 部门文件 金存管 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存管资金 的指 令予以拒绝 ,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 资金存缴情况。
第二十八条规模发卡企业 、集团发卡企业 和品牌发卡企业可以使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 险、银行保函等方式冲抵全部或部分存管资金。
第二十九条规模发卡企业 、集团发卡企业 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在境 内建立与发行单用途卡规 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 ,并保障业务处理系统 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
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 ,规模发 卡企业 、集 团发卡企业 、品牌发卡企业应立即向 备案机关报告 。
第三十条发卡企业应将单用途卡业务纳入 日常管理 ,制定预收资金结算 、风险管理 、日常 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规模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 后 l 5 个工作 日内,集团发卡企业 和品牌发卡企 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 日内登录商务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填报上一季 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其他发卡企业应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填报 《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 格式见附件 3) 。
发卡企业填报的信息应当准确、真实、完 整,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 商务主管部 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积极 预防、
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卡业务的重大 突发性事件 ,并及时上报商务部 。
第三十三条商务部和地方人 民政府商务主 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 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 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
第三十四条商务部应建立健全 “单用途商 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地方人 民政府商务主 管...
篇六: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商务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专项检查培训方案一、 什么是多用途商业预付卡, 有什么管理要求?
多用途商业预付卡是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的, 可跨地区、 跨行业、 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一类是银行发行的, 另一类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行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1]25 号, 以下简称国办 25 号文件), 人民银行将按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 2 号)
对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业务进行准入管理。
二、 什么是单用途预付卡及主要特征?
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 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 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主要特征:
一是发行主体是商业企业; 二是使用方式是先付款后消费; 三是使用范围是在发行企业或同一服务品牌连锁商业企业内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储值卡、 消费卡); 四是主要功能是用于购买不特定商品和服务; 五是发行载体可包括磁条卡、 芯片卡、 条码卡、 消费券等多种形式。
(一)
仅限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
(二)
仅限于用于支付公共交通领域相关费用的预付卡;
(三)
用于缴纳燃气费等公共服务费用的预付卡。
三、 提货券是否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如提货券仅能用于兑换一种特定的商品, 持券人不可自主选择其他商品的, 不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但可以凭券兑换等价商品的, 应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范围。
四、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否可跨法人企业使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仅可在发行企业的单一企业内使用, 也可在该发行企业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使用, 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可分属不同法人企业。
五、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是否可受理多用途商业预付卡? 是否属于此次检查的范围?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内受理多用途预付卡属于市场行为, 目前无相关规定禁止。
根据国办 25 号文件, 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监管范围, 不在本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范围。
六、 商业企业已制作但未发行的、 面值超限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否还能发行? 对已发行的如何处理?
自国办 25 号文件下发之日起(2011 年 5 月 23 日), 各商业企业不应再发行 1000 元面值以上的不记名商业预付卡和 5000 元面值以上的记名商业预付卡。
对已发行流通的旧卡, 要求商业企业尽快予以免费换发符合面值规定的新卡。
同时, 对可充值的旧卡, 余额超过限额的, 不应继续充值; 未超限额的,充值后卡内余额不应超过规定的限额。
七、 对已发行的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发卡企业应如何处理?
自国办 25 号文件下发之日起, 各商业企业不应再发行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 3 年)。
对已发行的、 有效期不符规定的旧卡, 应要求商业企业调整有效期, 并及时告知持卡人。
八、 进行实名登记时, 发卡企业应登记哪些信息?
发卡企业应登记所售预付卡的卡号, 并同时登记:
(一)
对于单位购卡的, 应登记以下信息:
1、 购卡单位名称 2、 购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购卡单位经办人姓名 4、 购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购卡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
(二)
如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000 元(含)
以上的, 应通过银行转账,还需登记以下信息:
1、 转账方式 2、 转出银行名称、 账号 3、 转入银行名称、 账号 4、 购卡金额
(三)
对于个人购卡者, 发卡企业应登记以下信息:
1、 购卡人姓名 2、 购卡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户口簿、 暂住证、 士兵证、 军官证、 驾照、社保卡、 护照等)
复印件 3、 购卡人联系方式 (四)
如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 万元(含)
以上的, 应通过银行转账,还需登记以下信息:
1、 转账方式 2、 转出银行名称、 账号 3、 转入银行名称、 账号 4、 购卡金额 九. 实名登记资料保存多久?
目前尚无相关规定, 但建议不少于 3 年。
十、 银行卡刷卡是否属于转账方式购卡?
银行卡刷卡购卡属于转账方式购卡, 单位或个人通过银行卡刷卡方式付款购卡的, 发卡企业除登记以上基本信息外, 还应登记交易时间、 交易流水号。
十一、 什么是三项制度?
一是实名登记制度。
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 1 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 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000 元(含)
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 万元(含)
以上的,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不得使用现
金; 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 发卡人要对转出、 转入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三是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 1000 元, 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 5000 元。
十二、 专项检查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要加强培训力度。
专项检查开始前, 各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对检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使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国办 2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抓好落实;
二是扩大宣传范围。
各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进行新闻宣传, 尽快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 消除企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疑虑和担心。
三是注意方式方法。
在检查工作中, 各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以宣传政策、推动发卡企业自行整改为主要方式, 以约谈为主要手段, 尽量避免商业企业产生抵触情绪。
四是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各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突发事件, 以及现行政策未规定的情形, 应及时逐级上报。
五是建立健全各项项度。各发卡企业通过检查, 完善企业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 保密、 赎回、 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
六是科学制定标准。
各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区发卡企业标准,对零售、 餐饮、 美容美发、 健身、 沐浴等主要发卡行业尽量做到全覆盖, 并充分考虑其行业发卡特点。
十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何时出台?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正积极研究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目前初稿已起草完毕, 将会同相关司、 局开展调研, 并进行修改完善。
预计管理办法将于年底出台。
市场秩序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篇七: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湘商秩序【2011】29 号 各市州商务局, 各厅属协会、 学会:
近年来, 商业预付卡在商贸流通和居民服务等行业使用日 益广泛, 对减少现钞使用、 便利公众支付、 扩大消费等发挥了 积极作用。
同时, 也存在监管不严、 违反财务纪律、 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 收卡受贿等问题, 扰乱了 市场秩序, 助长了 腐败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2011] 25 号)
和《商务部办公厅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商办秩函〔2011〕 876 号) 精神,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机制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加强组织协调, 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
对本地区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 用卡占比高、 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 特别是大型百货商场、 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 美容美发、 健身、 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 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 要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 录进行管理, 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二、 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 根据商务部拟出台的《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 ,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发行业务的备案、 重点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专户 管理、 对发卡企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和服务现场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 投诉、 保密、 赎回、 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 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规范为主、 兼顾发展、 属地管理、 分类监管” 的原则, 抓紧制定具体措施, 积极推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重点是通过建立重点发卡企业业务报告、 定期检查等制度, 动态掌握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规范发卡行为, 防范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
对于其他商业企业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也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三、 督促商业企业严格规范发卡行为
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 是防范利用单用途预付卡套现、 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商业企业尽快制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操作办法, 落实以下制度:
一是购卡实名 登记制度。
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 1 万元( 含)
以上不记名 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 由发卡人进行实名 登记。
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000 元( 含)
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 万元( 含)
以上的,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不得使用现金; 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 发卡人要对转
出、 转入账户 名 称、 账号、 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三是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 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 1000 元, 记名 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 5000 元。
四、 加强行业自 律和社会监督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召开相关行业座谈会, 消除企业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疑虑和担心, 指导和督促零售、 餐饮、 住宿、 沐浴、 美容美发等重点行业协会, 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的自 律管理, 把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列入相关行业信用评价重点指标。
要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召开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座谈会, 宣讲国办 25 号文件精神, 了解当地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对支持配合管理工作、 政策落实到位的企业, 要予以宣传表彰; 对拒不执行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有关要求、 工作进展缓慢、 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商业企业,可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五、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制定、 实施监督检查方案, 在2011 年 9 月 在全省开展一次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
要采取发卡企业自 查自 纠和申报登记、 商务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和暗访、 抽查等步骤和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确保购卡实名 登记制、非现金购买制、 限额发行制等规定落实到位。
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商业企业, 要主动约谈企业负责人, 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 使违规滥发单用途预付卡的行为在 2011 年中秋、 国庆前得到初步遏制。
对检查后仍违规发卡的商业企业, 要通报
同级相关部门, 并列入重点关注名 单。
要充分利用 12312 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通过全面整顿治理和强化管理, 力争使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的工作在2012 年元旦、 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
各市州商务局要对贯彻落实及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于 2011 年 10 月 5 日 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
廖长栗、 游标, 联系电话/传真:
0731-82287103、82287108, 邮箱:
hn_zgb@163. com 。
二〇一一年八月 十一日
主题词:
商业
预付卡
管理
通知
抄送:
省监察厅、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预防腐败局。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1 年8 月 11 日 印发
篇八: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来敲门——读《幸福中国》有感 广西柳州市四十五中初一6班梁晨美瑾指导教师房敏之 幸福是什么病人说“幸福就是我的病明天就能康复。
”歌手说“幸福就是有更多的粉丝来支持我。
”父母说“幸福就是我们的孩子将来能有出息。
”朋友说“幸福就是能天天和伙伴一起玩。
”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基本价值也是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
这本书主要讲了幸福已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从上一次的“十一五” 到现在的 “十二五” 给中国亿带来的巨大变化 从而告诉我们 “幸福中国”的来之不易。就像欧文说的“人类努力的一切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现在的生活那么靠什么来改变呢——劳动、创造、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八年艰苦奋斗终于在 1949 年 10 月 1 日新中国成立了人民解放了经过长期的艰巨探索在改期开放的热潮中中国人民富起来了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中国人民幸福起来了。可见建设“幸福中国”是一代代中国人民靠辛苦劳动换来的。可是光靠劳动还不能完全成功建设“幸福中国” 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及扶持也是重中之重。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 早晨很多人在街边早点摊就餐一位胖胖的大嫂一边炸油条一边哼着小曲一副高兴的表情有人不禁问 “你怎么那么高兴”大嫂回答 “风吹不着雨淋不着靠早晨炸油条生活比过去好怎么不高兴 ”可见近年来在中央和各级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倾力关注下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幸福。
目前医药卫生事业是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
学习时强调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家庭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前途和社会未来。
“十一五”期间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和改善大大缓解了老百姓的看病压力。
家住武汉洪山的刘婆婆老伴去世多年唯一的儿子又是残疾每月仅靠 300 余元的低保生活刘婆婆的身体不好以前感冒经常拖着或者去药店买药。有一天刘婆婆因感冒来到洪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以前看不起医院看个感冒就要几百元这次居然只花了60 多元这里边有的药比外面药店卖得还便宜。
当然单纯物质财富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幸福感的提升 幸福离不开精神世界的构筑就比如我们的校园吧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学习氛围浓烈每每走过那些充满活力的课堂都感到身心愉悦宽阔的操场 完善的体育设施 让我们随时都能锻炼身体 幸福感由然而生。
展望 “十二五” 的美好前景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建设 “幸福中国 ”让幸福来敲门。我们期待着
篇九: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信息*文件名称 华润万家预付卡章程 *文件编号 CRV-流程-财务管理-0018 *文件所有者 总部资金结算部 *文件属性 财务、 财务管理、 指引、 技能知识 *关联文件 无 文件密级 机密
本版批复信息
负责人 日期 意见 *拟制 邹晓红 2012-11-30 新章程制度拟定 *签发 欧阳敏 2013-01-30
文件版本记录
*生效日期 *作者 版本 变更说明
邹晓红 V1. 0(2012)
结合2012年9月国家发布的最新预付卡政策, 以及华润万家预付卡系统上线, 特制定以下预付卡章程。
文件说明
*目的 规范华润万家预付卡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润万家各业务单元及下属各城市公司 文件结构
名词解释 华 润 万 家 预 付卡 华润万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 由购买人购买、 仅用于华润万家品牌下特许经营体系内门店/商场(不包含加盟店) 兑换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
磁条卡、 芯片卡、 纸质卡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
发行企业 华润万家及旗下企业。
售卖企业 指承担华润万家预付卡销售、 换卡、 记名卡挂失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售卖场所 指华润万家所属的营业场所。
退卡 是指购卡人对自己购买预付卡交易行为的全部否决而产生索回全部预付资金的行为。
退卡人必须是购卡人, 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等资料; 若为单位购卡的, 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以及盖有公章的单位退卡申请书、 单位的有效证照以及退卡人有效证件、 联系电话等资料。
退卡需在原售卡地点办理。
退卡必须是原单整套退还, 退还内
容包括:
与预付金额等值的能正常使用的预付卡卡片、 折扣卡卡片、赠品、 发票等, 不接受单张卡片或部分零星卡片的退还。
资金退还方式必须与售卡时收取资金方式一致, 银行卡或银行转账收取的资金必须退还原账户。
不得套取现金。
退货 使用华润万家预付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 可持有效凭证到原购买商品地退货, 所退资金应退还至原卡, 对系统无法支持或原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 可重新办理同类预付卡,并将余额退至该卡内。
注:
*项为必填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润万家预付卡管理, 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
年第 9 号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及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 行业惯例, 特制定《华润万家预付卡章程》。
第二条 华润万家预付卡是华润万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 由购买人购买、 仅用于华润万家品牌下特许经营体系内门店/商场(不包含加盟店) 兑换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
磁条卡、芯片卡、 纸质卡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
第三条 华润万家品牌包括:
华润万家、 Ole′ 、 Blt、 欢乐颂、 V>nGO、 中艺、 华润堂、 PacificCoffee、elVivo、 SG 苏果。
第四条 发行企业、 售卖企业、 购买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本章程所指“购买人”(也称持卡人), 指使用货币资金购买华润万家预付卡并用于消费的单位和个人。“发行企业” 指华润万家及旗下企业。“售卖企业” 指承担华润万家预付卡销售、 换卡、 记名卡挂失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售卖场所” 指华润万家所属的营业场所。
第二章 发行和申领规则 第一条 华润万家发行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两种预付卡。
第二条 华润万家预付卡卡面需记录:
发卡企业名称或品牌标志、 卡号、 卡片使用范围、 使用规则及公司网站。
第三条 对于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 1 万元(含)
以上不记名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 进行实名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
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有效证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第四条 购买人需填写并阅读“购卡登记表” 内各项内容(见附件一), 并签名确认。
登记表一式两联, 一联由售卡机构留存, 一联由购卡人留存。
第五条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000 元(含)
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 5 万元(含)
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不得使用现金; 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 售卡人将对转出、 转入的账户名称、账号、 金额等进行登记。
售卡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第六条 不记名预付卡单张面值不超过 1000 元, 记名预付卡单张面值不超过 5000 元。
第三章 使用及有效期 第一条 持卡人可凭华润万家预付卡在华润万家旗下各商场进行交易, 使用范围以华润万家预付卡卡面上的信息及店内明示信息为准, 交易以联机或脱机方式完成, 并即时扣除相应的预付价值。
第二条 基于持卡人联机交易打印的凭证和电子信息记录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第三条 华润万家预付卡售出后可享受退卡、 换卡服务, 记名卡可享受挂失服务, 持卡消费时可享受退货服务, 但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防止欺诈行为, 此类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退货:
使用华润万家预付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 可持有效凭证到原购买商品地退货, 所退资金应退还至原卡, 对系统无法支持或原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 可重新办理同类预付卡, 并将余额退至该卡内。
退货金额小于 100 元的, 可支付现金。
2. 退卡:
是指购卡人对自己购买预付卡交易行为的全部否决而产生索回全部预付资金的行为。
退卡
人必须是购卡人, 并提供有效身 份证件、 联系电话等资料; 若为单位购卡的, 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以及盖有公章的单位退卡申请书、 单位的有效证照以及退卡人有效证件、 联系电话等资料。
退卡需在原售卡地点办理。
退卡必须是原单整套退还, 退还内容包括:
与预付金额等值的能正常使用的预付卡卡片、 折扣卡卡片、 赠品、 发票等, 不接受单张卡片或部分零星卡片的退还。
资金退还方式必须与售卡时收取资金方式一致, 银行卡或银行转账收取的资金必须退还原账户。
不得套取现金。
3. 换卡:
由于卡片无磁等质量问题导致持卡人无法使用的预付卡, 华润万家提供免费换卡服务。
持卡人更换非因磁介质等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的预付卡, 需按所换卡数量交纳换卡工本费。
4. 记名卡挂失:
挂失人时, 需由卡片所有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记名卡登记信息一致的相关证明至华润万家售卖企业办理挂失。
5. 记名卡转让:
记名卡所有人需持相关身份证明到售卡地办理登记转让手续。
第四条 华润万家预付卡售出后不找赎、 不兑现、 不记名卡不挂失; 如购卡时已向购买人开具了发票,预付卡在消费时将不再重复提供发票; 华润万家将回收卡内无金额的预付卡。
第五条 记名预付卡不设有效期, 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为三年, 逾期自动冻结。
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 需持卡人凭对应预付卡卡片, 经华润万家激活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 义务 第一条 发行企业、 售卡企业的权利 1.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有权要求购买人提供个人、 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
2. 对于违反本章程使用华润万家预付卡的,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有权暂停该预付卡的使用。
3. 如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为购买人提供本章程约定外的相关免费增值服务的,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有单方终止的权利, 且无需事先征得购买人同意。
4. 因不可抗力或供电、 通讯等客观原因导致预付费卡暂时无法使用的,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将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交易过程中, 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保障持卡人及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双方的权益均不受损失。
第二条 发行企业、 售卡企业的义务 1. 发行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当书面或店内公示或通过公司网站等提供华润万家预付卡使用的有关资料, 包括章程、 使用说明、 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2. 发行企业或售卖企业应依法对购买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发行企业或售卖企业应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 5 年。
第三条 购买人的权利 1. 购买人可按预付卡版面约定使用范围的企业规定期限内, 按卡有效面值进行消费。
2. 购买人有权知悉华润万家预付卡的功能、 使用方法、 收费项目 及标准。
3. 购买人对所持的华润万家预付卡相关交易/消费有疑问的, 有权在购卡有效期内向发行企业或
售卡企业各授权查询门店提出查询要求。
第四条 购买人的义务 1. 购买人应当向售卡企业提供相关真实、 有效的证明文件, 不得冒用他人身 份或使用伪造、 变造身份证明文件购买华润万家预付卡。
2. 购买人未妥善保管华润万家预付卡, 导致预付卡遗失、 损坏的, 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 购买人不得在发行企业指定售卖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购买华润万家预付卡。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由发行企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本章程的修改或调整自公布之日生效, 无须另行通知。
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2013-01-30
附件一:
《购卡登记表》
篇十:商务部预付卡管理
经贸论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现状、问题及应对—— — 兼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沈伟杰1 ,戚梦颖 2(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1600;2.上海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0444)摘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作为兼具融资功能和营销功能的金融工具,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热捧,发展迅速。在行业快速增长的背后,却频现种种乱象。2018 年上海市人大出台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作为地方性的立法尝试规弥补了许多以往行政法规存在的不足之处,但仍需在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做进一步完善。扩大赔偿主体范围、保障消费者的受偿权利;最大程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机制;落实相关单位广告宣传职责,树立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 。关键词: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权益保护;资金存管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9)04-0061-03收稿日期:2019-02-22作者简介:沈伟杰(1994- ),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商法;戚梦颖(1995- ),女,浙江诸暨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一、问题的提出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我国现有立法并不十分明确,而学界的观点也非统一。目前,关于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主要存在证券说、合同说、代币工具说、类银行借记说等观点。但无论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究竟为何,不可否认的是其所具备的货币资金融通的金融功能。发卡企业通过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在短时间内聚拢了大量的资金,而消费者也通过预付资金在未来的时间内获得价格或其他方面的优惠。此外,由于发卡企业并没有实际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根据会计和税收的相关法律规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所获取的资金即时不确认收入,也无需缴纳相应的税款。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问题和相较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成本,对于这些以零售业和居民生活服务为主的中小企业以及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很有可能是他们获取外部资金的唯一途径。并且,商业预付卡不同于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在吸收顾客的资金的同时,又能进行产品促销和绑定消费者群体,兼具了营销功能。根据有关机构发布的市场调查报告,虽然目前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销售规模有下滑的趋势,但 2016 年全年的实际销售规模已经达到了 6434 亿元。但是,伴随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监管缺失造成的包括商家“卷钱跑路”、提供的服务与购卡时所承诺的内容不一致等乱象。为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管理,2012年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发卡企业的备案、发行和资金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然而,该领域的乱象并未随着这一行政法规的出台而终结。据统计,2014 年至 2016 年,涉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纠纷的案件总体呈现上升的趋势,2016 年以后案件虽然有所回落,但数量基本持平。根据上海市工商 12 315 平台的统计,2015 年以来,上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预付卡消费投诉达14 632 件,其中 2015 年为 3 996 件、2016 年为 7 635件、2017 年为 9 067 件。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9 日,收到预付卡消费投诉电话 10 940 件,与 2017年同期相比增幅达 120.65%。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 年 7 月上海市人大出台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是首次地方立法机关跳出原有中央层面行政法规的框架限制,结合上海市在相关领域多年的执法经验作出的立法尝试。《管理规定》希望通过构建信息对接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和信用治理制度等三大核心制度,以“社会共治”的模式来治理该领域的乱象。作为一项尚未正式施行的法律制度,虽然《管理规定》的实效性尚待考察,但外界对其具有很高的期望。作为地方立法试点,《管理规定》在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乃至于中央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法律规制。61万方数据N 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二、单用途预付卡存在的问题和应对(一)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2012 年出台的《办法》第 5 条规定由商务部门作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主管机构。从对口业务上来说,商务部门作为主管信用的行政机关,监管和管理关于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备案等事宜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从实际的执法来看,大量的商业预付卡的纠纷仍要依靠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执法。而对于商务部门来说,监督和管理商业预付卡并非该部门的主要职责,缺乏相应的执法手段。这一点从大量的纠纷投诉涌入工商的受理平台也可以看出。由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监管主体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交叉,造成监管套利。据报道,上海市曾在对商业预付卡进行某专项治理活动中,排摸出 109 家涉嫌严重违规的重点发卡主体。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市工商和相关监管部门未能按预期开展行政执法。此外, 《办法》所规范的发卡主体仅限于公司法人,大量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没有纳入到监管的范围中,造成了监管真空。根据《办法》进行备案登记,处于商务部门有效监管之下的企业大多是那些实力雄厚,纠纷较少的优质企业。而大量活跃于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正是预付卡消费问题丛生的“重灾区”。据商务部门介绍,截止 2016 年年底,截至 7 月底,上海全市有美容美发和沐浴(含足浴)相关市场主体17375 家。上述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有 13587家,占比78%,所有市场主体中,发卡比例约 42.3%。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 年上海市出台的《管理规定》对商业预付卡的监管体系做出了改进和创新。上海市的《管理规定》一定程度上沿用了《办法》的规定,将商务部门作为商业预付卡的主管单位,负责《管理规定》的组织实施。但是在具体执法方面,由文化、体育、交通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 5 条,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商务、文化、体育、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以下统称单用途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主管行业、领域内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行业的主管单位负责该行业的具体执法,比原先由商务部门负责所有行业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管的职责。因为这些业务对口的行政机关的主要业务活动就是管理对口行业,比起商务部门更加了解行业的生态和具体情况。从监管对象的角度, 《管理规定》以经营者的概念替代了原《办法》所规定的企业法人的概念,扩大了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适用对象,将原先处于监管真空中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纳入到了监管范围中。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针对个体工商户发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本采取的是直接禁止的态度,但是考虑到商业预付卡发行的实际情况,以疏导和加强监管的方式替代了禁止的方式,体现了“堵不如疏”的治理智慧。(二)备案机制形同虚设,大量商家未遵循备案程序2012 年商务部的《办法》第 7 条规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主体应当向当地主管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监管机构对发卡主体进行监管,并可以从某种程度上通过名单公示的方式加强发卡主体的公信力。然而从执法实践来看,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施行。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协会的统计,上海市全市发卡主体总数近十万家,而 2018 年的备案发卡企业只有 372 家,备案比例不足 1%。2018 年上海市的《管理规定》以经营者联网的业务信息处理系统替代了单一的经营者信息备案机制。在业务信息处理系统的规制下,单用途卡发行管理、预收资金清结算、交易记录保存、消费者信息查询等功能实时联网,并能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比起传统的发卡主体的信息备案,消费者能更快捷、更全面地了解发卡主体的具体情况。考虑到作为发卡主体的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和实际经营能力,本次《管理规定》并没有将个体工商户纳62万方数据
北方 经贸入到业务信息处理系统中,而是采取了另行规定的方式。对于这些以往处于执法薄弱环节、纠纷事件易发的发卡主体应当如何进行监管,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三)预付资金与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商家“卷钱跑路”事件频发2012 年商务部出台的《办法》规定集团企业发行商业预付卡须进行资金存管,对于其他的发卡主体并未明确要如何进行预付资金的管理。即使是在现有法规的框架下,对发行商业预付卡所获取的预收资金监管也存在监管不严的情形。仅以金钱豹“跑路事件”为例,该企业在 2017 年 7 月正式关闭之前早已显露出了诸多征兆,例如早在一年前该企业的信息申报就已不正常,并且停止对预收资金进行续保。但这丝毫没有减轻其在 2017 年突然停止营业对广大消费者的影响,截止停止营业前该企业的预付卡尚有 1000 万的预付资金没有消费,造成了将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常见的经营者突然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等信息的获取渠道有限,一般消费者显然不会关注企业信息的异常,只能通过商家装修、服务质量等表面现象判断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而长期未光顾的消费者,即面临商家突然倒闭维权无门的情况。以金钱豹为例,在 2013 年央视曝光“假鱼翅”事件以及中央反腐高压下,其早已出现各种债务问题,但消费者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甚至有门店在停业之后,在第三方平台依然挂着招牌。针对该种现象, 《管理规定》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经营者业务信息与平台实现对接后,消费者可以迅速查找到相关经营信息,给予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更多的保护。(《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 9 条规定,本市建设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归集经营者单用途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但不归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与本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相关投诉举报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针对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许多学者建议要对预收资金进行银行专项账户托管方式进行监管。但如果只是简单地要求所有的发卡主体将预收资金存放至第三方的专项账户,无疑是忽视了商业预付卡的融资属性,即发卡主体运用预收资金的领域可能不只是用以生产未来需要兑付的商品或服务,也包括了企业的运营维持费用或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费用,而将资金托管在专项账户势必会造成诸多的不便。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管理规定》采取了一个折中的监管方式,即划定了一个风险警示线,当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超过了风险警示线时就应当进行专项账户托管。(《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 15 条规定,本市建立单用途卡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按照规定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的经营者,预收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这样既考虑到了企业的商业上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三、相关的完善建议(一)扩大赔偿主体范围、保障消费者的受偿权利上海市的《管理规定》扩大了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适用对象,将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的发卡主体纳入监管对象,并且设立风险警示线以监管预售资产并保证赔付,但对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尚未具体规定,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以自然人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发卡主体而言,可以最大程度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但对于大型发卡主体而言,其规制程度还有待提升。对此,建议设立连带责任制度,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就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而言,一家店铺的关停或携款而逃,消费者可凭预付卡向该品牌下其他连锁商家请求赔偿;对于加盟关系的发卡主体,不同加盟商之间也可构建起连带责任制度,此举既可以从源头加强对发卡主体的审查,也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在事后赔偿环节保障消费者优先受偿的资格。大型发卡主体一般实力雄厚,其自身可能拥有较多动产、不动产以及财产权利,在签约办卡时,可添加相关条款,规定将其自身财产作为担保物,在其违约时,消费者可对该部分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最大程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机制消费者在遭遇预付卡侵权时,通常不会选择司法或行政途径,耗时耗力,且普通老百姓并不了解行政机关的具体分工,在权衡之下更倾向于以最简便的方式解决纠纷,而行业协会则是连接消费者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桥梁。行业协会的有效监管和协调可以对与日俱增的预付卡纠纷起到过滤作用,并且尽早尽快地解决纠纷。(下转第 104 页)63万方数据
N 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对此,建议借鉴日本预付卡发行协会制度,强化单用途预付卡协会的职责,对预付卡发卡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对个体、小额预付卡纠纷进行协调解决,并定期对发卡主体进行等级评定,与监管平台对接,为消费者提供企业日常运行状况。但对于大规模或大额预付卡纠纷,已定性的纠纷,协会可将相关证据交由具体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于未定性的纠纷,协会可支持消费者起诉,或由行业协会承担大规模预付卡纠纷的公益诉讼职能。这样根据个案情况进行过滤处理,既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落实相关单位广告宣传职责,树立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消费者办理商业预付卡的主要原因在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