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3篇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 •集散运费内核、沿海的集散港运至集装箱出口堆场之间的集装箱运费。 •内陆运费承运人负责(具体5条) 货主自己负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
ull;集散运费 内核、 沿海的集散港运至集装箱出口堆场之间的集装箱运费。•内陆运费 承运人负责(具体 5 条)
货主自己负责(具体三条)
这五种费用不是都必不可少的, 看情况。
比如站到站; 场到场。
二、 集装箱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与普通杂货班轮运输的基本运费计算方法相同——主要是拼箱货 •包箱费率——主要是整箱货
商品包箱费率 •均一包箱费率
•拼箱货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基本运费+各项附加费( 类似班轮运输, 不同点)
•整箱货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FAK 包箱费率:只分箱型, 普通货物+特殊货物(四种)
FCS 包箱费率:
对货物按照一定等级分类
•集装箱附加费 总的来看分类类似班轮运输附加费的计算 •具体有的整箱货没, 有的拼箱货没 例如超重超长附加费仅仅拼箱货有;
选港附件费、 变更卸货港附加费仅仅整箱货有;
燃油附件费、 港口拥挤附加费等都有。
三、 最低运费的计算方法 •目 的是货主自 己装载的时候货物量少, 要货主支付亏箱运费, 保证承运人利益。
•每种类型的集装箱分别规定, 最低运费吨也叫计费吨, 按照尺码和重量分别规定, 比如 20ft 干货集装箱, 尺码吨 21.5, 重量吨 17.5 •如果不足, 按照计费吨计算
•例 1:
某 20ft 干货集装箱, 内装仪表(电器), 尺码吨 19.5 立方米, 重量吨15 吨, 费率 USD18.50, 求运费。
19.5>15,取 19.5,所以计费吨为 21.5,亏箱 2.5
•例 2:同上,W15,M10,取 15,所以计费吨 17.5。
•重点:
当一个集装箱内装两种以上的货物时, 各种的运费按照每种商品规定的费率和实际运费吨计算; 如果总的尺码吨或者重量吨少于最低计费吨, 加收亏箱费。
•此时亏箱费按照较低的亏箱额和较高的货物运费计算。
•例 3:
某 20ft 干货集装箱内装载两种货物, 电器尺码吨 10 立方米, 重量吨4t, 费率 usd27.25m; 小五金尺码吨 7立方米, 重量吨 8t, 费率 usd30m, 求总运费。
•电器运费=27.25X10=272.5 五金运费=30X8=240 亏箱费=30X4.5=135.5(关键是这个,可以列表)
总运费=三者相加
•1、 某 20ft 干货集装箱, 内装粮食 11立方米, 重 5 吨, 费率 29.25; 食品 6立方米, 重量 10 吨, 费率 26, 求最低运费。
•2、 某 20ft 干货集装箱, 内装三种货物。
甲体积 6, 重量 3, 费率 26; 乙体积 7, 重量 5, 费率 23; 丙体力 5, 重量 8, 费率 28, 求最低运费。
•单位都是标准的单位。
四、 最高运费的计算方法 •是指即使托运人实际装箱的货物尺码超出对集装箱规定的计费吨, 承运人仍按照集装箱规定的计费吨收取运费, 超出部分免收运费。
例 12 •鼓励托运人最大限度的利用集装箱容积。
•通常是箱内容积的 85%计算。
•仅仅适用于按照尺码吨计算运费的货物。
•如果集装箱内 所装货物份数不同的运费等级, 则免收运费的货物从运价等级最低的货物开始计算。
例 3 •当托运人没有提供正确的衡量单位或者资料时, 按照最高运费吨和等级最高的费率计收。
•托运人仅仅提供了 部分货物的计费运费资料时候。
例 5
承运人的责任条款 一般概括地规定为按什么法律或什么公约为依据。
如中远提单一般规定适用《海牙规则》
如果有了 首要条款, 则不明示规定这条。
承运人的责任条款 船舶的适航义务 管理货物的义务 不得绕航义务 不得迟延交付义务
船舶的适航义务 定义:
《海牙》 我国《海商法》
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 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妥善配备船员、 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 冷藏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 载运和保管货物。
从定义可以看到, 主要包括狭义的适航能力、 海航海能力、 适货能力三方面。
管理货物的义务 定义:
《海牙》 我国《海商法》
承运人应当妥善地、 谨慎地装载、 搬运、 积载、 运输、 保管、 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包括各个环节。
妥善是指各个环节, 承运人都建议一套良好的工作系统; 谨慎则是指承运人应该采用通常合理的方法来处理货物。
不得绕航义务 定义:
《海牙》 我国《海商法》
船舶在航行途中改变或者偏离了 约定的、 习惯上的或地理上的航线。
英美法规定严格, 还包括超载、 未经申明的加班运输, 构成根本违约; 我国《海商法》 类似海牙, 仅指航线的改变。
绕航分为合理绕航和不合理绕航。
合理绕航 为了 救助或者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而产生的绕航。
《海》《维》 都规定合理绕航承运人不负责任, 我国《海商法》 规定也基本相似。
对绕航是否和的判断, 除了 依据公约外, 还应该结合案情加以判断。
不得迟延交付义务 定义:
我国《海商法》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 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 为迟延交付。
此规定引用了 《汉堡规则》 的规定。不同之处是要求必须是规定了 明确的交货时间, 汉堡规则有明确时间和合理时间两种。
迟延交付可能给收货 人造成两种损失:
实际损失(物质损失); 经济损失(货物本身 没事, 但是带来差价, 利润利息市价等的损失)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条款
上节讲过 承运人免责条款(下面详细分析免责事项)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上节讲过)
托运人的责任条款 有关货物情况必须如实申报;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关于特定货物的条款(针对特殊货物)
包装和标志 运费和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币种等等)
自由转船条款 装货、 卸货和交货条款
留置权条款 共同海损条款 地区条款 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条款:
索赔通知,海牙和维斯比规定的是当时, 如果损坏不明显是三天, 汉堡规则规定为 1天, 不明显的话是 15 天。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是当时, 不明显的话是 7 天,集装箱是 15 天。
第七节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驾驶或者管船过失 船长、 船员等都严格的考试, 合格后才能任职, 不是船东任意选的; 船舶极其复杂, 不能提出苛刻要求, 所以可以免责。
但是管船和管货很难完全分开。
火灾 承运人要举证损失确实由 于火灾造成, 而且要证明他已经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否则不能免责 海难及类似的免责事项
托运人、 货主或者代理人的行为和过失 慌报(对善意第三人也可免责)、 错报货物情况 货物的固有瑕疵和潜在缺陷 例如棉花吸水啊面粉容易生虫等特性。
他与船舶的适货和承运人的管货物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 一般看国际惯例。例如托运人没有特殊要求, 承运人不需要对货物冷藏, 但是不管有无要求,承运人都应该对货物进行通风。
货物包装不足 货物的包装方式、 强度或状态不能承受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正常风险以及其他包装上的缺陷。
船舶的潜在缺陷 谨慎处理也不能发现的的缺陷
一、 简介 1、 定义:
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不可转让的单证。
2、 与提单的区别:
不是物权凭证, 不能背书转让。
3、 形式与内容:
只一份正本, 内容 p71 二、 优缺点 流转速度比较快(提单程序太复杂)
不够灵活(不能转让)
流转程序 P72 详细
使用范围
第七章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国际航空运输的特点 运送速度快 保鲜成活率高 准确方便 节省各种费用(包装等)
运费高 适合运送精密度要求高的、 季节性强的或者价值比较高的产品。
国际航空运输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1945.5.13, 联合国所属, 总部在加拿大蒙特利尔, 中国 74 年加入。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1945.4.16, 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
2 个总部, 蒙特利尔和日内瓦, 四个地区办事处。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 1926.5.31, 国际发货人协会组织, 总部在瑞士苏黎世
国际航空货运的方式 班机运输 包机运输 集中托运: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货物 陆空联运 航空快递
国际航空货运运价与费用 计费重量 每 60000 立方厘米或者 336 立方英尺体积的货物, 其重量大于 1 千克, 则用重量吨(惯例叫实际重量), 否则体积吨(惯例叫体积重量)。
当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千克表示时, 计费重量的最小单位为 0.5 千克; 当货物的实际重量以磅表示收, 计费重量的最小单位为 1 磅。
例如 100.1 千克记为 100.5 千克,100.6 千克记为 101 千克;
100.1 磅记为 101 磅, 100.6 磅为 101磅。
体积重量的计算 不考虑货物的几何形状, 分别量出货物的最长、 最宽和最高的部分, 单位为厘米或者英寸, 测量数值的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上面的长宽高计算出货物的体积。
一般再根据这个体积转换为重量。
国际航空货物运价 公布直达运价 非公布的直达航空货运运价 航空附加费
公布直达运价:
航空公司在运价本上直接注明货物由始发地机场运至目 的地的航空运价 普通货物运价:
以 45 千克(100 磅)作为重量分界点, 以下为 N 以上为 Q现在有更细分的趋势。
货物越多运价越低。
等级货物运价:
规定地区或地区间指定等级的货物所使用的运价。
特种货物运价:
针对特定商品的
起码运费 航空公司承运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
M。
不同的国家不同 中国民航的起码运费是按货物从始发港到目 的港之间的普通货物运价 5千克运费为基础征收, 或者洽谈同意。
直达运价的注意事项 直达运价都是以千克或者磅为单位,体力重量转算成重量。
计算运费时候, 如果都适用, 首先使用特种货物运价, 然后等级货物运价,最后是普通货物运价 公布的直达运价只适用于一个方向,反过来不适用
非公布的直达航空货物运价 如果没有公布直达航空货物运价, 可以采用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运价。
比例运价:
在公布的运价表上加一定的比例 分段相加运价:
可能有不同的运价计算点, 选择较低者。
航空附加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 其他附加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 对由于承运人自 身 的疏忽或者故意造成的货物损坏、 丢失或者迟延等所承担的责任, 最高赔偿金额为每千克货物毛重 20 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当地货币。
如果货物价值每千克超过 20 美元,则应该声明价值, 这样按照价值赔偿,否则即使出现再多损失, 也是每千克20 美元。
声明货物价值要整批货物办理, 不能部分或者几个价值
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计算 =(整批货物的声明价值-20 美元/千克*货物毛重)
*声明价值附加费率 声明价值附加费率通常为 0.5%
篇二: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
20年5月29日星期五 海运货物保险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保险条款)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基本险,又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主要承保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附加险,承保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是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某项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加保的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由被保险人根据需要选择确定。根据外来原因是一般外来原因或特殊外来原因,附加险又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平安险 其含义是“单独海损不负责任”,目前,其主要负责赔偿的范围包括:
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B.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C.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 在装卸或运转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K.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的船方损失。
水渍险、一切险 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险种: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短量险; (4)混杂,玷污险; (5)渗漏险; (6)碰损,破碎险; (7)串味险; (8)受潮受热险; (9)钩损险; (10)锈损险; (11)包装破裂险。
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包括以下险种;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船面险:
(4)拒受险; (5)战争险; (6)黄曲酶素险; (7)罢工险;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协会的海运保险条款分为A、B、C三类条款,其区别在于承包范围的不同。
A条款的承包风险为“所有风险减去除外责任”(all risks minus exceptions),列明除外责任; B、C条款采取“列明风险”(named risks insured against),同时列明除外责任; 不同的列举方式意味着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
A条款 A条款承保的风险是造成保险标的(即货物)损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但不包括以下除外责任:
普通除外责任 可归因于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 保险标的通常渗漏、通常重量或体积损失或通常磨损 保险标的包装不足或不当 保险标的的固有缺陷 迟延(delay),但是由于迟延所应分摊的共同海损属于保险范围 船舶的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的破产或经济困难 核武器 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条款,包括两项:
不赔,但是以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此知情放任为前提; 不得拒绝赔,除非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不适航或不适货知情放任 战争除外 罢工除外
B条款 B条款承保的风险包括三类,其区别在于举证责任不同。对于第一类风险,被保险人只须证明其为造成损失的有效原因;对于第二类风险,被保险人须证明其为造成损失的近因;对于第三类风险,则是从发生阶段或损失程度上加以限定,不管发生损失的原因。此三类危险是:
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害可合理归因于以下风险:
火灾或爆炸 船舶搁浅、擦浅、沉没或倾覆 陆上运输工具翻倒或出轨 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水以外的外部物体碰撞或接触 在避难港卸货 地震、火山爆发或闪电
B条款 由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或损害:
共同海损牺牲 抛弃或浪击落水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船舱、运输工具、集装箱、托盘或储存处所 装上或卸离船舶或驳船过程中掉落或从船上落入水中而发生的整体货物的全损
C条款 C条款和B条款相比,保险范围不包括以下风险:
地震、火山爆发或闪电; 浪击落水; 海水、湖水、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托盘或贮存处所; 装上或卸离船舶、驳船过程中从船上落入水中或坠落而导致的整体货物的全损。
责任期限 保险人的责任期限 仓至仓, 即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开始,一直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但是,以下情况发生,保险人责任终止 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满60天 被保险货物被转运往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 在运至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之前的某一仓库被分配、分派
保险人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对于由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
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索赔 委付 代位权 诉讼
其他方式货物运输保险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多式联运保险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加附加险中的偷窃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海湾战起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偿。这样做行吗?为什么?
篇三:海运保险什么时候买
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CIC条款)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条款)保险险别的确定及保险费的计算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外来风险和损失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外来损失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
海上损失全部损失(Total Loss)部分损失(Partial Loss)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构成共同损失的条件:必须有危及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或危险不可避免要发生。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 是为了 解除共同危险。海损不是危险直接造成的损失, 而必须是有意采取的行为。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区别(P195)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共同海损金额的确定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1、 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2、 船舶尚未修理, 按牺牲造成的合理价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3、 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 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 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二、 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1、 货物灭失的, 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 加运费、 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2、 货物损坏的, 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 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 运费, 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三、 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 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共同海损分摊方法1 、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 (各方收益的金额是多少)船舶分摊价值:
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当地实际价值+ 共同海损补偿金额货物分摊价值:
该项货物在到达目 的港卸载完毕状态下的价值+ 共同海损的补偿额。运费分摊价值:
到付运费- 因共同海损事故发生时尚未完成的各项营运费用+ 列入共同海损的运费损失。
2、 共同海损的分摊率共同海损的分摊率= 三方的共同海损总额÷ 三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船舶的分摊率= 船舶分摊的价值× 分摊率货物的分摊率= 货物分摊的价值× 分摊率运费的分摊率= 运费分摊价值× 分摊率
某轮从上海驶往伦敦, 在马六甲海峡搁浅, 雇用拖轮协助并采取加足马力倒车脱浅, 使轮机受损。
到达目的港后, 经过核查在此次事故中, 船舶的实际价值为500万元, 到岸后轮机修理费用20万元, 货物价值为100万元, 中途发生霉变损失价值为20万元, 到付运费为20万元, 花费救助费用为10万元。
请计算出各方的共同海损分摊。
⑴共同海损牺牲船舶牺牲额:
20(万元)货物牺牲额:
20运费牺牲额:⑵共同海损费用:
10(3)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能够得到的收益)
;船舶分摊价值:
500 - 20 +20货物分摊价值:
100 – 20运费分摊价值:
20
(4)共同海损分摊金额(摊水费)
的确定;共同海损分摊率=(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各受益方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和=(20+10)
/600=5%船舶的分摊金额=500× 5%=25货物的分摊金额=80× 5%=4运费的分摊金额=20× 5%=1
费用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承保范围风险损失费用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施救费用救助费用
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基本险附加险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F. P. 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 P. A)一切险(All Risks)专门险别除外责任
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自然灾害的全损意外事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共同海损的分摊和救助费用包含平安险的所有赔偿范围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包含水渍险的所有赔偿范围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规定
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W/W CLAUSE) 从发货人仓库开始到收货人仓库结束 卸离海轮的60天码头Buyer / 目 的地火车站/ 汽车站/ 机场仓库码头仓库Seller/起运地
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如战争险、 罢工险等, 共9种共11种, 包含在一切险中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 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保
2、 淡水雨淋险3、 短量险4、 混杂、 玷污险5、 渗漏险6、 碰损、 破碎险7、 串味险8、 受潮受热险9、 钩损险10、 锈损险11、 包装破裂险1、 偷窃、 提货不着险一般附加险
1、 战争险2、 罢工险3、 黄曲霉素险4、 交货不到险5、 舱面货物险6、 进口关税险7、 拒收险8、 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特殊附加险保险责任起讫和货物运输险不同, 只负责水面风险
海运保险的除外责任被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 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 本质缺陷、 特性以及市价跌落、 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或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ICC(A)
--- CIC一切险ICC(B)
--- CIC水渍险ICC(C)
--- CIC平安险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恶意损害险条款
某货物已按照发票总值投保了 平安险。
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11月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袭击, 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滞, 遭受部分损失; 此后该轮继续航行, 于11月8日发生意外事故, 又使该批货物发生部分损失; 再后来于11月12日, 该船不幸搁浅又遭遇共同海损, 该批货物未受到任何损害, 但是为了 解除共同风险使船遭受到损失, 该次损失的共同分摊额为3000元。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 但只知前两次共造成损失10000元, 而致损原因无法分清。
试问保险公司应赔付多少?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
保险公司应赔13000元。
因为, 该批货物投保的是平安险。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的规定: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了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 触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 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雷电等自 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同时还规定共同海损的牺牲、 分摊和救助费用也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投保Who:When:What:How:根据所使用的贸易术语托运、 投保、 报关、 装船保障 + 经济逐笔或预约
保险险别的确定与保费的计算:选择保险险别应注意的问题保险费的计算保险单据的填写
货物的性质及包装(P203) 可保利益的归属 运输的季节 海运航线与港口情况
1、 出口货物的保险费:保险金额=CIF(或CIP) 价 ×(1+投保加成率)=CIF ×(1+10%)投保加成率(最多不超过30%)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价X(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2、 进口货物保费的计算保险金额=FOB(或FCA)
价× (1+平均运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公式推广: 我国出口业务中, 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
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的, 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由CIF换算成CFR价:
CFR=CIFx[1-保险费率x(1+加成率)
]
由CFR换算成CIF价:
CIF=CFR/[1-保险费率x(1+加成率)
]
推导过程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价X(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CIF=CFR+保险费=CFR+ CIF价X(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CIF-CIF价X(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CFRCFR=CIF×【1- (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CIF=CFR÷ 【1- (1+保险加成) X保险费率】
一出口公司以CIF价出口一批货物,原报价为CIF纽约每公吨2000美元, 按此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 费率分别为1. 2%和0. 3%, 问需交保险费多少?33美元2000 × (1+10%)× (1. 2%+0. 3%)投保金额保险费率
某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 单价为每公吨1000英磅CIF伦敦。
按合同规定, 卖方按CIF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受潮受热险, 两者费率合计为0. 9%。
现客户要求改报CFR。
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前提下的CFR伦敦价。
解:CFR=CIF × [1- 保险费率× (1 +投保加成率)
]=1000 × [1- 0.9% × (1 +10%)
]=990.1英磅CFR=CIF - 保险费保险费=投保金额× 保险费率=CIF× (1+投保加成率)
× 保险费率=1000 × (1+ 10%)
× 0.9%=9.9英磅CFR=1000- 9.9=990.1英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