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7篇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永吉县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吉县 2014 年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教师交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 教师交流长效机制, 不断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 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特制订本方案。一、 交流原则 遵循“县域统筹、 政策引导、 城乡互动、 逐步推进” 的原则, 将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 调整充实与培训提高相结合、 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引导教师队伍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 由城镇学校向偏远学校流动。
二、 目标任务 根据省指导意见进行校长、 教师交流试点工作, 教师交流学校数量力争达到 12所(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 4 4 % );教师交流人员数量力争达到 30人(约占应交流人数的 4 % );校长交流数量力争达到 6人(约占校长总数的 5.4 % )。
三、 交流对象 1. 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超过 8 年的校长(包括副校长), 任教超过 10年(不含支教时间)
的校级以上优秀教
师。
2. 对没有超过规定任职、 任教时间的校长、 教师, 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 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
以下人员可不纳入或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⑴男超过 50周岁、 女超过 4 5周岁的教师; ⑵在乡镇(含村小)
学校有 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县镇教师(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 15 年的应纳入交流范围); ⑶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 或患病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 朝鲜族第一中学、 朝鲜族实验小学不参与教师交流。
四、 交流方式及指标分配 1. 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互派交流教师。
县城学校(6人):
永吉七中、 永吉十中、 永吉三十五中、实验小学、 口前镇第一小学、 口前镇中心校。
农村学校(6人):
西阳九年制学校(小学部、 初中部)、永吉八中、 春登中心校、 北大湖官地小学、 永吉三十中。
以上学校至少交流 1人, 最多不超过 3人。
2. 乡镇中心校向村小下派“走教” 教师。
涉及学校:
北大湖镇中心校(4 人)、 双河镇中心校(4人)、 万昌镇中心校(4人)、 口前镇中心校(4人), 金家九年制学校(2人)。
3. 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互派交流校长。
校长交流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 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 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级小学交流为主,拟交流校长 6人。
五、 交流人员管理及待遇 1. 交流人员实行派入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 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
派入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思想教育、 党团活动、 教育教学安排、 日常管理和学年度考核; 派出学校负责定期走访, 与对口学校一起做好交流教师的管理工作。
交流人员交流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2. 交流人员交流期间, 人事关系不变, 工资关系不变,交流人员享受派出学校各项福利待遇。
3. 交流人员的考核由教育局、 进修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派入学校根据人员德、 能、 勤、 绩、 廉等方面表现, 按照《永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进行学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直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派出学校不再重复进行考核。
4. 根据省市相关交流教师相关政策及财务政策规定,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
5. 从 2017年起, 评选省特级教师、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时, 义务教育学校被评选人须在农村学校有 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 评聘职称时, 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分数的加分。
六、 工作进程 1、 宣传动员阶段(7月 10日—7月 30日)
教育局印发《永吉县教育局 2014 年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各校制定本校交流工作方案, 召开校长、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动员会议。
各校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全体教师会议, 深入宣传动员。
2、 实施阶段(8月 1日—8月 30日)
(1)
确定人员(8月 1日—8月 10日)
各学校于 8月 10日前将《校长教师交流登记表》 上报人事科。
同时上报《教师需求计划表》 以及校长、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
调配安排(8月 11日—8月 20日)
教育局调配交流校长、 教师, 并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交流人员材料。
(3)
检查落实(8月 21日- 8月 30日)
教育局、 进修学校检查交流校长、 教师到岗情况。
七、 组织机构 为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县教育局成立校长、 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沈建军(局长)
副组长:
李淑艳(党委副书记)
石俊江(副局长)
李永刚(副局长)
成 员:
朱 冶(人事科科长)
梁丽娟(普教科科长)
李金城(督导室主任)
张东生(财审科科长)
王希贵(进修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办公室主任由朱冶同志兼任。
八、 相关要求 1.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校长、 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 各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宣传, 精心组织, 顾全大局, 统筹安排。
结合学校实际, 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2. 精心选派交流人员。
各学校要根据全县整体工作安排和下达的交流人员指标, 精心挑选交流人员, 及时上报交流人员材料, 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接收、 派送及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3. 加强对交流人员的管理。
交流学校要建立、 完善交流工作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
对违反交流管理规定者给与通
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取消交流资格并给与纪律处分。
教育局将把校长、 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到年末目标责任检查中, 对未能完成交流任务或交流效果不好的学校, 给予扣分, 对超指标完成任务或效果特别突出的学校, 给予加分, 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交流人员及家长上访的学校, 将追究校长责任。
4. 加强联系, 密切合作。
交流学校要关心和解决好交流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待遇, 为交流人员提供基本的住宿及办公条件, 积极为交流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交流人员的后顾之忧, 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永吉县教育局 2014年 6月 25日
篇二: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发〔2012〕 17 号关于印发《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城乡各学校、 局直各单位:
现将《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望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领会精神实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 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通榆县教育局 2012 年 8 月 5 日
通榆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通榆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方案》 的要求,为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教师的素质, 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不断探索城乡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法, 优化教师结构, 带动农村学校教师素质的提高,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师资保证。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科学的以县城学校拉动农村学校、 以县城学校优秀教师带动农村学校教师的机制,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进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 工作原则 ( 一)
积极稳妥的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 从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出发, 稳妥地做好交流工作, 尽量不对学校正常教学和教师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 二)
统筹兼顾的原则。
有利于县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 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有利于城乡学校的共同发展。
( 三)
资源共享的原则。
实现全县学校教师资源共享,教学资源共享, 办学条件资源共享。
( 四)
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注重实效, 不应付、 不走过场, 把好互派教师关。
四、 城乡教师交流的模式及内容 城乡教师交流以岗位交流和多样化交流相结合进行。
( 一)
以城乡联合体为载体的教师间灵活多样的交流模式( 简称多样化交流)。
多样化交流的主要形式为:
以城乡联合体为单位, 开展送课下乡、 送培下乡、 送诊下乡, 共同组织开展教学比赛、教学研讨、 教学观摩、 实施集体备课、 同步教学等多种交流方式。
具体内容及要求:
1、 联合体龙头校每学年要至少各组织一次送课下乡 活动、 送培下乡活动、 送诊下乡活动。
2、 由联合体龙头校负责, 每学年至少各组织一次联合体学校的教学比赛( 如基本功比赛、 评优课等)、 教学研讨及观摩课等活动。
3、 实施集体备课、 同步教学, 原则上要做到统一备课、统一教学目 标、 统一教学进度、 统一训练、 统一测试( 五统一)。
成立以联合体龙头校备课组长为组长的联合体集体备课组, 集体备课组每学期要至少集中 两次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平时要经常利用网络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 二)
以帮扶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及培养青年优秀教师为主要目 的的教师岗位交流模式( 简称岗位交流)。
岗位交流主要是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 选派县城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进行一至三年的支教服务, 支教教师在承当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并发挥对农村学校的示范、 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时为了培养农村青年骨干教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村青年教师到县城学校进行为 期一年的轮岗学习研修, 上派研修的教师在承担相应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 通过虚心学习县城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 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具体内容:
1、 交流教师的条件:
下乡支教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坚实的学科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县级及以上的骨
干教师、 教学能手、 学科带头人、 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优秀教师, 原则上符合此条件的教师都要轮流下乡 支教一次以上。
上派研修教师条件:
年龄 35 周岁以下、 教龄 8 年以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扎根农村, 学习 能力强, 有培养价值和发展潜能, 通过学习锻炼, 不但自身的能力水平有所提高,回校后还能带动、 指导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轻教师。
2、 交流的时间及方式:
支教教师在农村学校全日 制的任教一至三年, 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视农村学校实际适当兼做其他工作,工作关系保留在原单位,通过任教、组织教研活动等起到示范、 引领辐射、 指导作用; 上派研修教师全日 制在县城校任教、 研修学习一年, 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
3、 交流教师的确定程序:
下乡支教教师的确定程序:
①每学年度末农村学校向教育局申报需求支教的学科及人数;
②教育局确定支教人数并向县城学校下达支教指标,③县城学校向教育局推荐支教教师; ④教育局研究确定支教教师。
上派研修教师的确定程序; ①每学年度末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交研修申请; 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核把关, 合格人选报教育局审批; ③教育局依据县城学校岗位情况及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 ④教育局分配研修教师名额及去向。
4、 交流教师的任务及要求:
支教教师除任教一个主教学科外, 每学期做示范课( 研讨课、 公开课)
一次、 业务讲
座一次、 主持集体备课一次, 每学期听课、 评课、 导课不得少于 30 节, 每学期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关于本校学科现状分析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建议的文章; 每学年组织召开专题学科研讨会一次, 每学年结束时应撰写一篇支教工作的述职报告。
研修教师承担一个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外, 同时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 30 节,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 2 次以上汇报课, 学期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学习 心得体会, 学年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关于研修学习的述职报告。
五、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领导、 规范实施 各校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教育引导教师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
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精心组织, 科学实施, 认真完成交流选派任务。
同时要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 使他们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广大教师要服从安排, 自 觉地参加交流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交流。
( 二)
建立考核、 评估机制 教育局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 将各校落实交流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 标责任书考核。
建立《教师交流考核评估办法》、《考核评估细则》。
参与交流的教师每学期结束, 学校和交流教师都要依据《指标体系》 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时上报教育局。
每学期都要对互派教师的平
时工作、 学习 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指标体系》 进行量化打分, 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参与交流教师的学校, 每学期也要对派进教师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支教教师的考核由受援学校负责, 研修教师的考核由研修所在学校负责。
( 三)
对支教教师的政策倾斜 参与支教的教师, 经过考核合格, 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 视考核结果给予优先评模、 选优、 晋级;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中, 在支教考核成绩合格(考核 69 分以上)的基础上支教每满一年加 1—2 分( 全年考核总成绩达 90 分以上的, 加 2 分; 89—70 分的加 1 分;
69 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不加分);
2、 在干部任用中视支教考核成绩给予优先提拔重用;
3、 建立支教奖励津贴制度;
对于到包拉温都、 团结、 新发、 同发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15000 元; 对于到瞻榆、 兴隆山、 向海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10000 元; 到其它乡镇支教的教师, 全年奖励津贴最高额 5000 元。
支教奖励津贴由教育局负责筹措, 支教所在学校依据考核成绩发放, 全年考核总成绩达 90 分以上的, 得奖励津贴最高额的 100%; 总成绩89—70 分的, 得奖励津贴最高额的 60%; 总成 绩 69 分以下的, 不得奖励律贴。
对于支教教师不能按时履行支教职责、 不能按要求完成支教任务的, 退回原单位, 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档次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直至解聘。
六、 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领导, 成立城乡教师交流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兴邦 副组长:
刘建华 成
员:
颜景茂、 刘建武、 赵 鑫、 孙中权、 马连江、辛德福、 刁恩波、 赵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本方案自 2012 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通榆县教育局
2012 年 8 月 5 日 印发
( 共印 60 份)
篇三: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镇属各中小学、 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精神,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 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 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 高水平、 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 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 精神, 立足实际, 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 思想, 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 真正形成公开、 平
等、 竞争、 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 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 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 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 增强活力、 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 本着“资源共享、 协调发展” 的原则, 做到三个结合, 即:
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 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 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 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 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 实施办法
(一)
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
在岗、 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 5 年的专任教师, 均为轮岗对象。
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 男教师年龄 50 周岁以上, 女教师 45 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时间截至到 2013 年 08 月 31 日为准)
2、 身 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 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 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
若是教师职务晋级, 也必须参加轮岗。)
4、 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 副校长、 教导主任)。
(二)
轮岗措施
1、 外单位 (中心学校)
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
。
2、 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 晋级的教师, 男教师年龄在 45 周岁, 女教师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时间以 2013年 8 月 31 日为准), 均要参加 1 学年的教师轮岗。
3、 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 晋级的教师, 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 各校(园)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
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 妥善安排轮岗人员, 于 08 月 20 前上报中心学校, 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 自愿轮岗交流。
(1)、 鼓励**中学、 **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 愿到***小学任教, 服务期 1 两年。
(2)、 自愿交流的教师, 由本人提出申请, 学校签署意见, 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 服务期满后, 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 激励措施:
1、 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 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 1.6 分。
2、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 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
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 每学年也可追加 1.6 分, 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 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 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 3 分。
五、 纪律要求:
1、 各校(园)
要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精心组织, 服从全局安排, 完成全面工作。
2、 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 争取机会, 提高自我, 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 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 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 学习等情况, 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使其能够思想稳定、 工作安心。
4、 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 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 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 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 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
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 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予以效能告诫; 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 按自动离职处理, 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 各校(园)
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
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 措施不得力、 工作不到位、 造成不良影响的, 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 2013 年 3 月
篇四: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中小学教师结对帮扶工作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县城学校的教师资源优势和示范辐射作用,提交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填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城乡中小学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统筹兼顾、相对均衡、资源共享、城乡互动”的原则,按照“双向交流,共同提高,注重实效,形成制度”的要求,把大力推进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当作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加大结对帮扶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本县区域内长期稳定的校际间帮扶支教关系,建立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城区带动农村,以优质带动薄弱,促进城乡教育共同、协调、均衡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均衡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协调的重要措施。以县阜宁中学、实验初中、明达初中、县实验小学、阜师附小等县城之间进行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确定学年度的活动内容及重点,制定校对校结对帮扶方案,扎实有效开展活动,共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1.新、老教师结对帮扶 教育发展共同体龙头校安排有经验的骨干教师和每年新分配的毕业生进行“新”、“老”结对,对新教师的学科教学、教学管理、教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引领,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常规,熟悉教材教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城乡中小学结对安排
实小教育集团→益林中心小学、益北小学、杨集中心小学、古河中心小学、罗桥中心小学、芦蒲中心小学、羊寨中心小学、陈集中心小学、三灶中心小学、郭墅中心小学。
附小教育集团→沟墩实验小学、施庄中心小学、吴滩中心小学、新沟实验学校、板湖中心小学、公兴中心小学。
实验初中教育集团→丰唐初中、施庄初中、吴滩初中、北汛冲、陈良初中、东沟初中、新沟实验、板湖初中、公兴初中、永兴初中、硕集初中。
明达初中→益林初中、杨集初中、古河初中、罗桥初中、芦蒲初中、羊寨初中、大刘初中、三灶初中、张庄初中、北沙初中。
阜宁中学→第一高中、东沟中学、陈集中学、左涤江校区、益林中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顶岗培训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结对帮扶和顶岗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在每年 8 月底制定和完善年度结对帮扶方案,并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落实考核措施 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校长绩效考评、教师考评和学校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对结对帮扶工作的考核按《阜宁县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考核方案》执行。
(四)加强工作督导 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人事科牵头,督导室、教科处等科室共同配合,对活动开展情况跟踪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查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 O 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阜宁县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考核方案 项目 考核评估要素 考核评估细则 简 要记载
一 、 管理 水 平( 40分)
1.围绕学校特色发展与内涵发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经验交流会、工作例会等,共同推进班子建设,有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15 分)
甲方帮助乙方制订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2 分);帮助乙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 分);指导乙方做好文化建设(2分);每学期组织召开结对帮扶联席会议和经验交流会不少于 1 次(4.5 分);甲方组织管理人员列席乙方工作例会 2 次以上(4.5 分)。以上会议超过规定最低次数的,每 1 次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2.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更新教育理念,成效显著。(15分)
乙方每学期组织管理人员、教师到甲方进行学习不少于 1 次(15 分),每少 1 次(类)扣 1 分,每超 1 次(类)加 1分,最多加 2 分。
3.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更新管理理念,成效显著。(15分)
乙方每学期安排 1 名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经验交流,管理培训,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甲方对交流人员工作表现有考核鉴定(10 分)。
二 、 教育 教 学工 作( 50分)
4.以建构优质教育活动为中心,以研训为抓手,提升教师教育力。(15 分)
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积极开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效果好(7.5 分);每学期举办课改和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1 次以上(7.5分),每超 1 次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5.围绕素质教育要求,制订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 分)。
甲方帮助乙方制订主题教育活动方案(5分);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5 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活动方案,每学期共同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 次以上(10分),每超 1 次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6.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且有实效性。(15 分)
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尝试共同发展或使用样本课程(15 分)。
三 、 教师 专 业素 养( 50分)
7.完善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通过骨干教师引领示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0 分)
甲方帮助指导乙方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5 分);每学期组织骨干教师到乙方进行集体备课、课题指导、教学示范和专题讲座各 1 次以上(15分),每少 1 次(类)扣 1 分,每超 1 次(类)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8.双方专任教师确定“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有效途径,提升教师业务能力。甲方骨干教师与乙方专任教师确定“一对一”帮扶关系(5 分);帮助和指导乙方教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5 分);每学期对
(15 分)
帮扶对象听评课 2 节次以上、指导课题研究 2 次以上(5 分)。以上每少 1 人次扣 0.5 分,每超 1 次加 1 分,最多加 2分。
9.组织专任教师听课研修,效果明显。(15 分)
乙方组织专任教师每学期到甲方听课研修 2 节次以上(5 分);乙方专任教师在甲方骨干教师指导下进行公开教学 1 节次以上(5 分)完成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1 篇以上(5 分)。以上每少 1 节次扣 0.5分,每超 1 节次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
四 、 办学 条 件援 助( 10分)
10.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援助。(10 分)
甲方需力所能及地为乙方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援助,改善乙方办学条件(10 分)
五 、 帮扶 成 交( 50分)
11.乙方在甲方帮扶下,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15分)
当年统一考试成绩在市均以上(15 分)成绩在县均以上(10 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政府综合奖励的,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1 分;部门奖励的,分别按相应级别 75%计分,最多加 5分。
12.乙方专任教师在甲方骨干教师的指导下,业务能力有所提高。(15 分)
当年在课题研究、教学(或课件、案例、论文等)评比中取得显著成绩,国家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者,每人次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1 分,省、市、县(区)级按照 20%递减计分;论文(或专著)在教育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国家、省、市、县(区)级每人次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1 分。最多累计 15分。
13.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学校管理、教研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显著。(20 分)
集体获国家、省、市、县(区)级第一名(20 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等获市、县优秀(15 分);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区)级一等奖的分别得 4 分、3分、2 分、1 分。最多加 10 分。
相关说明:
1.考核工作每月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考核采用阶段活动考核与年
终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项目分为管理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素养、条件援助、帮扶成效等五部分,总分值为 200 分; 3.考核以各阶段评价的基础分与加分合计为准,基础分指项目中涉及的各项基本分值总和,加分指有关项目中不同层次的合计分; 4.获奖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活动为依据。
阜宁县陈集中学“青蓝工程”校际结对 2013-2014 学年度名单
序号 学科 徒弟姓名 学历 单位 师傅姓名 单位 1 语文 苏丽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丁素平 阜宁中学 2 语文 王启忠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周海 阜宁中学 3 数学 周新成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吴成 阜宁中学 4 英语 季卫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周红梅 阜宁中学 5 英语 刘卫明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孟永兵 阜宁中学 6 英语 孙永成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邹超 阜宁中学 7 英语 曹永红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梁金明 阜宁中学 8 英语 胡海霞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陈永日 阜宁中学 9 物理 朱成相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孙俊 阜宁中学 10 历史 孙茂永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徐寿海 阜宁中学 11 地理 孙旺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孔祥群 阜宁中学 12 地理 王萍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张永林 阜宁中学
关于表彰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中小学:
为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2014 年度,我县在城乡中小学继续实施了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全县统一部署,一年来,各学校积极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组织师徒结对、促进教学相长、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决定对左阜连等 14 名优秀指导教师、吴淑情等 10 名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更加扎实有效地搞好结对帮扶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阜宁县 2013 年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 O 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阜宁县 2013 年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指导教师(14 人)
左阜连(阜宁中学)
王克飞(阜宁中学)
唐
毓(实验初中)
孙道军(实验初中)
季加胜(明达初中)
张红霞(实小)
顾海军(明达初中)
唐惠玉(实小)
董凤芹(实小)
郑晓蕾(实小)
仓利之(附小)
唐大智(附小)
祁
静(附小)
徐淑静(附小)
二、优秀青年教师(10 人)
吴淑情(阜宁中学)
陈
翠(东沟中学)
张
敏(第一高中)
孙永成(陈集中学)
倪新蕾(北汛初中)
孙
晔(施庄初中)
曹艳阳(大刘初中)
左
婷(公兴小学)
徐瑞敏(益林小学)
嵇道清(板湖小学)
阜宁县陈集中学“青蓝工程”校际结对 2014-2015 学年度名单 序号 学科 徒弟姓名 学历 单位 师傅姓名 单位 1 语文 施之通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孔雪梅 阜宁中学2 数学 宋成生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周万东 阜宁中学3 英语 丁古亚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张正娟 阜宁中学4 物理 陈德亚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乔元俊 阜宁中学5 生物 朱峰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钱立勇 阜宁中学6 政治 夏秀玲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孙卫东 阜宁中学7 政治 谢启国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孙凌云 阜宁中学8 音乐 季遥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韩韦韦 阜宁中学
关于表彰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中小学:
为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2015 年度,我县在城乡中小学继续实施了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全县统一部署,一年来,各学校积极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组织师徒结对、促进教学相长、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决定对乔元俊等 12 名优秀指导教师、张超等 10 名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更加扎实有效地搞好结对帮扶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阜宁县 2014 年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 O 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阜宁县 2014 年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指导教师(12 人)
乔元俊(阜宁中学)
张正娟(阜宁中学)
王
敏(实验初中)
陈
宇(实验初中)
孙联东(明达初中)
赵春元
(实小)
高雨田(明达初中)
谈为田
(实小)
陈
实
(实小)
郑
蕾
(实小)
周
静
(附小)
张数开
(附小)
二、优秀青年教师(10 人)
张
超(阜宁中学)
高晶晶(东沟中学)
周
凯(第一高中)
朱
峰(陈集中学)
张
蕾(北汛初中)
杨
华(古河初中)
曹
阳(大刘初中)
孙
斌(东沟小学)
于燕华(益北小学)
嵇达俊(板湖小学)
阜宁县陈集中学“青蓝工程”校际结对 2015-2016 学年度名单
序号 学科 徒弟姓名 学历 单位 师傅姓名 单位 1 语文 季超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黄勇 阜宁中学 2 语文 周夕稳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邱冬梅 阜宁中学 3 语文 周媛媛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张廷利 阜宁中学 4 数学 朱中右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张为清 阜宁中学 5 英语 孙维凯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孟永兵 阜宁中学 6 地理 王长国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周娣 阜宁中学 7 体育 丁中会 本科 阜宁县陈集中学 徐连兵 阜宁中学
关于表彰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中小学:
为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5-2016 年度,我县在城乡中小学继续实施了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全县统一部署,一年来,各学校积极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组织师徒结对、促进教学相长、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决定对唐玉伦等 16 名优秀指导教师、王静等 10 名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更加扎实有效地搞好结对帮扶工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阜宁县 2015 年城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篇五: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教研交流活动方案合集 3 3 篇校际教研交流活动方案 1 在课程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开展校际交流是推动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校际交流,可以搭建区域内教师互相学习的平台,促进各校不断深化各自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更新教育观念,自我完善,不断发展。
一、开展校际交流的目的和意义 1.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师的教研水平和教学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促进学校发展与办学理念的落实,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打造研究型教师队伍。
3.促进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4.促进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开发,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二、开展校际交流的范围. 平川区范围内的所有学校;有条件时,也可联系白银市三县两区的其他学校开展校际交流。
三、校际交流的具体内容. 1.学校管理。包括教学管理、教研管理、德育工作、档案管理、后勤管理、制度建设等。
2.教研工作。包括以说、听、评课为主的常规教研工作,教研组活动的开展,集体备课,课题研究,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学科竞赛,教学论文的撰写,实验课教学,第二课堂开展情况等。
3.教育教学。包括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集体备课、各科教学方法学习与交流、作业批阅、差生转化、成绩检测等. 4.其他方面。包括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绿色学校创建等。
四、校际交流的具体形式. 1.参观校园环境、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多媒体教室、德育展室、微机室等各类功能教室,整体感知学校的管理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包括教学、教研、德育、后勤等方面。
3.听取校长经验介绍,了解学校管理特色。
4.开展说、听、评课活动,学习先进教学方法。
5.就教育教学中的某一个问题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专题研讨。
6.在“走出去”的同时,可以把其他学校的骨干教师“请进来”,组织全校教师听课和评课,学习研讨。
五、校际交流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登谭 副组长:郑新峰、张兰芳、李建成、王仲才 成员:刘备战、刘彩霞、李国君、柴兵虎、陈金祥、李宗芳、白彦革、 高文国、王玉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仲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际交流的具体事宜。
六、开展校际交流活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每学期开展校际交流活动两次,交流学校和交流内容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确定。
2.由校际交流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办公室负责通知。
3.参加活动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和听课本,记录交流内容,详细填写听课记录。
4.交流活动结束后,每位参加交流的人员须写出 1000 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或总结材料上交教研室。
5.交流活动结束后,由组长或指定的其他人员在教职工例会上,对校际交流
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就先进经验和教学法的学习、推广运用作出安排。
6.交流活动结束后,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根据情况也可组织全校性的学习研讨活动。
7.听课和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
8.参加活动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落落大方,彬彬有礼。
校际教研交流活动方案 2 5 月 11 日下午,天空格外晴朗,阳光格外明媚,正阳小学四楼电教室,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本校全体教师齐聚一堂,迎来了春光小学、红民小学、跃进小学的教导主任、教师等一行 20 多人。共同观摩了“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课堂教学校际交流暨骨干教师汇报课活动。
这次活动由我校青年教师王琳执教的一堂二年级数学课拉开了帷幕,紧接着是荆艳老师执教的一堂四年级语文阅读教学课。随后,与会老师针对我校推出的两节课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使听课的教师受益匪浅。
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是我们四所拉手校相互帮扶的重要举措之一,也为骨干教师搭建了展示的平台。并希望以后与各兄弟学校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交流,共同学习先进的教育理想、教学理念,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本次活动虽然时间很短,却加强了四校之间的了解,增进了四校教师的友谊,发挥了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对我校的教育教学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今后全方位、深层次的互助、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校际教研交流活动方案 3 尊敬的花江一小学校领导及老师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两校再次举行校际交流活动,此时此刻,我谨代表安顺市第六小学全体师生向莅临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我校是一所乡(镇)级中心完全小学,服务范围 4.2 平方公里,辖区内有常住人口 4.1 万人。学校下辖南华、西山、萝卜冲、贵黄等四所村级完全小学,共开设教学班 36 个,有学生 1922 人。学校有教职工 105 人。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大
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力争把我校办成“学校管理一流、教育质量一流”的城郊结合型品牌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抓德育工作创“文明校园”,抓教学工作创“人文校园”,抓读书教育创“书香校园”,抓学校管理创“和谐校园”,抓安全教育创“平安校园”的办学思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部分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教学科研研究活动,有两人获得省级优质课评选优秀奖,两人获得市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多人获得区级优质课评选一、二、三等奖。由于学校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坚持以抓教学质量为中心,提高学生总体素质为目标,近五年来,学校已连续三次获得西秀区表彰的教育教学质量评比一等奖,三次获得西秀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第一名,第四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学校班子的加强团结和努力工作,离不开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汗水。尊敬的朋友们,你们今天的到来,是我校的一种荣幸,此次校际交流活动让我们两校的双手又紧紧握在一起,我们之间又共同构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让两校的校委班子成员,教师有了进一步的加深了解和增进友谊,同时更重要的是让我们两校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又得到了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这样的机会将更加促进我们之间的成长与进步。
我希望在这一次校际交流活动中,我们大家敞开心扉,放开畅谈,积极互动,真诚交流。希望贵校各位领导和老师们对我校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使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项工作越抓越好,越抓越出色。我相信,通过此次活动,必将进一步拉近两校之间的友谊;必将进一步推进我校总体工作;必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学质量的提升。
尊敬的朋友们,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两校之间加大校际交流活动,共同携手并肩,与时俱进,为推进我们安顺的教育事业再创新的辉煌!最后再次感谢花江一小的各位学校领导和老师的莅临指导,祝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身体健康,合家欢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同时预祝这次校际交流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篇六: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许疃学区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 提高许疃学区教育统筹发展水平, 激发队伍内在活力, 根据蒙城县教育局文件《蒙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蒙城县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蒙教人函[2013] 11 号文件《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和蒙教人函[2013]10 号文件《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特制定许疃中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促进教育公平、 提升教育质量、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我校教师交流制度, 达到资源共享, 共同提高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许疃学区教育统筹发展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发展, 把促进许疃学区内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筹规划, 把教师交流工作与学校发展、学科建设统筹考虑、 统一安排、 同步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 关心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 制订完善配套政策, 确保交流教师立足新岗位、 作出新贡献。
三、 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许疃中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凡能正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男 50 周岁以下, 女 45 周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加交流工作。
四、 交流范围和方式 教师交流在许疃学区内中小学之间进行。
交流形式主要有支教和跟岗学习(或任教)
。
(一)
我校教师到城镇跟岗学习(或任教)
有计划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我校年轻教师到城镇优质学校跟岗学习(或任教)
。
根据我校师资情况, 酌情考虑每批派出跟岗学习(或任教)
教师数量, 控制在 5 人以内, 跟岗学习教师原则上在我校仍兼课, 期限为 1 学年。
同一教师不得重复跟岗学习。
(二)
我校教师下派支教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 我校教师须到学校所在地农村中心学校学区内的缺编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 (拟支教教师可以先自主选择支教学校, 报学校后, 学校和中心校取得联系, 双方认可后, 备案上报教育局批准)
。
本学年度下派支教的教师, 根据教育局有关要求, 必须在两个学校都带课, 以不影响职称的评聘。
五、 相关规定 (一)
进行交流的教师, 交流期间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
保留在许疃中学, 享受许疃中学的一切福利待遇,在原学校的职务职级不变, 其教育教学工作 (包括班主任、 教研组长、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等工作)
年限连续计算; 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由原学校根据受援学校(或跟岗学习学校)
提供的绩效考核情况, 发放绩效工资。
教师在交流期间参加职务评聘、 岗位竞聘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交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按计划返回原学校工作。
(二)
自 2014 年起, 按照本意见规定应当支教的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 任现职以来要有 1 年以上支教经历。
(三)
自 2014 年起, 我县推荐申报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 亳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和模范、 优秀教师 (教
育工作者)
等市级以上荣誉人选, 按本意见规定应当支教的其他学校教师要有一年以上支教或跟岗学习工作经历。
有交流经历的教师, 参加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等县级荣誉评选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
对符合交流条件而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教师, 职务聘任合同期满后, 予以高职低聘, 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五)
交流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 一年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并延长其交流服务期。
(六)
对拟于 2014 年度申报评审中、 高级教师职务而必须于 2013-2014 学年度支教的我校教师, 经学校审批、 县教育局核准,
2013-2014 学年度可以跨校兼课(走教)
, 即在小学支教的同时在原学校兼授中学课程。
教师支教期间在小学承担的工作量应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
此过渡办法仅限于 2013-2014 学年度。
六、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 负责每学年的相关工作。
组
长:
于
强 副组长:
田怀林
刘洪民 成
员:
韩克朋
刘洪华
李廷金
李新房
毕磊
许疃中学 2013 年 6 月 23 日
篇七:城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学“区管校聘”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实施方案根 据 《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新 时 代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改 革 的 意见 》 , 教 育 部 、 财 政 部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关 于推 进 县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的 意见 》 ( 教 师 〔 2014〕 4 号 )
, XX 省 教 育 厅 《 关 于 推 进 县(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 作 的意 见 》( X 教 发〔 2015〕51 号 )和 XX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推进 县 (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作 的 意 见 》( X 教 通〔 2016〕121 号 ),以 及《 事 业 单 位管 理 条 例 》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等 文 件 精 神 , 为 全 面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优 化 教 师 队 伍结 构 ,促 进 城 乡 校 长 教 师 合 理 交 流 ,激 发 教 师 队 伍 活 力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 推 进 城 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 特 制定 本 方 案 。
一. 具体措施
区管校聘工作
1. 试 点 学 校 望 城 区 向 阳 中 学
望 城 区 茶 亭 梅 园 中 学 2. 聘 用 原 则 坚 持 按 需 设 岗 、双 向 选 择 、公 开 公 平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
3. 聘 用 流 程 按 需 设 岗 → 个 人 申 请 → 审 核 聘 用 → 公 示 结 果 → 签 订 聘 书( 合 同 )
4. 落 聘 人 员 由 区 教 育 局 统 筹 调 剂 。
5. 时 间 安 排 3 月 -5 月 前 期 调 研 ,6 月 -7 月 制 定 方 案 ,8月 具 体 实 施 并 完 成 。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 交 流 轮 岗 方 式
( 1)
支 教 :
城 区 学 校 教 师 到 农 村 学 校 支 教 。
( 2)交 流 :城 区 与 城 区 、农 村 与 农 村 学 校 之 间 教 师 交 流轮 岗 。( 3)考 选 :区 内 农 村 教 师 通 过 考 试 方 式 交 流 到 城区 。
( 4)
走 教 :
片 区 或 集 团 学 校 内 部 因 学 科 需 要 跨 校 兼 课 ;市 、 区 级 卓 越 教 师 对 口 支 援 相 对 薄 弱 学 校 或 薄 弱 学 科 。
城 区 学 校 是 指 街 道 区 域 内 的 学 校 , 农 村 学 校 是 指 乡 镇 区域 内 的 学 校 。
2. 交 流 轮 岗 对 象
( 1)
公 办 学 校 ( 园 )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 幼 师 )
。
( 2)
公 办 学 校 校 长 ( 园 长 )
、 片 区 校 成 员 。
3. 交 流 轮 岗 原 则
( 1)按 个 人 申 报 、学 校 同 意 、双 向 选 择 、教 育 局 审 批 的流 程 办 理 。
( 2)
鼓 励 城 区 教 师 到 农 村 支 教 。
( 3)支 教 时 间 原 则 上 1-3 年 ,也 可 直 接 办 理 人 事 异 动 关系 。
4. 交 流 轮 岗 时 间
除 走 教 外 ,支 教 和 交 流 均 在 6 月 28 日 前 完 成 申 报 工 作( 申报 审 批 表 交 区 教 育 局 318 室 ),8 月 底 前 完 成 有 关 人 事 关系 异 动 。
5. 交 流 轮 岗 补 助
( 1)支 教 教 师 工 作 量 达 学 校 平 均 工 作 量 及 以 上 ,根 据 支教 学 校 距 离 及 偏 远 程 度 , 享 受 300-900 元 /人 •月 的 交 通补 助 ; 享 受 相 应 农 村 学 校 教 师 的 乡 镇 工 作 补 贴 。
( 2)走 教 教 师 两 校 工 作 总 量( 按 课 时 计 算 )达 所 在 学 校平 均 工 作 量 及 以 上 , 且 在 走 教 学 校 课 时 工 作 量 达 该 校 平均 工 作 量 三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的 ,可 享 受 支 教 相 应 交 通 补 助 。
( 3)市 、区 级 卓 越 教 师 对 口 支 援 相 对 薄 弱 学 校 ,交 通 补贴 酌 情 而 定 。
二. 实施步骤 1. 宣 传 发 动 区 管 校 聘 试 点 学 校 要 制 定 本 校 “ 区 管 校 聘 ” 改 革 试 点 工作 的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及 时 召 开 教 职 工 “ 区 管 校 聘 ” 管 理改 革 试 点 工 作 动 员 会 。
区 属 各 学 校 、 各 片 区 校 要 根 据 XX市 教 育 局 《 关 于 推 进 县 ( 市 、 区 )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校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工 作 的 意 见 》 ( 长 教 通 〔 2016〕 121 号 )文 件 精 神 , 鼓 励 城 区 学 校 教 师 到 农 村 支 教 , 鼓 励 卓 越 教师 支 教 、 走 教 。
2. 摸 底 申 报
区 属 各 学 校 、各 片 区 校 要 根 据 各 校 岗 位 需 求 等 实 际 情 况 ,精 准 制 定 岗 位 需 求 计 划 ,重 点 摸 清 紧 缺 学 科 、意 向 交 流 、支 教 教 师 实 际 情 况 , 引 导 、 规 范 教 师 流 动 。
3. 会 议 审 定
区 教 育 局 根 据 各 校 岗 位 需 求 , 结 合 教 师 申 请 意 愿 , 意 向学 校 教 师 结 构 、 专 任 教 师 需 求 、 岗 位 设 置 等 实 际 情 况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研 究 , 统 筹 调 剂 。
三, 工作要求
1. 加 强 领 导 ,部 门 联 动 。“ 区 管 校 聘 ” 和 校 长 教 师 交 流工 作 在 区 委 教 育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下 开 展 。
2. 明 确 目 标 ,促 进 交 流 。以 “ 城 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为 目 标 , 调 优 教 师 结 构 , 推 进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
3. 强 化 保 障 , 激 发 活 力 。
在 教 师 职 务 晋 升 、 职 称 晋 级 、评 优 评 先 、 培 养 培 训 等 方 面 向 有 农 村 工 作 经 历 、 有 交 流轮 岗 经 历 的 校 长 、 教 师 倾 斜 。
4. 严 格 考 核 ,落 实 奖 惩 。一 是 考 核 学 校 。对 派 出 学 校 和受 援 学 校 均 设 置 专 项 指 标 进 行 考 核 。
二 是 考 核 教 师 。
以受 援 学 校 为 主 , 派 出 学 校 为 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