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6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第36卷第3期2020年3月改革与战略REFORMATION&STRATEGYVol.36No.3Mar.2020[经济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36 卷第 3 期 2020 年 3 月改革与战略REFORMATION & STRATEGYVol.36 No.3 Mar.2020[经 济 发 展 ] DOI: 10.1633 l/j.cnki.issnl002-736x.2020.03.008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 实践探索及重大问题阐释韩文龙,葛泽坤(西 南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 四 川 成 都 611130)摘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是现实的必然要求,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由 “管企业” 向 “管资本”的转变是当前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改革的重要方向,具体的实现方式 主要是成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公司制改革等。
在公司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实现“国民共进”,防止国有资本流失和民营资本权益受 侵犯等问题发生。
当前,我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增 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积极履行其制度性的社会责任和 使命担当,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真正成为党执政兴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支柱。
关键词: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公司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图分类号:F 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 (2020)03-0065-12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 做优做大”。当 前 ,国有企业改革正在深入推 进 ,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是由“管企业”向 “管 资本”转变,具体的实现方式是成立国有资产投 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改 革和公司制改革等。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需要考虑其价值取向和政策内容、具 体的实践探索、错误倾向预防等问题。因此,必 须以实践为基础,牢 牢 把 握 “三个有利于”的指 导方向,即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 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同时在理论层面做进一步的探索。收稿日期:2020-01-06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2015 MZD 006);马克思主义 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2018 MZD 012)作者简介:韩 文 龙 (1984— ),男,甘肃张掖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 士 ;葛泽坤 (1996— ),男,天津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65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 本的实践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确定了新时期全 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任务。近年来,一系列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国有经济战略性重 组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 立 以 “管资本” 为主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及进一步完善现代 企业制度等的具体改革措施逐步推进,并取得 了丰硕成果,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也得 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一)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 要 ,是全球范围内企业内部治理的一般趋势。自 我 国 1992年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
无论是历次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民营经济企业内部 的不断自发尝试都已充分证明,以有限责任公司 制 度 、股份制公司制度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 度”相较于以所谓业主制、合伙制、行会制为代 表 的 “古典企业制度”,有着无可比拟的制度优 越性。实践中,我国已于2018年 4 月 2 4 日基本完 成了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框架下的公司制改制,与 此同时,2017年 11月 3 0 日被列入全民所有制中 央企业集团改制方案计划的近2500家全民所有 制中央企业子企业中的98%已完成或正在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按 照 “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要求 被列入清理计划的1100余家全民所有制中央企 业子企业中也已有40%完成了清理注销" 最具 代表性的是,2018年 12月 5 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正式完成,标 志着中国铁路总公司这个最大的中央国有企业公 司制改制和股份制改革的完成。从 《中央企业公 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121的颁布到全民所有制中央企业集团改制方案计划的制定,无不显示出 公司制改革这一既有共识的重要性,其突出表现 在公司制改革在后续深化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和 “公司制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 要条件” [31这一基本论断上。如此,明确国有资本边界,加速国有产权界 定 ,建立现代意义上的资产监督机制和资本管理 机制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推 动优质国有资产整体上市方有可能。按 照 《公司 法》的相关章程规定,任何所有制下企业全体股 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共同对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对应的有限责任,依据相应的出资额享有同 等的投票权和财产处置权(法人财产权),责任 和权利更加明确,这有助于培育国有企业真正成 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 自我完善的独立市场主体;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正式将以党委会、职工大会、工会为代表的全民 所有制法人治理机制转变为以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为代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在形 成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同时,将 “党的绝 对领导”嵌人其中,并于新机制下抓好中国特色 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二)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党的十八大以来,秉 持 “有效市场+有为政 府”理 念 下 的 “市场依托+政府引导”方针,“成 熟一户,推进一户”,中央企业纵向整合与战略 性重组成效显著: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完成了 20组 总计38家企业重组计划,目前中央企业数量减少 到 100家 以 下 (% 家),真正实现了数量“减法” 和 质 量 “加法”的辩证统一 m 。例如,早在2014 年 12月 3 0 日,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北 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合并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 司 ,强强联合切实发挥了 “1 + 1>2”的规模效 应 ;2017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66
司 ,成为能源领域的“执牛耳者”,成立之初便 拥 有 “四个全球之最”(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 司、最大的火力发电公司、最大的风力发电公司 和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公司),切 实 做 到 了 “立 足本业做大做强”,将规模优势有效转化为规模 效应;此外,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核工业 建设集团公司的重组在2018年年初正式开始,拉 开了装备制造和军事工业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级 “横向整合”的序幕,反响良好,成效显著,也 反 映 了 “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 工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布局方向。无 疑 ,其用丰硕的实践成果有力地破除了“国有企 业无效率论”,用事实表明传统意义上国有企业 的低效率很大程度上可以由“企业的规模效应缺 失”和 “垄断竞争的效率损失”来解释;国有企 业的兼并重组,尤其是在制造业领域的兼并重组 也 是 与 《中国制造2025计划》151中 的 “制造业是 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 之基”、“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 的强盛”和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 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 国的必由之路”的主旨一脉相承。(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中,中央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布局 问题已经作出了明确的方向性阐释,创造性地提 出了国有企业“跨界经营”的 “三分法”原则:
对准公益性国有企业,应 “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 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对 事关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 行业中的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国有资 本战略性控股的根本性要求;对竞争类行业中的 竞争性国有企业,应 在 “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同 时 ,“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国有企业因此贯穿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对宏 观经济全局存在前瞻性、方向性的引导作用。这 样 ,国有企业得以真正成为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 康发展的根本力量,得以真正搭建起符合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经济框架,得以真正实现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对国民经济的强有力控 制 ,得以充分放大国有资本的“存量优势%本轮国有企业改革要系统性地配置好各类市 场资源,利用好各项改革措施,以助推国有资本 做强做优做大,避 免 出 现 “一刀切”的武断决 策 ,切忌一哄而上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横 向整合”或 “纵向整合”以及运动式推动下辖国 有企业盲目上市。具体来看,必 须 坚 持 “分类而 治”的基本指导思想,“宜独则独,宜混则混”, 创新性地灵活结合各类具体政策,更好发力助推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两个现实的例子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方向的 可行性。京沪高速铁路自完成独立核算的公司制 改 革 并 “公司化、股份化”成立京沪高速铁路股 份有限公司以来,2014—2017年累计实现利润额 高达311.7 亿 元 ,相关信息平台显示,其包括法 人代表、注册资本、股东分布、高管构成在内的 多项注册信息均发生了变更,特别是其注册资本 大幅减资至400亿元,极可能仿照中铁特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IPO 的操作方式,通过注册资 本的结构性变动,提升自身注册资本的质量和盈 利能力,向上市迈出更为实质的关键性一步。此 外 ,我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 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 司三家油气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管网分离” 的 重 点 计 划 和 《2019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 告》的具体要求,在 “运销分离”的基础上将三 家公司下设管道长距离运输部门进行横向和纵向 整合,剥离转移成立新公司,以各自所属管网资 产定价为依托划分相关董事会席位与厘定相关股67
权配置比例,在适当条件下积极寻求上市,并以 此为基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借以引人50%的社 会资本参与,切实提升长距离运输行业的运行效 率和规模效益,降低投资运营成本,“管住中 间 ,放开两头”,破解国有垄断行业的无效率问 题 ,完善相关上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相关 管网建设密度,并在竞争中进一步扩大相关市场 范 围 。(四)国有企业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 要性,他 指 出 “要积极发展混合所制经济,强调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 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 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 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 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 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71。无疑,这就在理 论高度上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看作本轮国有企业改 革的突破口,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不断 推动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 相互促进。2016年以来,我国在电力、石油、天然气、 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事关国民经济命脉、 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行业先后选择了三 批 50家 国 有 企 业 (其中中央企业28家 )展开试 点 ,成果丰富,积 累 了 许 多 “可复制、可推广” 的典型经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显著的成效。
以2014年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中两家具有 代表性的企业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和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来说,截至2017年底,两家 集团各自70%和90%的营业收人都来自混合所有 制企业;而在贴近市场一线的竞争性商业一类中 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比例已经超过七 成 ,举例来说,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 发零售五个行业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比例分别为8 7%、8 0 % 、7 5 % 、74%和 72%181。从产权的角度 来看,同样截至2017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 业及各级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已达 6 9%,一些省份的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 占比达到了 5 6 % , 可以说混合所有制已经创造性 地成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重要 决定因素。相关统计数据表明,2013—2017年 ,
民营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 革 ,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有企业引 人非公有制资本超过5000亿元|91。必须明确,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最重要的 方式是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 制已经基本完成,国有资产的产权边界已经厘 清,权责统一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形成,可 以采用改制上市的方式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同时通过选择上市发行比例和上市成功后定向增 发等方式引人战略投资者,定向引入与企业发展 息息相关的业务、技术、管理等先进经验,以早 曰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两个平等”局面。
目 前 ,国有企业的主要优质资产都已实现混合:据 《国资报告》统计,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 委监管的中央企业54.5万亿元总资产中,大约 65%已经进入上市公司"°1。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参股、人股乃至绝对控 股非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引 导国民经济走向的具体表现,是做强做优做大国 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必由之路,是防范发生系统 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的客观前提。其实施结果也必须以国有资本、民 营 资 本 “平等协商、自愿组合、共同发展”为共 识基础,绝不可搞突击政绩工程,更 不 能 “拉郎 配”。事实上,我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 早 就 呈 现 出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协同关 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从对核心 技术与关键资源的掌握情况上看,国有企业可通68
过资本定向投资、股本兼并收购和基金指导等方 式 ,扶持一大批具有原创性技术特征但抗市场风 险能力较弱的初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可通 过国有资本的存量优势,在国内外兼并收购一批 具有...
篇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产管理从生到死有 3 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即资产购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在目前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尤以资产处置环节最为薄弱。日前,财政部发布的《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受到了地方各级行政单位财务人员的高度关注,这恰是因其将焦点对准了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并提出了诸多切实有效的加强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从“进口”到“出口”的全程管理。
资产处置环节薄弱 之所以要针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专门出台该《办法》,主要是因为资产处置是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薄弱环节。
“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构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进口和出口,这两个环节更容易产生管理问题,也更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讲师刘用铨表示,相对而言,目前,我国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环节的制度相对比较健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早在2002 年就出台了《政府采购法》,而且各地方在 2006 年后也针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资产配置标准等一些具体的配套规定。
那么,为什么资产处置环节会成为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呢?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财务处处长任红梅表
示,实际上,资产处置环节比较薄弱不仅体现在地方行政单位中,也体现在各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不同于资金的直线型管理,资产的管理链条非常多,因为资产存在的状态就是非常分散的,分布在很多资产使用者手里。
很多时候,资产管理者根本见不到资产,即便是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点都存在难度,更何况是进行资产处置。
江苏省工商局审计处处长朱昌兵表示,在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长期以来资产处置制度缺失或规定过于笼统,导致资产随意处置现象较为普遍。另外,资产管理涉及资产管理、财务和资产使用多个部门,由于部门配合不力,很容易出现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况,家底不清也给资产处置带来一定的难度。
任红梅还表示,以往的制度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标准、程序、处置收入管理等规定得不够细致。对于什么样的资产需要进入处置环节没有确切的标准,对于处置需要履行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处置后所获收入的管理缺乏相应的制度等,这些都是造成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相对比较薄弱的原因。
处置新规亮点较多 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实务工作者,在通读该《办法》后都表示,这个《办法》不仅针对当前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中的难点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任红梅表示,该《办法》对报损、报废等以往国有资产处置中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定义,非常有必要。这也让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者感到该《办法》非常清晰,很接地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朱昌兵表示,鉴于地方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较为普遍的情况,该《办法》对涉及房屋征收的资产置换作出规定。虽然该规定在篇幅上仅短短一条,但其对维护地方行政单位的权益很有帮助。
另外,朱昌兵也表示,该《办法》中对上级单位向下级对口单位配发、调拨资产进行了限制,这是一项非常好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上级向下级单位配发的资产不一定是下级需要的,容易造成浪费;另一方面,该规定也能有效防止上级单位随意处置资产、提早更新资产所带来不必要的支出。
刘用铨认为,该《办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创新就是规定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实际上,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但有一些地方在管理实践中没有严格做到“上缴国库”。
刘用铨介绍说,根据以前的办法,资产处置收入属于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属于行政单位自有收入、可支配使用的财力,现在则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资产处置的收入在性质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属于公共预算管理范畴。这样,一者将资产处置收入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体现了综合预算的理念;二者在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本预算体系中,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而非其他预算。
有力推进全程管理 若翻开一家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你会发现,其中固定资产一栏数额庞大。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重资金轻资产的状况,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和引导由来已久。
2006 年,财政部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对资产处置的部分仅作了框架性规定。
在此之后,财政部针对中央层面行政事业单位发布了《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针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处置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这使得中央层面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除了 2006 年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外,针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未有其他相关办法出台。日前发布的《办法》是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重要补充和更新,也标志着我国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从资产购置到资产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基本建成。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办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带动地方行政单位重点针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更精细的管理,因而具有很好的规范、示范效应。
刘用铨表示,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不断完善,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整个社会的观念在发生变化: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单位只是占有使用。因此,资产管理从生到死包括购置、有偿使用、处置,都应经过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也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上缴国库。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二: 截至 2008 年底,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已达 9.04 万亿元。1998 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长速度大大超出同期企业国有资产的增长速度,在整个国有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已达三分之一以上。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单位应切实转变“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观念,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配置标准是制定支出标准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目前亟需由财政部门制定的主要是业务用车标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及部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1.业务用车配置标准。由于业务用车配置一直疏于管理,已成为各单位公车膨胀的重要因素。许多单位业务用车数量大大超过公务用车数量;不少单位把超过公务用车编制的车统统划到业务用车范围中,有关部门难以控制和监督。如果只管公务用车,不管业务用车,将难以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的数量和费用。要在科学界定业务用车范围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部门和单位业务用车的标准和编制。配
车标准可分为一般业务用车标准和特殊业务用车标准:一般业务用车标准建议参考一般公务用车标准执行,特殊业务车标准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部门从严核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各部门业务用车的编制,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通用办公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单位价格标准和数量标准两个方面。单位价格标准可根据目前政府集中采购的平均价格确定;数量标准可以按每人占有数量或处(室)占有数量核定。个人用台式计算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标准建议按每人占有标准核定;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复印机等其他用办公资产,建议按处(室)占有标准核定。在具体标准的制定上可参考目前各部门的平均占有水平、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国家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专用资产是指有关部门为满足专项业务需要而购置的资产,如一些科研设备、医疗卫生设备、进出境检测检疫设备等。对一般的专用资产的配置标准,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对一些特殊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可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报财政部门备案。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配置标准的修订。目前执行的办公用房标准是 1999 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单位并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也有一些单位反映上述标准不符合实际。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也不规范,超标超编配车问题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应积极配
合有关部门,深入实际,抓紧修订有关标准。鉴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保障水平也不相同,因此建议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级的资产配置标准。财政部制定中央级配置标准,但可抄送地方参考。
(二)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研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预算审核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从实践情况看,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的难点和关键是财政部门内部有关司(处)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问题。鉴于中央部门 2009 年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对财政部内部审核流程作适当调整:各部门司和两个资产处同时对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审核,由两个资产处提出分单位预算控制建议数,经会签预算司同意后送各部门司;各部门司在两个资产处提出的建议数内,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加的,部门司需与两个资产处协商一致后再作调整。在预算执行环节,待编预算、追加预算及部门专项中涉及资产配置的,也应参照上述要求和流程进行审核。建议预算司及时对《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中相关内容作调整。同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工作的协调配合。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单位在编报资产配置预算时,财务部门要充分征求资产部门的意见,资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工作沟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研究开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开发建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
的动态监管,是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基础。目前,财政部组织开发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推广实施,并于今年在全国推广。系统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横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纵向“中央—省—市—县—乡”的架构进行部署。原则上各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该系统为标准版本,以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的统一规范和通畅传输。系统实施涉及到硬件配置、网络布设、操作培训、软件应用等多个方面。当前,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在“金财工程”统一框架下,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其他系统的有机衔接,并保障资产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四)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性质不同、情况各异,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严格管理。对行政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应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先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先上路,后规范”,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国库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单位上缴收入和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收入管理办法。
(五)做好重点资产与大型资产的配置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量、种类繁多,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范围上,应突出重点,主要抓好重点资产和大项资产的配置,如房、地、车和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的配置;对一般性的资产,由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预算限额内自行掌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资产配置预算是一项新业务,应该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当前要首先抓好对房屋、土地、车辆和一定价值以上的大型设备的审核工作。
(六)加强监督,严肃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财务检查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对预算执行中,因特殊需要,需追加预算并临时购置资产的,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购置;对各部门未申报购置预算的资产,不得安排经费。建议强化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在资产配置预算监督检查方面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地财政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配置实施财政监管的责任义务和实施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购置资产的,应在审计和财务检查中作为重要问题查处;对有关单位超标、超编配置资产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篇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产管理浅谈基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德龙高台县财政局 甘肃 张掖摘 要:近年来,随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越来越规范,基层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本文笔者结合 8 年国资监管工作经验,梳理了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关键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成效1.建立监管体系,明确职责范围按照上级出台的国有资产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实际,及时研究修订了全县三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这些办法的制定实施,为全县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长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对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全程监管一是在国有资产的配置上,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本年度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采购办审批,按计划申请采购。县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政府采购办,积极推进资产购建的规范化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提出拟购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配置;有配备标准的,严格按标准进行配备,有效避免了资产配备的盲目性,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在资产使用管理中,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调出、调入、处置制度。强化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三是在审批处置资产时,国资监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于大额资产的处置,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以 核实国有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收益最大化 为目标,严格按照 处置审批 资产评估 公开拍卖 收入上缴 的管理模式实施,确保资产处置做到有理有据,手续完备。3.摸清资产家底,确保完整安全为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 家底 ,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使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摸清了 家底 ,夯实了管理基础,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等多层面准确反映了政府财务、资产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对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夯实了县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的数据基础。4.强化阳光处置,规范操作流程为努力实现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规范化、处置过程的公开化和处置收入的最大化,广泛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资产出让人、投资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细化了公开拍卖处置流程。一是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托中介机构,分别对闲置的办公房屋及土地进行了整体评估,为拍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价值依据。二是由资产所有单位和国资监管机构共同委托县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经验丰富、资质信誉度高、履约实力强、拍卖队伍素质过硬的拍卖机构,承担国有资产拍卖处置任务。三是组织拍卖活动。由中标的拍卖公司依法在报刊、媒体等发布拍卖公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备案登记手续,通过推介会展示标的,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踏勘丈量,审查竞买人资格,严防发生竞买人私下串标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召开拍卖会。在拍卖会开始前,由国资监管机构、各监督单位和房屋资产所有单位共同确定资产拍卖保留价,并严格限定知晓范围,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拍卖会开始时以密封函的形式将拍卖保留价函现场递交拍卖师,以确保拍卖活动顺利开展。五是交付标的。买受人按照相关约定足额缴清成交价款后,由国资监管机构牵头,拍卖公司和资产所有单位三方配合,按相关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并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5.完善监管平台,实现网络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经过近几年的艰辛努力,已建成从财政(国资)部门到资产管理5主管部门,再到资产所有单位的网络数据体系。对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了全面核实、补充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数据体系,做到了资产信息与单位财务报表相衔接,达到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资产登记全面的要求,有效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 入口 到 出口 的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了资产增减变化情况,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学合理处置资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1.国资监管意识不强,缺乏制约机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对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落实还不到位,国资监管机构代表县政府监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调拨和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繁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导致部分单位对国资监管机构安排布置的工作不够重视、配合不够积极,报送相关资料的时效性不强。2.内控制度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由本单位各科室代管,没有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岗,与国有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连续性要求有差距。单位内部人员调动时在用资产不清点、不交接,甚至一些资产被私人长期无偿占用,人员调动或离退休也不清退,资产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追责机制不健全。3.资产账目不健全,准确性不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账目不健全,只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大了资产监管和清查的难度。虽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要求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一物一卡录入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员走捷径,将几项资产录入一张卡片,甚至存在编造资产卡片的现象,导致资产年度报表的准确性不高,普遍存在单位年终决算数据和资产报表数据不一致的现象。部分单位对上级调拨及本单位购买的国有资产不入账,极个别单位国有资产存在长期闲置现象,资产利用率不高。4.资产处置不及时,资产存量大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不及时核销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现象,部分单位账务上还存在 20 世纪 80 年代的电子设备等资产,单位资产 只进不出 ,致使固定资产账面数额越来越大,资产存量大,但能正常使用资产少,个别单位还存在盲目求全求新、重钱轻物、重购轻管 、配置不均等现象。5.往来款挂账多,核销难度大由于以前年度记账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各单位往来款挂账较多,申请核销的往来款大部分为以前年度会计记账错误导致,如:将上级拨入经费计入往来款、专项经费计入往来款、不催要已列支工程款发票等。近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越来越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核销的往来款条件越来越严,核销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更加难以消化。6.资产处置不规范,处置收入少部分单位不按照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资产处置,普遍存在划拨资产不审批的现象,甚至存在擅自处置报废、捐赠资产的现象。同时,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批报废的资产,残值收入少,甚至无处置收入现象较为普遍。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1.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推进资产精细管理自机构改革后,部分基层国资监管体制建设中,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合并。建议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改革,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分离,进一步靠实责任,理顺体制,为国资监管工作配备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和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能。2.增强资产管理意识,规范资产配备标准强化各资产使用人的权责意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资产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营造人人关心爱护国有资产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资产处置报废的申报工作。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抓起,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3.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责任主体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设置资产管理岗,建立实物资产领用登记制度,明确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单位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要对单位国有资产明细进行交接,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意识。4.盘活用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一是结合全县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国有资产,能够利用的,采用无偿划拨的方式注入有挂钩的国有企业,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实体,对长期闲置且利用价值不高的资产采用公开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将出售收入投入基础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充实国有资本,盘活用活闲置资产。二是对经营性的资产采取打包整合方式,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放到一个篮子里(转 29 页)
绩效管理29指标体系不可一成不变,应随着学校的发展进行调整。5.借助信息化手段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弥补自身不足开发预算绩效管理系统或升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将项目绩效申报、绩效监控和评价的流程嵌入预算管理过程,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机融合。出于成本效益考虑,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可与部门预算系统结合,由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牵头开发,或者升级各高校的预算管理系统,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的过程。通过信息化的辅助手段,不仅能简化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动态监控经费的执行过程,还能节约人力资源。另外在学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绩效评价也可以委托具有专业团队和客观视角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中介机构与各职能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点,建立起一套适用于自身的绩效指标体系,同时也可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专业的评价。6.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发挥绩效激励和约束作用对于校内预算项目执行效果差、绩效评价低的项目,应约谈责任人,督促整改,将上一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校内预算安排的参考,适当压减下一年的预算额度;绩效评价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同时,学校可以从校内预算中安排一部分绩效激励经费,对于执行效果好、绩效评价高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予以奖励,充分发挥绩效的激励作用。五、结论及展望综上所述,高校校内预算绩效管理任重而道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财政部及主管部门高屋建瓴,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职能部门、院系的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绩效意识、完善组织结构、加强人员配备、升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克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加强对校内预算资金的监管和考核,不断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从而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提供支持。参考文献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2018-9-1.2. 乔春华 . 高校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的思考 . 会计之友, 2020 ( 20 )
.3. 刘婵妮 . 高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 财会学习, 2020 ( 23 )
.4. 夏丹,杜国良 . 内涵式发展下高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 会计之友, 2019 ( 05 )
.5. 房杰,杜蓉,李美玲 . 高校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衔接的探索 . 管理观察, 2019 ( 09 )
.6. 潘至君 . 高校校内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会计师, 2020 ( 19 )
.7. 王军,李敏 . 中央高校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改革探究 . 教育财会研究, 2018 ( 01 )
.8. 金田 . 高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研究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 ( 09 )
.(责任编辑:王文龙)(接 5 页)形成规模,由政府统筹安排,推动优质资源向主业集中,向主导性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探索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将部分单位闲置、利用率较低的国有资产纳入 公物仓进行管理,增加 公物仓 存量固定资产的调剂使用率,发挥 公物仓 共享调剂作用,把资产共享调剂作为节约财政支出的有效方式。5.加大往来款项清查力度,注重往来清理常态化一是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重视往来款项的规范管理,促使各单位将往来款项的管理纳入制度化建设中,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对往来款项定期核对,及时清理、催收与核销。二是对于已经发生特别是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查明形成原因,确保应清尽清、不疏忽不遗漏、不留死角。对收不回的和付不出的往来款项,属于记账错误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账;符合核销条件的报国资监管机构予以核销,核销往来款一律实行 账销案存制,使单位的流动资产名副其实。6.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意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建议不定期举办或参加针对性高、适应性强的短期培训班,学习有关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及资产处置实务操作,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同时,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列入对各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工作调动时要对单位国有资产明细进行交接,不断增强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责任编辑:刘海琳)
篇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经过一年多努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省级,行政事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承担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由“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承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省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征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有的还成立了专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初步形成了协调一致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
狠抓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奠定坚实基础。
摸清资产家底。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国有资产清查规定,省财政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
强化资产管理。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节约、效能、适用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并对资产购置做到年初有预算统筹安排,购置普遍实行政府采购,使用中加强资产保管核算。加强对资产的处置管理,明确责任,完善资产审批手续。2016 年从省级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并向市县推广延伸,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成效显著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何进行规范的财政财务管理,国家还没有规范化的政策。2016 年,虽然财政部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但由于这项收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目前全国还没有规范的管理模式可借鉴。为了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财政财务管理,江西率先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然后向市县推广,成效显著。具体做法主要表
现为“五个到位”:
1.认识到位。自中央做出“收支两条线”规定以来,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 55 号令)、《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省政府 86 号令)和《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成立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依法、规范、从严”的原则,采取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财务报表管理、统一实行银行代收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经过这些年的上下协同努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进展顺利,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理顺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从“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执行得比较好,但是大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现有固定资产开办经营实体收入、门面出租收入等并没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016 年,财政部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为把“收支两条线”改革推向深入,2016 年 6 月,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2016 年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部门还专门出台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到财政专户管理,是新时期、新阶段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的内在要求。应该说,抓这项工作具备良好的条件:前些年全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密切配合,优化了工作的环境。因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坚定不移地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时机成熟,非常必要。
2.政策到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以严格的要求、严格的责任、严格的措施,把省直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一是明确征缴对象和范围。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对象包括: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财务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缴
入省财政专户。征缴范围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产权的经营性实体、门面、设备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住房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二是规范收入的使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缴入省财政专户后,缴交单位可按照规定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安排使用。财务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开支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申请下拨。缴入省财政专户的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收入,在缴纳税款和扣除成本费用后,由省财政专户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是规范单位账户管理。严格账户管理,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为此,省财政部门在银行设有财政专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按照“银行代收制”的要求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缴分离,提高征收的透明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就此设立过渡户,已经设立的要按规定取消。为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账户审批、年检制度。省级财政、监察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账户清理,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与撤并。
3.征管到位。为了使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征管措施。一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以省政府名义召
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会议;与此同时,在《江西日报》开展题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入财政专户》、《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有新规》的宣传报道,并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策,从而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分类催缴。开征伊始,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及时足额解缴的情形,对这些单位进行归类,对收入重点单位上门催缴,对收入次重点单位召开座谈会,逐一落实资金上缴日期。三是编制日报。汇总编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日报表,每天跟踪监督单位收入解缴情况。
4.服务到位。按照省财政部门“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的“八项服务承诺”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把规范管理与提供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积极做好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缴工作,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设计流程,加强资金的管理。二是按规定做好支出项目细化工作,单位准确提出用款申请后,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金的拨付,为各单位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三是建立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服务机制。省财政部门主动与省监察、审计部门协商政策措施,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尽职尽责地解决实际问题,周到细致地处理相关事务。
5.检查到位。具体做到“三查”。一是日常核查。通过
对票据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拨款单的审核,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执收、解缴、核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遏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专项检查。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财政专户和支出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和纠正单位的违规行为。三是年度稽查。充分利用一年一度对非税收入票据及资金解缴财政情况进行年检的时机,将单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追缴进入省财政专户。
通过以上举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缴和使用工作已经步入正常运行轨道,并取得显著成效。例如,2016 年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省财政专户的出租收入就达亿元,较上年增长%。全省各市、县、区都实现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同级财政管理的目标。
三、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成功整合运营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沿用“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分散占有和使用”的传统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国有资产使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使用效率不高。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在大量调研和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江西对现行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整合改革。通过改革发挥存量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实现国有资产有效集聚、裂变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路径和主要内容
组建管理机构。为了强化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成立了隶属省财政部门的“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表省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据有关规定,核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和支出;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审批;负责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
产权变利益不变。为了维护稳定,减少震动,调动单位积极性,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划转,统一管理的同时,改革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维持原单位既得利益不变;经营人员维持原单位管理体制不变;职工工资、福利维持原单位待遇不变。
搭建投融资平台。成立“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融资平台,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循环“造血”。通过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投入和阶段性投入企业或投资形成优势产业和产品以后,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选择时机出售和转让投资的股权,退
出原来投资领域,让其他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运营,实现资本的宽范围、广领域循环。
(二)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界定范围,先易后难,划转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一是对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范围进行界定,从政策上明确哪些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应进入改革“笼子”。二是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明晰划分类别,根据经营性资产构成,具体分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等);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非独立核算的店面、商铺;闲置土地、烂尾楼等。三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的经营性资产按类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清查资料,“中心”再组织力量对单位报送的清查资料进行了清理和核实。四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划转原则,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划转,变更资产权属关系。
据统计,纳入资产整合改革的 84 家省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部下发了资产划转通知书,划转面达 100%。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资产的总价值不低于 150 亿元。
搭建平台,运作资本,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以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本运营的法人载体,利用其统一划转的产权,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行投融资,助推政府急需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发展,实现改革
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 TOT 形式进行项目融资,获得 60 亿元贷款,自筹 12 亿元,共筹集了 72 亿元建设资金,成功解决了全省 78 个污水处理厂融资难、建设期长、回收率低的问题。除管网以外的厂区建设贷款资金约 30 亿元将全部提前偿还。这种“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的模式,属全国首创,在不增加政府财政压力的情况下,用两年时间建成原本需要十几年才能建成的项目。二是按照股份制原则,省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市、县、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江西省信用担保公司,搭建江西省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了全省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2016 年江西共为 561 家“四有三不”(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有效益,不是高污染、不是高消耗、不是高危产业)企业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亿元。
科学管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一篇大文章,有效地运作、充分发挥其功能和效益将大有可为。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二: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年来,泉州市财政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强行政事...
篇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使得行政事业资产存量逐年增加,其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重庆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完善制度体系和技术手段为保障,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控机制,探索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举措,不断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立足规划,以完善制度和技术手段为保障,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 遵循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精神,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36 号令)明确了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要求。重庆市财政部门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定位、监管体系、制度设计、运作模式、机制建设、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从强化财政管理功能、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全面规划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首要条件,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用制度把好国有资产的“入口关”、“使用关”和“出口关”,维护其安全与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是制度
建设的重要目标。一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的分工合作、操作程序和管理权限。二是在全国省级财政中率先出台《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暂行办法》,为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供了统一的依据。三是印发《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处置的范围、方式、审批权限、收入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处置行为。四是制定了《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车辆的编制、配置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严禁超标超编配车。五是印发《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专业评价鉴定机制。
(二)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 在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制定全市信息系统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级、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方面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系统的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减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量,提高系统实施效率。2010 年 4月,率先在市级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网络月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有力渠道,促进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和规范处置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不断加强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利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
分部门、系统定量分析资产存量情况,为完善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二、着力规范,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制 (一)完善机制,强化管控,促进资产配置的规范管理 坚持以预算编审为龙头,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突出公平与保障,加强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从部门预算编审入手,不断探索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审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一是细化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的编审中,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购置资金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在经济活动中的杠杆作用,利用资产增量预算来调整资产存量结构,引导闲置资产有序流动。二是财政部门安排资产购置资金需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单位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资金安排,集中公共资源多建使用效益高的资产,努力实现资产共享和共用,促进资产总体结构优化。三是充分发挥资产管理部门作为预算会审评议人的作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政策,坚持资产配置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情况相结合,以存量制约增量的原则,评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预算申请,体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二)转变理念,完善措施,推动盘活与处置资产的协调发展 转变存量资产管理工作理念,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运用无偿调拨、置换、转让、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资产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单位的资产处置行为。首先规范资产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价值评估的公允性。按照《资产评估备选库管理办法》建立重庆市市级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设置评估机构备选准入条件,选出具备较高资质的评估机构进入备选库,为国有资产处置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其次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审批权限以及收益解缴等管理内容。三是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充分利用国有产权交易平台,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达到规定标准评估值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进入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处置收益监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敦促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国库,同时,为鼓励单位盘活闲置资产,规定处置收入可优先用于缴交单位的资产的配置。
三、着眼发展,探索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举措 (一)从探索政府投资公益场馆运行管控入手,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政府投资修建大型公益场馆并保证其运转的支出,已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式。如何对此类公益资产实行有效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刻不容缓的责任。重庆市探索对公益场馆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会同相关部门,明晰公益资产管理单位的产权(经营权)关系。结合公益场馆的收益及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对公益场馆的财政补偿标准。其次,加强公益单位投资兴办经济实体的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再次,建立公益资产运行情况的月报表制度,动态掌握公益资产管理单位的经营、收入、服务公众人次等情况,为财政核定公益资产运行费用与单位收入的动态变化有机结合奠定基础。最后,按照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核定各类公益资产运行费。
(二)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酒店为切入点,逐步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的监管,切断单位不合理收入来源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必然要求。对政府部门投资举办的经济实体进行资源优化整合,促使其实行集约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既能充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又能保证其集中精力履行公务职能。重庆市成功剥离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东方花苑酒店”资产,并无偿划转到以政务接待酒店经营管理为主的天怡集团的试点,不仅规范了政府部门经
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同时也为整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酒店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对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在确权工(下转第 73 页)(上接第 21 页)作基础上,划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房产,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统一对外招租,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的监管。结合事业单位分类体制改革及规范津补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与工商、国土等部门就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登记和变更、房屋产权的抵押登记和产权变更等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共筑投资风险的防线,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以创新的举措为抓手,促进行政单位罚没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 随着“平安重庆”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单位罚没资产呈现出类别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还出现了“在建工程”、“公司股权、经营权”等新内容,认真研究和探索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同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举措是资产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一方面探索处置与经营管理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委托市级国有大型企业代管罚没的在建工程,维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转,既保证了实物资产的形态和价值完整,同时又利用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优势,实现资产的增值效益。另一方面探索跨地区、跨级次的联动,共同推进罚没资产的妥善处置。对地域分散,涉及区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公司股权、经营权”,委托区县政府指定的资产管理
机构,在确保社会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妥善处置。以上举措,既保证了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履责,又实现了罚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三: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年来,泉州市财政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规范国有房产租赁行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有效掌握了市本级及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面的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推动了整合运营。市政府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非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以及经营性资产授权给市财政投资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已累计整合了有国有房地产的 115 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入账的资产账面原值 13.04 亿元。
强化了变动管理。制订印发了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清查、经费管理、物资和
对外投资的处置、房产移交以及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各部门(单位)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必须在投入使用后的三个月内,将资产划转市财政投资中心。
规范了处置行为。市财政会同市纪委、市发改委制订了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制度,各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统一进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房产出租期限一般不超过 5年,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8 年,租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强了动态监管。初步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网络化动态管理,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篇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典型经验丨国药:以“三个坚持”为抓手扎实推进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国药集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狠抓实效,将三年行动与集团发展规划深入融合。三年来,改革重点任务实现破局闯关,重点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改革红利不断释放,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点面结合
搭建完善的董事会运作体系
国药集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推进董事会与其他治理主体规范运作、同向发力。
着力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积极探索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的有效途径,系统梳理不同治理主体间权责关系,明确界定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功能定位,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细化党委前置研究与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有序衔接,进一步理顺决策流程,逐步形成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法定、权责
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着力健全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对标对表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的“1+M+N”制度体系。
“1”即《公司章程》,是国药集团各治理主体运作的根本法则;“M”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办公室议事规则》,突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主体定位;“N”包括《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事项督办制度》以及涉及董事会职权的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债务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对应,从不同维度和层面为董事会履职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着力推进董事会决策闭环管理。规范会议安排,每年制定发布董事会年度会议计划,将董事会固定审议事项细化明确到具体月份,一体联动,做好相关前置决策程序安排,除紧急事项和特殊情况外,减少召开临时会议或避免传签审议重大投资事项。规范提案管理,董事会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和法律审核程序,相关前置审核意见如实向董事会报告;围绕董事会关注点和审议点,不断强化董事会提案内容和形式审查,保障科学决策。规范决议督办,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台账,定期跟踪直至决议事项完结或中止。董事会每半年集中听取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强化督导落实。
坚持内外融合
增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能力
国药集团作为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董事会成员中,6名外部董事代表了三方股东意志。集团高度重视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保障,通过探索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外部董事履职尽责,从而有效发挥各方优势,确保各方股东权益。
认真做好外部董事调研工作。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决策执行落实等重点,科学合理制定董事会年度调研计划,每年组织 3-5 次跨区域、跨业态的集中式调研,确保外部董事能够全面掌握国药集团下属企业落实集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以及深入了解基层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同时,根据外部董事专业背景、关注领域及个人意愿,或结合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上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调研,加深对行业和企业的认知,基本上实现外部董事任职三年内调研范围覆盖主责主业和重点企业。对调研中外部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编制调研报告向经理层反馈,经理层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有力增强了董事会权威性和有效性。
认真做好信息支撑服务工作。为使外部董事能够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有关信息,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集团重视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决策信息支持力度,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定期整理上级单位的监管文件、领导讲话、重要会议和指示批示精神,安排外部董事阅读学习。积极拓展企业信息渠道,集各业务部门之力,向外部董事定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风险运营分析报告、内审工作报告、法治建设报告等资料,便于外部董事及时掌握企业工作动态、财务数据、
各板块经营情况、改革发展等信息,提高内外部董事决策信息对称性,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
认真做好重大事项沟通报告。董事长高度重视与外部董事的沟通交流,每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时,向外部董事介绍近期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听取外部董事意见建议。经营班子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向外部董事报告分管领域工作情况,共同探讨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凝聚推动企业发展合力。注重决策的科学性,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单位向外部董事分别介绍情况,充分交流意见和看法,形成初步共识后再上会决策;积极营造民主务实的董事会文化,支持外部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判断,对于外部董事提出意见较多的事项,内部董事积极听取采纳,并将有关意见作为决议执行的必要条件,确保决策实效。
坚持上下贯通
推动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国药集团始终把子公司董事会建设作为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抓手,持续推动子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子公司董事会职权,优化子公司董事会运作机制,努力打造具有国药特色的母子公司治理体系。
以提升决策效率为目标,有序开展董事会授权工作。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在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科学适度、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逐步加大对二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力度;并根据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实施差异化授权。同时,强
化授权后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二级公司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考虑治理水平、行权效果等情况,动态调整对二级公司的授权事项清单,有效提升二级公司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
以提升管控水平为根本,扎实推进董事会应建尽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印发《加强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的原则和范围,经过系统性排查和梳理,形成《集团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清单》,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核实数据、逐项销号,大力推进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截至 2021 年底,纳入应建范围的195 户子企业已全部建立董事会。同时,配套开展配齐建强工作,积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在全系统大力实施外部董事制度,1 户二级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增补一名外部董事到位;1 户二级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引进一名行业经验丰富的外部董事到位。截至 2021 年底,集团应建尽建企业已全部实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
以提升治理效能为重点,深化落实子公司董事会职权。国药集团作为首批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单位,不断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将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内涵向下延伸,在 10 户二级子公司和 4户上市公司中分批分次差异化开展落实子公司董事会职权工作。10 户二级子公司围绕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研究制定本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实施,并加快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同时,进一步指导所属上市公司结合开展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制订实施落实董事会三项管理职权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进一步增强子公司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有效提高子公司的改革发展活力和效率。
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国药集团公司治理和董事会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董事会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经过十几年的董事会建设实践,形成了完备成熟的董事会制度和运作体系,使董事会与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晰,有助于分清职责、提高效率、提升管理能力,使董事会的运转有章可循,强化董事会经营决策主体作用。二是决策水平有效提高,通过在全级次企业开展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实现了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不断做实各级企业董事会,使派出董事可以根据股东的要求和自己的判断科学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决策过程中的研究讨论比较充分,避免了重大决策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使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三是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完善,各级企业董事会始终把风险防范作为工作重心之一,不断指导和推动任职企业健全风险内控体系,实现对重大风险的实时跟踪、风险预警,将风险内控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也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集团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2021
年,国药集团营业收入实现 7023 亿,同比增长 31.71%;利润总额、净利润大幅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 129.64%,资产负债率 54.13%,同比下降 5.82 个百分点,经济效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名列中央企业首位,创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