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篇

时间:2022-12-04 08:1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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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篇

篇一: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某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

 某州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

 某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做好我市《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府法领办〔202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动行政处罚领域重大改革落地 (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编制并公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积极稳妥探索开展更大范围、更多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县域全覆盖。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时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

 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有序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根据省级公布的向乡镇(街道)赋权的指导目录,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从赋权指导目录中确定乡镇(街道)承接事项,并及时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整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着力规范委托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对委托行政处罚的新要求,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活动专项清理,各县(区)、各部门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对本地区、本部门委托行政处罚行为进行清理,确保委托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对已经委托行政处罚,但是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的,要及时调整;不符合书面委托规定、确需继续实施的,要依法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委托行政机关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备案委托书,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做好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清理工作

 (四)严格行政处罚设定。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实施惩戒的,要依法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以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名义变相设定,规避行政处罚设定的要求。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及时调整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和专项清理成果,全面梳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有争议的,要依法及时予以解释答复或者提请制定机关解释答复。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全过程规范行政处罚程序 (六)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立案制度。细化立案标准和时限,对涉嫌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决定是否立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立案时限未作规定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要求,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完善办案期限的扣除情形和计算方式,明确鉴定、检测、公告送达等特殊情形不计入办案期限。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范围。市直有关部

 门要细化本领域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凡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制审核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程序之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八)提高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送达效率。全面推行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切实提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利用率,细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按规定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工作协助等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规范行政处罚实施 (十)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轻罚、免罚、重罚等规定。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同时细化免罚条件和免罚程序,确保免罚清单当事人看得懂、执法人员用得好。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本系统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制度,依法合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各级行政机关要及时制定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裁量基准应当符合上级行政机关裁量基准的精神。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各项要求,具体案件适用裁量基准可能导致畸轻畸重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理由的,可以不予适用。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证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要求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支持各地开展行政处罚规范化试点。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优秀行政处罚文书评选工作,各行政机关要通过案卷评查、交流研讨、观摩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要抓好行政处罚指导案例的运用,从源头上解决执法尺度不一和“同案不同罚”问题,确保法制统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强化大数据研判功能,定期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数据分析,对同一时间段的高频违法行为或者同一企业多次违法行为,要综合分析研判原因,推动源头治理,需要改进行政管理行为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以罚代管。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逐步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开展《行政处罚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确保力量配备、工作条件、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行政处罚专项督查。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不得将行政处罚办案数量、罚没款数额作为考核指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十六)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统一

 公布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供社会查询。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凡属于告知听证、法制审核范围,或者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确需保密的外,都应当在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系统全省统一的音像记录事项和音像记录装备配备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装备。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音像记录装备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行政执法人员要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调整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修订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于 2022 年 6 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全覆盖 (十九)扎实开展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2022 年 6 月前通过多种形式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

 和法制审核人员的《行政处罚法》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各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拟参加 2022 年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资格认证考试的通过率。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行政执法领域“以案说法”大讲堂,通过具体案例,讲解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技能以及案卷制作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领域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效。通过说案常态化、评案专业化、督案精准化机制,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形成钻研业务、争当工作行家里手的氛围;增强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环境。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行政处罚法》的核心要义,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复议办理中的以案释法活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本方案确定的任务

 分工,没有明确完成期限的,要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要在 2022 年 7 月 10 日前将落实本方案的情况报市司法局。

 某州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全州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结合全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一)深入基层宣传 1.宣传时间 2022 年 3 月中下旬至 2022 年 6 月底前。

 2.宣传形式 成立专家宣传团(附件 1)分赴 13 县市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开展宣传。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在机关、乡镇、村(社区)等组织宣传活动。

 3.宣传重点 (1)依法确定行政处罚管辖机关; (2)及时查处特殊领域违法行为; (3)遵循“从旧兼从轻”处罚原则;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5)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6)履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程序; (7)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定期限; (8)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利用媒体宣传 1.宣传时间 2022 年 3 月中下旬至 12 月底。

 2.宣传形式 利用**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

 (1)拍摄系列短视频。将《行政处罚法》以关键点为切入口分多集进行拍摄形成系列短片,在“公众号”上滚动播放。

 (2)开展线上答题活动。依托“**普法”微信公众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法》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全州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线上答题活动。

 (3)用 H5、电子海报开展宣传。在《行政处罚法》中选取关键点,以一个关键点一幅图的形式形成电子连环图册,用 H5或者电子海报的形式开展系列宣传。

 二、开展案卷评查和培训 (一)评查、培训时间 2022 年 3 月中下旬至 12 月底前。

 (二)评查、培训方式

 州司法局负责安排专人到各县市司法局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并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培训。

 (三)评查、培训重点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和 2020 年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要求,重点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部门,以及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劳动保障、教育等关系群众切...

篇二: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试题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A、不予 B、减轻 C、应予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 10000 元以上财物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A、法律 B、司法解释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4、()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5、()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金 D、罚款 6、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承担。

 A、委托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共同 D、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下列选项中,效力最高的为()

 A、法律 B、行政性法规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8、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满十四周岁 B、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不满二十周岁 10、()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以上 D、省级以上 13、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定依据 C、符合当场处罚的范围 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1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1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6、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17、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18、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 50 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 3 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 5 日以下拘留 1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A、没收违法所得 B、没收非法财物 C、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20、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A, 可以 B. 不得 C. 应当 D、可以有选择地 2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A, 一人 B, 两人

 C, 三人 D、四人 2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

 A. 审批 B, 备案 C, 批准 D、审核 23、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 用。

 A. 不承担 B. 承担 C. 必要时应当承担 D. 承担一部分 2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A. 不能成立 B. 立即生效 C, 可以成立 D、在复议后生效 2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决定。

 A. 集体讨论 B. 集体审核 C. 集体审批 D. 自行 26、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A. 5 日 B. 7 日 C. 100 D、15 日 27、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 免除 B. 不予 C. 减轻 D. 从轻 28、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A. 纪律处分 B. 行政处分 C. 刑事处分 D、治安处罚 29、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宪法 D、规章 30、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 司法局 3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行政处罚。

 A. 从轻 B. 减轻 C. 应当 D. 不予 32、驾驶员吴某违章,被交警李某拦住,当场罚款 100 元。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选项是 OO

 A. 当场罚款至少应当是由两位民警在场 B. 交警李某对吴某当场罚款 100 元合法 C. 罚款 100 元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 D. 民警李某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可以当场罚款 100 元 33、下列情况()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 A. 依法给予 20 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 出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 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35、违反行为中,下列()不是法定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A. 情节特别轻微的 B. 初犯、偶犯 C,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D, 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36、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当场处罚,在()情形下,当事人有权拒绝当场缴纳罚款。

 A, 依法给予 20 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 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 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37、2021 年 3 月 9 日,卢某因协助外国人非法进入我国

 国境,被主管公安机关处以 5 日拘留。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这项处罚应当由()设定。

 A. 规章 B. 地方性法规 C. 行政法规 D. 法律 38、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

 A、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B、所有的行政处罚种类 C、吊销许可证 D、暂扣营业执照 39、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

 A、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B、警告 C、行政拘留 D、劳动教养 40、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除外。

 A、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B、当事人申请的 C、听众很少时 D、听众很多时 41、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A、行政程序法规

 B、刑法 C、环境保护法 D、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2、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1% B、3% C、5% D、6% 43、行政机关使用或者销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A、赔偿 B、抚恤 C、补助 D、返还 44、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A、行政组织法 B、民政行政法 C、科技法 D、卫生行政法 45、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A、行政规章 B、行政法 C、法律

 D、行政法规 46、下列何项属于行政处罚()

 A、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者的拘留 B、人民法院实施的司法拘留 C、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 D、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但尚未构成犯罪者的拘留 47、行政执法人员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1000 元 B、2000 元 C、3000 元 D、5000 元 48、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被处罚人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被处罚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 D、受害人所在 地 49、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

 A、规章 B、江苏省公安厅文件 C、宿迁市公安局文件 D、泗洪县政府文件

 50、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

 A、100 元以下罚款 B、50 元以下罚款 C、30 兀以下罚款 D、20 元以下罚款 51、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叙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可以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对其的行政处罚 B、乡规民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机关发现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D、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要求听证 52. 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惩罚范畴是下列哪个选项?(B) A. 警告与罚金 B. 警告与一定数额罚款 C. 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 D.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行政惩罚 53. 下列关于行政惩罚设定权,论述错误是哪一项?(D) A.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惩罚 B. 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行政惩罚 C.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

 公司营业执照以外行政惩罚 D. 司法部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以外行政惩罚 54. 下列各项办法中属于行政惩罚有(C) A. 罢免 B. 扣押 C. 责令停产停业 D. 开除 55. 行政机关制定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献,在设定行政惩罚上(D) A. 对较轻微惩罚有设定权 B. 经法律、法规授权后有设定权 C. 经国务院授权后有设定权 D. 没有设定权 56. 国内《律师法》第 47 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背本法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办法属于什么惩罚?(C) A, 财产罚 B, 名誉罚 C. 行为罚 D. 人身罚 57. 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惩罚单位以外,还要予以直接负责人罚款行政惩罚,

 但设定这一违法行为惩罚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负责人予以行政惩罚。这一规章与否违法?(C) A. 违法。由于规章无权规定行政惩罚 B. 违法。由于规章无权规定罚款行政惩罚 C. 违法。由于本规章超过了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惩罚范 D.不违法 58. 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违法行为罚款权“委托"给某组织。依照这一规章,行使行政惩罚权组织(B)

 A. 应以自己名义实行行政惩罚 B. 不能以自己名义实行行政惩罚 C. 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 D. 对自己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59. 某厂因污染事故被环保部门作出如下解决:(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 5000 元;(3)补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 元;(4)规定赔礼道歉。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惩罚是:(B)

 A. 责令限期治理 B. 罚款 5000 元 C. 补偿受污染单位损失 6000 元 D. 规定赔礼道歉 60. 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单位和个人行使惩罚权,技术推广站应当以谁名义行使惩罚权?(A)

 A. 县技术监督局 B. 农业技术推广站 C, 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 D, 县人民政府 二、多选题试题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罚款 B、警告 C、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 2、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刑事制裁 3、在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0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4、除涉及()外,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巨额财产 5、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A、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B、行政处罚依据 C、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 D、行政机关名称 6、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釆取下列措施()

 A、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B、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C、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等权利。

 A、陈述权 B、申辩权 C、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D、要求行政赔偿权 8、行政机关作出()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行政拘留 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B、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D、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10、行政机...

篇三: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ash; 63 —附件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一)

 严格遵循上位法法定 要求 , 确保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依法行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为《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上位法,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由第 13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行政处罚法》的下位法,其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方面作出的要求,需要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处罚种类、时限、权限、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作出调整,以符合上位法规定,避免法律适用的矛盾和冲突,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在权由法定的法治原则下,确保依法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因此,此次修订要贯彻落实好《行政处罚法》,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和核心内容,推动行政处罚制度实施,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障行政执法机构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完善生态环境 行政 处罚 程序, 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化依法行政实践的集中体现。修订《办法》,

 — 65 —开展座谈等形式,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征求地方生态部门及生态环境部内各部门意见。2022 年 1 月-7 月,对相关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对《办法》文本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条款数目修订后《办法》条款数目由原来的 82 条增加至 97 条,删除条款 11 条、新增条款 26 条、修改条款 62 条。(二)框架结构与《办法》(2010 年)的整体框架基本一致,总章节仍为八个章节。其中将第三章“一般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同时依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按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处理决定、处罚信息公开的顺序进行分节规定。(三)具体内容1. 修改完善处罚种类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梳理了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对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完善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办法》第九条新增“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整治”“限制从业”“禁止从业”“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

 — 67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法》第四十四条完善了不予处罚的情形,增加了初次违法且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参考《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 号)“(十三)裁量的特殊情形”,《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分别规定了从重和从轻处罚的情形。5. 规范和细化行政处罚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参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环办执法〔2019〕42 号)等文件对法制审核的要求,《办法》第五十二条增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第五十三条细化规定的法制审核内容,第五十四条对法制审核的意见提出要求。《办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执法文书的电子送达方式,规定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6. 补充增加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处罚决定信息公开”一节,《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对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期限、公开的更正和撤回、不予公开的情形以及对行政相对人的隐私保护等进行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