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9篇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1.0目的为使化学品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化学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保护公司财产不受任何损失,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0 目的 为使化学品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 保证化学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 保护公司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2. 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学品仓库各种物料收、 发、 存、 运输等作业。
3. 0 定义 (无)
5. 0
职责 5. 1 仓储部负责规定的编制及执行 5. 2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管 6. 0 管理内容
6. 1 日常收发料注意事项
6. 1. 1 当生产计划部通知来料时, 仓管员到现场查看货物来料情况。
厂家需随车携带送货明细单并附上来料化学品的相关质检报告。
在卸货之前要查看每一件化学品外包装是否存在破损, 是否有泄露的情况。
如有泄露情况需通知品管部门查看是否可用和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并采取相关措施阻止化学品继续泄露。
6. 1. 2 仓库发料时, 原料仓管员需根据车间所开具领料单上需领用的化学品明细, 严格按照领料单上的规格数量进行备料。
采取先进先出原则。
在发料的时候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具, 参照化学品 MSDS 相关规定进行搬运。
6. 1. 3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登记, 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6. 1. 4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出库, 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2 化学品摆放、 贮存要求
6.2.1 根据化学品 MSDS 要求进行酸碱分类摆放, 氧化性与非氧化性物质分开摆放。
限制物料高度和堆放层次。
要求易燃物料不能堆放靠近电器(限高)。
6.2..2 分类摆放的化学品物质在醒目位置需放置 MSDS, 物料识别卡。
6.2..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 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WI-CC-01 文件版次 1. 0 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文件页码 第 1 页 共 4 页 生效日期 2013. 07. 10
6.2..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6.2..5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6.2..6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 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6.2..7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 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6.2..8 化学品仓库温度要求小于等于 40° C, 湿度小于等于 80%。
原料仓管员须每日点检。
6.2.9 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 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3 叉车运料注意事项
6.3.1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 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 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3.2 装卸、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做到轻装、 轻卸。
严禁摔、 碰、
撞、击、 拖拉、 倾倒和滚动。
6.3.3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
叉车司机应根据危险性,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3.4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6.3.5 在运输化学品物料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
6.4.化学品仓库钥匙管理
6.4.1 钥匙必须由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的仓库管理人员保管。
6.4.2 在化学品仓库保管员不在的情况下, 需由另一位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的仓库人员保管。
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化学品仓库钥匙。
6.4.3 仓库主管或经理处必须备有化学品仓库备用钥匙, 如紧急情况下需要备用钥匙必须有书面形式的备用钥匙领用记录且须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够使用。
6.5 紧急状态下, 应对要求:
如酸桶倾倒、 破损, 或者泄漏
6.5.1 管理人员如遇到酸泄漏情况, 必须先断开电源, 打开窗户和门, 以防电线腐蚀短路火花引起爆炸,
6.5.2
通知安环联系正规的消防人员进行处理,
6.5.3
如有轻微泄漏可戴好防护用具, 耐酸碱手套, 用大量水冲洗泄漏的酸, 防止腐蚀地面以及物品。
6.6 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
防护, 防泄漏
6.6.1
处理应急情况一定要配待相关的防护用具, 应穿好防护服, 佩戴耐酸碱手套和耐酸碱水靴,
7.0 记录表单
7.1《温湿度计点检表》
7.2《化学品仓库日常点检表》
篇二: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0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确保人员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达到消除危害、 安全生产的目的。
2.
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学品仓库管理。
3.
0 定义
无 4.
0 职责 4. 1 PMC 部:
负责化学品仓库管理和化学品仓仓管员的培训。
5.
0 内容
5. 1 仓管员培训
5. 1. 1 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 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 1. 2 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 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 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 特性、 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5. 2 人员进出管理
5. 2. 1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 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
5. 2. 2 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 应通过仓管员, 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严禁携带易燃、 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5. 3 危险化学品标识
5. 3. 1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3. 2 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 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 如:
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 危险类别标签、 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 4 化学品入库
5. 4. 1 化学品入库时, 应严格检验其质量、 数量、 包装情况、 有无泄漏等情况。
供正确的化 制订/日期 会签/日期▇销售▇生产▇PMC▇品质▇工程▇行政▇财务 核准/日期
学品名称、 危险类别标签、 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同时, 对液体化学品必须放有二次容器或托盘!
5. 4. 2 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 发现其品质变化、 包装破损、 泄漏、 稳定剂短缺等, 应及时处理。
5. 4. 3 库房温度、 湿度应严格控制, 经常检查.
5. 5 化学品装卸
5. 5. 1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 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 5. 2 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 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穿防酸碱服, 戴防飞溅面罩。
5. 5. 3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 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 清扫干净, 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 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
5. 5. 4 装卸、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做到轻装、 轻卸。
严禁摔、 碰、 撞、 击、拖拉、 倾倒和滚动。
5. 5. 5 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 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 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5. 5. 6 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 体积、 重量、 件数的情况, 有无中文 MSDS 等化学品出厂资料, 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 轻拿轻放、 谨慎操作、 严防跌落、 摔碰、 禁止撞击、 拖拉、 翻滚、 投郑。
5. 5. 7 装卸时必须做到, 堆码整齐、 靠紧妥贴, 易于点数; 堆码时桶口、 箱盖朝上, 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5. 5. 8 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包括库内搬运。
5. 5. 9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重不压轻, 大不压小, 堆放平稳, 捆扎牢靠。
5. 5. 10 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 不可倾斜, 高度要适当, 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5. 5. 11 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 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 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5. 6 废弃物处理
5. 6. 1 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5. 6. 2 如出现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 6. 3 按化学品特征性, 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 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5. 7 注意事项
5. 7. 1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 作业现场需远 离热源和火源。
5. 7. 2 装卸危险化学品时, 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集中精力注意
装卸的情况, 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 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 7. 3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 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5. 7. 4 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 消防器材的使 用方法及应急措施。
5. 7. 5 运输、 装卸作业时, 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7. 6 进入化学品装卸作业区时不准随身携带火种, 装卸易燃、 易爆危险货物 时, 不准穿带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 7. 7 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 定期进行清扫。
5. 7. 8 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
篇三: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进库(罐)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应核对无误。无检验合格及相关资质证明的不得入库(罐)。
2、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仓库、罐区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与挂贴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
3、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应设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应严格执行 “五双”管理制度,库房内还应设置与公安联网的防盗报警等装置。
4、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领用应填写流向登记表等台帐,主管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准。
5、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量存放,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月结。
6、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
7、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性质,为仓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仓管员会使用、会保养消防器材和应急器具,并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8、仓管员每天至少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进仓发货结束,应随即关好库房门、阀门等,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篇四: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
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
出、 入库, 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 1 隔离贮存 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 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 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 2 隔开贮存 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 用隔板或墙, 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 3 分离贮存 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 4 禁忌物料 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 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 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 应符合防火、 防爆的安全要求, 爆炸物品、 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 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 5 化学危险品按 GB13690 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h. 腐蚀品。
4. 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符合 GB190 的规定。
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 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 7 贮存方式
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 隔离贮存;
b. 隔开贮存;
c. 分离贮存。
4. 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 分类、 分库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不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 A(参考件)
。
4. 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 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其耐火等级、 层数、占地面积、 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 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 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 3.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 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5. 3. 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 灯具、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5. 3. 3 贮存易燃、 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 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 4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5. 4.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 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 4. 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 4. 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 4. 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 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 4. 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 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 不得使用蒸气采暖和机械采暖。
5. 4.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 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6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6.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 分项、 容器类型、 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 2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 1。
表 1
6. 3 遇火、 遇热、 遇潮能引起燃烧、 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 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 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6. 4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 爆炸、 分解、 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
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 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 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 交通干道、 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 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 氧化剂、 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 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 剧毒气体同贮; 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 必须有压力表、 安全阀、 紧急切断装置, 并定期检查, 不得超装。
6. 7 易燃液体、 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 8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 通风、 干燥的场所, 不要露天存放, 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 9 腐蚀性物品, 包装必须严密, 不允许泄漏, 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7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7. 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 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 数量、 包装情况、 有无泄漏。
7. 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 在贮存期内, 定期检查, 发现其品质变化、 包装破损、 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 应及时处理。
7. 3 库房温度、 湿度应严格控制、 经常检查, 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8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8.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 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8. 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登记, 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出库, 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8. 3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 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 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8. 4 装卸、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做到轻装、 轻卸。
严禁摔、 碰、撞、 击、 拖拉、 倾倒和滚动。
8. 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 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 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8. 7 修补、 换装、 清扫、 装卸易燃、 易爆物料时, 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 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 消护措施
9. 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 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 设施和灭火药剂。
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9. 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9. 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 如条件允许, 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 不可用水扑救的水灾除外)
, 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
喷淋强度 15L/(min· m2)
;
持续时间 90min。
10 废弃物处理
10. 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 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0. 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 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 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1 人员培训
11. 1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2 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 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 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 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 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 特性、 贮存地点、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附录 A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禁忌物配存表
(参考件)
附录 B 常用化学危险品特性、 包装、 贮存、 养护及注意事项
B1 第 1 类 爆炸品
B1. 1 品名:
叠氮钠
编号:
11010
化学式:
NaN3
分子量:
65. 02
特性:
无色六角形结晶, 能溶于水及氨水, 微溶于乙醇, 不溶于乙醚。
相对密度:1. 846; 熔点 65. 02℃(分解)
。
性质不稳定, 加热 300℃时分解, 遇高热、 震动能引起强烈爆炸。
用于制造炸药、 医药、 试剂。
包装:
装入玻璃瓶、 塑料瓶或聚乙烯袋, 严密封口再装入铁皮桶或塑料盒, 再装入坚固木箱, 箱内用塑料气泡垫或或松软材料衬垫牢固, 箱外用铁皮或铁丝加固, 每箱净重不超过 20kg, 每瓶净重不超过 1kg。
贮存条件:
贮存在专存爆炸品的库房, 库内阴凉干燥、 库温不超过 30℃, 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与各种起焊器材、 黑火药、 其他化学危险品等隔离贮存。
养护:
1)
入库验收: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雨淋、 水浸、 受潮等现象, 物品结晶应松散无结块现象。
2)
堆码苫垫:
货垛垛底应垫高 15~30cm, 货垛宜垛小堆, 垛高不超过 2m、 垛距80~90cm, 墙距、 柱距 30~50cm。
3)
在库检查:
物品在贮存期限内, 每日上班要坚持一日二检制度, 坚持定期对物品和包装进行检查。
4)
温湿度管理:
在梅雨季要注意密封库房并采取通风和吸潮相结合的办法使库内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库温不超过 30℃。
5)
安全作业:
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 防止撞击、 禁止拖拉包装。
开启容器时应用铜的或铜合金工具。
6)
保管期限:
1 年。
注意事项:
发生火灾用雾状水、 泡沫、 二氧化碳灭火, 禁用砂土压置。
B1. 2 品名:
三硝基苯甲醚
编号:
11062
别名:
苫味酸甲酯
化学式:
C6H2(OCH3)
(NO2)
分子量:
243. 13
特性:
黄色结晶, 不溶于水, 溶于乙醇、 乙醚。
相对密度 1. 61(结晶)
; 1. 408(熔融)
; 熔点 68. 4℃; 爆燃点 285℃; 爆轰气体体积 701L/kg; 爆速 6800m/s。
生成能—548. 2kJ/kg。
干燥情况下与金属不发生作用, 遇水生成苦味酸, 遇明火、 高温、 震动、撞击、 磨擦能引起燃烧爆炸。
有毒, 接触皮肤易引起皮疹。
本品在烈性炸药中感度较低,为冲击安全炸药之一, 其效力在 TNT 与苦味酸之间。
包装:
装入玻璃瓶, 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 内衬聚乙烯气泡垫或其他松软材料,箱外用铁皮或铁丝加固。
禁止使用金属容器。
作用塑料瓶装, 瓶口必须严封, 再用坚固厚纸板箱或纤维板箱, 箱内用松软材料衬垫, 箱外用铁皮或塑料带捆紧。
每箱净重不超过 20kg。
贮存条件: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 避免日光直晒, 远离火源、 热源。
与雷管、 起爆器材、 黑火药等隔离贮存, 与一般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贮同运。
3
养护:
1)
入加验收: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破损、 雨淋、 水浸, 物品不得有漏洒。
2)
堆码苫垫:
库内地面可铺一层干砂土, 货垛下垫高 15~30cm, 宜堆小垛, 垛高不超过 2m, 垛距 80~90cm, 墙距、 柱距 30~50cm。
3)
在库检查:
在储藏期, 每日上班扣、 下班前应对货垛及库内外环境各进行一次检查。
三个月对库存物品定期进行一次检查。
4)
温湿度管理:
库房进行密封, 夏季应结合通风和吸潮以控制库温不超过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但库内外不得使用石灰及吸湿机去湿, 可使用氯化钙。
5)
安全作业:
搬运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 戴手套, 穿软底鞋, 鞋底不得钉铁钉,搬运时注意轻拿轻卸, 禁止摔碰撞击, 使用工具应用铜制或铜合金制。
6)
保管期限:
1 年。
注意事项:
发生火灾可用雾状水灭火, 禁用砂土盖压。
B1. 3 品名:
硝基胍
编号:
11027
别名:
橄苦岩
化学式:
H2NC(NH)
NHNO2
分子量:
104. 07
特性:
白色针状结晶, 不吸湿, 不溶于冷水, 溶于热水, 微溶于乙醇, 易溶于碱。相对密度 1. 715; 熔点 232℃(分解)
; 爆燃点 275℃(5s)
; 爆速 8200m/s; 爆轰气体体积 895Lkg; 焊热 372kJ/kg。
易被碱分解, 遇明火、 高热、 强烈震动易发生爆炸, 分解后放出有毒气体, 遇氧化性物质能发生强烈反应。
用于无烟火药制造、 有机合成。
包装:
装入玻璃瓶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 箱内用塑料气泡垫或其他松软材料衬垫牢固。
箱外用铁皮或铁丝加固, 每箱净重不超过 20kg, 每瓶净重不超过 1kg, 包装外应有明显“爆炸品” 标志。
贮存条件:
为了安全贮存和运输, 在小包装内可加少于 20%的水, 贮存在专用库房,远离火源、 热源, 避免日光直晒, 与起爆器材及其他化学危险品, 特别是氧化剂及碱类完全隔离。
北方地区宜存放在保暖库, 库温在 0℃以上。
养护:
1)
入库验收: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有无水显污染, 含水量是否适当。
2)堆码苫垫:
货垛垛底应垫高 15cm 以上, 宜堆成小垛, 垛高不超过 2m, 垛距 80~90cm,墙距及柱距 30~50cm。
3)
在库检查:
在库储藏期间, 每日上班后、 下班前对货垛及库内外环境各进行一次检查。
每三个月定期对库存物品检查一次, 如发现稳定剂含水量不足时应立即添加。
4)
温湿度管理:
北方地区冬季库温应保持 0℃以上, 防止含水结冻将包装冻破, 库内禁止用明火提温, 可采用水暖、 地下库或密封保温方法。
5)
安全作业:
搬运装卸应注意轻卸, 严禁摔碰、 撞击, 操作工具应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制。
6)
保管期限:
1 年。
注意事项:
火灾可用雾状水, 泡沫灭火。
B1. 4 品名:
硝基脲
编号:
11028
化学式:
NH2CONHNO2
分子量:
105. 05
特性:
白色结晶粉末, 溶于水, 易受潮分解, 稍溶于苯, 醚和三氯甲烷。
熔点 159℃(分解)
; 爆燃点 180℃; 爆轰气体体积 853L/kg, 爆热 3304kJ/kg; 生成能 912 kJ/kg。受热后 80℃即开始分解, 受高热、 强烈震动易发生爆炸, 分解后放出氧化氮有毒气味,与还原性物质接触能发生强烈反应。
包装:
装入玻璃瓶或塑料瓶, 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 箱内用塑料气泡垫或其他松软材料衬垫牢固, 箱外用铁皮或铁丝加固, 箱外应有明显“爆炸品” 标志。...
篇五: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CS 71 -01 0 G 09 备案号:29590-20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DB1 1/ 755—2010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constructi on and storage of dangerous chemi cal s warehouse 201 0 - 1 2 - 28 发布 2011 - 04 - 01 实施北京市 质 量技 术 监督 局 发 布
DB1 1 / 755—2010
I 前
言 本标准 4. 2. 1、 4. 2. 2、 4. 4. 3 为强制性条款, 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 T 1 . 1 - 2 0 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 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化学品仓储分会、 北京化学工业协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巴特尼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华腾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宋怀忠、 赵明、 靳江红、 柴保身、 刘志刚、 刘松涛、 胡永宁、 邓五一、 王殿刚。
DB1 1 / 755—2010 1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建设和储存的一般要求, 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 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 使用单位总面积小于 550 ㎡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及储存。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区、 实验室和剧毒化学品、 民用燃气仓储设施的建设及其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 9 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 2 2 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 3 6 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 1 5 2 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 5 6 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T 1 648 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 79 1 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 79 1 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 79 1 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 8 2 1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 8 2 6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20 5 92
化学品分类、 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 GB 50 0 1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 0 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 1 1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 1 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DB1 1 / T38 4(所有部分)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DB1 1 / 755—2010 2 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 cals 《危险化学品名录》 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其中不包括爆炸物和剧毒化学品。
4 一般要求 4. 1
建筑结构 4. 1 . 1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墙。
4. 1 . 2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 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 窗户应采取避光和防雨措施。
4. 1 . 3 危险化学品仓库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相应采用具有防火、 防雷、 防静电、 防腐、 不产生火花等功能的单一或复合材料制成,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 1 . 4 存在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方向宜向上, 侧面泄压应避开人员集中场所、 主要通道及能引起二次爆炸的车间、 仓库。
泄压设施应采用轻质屋面板、 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 窗等。
4. 1 . 5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为单层且独立设置, 不应设有地下室。
4. 1 . 6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其他要求应符合 GB 500 1 6 的要求。
4. 2 电气安全 4. 2. 1 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 事故照明设施、 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应采用防爆型。
4. 2. 2 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配电箱及电气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并应可靠接地,安装过压、 过载、 触电、 漏电保护设施, 采取防雨、 防潮保护措施。
4. 2. 3 储存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5 00 5 8 的要求。
4. 3 安全措施 4. 3. 1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防爆型通风机。
4. 3. 2 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其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 DB1 1 / T 38 4 的要求。
4. 3. 3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的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应符合 GB 5 0 1 4 0 的要求。
4. 3. 4 储存易燃气体、 易燃液体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 3. 5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4. 3. 6 装卸、 搬运危险品化学时, 应做到轻装、 轻卸, 严禁摔、 碰、 撞、 击、 拖拉、 倾倒和滚动。
4. 3. 7 装卸搬运有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的机械和工具应选用防爆型。
4. 3. 8 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应防潮、 平整、 坚实、 易于清扫, 不发生火花。
储存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地面、 踢脚应防腐。
4. 4 储存要求 4. 4. 1 危险化学品不应露天存放。
DB1 1 / 755—2010 3 4. 4. 2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应分区、 分类、 分库贮存。
4. 4. 3 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其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见附录 A。
4. 4. 4 凡混存危险化学品, 货垛与货垛之间, 应留有 1 m 以上的距离, 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 两种物品不应发生接触。
4. 4. 5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 GB 1 791 4 的要求。
4. 4. 6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 GB 1 79 1 5 的要求。
4. 4. 7 有毒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 GB 1 791 6 的要求。
4. 4. 8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 GB 1 5 603 的要求。
4. 5 安全管理 4. 5. 1 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 5. 2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符合 GB/ T 1 6 48 3 、 GB 1 5 25 8 、 GB 1 9 0 的要求。
4. 5. 3 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品种、 数量、 定期检查记录。
4. 5. 4 应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 火灾、 爆炸、 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物资, 并定期组织演练。
5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要求 5. 1
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仓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2 小型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量 小型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应不大于 GB 1 8 21 8 中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 5 0%。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见附录 B 和附录 C。
大中小企业划分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 20 0 3〕 1 7 号)。
5. 3 小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总面积 小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总使用面积应不大于 3 00 ㎡。
6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要求 6. 1
化工商店 6. 1 . 1 位于三环路以内的化工商店不应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
6. 1 . 2 位于三环路以外的化工商店不应设在居民楼和办公楼内, 化工商店与自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
DB1 1 / 755—2010 4 实墙相隔。
6. 1 . 3 化工商店内不应存放单件包装质量大于 50k g 或容积大于 50L 的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其存放总质量应不大于 1 t , 自备仓库存放总质量应不大于 2 t 。
6. 2 建材市场 6. 2. 1 建材市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内不应存放危险化学品。
6. 2. 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建材市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仓库, 仓库总使用面积应不大于 20 0 ㎡, 每个经营单位(户)
应设立使用面积不小于 1 0 ㎡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 3 气体经营单位 6. 3. 1 仓库围墙至少应为三面实墙, 屋顶为轻质不燃材料。
6. 3. 2 仓库门前应设置宽度不少于 1 m 的装卸平台, 并设置台阶。
6. 3. 3 空瓶与实瓶应分区存放, 并设置明显标志。
气瓶区应设置防倾倒链或其它防倾倒装置。
6. 3. 4 对储存相对密度小于 1 . 0 的气体的气瓶仓库, 库顶部应设置有通风的窗口; 对储存相对密度大于 1 . 0 的气体的仓库, 靠近地面的墙体上应设置通风口。
6. 3. 5 储存气体(不包括惰性气体和压缩空气)
实瓶总数应不大于 3 00 瓶。
6. 4 其他经营单位 6. 4. 1 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应不大于 GB 1 8 21 8 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 3 0 %。
6. 4. 2 仓库总使用面积应不大于 5 0 0 ㎡。
7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要求 7. 1
小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限量 小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存储限量表 危险化学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储存量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50 瓶 易燃液体 ≤3t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 t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0. 5t
有毒品(不包括剧毒化学品)
≤0. 5t
腐蚀品 ≤1 0t
DB1 1 / 755—2010 5
7. 2 大中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限量 大中型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应不大于 GB 1 8 21 8 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 50 %。
DB1 1 / 755—2010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禁忌表 表 A. 1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禁忌表 化学危险品分类 氧化剂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自然物品 遇水燃烧物品 易燃液体 易燃 固体 毒害性物品 有毒无机
腐蚀性物品 酸性 碱性 化学危险品分类 小类 一级无机 ① × ○ × × × 分 × × × × × × × × 分 × × × 分 × 一级有机
○ × ○ × × 消 × × × × × × × × × × × × 消 × 二级无机
② × × 分 分 × × × × × × × × 分 × × × 分 × 二级有机
○ × × 分 × × × × × × × × 分 × × × 消 × 易燃 助燃 不燃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有毒有机
无机 有机 无机 有机 氧化剂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易燃 助燃 不燃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压缩气体 和液化气体 ○ × ○ × × × × × × × × 分 × × × 分 ×
○ ○ × × × × × × × × 分 × × × 分 ×
○ × × × 消 × × × × 分 × × × 分 ×
自然物品 ○ × × × × × × × × × × × 分 ×
○ × 消 × × × × 分 × × × 分 ×
遇水燃烧物品 ○ × × × × × 消 × × × 消 ×
○ × × × × 消 × × × 消 ×
易燃液体 ○ ○ 消 消 消 分 × 消 消 消
○ 消 消 消 分 × 消 消 消
易燃固体 ○ ○ 分 消 × × 分 消
○ 分 消 × × 分 消
毒害性物品 ○ ○ × × × ×
○ × × × ×
腐蚀性物品 酸性 无机 有机 无机 有机 ○ × × ×
○ × ×
碱性 ○ ○
○ 注:
“○” 符号表示可以混存;
“×” 符号表示不可以混存;
“分” 指应按化学危险晶的分类进行分区分类贮存。
如果物品不多或仓位不够时, 因其性能并不互相抵触, 也可以混存;
“消” 指两种物品性能并不互相抵触, 但消防施救方法不同, 条件许可时最好分存;
①过氧化钠等氧化物不宜和无机氧化剂混存。
②具有还原性的亚硝酸钠等亚硝酸盐类, 不宜和其他无机氧化剂混存。
DB1 1 / 755—2010 6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表 B. 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序号 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 临界量(t )
1
易燃气体 丁二烯 5 2 二甲醚 50 3 甲烷, 天然气 50 4 氯乙烯 50 5 氢 5 6 液化石油气(含丙烷、 丁烷及其混合物)
50 7 一甲胺 5 8 乙炔 1
9 乙烯 50 1 0 易燃液体 苯 50 1 1
苯乙烯 500 1 2 丙酮 500 1 3 丙烯腈 50 1 4 二硫化碳 50 1 5 环己烷 500 1 6 环氧丙烷 1 0 1 7 甲苯 500 1 8 甲醇 500 1 9 汽油 200 20 乙醇 500 21
乙醚 1 0 22 乙酸乙酯 500 23 正己烷 500 24 易于自燃的物质 黄磷 50 25 烷基铝 1
26 戊硼烷 1
DB1 1 / 755—2010 7 表 B. 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续)
序号 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 临界量(t )
27 遇水放出易燃 气体的物质 碳化钙(电石)
1 00 28 钾 1
29 钠 1 0 30 氧化性物质 发烟硫酸 1 00 31
过氧化钾 20 32 过氧化钠 20 33 氯酸钾 1 00 34 氯酸钠 1 00 35 硝酸(发红烟的)
20 36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 含硝酸>70%)
1 00 37 硝酸铵(含可燃物≤0. 2%)
300 38 硝酸铵基化肥 1
000 39 有机过氧化物 过氧乙酸(含量≥60%)
1 0 40 过氧化甲乙酮(含量≥60%)
1 0
DB1 1 / 755—2010 8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未在附录 B 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表 C. 1
未在附录 B 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 危险性分类及说明 临界量 (t )
气体 易燃气体:
危险性属于 2. 1 项的气体 1 0 氧化性气体:
危险性属于 2. 2 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次要危险性为 5 类的气体 200 有毒气体:
危险性属于 2. 3 项, 除急性毒性为类别 1以外的其他毒性气体 50 易燃液体 极易燃液体:
沸点≤35℃且闪点<0℃的液体; 或保存温度一直在其沸点以上的易燃液体 1 0 高度易燃液体:
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 液态退敏爆炸品 1 000 易燃液体:
23℃≤闪点<61 ℃的液体 5000 易燃固体 危险性属于 4. 1 项且包装为Ⅰ 类的物质 200 易于自燃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 4. 2 项且包装为Ⅰ 或Ⅱ 类的物质 200 遇水放出易燃 气体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 4. 3 项且包装为Ⅰ 或Ⅱ 的物质 200 氧化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 5. 1 项且包装为Ⅰ 类的物质 50 危险性属于 5. 1 项且包装为Ⅱ 或Ⅲ类的物质 200 有机过氧化物 危险性属于 5. 2 项的物质 50 注:
以上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的确定见 GB 1 2268, 急性毒性类别见 GB 20592。
篇六: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 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
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
出、 入库, 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 1 隔离贮存 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 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 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 2 隔开贮存 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 用隔板或墙, 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 3 分离贮存 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 4 禁忌物料 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 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经销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 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 应符合防火、 防爆的安全要求, 爆炸物品、 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 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 5 化学危险品按 GB13690 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07-26 批准1996-02-01 实施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h. 腐蚀品。
4. 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符合 GB190的规定。
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 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 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 隔离贮存;
b. 隔开贮存;
c. 分离贮存。
4. 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 分类、 分库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 A (参考件)
。
4. 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 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其耐火等级、 层数、 占地面积、 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 除了 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 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 3.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 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
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 并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5. 3. 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 灯具、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5. 3. 3 贮存易燃、 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 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 4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5. 4.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 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 4. 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 4. 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 4. 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 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 4. 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 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5. 4.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 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6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6.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 分项、容器类型、 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 2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 1。
表 1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 2 1 .0~1 .5 0.5 0.7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 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 ~2 1 ~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 m
1 0 不得同库贮存 不得同库贮存 7~1 0
6. 3 遇火、 遇热、 遇潮能引起燃烧、 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 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6. 4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 爆炸、 分解、
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
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 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 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仓库不准建在城镇, 还应与周围建筑、 交通干道、 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 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 氧化剂、 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 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 剧毒气体同贮; 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 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 紧急切断装置, 并定期检查, 不得超装。
6. 7 易燃液体、 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 8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 通风、 干燥的场所, 不要露天存放, 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 9 腐蚀性物品, 包装必须严密, 不允许泄漏, 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7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7. 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 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 数量、包装情况、 有无泄漏。
7. 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 在贮存期内, 定期检查, 发现其品质变化、 包装破损、 渗漏、稳定剂短缺等, 应及时处理。
7. 3 库房温度、 湿度应严格控制、 经常检查, 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8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8.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 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8. 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登记、 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出库, 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8. 3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 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 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8. 4 装卸、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做到轻装、 轻卸。
严禁摔、 碰、 撞、 击、 拖拉、 倾倒和滚动。
8. 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 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 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8. 7 修补、 换装、 清扫、 装卸易燃、 易爆物料时, 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 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 消防措施 9. 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 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 设施和灭火药剂。
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
的消防人员。
9. 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9. 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 如条件允许, 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 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
, 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
喷淋强度 15 L /(min· m2)
;
持续时间 90min。
10 废弃物处理 10. 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 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0. 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 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 不得任意抛弃、 污染环境。
11 人员培训 11. 1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2 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 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 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 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 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 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 特性、 贮存地点、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篇七: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ull;危险化学品储存、 运输安全要求• 孙成国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①爆炸品仓库应选在人烟稀少、 与周围住宅及企业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②库房应为单层建筑, 周围须装设避雷针。
库房要阴凉通风, 远离火种、 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一般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宜,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 75%, 易吸湿的硝铵炸药、 导火索等相对湿度不得超过65%。易吸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③库房内部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 开关应设在库房外面。•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④物资储存期限应掌握先进先出原则,防止变质失效。
堆放各种爆炸品时, 要求做到牢固稳妥整齐做到牢固、 稳妥、 整齐, 防止倒垛, 便于搬运, 不得超量储存。
最好铺垫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垫板, 绝不能用易产生火花的材料。防止倒垛便于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⑤专库储存、 专人保管、 专车运输。
严禁与氧化剂、 自燃物品、 酸、 碱类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末和钢铁材料器具等混储混运金属粉末和钢铁材料器具等混储混运。
点火器材、 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 爆炸性药品以及发射药、 烟火等其他爆炸品混储混运。点火•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⑥加强仓库检查, 每天至少两次, 查看温、 湿度是否正常, 包装是否完整, 库内有无异味烟雾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有无异味、 烟雾, 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严防猫、 鼠等小动物进人库房。严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⑦装卸和搬运爆炸品时, 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 滚、 翻、 抛以及拖、 拉、 摩擦、 撞击,以防引起爆炸。防。对散落的粉状或粒状爆炸品, 应先用水润湿后, 再用锯末或棉絮等柔软的材料轻轻收集。转到安全地带处置勿使残留。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入装卸现场。
禁止吸烟。•••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⑧严格管理, 贯彻“五双管理制度” ,做到双人验收、 双人保管、 双人发货、 双本帐、 双把锁。•
一、 爆炸品储存与运输•⑨运输时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凭准运证方可起运。起运包装要完整, 装载应稳妥, 装车高度不可超过栏板, 不得与酸、 碱、 氧化剂、易燃物等其他险物品混装, 车速应加以控制, 避免颠簸、 震荡。铁路运输禁止溜放。••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1、 仓库应阴凉通风, 远离热源、 火种,防止日 光曝晒, 严禁受热。
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用防爆照明灯。
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2、 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
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 附件齐全, 封闭紧密, 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现象, 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 逾期不准延期使用, 必须重新试压。逾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3、 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
例如:
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 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 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各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时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 最好用框架或栅栏围护固定, 并留有通道。••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4、 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 严禁碰撞、抛掷、 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 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脱钢瓶阀对准人身, 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脱落。
装卸氧气钢瓶时, 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5、 储存中钢瓶阀应拧紧, 不得泄漏,如发现钢瓶漏气, 应迅速打开库门通风,拧紧钢瓶阀, 并将钢瓶立即移至安全场所。紧钢瓶,将钢瓶立即移至若是有毒气体, 应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时应尽快将钢瓶移出火场, 若搬运不及, 可用大量水冷却钢瓶降温, 以防高温引起钢瓶爆炸。消防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所。••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6、 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 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向, 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 并用三角木垫卡牢, 防止滚动。•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7、 各种钢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进行定期技术检验。钢瓶在使用过程中, 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 应提前进行检验。•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运输•8、 在储运钢瓶时应检查:a. 钢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 包装、 标志、 防震胶圈是否齐备,钢瓶上的钢印是否在有效期内钢瓶上的钢印是否在有效期内。b. 安全帽是否完整、 拧紧, 瓶壁是否有腐蚀、 损坏、 结疤、 凹陷、 鼓泡和伤痕等。c. 耳听钢瓶是否有“丝丝” 漏气声。d. 凭嗅觉检测现场是否有强烈刺激性臭味或异味。••••
三、 易燃液体的储存和运输•1、 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 远离火种、 热源、 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 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 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 醇、 汽油等) 一般可用储罐存放, 机械设备必须防爆, 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 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三、 易燃液体的储存和运输•2、 装卸和搬运中, 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 摩擦、 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三、 易燃液体的储存和运输•3、 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
在运输、 泵送、 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 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夏季运输应遵守当地具体规定。••槽••
三、 易燃液体的储存和运输•4、 船运时, 配装位置应远离船员室、机舱、 电源、 热源、 火源等部位, 舱内电器设备应防爆通风筒应有防火星装置器设备应防爆, 通风筒应有防火星装置。装卸时应安排在最后装、 最先卸。严禁用木船、 水泥船散装易燃液体。••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 易燃固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内,远离火种、 热源、 氧化剂及酸类(特别是氧化性酸类)不可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化性酸类) 。
不可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2、 搬运易燃固体时轻装轻卸, 防止拖、拉、 摔、 撞, 保持包装完好。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3、 有些易燃固体如硝化棉制品等, 平时应注意通风散热, 防止受潮发霉, 并应注意储存期限储存期较长时(如注意储存期限。
储存期较长时(如一年) ,应拆箱检查有无发热发霉变质现象, 如有则应及时处理。年)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4、 对含有水分或乙醇作稳定剂的易燃固体如:
硝化棉等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好, 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要经常检查稳定剂存在情况, 必要时添加稳定剂, 润湿必须均匀。•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5、 易燃固体在储存中, 对不同品种的事故应区别对待。
如发现赤磷冒烟, 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仓库, 用黄沙、 干粉等扑灭粉等扑灭。因赤磷从冒烟到起火燃烧有一段时间,可以来得及抢救。
但如发现散装硫磺冒烟则应及时用水扑救。••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6、 船运易燃固体时, 配装位置应远离船员室、 机舱、 电源、 火源、 热源等部位,通风筒应有防火星的装置通风筒应有防火星的装置。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7、 自燃物品入库验收时, 应特别注意包装必须完整密封。
储存处应通风、 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干燥, 远离火种、 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防止阳光直射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8、 应根据不同自燃物品的性质和要求,分别选择适当地点, 专库储存。严禁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储混运。
即使少量亦应与酸类、 氧化剂、 金属粉末、易燃易爆物品等隔离存放。•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9、 搬运自燃物品时应轻装轻卸, 不得撞击、 翻滚、 倾倒, 防止包装容器损坏。黄磷在储运时应始终浸没在水中。忌水的三乙基铝等包装必须严密, 不得受潮。••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0、 应结合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和季节气候, 经常检查库内及垛间有无异状及异味包装有无渗漏破损味, 包装有无渗漏、 破损。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1、 运输自燃物品时应按各品种的性质区别对待。
船舶装载时, 配装位置应远离机舱、 热源、 火源、 电源等部位; 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三乙基铝、 铝铁熔剂严禁配装在甲板上。铁桶包装的自燃物品(黄磷除外) 与铁器部位及每层之间应用木板等衬垫牢固,防止摩擦、 移动。••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2、 遇湿易燃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库房必须干燥, 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
注意下水道畅通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水道畅通, 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3、 遇湿易燃物品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
附近不得存放盐酸、 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雾的物品。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4、 遇湿易燃物品包装必须严密, 不得破损, 如有破损, 应立即采取措施。钾、 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露置空气中,必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 容器不得渗漏。•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5、 遇湿易燃物品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 特别是酸类、 氧化剂、 含水物质、潮解性物质混储混运潮解性物质混储混运。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同车、 船运输。•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6、 遇湿易燃物品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不得翻滚、 撞击、 摩擦、 倾倒。雨雪天如无防雨设备不准操作。运输用车、 船必须干燥, 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7、 电石桶入库时, 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对未充氮的铁桶应放气, 发现发热或温度较高应放气温度较高应放气。
四、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和运输•18、 遇湿易燃物品灭火时严禁用酸碱、泡沫灭火剂; 活泼金属火灾还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化碳灭火。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1. 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 阴凉、 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远离火种、 热源, 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备要防爆光曝晒, 照明设备要防爆。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2. 仓库不得漏水, 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 易燃物、 有机物、 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3. 不同品种的氧化剂, 从其性质及消防方法不同, 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分类运输。
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 亚氯酸盐类、 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 专车运输。••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4. 储运过程中, 装卸和搬运应轻拿轻放,不得摔掷、 滚动, 力求避免摩擦、 撞击,防止引起爆炸防止引起爆炸。对氯酸盐、 有机过氧化物等更应特别注意。•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5. 运输时应单独装运, 不得与酸类、 易燃物品、 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有机物还原剂等同车混装物、 还原剂等同车混装。
五、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和运输•6. 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 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 易燃物等杂质。•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1、 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内, 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2、 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3、 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晶) 共同储运, 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4、 储存和运输有毒品, 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 密封。
凡包装破损的不予运输运输。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5、 搬运有毒品应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 翻滚,防止包装容器破损, 并应禁止肩扛、 背负。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 口罩、 手套(禁止徒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 口罩、 手套(禁止徒手接触有毒品) , 必要时戴防毒面具。
操作中严禁饮食、 吸烟。作业后应洗澡、 更衣。装卸机械工具应按规定负载量适当降低。•••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6、 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验收、 双人发货、 双人保管、 双把锁双本帐)把锁、 双本帐) 。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7、 装运过有毒品的车、 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 否则不得装运其他物品。•
六、 有毒品储存和运输••8、 船运时, ...
篇八: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1. 1. 1. 1. 2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YSQ/QYS 2088-200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09-08-01 发布 2009-09-01 实施 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发 布
Q/QYS 2088-2009 I 前
言 本标准由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安技环保部提出。
本标准由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婷一、 周莉莉
Q/QYS 2088-2009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 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 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 爆炸, 导致火灾、 中毒事故, 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特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使用、 包装、 运输、 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
1.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总则 3. 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 8 类:
a)
第 1 类 爆炸品:
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 受压、 撞击等)
, 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 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 发生爆炸, 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 但具有燃烧、 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b)
第 2 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 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
临界温度低于 50℃, 或在 50℃时, 其蒸气压大于 294kPa 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
温度在于 21. 1℃时, 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275kPa, 或在 54. 4℃时, 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715kPa 的压缩气体; 或在 37. 8℃时, 雷德蒸气压力大于 275 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
c)
第 3 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 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 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 61℃。
d)
第 4 类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 撞击、 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 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2)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3)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有的不需明火, 即能燃烧或爆炸。
e)
第 5 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 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的燃烧, 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 对热、 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2)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 极易分解, 对热、 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f)
第 6 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 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
固体 LD50≤500mg/kg, 液体 LD 50≤2000 mg/kg; 经
Q/QYS 2088-2009 2 皮肤接触 24h, 半数致死量 LD50≤1000mg/kg; 粉尘、 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 LC 50≤10mg/L 的固体或液体。
g)
第 7 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 7. 4×104Bq/kg 的物品。
h)
第 8 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与皮肤接触在 4h 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 或温度在 55℃时, 对 20 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 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3. 2 本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从事生产、 经营、 储存、 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 必须接受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安全知识、 专业技术、 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 职责 4. 1 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环保特性进行评审工作, 对储存、 使用、 运输和废弃物处置进行安全、 环保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及保管人员的培训; 组织或参与调查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环境污染事故。
4. 2 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 负责联系或督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 3 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监督剧毒化学品、 废弃易燃品的处理和销毁;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
4. 4 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 工艺设计过程中选用危害影响小的危险化学品, 并注明危险化学品的所含物资、 危害、 预防措施等内容。
4. 5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 使用和废弃化学品处置的日常安全管理。
5 危险化学品的通用管理要点 5. 1 凡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 使用、 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 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 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专业技术以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5. 2 选用危险化学品时, 应尽量选用危险性低和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危险化学品。
新产品替代时, 应充分考虑其危险性和环境影响。
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6. 1 安技环保部应建立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汇总清单》 , 核定各部门现场允许储存量和单次允许最大领用量且每年更新一次。
各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 ,且每年更新一次。
6. 2 各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在采购未列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 的危险化学品前,必须事先到安技环保部履行审批登记制度, 填报《危险化学品安全、 环保特性评审表》 , 办理危险化学品采购安全、 环保特性评审手续。
评审通过后采购中心按核准量进行采购未通过安全、 环保特性评审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采购。
6. 3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6. 4 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单位, 必须查验与该物品相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
Q/QYS 2088-2009 3 6. 5 购买剧毒化学品时, 应当向保卫部或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 准运证, 依据购买凭证购买。
7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7. 1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采购中心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承运方运输, 并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
7. 2 运输、 装卸危险化学品, 应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 3 采购中心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 应当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 数量、 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 采购中心交付委托运输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 并告知承运人。
7. 4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 必须配备押运人员, 且不得超装、 超载, 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托运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7. 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 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 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 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
漏。
7. 6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 丢失、 流散、 泄漏等情况时, 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7. 7 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禁止其进入公司或库区。
8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 8. 1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储存方式、 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并由专人管理。
8. 2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安全储存的要求。
8. 3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 分库存放, 存放地点、 数量要适宜。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8. 4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实行双人收发、 双人保管, 并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 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 丢失或者误售、 误用时, 必须立即通过保卫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 5 保管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及相关的应急程序, 并进行日常检查。
储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6 安技环保部组织, 各职能部门、 各部门对储存、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它危险化学品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评价后填写《危险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
8. 7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 型式、 规格、 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
, 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便于装卸、 运输和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容器, 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并经检验合格, 方可使用。
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 应由供应商进行回收。
8. 8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消除隐患, 防止泄漏、 爆炸、 火灾、 中毒、 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8. 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使用单位和地点发生变化时,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及其附属物, 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10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和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作业指导书, 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
8. 11 使用点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9 考核
Q/QYS 2088-2009 4 9. 1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储存、 使用过程中,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9. 2 违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储存、 使用的管理规定, 按考核规定执行。
造成事故, 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 附录和附表 10. 1 附件 A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内容提要 10. 2 附件 B 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10. 3 附件 C 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扑救须知 10. 4 附表 D 危险化学品使用清单 10. 5 附表 E 危险化学品储存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10. 6 附表 F 危险化学品安全、 环保特性评审表
Q/QYS 2088-2009 1 附件A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内容提要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内容提要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2 成分/组成信息: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
纯化学品, 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
混合物, 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 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 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
3 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 主要包括:
危害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等信息。
4 急救措施: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 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 包括:眼睛接触、 皮肤接触、 吸入、 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
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 适合灭火介质, 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 包括:
危险特性、 灭火介质和方法, 灭火注意事项等。
6 泄露应急处理:
指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 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 包括:应急行动、 应急人员防护、 环保措施、 消除方法等内容。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 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在生产、 操作处置、 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 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
包括:
最高容许浓度、 工程控制、 呼吸系统防护、 眼睛防护、身体防护、 手防护、 其他防护要求。
9 理化特性: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 包括:
外观与性状、 pH值、 沸点、熔点、 相对密度(水=1)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饱和蒸气压、 燃烧热、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 辛醇/水分配系数、 闪点、 引燃温度、 爆炸极限、 溶解性、 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 包括:
稳定性、 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11 毒理学资料 12 生态学资料 13 废弃处置 14 运输信息:
主要是指国内、 国际化学品包装、 运输的要求及运...
篇九: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要求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储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__第___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___号令)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仓储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程序、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台帐。
第七条 各库房、罐区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防火职责。
第八条 仓储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各库房、罐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 仓储管理人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
第十条 仓储管理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一条 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仓储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第十三条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所有电器装置必须作防爆处理,仓库货物垂
直上方不准安装照明灯具。
第十四条 仓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套装难燃或非燃管保护。
第十五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 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电气专业规范和制度。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使用电炉、电热丝、电烫斗等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第十八条 仓储管理部门应在物资储存场所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并保证随时好用。
第三章 仓储建筑
第十九条 仓库、罐区必须与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第二十条 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危险品库(罐)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第二十三条 仓储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储存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物质的库(罐)区,应设置规范的防护堤坝、地面及收集池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罐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第四章 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仓储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用火炉取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十七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九条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三十条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三十一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三十二条 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三十四条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三十五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三十六条 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第三十七条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第五章 装运管理
第三十九条 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四十条 进入仓储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