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8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有效减少重症发生和死亡病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有效减少重症发生和死亡病例。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政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锡防指办〔2021〕41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原则上 2021 年 4 月底前完成 50.5 万人 101 万剂次接种任务,完成全人群的 40%的接种率; 2、2021 年 5-12 月完成 31.2 万人 62.4 万剂次接种任务,完成 65%的接种率; 3、2022 年根据国家建立免疫屏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做好前两个阶段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其它人群接种。
二、组织安排 (一)疫苗与免疫程序 按照江苏省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采购中标合同,我市使用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免疫程序为 2 剂次,间隔 3-4 周。
(二)接种对象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按照“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各有侧重”的原则,在各类人群中分阶段有序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1 年 3-4 月)重点接种对象:高感染风险人群、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学校教职工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行业人群、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群等,约 50.5 万人(101万剂次),全市各镇(街道)接种任务情况见附件。
第二阶段(2021 年 5-12 月)重点接种对象: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包括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同时开展第一阶段重点人群的补种,约 31.2 万人(62.4 万剂次)。
第三阶段(2022 年)重点接种对象:建立全市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宣传部门要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疫苗宣传引导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全媒体、公共场所、电子显示设备、手机短信、单位社区等多种途径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推动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市民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卫健委及时提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注意事项、疫苗接种相关科普知识。交通、城管、工信、教育和国资办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营造各类人群积极参与疫
苗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网信部门要做好疫苗接种期间的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社区内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按照“板块牵头、行业配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疫苗接种工作负总责,主动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的组织发动和协调安排,落实接种人群摸底,汇总接种对象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接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动与属地对接,督促行业单位按要求落实疫苗接种工作,按期达到目标要求,个人受种者通过微信公众号育苗通预约,匹配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接种。
(二)接种形式 1。
、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全市所有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单位(除丁蜀卫生院、宜城防保所和妇保院)在确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基础上,原则上每周 7 天 8:00-20:00 均应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接受微信公众号育苗通预约(每个接种门诊设置 5 个接种台)。原有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单位在原有接种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的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满足加班接种需要,儿童预防接种、成人疫苗接种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安排不得重叠。
2。
、疫苗集中接种点。为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效率,在设置完成各接种点的基础上,确定市体育中心为市级集中接种点(宜城),设置 15 张以上接种台,日接种能力不少于 2500 剂次;
确定原民主路小学为市级集中接种点(丁蜀),设置 6 张以上接种台,日接种能力不少于 1600 剂次,两个接种点于 3 月底前按照要求设置完成。原则上每周 7 天 8:00-20:00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服务点各功能区域单向流动、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各功能区面积满足开诊需求,有明显的功能区标识和导向标识。集中接种点全日制为群众提供接种服务,承担集体单位及个人预约接种工作,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接种点日常的运行和管理。鼓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接种点。
3。
、便捷接种服务。根据实际,可通过设置临时接种点等方式,为接种需求较大的学校、企业等单位提供便捷接种服务。临时接种点可设置在单位医务室、办公室、教室、食堂等固定场所。
(三)队伍组建 1、全市于 3 月底前,按照每 10 万常住人口建立 1 支预防接种专业队伍的要求,完成 13 支流动接种队伍的组建,分配到各镇(街道)接种点、集中接种点,以及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上门提供接种服务,其中市人民医院出 3 支队伍,市中医医院出 2支,市肿瘤医院出 1 支,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丁蜀镇卫生院联合出 2 支,各区中心医院出 1 支队伍(五院、和桥、官林、徐舍医院各出 1 支),其中张渚人民医院配合张渚卫生院出 1 支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 12 人(登记健康询问与禁忌症筛查 4 人、接种 5 人、留观管理 1 人、医疗保障 1 医 1 护),根据接种工作实际对人员配置进行优化。
2、市级集中接种点专业队伍由第四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善卷骨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城预防保健所、血站、皮防所联合组建。
3、所有技术人员须具备从事疫苗接种岗位的相关资质,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前,由卫健委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既往无接种上岗资质人员经培训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取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上岗证”方能上岗。从事登记健康询问与禁忌症筛查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留观和疑似异常反应处置需配置有临床救护经验的一医一护。每日接种完成后由各接种点专人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弃物,由市卫监所负责指导及监督管理。
四、安全管理 1、严格疫苗流向管理。卫健委督促指导疾控中心强化疫苗运输安全管理、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督促指导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加强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市场监管、公安、安全、网信、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监测扰乱疫苗市场秩序动向,依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质量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
量问题的,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配送使用,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报告;卫健委应当立即组织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无锡市卫健委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五、保障工作 (一)经费保障。本轮疫苗接种经费(含接种服务费)由医保基金保障,个人接种疫苗不承担费用。疫苗接种相关设备采购和各类接种点运行管理等工作经费由政府承担。医保局应根据实际接种剂次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每剂次不超过 10 元(含注射器)。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给予补助,不计入绩效总额。
(二)疫苗保障。按照疫苗管理法等规定,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开展疫苗采购和分配,采用省级-市级-县级-接种点的模式逐级下发,市疾控中心按周(必要时按日)及时报送需求计划,各接种点按日报需求计划,市疾控中心做好疫苗储备和紧急调配工作。
(三)物资保障。集中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需按要求配置信息化设备和疫苗冷链设备,所有设备应在预防接种专业队组建完毕前配置齐全,设备均应调试完好,满足接种需要。设备采购需要的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接种物资与接种场所准备。根据新冠防控要求,加强人员防护和规范环境场所消毒。每个疫苗接种点在开诊前准
备足够的注射器、酒精、棉签、手消消毒剂等医疗物资,配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设施,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流动接种专业队根据接种日程安排专人提前一天至体育中心物资仓库领取物资。
(五)医疗保障。每个疫苗接种点要有二级以上医院派驻的提供医疗保障的医护人员。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多学科联合诊治,确保可能发生的异常反应得到有效救治。在疫苗接种期间,由市急救中心根据各急救分站和接种点分布情况划定片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人员的急救转运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组织发动、经费安排、接种实施、反馈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苗接种工作专班,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做好疫苗接种点的设置、疫苗接种队伍组建和疫苗供应工作。
各镇、街道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班,负责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登记预约、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接种实施、反馈督促等工作。专班由镇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二)规范实施接种。市卫健委按照接种任务抽调足够的接种人员组成接种专业队伍,市疾控中心及时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登记、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应急处置、疫苗管理等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各镇、街道应配置足量的辅助人员,做好场地设置、器材购置、生活保障等工作。所有医护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实施接种过程中,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信息登记、接种后 30 分钟留观等工作,保证接种安全。各接种点入口处应做好苏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苏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接种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做好应急处置。市卫健委成立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和救治专家组,制定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提前对接种人员开展急救和应对异常反应处置的培训,并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列为市级对乡镇(街道)的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检查督查组对各接种点疫苗接种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接种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接种进度的督导,确保行业内按时完成预定目标。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接种单位督导,协调接种和疫苗安排,专人专责,每周上报接种安排与接种进度。
附件:市各镇(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测情况 附件
市各镇(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测情况
乡镇、街道 常住人口数 第一步目标人群
合 合
计
篇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和《__市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平安有序、科学标准推进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群体免疫水平,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
二、接种对象 现阶段 18 岁以上人员(含 18 周岁,下同)均为接种服务对象,不区分是否为富阳户籍、是否在我区参保、是否为重点行业人员。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各单位可依据疫苗供应保障情况,按照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人群、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的顺序,统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18 岁以下人群、在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省里后续部署开展。
三、工作指标 为便于统计,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以当地 18 周岁以上常住人口数为基数,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40%人群的接种工作,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 65%人群的接种工作。、省对接种对象如有调整的,基数随之调整。
四、预防接种实施预备 (一)指定接种单位。各单位要在综合评估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的根底上,依据疫苗接种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合理
规划或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要全面向社会开放,接种任务分配由区防疫指挥部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安排。预防接种门诊要统筹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和其他疫苗常规接种,不得以接种新冠疫苗的理由影响儿童疫苗接种服务质量。区疾控中心要做好接种点具体设置的技术指导。未设立临时接种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需要抽调人员全力支援临时接种点工作。
(二)接种人员培训。从事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疫苗接种工作;从事异常反响处置的人员需接受预防接 种异常反响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三)疫苗供应。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区财政部门商区医保部门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单列疫苗接种专项,对疫苗及接种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区疾控中心按月报送疫苗需求方案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省疾控中心,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统筹分配,供应紧张阶段,需求方案报送依据省里通知要求执行。
(四)疫苗储存运输。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批签发证明或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本次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好接收、储运、分发等记录并妥善保存(不少于 5 年),做到全程可追溯和核查。
(五)自助建档预约。倡导受种者通过“__市新冠疫苗接种快速预约平台”进行“在线建档”和“在线预约”。各接种单位应依据
接种服务量做好“在线预约”的分时段号量设置,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有序的接种服务。
五、预防接种实施 (一)接种服务 按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优先原则统筹安排接种方案。对社会开放的接种单位要在每日接种服务量中留一定比例向个人开放,满足居民接种需求。各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2016 年版)》和《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手册》实施预防接种,实施受种者健康筛查、接种场所的通风消毒和人员防护等工作。
(二)接种流程 1.健康状况询问和知情同意。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受种者 的健康状况,对有接种禁忌者(见疫苗相关说明材料)不予接种并登记在册,对无禁忌者进行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实施接种。
2.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对象: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 接种剂量/剂次:0.5ml/支,2 剂次; 接种间隔:14-28 天;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 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3.禁忌症:详见疫苗说明材料。
4.留观时间:30 分钟。
六、信息记录与上报 各接种单位须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信息记录工作,按照“浙江省SaaS 化云金苗预防接种系统”要求进行个案接种信息登记,执行扫码接种。
七、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和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控机构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方案》《浙江省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处置技术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及处置。
八、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定接种单位和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工作督导评估等工作。疾控机构负责新冠疫苗的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开展接种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数据汇总报告、监测评价、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处置等工作。接种单位负责新冠疫苗的接收和使用管理,承担疫苗接种、接种信息登记、统计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报告等工作。
篇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1 -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疫苗接种总体方案》、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省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区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XX 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健康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 2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充分考虑必要性、需要性,按照感染风险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先慢后快、分步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接种。现阶段新冠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3.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健全完善疫苗采购、运输、储存、接种等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
4.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镇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承担监管责任,统筹做好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接种对象及次序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安排,分步压茬推进各类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建立
- 3 - 人群免疫屏障,实际接种率要达到总人口 77.6%的要求,我镇最终接种人数要达到 32624 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的接种次序和进度要求,2021 年 6 月底前,我区需完成16816 人(占常住人口的 40%)的接种任务,7 月份到 12 月底需要完成 9909 人,(占常住人口的 23.57%),全年需要完成 26725 人的接种任务。2022 年以后需要完成 4577 人(占常住人口的 14.03%)接种任务。
具体分三个步骤、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步,开展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继续开展重点人群接种。针对去年 12 月份安排实施接种的 13 类重点人群(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人员; 水、电、暖、煤、气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
第二阶段∶开展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人群接种工作。2021 年 6 月底前,重点开展六类人群接种,包括∶服务
- 4 - 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第一阶段 13 类重点人群之外的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员(移民、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应急、邮政快递、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市场及监管、新闻媒体等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在本镇居住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 13 类重点人群补种。
第二步,开展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和有接种意愿城乡居民的接种工作。2021 年 7 月至 12 月底,重点开展四类人群接种工作,按照国家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经过专家评估,制定我镇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方案,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工作; 继续开展第一步接种人群补种。
第三步,开展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接种工作。
2022 年开始,在做好前两步接种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各类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根据国家的安排部署,研究制订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方案,适时开展 I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
三、规范实施疫苗接种工作
- 5 - (一)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单位 根据辖区接种服务能力、目标人群数量、冷链及硬件设施配置等,合理规划确定接种单位。要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达到 3A 级的预防接种门诊标准)设置接种单位。
(二)全面加强接种人员培训 卫生院按照接种任务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及时针对预接防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开展培训。
(三)规范开展疫苗接种服务 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安全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问询、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 30 分钟等注意事项。
(四)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 成立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加强对全镇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技术指导,对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及时妥善处置。
(五)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XX 镇政府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指导全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等工作。负责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工
- 6 - 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卫生院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政府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苗接种应急预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正面宣传,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提高群众接种意愿。
篇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打算依据党中心、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支配,在连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打算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打算:一、总体原则(一)依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动疫苗接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平安。(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动相关工作。二、实施步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打算,倒排工期,精准支配接种打算。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动接种工作。(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依据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动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供应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 2021 年3 月 15 日前完成接种。(二)做好第一步其次阶段目标人群接种。其次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同学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缘由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接种。(三)开展其次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连续做好高等院校同学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四)支配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连续高等院校同学、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掩盖各领域人群,全面爱护群众身体健康。依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争辩制订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连续供应服务外,依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支配,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气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供应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准时向社会公布。(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支配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依据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
留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平安、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准时供应预防接种凭证。(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照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应发生状况,准时精确 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依据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供应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依据《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打算,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机敏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削减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预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平安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平安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精确 、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实行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四、特别反应监测和救治(一)做好特别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平安大事,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平安大事应急预案,对疫苗平安大事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特别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全部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生疏疫苗疑似特别反应症状、体征,把握疑似特别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准时识别、马上处置在接种现场消灭的严峻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峻疑似特别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特别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五、组织保障(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把握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平安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公开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赐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依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打算,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依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支配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四)加强宣扬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扬疫苗爱护个人健康、把握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平安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消灭的严峻特别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退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
懂的语言进行宣扬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协作和支持。连续乐观提倡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篇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我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总体方案及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村(社区)的疫苗接种工作具体由各挂点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村(社区)书记、蹲点干部具体负责推进落实。
二、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微信群、电话、宣传标语、宣传车广播、公开信等方式,密集宣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国家政策、个人义务等,让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疫苗接种工作。
三、实施步骤
1、接种人群为 18 至 59 周岁的在本村街道的所有常住人口以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人员,均必须参与疫苗接种。国家免费接种,疫苗安全可靠。
2、接种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1 日为接种时间,必须在同一地点完成两次接种。完成第一次接种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8 日;完成第二次接种时间:2021 年 4月 29 日至 6 月 31 日。
3、接种地点:街道社区办公点 四、目标任务 1、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街道常住人口数的 47%下达任务至 33 个村(社区),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2、奖惩措施:一是按照下达给 33 个村(社区)的疫苗接种任务数,对其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下(不含)的村(社区)下拨 5000 元工作经费,对其常住人口在 3000 人(含)-5000人(不含)的村(社区)下拨 1 万元工作经费,对其常住人口在 5000 人以上的村(社区)下拨 1.5 万元工作经费。二是对完成任务数达 95%以上(不含)的,每多完成一例接种,则对相关村(社区)按 20 元/人进行奖补。三是未完成下达任务数90%的村(社区),对其常住人口数在5000人以上(含)
的则罚 5000 元,对其常住人口数在 5000 人以下的则罚 3000元;同时对相关村(社区)干部扣除两个月的绩效工资。
五、严密组织接种 采取预约登记的办法,街道统一安排接种顺序,由工作人员提前发放告知单和接种预约卡,轮流安排 5 人疫情防控信息员到社区接种点负责接种平台电脑操作。
六、强化工作督查 一是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疫苗接种责任状;二是街道主要领导对各村(社区)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对此项工作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各村(社区)进行约谈,并制定专项整改。
篇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1 页 共 5 页 1 2021 企业单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范本)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要求,扎实稳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效降低公司员工感染和发病风险,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 33 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总经理 成员:XXXX XXXX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引导组、督查督办组。
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公司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 2 页 共 5 页 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XXXX(兼)。
职责:负责接种人员摸底调查,疫苗接种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由职业卫生科负责 (二)宣传引导组
组长:XXXX 工会副主席 成员:分管工会、党建工作负责人、公司工会、党建部相关科室 职责:负责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引导、动员工作,监督网络舆情,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督办组
组长:XXXX 成员:纪律检查部相关科室 职责: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情况,接种率完成情况。
二、接种工作安排
(一)接种人群范围及覆盖目标
接种范围为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已接种过疫苗的人员不在范围内。6 月底前累计完成率要覆盖公司员工的 90%,力争达到 100%。(不包含经疫苗接种机构确定为不适合接种
第 3 页 共 5 页 疫苗的员工)
(二)接种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地面生产辅助单位接种。2021 年 4 月底完成接种。具体为:公司本部、生产服务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培训中心、退管部、信访维稳部、新闻中心、物资公司、救护大队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阶段,生产矿地面辅助人员接种。2021 年 5 月 20前完成接种。具体为:生产矿除井下作业以外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阶段,生产矿井下作业员工接种。2021 年 5 月 21日至 6 月底完成。具体为:生产矿从事井下作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三)接种人员登记
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接种员工登记工作,填写登记表,注明接种人群归属类别(人群分类详见填表说明),4 月 7 日前全部完成接种员工登记工作,登记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接种组织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接种时间指令后,及时
第 4 页 共 5 页 通知接种员工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并到现场全程参与接种工作,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与信息登记工作。接种疫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接种疫苗时应保持一米间距。
(五)信息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指定的专职人员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每日接种工作完成后要在次日上午 9:00 前上报接种完成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员工疫苗接种的责任与义务意识,党员、团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力争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全部接种。各单位要根据公司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倒排工期,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向全体员工讲明我国新冠疫苗在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大家形成合理预期。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向员工传递科学的信息,提高员工及家属主动接种疫苗的意愿。
(三)严格 信息报告。疫苗接种期间,各部门、各单位
第 5 页 共 5 页 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公司全面掌握疫苗接种的实时动态。
(四)强化督导检查。督查督办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对各单位的宣传引导开展情况;组织动员情况;疫苗接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部门及单位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XXXX 集团
1 2021 年
月
日
篇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3 篇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1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
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 18 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 2021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 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
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
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
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2 2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有效建立我镇群体免疫屏障,根据国卫明电【2021】111 号文件《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新冠指发【2021】65 号关于印发《县2021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6 月份 接种对象主要为 18 岁以上、60 岁以下(60 岁以上如身体基础情况较好的,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建议接种)的人群,优先接种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外来流动人员(不限是否为街镇户籍),同时开展前期重点人群的补种,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第二阶段:7-12 月份
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前期未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开展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种工作,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经过专家评估,经过上级批准适时接种基础性疾病患者的高危人群,2021年 12 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接种单位设置 1.确定街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相关参加培训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员接种。
2.接种单位应有以下功能区:候诊区、健康咨询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
3.接种单位按照候诊、健康咨询、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置,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实现业务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往返。
4.确定县妇保院为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单位。
三、接种设备条件配备 (一)冷链扩容准备 街镇卫健办和镇卫生院应根据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提前做好疫苗数量测算、冷链储备和运输能力评估,做好各接种单位冷链扩容工作,并配备温度监测设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监测及出入库信息记录。
(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准备 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追溯信息和接种信息的每日采集和报告。接种单位应配置的信息化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扫码枪、手持式移动终端(PDA)、身份证读卡器、核签仪等,可实现扫码登记、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预防接种证信息打印等功能。
(三)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和急救药械配备 接种单位需要配备医用冰箱(储存疫苗使用)、冷藏箱、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有条件的接种单位在接种台可配备桌面小冰箱(接种存放疫苗使用),接种单位要配有急救药物和器械,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四)医疗救治保障 接种疫苗有不良反应的,应及时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要求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为我单位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人员配备和培训 (一)人员配备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镇卫生院确定每日接种人数为 200 人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应保证至少 1 名健康咨询、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 1 名接种人员,至少 1 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
3.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5 人。
(二)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包括接种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人员、督导评估人员、接种单位实施人员,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处置和鉴定专业人员。
2.培训内容:对负责接种活动组织、信息登记和报告、督导和评估人员,重点培训接种活动组织管理、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规范设置、督导和评估有关要求等。对接种单位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负责疫苗管理的人员重点培训疫苗温度监测,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定期检查及异常情况处置等相关技术要求。
五、接种实施准备 (一)接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
各接种单位要安排 1-2 名医师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
(二)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
(三)接种后现场留观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现场工作人员应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四)疫苗接种凭证准备 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或填写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及各村支部书记组...
篇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准备与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按照“精心组织、规范接种、确保安全”原则,依据《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新冠疫苗接种。
二、工作目标
按时完成接种重点人群调查、冷链准备、疫苗采购与运输、接种服务、紧急救治和信息报告等工作,规范接种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 2021 年 2 月 3 日前完成全区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 12 月 月 20- -1 31 日)
1. 确定接种对象,制定接种计划。各地各单位要对上报的接种重点人员进行再次核实,精准确定接种对象,组织制定接种单位每日接种计划。
2. 开展接种能力评估,指定接种单位。12 月 22 日前区卫健委组织完成辖区冷链储运能力和接种服务能力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冰箱(柜)等冷链扩容、提升区人民医院接种能力、开展接
种工作人员培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综合组《新冠疫苗新增接种单位设置要求》指定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并足额配备健康询问、登记和知情告知人员、接种人员、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12 月 25 日前区人民医院接种点必须达到开展接种所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和信息报告条件。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全区定点接种单位、冷链扩容等调查统计结果由区卫健委于 12月 25 日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 做好疫苗采购与运输。12 月 22 日前要完成新冠疫苗采购资金调度,不得因采购资金原因延误疫苗采购工作,12 月 23 日采购资金按规定归口集中上缴省采购帐户。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必须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年版)》开展疫苗运输、存储、接收,按规定做好温度记录、交接登记、库存管理,确保储运安全。
4. 建立健全工作队伍。12 月 24 日前要建立健全区多学科预防接种诊断调查专家组、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家组,完成预防接种、急诊急救、服务人员、异常反应处置人员等全员培训,组建有卫生健康、公安、宣传、财政、民政、市场监督、医保等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组。
5. 物资保障 。优先落实预防接种工作所需冷链扩容、接种场所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等经费物资保障,提升区预防接种能力,并做好异常反应补偿资金准备。
6. 宣传发动。宣传部门牵头开展疫苗接种健康宣传教育。各部门对本单位、本行业接种重点人群加强教育引导,强化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的责任与义务意识。
(二)现场接种阶段(1 2021 年元月 3 3 日至 2 2 月 月 3 3 日)
本次重点人群接种由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1. 预约接种。要加强接种现场管理,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部门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接种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实行接种人员错峰管理,按预约计划分阶段、分人群、分时段接种。各主管部门、单位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前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接种禁忌事项的人员应如实报告,在治愈或禁忌事项消失前不得接种。
2. 规范接种。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 版)》,在接种时认真开展事项问询和告知,实施安全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按规定部位、剂量、间隔时间开展接种,规范进行留观,规范登记、报告、管理受种人员信息和疫苗管理信息。
3. 现场救治。按“一接种点一救治队伍”原则,在接种点派驻由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救治小组,设置必要的救治场所、设施、设备和物品,配齐配足急救药品,接种点现场安排1 辆以上急救转运车辆负责急重症人员转运。与市直医疗机构对接按市划定的片区接受对口支援。
4. 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设有接种门诊(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
构,经辖区组织专家评估,能完成疫苗接种和异常反应急救保障,可以开展医院工作人员新冠疫苗接种。
5. 查漏补种。对未按规定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的重点人群,由接种单位在当日接种完成后,将接种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区卫健委,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督促、动员其及时进行补种。
(三)总结评估(1 2021 年 年 2 2 月 月 5 15 日前)
各地各单位完成预防接种后,应及时进行接种工作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保存五年以上,准确核对疫苗使用和库存,完善各项登记及记录资料,总结接种工作经验,优化改进,进一步提升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区卫健委对全区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 2021 年 2 月 15 日前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立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切实落实预防接种工作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2. 落实落细措施。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区重点人群接种总数分阶段、分人群、分时段做好两剂次接种计划安排,按
规定进行接种工作信息“日报告”、“零报告”。
3.。
开展舆情监测。宣传部门牵头,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做好接种期间疫苗及接种等各类涉疫舆情监测,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接种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4. 加强工作督导。要及时组织开展接种准备、现场接种、接种信息报告等工作督导检查,及时补齐人员、设备、物资等短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接种规范,严守工作秘密,对因工作不利影响接种工作开展、因不遵守接种规范造成意外事件、因信息泄露造成舆论关注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