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6篇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法务审计部岗位职责一、法务审计部工作职责1.负责对公司和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2.协助完成投资项目后的评估审计工作;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审计部岗位职责 一、法务审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公司和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2.协助完成投资项目后的评估审计工作; 3.负责对公司内部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4.负责公司审计制度及相关法制建设,并监督实施; 5.负责研究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6.从法律角度参与并监督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投资、资产转让等重要经济活动; 7.负责对拟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进行审核工作并负责合同的跟踪管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 8.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与外界经济纠纷,当纠纷发生时,组织人力、物力妥善处理。二、法务审计部岗位设置
三、法务审计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法务审计部经理(1 人)
1.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财经制度,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的政策、制度和流程; 3.完成审计法务中心部门年度计划和目标,并负责计划实施; 4.全面负责审计法务中心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批,经审批后执行,负责预算内的费用审计; 5.对法务人员合同审查及履行监督处理意见和审法务审计部经理 审计员 1 人 法律法务专员1 人 法务审计部副经理\
1 人 内勤综合人员1 人
计人员审计工作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6.及时对公司财会报表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结果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监察; 7.负责审计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定期组织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并拟定审计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8.负责对公司重要或大额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审计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察; 9.统筹协调法律资源并发挥外部律师效能,以保证集团法务体系的有效运转;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法务审计部副经理(1 人)
1.协助经理开展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2.完成经理安排的审计项目; 3.配合社会审计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4.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开发工作; 5.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审计员(1 人)
1.按照审计计划及领导安排,负责内部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 2.根据领导安排负责股东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 3.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公司总部经济合同价格审核的实施; 4.根据部长安排负责投资企业财务情况的分析及预警工
作; 5.负责起草内部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6.负责起草内部审计报告; 7.负责内部审计资料的立卷、收集及整理归档; 8.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法律法务专员(1 人)
1.负责各类经济合同格式、管理表格的设计和合同统计表格的制作及填写; 2.监督合同履行,按月提出合同履行重点监督对象及监督措施,经领导批准实施; 3.向领导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初步报告和处理意见; 4.审核和证明公司的财务账目是否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作的; 5.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检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和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7.做好审计资料的归档并健全审计工作档案; 8.公正和诚实地履行职责,并做好企业的有关保密工作; 9.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 五)内勤综合人员(1 人)
1.负责督促内部审计档案的及时归档; 2.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验收及装订; 3.负责内部审计档案案卷的编目工作; 4.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5.负责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工作; 6.负责内部审计档案利用的统计;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篇二: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xx 银行审计部 门及 岗位职责xx 审计部是全行审计业务的主管部门,以促进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督促审计对象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宗旨,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部门及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一、 审计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全行系统审计工作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贯彻国家有关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解释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行系统审计工作的研究、规划、组织、指导和考核,负责全行系统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管理; (四)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全行系统审计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全行系统审计人员培训和后续教育; (五)按照董事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系统审计业务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等的审计、监督和评价; (八)负责对一级分行、总行直属支行等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九)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与本部门有关的信息,建立、维护、推广全行审计信息系统、非现场审计系统等;
(十)负责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送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 (十一)负责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与董事会、行内部门、外部监管单位等衔接和协调; (十三)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监管单位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职责
(一)
总经理岗
1.按照董事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指导要求,认真履行审计部部门职责; 2.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组织制订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等内部管理制度及规定; 3.全面负责全行审计工作,组织制订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贯彻落实; 4.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审核审计报告,负责全行审计质量控制管理; 5.负责组织建立、维护和推广全行系统审计信息系统、非现场审计系统等 6.负责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和内控缺陷等按时上报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 7.组织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 8.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配置各审计岗位人员,负责部门员工的管理和考核; 9.组织对全行审计分支机构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10.做好与董事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外部监管单位、总行相关部门等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报告工作;
11.负责全行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职业素质; 12.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 )
副总经理岗
1.协助总经理做好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 2.根据分工,认真做好分管工作; 3.总经理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4.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三 )
总经理助理岗
1.协助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 2.根据分工,认真做好分管、督导工作; 3.部内上级领导均不在岗时,根据领导授权,代理相应职责; 4.部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四 )
综 合 岗 1.负责全行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的拟定; 2.负责全行综合审计信息的汇总、加工和报告; 3.负责全行审计工作的宣传; 4.负责审计部与行内外的联系; 5.负责审计部内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文书处理等日常事务;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五 )
质量管理及技术研究培训 岗 1.负责全行审计工作质量管理的理论、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研制; 2.负责全行审计工作政策和方法研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审计技术和方法研制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以及培训、指导、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全行审计风险的评估、控制、监督和相关认定工作; 5.负责组织和实施全行审计质量的控制、考核、评价和监督工作; 6.负责监督和指导全行审计项目的实施和审计流程的执行,复核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信息(报告、档案); 7.牵头组织对审计项目质量的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 8.负责权限内审计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 9.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10.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六 )
授信 业务审计 岗 1.负责全行公司类、个人类贷款业务、贸易融资、担保承诺业务等审计及风险管理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授信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七 )
负债业务 审计岗
1.负责全行公司、机构、个人等负债业务相关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负债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负债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是其他事项。
( 八 )
会计及营运管理审计岗 1.负责全行会计及营运业务相关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会计及营运管理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计及营运管理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是其他事项。
( 九 )
电子渠道及 及 T IT 业务 审计岗
1.负责全行电子渠道及 IT 业务相关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电子渠道及 IT 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电子渠道及 IT 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是其他事项。
( 十 )
非现场 审计 岗 1.负责全行非现场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非现场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机构等开发、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
4.负责审计条线系统开发、系统运行及维护、基础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 5.负责对总行本级及各分(支)行、部等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和分析等非现场审计工作; 6.负责为现场审计提供相关的审计线索和资料,为项目审计准备工作提供支持; 7.负责内外部非现场审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8.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一 )
国际业务 审计岗
1.负责全行国际业务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等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国际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工作指导监督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二 )
海外机构、 控股公司 (含 村镇银行等 )
审计岗
1.负责全行海外机构、控股公司(含村镇银行等)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海外机构、控股公司(含村镇银行等)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海外机构、控股公司(含村镇银行等)等自身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4.负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5.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海外机构、控股公司(含村镇银行等)日常联系等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三 )
资金业务 审计岗
1.负责全行资金业务相关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资金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资金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是其他事项。
( 十 四 )
中间业务审计岗 1.负责全行中间业务相关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中间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中间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等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是其他事项。
( 十 五 )
财务管理 及其他资产业务
1.负责全行财务管理及其他资产业务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财务管理及其他资产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 负责财务管理及其他资产业务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六 )
综合管理 审计 岗 1.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综合管理业务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 负责综合管理业务相关信息、内外部审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七 )
内部控制审计评价
1.负责全行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全行内部控制审计评价等相关项目审计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 负责组织总行本级和分行、直属支行、中心、部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以及全行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报告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八 )
经济责任审计 岗
1.负责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计划和方法的研制及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2.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及分支行(部、中心、室)的日常联系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1.《xx 银行内部审计业务目录》 2.《xx 银行审计部岗位分工表》
附件 1:内部审计业务目录 x xx 银行内部审计业务目录 序号
一级业务目录
二级业务目录
主要业务内容
1 1
公司类贷款业务审计
—— 公司贷款、机构贷款、贴现、转贴现等 2 2
贸易融资及
担保承诺
业务审计
1)贸易融资审计 打包贷款、信托收据贷款、出口议付、福费廷等 2)担保承诺审计 银行承兑、银行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理、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 3 3
个人贷款业务审计
——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保证经营性贷款、易得金保证贷款、个人联保贷款等 4 4
负债业务审计
1)公司及机构
负债审计 公司与机构存款、同业存款、财政性存款等 2)个人负债审计 个人存款、借记卡业务等 5 5
中间业务审计
1)汇款及结算类
业务审计 人民币结算、外币结算、代理资金清算等 2)信用卡类业务
审计 贷记卡(含存款及透支)、准贷记卡(含存款及透支)等 3)代理类业务
审计 代理财政委托、委托贷款(含转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代收代付等 4)资产托管及
资产管理类
业务审计 代保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账户资金托管等 5)代客交易类
业务审计 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结售汇、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代客远期合约、代客债券买卖、代理贵金属业务等
6)咨询顾问及
投资银行类
业务审计 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审价咨询等)、银团贷款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代客理财投资、短期融资券、信托受益凭证等 7)其他类中间
业务审计等 不良资产代理处置业务、黄金租赁、其他中间业务等 6 6
资金业务审计
—— 与中央银行往来、同业清算往来、系统内清算往来、外币清算、总行自营性金融市场业务等 7 7
电子渠道 业务审计
—— 网上银行、短信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自助业务(ATM、CDM、POS)等 8 8
T IT 业务 审计
—— 信息技术审计等 9 9
会计及营运管理审计
—— 营业性系统业务运行、后台业务处理、会计核算、金库管理、票据交换、票据挂失及查询查复、现金及重要营业物品管理、上门服务、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差错处理等 10
财务管理及其他资产审计
1)
财务管理
审计 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组合管理、资本性支出管理、集中采购、经费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税费管理、资本金管理、财务报告与评价等 2)
其他资产
审计 股权投资(含债转股)、现金及银行存款、待处理资产等 11
综合管理类审计
—— 风险管理、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合规管理、人力资源、行政事务等 12
内部控制审计评价
—— 年度内部控制评级、银行整体内部控制评价、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等 13
经济责任审计
—— 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绩效测评(EV)等 14
国...
篇三: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一条 公司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审计机构机构的设置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实施审计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审计或相关经济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审计协会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正确使用职业判断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企业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企业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关系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应保证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的时间提高审计技能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 按照公司总经理的要求积极行使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依法对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条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第二条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的全面预算管理完成情况以及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协助、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
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本规定所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任期届满离任前或者任期内调离岗位时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依法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第四条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 财经法规的执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风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第五条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防性控制、检查性控制、纠正性控制、指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制 第六条 对公司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等进行审核 第七条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检查和监督并对重大投资的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经营情况定期跟踪 第八条 为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内部审计部门协助、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基建、装修、技术改造等投资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向公司总经理、上级审计部门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第十条 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所属单位兼并、股权转让、歇业、破产等进行审计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第十一条 对公司重大经济诉讼、纠纷等事项进行跟踪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据每年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后续审计根据后续审计的检查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负责办理上级审计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部审计主要权限 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权限是 第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享有检查被审计单位部门与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有关的凭证、帐表、预决算、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和资产等权力有权查阅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第二条 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广泛地关注内部审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切实地部署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监督的顺利进行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有关经济工作会议了解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的全过程组织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第三条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并向有关单位 部门和个人索取材料
第四条 根据审计查出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和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享有就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
单位管理层以及公司总经理反映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力。
第六条 对于审计检查结果内部审计部门依据保密性和谨慎性原则按公司总经理要求进行通报 第七条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果断采取临时制止措施 第八条 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在有关资料可能灭失的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或报上级审计部门同意可以对账册、资产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部组织架构图审计部组织架构图审计部专业职级晋升阶梯表审计部专业职级晋升阶梯表
审计助理
审计总监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审计员
审计员
审计员
审计员
审计员
高级审计员
项目经理
高级项目经理
审计部职能 审计部职能 1、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深交所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中国内审协会发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顾地科技《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 负责对股份公司及属下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对内控缺陷应提出审计建议。
3、 负责对股份公司及属下子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其经营效果进行评价。
4、 负责对股份公司及属下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5、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6、 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规范要求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运用适当的审计方法,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做好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和整理归档工作,在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后提交审计报告。
7、 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内部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8、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门岗位职责说明审计部门岗位职责说明
一、审计总监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并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3、负责部门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编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落实执行。
4、负责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具体审计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签发审计报告。
5、负责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6、组织部门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和专业培训,认真总结审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7、负责协调、沟通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部门之间、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8、完成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在审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2、参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编制和部门工作规划的拟定工作。
3、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合理进行审计人员分工,指导、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
4、做好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审前调查、审计通知书下发、现场审计意见沟通、审计报告意见反馈收集等工作。
5、负责所分工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其他审计人员工作底稿并定期收集整理归档;检查、评价审计证据的真实、充分、有效性,审计结论的适当性。
6、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确认,重大问题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向审计总监汇报。
7、负责审计报告的编制,真实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内控管理情况,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8、完成审计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审计员岗位职责
1、在审计项目期间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负责分工的具体项目审计实施;其余时间由审计总监负责管理。
2、认真完成项目经理分配的审计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审计质量。
3、负责所分工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结论适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送项目经理审核、归档。
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确认,重大问题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解决。
5、审计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撰写审计工作小结,客观总结评价被审计单位内控和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6、完成审计总监和分管的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五: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 91 条的规定, 于 1983 年 9 月 15 日正式成立的。审计署是国务院 29 个组成部门之一,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 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按照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审计署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 拟定审计方针政策, 参与制定审计、 财经方面的法律、 法规; 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 组织领导、 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 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的规定, 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
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中央各部门、 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
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 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
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环境保护资金、 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 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 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 协同办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 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 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
十、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履行职责, 审计署设置了下列机构:
15 个职能司(厅):办公厅、
法制司、
财政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经贸审计司、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外资运用审计司、
外事司、
人事教育司、
直属机关党委、
监察局、
老干部局 。
6 个直属事业单位:
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审计报社 。
25 个派出审计局:
外交外事审计局、
发展计划审计局、
经济审计一局、
经济审计二局、
贸易审计局、
国防工业审计局、
教育审计局、
科学技术审计局、 政法审计局、
民族宗教审计局、
监察人事审计局、
资源环保审计局、
社会保障审计局、
建设建材审计局、 交通运输审计局、
信息邮政审计局、
农林水审计局、
文化体育审计局、
卫生药品审计局、
海关审计局、
经济执法审计局、
新闻通讯审计局、
旅游侨务审计局、
科学工程审计局、 地震气象审计局。
18 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太原特派员办事处、
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长春特派员办事处、 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办有《中国审计报》 和《中国审计》、《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杂志等。
审计署历任审计长是:
于明涛、 吕培俭、 郭振乾、 李金华。
篇六:审计工作哪个部门负责
计署职能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 91 条的规定, 于 1983 年 9 月 15 日正式成立的。
审计署是国务院 29 个组成部门之一,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 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下设机构:
15 个职能司(厅) :
办公厅、 法制司、 财政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经贸审计司、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外资运用审计司、 外事司、 人事教育司、 直属机关党委、 监察局、 老干部局。
6 个直属事业单位:
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审计报社。
25 个派出审计局职责:
负责审计部分部门、 单位及上述部门(单位) 在京下属单位预算执行、 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