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9篇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七篇】 第1篇: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近年来,江南区苏圩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七篇】第 1 篇: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近年来,江南区苏圩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基层党建引领,自觉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风貌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结合,成功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该镇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截至目前,该镇 16 个村(社区)中集体经济收入 4 万至 10 万元(含5 万)的经济发展村 14 个,10 万元以上的村 2 个。
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强有力抓手。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屯级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群众富在产业链上”的工作模式,在 57 个坡(队)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引领扶贫新机制。
积极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搭建平台,组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库,强化镇项目办对各类项目的支持与指导,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通过设立镇、村项目库,先后争取到慕村火龙果基地和苏圩社区冷库等村集体发展市级项目,两个项目共投资 540 万元,建成后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 20 万元以上收入。
积极开展“创业带富先锋”活动,采取技术培训、树立党员带头典型、培育能人带富工程、党员带头发展产业。近年来,该镇已培育了 48 名“创业带富先锋”。镇宁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村委会主任吴信榜大力推进电商平台,主动为镇宁及周边各村的贫困户销售土鸡、玉米、西瓜、香瓜以及各种蔬菜农产品,并把所得收入的 1%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利润,仅此项就为村级集体经济增加 4000 元收入。
在党建引导村集体经济基础上,成功探索盘活集体资产、培育经济实体、开展合作经营、拓展服务创收以及突出产业带动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苏圩镇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将“三清三拆”、土地整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乡村保洁等项目直接下沉到村级公司,带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输出获得收入。
此外,该镇把带动发展各村扶贫特色产业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攻坚重点,通过合作经营壮大产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第 2 篇: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
2.工作目标。3 年内,力争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达到 10 万元以上。
3.工作原则。坚持村党组织为主导,强化各行政村是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主体责任,把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村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注重开发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选准产业、找对路子,制定“一村一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坚持长效巩固,注重短期脱困和长期发展相结合,注重薄弱村消除工作与“第一书记工作法、部门包村”等工作相结合,推动村企结对、乡贤帮扶、招商引资,助力集体产业发展,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二、重点举措
2017-2019 年,着力实施六大工程:
1.经营平台打造工程。全力推进村级经营平台建设,增强镇村两级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投资发展功能,打造对接政府和市场的桥梁。到 2018 年,实现镇级经营平台全覆盖。搭建村级平台,推动有条件的村开展集体资产公司化运作。规范乡村经营平台运行管理,建立资金管理、监督和使用等制度,积极探索村级经营平台参与政府小额工程建设办法,依法依规扩大经营范围,提升经营效益。
2.集体股份改革工程。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合联”实体运作,全面探索推广村集体经营增收新机制。重点实施“四大计划”。“项目入股计划”,推动村集体以资金入股、资产资
源折价入股等方式,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发展,获取盈利分红。“帮扶享股计划”,以“一对一”或“多对一”形式,与企业结对,开辟村集体资金入股绿色通道,帮扶村集体每年具有稳定收入。“滚动增股计划”,将用于改善项目基础配套的财政投入按比例纳入投资总盘,合理增加村集体股权。“集体合股计划”,推动多个村集体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
3.集体资产盘活工程。坚持清查和盘活两手抓,彻底摸清村集体资产家底,做足闲置低效利用的减法,做优盘活造血的加法。2017年 10 月开始,实施“村集体资产清查月”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山塘水库、山林耕地、办公用房、集体厂房等村级资产,落实水资源、山资源、地资源和固定资产“四张清单”,建立镇村两级数据库,为精准盘活打实基础。2018 年,全面实施“集体资产盘活年”专项行动,推进集体资产分类分别处置,重点实施“三个一批”。即:对现有利用低效的,依法处置、重新使用一批;对单体规模小、无法连片开发利用的,通过自主经营、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公开招投标等,由村集体盘活一批;对跨行政村域、可连片开发利用的,通过项目包装、对外招商等,由镇统筹重点建设一批。到 2018 年底,实现经济薄弱村集体资产全部盘活。
4.民宿旅游发展工程。制定村闲置房产资源收储计划,由村集体按照有偿流转、征用回收、折价合股等方式收储有开发价值的旧宅或宅基地,集中开发发展民宿。完善村级民宿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美
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庭院,鼓励村集体牵头,融合资本、民间力量,整合资金、土地、山水等资源,全面参与乡村休闲旅游发展。
5.光伏经济扩面工程。大力实施光伏发电项目,联合优质光伏企业,整合利用村部大楼等村集体建筑屋顶进行光伏发电。加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增加村集体租金收益。全力推进光伏小康项目,实行村级投资与省市县配套捆绑补助,力争将杞梓里镇镇等列入省级结对帮扶重点村光伏项目建设,增加相关村集体经济收入。
6.经营队伍培育工程。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强化党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把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作为村党组织书记领办的党建项目。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经依法选举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派驻工作指导员,并兼任第一书记。加大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储备后备干部。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突出经济发展路子、项目管理、经营管理实务等内容,提高村干部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的能力水平。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村集体经济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因地制宜分年度逐村制定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年 1 月 20 日前以村为单位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办公室。
2.整合各类要素。要结合县财政设立的专项扶持资金,整合现有扶持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扶、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以及扶贫项目,加大对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对接国土部门,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的用地。对接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给予信贷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和扶持。
3.强化考核激励。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镇对村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村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镇、村有关人员进行问责。把发展集体经济与村主职干部绩效考评、年终一次性奖励相挂钩,未完成集体经济发展任务的村主职干部,在下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不得提名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或列为自荐人。建立村集体经济上台阶奖励制度,健全村主职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容错免责机制。
第 3 篇: 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摘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认识不足、基础薄弱、支出不合理等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1 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基本状况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2012 年,全县 203 个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 4204.71 万元,村均 20.71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5.30%。村级集体资产总额 38242.73 万元,比上年增长 14.00%。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从收入结构上看:经营收入 214.28 万元,占总收入的 5.09%;发包上交收入 323.91 万元,占总收入的7.70%;投资收益 64.89 万元,占总收入的 1.54%;上级补助3315.79 万元,占总收入的 78.86%;其他收入 285.84 万元,占总收入的 6.80%。从经营性收入(不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数上来看:年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只有 8 个村,占总村数的 3.94%,20 万~50 万元的 11 个村,占总村数的 5.42%,10 万~20 万元的 17 个村,占总村数的 8.37%,5 万~10 万元的 24 个村,占总村数的 11.82%,3 万~5 万元的 23 个村,占总村数的 11.33%,1 万~3 万元的 55 个村,占总村数的 27.10%,1 万元以下的 65 个村,占总村数的 32.02%。
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县,大部分村底子薄,资金短缺,资源匮乏,村干部认识不到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面临巨大难题。
2.1 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思想认识不足
(1)一些贫困村村干部以资源、资金缺乏,想发展也无能为力为由,对发展集体经济不求进取、束手无策。
(2)一些村干部只看眼前利益,没有长远计划,有的村干部不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而是为谋取私利削弱集体经济。有的村干部上任后,只考虑本人任职期间的资金需求,一上任就将集体资产拍卖,所得资金本届内花完,不考虑发展集体经济,没有长远打算。
2.2 村集体基础薄弱
2.2.1 资金短缺,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
经调查,全县村级集体经营年收入 1 万元以下的 65 个村几乎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组织日常开支只靠到有关单位“乞讨”点援助和上级补助款,这类村难以维持正常运行。年收入 1 万~3 万元的有55 个村,勉强维持村日常开支,要想投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就只能纸上谈兵 。目前全县有 186 个村举债,债务总额达 5873 万元,村均举债 30 多万元。举债的主要内容是:经营性支出举债 50 万元,占总债务的 0.85%;公益性支出举债 4168 万元,占总债务的 70.96%;其他举债 1655 万元,占总债务的 28.18%,沉重的债务已严重影响村级正常运转。
2.2.2 资源缺乏,制约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90 年代初期,全县有村级集体茶果园 255 个,经营面积1963hm2,每年上交村集体经济收入 82.4 万元;有村级集体林场126 个,经营林地 8333hm2,年上交村集体经济收入 14.27 万;全县有村级统管山 41440hm2。现在不少村级集体茶园被解散,茶果园60%分包到农户。90 年代后期,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视、通网络等公益事业的兴办,村统管山林木已基本砍光,要有收入也要一个 30 年
的周期。据年初调查,全县村级可开发山地面积 5483hm2,其中适宜种植粮食、蔬菜作物的 213hm2,药材 536hm2,毛竹 2493hm2,茶叶、干水果 1298hm2,用材林 149hm2 等等,有可开发耕地面积367hm2,有可合作开发资源的村 70 个。可见,大部分村资源缺乏,发展集体经济无门路。
2.2.3 固定性经营收入项目少,制约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90 年代初,全县村办企业有 289 个,年上交村 105.4 万元,到目前全县村办企业只有 20 多家,而大部分都是近年创办的,其中小型水电站 9 家,约占 40%。2012 年全县有经营性收入的村为 79 个,占总村数的 38.90%,经营性收入 603 万元,村均 2.97 万元,且村与村之间不平衡,经营收入少的村是几百元,多的几十万元,有经营性收入的村也不稳定,有的村今年一片统管山砍了,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以后几十年也就没有经营收入,全县有固定性收入的村只有 33 个,占总村数的 16%。
2.3 支出不合理,非生产性开支过大
据统计,2012 年度全县村级财务总支出 4011 万元,村均 19万元,其中:经营支出 128 万元,占总支出的 3.19%;农业发展支出592 万元,占总支出的 14.73%;管理费用支出 1478 万元,占总支出的 36.84%;其他支出 1813 万元,占总支出的 45.20%。非生产性开支过大不但不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了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3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3.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物质保证。没有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就将成为空话,如通村公路、村内道路、路灯、饮用水、电视网络、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保养都要靠村集体经济支撑。针对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发展内涵和发展形式等方面有一个较大转变,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2 盘活现有存...
篇二: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通用6篇)【篇 1】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摘要]分析禄丰县和平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找出当前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及建议。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048―01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新形势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是解决基层党组织长期以来无钱办事及活动开展难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分析,就如何构建和平镇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和平镇基本情况
和平镇属典型的山区半山区农业镇,地形复杂,干湿分明,年降雨量为 900―1000 毫米,年平均气温 16.5℃,全年无霜期不少于 280天,海拔在 1640 米―2420 米,平均海拔在 2030 米,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垂直气候差异大。13 个村委会,158 个村民小组,共有农业总人口 2.28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 31.5%,主要为彝族、苗族、傈僳族。耕地总面积 31756 亩(水田 16889 亩,旱地 14867 亩,人均占有耕地 1.40 亩。林业用地 314546 亩。水资源相对溃乏,并且东西片区分布不均衡。基础建设设施落后,以烤烟为主要经济支柱。
2 当前和平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各村委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2.1 村集体经济底子十分薄弱
2.1.1 村属集体资源资产少。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荒”出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土地承包到户,林权均山到户,资产拍卖到户,属于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很少,出现了“分田到户,集体空肚”的现象,难以“筑巢引凤”。基层党组织无钱办事现象突出,只能依靠上级拨款或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法解决。
2.1.2“空壳村”基数大。全镇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的“三无”村和“空壳”村现象仍然突出。
2.1.3 收入渠道少、来源比较单一。目前村集体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收取渔塘、山林承包、石厂沙厂矿山协调管理费等。通过集体企业生产或集体经营的收入几乎为零,有些村委会靠镇财政转移支付和各方面赞助资金成了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
2.1.4 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途径,自我积累能力十分脆弱。经营性、资产性固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太少,靠赞助及镇财政补贴资金占了较大份额,由于这些收入为动态性的变数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切性,因而不能作为正常的村集体经济收入。
2.1.5 村级集体经济难以跨越信贷筹资门槛,难获得信贷资金支持。
2.1.6 因招商引资工作不力,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不强,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土地不能规模化流转,无法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1.7 发展不平衡性大。由于爱自然环境、基础条件、区位优势、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及领导水平高低不同等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发展潜力也有很大的差异。如平掌村委会 7050 棵小枣基地已经初见成效,但有些村委会连基本的发展思路都不清楚。
2.1.8 村集体经济建设面临市场风险,村级经营水平和能力与抗风险需要不相适应。由于市场的风险性,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容易亏本,亏损之后很难再次继续筹资发展。
2.2 认识不足,思想不解放。主要表现在:
2.2.1 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少部分村干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缺乏创新进取意识,发展缺思路,生产缺门路,收入缺财路,安于现状。有的村干部过度依赖上级扶持,积极性不高,对发展集体经济不热心,不主动去想办法、找路子,“等、靠、要”思想严重。
2.2.2 部分村级领导干部畏难情绪突出。特别是经过前些年发展乡镇集体企业的实践,成功的较少,失败的较多,村组干部思想有包袱,一方面怕搞不好,怕背负骂名;另一方面,又怕这届搞好了下届选不进村“两委”,白忙活一场,不愿意放手去干,有“一年看、两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
2.2.3 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文件不深刻,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途径、方法和优惠政策等不明确,特别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政策的不确定,村组干部的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缺乏“一任接着一任干,一茬接着一茬抓”的工作连续性。
2.2.4 部分村民集体意识淡薄。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减少和集体意识淡化,一些群众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无关自身发展,农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不足。
2.3 村委会没有专职管理人员,人员不配备或兼职,还有部分村干部存在新官不理旧事、新干部不接老账、换一拨人变一种想法和做法的现象,致使集体经济发展无规划、盲目性大,没有延续性。
2.4 上级下达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很少,扶持资金额度低,上级只下达项目经费,无配套工作经费,给项目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带来困难。
3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大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为增强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库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注重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硬、致富本领和劳动能力强、文化高、观念新的各类人才选进村领导班子。通过各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既懂党务又懂经济,能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3.2 挖掘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无论是走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开发、企业带动、依靠服务创收等哪种发展路子,都要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比如①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引导东河水库周边及公路沿线的村委会大力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果蔬及稻米产业,继续做大、做强“东河米”、“九头山大白菜”、“和平油桃”、“和平冬雪梨”等小有名气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在平掌、邓家湾、杨梅山、大白石岩高寒冷凉山区积极引导农户种植高山反季蔬菜,如青早蚕豆米、豌豆等,其品质及市场前景相当不错。②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正确组织群众做好土地流转,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引进好的项目,还可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村庄整治等工程,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③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利用东河水库、五台山森林公园等旅游优势,大力引导农民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业生态观光旅游,通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民俗文化等服务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④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开展服务创收。大力发展由村级组织牵头的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信息传递、物资供应、市场营销等经营服务,鼓励村集体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道路养护等服务和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增加集体收入。⑤盘活“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如将集体闲置的厂房,已死亡的无儿无女“孤寡老人”的土
地、房屋,废弃的学校等收归集体所有进一步盘活,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3.3 加强领导,认识谋划部署。继续巩固和拓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已有的成果,核准各村发展基数,因地制宜研究确定各村委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项目以及具体措施,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各村委会制定发展村集体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3.4 建立保障机制、落实责任、兑现奖罚。①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各帮扶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都要做好指导督促和协调服务等工作。②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同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一些优惠政策优先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倾斜。③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镇党委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载体,并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④建立“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体系和资产经营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搞好村级账务公开。完善“村账乡代管”制度,强化会计监督。完善村级账务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篇 2】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
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级不同现实状况,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新的壮大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三、发展思路
各村要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近年来我乡及其他乡镇村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村集体土地存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
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村级集体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固定资产,盘活这些闲置资产,对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
利用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三)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旅游兴乡”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建设优势旅游点,采取村级牵头发展恰西、塔里木、恰甫其海水库、吉尔格郎河谷等旅游服务项目,创新形式,开发特色旅游资源项目。
(四)依托各村优势,发展“一村一特”。依据各村现有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时机,大力发展“一村一特”项目。如:阔格尔森村、阔克加孜克村发展特色林果业种植,阿勒玛勒村、喀拉吐木苏克村发展中草药种植、奥夏干德村、沙尕村发展优质养殖项目,通过打造特色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方法步骤
(一)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5 月 10 日-6 月 10 日)。成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强力推进新型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各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规划壮大集体经济思路,做好指导工作和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监管,严格财经纪律,依章理事,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可持续的、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二)制定发展计划,打造“一村一特”(6 月 11 日-12 月 30日)。要考虑村集体、全体村民、经营者等几方面的利益,既要做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确保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做到经济发展有项目,发展有规划,有预期目标,有完善制度,有具体措施,有考核奖惩方案。同时进行不定期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总结推广,建立切合发展实际的长效机制。
【篇 3】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灵马镇位于武鸣区西部,与平果县、马山县、隆安县毗邻。20323国道、灵马到马山县周鹿镇两条公路穿境而过。镇政府驻灵马圩,距武鸣城区 50 公里,是武鸣区主要汉族聚居地。灵马镇高楼村距离镇政府9 公里,交通便利,大小车辆均能行驶。
(二)高楼村的规模
高楼村位于武鸣区灵马镇西北部,全村辖 10 个自然屯,16个村民小组,1005 户,总人口 4530 人。村总支部下辖五个支部,共有党员 62 名。2017 年全村人均纯收入 10710 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外出务工为主,全村耕地面积 4761 亩,其中水田 1219 亩,旱地3542 亩,适合种植水稻、辣木、玉米、木薯、花生、水果等农作物。
(三)村集体经济经营发展状况
由于高楼村集体经营项目的欠缺,除每年财政拨给的村级办公经费 3 万元外别无其它的经济收入,没有其他资产资源,可以“造血”
来增加村集体收入,由于缺乏经费的保障,导致村级组织建设不规范、集体活动缺乏,村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和修缮不完善不及时,只能通过“等、靠”上级资金扶持,村域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村民“自谋生路”,难以体现和发挥村集体“领航者”和带头作用,村域经济发展“瓶颈”问题难以突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迫在眉睫。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情况
...
篇三: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责:
1、执行股东(成员)大会或者股东(成员)代表大会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决议、决定;
2、依照法律、法规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经营管理属于本组织股东(成员)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本组织集体资产的权利; 4、享有集体资产产权、获得集体资产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经营收益; 5、发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及其他资产; 6、经营管理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及上级拨给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有关生产经营的资产和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补助资金、整合使用的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各有关帮扶单位和社会团体资助、捐赠的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资金;
7、定期公布集体资产的运营状况,接受区镇(办)农经部门、财政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 8、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镇(办)的指导和监督;接受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股东(成员)的监督; 9、负责集体资产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成员)大会或者股东(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2、确定或者改变集体资产经营方式;
3、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
4、决定重大生产投资或者大额举债;
5、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开支;
6、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7、其他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方式经营。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集体资产的,应当明确经营目标和经营责任,制定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照《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依法签订承包合
同或者租赁合同,合理确定承包金或者租金。禁止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违反规定程序,利用职权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指定承包人、承租人。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的,应当与合作方签订经营合同,明确资产份额,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七条
土地和荒山、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开发利用,不得非法处分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资产的台账登记管理,及时登记资产的增减结余、经营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资产应建立台账:
1、固定资产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单价、规格、数量、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存放地点和责任保管人等。实行承包或租赁的固定资产还应当登记承包或租赁人的名称、年承包费或租赁金的金额、期限及兑现情况。
2、产品物资台账。包括:产品物资材料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金额及存放地点,特别要登记清楚领用、交还和责任保管人。
3、债权债务台账。包括: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时间、经济事项的内容、约定还款期限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保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有改变农村集体资产用途或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都属于集体资产处置,包括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调拨、报废、发包、租赁等。
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处置要公开、民主、公平。
1、价值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的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后,理事长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财务会计调帐或销帐。
2、价值 1000-5000 元(含 5000 元)的资产,召开村理事会和监事会研究,经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理事长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财务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办农经机构备案。
3、价值在 5000 元以上的资产,要召开股东(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理事会提交集体资产处置申报表,报镇办农经机构审批后,由理事会组织处置,处置结果报财务会计调帐或销帐,并报镇办农经机构备案。
4、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承包租赁的,要进行公开招投标。在招投标之前,要进行价值评估并报镇办农经机构审核,未经审核不得直接招投标。承包期、租赁期原则掌握在届期内。
村集体经济组织 资产清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至少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
1、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以重置完全价格登记入账;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原因的,要酌情赔偿,并及时做出账务处理。
2、库存物资、材料和产品应每半年清查盘点一次。对盘盈的产品、物资、材料,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对盘亏的产品、物资、材料,要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3、低值易耗品以及一次性费用列支的普通财产应专门登记,至少每季度清查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等往来结算款项应半年清查一次,并及时组织核对清收。
第二条
村组织在清查结束后对有账无物的各类资产和呆坏账,应当注明原因,经集体经济组织股东(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进行核销。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资产清查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进行,并采用农业部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次年 3 月 31日前将清查结果逐级报送农业部。
村集体经济组织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账,做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资产登记保管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账务建议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代理记账,每月或每季度上门服务。经营规模大且会计账务记录规范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记账,并按照规定定期公开财务,并接受区镇农经部门、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各种存款、帐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管理,账目保管要完全完整,不得损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私
存,禁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财务收支预决算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应坚持预决算管理,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财务预算和决算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建设的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和专项决算,年终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三)年初预算草案由理事会监事会集体讨论提出,再经股东(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镇(办)农经部门备案,并在公布栏中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的,如增加预算外建设项目、大额设备购置或其他大额支出等,必须提请股东(成员)代表会议对原预算进行修改,并按原规定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和公布、报送、备案工作。
(四)监事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偏离预算,要及时向理事会提出纠正建议。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年终及时进行财务收支决算,决算结果要向全体股东(成员)公布。
第五条
收入管理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各种款项,必须使用 XX县财政局统一监制的《XX 县村级(社区)收入专用票据》,由会计在镇(办)审计所领取(购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会计要对收款收据起始票号进行登记并建立领签制,非财务人员不得领用收款票据开票收款。因特殊情况需要代为收款的,必须在村会计处办理票据领用手续,并于收款后 3 日内将财务手续交给会计出纳。严禁非财务人员直接经办财务收支。
镇(办)审计所要对各村领用票据进行登记,加强管理,作为审计村组账务收入的依据,不得将村级专用收据发(售)给村会计以外的人员。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收入必须于收款当日或次日送存本村(组)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建立一个总账账簿和开设一个银行存款账户,所有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三)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清收集体的各项承包收入,对于不及时履行合同,2 年以上不交承包费的要及时终止合同,重新对外承包,确保集体利益得到维护。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不得借款或贷款新增债务。如确有需要,借贷款的应当提交股东(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借贷的资金全额存入本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并按规定程序使用。
第六条
支出管理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支出事项时,应当取得真实合法、要素完整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在原始凭证
上签名,注明用途及时间。无经办人、经办事由的票据不得报销入账。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向农户购买少量农副产品可以由出售人开具售条、农户提供少量劳务可打领条外,一切购置货物、工程材料,支付劳务、工程款都必须取得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禁止使用虚假票据及白条支出。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物票据必须附购物清单,工程款票据必须附工程合同及预、决算清单、验收清单。拉运砂石、砖瓦等工程材料要附材料接收人签字的接收清单。支付劳务报酬、误工补助要附出工清单。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在规定时间内没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经济组织干部给集体垫支款项时,必须在 3 日内到财务人员处履行借贷手续,超期不予报销,不得依为集体垫支为名收取集体资金,顶底债务,长期不向财务人员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六)经济组织干部不得向集体借款用于非公事项,借款办理公务事项的必须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得随意列支招待费、补助费等。因招商引资、办企业
等确需列支招待费的,应经理事会、监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财务审批 (一)村集体经济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500 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000 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
(三)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或投资,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理事长审批。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须有会议记录和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负责人赔偿。
(四)理事长必须严格按权限及程序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八条
收益分配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前,应处理完有关账务,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支出,编制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办)农经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在进行依法纳税后,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公积公益金(约 10-30%,没设集体股或集体股较少的村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可设高,反之设小)。
2、提取福利费(约 5%-15%)。
3、向投资者分利(按投资协议约定)。
4、股东(成员)分红(按持股数量分配)。
5、其他分配。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股东(成员)的分红金额要记载到《股权证》中。
第九条
社务公开 (一)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他捐赠收交、使用、管理情况。
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资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5、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6、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7、社基本社股东利益,股东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与已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3、填写发放...
篇四: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经济管理 2020 年 5 月 06 ·75·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模式探索与创新
鲍烨茜
朱 燕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摘要:浙江省内各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发展环境条件各异;不同地域的村集体在发展经济时,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走出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模式及路径,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生动样本。本文在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基于浙江省不同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探究、梳理、提炼出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发展模式,讨论不同模式的适用地区及范围;最后,总结出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创新优化的路径,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关键词: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验制度,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对于打赢精准扶贫攻坚站,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新等战略目标都有重大意义。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的改革壮大和优化发展已成为关键性问题。浙江省立足实践,大步走出了创新性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为集体经济发展助力非常。本文基于调研形成的对浙江省不同发展模式的认识,总结概括出了具有代表性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讨论不同模式的适用地区及范围,在更大领域探寻其优化创新路径;深入思考如何将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与其他目标战略的有效结合,以及如何助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治理机制建设,以更好推进乡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 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8 年年底,全省共辖乡908(镇)个,行政村 2.47 万个,其中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 2.6 万个。同时,结合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虽有所增长,但绝对数量仍显不足。
2016-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次为22866元、24956 元、27302 元,年增长率逐年增加;三年来的总收入及总收益也呈良好的增长之势,2018 年发展势头强劲,总收益增长率更是达 23%(表 1)。从数据中能看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近年来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系列战略取得显著成效,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若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
表 1
2016-18 年度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从各地区集体经济收入差异来看:2018 年浙江省内各区县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水平相差较大,收入水平小于0.5 亿元的区县占比 31.25%(表 2),且基本属浙西南地区;经营收入大于 2 亿元的区县多集中于浙江东北部及沿海地区。从省内各市级内部来看,部分地区也呈现较不均衡的水平,以杭州市为例,经营收益最高的西湖区为 162989 万元,而淳安县仅为 4484 万元。
从集体经济收入内部组成来看:经营收入占全省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的 48%,自身造血能力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补助收入占比次之(图 1)。接受补助的地区多为自身区位资源等发展基础较差,政府补助资金是支撑该些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异的有力手段。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政府补助扶持的力度较大,侧面反映出较多地区造血能力薄弱,亟需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综合以上数据和调查,浙江省总体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集体收入和农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增加。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仍可进一步扩充;由于各地资源区位等发展条件的差异,地区间的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村集体经济收入中的经营收入和补助收入占比较大,村集体自身造血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表 2
2018 年浙江省各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水平分布表
图 1
2018 年浙江省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组成分布图 2 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概述
浙江省各地基于差异化的区位条件发展出了多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实地调研和相关文献的阅读,归集得到以下具代表性的四大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2.1 土地股份合作型
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集中经营的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提高土地综合收益水平。对于土地分散且面积小的地区,个体经营的收益不显著并且渐呈现出无人耕种而荒废的趋势。因此,通过村集体组织牵头成立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个体或单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社,最终合作社通过多样化的集体规模经营方式来实现收益增长与分配。浙东北地势相对平坦,交通便利,农业用地有规模经营的条件;浙西南以山区地形为主,土地分散,有集中用地保证有限耕地面积的必要。近年来,浙江各地在实践中实现了模式创新。该类模式由最初的在特定地域内的土地流转形式,如在同村集体或同乡镇内,发展到后来跨县域、跨省域的地区间 “飞地”流转方式等,促进地30
19 13 15 13 6 010203040<0.5亿 0.5-1亿 1-2亿 2-4亿 4-8亿 >8亿 单位 数量(个)
收益水平
经济视野 ·76·
区优势互补,弥合地区差异的局限,极大地丰富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内涵。
2.2 资源依托型
村集体主要依托当地的山水土地、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特色资源,开发增收项目,拉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所依托资源的性质,可细分为自然资源开发型、村庄经营型、村落建设型等。浙江多山地丘陵,森林矿产资源丰富;平原地区气候适宜,素有“鱼米之乡”美誉;沿海地区物产丰富,海洋景观独特„„依托不同的资源条件,各地都历来都有自己的优势特色产业。传统旅游业响应全域旅游的号召,做大做深发展;“一村一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等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也推动了特色文化旅游业发展。该类模式也是尊重农村特色,坚持生态发展,探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方。
2.3 资金资产盘活型
该类模式主要依托村内的资产资金存量发展集体经济,包括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基金运作型等。村集体整合资源,将闲置的校舍、礼堂、仓库等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也可对集体土地复垦、土地流转等增加集体收入;对集体积累的资金、货币资金等分散资产整合规划,通过参股、基金运营等方式转化为经营资本,获取利息、股金等资本运营收入,增加村集体自身“造血”能力,推动良性持续的发展力。
物业租赁经营模式是其中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多地均有良好的实践。村集体通过构建物业资产获取租金增收的方式——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闲置地兴建厂房、商铺、仓储设施等物业资产,获得了长足稳定的租金收入。该模式比较适用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地区;地理位置偏远或规划受限制、产业经济较为薄弱的地区,还需财政补助和配套政府政策,通过招商引资、联村共建、异地物业等机制才能更充分地发挥物业经营优势。
2.4 产业发展型
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地区围绕该支柱产业展开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延伸其产业链条、推动多产业融合、逐步形成产业体系,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共同发展致富。通过产业带动的方式,当地村民参与其中并成为专业从业者,大大拓宽了村民的增收渠道且培养了自主创收能力,利于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实现产业对地区的高质量反哺;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中汇入集体经济要素,以高效的整合资源、调动多方联动能力助推经济。在明晰地区的优势主导产业及其发展路径后,各地实践又进一步成立了产业专业合作社、村办企业、“政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形式,渐使经营朝着规范化完善化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与时代特征同步。
3 集体经济模式优化创新的有效路径
3.1 统筹多模式复合发展
地区资源禀赋、产能结构等差异要求各村集体因地制宜地选择最适的发展模式,不是盲目跟风。同一地区要避免模式单一化,应深挖资源优势、探索培育传统发展路径与多种集体经济模式交叉融合的新形态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经济,做好地区规划设计,通过有效的项目选择机制来促进不同性质的项目配合,延申产业链,避免发展后劲乏力;强调产业融合,实现产业之间的互相联结,最终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如浙江省好溪村正在规划成为一个集内置金融、民宿观光、有机农业、儿童与社区教育、福利养老于一体的综合性乡村社区,体现了多种发展模式的融合升级。
3.2 建设高质量的人才队伍
新时代下的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新思路、新路径,要强调“人”的意识和作用。一些村组织干部思想陈旧,加之农村人才外流和农民素质较低的现状,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应以高质人才引领高质发展。村组织通过组织集体间的合作交流,带动基层干部队伍及乡贤能人考察学习典型建设成果,为集体经济发展汲取思路、积累经验;在基层队伍建设中培育后备力量,把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致富能手纳入发展对象,将有经营头脑、有管理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班子里,推动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要显著发挥人才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村组织干部应注重在项目选取和发展上破除陈旧思想,与时俱进。一是深化市场竞争意识,提升产品品牌和营销意识;二是紧跟时代步伐,运用信息化工具,探索传统农业现代化模式、新兴产业模式等。同时,村组织要发挥好联结作用。对上联系政府部门,积极争取配套扶持政策;对下提供信息指引,传达政策理念,指导农民实践。
3.3 探索“抱团式”发展
村级集体模式的创新探索应关注“抱团式”思路,强调集体的合力作用。通过村集体与各方资源的相互结合,发挥出更大效用和能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抱团发展对薄弱村和有绝对短板的村集体而言,可以拓宽发展思路,寻找到新的增长机制。抱团形式可以发展为不同地域合作的强弱帮扶、山海协作,村企合作、民间资本参与等。“飞地抱团”模式是抱团思路的重要实践,不同区位差异的各地区跨越原有的行政区划,抱团联合,把土地资金等资源集中到优势地来发展项目,以实现收益最大化;“飞地”模式不断发展,该模式将土地流转、聚集效应、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等理念融会贯通,实现不同经济组织经济主体间的创新发展。因此,探索各主体之间基于资源互补、利益共赢的均衡发展策略,尝试突破地域空间等局限,整合利用资源,实现多方抱团发展的新模式,是优化升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3.4 推 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体系 建设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开展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界定以激活农村产权权能,探索建立便捷合规的股权流转退出及抵偿等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可进一步探索集体经济创新组织模式,如将股份合作社转化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合作社实行公司化改造等。二是管理和分配制度的完善。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三资”的核查管理,避免集体利益被侵吞等隐患的发生;建立好对集体组织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政”“经”不分的问题,将项目绩效和工资考评挂钩,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公开透明,鼓励民众参与监督。分配方面,建立与产权制度匹配的多元分配体系,处理好生产资料和固定资产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管理和经营者收入分配等收入分配问题,以完备的制度体系做好保障关。
参考文献
[1]张晓艳,何景雪,王丽丽,孙家波.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J].江苏农业科学,2019(23):49-52. [2]李昕洋.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9. [3]邹月华,胡琳娜,章晓莎.浙江省好溪村集体经济的探索与实践[J].经济导刊,2019(02):68-73.
篇五: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x〔x〕37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明晰组织功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或组,具备条件的应当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集体依法对属于本集体所有的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发挥其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
(二)确立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规进行赋码登记,颁发组织登记证书,并凭组织登记证书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和市场经济主体,依法享有对集体资产的经营自主权。
(三)制定组织章程。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章程草案,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
过。通过的章程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章程应当明确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载明该组织名称、住所、资产情况;成员身份取得和丧失的条件及程序、成员权利义务、成员大会组成及成员代表会议代表产生和更换方式;管理人员产生与罢免、管理人员报酬标准、民主决策及议事规则;资产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以及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
(四)认定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与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关系等对其成员进行认定,认定结果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经确认的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政府可以制定县域范围内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的必要程序和标准。
(五)明确管理职责。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审计监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要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六)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内部监督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
开展资产管理和运营,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形式和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制定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优惠政策,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集体成员能力。
(七)保护组织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助,不得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各种费用;政府投资兴建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不得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配套资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二、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八)完善组织机构。具备条件且有意愿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完善组织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股东(成员)大会、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董事会等日常管理机构组成,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九)选举股东(成员)代表。股东(成员)代表由股东推选产生,名额可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大小确定,按屯(组)股东人数的一定比例推选。股东代表人数原则上为 21—61 人之间的奇数组成,代表构成应兼顾不同年龄、性别、行业,保证代表的广泛性。股东代表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十)明确管理机构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机构负责资产管理运营,召集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拟定提交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等工作。管理机构成员每届任期 5 年,可连选连任。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前提下,通过民主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董事长。村干部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兼职不兼薪。
(十一)发挥民主决策功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5 以上股东(成员)或者 1/3 以上股东(成员)代表联名,可以提请召开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并表决下列事项:修改章程;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罢免股东代表、管理机构成员;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方案、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等资金分配方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较大数额的资金使用、举债、债权债务核销,重大集体资产产权变更;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 (十二)明晰集体资产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建筑物、设施设备、货币资产、无形资产、集体投资形成的投资权益等经营性资产;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依法属于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包括政府拨款、减免税费返款以及接受捐赠、资助形成的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侵占和破坏。
(十三)设置集体资产股权。农村集体资产要以股份(份额)形式量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和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
股权分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集体股主要用于处置遗留问题、需要补缴的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以及增加集体积累、发展集体经济。个人股权根据章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股权可以继承。设置集体股的,集体股占总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单个自然人或法人占总股权的比例。
(十四)建立清产核资和折旧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每年12 月 31 日为清查时点,对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如实登记资产存量以及变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对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可以进行资产估价;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可以进行价值重估。清产核资、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结果向全体股东(成员)公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则上要提取折旧,计入当年的相关费用。无形资产自取得的次月起在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按规定计提折旧。
(十五)实行多种经营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决定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发包、出租、投资入股等方式经营。
实行直接经营的,应当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确定经营目标、监管机制和收益分配,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和承包、租赁价格、期限等,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收取的承包费和租金归集体所有,要及时入账核算。
实行投资入股的,要通过参与制定所投资入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章程的方式,确定相应的责权利,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十六)建立健全债务监控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确需举债的,须经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未经会议讨论通过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决策人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七)规范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集体资产的出让、出租、发包等资产交易行为,要遵循公开、公平原则。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和相关制度。大额集体资产交易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
(十八)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成员备案登记、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等提供服务,并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进行监督。
四、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十九)完善财务独立核算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退出原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原村级财务账目整体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在管理和使用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独立核算。
(二十)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设置会计和出纳人员,会计与出纳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并接受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财会人员离任应办理交接手续,由监交人签字,交接清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
(二十一)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及因借贷款需要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外,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禁止多头开户,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均应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严格控制自制原始凭证的使用范围,自制凭证必须注明款项的用途和未能取得外来凭证的原因,由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章确认,方为合规有效。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由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审批。
财务审批要坚持回避制度,负责人经手的收支要由其他负责人审批,不得自用自批。
4.重大财务事项要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二十二)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内容包括经营收支、管理费、人员报酬、公益福利费、收益分配、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借还款和投资等。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执行 x 生重大调整的,须经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十三)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章程规定,对当年的净收入进行收益分配,严禁举债分配。未设置集体股的根据章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和本集体公益事业等,提取比例由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五、强化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 (二十四)保障民主监督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将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运营、土地征收补偿费、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依法享有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监督权等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查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资料,对公开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开之日起 15 日内申请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将核实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决议,不得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确定议事选举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东(成员)大会须半数以上具有选举权的股东参加,股东(成员)代表会议须 2/3 以上股东代表参加,方为有效。会议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股东(成员)大会作出决定须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股东(成员)代表会议作出决定须到会股东代表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股东(成员)大会或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表决事项可以采用纸质、手机信息、网络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投票,表决结果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布。股东(成员)代表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股东(成员)代表会议。
(二十六)强化审计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报告整改情况。审计事项包括:财务收支、对外投资收益、合同签订和履行、债权债务、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公积公益金提取和使用、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
六、完善合同和档案管理 (二十七)强化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发包、出租、入股、联营等经济活动,应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应当规范、
清晰。合同签订后需要变更的,应与对方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期满需续约的,应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人将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并做好移交登记备查。
(二十八)加强档案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应由专人保管。资产权属证明、重要合同、财会人员交接清册、财会电算化数据、审计报告、财会档案及销毁清册等需永久保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开列档案销毁清单,经股东(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人监督销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资料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经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履行借阅手续,严禁涂划、拆封和损毁档案资料。
篇六: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级收支行为的若干规定》、《泰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2020 年修订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乡所辖的按村和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乡成立以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乡农业农村局作为本区域农村集体三
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乡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业务指导、牵头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乡农业农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乡会计代理中心负责审核和记账,全面实行“报账制”管理模式,村会计(报账员)履行报账职责。
第五条
村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
收支预(决)算管理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同时补充编制工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资金、“六位一体”管护等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年终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做好决算。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必须经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成员张榜公布,并报乡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乡会计代理中心将备案后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
第七条
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应当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预算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排定当年可实现的村直接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转移支付等固定收入和已落实的专项资金,
按“先保运转,后搞建设”的步骤安排当年各项支出。
第八条
农村集体当年支出按“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原则报账,特殊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可调整预算一次,亦需由村两委会提出修改方案,全体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参加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报经乡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结合年度财务清理做好收支决算,年度收益分配应按不低于 50%的比例计提公积公益金,不低于 30%的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其余可用于外来投资分利和农户分配。决算情况应向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并在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成员公布。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农村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村组集体资金包括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专项工程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各类奖补资金、各类上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等。上述资金均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平调或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农村集体支出非现金结算。所有支出必须全部以转账方式结算,特殊情况确需垫付资金的,可由经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借取备用金(打卡),支付时刷卡结算,报账时垫付人应提供转账支付的支付截图、转账记
录、刷卡记录等佐证资料。
第十二条
凡转入农村集体的各类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均视为农村集体收入。涉及土地征用及拆迁的工作经费应直接在征用单位列支,农村集体不得代为列支矛盾协调费、拆迁工作招待费和工作人员奖金。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代理非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结算。
第四章
资产资源管理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产权明晰、账实相符。对经营性资产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资产管理和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对非经营性资产,要根据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由市农业农村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实行标识管理,乡承担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产资源营运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随意转让和处置资产,确需转让和处置的,需报乡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处置扶贫资产的,由所在村申请,乡根据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报市财政、农业农村和项目资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处置程
序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使用一事一议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包括道路、水渠、桥梁、广场等基础设施)分两类登记: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的,一般不纳入账内核算,作为账外固定资产登记;属于田间生产性基础设施的,统一作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核算。
第十八条
农村学校资产归属不明的,按以下方式处置:一是目前仍由教育部门继续使用的,不作集体资产登记;二是农村学校已废止不用、经教育部门核销的,作集体资产登记;三是既无教育部门核销凭证,也未继续使用的,作为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登记。
农村学校占用土地,未办理征地或划拨手续的,作集体资源登记;已办理征地或划拨手续的,不作集体资源登记。
第十九条
农村卫生及养老设施由集体经济组织自建或财政奖补投入建设的,作集体资产登记。
农村卫生及养老设施所占用土地,未办理征地或划拨手续的,作集体资源登记;已办理征地或划拨手续的,不作集体资源登记。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体育设施,无论是集体经济组织自购,还是接受捐赠的,一律纳入账内核算。接受捐赠的,以体育部门投入的初始价值登记入账,无法取得原始价值的,可以按规定估价入账。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已经改制的,不作集体资产登记,所占用土地作集体资源登记。未改制的,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管护和使用的,作集体资产登记,所占用土地作集体资源登记;由水利部门直接管护的,作待界定资产登记,所占用土地作集体资源登记。
第二十二条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等,非独立核算的,其资产作为集体经济组织账内资产登记。独立核算的,其资产作为合作社资产登记。
第二十三条
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挂钩帮扶等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统一作集体资产登记,纳入账内核算。能够取得原始凭证的,以原始凭证入账;由政府(部门)统一购建,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以政府(部门)资产转移单或政府(部门)形成的资产划拨文件作为入账凭证。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除按国家规定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其余应作为集体积累资金。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开展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查结果及时录入相关系统,并修改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同时建立健全资产登记管理台账,逐级汇总报告资产登记情况。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集体土地流转、集体资产产权转让出售等,应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公开招标。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责任。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应当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经营管理责任和经营目标;采取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经营管理责任、经营目标和相关合同应当报乡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应当在落实使用单位、明确内部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年收益率不低于购买总价 10%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购买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不高于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购买市、乡集中实施的增收项目形成的资产除外。
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售、转让集体资产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让价格应当在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评估结果和成员(代表)会议确定价格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制定、参与制定该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章程的方式,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对外投资需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确定。
第三十二条
以实物资产投资的需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账面价值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下
的,可由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投资价值。
第五章
收入支出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由村会计(报账员)统一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资金、有价证券、票据和财务印章。收取的现金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全额解缴到农村集体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第三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当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严禁自购市场收据收款。《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原则上由乡会计代理中心负责保管,农村集体收取各类收入时,应持相关合同或文件由乡会计代理中心核算员开具结算凭证。因特殊情况确需由村会计(报账员)领用的,乡会计代理中心必须实行结算凭证领用、缴销登记制度,并在领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结算、缴销,同时在已入账的结算凭证存根上加盖“已入账”印章。
第三十五条
农村集体购买力的支出,不分数额大小,必须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严禁使用《支出证明单》直接支出。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购买物品的日期、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大、小写金额相符,直接使用《支出证明单》的,乡会计代理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非购买力的支出,应尽量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可使用《支出证明单》,额
度不得超过 1000 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凡使用《支出证明单》的支出,必须由成员(代表)经办,详细注明支出原因、标准、数量及金额,并由 2 个以上知情成员(代表)签字证明后,履行理财、审核、审批手续。仅由村干部经办、证明、审批的《支出证明单》不得入账。
第三十七条
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确保经办人、证明人、审核审批人签字和民主理财组织印章俱全,否则乡会计代理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三十八条
农村集体日常收支一般应在财务事项完结 30 日内报结;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般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时间的 60 日内完成验收、审计、结算和报账等工作。超过期限的需书面说明事由,报经乡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入账,否则乡会计代理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三十九条
乡会计代理中心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代理账务核算业务,代管农村集体资金,应在农村集体提出委托支付申请的 5 日内完成票据审核和支付业务。
第六章
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第四十条
凡村集体单笔超过 2000 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通过。
第四十一条
村会计(报账员)要建立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台账,实行定项限额控制管理。
第四十二条
招待费支出。村级公务招待费零支出。村级商务接待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列支。
商务招待费年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村集体实际到账经营性收入的 10%。
用于上争资金、招引项目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总额应控制在村级集体实际到账资金的 15%以内。凡是公共财政补助的资金,一律不得列入上争资金计算,但可列支实际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总额不超过实际到账资金的 5%。
村集体无到账经营性收入的,不得列支商务招待费。
限额以内的招待费需注明招待事由,实行一事一报,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列支香烟和酒水。
组级不得列支招待费。
第四十三条
差旅费支出。农村集体差旅费原则上应按实列支,报账时应注明出差事由,同时提供市级机关部门文件通知(函告等)或经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批准的假条后,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支要求和标准审批列支。原则上,当年农村集体差旅费总额不得超过 8000 元。除经批准的信访处理、特发事件外,不得报支出租车车费和油费。招商引资、上争项目等使用出租车的,在招商、上争总费用内列支。
第四十四条
报刊费支出。村集体重点确保订阅的党报党刊有《人民日报》、《新华日报》、《泰州日报》、《求实》、《群众》,上述报刊每村可分别订阅 1 份。在不突破报刊费限额
(以村为单位不得超过 2000 元)的基础上,村集体可自行确定选择订阅《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除上述重点党报党刊外,村集体不得列支其他报刊征订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电话费支出。村集体固定电话需安装在村集体日常办公场所,不得以个人名义安装固定电话,不得...
篇七: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能力,根据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投资、入股、服务、租赁、发包、征地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补贴、财产处置等获得的收入;财政“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财政下拨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上级专项补助等不列入本收入。
第四条
本镇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第五条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尤其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必须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必须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合法经营、合理开发利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支持盘活的资产资源包括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
盘活方式 第一款
股份合作经营。属于村(组)集体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资产资源,鼓励以村(组)集体(合作社)与公司(业主)采取股份或股份合作的方式盘活,村(组)集体资产资源打包入股、量化到户,农户、村(组)集体、公司按比例分红。属于农户承包经营的资产资源,鼓励农户以资产资源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盘活,农户按股分红。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盘活资源要建立对村(组)集体、农户的保底分红机制。
第二款
集体自主经营。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盘活资产资源,选准发展路子,突出主业和特色,壮大集体经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股份制改革,经营的资产资源要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
第三款
租赁托管经营。支持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和农户承包经营的资产资源通过租赁、托管等多种方式盘活。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有实力的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和经验丰富的务工返乡农民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转包村(组)闲置资产资源。租赁托管经营要鼓励通过二次返利等方式让农户充分受益。
第四款
其他方式经营。各村要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大力探索盘活资产资源的有效方式,创新盘活资产资源的机制、模式,研究盘活资产资源的具体办法,多渠道促进农村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民增收。
第三章
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载体,鼓励村支部书记或乡贤能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支持优先发展产业或入股村级(社区)农业专业合作社,探索推行“产业带动型、协作共赢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服务创收型”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
第十条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方式村集体经济,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利用资金自身发展外,入股或参与其他企业(经营主体)的,年收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6%。
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对高危行业进行投资,采取其他方式投资,只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实施<重复>的,或在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人力
不可抗拒的因素下造成的经济损失,允许失误、宽容失败,不追究集体组织和当事人、法人等责任。
第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应优先使用本村劳动力,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村民(股民)参与度。
第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提高凝聚力、召唤力。
第四章
风险防控 第十五条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各村上报拟投资项目和资金后,由镇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建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投资项目及额度,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实施。
第十六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党委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会商研判,听取各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投入经营主体经营情况;镇脱指办、财政审计所要密切关注各村财政注入资金的投资方向,加强与相关经营主体的联系,深入了解其运营、盈利情况,并建立投入经营主体的台帐,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
第十七条
建立投资退出机制。使用财政注入资金采取债权投资方式投入到经营主体的,要在与经营主体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投资退出的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出退出投资申请:
(一)中省市县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的; (二)经营主体存在套取、骗取或转移财政扶贫资金情况的; (三)经营主体的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期投产,或资金管理混乱,改变资金约定用途的; (四)经营主体不能履行合同收益、分红约定的; (五)存在其他不可控风险总退出的情形。
第十九条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帮助审核相关协议、合同的条款内容,协调解决矛盾和经济纠纷。镇财政审计所、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要加大普法力度,及时为各村注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
加强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是财政注入壮大村集体扶贫资金管理的负责对财政注入资金的组织管理和资金安全监管。
第二十一条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
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镇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
第二十二条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的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方向、支出范围、支出标准、支出用途、支出方式、支出层级、列支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计划、方案、任务清单落实,各村民委员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或侵占、挪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主体,具体履行支出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报账管理、资产管理、公示公开、日常监管等职责。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财政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及时入账核算并登记资产,明确管护责任,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资金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
目标、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管理主体及负责人等,在村内及时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七条
镇脱脂办、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脱贫办、审计厅《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X 财办〔2019〕X 号)精神,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第六章
收益资金分配 第二十八条
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实行以丰补欠,严禁举债分配。
第二十九条
确定收益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三十条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按照章程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五部分:一是扩大再生产和风险防控资金,占总收益的 30%。二是补充村级经济组织运转经费,占总收益的 10%。三是公共事务
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的公益金,占总收益的 20%。四是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占总收益的 10%。五是股民普惠分红,占总收益的 30%。
第三十二条
收益资金用于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股民普惠分红必须实行“差异化”分配,采取按劳取酬,严禁“一股了之、一分了之”。
第三十三条
通过集体林地生态公益林补偿、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等财政补助获得的经济收益,不得用于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或存在重大信访稳定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不得对当事人、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分红或奖励。
第三十五条
收益分配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提出收益分配初步方案,确定收益分配范围、金额、比例、使用方向等,提交村级党组织研究讨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公示七天后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收益分配最终方案报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站备案。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等财务管理制度,接受镇政府和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要做到“六严禁”,严禁未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进行收入分配;严禁未提交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行分配;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没有经过分析评估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会议审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入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优亲厚友;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严禁搞“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六严禁”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于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相冲突或上级下达新文件,则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 XX 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八: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第一章第一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概述管理概述2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在行政村范围内, 在土地就是在行政村范围内, 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 由农民自愿联合,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 由农民自愿联合,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 以从事经济活动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 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 同时兼有社区管理职能的农村基层管理单为主, 同时兼有社区管理职能的农村基层管理单位。
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 最高权力机构是村集位。
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 最高权力机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决定村经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决定村经济、 财务和社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村民委员会济、 财务和社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执行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机构。3
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征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征 ⑴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
。 ⑵是民事法律主体的⑵是民事法律主体的特殊组织 ⑵是民事法律主体的⑵是民事法律主体的特殊组织特殊组织特殊组织。
。4 ⑶兼有农村⑶兼有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基层社会管理职能。职能。
⑴⑴对承包户进行土地等主要生产资对承包户进行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承包经营的发包、 土地使用、 承料承包经营的发包、 土地使用、 承包费用收取等管理工作包费用收取等管理工作包费用收取等管理工作。包费用收取等管理工作。⑵对农户(包括承包户、 专业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村办企业、 联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村办企业、 联营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家营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家庭工厂等)
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庭工厂等)
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5 ⑵对农户(包括承包户、 专业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 ( (3 3)
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村的各)
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村的各项政策, 如计划生育政策、 支农项政策, 如计划生育政策、 支农惠农政策、 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等。惠农政策、 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等。)
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 承担集体经济积累,的集体资产, 承担集体经济积累,兴办集体福利, 实施村社区管理兴办集体福利, 实施村社区管理等。等。6 ( (4 4)
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任务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主要任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归纳起来:归纳起来:1. 1.经济管理经济管理 1. 1.经济管理经济管理2. 2.社区管理社区管理它不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它不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也决定了 村财务管理的范围也决定了 村财务管理的范围。
。 7
在上述经济工作中,在上述经济工作中, 哪些属于哪些属于财财务管理工作?务管理工作?务管理工作?务管理工作?8 什么是什么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谁谁去做财务管理?去做财务管理?
什么是财务管理什么是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就是财务管理就是决定决定怎么去筹钱、 怎么去花怎么去筹钱、 怎么去花钱, 怎么去挣钱, 挣了钱之后怎么分, 买钱, 怎么去挣钱, 挣了钱之后怎么分, 买9来的资产怎么收回本钱等。来的资产怎么收回本钱等。
谁去做村财务管理工作谁去做村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涉及到经营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经营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1 0成本收益的成本收益的记录和计算记录和计算, 同时也, 同时也监督监督财务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收支的合法性, 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组成部分。
。
村财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村财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 1.熟悉农村财会业务;熟悉农村财会业务;熟悉与农村有关的政策;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服务心理和职业素质;业素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2.熟悉与农村有关的政策;11 3. 3.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服务心理和职 4.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 村财自管村财自管1 2 村财乡(镇)
管村财乡(镇)
管 代理记账代理记账 村间互助管理村间互助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 村财乡 管村财乡 管, 不会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 不会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所有权、 审批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只的所有权、 审批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只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 目的是为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 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实现会计核算处于乡 、了规范会计行为, 实现会计核算处于乡 、村的级监督村的级监督村的两级监督。村的两级监督。
————“ “我们能管, 这种核算方式会使我们的管理更透能管, 这种核算方式会使我们的管理更透明, 让老百姓更放心。明, 让老百姓更放心。实际上, 村财自管是发展方向, 村财乡 管是过渡, 目前村财乡 管较普遍。是过渡, 目前村财乡 管较普遍。我们我们我们” ” 村的钱村的钱村的钱村的钱“ “我们我们我们我们” ”1 3 实际上, 村财自管是发展方向, 村财乡 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模式 反例反例:
:
20072007年,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年,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泰顺县罗阳镇东外村原党支部书记决:
泰顺县罗阳镇东外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用高吴用高挪挪款罪款罪判判有有有期徒刑一年; 原村民委徒刑徒刑年年原村原村委委1 4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员会主任潘本增潘本增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六个月六个月; 原出纳; 原出纳陈慧珍陈慧珍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有期徒刑八个月期徒刑八个月。
。
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⑴⑴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增加、 减少资产增加、 减少和收益分配事项和收益分配事项, 如筹集资金、 对外投, 如筹集资金、 对外投资资资、 组织收入、 安排支出、 进行收益分资、 组织收入、 安排支出、 进行收益分组织收入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安排支出进行收益分进行收益分1 5配等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内配等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内容。容。
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⑵⑵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业务, 社会保障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业务, 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落实, 社区服务和管理中的政策落实, 社区服务和管理中各项费用的预各项费用的预算、 控制和决算。算、 控制和决算。1 6 ⑶联营企业、 村办企业等的⑶联营企业、 村办企业等的日 常经济活动和资日 常经济活动和资产的保全情况产的保全情况的必要管理和监督。的必要管理和监督。 ⑷政府或社会团体的⑷政府或社会团体的各种补助、 专项资金或专各种补助、 专项资金或专项物资项物资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村财务管理的任务村财务管理的任务 1.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维持现金收支平衡实行财务监督 2. 2.规范财务工作流程1 7 3. 3.规范会计核算 4. 4.维持现金收支平衡 5. 5.实行财务监督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1 8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民主理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村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村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管理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管理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管理、 民主决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管理、 民主决民主决民主决1 9策、 民主监督的组织原则。策、 民主监督的组织原则。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的必要性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的必要性1. 1.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 2.保护农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完整保护农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完整保护农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完整20 2. 2.保护农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完整 民主理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客观需要,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民主理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客观需要, 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产物, 有利于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民主管程度后的必然产物, 有利于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民主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是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是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产生。
民主理财组织一般。
民主理财组织一般由 由3 3- -5 521人组成人组成, 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日 常经济活, 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日 常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动和财务活动的审核、 监督检查审核、 监督检查。
。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财务公开, 是指将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时期, 是指将集体经济组织一定时期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指标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指标张榜公布张榜公布, 以保障, 以保障22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监督形式监督形式。
通过。
通过财务公开, 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在财务公开, 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在透明的状态下透明的状态下运行。运行。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本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社区管理及社区福利活凡是本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社区管理及社区福利活23动中的动中的主要事项,主要事项, 村民村民关注关注和和敏感敏感的经济事项和的经济事项和财务事项都应该成为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事项都应该成为财务公开的内容。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的内容 1.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收费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收费和收入情况;收入情况;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收入和使用情况;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收入和使用情况;财政及上级各个部门对本村各项补助收入和支出情况(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收入)
, 本村出情况(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收入)
, 本村接受外部捐赠的财产物资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外部捐赠的财产物资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本村集体经济重大支出和所得收益情况;本村干部的报酬情况; 2 2 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收入和使用情况;24 2. 2.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收入和使用情况; 3. 3.财政及上级各个部门对本村各项补助收入和支 4. 4.本村集体经济重大支出和所得收益情况; 5 5本村干部的报酬情况;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的内容 6. 6.本村救济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本村救济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7. 7.本村本村“ “一事一议一事一议” ” 经济事项的筹资和筹劳及其经济事项的筹资和筹劳及其使用情况;使用情况; 8. 8.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9. 9.本村农民土地发包和承包情况;本村农民土地发包和承包情况; 10.10.新型合作医疗费收支情况;新型合作医疗费收支情况; 11.11.村集体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村集体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12.12.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的财务执行情况。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的财务执行情况。25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村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村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⑴提出⑴提出公开方案公开方案; ;26 ⑵理财小组⑵理财小组审查并完善审查并完善(理财小组对公开方案(理财小组对公开方案涉及的内容, 逐项进行审查, 对没有涉及的内涉及的内容, 逐项进行审查, 对没有涉及的内容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补充和完善)
;容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补充和完善)
;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⑶⑶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讨论确定; ; ⑷进行⑷进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
。27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村财务公开的时间村财务公开的时间 对正常的财务收支活动应该定期公布, 可以对正常的财务收支活动应该定期公布, 可以每月 公开一次每月 公开一次, ,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一般在年末般在年末般在年末进行一般在年末进行。进行进行。28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重大的财务事项和的财务事项和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敏感及热点问题敏感及热点问题, 应该随时公布。, 应该随时公布。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民主理财是国务院、 财政部、 农业部高度重视的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重视的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不公不公不公开假公开、 半公开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规范 民主理财是国务院、 财政部、 农业部高度29 1. 1.不公开 2. 2.假公开、 半公开 3. 3.公...
篇九: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决策探索 2020.10 上石界河镇冬青树村香菇制棒厂——南阳市西峡县石界河镇努力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2017 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石界河镇在县四大家领导及县直部门的关心关怀下,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秉承“把根扎在产业上,把劲用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上,把效果体现在群众满意上”的工作理念,按照“四个同步走”的工作思路,即发展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增收同步走,乡档与村档户卡规范同步走,村容户貌与个人面貌提升同步走,漏评错退与十类户筛查同步走,倾全镇之力,积极作为,脱贫攻坚季度排名始终保持在全县前三名,先后 5 次在省市县扶贫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特别是在补齐发展村集体经济这个短板上,石界河镇立足实际,盘活资源,超前谋划,推动村集体经济率先发展。目前,全镇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9个,其中达产项目13个,已建成项目 16 个,在建项目 3 个,贫困村项目覆盖面达 100%,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之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西峡县农业发展方式和生产经营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石界河镇紧紧抓住政策机遇,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文 / 本刊全媒体记者 刘振伟通讯员 王倩因村施策 分类指导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PRACTICE 实务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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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决策探索 2020.10 上非贫困村项目覆盖面达 80%。理清思路,把握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由于石界河镇基础差、底子薄,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因此,在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该镇始终坚持“三多三少”的发展思路,因村制宜,合理布局,牢牢把握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坚持“多造血,少输血”。克服“等、靠、要”思想,整合政策、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集聚资金、土地、资产等村集体经济发展要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内生动力,保障和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多渠道,少投入”。在资金筹措上,按照“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也能办事”的目标,采取“项目带,社会投,财政补,集体凑”的办法,节约办事资金,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借力滚动发展。坚持“多元化,少风险”。在投资结构上,按照“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理念,采取“党支部 + 合作社 + 企业+ 农户”的经营方式,探索多种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村集体经济市场保有量和存活率。多点开花,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伊始,该镇统筹“资产承包、设备租赁、技术合作”等举措,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争取资金建冷库,探索“筑巢引凤”创收模式。石界河镇发展食用菌和中药材产业起步较早,规模空前,香菇产业占农民收入的 85% 以上。但产业链条短缺,香菇产量大,冷库少,产销矛盾突出,鲜菇价格备受掣肘。针对这种情况,该镇立足市场需求,想方设法找资金,建冷库,搞出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7 年,石界河镇走马坪村争取上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 160 万元,建成 400 吨保鲜库一座,已于 2018年 8 月投产运营,通过招标出租,仅当年 5 个月就为村级集体经济创收 8 万元。2019 年,石界河村争取上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50 万元,在东街组新建 150 吨冷库一座,村级集体经济每年创收 6 万元。小寨利用县财政扶持资金 30 万元,建一座 100 吨冷库,每年可创收 4 万元。通渠村利用县财政扶持资金 30 万元,建 100 吨冷库一座,新建标准化菇棚 20 棚,可增收 5.5 万元。2019 年年底,这些冷库均取得预期收益。今年,小寨村利用第一书记项目资金投资 10 万元,建设 40 吨冷库一座,出租后可收益 2 万元。烟镇村、大坪村各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冷库一座,目前已招标,正在筹备建设。整合土地建菇棚,探索“借鸡生蛋”创收模式。针对该镇香菇种植农户较多、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发展场地相对不足的实际,2019年,杨盘村投资12万元,采用土地流转的办法,将 12 户群众的坡耕地、荒滩地,按照每亩 1000 元左右的标准统一租用,实施高铲低平,场地平整,分片建设标准化香菇种植基地,高标准配套水、电、路、网等生产设施,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对当地菇农出租,以此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该基地占地 7 亩,建棚 45 个,每棚可存放 3000 袋左右袋料香菇,每袋收取 0.5 元租赁费用,每年创收 5.4 万元。通渠村新建标准化菇棚 20 棚,每年可创收 2 万元。今年,杨盘村利用第一书记项目资金,建设 10 个钢构袋料棚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该项目投资 10 万元,每个钢构袋料棚长 11.8 米,宽 5.5 米。挖掘人才强服务,探索“技术合作”创收模式。人才是第一资源。该镇围绕“菌、药、果”三大主导产业,针对一些资源贫乏、基础薄弱的村,成立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和挖掘一批种植专业人才,通过提供有偿技术服务,走技术合作之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陕西汉中市洋县大力发展袋料香菇种植项PRACTICE 实务探索杨盘村菇棚租赁基地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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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决策探索 2020.10 上目,但缺乏产业技术指导。该镇走马坪村积极与洋县金水镇合作,在金水镇牛角坝、战房村等 4 个村建立“菌果药”专业合作社试点,安排专人担任金水镇技术顾问,全程指导香菇产业发展。2019 年 3 月 1 日,双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第一批试种袋料香菇 19 万袋,每袋收取技术服务费 1 元,扣除技术人员工资及经费 0.8 元,净收益 0.2 元,仅此一项,走马坪村集体经济增收 3.8 万元。今年金水镇将扩大种植规模,走马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望突破 10 万元。用活政策赚补贴,探索“生态增值”创收模式。石界河镇拥有林地面积 17.2 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 82.6%。该镇紧紧抓住省林业厅每亩中幼林抚育补贴 190 元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幼林抚育项目,通过村委会购买服务,组织村民对辖区天然林进行修枝抚育,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据测算,每亩扣除村民施工费用和参加意外保险费用约 110 元,可为村级集体经济创收 80 元。2018 年,小寨村发展中幼林抚育 1000 亩,村级集体经济创收 6.5 万元 ;通渠村发展中幼林抚育 520 亩,村级集体经济创收 4 万元 ;2019 年,杨盘村发展中幼林抚育 511 亩,村级集体经济创收 4 万元。
盘活资产搞经营,探索“资产承包”创收模式。该镇借助当前清产核资的有利时机,盘活集体房屋、场区、设备等闲置资产,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变“废”为“宝”,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石界河村通过公开招标,把一座 60 年代修建的水电站进行承包经营,每年收取承包费用 1 万元。同时还把 4 间3 层集体门面房租赁给个体工商户自主经营,每年收取房屋租赁费用 1.2 万元。发展光伏联电网,探索“绿色产业”创收模式。该镇按照“村集体 + 合作社 + 贫困户”的模式,利用驻村第一书记项目资金,在卫生院、学校、村部顶楼等闲置区域,积极推进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建设。2018 年,杨盘村、通渠村、小寨村三个贫困村和烟镇软弱涣散村,分别投资 24 万元,建成 4 个 40 千瓦太阳能光伏电站,每村年可创收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1.2 万元以上。引进中华蜂做养殖,探索“甜蜜事业”创收模式。该镇位于山区,植被覆盖率高,境内无工业污染,生态环境良好,气候优越,且该镇种植大量山茱萸、天麻等中药材,蜜源特殊,大部分群众有养蜂基础,发展养蜂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大力推动养蜂“甜蜜事业”,不仅绿色、环保,经济效益也十分丰厚。2020 年,通渠村投资 10 万元,在南沟组养殖 120 笼中华蜂,西峡县天正蜂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每年预计收益 2.5 万元。技改补助村入股,探索“技术创新”创收模式。争取县食用菌协会技改补助项目,为河润制棒厂投资 50 万元用于技术升级,新建现代化常压灭菌仓 4 个,大大提升了灭菌效果。作为制棒厂所在地的冬青树村,每年可获得 5 万元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健全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建立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当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的村,奖励现金 3 万元 ;对收入达到 3 万以上的村,奖励现金 1 万元。目前,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3 万以上的村 6 个,占比 67%。
出台优惠政策。在项目建设用地上,打破区域界限,实施跨村征地,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全力保证用地需求。优化服务环境。实行大员上前,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主动牵线搭桥,帮助解决资金问题。石界河镇努力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做法带来以下启示 :第一,党建引领是保障。只有坚持以党建为龙头,以支部为核心,在村“两委”中充分吸收致富带头人、科技能手、回创人才、党员群众,才能充分发挥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民主决策是关键。只有用好用活“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实行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比例和分配总量控制,才能防止集体资产分光吃净。第三,改革创新是动力。只有坚持创新引领,以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为契机,大力支持土地入股、技术合作、金融创新等新模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才能取得更大突破。第四,项目建设是支撑。只有在发展模式上拓宽思路,大胆探索“村集体 + 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等模式,立足做大做强“菌、药、果”特色产业,提升招商引资的成效,才能引来源头“活水”。第五,自我“造血”是根本。只有在向上争取多方支持的同时,自觉实现从外部“输血”到内部“造血”的转变,既要有“跳起来摘桃子”的勇气,又要有“功成必须有我”的担当,开拓思路,自我挖潜,才能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培育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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