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4篇

时间:2022-11-28 13: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4篇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4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4篇

篇一: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突出强化医院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推进科室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一、党支部的职能定位 医院党支部是党在医院的战斗堡垒,是党在医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在科室建设中,领导科室的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并承担主体责任,在科室重要事项上有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参与决策的范围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医院规章制度在科室的贯彻执行; (二)科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科室年度预算申报与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和开展、

 重要设备物资购置、新药和高值耗材申请等; (四)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申报; (五)科室进人计划、外出进修、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 (六)科室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七)科室奖励事项申报; (八)科室其他重要事项。

 三、参与决策的形式和程序 (一)参与决策形式

 1.主要形式包括科务会议等体现党支部参与决策的会议。

 2.会议组成人员:科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科室副主任、科室正副护士长、科室的党支部委员。网格监督员列席会议。

 3.会议应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参与决策程序

 1.会议原则上由科室主任负责召集。遇紧急需要临时召集开会而科室主任又不能到会的特殊情况,可由党支部书记、科室副主任召集开会。

 2.会议组成人员均可提出科务会议议题。重大事项在提交科务会议讨论前,应听取党支部的意见,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之间要进行充分沟通。事关科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还应在会前广泛听取科室职工意见。

 3.会议须体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充分发

 扬民主,进行充分讨论,会议召集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实行末位表态制。遇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事后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待下次会议再行讨论作出决定。遇无法达成会议决定的,根据事项类型上报分管院领导协调处理。

 4.会议要形成详细的文字记录。

 四、决策的落实与监督 (一)党支部要动员和组织党员带头落实支委会和科务会议的决定,团结和引领科室职工将会议决定贯彻落实到位。

 (二)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活动,不能以科务会议代替支委会。支委会要强化监督作用,对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落实有偏差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附件:

 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会人员

 支委会委员、科室主任等

 会议议程:

 1.研究制定 …… 计划、方案; 2.学习贯彻落实 …… ; 3.讨论研究 …… 事宜; 4.研究拟订 …… /研究确定 …… /讨论决定。

篇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8 8 篇

  【篇 1】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切实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公司支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投资开发公司实际,现制定公司支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照《党章》、《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实际制定。

 第二章议事原则 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交流党建经验,关注党建说公众号)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第六条坚持发挥领导作用与董事长、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长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七条支委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六)其他应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支委会参与本单位下列重大事项决策: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面事宜;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支委会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具体议事范围详见《中共天津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细则》。

 第四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委会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会前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意见。

 第十二条支委会工作部门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应先向支委会书记报告后确定。

 第十三条其他方面需提交支委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由支委会书记与行政领导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召开支委会之前,支委会书记应主动与行政领导就重要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第十五条支委会讨论的问题涉及支委会委员或其直系亲属切身利益时,有关支委会委员应回避。

 第十六条根据需要,有关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可提前交支委会委员传阅。

 第十七条支委会必须保持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

 第十八条支委会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定或决议。

 第十九条支委会表决可采取三种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委会成员半数即予通过,未到会支委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表决。

 第二十条支委会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对意见分歧较大而又非急需决定的事项,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酝酿后,下次支委会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有关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二十一条议事和表决情况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第二十二条任何支委会委员都不能代替支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的,事后要及时向支委会报告。凡重大问题没有按议事规则进行民主讨论决定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决定、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支委会委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支委会的决定和决议,主动向支委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支委会决议属于执行的事项,由支委会委员分工落实,支委会决议属于向董事长或经理层提出建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具体办理。

 第二十五条支委会工作部门应及时对会议的决议决定、安排部署进行定期督办督查,并将情况及时向支委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支委会的决定、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情况,支委会委员可提出复议意见,多数委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支委会进行复议。修改原决定、决议,要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任何人不能擅自修改。

 第二十七条支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违者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 XX 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 2】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 xxx 党支部集体领导体制,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规范 xxx 党支部会议事程序,提高党支部会决策水平,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 xxx 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xxx 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xxx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撤销和职责分工事项。

  (五)年度增减人员计划,中层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晋职晋级方案。

  (六)xxx 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煤交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煤交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支部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

  (二)议题确定后,报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有关部室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周送审计监察部。凡未形

 成书面方案或意见的,审计监察部不予受理,党支部会议不予讨论。

  (三)围绕确定的党支部会议题,党支部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部室要提供决策参考材料。涉及干部选拔、调整、奖惩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提供考察情况和意见。

  (四)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支部会议讨论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般性问题可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表决;重大问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或提名,应对任免或提名人选逐个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有时间限制,必须及时做出决定,而有意见分歧时,或遇到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且各方面意见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外,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表决。

  (五)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党支部会议由审计监察部作好记录。党支部会议题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须编印《会议纪要》,经每位委员传签,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分发给每位委员、有关领导及公司各部室。审计监察部负责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七)党支部会议议定的问题,各部室都应坚决贯彻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再复议。如有重大原则性失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难以执行,必须复议时,由分管的委员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能提请党支部会复议。

  四、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原则和纪律

  (一)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等需要表决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二)党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支部委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审计监察部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三)党支部会议准备讨论的事项或其他内容,会议召开前,知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的失密责任。

 (四)xxx 党支部会议实行议事回避制。如某议题涉及到党支部成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五)党支部委员代表 xxx 党支部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事先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或各位委员传阅同意。

  (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党员都要围绕党支部的工作中心,按照党支部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公司工作全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党支部的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五、议事规则的解释、变更与执行日

  本规则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新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审计监察部进行补充完善并经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 3】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 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 议事决策原则

  1、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 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互相支 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 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 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 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 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 的效率。

  二、 议事决策制度

  1、 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 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 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 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 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 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会议召集人确 ^定。1

  4、 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 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 分类等一般应提前 3 天通知与会人员;不搞临时动

 议。5、 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 主要理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 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 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 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 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 下:1、 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 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 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 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 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2

  9、 工会、...

篇三: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规定党委议事制度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篇四: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是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集体。党支部要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和职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必须健全和完善一整套科学而有效的议事决策制度。

 二、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党支部具有义不容辞的讨论决定或决策职责这是坚持集体领导、搞好议事决策的关键。

 党支部书记要坚持和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责任制” 主动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既是经理又是支部领导班子中普通一员的观念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并发挥直接组织、指挥生产、经营、管理、在议事决策中具有主导地位的作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搞好议事决策。

 三、 党支部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并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委和行政的部署要求或在征求其他支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需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议题。

 (二) 党支部书记同行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同确定需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议题。

 (三)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集体讨论各项议题。

 (四) 组织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对讨论的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如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但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形成集体决议。

 如果讨论中对某项议题产生多种意见分歧 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和做出集体决议时 要留待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 提交下次支委会深入讨论研究 直至完全形成集体决议。

 (五) 对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决议的各项议题要在领导班子内部落实责任分头去办。

 四、党支部对本单位或上级部署的急需讨论的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也要及时通气取得共识然后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讨论决定。

 五、党支部在议事决策和实施决策过程中 应讲求效率和质量要坚决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拖拉作风。凡经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个人不得自行变更要按分工抓好落实务期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