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3篇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和引导,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自然资源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实现全县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
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班子、支部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网络平台建、管、用。局党组每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局内进行通报,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和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股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局人民群众宣传优势,利用现有宣传手段,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阵地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积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弘扬积极意识形态信心和决心,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努力为浦北的社会治理代好言、发好声、服好务。各有关责任股室每半年要就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汇总后向局党组做专题汇报。(责任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干部群众。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加强做好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工作力度,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舆论,第一时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大局长治久安。(责任股室:党办牵头,各股室、二层机构配合)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加强和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严把信息宣传发布审核关,办好政务信息上报和宣传信息发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责任股室:党支部、办公室)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本单位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严密防范网上不良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系统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六)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
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篇二: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
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
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篇三: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党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护措施; (二)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三)统一组织领导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网络安全素养。
第四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第五条 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细则所列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至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门户网站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者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二)发生国家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大量地理、人口、资源等国家基础数据泄露的; (三)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五)发生其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
人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工作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组提出问责建议。
第七条 党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本细则由 XX 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