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篇

时间:2022-11-24 20: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篇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1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GW--1公共卫生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篇,供大家参考。

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3篇

篇一: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综合医院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GW- - 1 公共卫生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办法,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到各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季度在全院通报上季度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科核对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规范计划免疫工作。

 10、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11、认真做好全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病人健康教育评价表的评价工作,并做好记录。

 12、定期对各病区进行“无烟医院”督导、检查工作,并有记录。

 13、每月末对临床各科室查对肿瘤、脑卒中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报告卡,并及时和网上及疾控中心核对上月报告情况,漏报及时补报 GW- -2 2 中埠镇 2015 5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医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高效实施,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2015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 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以下简称国家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手册(2012 培训版)》内容和指标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

 2 11 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等省级服务项目任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规范性。具体工作目标为:

 。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率达 8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 90%以上,乡村医生(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率达 50%以上。

 (二)健康教育服务。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三)预防接种服务。0-6 岁儿童建证、建卡率 100%,预防接种覆盖率 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以上,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率 95%以上。

 (四)0 0- -6 6 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达 90%以上,0-3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4-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85%以上。

 。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建册率达 65%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 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 85%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 65%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 75%以上。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 35%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 65%以上,控制率 40%以上;门诊 35 岁以上就诊测血压覆盖率 100%,测血压登记率 95%以上,高血压患者门诊就诊服务信息利用率 100%。

 (八)2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 25%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65%以上,控制率35%以上,糖尿病患者门诊就诊随访服务信息利用率100%。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2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 50%以上,稳定率达 30%以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登记网络直报及时率 100%,重点传染病疫情疫点处置率 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动态储备合格率 100%,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 100%。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协管服务单位登记建档率 100%,协管信息每月一次实行零报告制度,协管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率 100%;按要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监督和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

 (十二)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辖区人群减盐防控高血压宣传教育覆盖率90%以上,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讲座 2 次以上(餐厅、食堂、学校至少 1 次),控盐勺干预工具使用覆盖率 80%以上,食品超市、餐厅、食堂减盐指导覆盖率达 80%以上;高血压患者低盐膳食干预达 80%以上。

  ( 十三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十四)技术培训、指导和督导考核。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 2次,督导和指导不少于 4 次。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1. 加强制度建设。各科室要按照国家规范和镇卫生院 2014 年工作方案及考核标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服务流程、绩效考核及资金管理

 3 制度;同时配齐配全公共卫生人员,且科室标识清楚,职能分工明确,不断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学习,提高服务能力。

 2. 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队伍,对辖区村卫生室(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健全完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签约服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进一步核实居民健康信息,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 XX 完善,并将更 XX 完善的信息及时录入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中。

 2. 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针对重点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老年人、孕产妇、中小学生、家庭主妇、餐厅和食堂厨师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健康知识知晓率,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

 一是印发 12 种以上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日宣传咨询、入户发放和候诊大厅、门诊摆放取阅等形式,传播健康知识。

 二是以卫生院为单位面向全体居民、家庭主妇、慢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等开展每月一次健康知识讲座;以村卫生室为单位面向服务人群每 2 个月一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包括 2 次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专题)。

 三是在门诊大厅、输液室、健康教育活动室等场所设置视频播放器,在正常应诊时间内视频播放健康生活方式知识、疾病防控等内容,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 种。

 四是以卫生院为单位,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站、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 9 次(包括 1 次中医药、1 次以上低盐膳食内容活动)。

 五是在卫生院户外设置 2 个以上宣传栏,在辖区村卫生室户外设置 1 个以上宣传栏,每 2 个月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面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包括 1 次中医药、1 次减盐防控高血压内容)。

 六是医务人员提供门诊医疗、入户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针对个体开展面对面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覆盖率达 100%。

 七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媒体宣传,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

 3. 加强预防接种服务,巩固免疫预防成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管理和专业队伍技术培训,严格落实疫苗冷链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质量;认真做好出生儿童信息统计报告,及时建立接种证和接种卡;规范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接种率达到相应的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控制疫苗可控传染病的发生。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积极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扩大。

 4. 强化 0 0- -6 6 岁儿童健康管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对儿童进行健康管理。

 一是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对新生儿的健康情况进行了解和指导。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二是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 28 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是

 4 婴幼儿健康管理。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 月龄时,共 8 次。可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进行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是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与区妇保院做好衔接)。对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五是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 X 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5. 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推进孕产妇保健工作。一是孕 12 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 1 次产前随访。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再次是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是孕 16~20 周、21~24 周各进行 1 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通过对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是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 28~36 周、37~40 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 1 次产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四是产后访视。卫生院应于产妇出院 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五是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 6 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不能开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的卫生院可委托区妇保院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管理,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切实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一是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二是掌握辖区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有关情况,进行健康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进行 1 次健康管理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做好体检表的填写、更新,做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时将体检结果告知居民本人,并由居民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并录入到电子档案系统中。

 7. 扎实开展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一是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进一步加强门诊35 岁以上就诊测血压登记工作,测血压覆盖率 100%,测血压登记率达 95%以上;门诊新发现慢病患者和就诊患者服务信息标记清楚,门诊随访信息利用率 100%;以镇卫生院(中心)为单位,对辖区内 65 岁以 XX 危人群健康体检时,及时发现高血压和

 5 糖尿病患者纳入系统管理,早管理、早控制。

 二是患者健康管理。通过 35 岁以上门诊测血压和 65 岁以 XX 危人群健康体检,积极发现辖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并为其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纳入系统化管理;对已建档患者采取门诊、入户和开展自我管理活动等形式开展面对面随访服务每年 4 次以上,同时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可与随访服务相结合,随访服务和体检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完整准确地记录到相应的纸质表单中,并输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做好慢病患者系统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8.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随时发现新的患者,及时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并进行网络直报;对已建档管理的患者每年提供 4 次以上面对面随访服务和 1 次健康体检,随访服务和健康体检内容要完整准确,符合国家规范表单要求。

 9.。

 做好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二: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21〕7 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济委〔2021〕165 号)精神,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健康济南建设新要

 求,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引导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实践、融入卫生健康服务全过程。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列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医疗卫生机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深入持久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

 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医疗卫生人员人人掌握民法典精髓、要义。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干部廉洁从政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深刻认识其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大力宣传《医师法》《中医药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循法而行。及时学习宣传新制定新修订的行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把法治要求转变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实践。

 (五)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新制定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大力学习宣传关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围绕促进民生、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工作,做好涉及社会保障、国家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大力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持续提升重点人群法治素养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落实学法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应坚持决策前专题学法。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宣传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重点培训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等;组

 织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1次学法用法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 40课时。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取线上或现场旁听次等方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 1 次。

 (三)分层分类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适应医疗卫生人员不同岗位特点,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临床诊疗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其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

 (四)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教育。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宣传月(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集中普法、配套普法、法治文化宣传等,

 提升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织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卫生健康立法、执法等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拟定或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释法说理,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常态化开展“送法上门”系列活动,坚持效果导向,增强普法对象法治获得感。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作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

 纷。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二)充分利用法律专业人员开展高效普法。加强卫生健康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普法力量,鼓励结合行业实际撰写普法宣传材料。针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及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释法析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切实增强履职尽责,并就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反馈意见建议。发挥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作用,鼓励其积极承担行业普法责任。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医疗卫生人员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在巩固培训、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形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适应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实际,在开展集中学法、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精准度。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五、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加大培训力度;要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经费。

 (二)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工作会议、报告总结等工作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卫生健康系统相关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针对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社会热点、典型案(事)例等及时开展权威法律解读宣传。

 (三)加强评估检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各区县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规划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篇三: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生 心理委员会

 策 策

 划 划

 书 书

 我拥 我心,筑健康心理

  —— “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策划

 一、活动背景:

 10 月 10 日,世界精神卫生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又称世界心理健康日,是世界心理卫生联盟倡议的节日,这也是山东英才学院北校区第二届“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周。

 二、活动目的:

  举办此次活动,旨在借助全国各大高校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周的浪潮,强调精神健康与身体健康的同等重要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我院莘莘学子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同时,通过活动的举办让更多的学生知道并且了解我们心理委员会,从而帮助更多的学生解决心理困扰。

 三、活动内容:

  10 月 9 日,内部成员进行心理学基本知识培训;10 月 10 日,大活前现场心理咨询;10 月 11 日,中午面向全校放有关心理学的电影,晚上心委成员茶话会。

 四、活动流程:

 10 月 7 日到 10 月 11 日,由宣传部负责向广播站投稿,稿子从各部门征集(尤其是咨询部和宣传部),由宣传部整理投稿。

 10 月 9 日--中午在教学楼 B-100 进行内部成员培训,时间为 11:

 30-13:00,由宣传部制作视频与培训 PPT,组织部维持会场秩序,办公室负责考勤和记录会场流程;

  10 月 10 日,上午 11:00-12:30,下午 4:00-5:30,心理委员会全体成员都参加。策划部对到场人员进行活动分组,每组 5 人负责一个活动区域并设置小组长。

 1、在大活与三号楼之间拉四条宣传横幅,两条横幅用来签名,两个小组负责签名及邀请路过的同学前来咨询; 2、签名横幅对面布置 4 张桌子作为咨询台,咨询部派 4 人,其他部门每个部门派 1 人,坐咨询台后或者是站咨询台旁讲解;咨询台旁边派一名同学宣讲活动主题和活动主要内容,吸引更多北校区的同学参与。

 3、准备小纸条(纸条的一面写上:心灵垃圾),给路过的同学一人发一张,让他们把自己的烦恼写在纸上,扔进“心灵垃圾箱”(用一个纸箱制作),意为抛开烦恼。“心灵垃圾箱”放咨询台旁边。派 2人负责。

 10 月 11 日—中午 11:40 入场完毕,11:50 开始放映至 13:30。在教学楼 B-100 观看电影《梦旅人》,电影时长约 70 分钟,电影对整个英才学院北校区的大学生免费放映;晚上 18:00 至 20:00 心委成员在 B100 举办晚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组织部负责会场纪律,晚会由一段视频(宣传部准备)开场,每个部门至少准备一个代表节目。

 五、活动主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委员会 六、活动人员分配及参与人数预估:各部门部长安排好部员工作,办

 公室做好考勤,组织部维持好活动秩序,策划部负责活动人员的现场分组,咨询部负责咨询材料的准备,宣传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活动广播稿的播报,活动海报制作,活动条幅标语)。活动参与人员:1、心委会内部成员 60-80 人。2、山东英才学院北校区全体大学生。

 七、活动地点:室内:教学楼 B-100

 ;室外:大活前面和大活与 3号楼之间。

 八、活动时间:10.09—10.11(三天)。

 九、活动所需材料:

  麦克风 1 个,宣传横幅四条,桌子 8 张,凳子 16 个,黑色记号笔 6 支,黑色中性笔 12 支,纸箱一个,心理学相关资料、图片、心理测试资料若干。(晚会所需材料另算)

 十、活动所需经费:

  记号笔:6*6=36,中性笔 2*12=24,资料费及其他杂物费 50

  元,共计 110 元(不包含晚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