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篇

时间:2022-11-24 13:1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篇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2目录第一章总说明………&hellip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篇,供大家参考。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篇

篇一: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施行日期:2018 年 1 月 1 日

 2目 录第一章 总说明……………………………………………………………………第二章 建设工程造价费用组成…………………………………………………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规定…………………………………………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规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取费标准…………………………………………………第一节 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第二节 装饰装修工程取费标准 ……………………………………………………第三节 安装工程取费标准 …………………………………………………………第四节 市政工程取费标准 …………………………………………………………第五节 园林绿化工程取费标准 ……………………………………………………第六节 仿古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第七节 税金税率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5)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6)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8)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9)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3第一章 总说明一、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统一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和计算方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本费用定额。二、本费用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三、本费用定额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四、本费用定额编制遵循“科学合理、简明实用”的原则,取费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各专业正常施工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五、本费用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与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工程造价鉴定、工程成本价界定可依据本费用定额,企业投标报价可参考本费用定额。六、本费用定额的组成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计费规定和各专业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等。七、本费用定额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4第二章 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见表 2-1)。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⑶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⑷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⑸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职工和企业(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②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④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⑤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⑺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⑻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⑼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

 5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农民工现场安全和素质教育,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⑴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⑵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⑴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②检修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③维护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⑤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⑦其他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⑵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二)综合费综合费是由企业管理费、利润构成。

 6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⑵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⑶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⑷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⑸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⑹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管理人员或为管理人员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⑺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⑻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⑼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⑽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⑾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其他保险费等。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

 7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正常作业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移动和安拆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搭拆、施工现场的防滑处理、雨雪清除,对砌体、混凝土等保温养护,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设计要求混凝土内添加防冻剂的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6.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7.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少于我省现行定额工期 20%时,施工企业为满足工期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而发生的费用。8.其他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地区和工程特点所需要的措施费用。三、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是指不能采用竞争的方式支出的费用。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中,不可竞争费主要是指其计取费用的费率不得调整,通常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对费率做出规定,具有强制性。不可竞争费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工程排污费构成,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扬尘污染防治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构成。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二)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入而未列的不可竞争费,按实际发生计取。四、其他项目费

 8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或施工承包合同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的金额。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五、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表 2-1 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检验试验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利润措施项目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9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临时保护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其他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工程排污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税金第三章 建...

篇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果蔬冻干保鲜食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安徽高康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 0 二一年一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 -----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 -----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 ----- 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 ----- 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 ------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 -----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 -----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2

  3

  4

  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2 万吨果蔬冻干保鲜食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安徽高康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新民 联系人 李古月 通讯地址 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高新路北侧 联系电话 19909675666 传真 - 邮政编码 236700 建设地点 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高新路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利辛县发展改革委 项目编码 2020-341623-13-03-035132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370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89.5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0 总投资 (万元)

 6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9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1 年 5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据资料显示,目前世界脱水蔬菜的年产量大致在 37 万吨左右,而我国年产量大致在13 万吨左右。近 10 年来,脱水蔬菜在国际市场的贸易额每年都超过 20 亿美元。尽管中国脱水蔬菜的产量以及品种都在增加,产量已经占据世界总产量的 60%左右,并以每年 30%的速度递增,但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布局,安徽高康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果蔬冻干保鲜食品生产项目,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0年 9 月 11 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生产类别属于第三项(食品制造业)中第 16 条(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中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做到经济效益、社会

  6

 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安徽高康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委托安徽国子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尤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和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环发[2006]28 号;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年 4 月 28 日修正;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35 号,2011 年 10月 17 日); 1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04 月 16 日发布;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

  7

 文),2016 年 5 月 31 日发布; 1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20、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59 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2013-09-25 实施; 21、国务院《关于印发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2、地方法规、文件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 11 月 17 日; 2、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12]946 号文); 3、《安徽省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环发[2010]193 号,2010 年12 月 31 日; 4、《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 3 月 1 日实施; 5、《安徽省水功能区划》,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3 年 10 月; 6、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环评[2008]118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2008 年 7 月 15 日; 7、《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环法函〔2005〕114 号); 8、《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 号文,2002 年 4 月 10 日; 9、《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建质函〔2014〕932 号;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 号; 11、《关于印发〈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法函[2005]114 号,2005 年 3 月 17 日; 1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皖政秘[2012]488 号)的实施意见》; 13、《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 1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2014】14 号),2014 年 2 月 25 日; 15、《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14〕40 号);

  8

 16、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1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3、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6、《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三、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高新路北侧,东侧为利辛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高新路,马路对面为安徽万礼食品有限公司,西侧为世纪大道,北侧为规划工业用地,地理位置见附图 1,四周情况见附图 2,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良好,交通便利,适合项目建设运营。

 四、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5089.52 平方米,建筑面积 16410 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以及辅助设施,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见下表。

 表 表 1-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生产车间 共 3 栋 3 层生产车间,主要设置有真空冷冻干燥(FD)生产线 2 条,速冻(IQF)生产线 1条,热风干燥(AD)坑道 3 条,烘箱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 2 万吨果蔬冻干保鲜食品 建筑面积 11799 平方米 辅助 工程 办公楼 1 栋 3 层建筑,用于行政办公 建筑面积 1872 平方米 公用 工程 供电 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供电所供给 年耗电量 17 万 kW·h 供水 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 供水能力 5t/h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量 18750t/a

  9

 储运工程 仓库(冷库)

 用于原料及产品储存 建筑面积 2430 平方米 环保 工程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 - 废气治理 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 8 米高烟囱高空排放 - 噪声治理 隔声减震 隔声减震 固废治理 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场,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五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 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1 真空冷冻干燥(FD)生产线 - 2 条 2 速冻(IQF)生产线 - 1 条 3 热风干燥(AD)坑道 - 3 条 4 烘箱

 13 台 5 冷冻库 10000 立方米 4 座 六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表 表 1-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 备注 1 大蒜 10000 t/a 产品原料 2 洋葱 3000 t/a 3 辣椒 3000 t/a 4 黄秋葵 3000 t/a 5 南瓜 4000 t/a 6 榴莲 2500 t/a 7 芒果 2000 t/a 8 香蕉 3000 t/a 9 天然气 100 万 m 3 /a 燃料 七 、产品方案 表 表 1-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果蔬冻干保鲜食品 吨/年 20000 八 、公用工程 (1)电力:从利辛县经济开发区变电所 10KIV 电源桥架空进入厂区配电房,为整个厂区供电。

  10

 (2)供水:利辛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供水,环状供水,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用水需求。

 (3)排水: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汇集后,排入周边河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九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计划用工总人数为 50 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 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十、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十 一 、选址可行性及环境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利辛县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用地区域基础设施良好,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

 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与周边环境相容。

 十 二 、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 表 1-5

 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本项目 符合性 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两高产业 符合 十 三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2016 年 10 月 26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①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利辛县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对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有效的控制污染;

  11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十四、 与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主要结论的符合性分析 表 表 1-9 本项目与 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相符性分析 序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利辛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关内容 本项目相关情况 与批复符合性 1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除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求的行业外,园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地下层压水。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

篇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产 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安徽善宇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 二○ 二○年 年 十一月

 21 概 概 述1.1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位于安徽省东至经济开发区。公司坚持“人才为本、科技为先、品质为上、信誉为重”的经营理念,集研发、生产、经营为一体,拥有优秀的生产研发队伍和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DCS 流程控制和 5S 现场管理,以绿色环保为准则,积极研制、开发、生产各类环保型产品。企业 2019 年投资建设“4000 吨/年贲亭酸甲酯及 5000 吨/年原乙酸三甲酯项目”,该项目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以池环函[2020]29 号文予以批复,项目目前处于生产调试阶段,尚未进行验收。为了抓住市场机遇,企业拟投资 1200 万元建设“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池经信技术[2020]161 号关于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要求,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到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当地水文、气候、气象、经济等自然环境资料,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评价过程如下:1、2020 年 10 月 24 日,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32、2020 年 10 月 26 日 , 项 目 在 池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网 站 上(http://sthjj.chizhou.gov.cn/)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3、2020 年 11 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4、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等对工程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4图 图 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51.3 本项目污染特点及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1.3.1 本项目污染特点1、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氨水储罐呼吸废气、氨水装车废气、亚硫酸氢钠储罐呼吸气、亚硫酸氢钠生产线工艺尾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氨水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炉气加湿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废气吸收废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其中循环水系统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余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厂处理后尾水排入长江。3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4 、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引风机、空压机、各种泵类等,其噪声级约 75~95dB(A)。5 、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液氨、氨水、硫磺、二氧化硫等,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等引发伴生污染物排放,同时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泄露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1.3.2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工程污染特点和周边环境制约因素,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关注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2)关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及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性;

 6(3)关注大气环境的影响及防护距离的合理设置。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定位。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装备较先进,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通过采取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可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评价区各环境功能级别。项目采取的安全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靠,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综上所述,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2 总 总 则2.1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现状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该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预测模式,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把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该工程可行性的结论,并提出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否达到排放标准,对设计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力求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客观、明确。2.2 编制依据2.2.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6 月 1 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7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8《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 年 10月 1 日施行;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2]37 号文;2013 年 9 月 10 日;1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文,2015年 4 月 2 日;1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文,2016 年 5 月 28 日;12、国务院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13、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21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2018 年 4 月 28 日;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17、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18、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19、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环发(2012)98 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1 号公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1、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 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 年 11 月 14 日;22、国家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 号,2013 年 11 月);23、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 号文《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924、环境保护部文件:环评[2016]150 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 年 10 月 26 日;25、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6 月 14 日;26、环保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8 月 29 日;2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 年 7 月 4 日;28、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81 号;29、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3 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2019 年 6 月 26 日;30、《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2020年 6 月 23 日。2.2.2 地方法规政策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 年 8 月;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 3 月 1 日施行;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 号,2011 年 4 月);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57 号文;5、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皖发[2015]13号,2015 年 9 月 17 日;6、安徽省人民政府晥政 2013(8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 年 12 月;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31 号,2015 年 12 月;8、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8 年 2 月 23 日;

 10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 年 9 月 27 日;10、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11、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3]91 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12、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2014 年 2 月 19 日;13、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 年12 月 31 日;1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2018 年 6 月 27 日;15、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 年 10 月 30 日;16、《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 号),2020 年 3 月 27 日。2.2.3 评价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10、《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1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T50483-2019);

 11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2.2.4 项目依据1、关于安徽鑫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氨水及 1 万吨亚硫酸氢钠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2、环评委托书;3、环境现状监测资料;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工程的基础资料。2.3 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评价区内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本评价重点为:关注工程分析、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关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环境风险的可接受性;关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及环境防护距离的合理设置。2.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2.4.1.1 施工期环境影响(1)厂址的平整、取弃土场防护不当,将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2)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及施工机械作业会产生废气、扬尘和噪声污染,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3)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区产生的污水可能对地表水产生影响。2.4.1.2 运 运 营 期环境影响(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等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厂区生产废水对受纳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3)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和转运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4)装置区内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5)项目建设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分析见下表。

 12表 表 2.4-1 本工程环境影响性质分析表影响阶段影响类型 影响类型 影响程度可逆不可逆长期短期局部大范围直接间接有利不利不确定不显著显著大 中 小厂址位置环境影响土地资源      土地利用价值      下垫面性质      施工期环境影响土石方引起的水土流失     施工机械噪声      施工扬尘      施工场地生活污水     建筑材料运输      材料堆积      废水排放  ...

篇四: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言一、建设项目由来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座落于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工业区,拥有合肥、庐江、南京、苏州、青岛、唐山、泸州等多个生产基地,其中合肥三期和青岛莱西基地三元电池产线也分别于 2016 年 8 月和 11 月相继投产,实现了国轩动力电池产品的多元化发展。公司专业从事新型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及储能型电池组。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为未来十五年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高比能、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锂离子电池是我国实现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的关键和重要支撑。高容量的正负极材料是高比能电池的基础,开发高比能量电池体系是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和推进电动汽车规模应用的有效途径,各国都把发展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领域的技术突破点。负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锂电池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67915 万元,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泉路以西、清泉路以南、乳泉路以北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本项目总占地 134067m 2 ,主要建设成品车间 1 栋、半成品车间 1 栋,配套建设水泵房、循环水池、配电房、办公楼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5 万吨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中“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2司特委托XX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遣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调研和资料收集,并按照国家有关环评导则,编制完成了《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021 年 6 月 1 日,受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1 年 6 月 4 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网上发布。◆2021 年 6 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21 年 6 月 8 日~6 月 14 日,委托检测公司对项目区附近的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进行质量现状监测。◆2021 年 7 月 9 日,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项目下达了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函。◆2021 年 6-7 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2021 年 7 月 14 日,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2021 年7 月22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1 年 7 月 22 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 2021 年 8 月 6 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的技术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021 年 8 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本次环评工作程序如下: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

 3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②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选址地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③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①收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章节,确定项目污染防治措施。③收集所在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④根据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固废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等。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①根据工程分析,完成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章节。②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③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工作流程图见图 1。

 4图 图 1 环评工作流程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九项“轻工”第 14 条“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53.2 选址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清泉路以南,石泉路以西,乳泉路以北,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要求。根据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8]10 号),园区主要发展定位为:以新材料产业、智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示范园。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属于新材料产业,属于规划环评中的主导产业。四、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项目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气污染物中存在沥青烟、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拟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可靠性分析。◆拟建工程实施后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评价。◆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泉路以西、清泉路以南、乳泉路以北,所在区域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1 、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2012 年 7 月 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修订并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017 年第 682 号令,2017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20 年 11 月 30 日。(1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2016 年 11月 24 日;(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5)《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 48 号),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1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文,2015.04.02 发布;(1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文,2013.09.10 发布;(1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发布;(19)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文,2018.07.03 发布。(20)国家发改委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布;(2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2016.10.26;(2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2017.11.14;(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5 号,2020年 11 月 25 日);(2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24)《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20]33 号),2020 年 6 月 23 日。1.1.2 地方行政法规(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5 年 3 月 1 日施行);(3)《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人民政府,皖政〔2013〕89 号,2013 年 12 月 30 日;(4)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131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29 日;(5)《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7)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9〕5 号);(8)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政[2019]20 号文 《关于印发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 年 2 月 15 日发布。(9)《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0.03.01 施行;(10)《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正)》,2019.01.01 施行;(11)《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4.27 修正;(12)《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修正)》,2018.07.01 施行;(13)《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1.06.01 施行。1.1.3 相关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2)《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2017.6.1 实施;(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42-2018)环境保护部2018 年 2 月 8 日;(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生态环境部,2020 年 3 月 4 日;(1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2019.12.20 实施;(18)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日实施)。1.1.4 技术资料(1)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委托书,2021年 6 月 1 日;(2)《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备案表》(2021年 6 月);(3)《关于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合环肥东环评函[2021]8 号),(2021 年 7 月 9 日)。(4)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1.2 评价因子1.2.1 环境影响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通过初步分析识别环境因素,并依据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等,筛选本评价的各评价因子汇总见下表 1.2-1。表 表 1.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识别汇总一览表影响因子 施工期运营期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车辆运输地表水 △ ○ △地下水 ○环境空气 △ ○ △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土壤 △ ○声环境 △ ○ △水生生物陆生生物 △ △ △植被 △ △水土流失 △公众健康 ○ △ △ △社会经济 △ △★:重大影响 ○:一般影响 △:轻微影响1.2.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和污染源分析,以及评价区域内环境现状,在对工程运营期环境影响初步识别...

篇五: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p>

 前 前

 言 一、建设项目概况 光伏玻璃作为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是太阳能发电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势必会随着太阳能能源的推广利用而快速增加。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17 年我国新增装机量 53GW,同比增长 53.6%,连续 5 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装机总量达到 130GW,连续 3 年居于全球首位。2017 年,全球光伏市场强劲增长,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102GW,同比增长超过 37%,累计光伏容量达到 405GW。在光伏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下,光伏玻璃的需求也将高速增长,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402000 万元,在明光市苏巷镇产业园新增用地 952 亩,建设年产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文件的精神,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定,在各级环保部门、环评协作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评价过程如下:

 1、2020 年 10 月 26 日,建设单位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广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年产 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建设单位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该项目的首次环评公示。

 3、2020 年 11 月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下达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

 4、2020 年 10 月 31 委托安徽尚德谱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

  5、2020 年 11 月,完成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三、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SO 2 、NOx、烟尘、VOCs 等,废水主要是

 2

 余热锅炉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等,项目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标准后排入石坝河,最终进入七里湖。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等均为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本项目产噪设备有引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大气污染和环境风险,重点分析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符合苏巷镇产业园产业定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在采取相应的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

 图 图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4

 1

 总

 论 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1.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现状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该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预测模式,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把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该工程可行性的结论,并提出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1.1.2 指导思想 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能否达到排放标准,对设计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相关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因子,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力求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客观、明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6 月 27 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 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月 1 日施行; 11、国务院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12 月 1日施行;

 5

 12、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 6 月 27 日;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2]37 号文;2013 年9 月 10 日;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文,2015 年 4月 2 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文,2016 年5 月 28 日; 16、国务院令 183 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 17、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9 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43 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19、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修订; 20、生态环境部第 4 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21、原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2、原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环发(2012)98 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23、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1 号公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4、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 号文《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25、原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178 号文《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2016 年 1 月 4 日; 26、原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环评[2016]150 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 年 10 月 26 日; 27、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3 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2019 年 6 月 26 日; 28、《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 号)。

 6

 1.2.2 地方法规政策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 年 8 月; 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 年 3 月1 日施行; 3、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 号,2011 年 4 月); 5、安徽省环保厅皖大气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6、安徽省委、省政府晥发(2018)21 号文,“关于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段)经济带实施意见” 2018 年 6 月; 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8、原安徽省环保局环评(2006)113 号文“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06 年; 9、《滁州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细则》; 10、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 年 4 月18 日); 1.2.3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 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环境保护图形标示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12、《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 年本)》;

 7

 13、《平板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14、《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HJ980-2018); 15、《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856-2017); 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998-2018); 17、《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5-2018)。

 1.2.4 项目依据 1、《明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2、《明光市“十三五”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3、《明光市苏巷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明环评函【2020】47 号); 4、《滁州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明环评【2017】34 号); 5、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备案信息单; 6、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的函》; 7、安徽尚德普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环境现状监测资料; 8、《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组件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安徽九洲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10、《环评委托书》。

 1.3 评价重点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结合评价区内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本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

 1.4 评价工作等级 1.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作为本次大气评价因子:SO 2 、NO 2 、PM 10 、氨、氯化氢、氟化物等。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

 8

 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 max

 及 D 10% 的确定 根据 HJ2.2-2018 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的定义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 10% ,采取推荐模式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Pi= Ci/ C 0i ×100%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μg/m 3 ;

 C 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μg/m 3 ; (2)评价等级判别 表 表 1-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本项目根据 HJ2.2-2018 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拟建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1.4.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工艺废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坝河,最终进入七里湖。因此,废水排放方式确定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 1 中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B,简要分析说明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

 表 表 1-4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量 废水排放量 Q/ (m 3 /d )

 数 水污染物当量数 W/ (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9

 1.4.3 声环境环境影响 评价等级 厂址...

篇六: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植物专题TOPIC OF SLIMMING PLANT制作:李敏张经纬 徐开熠

 减肥行业现状• 市场容量• 减肥产品分布– 天然减肥产品前景

 市场容量• 第六届中国国际减肥大会的信息表明, 我国肥胖者已经远远超过了9000万, 体重超标者高达2亿人, 2004年减肥产品已占据全国保健品市场的半壁江山, 年产值近1 00亿元。

 预计201 0年减肥品消费额将达600亿元。

 减肥产品分布••••••••••••••••••••••••1. 减肥食品雅蔻营养减肥V26减肥沙淇晶美福乐国氏全营养素魔鱼轻松减肥胶囊宁红瘦身含片白领女性减肥冲剂康美神窈窕乐雅莱减肥饼干美生肥克丽姿减肥胶囊联邦减肥朵朵粑维亭风暴减肥胶囊朵而减之胶囊美乐姿唯可欣旭日升营养减肥套餐金多靶减肥降脂胶囊纽海尔斯营养减肥胶囊博凯减肥乐秀身材减肥胶囊吸油基排油素2. 减肥茶大印象减肥茶宁红新效减肥茶康尔寿减肥茶更娇丽减肥茶瑞德梦减肥茶碧生源康美减肥茶乌龙减肥茶康丽源减肥茶旗人减肥茶三叶减肥茶3.减肥药品曲美可秀赛尼可澳曲轻4.外用减肥品姗拉娜减肥霜索芙特减肥皂大宝减肥霜健脾减肥贴0102030405060天然减肥食品传统减肥食品减肥茶减肥药1995-19981999-20032004-20072008-未来

 天然减肥产品前景• 如今, 人们不再单恋化学减肥药品, 因为那样即使减了肥也会无形中伤害比肥胖更为重要的身体和肌肤。

 根据传统中药的调理学说, 纯天然的植物提取物将成为健康减肥的新宠。• 这些纯天然的提取物源自深受大自然恩泽的各种植物们, 天然造就了它们神奇的力量来为人们的体型美丽服务。

 天然减肥植物很多植物的根茎叶中, 都具有能润肠, 瘦身的化合物, 用这些植物的提取物制成的产品就是天然减肥产品。具有减肥功效的植物有:

 苦瓜、 雷公根、 魔芋、 牛蒡、 何首乌、 肉桂、 决明子、 荷、 柠檬、 生姜等。

 七种减肥植物---何首乌何首乌:拉丁文学名:

 Polygonum multiflorum Thunb.科名:蓼科 Polygonaceae 、 蓼属别名:

 首乌、 夜交藤、 赤首乌、 首乌藤。-减肥植物之何首乌-

 ••形态特征多年生草本, 无毛。

 根细长, 顶端有膨大的长椭圆形、 肉质块根, 皮黑色或黑紫色。

 茎缠绕, 长3—4米, 中空, 多分枝, 基部木质化。

 叶片卵形, 长5—7厘米, 宽3—5厘米, 顶端渐尖, 基部心形, 两面无毛; 托叶鞘短筒状。

 花序圆锥状, 长约1 0厘米, 大而开展; 苞片卵状披针形; 花小, 白色, 花被5深裂, 裂片大小不等, 结果时增大, 外面3片肥厚, 背部有翅; 雄蕊8, 短于花被; 花柱3裂。

 瘦果椭圆形, 有3棱, 黑色, 平滑。

 花期8—1 0 月, 果期1 0—1 1 月。••主要产地及分布野生何首乌主产于我国河南、 湖北、 安徽、 四川一带。

 现代人工种植技术以贵州省和江苏省的广植技术最为普遍。••习性喜阳, 耐半阴, 喜湿, 畏涝, 要求排水良好的土壤。

 十分耐寒。

 根细长, 末端膨大成肉质块根, 茎长3~4m,中空, 多分枝, 基部木质化。

 叶互生, 卵形, 膜质。

 花序圆锥状, 大而开展, 顶生或腋生。

 花小, 白色; 花被5深裂。

 花期8尺至9月。

 播种或扦插法繁殖。

 1 1 月采种, 翌春3月播种, 约20天出苗。

 扦插于7-8月进行。

 何首乌蔓长枝多、 花多。

 适应攀援绿化。

 可于墙垣、 叠石之旁栽植-减肥植物之何首乌-

 •减肥药理:何首乌具有补肝肾, 益精血, 乌须发, 强筋骨之功效。

 主治精血亏虚, 头晕眼花, 须发早白, 腰酸脚软, 遗精, 崩带等证。

 《本草备要》 记载:

 “补肝肾, 涩精, 养血祛风, 为滋补良药。

 ”(1 )促进造血功能(2)增强免疫功能(3)降血脂与抗动脉粥样硬化(4)保肝(5)延缓衰老, 现代调查有维生素E制止皱纹再生。(6)润肠通便 何首乌生用, 润肠通便作用强, 其有效成分大黄酚可促进动物肠管运动。

 部分高脂血症病人服用后, 出现大便次数增加和腹泻现象。-减肥植物之何首乌-

 七种减肥植物---决明子决明子:拉丁文学名:

 Cassia obtusifolia L.(或小决明Cassia tora L.)科名:

 豆科别名:

 草决明、 马蹄决明、 假绿豆。-减肥植物之决明子-

 •形态特征一年生半灌木状草本, 高1 ~2m。

 羽状复叶互生; 小叶3对, 倒卵形或长圆状倒卵形, 长1 .5~6.5cm, 宽0.8~3cm, 先端钝, 基部圆形, 偏斜, 幼时两面疏被长柔毛; 托叶锥形, 早落。

 花成对腋生; 萼片5, 分离; 花瓣5, 黄色, 有爪; 能育雄蕊7, 下面3枚较发达; 子房有柄, 被白色。

 荚果线形。

 种子多数, 菱形, 淡褐色, 有光泽, 花期7~9月, 果期9~11 月。••主要产地及分布主产安徽、 江苏、 浙江、 四川。••种子采制 秋季有收成熟果实, 晒干, 打下种子。性状种子棱方形或短圆柱形, 两端平行倾斜, 长3~7mm, 宽2~4mm。

 表面绿棕色或暗棕色, 平滑有光泽。

 一端较平坦, 另端斜尖, 背腹面各有1 条突起的棱线, 棱线两侧各有1 条斜向对称而色较浅的线形凹纹。

 质坚硬, 不易破碎。

 种皮薄, 子叶2, 黄色。

 味微苦。-减肥植物之决明子-

 •减肥药理:清肝, 明目, 利水, 通便。现代研究表明, 决明子除含有糖类、 蛋白质、 脂肪外, 还含甾体化合物、 大黄酚、 大黄素等, 还有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铁、 锌、 锰、 铜、 镍、 钴、 钼等。

 所含大黄素、 大黄酸对人体有平喘、 利胆、 保肝、 降压功效, 并有一定抗菌、 消炎作用。

 其中大黄素葡萄糖甙、 大黄素蒽酮、 大黄素甲醚, 具有降低血清胆固醇和强心作用。

 决明子素具有a-羟基, 可与金属素合成络合物, 对金属元素吸收有很大影响。

 现代临床用决明子治疗高脂血症收效满意, 决明子水煎或制成片剂服用。

 民间常用决明子炒黄末,代茶饮, 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保健功能。因为决明子有轻泻的作用, 泻的过程使人减少了营养的摄入量, 所以对减肥有利。因此, 这种减肥跟泻药的减肥的原理是一样的, 只不过药效比较柔和。

 并不是有其他的减肥原理。-减肥植物之决明子-

 七种减肥植物---雷公根积雪草 (雷公根)

 :拉丁文学名:

 Centella asiatica L.科名:

 伞形科别名:

 大叶金钱草、 崩大碗、 缺碗草、 马蹄草、 雷公根、 蛐壳草、 铜钱草、 落得打、 十八缺-减肥植物之雷公根-

 •形态特征生于阴湿荒地、 村旁、 路边、 水沟边。

 茎伏地, 节上生根。

 叶互生, 叶柄长; 叶片圆形或肾形, 直径2~4厘米。

 夏季开花; 伞形花序头状, 2~3个生于叶腋, 每花序上有3~6朵无柄小花;花红紫色。

 果小, 扁圆形。•主要产地及分布全国分布广泛••全草入药本品常卷缩成团状。

 根圆柱形, 长2~4cm, 直径 1 ~1 .5mm , 表面浅黄色或灰黄色。

 茎细长弯曲, 黄棕色, 有细纵皱纹, 节上常着生须状根。

 叶片多皱缩、 破碎, 完整者展平后呈近圆形或肾形, 直径1 ~4cm, 灰绿色, 边缘有粗钝齿; 叶柄长3~6cm, 扭曲。

 伞形花序腋生, 短小。

 双悬果扁圆形, 有明显隆起的纵棱及细网纹, 果梗甚短。

 气微, 味淡。-减肥植物之雷公根-

 •减肥药理:性微寒, 味苦辛; 清热除湿, 解毒利尿。雷公根减肥的原理是这种植物有一定抑制食欲, 加强新陈代谢的作用。雷公根学名Gotu-Kola为繖形科草本植物, 主要分布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

 有安定精神状态, 促进血液循环的疗效。

 雷公根在中医里使用已愈千年, 主要用于治疗关节毛病, 强化血管, 增加血液循环, 消除麻痺等, 同时具有具有清热, 解毒、 利尿的功效。

 所谓减肥处 尽在爱美乐临床使用发现其药性易作用于皮肤组织, 能使斑痕疙瘩变平变软, 也可使硬皮病的硬化皮肤变软。

 似乎对皮肤等组织的新陈代谢具有调节作用, 即既能促进结缔组织生长, 又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基质及成纤维、 脂肪细胞的增殖。基于此特性, 将其用于美容减肥是有一定道理的。-减肥植物之雷公根-

 七种减肥植物---魔芋魔芋 :拉丁文学名:

 Anorphophallus konjac K.科名:

 天南星科 魔芋属别名:

 蒟蒻、 花杆南星、 花杆莲、 麻芋子、 花伞把-减肥植物之魔芋-

 •形态特征多年生草木植物。

 地下块茎为扁球形, 个大, 叶柄粗壮, 园柱形, 淡绿色, 有暗紫色斑, 掌状复叶, 生长在疏林下•主要产地及分布主要产于东半球热带、 亚热带, 我国为原产地之一, 四川、 湖北、 云南、 贵州、 陕西、 广东、广西、 台湾等省山区均有分布。•魔芋地下块茎入药其地下块茎宛如大个儿荸荠, 直径可达25厘米以上, 营养十分丰富, 含淀粉35%, 蛋白质3%, 以及多种维生素和钾、 磷、 硒等矿物质元素, 还含有人类所需要的魔芋多糖, 即葡萄甘露聚糖达45%以上, 并具有低热量、 低脂肪和高纤维素的特点。

 魔芋地下块茎可加工成魔芋粉供食用,并可制成魔芋豆腐、 魔芋挂面、 魔芋面包、 魔芋肉片、 果汁魔芋丝等多种食品。-减肥植物之魔芋-

 • 减肥药理:魔芋有毒、 味辛、 性寒, 有解毒、 消肿、 行於、 化痰、 散积等多种功能, 能医治疟疾、 闭经、 疔疮、 丹毒、 烫伤、 乳痈、 疝气、 痈疖肿毒、 毒蛇咬伤等病症。魔芋能够减肥的主要原理应该是帮助你产生饱腹感,吃了它,就减少你吃别的东西,它的热量小,所以替代下你吃高热量东西后脂肪堆积,就好象你吃5克粉,喝水膨胀在胃里,就相当于你已经吃一个馒头下去了,难道你还能在吃下一个馒头?吃它还会清理你的肠胃,吃了它90%的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泻肚,这都是正常现象. -减肥植物之魔芋-

 七种减肥植物---肉桂肉桂:拉丁文学名:

 Cortex cinnamomi Cassiae科名:

 樟科别名:

 玉桂、 牡桂、 菌桂、 筒桂、 大桂、 辣桂、 桂。-减肥植物之肉桂-

 •形态特征常绿乔木, 芳香。

 树皮灰褐色, 幼枝有四棱, 被灰黄色茸毛。

 叶互生或近对生, 革质, 长椭圆形至近披针形, 先端短尖, 基产楔形, 上面绿色, 有光泽, 离基三出脉; 具叶柄。

 圆锥花序腋生;花被片6, 白色; 能育雄蕊9, 3轮, 内轮花丝基部有腺体2, 子房卵形。

 浆果紫黑色, 椭圆形, 具浅杯状果托。

 花期6~8月, 果期1 0月至次年2~3月。•主要产地及分布产于云南、 广西、 广东、 福建。•树皮枝皮入药:多于秋季剥取栽培5~1 0年的树皮和枝皮, 晒干或阴干。本品浅槽状或卷筒状, 长30~50cm, 宽或筒径3~1 0cm, 厚2~8mm。

 外表面灰棕色, 稍粗糙, 有横向微突起的皮孔及细皱纹; 内表面棕红色, 平滑, 有细纵纹, 划之显油痕。

 质硬脆, 断面颗粒性, 外层棕色, 内层红棕色而油润, 两层间有1 末淡黄色线纹(石细胞带)

 。

 气香浓烈, 味甜、 辣。-减肥植物之肉桂-

 • 减肥药理:根据美国一项研究发现,每天饮食只要加点肉桂,就可帮助Ⅱ 型糖尿病患降 低 血 糖 、胆 固 醇 与 三 酸 甘 油 酯 , 并 改 善 胰 岛 素 功 能 。食疗作用:

 肉桂辛、 甘, 大热, 归肾、 脾、 心、 肝经;阳, 引火归源, 散寒止痛, 活血通经之功效; 用于阳痿, 宫冷, 腰膝冷痛,肾虚作喘, 阳虚眩晕, 目 赤咽痛, 心腹冷痛, 虚寒吐泻, 寒疝, 奔豚, 经闭, 痛经等症。

 肉桂粉可助治糖尿病:

 美国农业部最近的研究发现, 肉桂粉这种常见于面包等食物的香料, 能增强细胞对胰岛素的反应, 可望为糖尿病患者带来佳音。研究报告指出, 肉桂含有某种成分, 能够加速糖分的分解达二十倍。

 换言之, 对于缺乏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 进食含肉桂粉的食物, 应该有助减轻病情。具有补火助-减肥植物之肉桂-

 七种减肥植物---牛蒡牛蒡:拉丁文学名:

 Arctum Iappa L.科名:

 菊科别名:

 牛菜、 大力子、 牛子、 蝙蝠刺、 东洋萝卜-减肥植物之牛蒡-

 •形态特征是一种以肥大肉质根供食用的蔬菜, 叶柄和嫩叶也可食用, 牛蒡的肉质根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主要产地及分布原产我国公元920年左右传入日本, 在日本栽培训化出多个品种, 20世纪八十年代末由日本引种菜用牛蒡, 大部分出口, 少量进入国内市场。•《本草纲目》 称“牛蒡”(又称大力子)

 是两年生草本植物, 其子、 其根均可入药牛蒡的肉质根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

 每l00克鲜菜中含水分约87克, 蛋白质4.1 -4.7克,碳水化合物3.0-3.5克,脂肪0.1 克, 纤维素1 .3-1 .5克。

 胡萝卜素高达390毫克。

 维生素Cl.9毫克。

 在矿物质元素中含钙240毫克, 磷1 06毫克, 铁7.6毫克, 并含有其它多种营养素。

 牛蒡肉质根细嫩香脆。

 可炒食、 煮食、 生食或加工成饮料。-减肥植物之牛蒡-

 • 减肥药理:牛蒡的纤维可以促进大肠蠕动, 帮助排便, 降低体内 胆固醇, 减少毒素、 废物在体内积存, 达到预防中风和防治胃癌、 子宫癌的功效。

 西医认为它除了 具有利尿、 消积、 祛痰止泄等药理作用外, 还用于便秘、 高血压、 高胆固醇症的食疗。

 中医认为有疏风散热、 宣肺透疹、 解毒利咽等功效。

 可用于风热感冒、 咳嗽痰多、 麻疹风疹、 咽喉肿痛。-减肥植物之牛蒡-

 七种减肥植物---苦瓜苦瓜:拉丁文学名:

 Momordica charantia L. 科名:

 葫芦科 苦瓜属-减肥植物之苦瓜-

 •形态特征一年生攀援草本苦瓜的果实。

 叶互生, 掌状 5-7 深裂。

 花小, 单性, 雌雄同株, 黄色。

 长不超过 2 厘米。

 果实纺锤形, 有瘤状凸起, 成熟时橙黄色, 味苦, 瓤鲜红色, 味甜。

 中国各地均有栽培。•主要产地及分布广泛分布。•果实入药苦瓜味苦, 南方人多食为蔬。

 夏秋间都可吃到苦瓜, 用作配茉佐膳, 只觉可口, 不觉其苦。

 中国粤人以苦瓜切片, 晒干贮存, 作药用, 此即治暑天感冒之苦瓜乾也。用苦瓜做家常菜式, 如“凉瓜炒田鸡”、 “凉瓜排骨”、 “酿凉瓜”, 皆滋味隽永。

 但江浙人不懂得品尝, 少吃苦瓜。两广、 福建盛产苦瓜, 外省则每作盆栽欣赏。苦瓜以味得名, 苦字不好听, 粤人又唤做凉瓜。

 苦瓜形如瘤状突起, 又称癞瓜; 瓜面起皱纹, 似荔枝, 遂又称锦荔枝。-减肥植物之苦瓜-

 ••减肥药理:1 998年,美国凯里博士从苦瓜中提取了极具生物活性的成分---高能清脂素。

 药理研究证实, 高能清脂素不进入人体血液, 只作用于人体吸收脂肪的重要部位——小肠,通过改变肠细胞网孔, 阻止脂肪、...

篇七: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任务来源(项目计划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 66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225 号,项目计划号:2021-1-27)第一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怀宁路 1766 号参与起草单位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标准起草人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编制情况1、编制过程简介

 22021 年 6 月 15 日,收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 66 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后,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安徽省《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院接收任务后,立即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开展编制工作。标准起草过程:(1)成立编制小组2021 年 1 月,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标准编制需求,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开展前期研究工作,负责安徽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2)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2021 年 2 月-3 月,标准编制组针对标准制定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分析安徽省璃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深入研究了解我省玻璃企业的产排污情况和污染治理状况。(3)批准立项2021 年 6 月 15 日,收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 66 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批准立项安徽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现场调研2021 年 6 月-7 月,标准编制组赴滁州、合肥、芜湖、凤阳等地现场调研平板玻璃、光伏玻璃、玻璃制品制造等玻璃工业企业,深度了解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大气污染物污染控制措施与排放情况等,与芜湖信义玻璃等代表企业座谈交流,联合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环保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针对各种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进行研判和可行性论证。(5)标准编制2021 年 8 月,省环科院组织有省内高校、行业协会、重点玻璃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多位专家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基于前期的调研结果,确定了标准的控制因子、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监测方法等内容,对排放标准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6)征求意见2021 年 8-12 月,发文征求 3 个省直机关处室、5 个厅内处室单位、长三角 2 省 1 市生态环境部门、16 个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及 31 家玻璃和玻璃制品制造企业意见,12 家企业无意见,19 家企业针对标准实施提出了具体的反馈意见。19 家反馈意见中,完全采纳 1 家,部分采纳 5 家,未采纳 13 条;未采纳的 13 条意见中有 5 条是不同意出台地方标准,3 条和标准实施不相关,5 条提出意见无法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汇报稿。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1)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坚强保障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现有“五控”措施的基础上,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从过去几年数据来看,火电、钢铁、水泥、玻璃行业是我省最主要的工业排放源,火电行业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水泥行业正在启动超低排放改造,玻璃行业提标改造势在必行。根据安徽省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快制药、玻璃和炉窑等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确保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统计显示,我省目前共有玻璃制造制造企业 318 家,其中平板玻璃制造企业 27 家,特种玻璃制造企业 232 家,其他玻璃制造企业 59 家,当年我省平板玻璃产量全国占比 6%,仅此于河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位于全国第 6 位。安徽省玻

 3璃制造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全省工业源中占比分别是颗粒物排放量4512.36 吨,占比 0.73%;二氧化硫排放量 8486.72 吨,占比 4.66%;氮氧化物排放量 22004.82吨,占比 8.3%。但是按照同比价格计算生产总值仅占比我省当年 GDP 总量的 0.5%,玻璃行业大量氮氧化物的排放,不仅为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带来压力,也严重挤占地方经济发展中其他工业企业发展的环境容量空间,通过制定安徽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助力实现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也可以腾出有效的环境容量,优化我省产业结构,为地方经济发展工业提供保障。同时通过环境质量技术的升级改造,提升我省玻璃行业发展中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玻璃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绿色转型。(2)完善我省行业地方标准的需要。现行玻璃行业执行的的排放标准有《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分别于 2011 年、2013 年发布,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为:“颗粒物为 50mg/m3 、二氧化硫为 400mg/m 3 、氮氧化物为 700mg/m3 ”。两项标准发布已有 10 年时间。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制定了具体的压减目标,现行国标已无法满足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也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国家新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在征求意见,何时发布尚不明朗,同时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控制仍然过于宽松(“颗粒物为 20mg/m3 、二氧化硫为 100mg/m 3 、氮氧化物为 400mg/m 3 ”),目前山东、河北、广东已发布了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安徽省现有平板玻璃企业全部纳入省控重点源名单,并按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从在线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来看,目前我省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熔炉排放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去除效果明显,现行执行国标限值进一步收严的空间较为宽裕,同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 400 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因此,我省作为长三角区域省份,本标准制定是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也是提高我省玻璃行业高水平发展的必由之路。(3)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成员之一,应全面对标长三角区域,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快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共建绿色发展美丽长三角。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管理规范体系,强化玻璃行业 NO X 污染控制,倒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玻璃行业全面实现绿色转型升级,提升“十四五”时期我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1)编制原则:1)

 )

 与国家标准衔接的原则作为地方标准,本标准制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制定适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性《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从而满足我省大气环境管理需求,保障我省环境质量日趋优化。2)实施可行性原则

 4标准制定依托当前我省玻璃行业的生产工艺技术与污染治理技术确定排放标准限值,确保标准执行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3)同类标准比较原则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家、长三角和周边省同类标准,长三角尚无玻璃行业地方标准,因此特别是周边省份和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河南、河北、山东省等已出台和拟出台地方标准,提高标准的合理性。4)结合本地区实际的原则充分开展实地调研,根据安徽省玻璃行业现状,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排放限值,确保适合当前我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地方标准。5)多方参与原则联合行业设计院-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标准编制,听取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公众、环境管理部门等意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2)编制依据:本标准依据国家及省现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及各省市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等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第二次修订)《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200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 5 部分:规范标准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645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495 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 、NO 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 、NO 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4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98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

 5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3)编制技术路线:图 1 标准编制技术路线图4、主要条款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实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本标准的章节主要由: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实施与监督 7 个章节组成。(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管理。适用于对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2)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根据安徽省家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现状和标准内容的设置,定义了玻璃工业、平板玻璃、玻璃熔窑、冷修、纯氧燃烧、标准状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值、密闭、现有企业、新建企业 13 个术语。

 6(3)污染物项目选择1)污染物项目选择原则在筛选大气污染物项目过程中,本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企业排放或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量大;有利于我省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容易造成 O 3 生成的前体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强;国内外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相关行业标准中列为控制因子的大气污染控制项目;便于监测。2)产排污分析玻璃熔窑废气是玻璃生产企业主要的废气污染源,玻璃企业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 2 )、氮氧化物(NO X )。其中颗粒物主要产生于配料及熔化两个工序,SO 2 和 NO X 主要产生于熔化工序。物料的破碎、储存、输送和成型过程主要是物理过程,产生的污染主要是粉尘性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物料熔化过程主要是通过燃料的燃烧产生热量将物料熔化和分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管是物料的分解还是燃料的燃烧都有化学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颗粒物:玻璃工业产生的颗粒物分为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两种,由于玻璃生产的主要原料石英砂为颗粒状、粉状物料,这些原料在破碎、筛分、储存、称量、混合、输送、投料等阶段飞散,产生颗粒物部分无组织排放。玻璃熔窑废气颗粒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在加料过程中少部分原料被带入烟气中,熔窑中易挥发物质(部分金属氧化物,如 Na 2 O 等)高温挥发后冷凝生成烟尘,化石燃料燃烧后生成的烟尘。二氧化硫:一方面由于玻璃熔炉采用燃料(如重油、石油焦等)存在含硫成分的氧化,另一方面,原料中芒硝(Na 2 SO 4 作为玻璃澄清剂,约占平板玻璃配料总量的 5%)、碳粉等原料中的含硫成分分解,导致烟气中有大量二氧化硫产生。氮氧化物:平板玻璃熔炉烟气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 NO 和二氧化氮...

篇八: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言一、建设项目特点1 、企业概况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研发为核心,专业于精细化工技术领域的高科技生产性企业,拥有一支以高校教授为首的研发队伍。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原则,不断地招纳贤才,建立了一支具有专业背景、丰富经验、朝气蓬勃并并极富创造力的团队。2016 年年底,通过与南京偌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恒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面合作,多方位的提升了企业的科研实力和产品转化能力。作为科技创新的强者,公司已有多个产品的生产工艺申请中国发明专利。公司不仅拥有领先于人的核心技术,还在与过硬的产品质量。使得公司在国际市场享有较高的声誉,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印度等世界各地。公司历年来主要从事医药及其中间体、农药及其中间体、液晶化合物和其他精细化学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研发的有联苯类化合物、有机磷配体、羟基喹啉等系列产品、本次新上项目完全依靠公司技术力量,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并优于国内同等生产水平,在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仓储、质检、办公等条件下新上的农药中间体项目。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 100t/a 8-羟基喹啉、100t/a N-(三苯基甲基)-5-(4’-溴甲基联苯-2-基)四氮唑、100 t/a N,N’-二(2,6-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项目于 2007年 10 月 10 日获得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池环发【2007】177 号文),并于 2010年 1 月 6 日通过池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池环验【2010】4 号文)。原批复的 8-羟基喹啉生产线生产工艺主要为环合、中和、水蒸汽蒸馏、离心、干燥等工序,考虑到产品质量等需求,本次同时实施该生产线技改,技改后的生产工艺主要为合成,中和、水洗、精制、结晶等工序,技改部分生产设备,增加水洗、精制和乙醇蒸馏等工序。2 、项目提出的背景马来酸二乙酯是高分子化合物单体,农药、医药、香料、水质稳定剂(有机多元羧酸膦酸化合物)的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有机磷农药马拉硫磷(马拉松)。用作高分子单体,合成树脂增塑剂。还用作杀虫剂、杀菌剂、防锈添加剂等。该

 2产品符合当前市场的发展趋势,具有附加值较高,能保证较好的经济效益,投资回收期短的优势。同时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市场前景看好,市场需求率至少每年 8000 吨以上。硝酸异丙酯是医药中间体,该产品具有工艺简单。附加价值高,设备通用性强,市场稳定等特点。溴乙酸甲酯用于合成除草剂,也作染料、药品制造的中间体。市场稳定,年需求量均在 1000 吨左右。甘宝素具有广谱杀菌性,主要用于止痒去屑,调理型洗发、护发香波,也可用于抗菌香皂、沐浴露、药物牙膏、漱口液等高档洗涤用品中。具有工艺先进、成本低、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间羟基苯甲醛用作医药、染料、杀菌剂、照相乳化剂等精细化学品的中间体。国内外需求稳定,且目前国内暂无稳定的生产厂家。邻硝基苯甲醛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制造抗心绞痛药硝苯地平(心 X 定)其衍生物,邻氨基苯甲醛,由它可合成喹啉环类药物。目前国内仅有一家稳定生产,市场缺口大。2,3-二氯-1,4-萘醌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同时广泛用于矿山等的水处理,国内主要依靠日本进口,国内年需求量在 500 吨左右。三甲基丙基溴化铵作于相转移催化剂,广泛用于医药和农药及中间体的合成,该产品目前国内空白。本项目涉及的产品均具有工艺先进、环保压力小、市场稳定等特点,多个产品国内空白,其它产品也均有市场不饱和等特点。因此,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马来酸二乙酯 1500 吨、硝酸异丙酯 200 吨、溴乙酸甲酯 300 吨、甘宝素 300 吨、间羟基苯甲醛 200 吨,邻硝基苯甲醛 300 吨,2,3-二氯-1,4-萘醌 200 吨,三甲基丙基溴化铵 200 吨)项目的建成,能有效缓解国内、国外市场对这些产品的需求,并为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017 年 07 月 26 日,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受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马来酸二乙酯 1500 吨、

 3硝酸异丙酯 200 吨、溴乙酸甲酯 300 吨、甘宝素 300 吨、间羟基苯甲醛 200 吨,邻硝基苯甲醛 300 吨,2,3-二氯-1,4-萘醌 200 吨,三甲基丙基溴化铵 2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7 年07 月27 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网站上发布。◆2017 年 7 月-8 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2017 年 7 月,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7 年 8 月 21 日,东环函【2017】37 号,东至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下达了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函。◆2017 年 8 月-9 月,项目课题组根据分工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2019 年 9 月 9 日,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在网站上发布。◆2019 年 9 月 18 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废水、废气污染防治对策。◆物料平衡分析。◆大气预测与分析。◆风险评价四、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马来酸二乙酯 1500 吨、硝酸异丙酯 200 吨、溴乙酸甲酯 300 吨、甘宝素 300 吨、间羟基苯甲醛 200 吨,邻硝基苯甲醛 300 吨,2,3-二氯-1,4-萘醌 200 吨,三甲基丙基溴化铵 200 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实现了清洁生产,工程建设时同步建设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1 总 论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核实项目排污环节、计算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进行清洁生产评述并预测、评价项目完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尤其对敏感区的影响;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目的,为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设计提供科学依据。(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开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2)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确定污染源和潜在污染因素,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3)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计算出本项目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4)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对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给出明确的结论;(5)客观公正地进行事故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为决策部门和建设、设计单位提供依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能否达到排放标准,设计中各工艺所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对拟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综合防治措施。评价将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同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项目。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依据(1)《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2012 年 5月 23 日施行等法律法规及条例规范;(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5 号,2017 年 10 月 01 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1 号令】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 年 5 月 1 日;(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7)《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2012 年 5月 23 日施行;(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5 年 4 月 2 日出台);(9)《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8 号;(1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 年 6 月 14 日);(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6 年 5 月 28 日);(12)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2016 年 7 月 15 日。(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号),2011 年 12 月 1 日;(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 年 7 月 3 日;2012 年 8 月 7 日;(16)《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 年版),2018 年 02 月;(17)《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2015 年 1 月 8 日;(1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 31 号,2013 年 5 月 24 日;(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 号,2015 年 12 月 10 日。(2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21)《关于加强化工企业等重点污染排污单位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686 号);(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23)《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水体[2016]186 号);(2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令),2018年 7 月 16 日发布;(2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2017 年 10 月 1日);(26)《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2018 年 6 月 27 日);(27)《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19】5号,安徽省大气办,2019年2月28日(2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2.2 地方法规、规章和规划(1)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8 年 1 月 1 日;(2)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 年 4 月 21 日;(3)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7〕67 号《关于印发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 年 9 月 21 日;(4)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3 年 10 月);(5)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6)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 号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7)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2月 21 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8)

 《安徽省环保厅转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皖环函[2016]1181 号);(9)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法函[2005]114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 年 3 月 17 日;(10)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7]135 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从业行为管理的通知》;(1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0] 2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 年 4 月 12 日;(12)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 号文);(13)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环函[2013] 1533 号文),2013 年 12 月 23 日;(14)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 年本)》(皖环发〔2015〕36 号文);(15)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 1 月 31 日,2015 年 3 月 1 日实施;(1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200 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徽省人民政府 ,2015 年 12 月 29 日);(17)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发 [2013]9 号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 2013 年 2 月 4 日;(18)

 皖环发[2017]19 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 年 3 月 28 日;(1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2018年9月27日;(20)...

篇九: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 年版)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处室、单位具体负责人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城市(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城市(县城)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供气企业 重点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 省、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城市建设处 盛世福 基本项目 2 城市(县城)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城市(县城)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供水企业 重点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 省、市、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条 城市建设处 程武剑 基本项目 3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 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号)第五条、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第二十一条。

 标准定额处 李长青 基本项目 4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及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及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 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 业 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网络监测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 184 号)第四条;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7 号标准定额处 李长青 特殊项目

 或实地核查等 令)第五条。

 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标准定额处 翟苇航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李萍 基本项目 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及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标准定额处 翟苇航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李萍 特殊项目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第三条 标准定额处 李长青 特殊项目

 8 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或实地核查等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第十九条。

 标准定额处 李长青 基本项目 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第四条、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 号)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8 号)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1号)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朗 基本项目

 10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4 号)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朗 基本项目 11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1.《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8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1 号)第四条;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6号令)第五条;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朗 基本项目 12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建设部令第 14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朗 基本项目

 13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监督检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师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1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许朗 特殊项目 14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

 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 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 重点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或实地 核 查等。

 省、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号令)第四十条。

 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董理论、丁金颍 特殊项目

 1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正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重点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季群

 特殊项目 16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詹煜坤

 基本项目 17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建筑市场监管处 辛祥 特殊项目 18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 号)。

 建筑市场监管处 张晓燕 基本项目

 19 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 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53 号)第四条 建筑市场监管处 张晓燕 特殊项目 20 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47 号)第四条 建筑市场监管处 辛祥、张晓燕 特殊项目 21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 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55号)第四条;3.《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1 号);第五条。

 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处 )张印 特殊项目

 22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市、县(市、区)级城市管理部门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监督处 任新华 基本项目 23 工程施工单位履行建筑垃圾处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工程施工单位履行建筑垃圾处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工程施工单位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 案 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省、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管理监督处 任新华 特殊项目 24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 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检查 现 场 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 省、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2、《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条、第二十条。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朱力、张璐 特殊项目 备注:1、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开展方式分为“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依法注册企业为检查对象的基本项目,第二类是以工程项目为载体检查各方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的特殊项目。

篇十: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政体决定(内容)(形式)(同一国体可以采用不同的政体)(不同的国体可能采用相同的政体)体现了 政体的相对独立性国体即国家性质, 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反映

 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资本主义国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共和制区别区别区别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

 三种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比较议会君主制议会制共和制 总统制共和制国家元首的称谓国家元首的产生国家元首的职权府产国王、 天皇、女王等总统总统世袭选举选举职责多为礼仪性只拥有虚位没实权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政府的产生政府首脑的称谓议会的权力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由议会产生由议会产生当选总统组织首相等总理等总统立法、 组织、监督政府等立法、 组织、监督政府等立法、 监督等议会组织、 监督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组织、 监督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相互独立, 议员不能兼任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练习单项选择题1 . 在当代, 美国、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埃及、 印尼等国政体的共同特征是()①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②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互相独立③由拥有立法权的议会组织和监督政府④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A、 ①②③B 、 ①②④C ①③④、2 . “一般地说,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形式, 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但它也会受这个国家的历史特点、 阶级力量对比、 传统习惯和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这段话A .肯定了 国体决定政体,认为相同国体的国家其政体也应相同B 、 否定了 国体决定政体, 政体反映国体C 、 表明了 国体决定政体, 政体有相对独立性D 、 说明了 政体相同的国家、 其国体不一定相同D 、 ②③④BC

 3 . 关于国体决定政体的关系,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①国体决定政体, 政体有相对独立性②国体相同, 政体一定相同③国体不变, 政体一定不变④国体不同, 政体一定不同⑤国体变化, 政体一定变化⑤国体变化, 政体定变化A、 ①③⑤B ②④C 、 ①⑤CD 、 ②④⑤

 4 、 美国、 英国、 法国 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但所采用的具体的政体形式却不同。

 这说明A、 国体相同的国家, 政体不一定相同B 、 国体决定政体的性质C 、 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D 、 国体适应政体作业:辨析题:

 国体决定政体, 所以相同性质的国家的政体一定相辨析题:

 国体决定政体, 所以相同性质的国家的政体同。AC定相

 不定项选择题1 . 列宁说:

 “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 所以一经掌握这个最好的外壳, 就能十分巩固、 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 以至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 无论机构、 无论政党的任务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这说明A、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必须适应国家阶级性质的需要B 、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对国家阶级性质具有反作用C民主共和制政体能够巩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C 、 民主共和制政体能够巩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D 、 民主共和制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必然为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ABCD

 美国(总统制共和制)总统办事机构行政内 阁国务院 国防部 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 劳工部 教育部 能源部交通部 卫生及公共服务部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 退伍军人事物部司法部 内务部政府机构立法司 法独立机构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联邦法院地方法院

 特征:征:第一, 总统的地位和权力?第二,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相互关系?第行政机关和(总统制共和制)第三, 政府怎么产生?法机关的相关系

 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国首相布莱尔英国首相布莱尔议会制君主立宪制1 . 特征:第一, 最高立法机关是()第二, 国家元首叫()

 , 有没有实权?第三, 行政权力由谁掌握? 与议会的关系?

 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议会制共和制)新加坡总统纳丹1 . 特征:第一, 议会怎么产生? 拥有哪些权力?第二, 政府(内阁)

 怎么产生? 与议会的关系?第三, 国家元首的总统有没有实权?

 资本主义的议会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的共同点是()(1)

 政府对议会负责, 受议会监督(2)

 国家元首的权力是世袭的, 象征性的和礼仪性的(3)

 政府和政府首脑都是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中(4)

 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中心AA、 (1)

 (4)B、 (2)

 (3)C、 (1)

 (2)D、 (3)

 (4)

 2. 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在国家元首产生上的不同点是A、 前者由选举产生, 后者由国王任免B 、 前者由议会产生, 后者由选举产生C 、 前者由选举产生, 后者由世袭的C 、 前者由选举产生, 后者由世袭的CD 、 前者由总统决定, 后者由议会决定

 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的主要区别是A、 国家元首的权力是否受到宪法的限制B 、 国家元首是否有实权国家元首是否通过选举产生并有C 、 国家元首是否通过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 期定任 期CD 、 国家代表机关是否通过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