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7篇

时间:2022-11-23 21:4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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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7篇

篇一: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范文(1)

 根据区纪工委《关于开展以违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推进整治行动开展。

 经自查,自 20xx 年 x 月以来,我局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公务接待(除外事接待、商务活动外)、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酗酒滋事闹事、酒驾醉驾或饮酒致人伤亡;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过程中,用公款聚餐、请客送礼;要求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违规安排吃喝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以私人招待、工作餐为名搞“一桌餐”,或者在单位食堂及相关内部场所违规宴请;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费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发放各类奖金福利;虚报公车使用支出,变公车为“专车”,利用公务用车维修点、加油卡等供养私车;以及其他“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严格落实纪工委〔2021〕xx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总调度,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具体负责,各科室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按文件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和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并积极做好与纪工委、监察部门的汇报对接,确保工作高效、信息畅通。

 二是专题研究,集中学习。x 月 x 日,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局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了《关于开展以违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文,确保工作理解不出偏差,工作落实不出纰漏。

 三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x 月下旬,我局围绕此次重点整治的8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常态化调度,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财务清查、事项核对、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于此次重点整治的 8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相互监督,重点做好项目接待等环节的问题防范,举一反三,保证科创队伍廉洁高效。

 x 市 x 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开展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x 区公安局各单位迅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局属各单位及时组织民辅警、村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和《x 市 x 区公安局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民辅警开展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局属各单位组织民辅警结合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摸排,组织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分别签订了 x 市 x区公安局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遵守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规定承诺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局纪委、督察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局属各单位,对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及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跟进督促落实。经督查,局属各单位及时组织民辅警、村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排查,提升民警对开展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x 区公安局将学习贯彻《六项规定》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驰而不息、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队伍内部稳定,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平安公安队伍。

 整治违规吃喝自查报告范文(3)

 按照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通知》的通知(x 纪发[20xx]x 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我局于 x 月 x 日组织召开了全局机关干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局充分利用

 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使全局党员干部都自觉遵守例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同时,要求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告知家属,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约束,做到不收礼、不送礼。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 x 任组长,副局长 x 任副组长,x、x、x、x、x 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依法履职、遵纪守法。我局还充分运用电子信件、投诉电话、举报箱等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加大“三公”经费、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监督检查力度,在整治期间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出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4)

 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用公款相互吃请”问题,建立了长期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用公款吃请。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局长 x 同志任组长,x 副局长、x 副局长、x 副局长、x 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召开了全局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局长 x 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要认真贯彻 x 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四项规定要求,要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三、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自查了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也不存在开支不合理规范。

 2、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

 3、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我局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本单位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5)

 根据《关于印发〈“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 纪发〔20xx〕x 号)文件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贯彻落实 x 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28 条办法”,认真对照六个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负责主抓整治工作,纪检组和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强化教育 及时召开集中学习会,针对整治内容和工作步骤,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进行认真对照,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重损坏机关形象的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促使大家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力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同抵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有力武器,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能对照党纪政纪条规以及整治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自我剖析,认真对照查摆在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提出不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不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单位之间不相互宴请、不巧立名目大吃大喝,不借开会、出差、考察、检查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不借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接受下级单位及人员的礼金和物品赠送等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管处长,处长管工作人员的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从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教育大家要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工作作风,真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培养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杜绝公款吃喝、送礼及奢侈行为的发生,无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报销与单位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无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无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和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问题,本单位无培训中心。

 通过自查自纠,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已,没有违规行为的发生,达到了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目标,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了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两个服务平台的健康快速发展。

篇二: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

 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

 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保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中医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军队卫生部门负责军队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分 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1 年 4 月—5 月)。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宣贯,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 年 5 月—8 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 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1 年 9 月—2022 年 1 月)。各地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2022 年 2 月—3 月)。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

 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针对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纳入医疗服务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质量量化统计表》,并汇总各部门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附表:1.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

 附表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

  省(区、市)卫生健康委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专项治理覆盖机构数量统计

 机构类型

 办医主体

 辖区总数

 自查数量

 抽查数量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公立

  民营

  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病理、检验中心 公立

  民营

  其他 公立

  民营

  总计 公立

  民营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数量 单位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检查

 起 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

  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

  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

  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工作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

  开展非诊疗需要的重复检查

  开展特殊检查无知情同意书

  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

  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业务收入指标

  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

  违反配置规划,擅自采购、配置大型检查设备

  违规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协议处理)机构情况 数量 单位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数量

  个 停业整顿医疗机构数量

  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医疗机构数量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总额度

  万元 处理人员情况 数量 单位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

  人 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

  护士

  其他行政处罚 医师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总人数

  检查费用数据 单位 时间段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总收入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收入 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20年1-12月

 2021 年 1-6 月

  2021年1-12月

  纳入统计的医疗机构数量

  个

篇三: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深入整治我区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 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 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责任作风问题

 1.整治内容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推动解决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不合理医疗检查等不规范问题易发多发;医疗机构对规范医疗检查的管理不到位、日常监测不够科学有效、医患沟通不够顺畅,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时存在态度生硬、消极应对、查而不处等问题。

 2.整治措施 (1)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局相关科室、局属

 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各环节。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主动向先进典型看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责任单位:略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要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严禁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发现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略 (二)整治非法行医及超出范围医疗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医学检查的非法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超出诊疗科目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未按规定备案擅自开展诊疗相关服务的医疗检查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建立健全依法行医监督检查机制。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不良记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执业、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2)规范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自查与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按期校验;对变更事项应及时进行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床位等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一致;医疗机构实际开展业务应与登记诊疗科目和备案项目一致;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聚焦重点严查快办。结合医疗机构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和检查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情况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整治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诊疗过程中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常规和规范等对患者实施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推进检查信息汇聚共享。稳步推进医疗、医保等健康大数据资源汇聚应用和跨部门互联共享,打破健康信息壁垒,构建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方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居民个人调阅使用。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检验、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心电等数据采集、质控与上传,逐步实现全区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便捷调阅共享。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管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推进医学检查结果互认。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质控中心应加强对相关专业的质量控制,扩大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质控范围,通过实施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强化影像资料的片

 质,提高报告书写质量,不断提高各类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推进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依托区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检查服务。建立利益共享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互认率,降低重复检查率,提升区域检查同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科、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信息中心。

 (4)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聚焦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途径反映的情况,梳理涉及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医疗机构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通报,对专家论证为“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且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医师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合理检查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

 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四)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未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没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违反医疗价格规定,随意提高收费价格,诊疗过程中随意坐地起价。

 2.整治措施 (1)落实知情同意相关制度。诊疗过程中,需要对患者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知情同意。充分整合行政部门、质控组织、医疗机构内控部门等多方面力量,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信息。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并应标识是否为纳入医保报销;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应公示其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应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内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内容应随收费项目和政策标准变动及时调整,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医政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查找线索严肃处理。聚焦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途径反映的情况,梳理涉及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对医疗机构病历资料进行自查和抽查,对没有书面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随意提高收费价格、诊疗过程中“坐地起价”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纪检、公安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五)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整治内容 (1)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整治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通过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篡改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2)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挂床住院、分解处方、超量

 开药、重复开药;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存在漏洞,自动默认生成疾病名称,不落实实名就医,冒用死亡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或者通过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凭证骗取医保门诊统筹金以及不上传诊疗明细,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行为。

 (3)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整治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2019 年以来医用高值耗材使用、纳入医保的靶向药使用、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等重点领域和大型医疗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2.整治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压实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对主动发现问题、退回违规基金并及时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行纪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做到应移尽移、应交尽交,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有关处室、区医保中心。

 三、步骤安排 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整治行动从 2022 年 4 月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4 4 月底前)

  (二)自查自纠(5 5 月份)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扣市纪委要求,全面摸排涉及整治任务的廉政风险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整治重点,集中排查责任、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局相关科室、局属各科室汇总所负责的医疗机构问题清单,明确任务,并填写《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台账》(附件 5)按要求上报。

 (三)检查整改(6 6 月- - 11 月)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等活动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区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为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我局通过区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公 布 受 理 问 题 电 话 ********, 邮 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总结提升(2 12 月底前)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整治效果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估,进行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完善治理机制,健全档案资料。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成果,将专项整治中的鲜活案例、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附件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相应工作组,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局相关科室。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同步推进。

 (二)依法依规监管。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健全跟踪问效机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举报热线或专用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不合理检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合理引

 导社会预期,对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为不合理检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整治措施,定期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每月 10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4、5,上月 10 日至本月 9 日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月、9 月、12 月)2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或建议),通过金宏网报至局医政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篇四: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1 页 共 6 页

  医院关于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自查

 自纠工作总结

  第 2 页 共 6 页

  关于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自查

 自纠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2021]8 号)文件精神,保健院在卫健委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以及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对医院的医疗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接到文件通知后,领导非常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 按照方案的要求, 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 逐条落实,严格执行。使全体医护人员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 3 页 共 6 页 (二)落实整改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建立台账,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岗位职责等,实现专项整治工作长期性和连续性,从而树立良好的卫生队伍新形象。

 二、自查自纠内容 1、重点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重点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 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重点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

  第 4 页 共 6 页 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4、重点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5、重点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1、对部分新调整的收费项目标准没能及时的调整公示。

 2、有些科室人性化服务有所欠缺,没有切实做换位思考。

 3、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4、部分医疗文书的书写字体欠工整。

 四、整改措施

  第 5 页 共 6 页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质量。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培训,学习专业技术和新的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重视人才培养,选派技术骨干进修学习、参加培训,学习了解新技术、新经验、新办法,为医院的生存和健康发展打下雄厚的技术基础。

 (二)严格医疗质量管理,把医疗质量管理放在医院工作的首位,长抓不懈,毫不放松;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医疗文书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组织院领导每两周的定期科室查房,督查医护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及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做好详细的记录。

 (三)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升服务态度。

 1、健全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依法行医,廉洁自律,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落实,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长期的约束机制;完善药品器械的购销制度。

 2、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 24 小时值班制;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设施﹔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要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温馨优

  第 6 页 共 6 页 质的服务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倡导文明用语,开展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技巧和效用,让群众满意。

 ( 四)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各项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经常性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于不合格处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及改正措施。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项目、标准。

 以上是保健院自查整改阶段查找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我院将秉承边学习、边贯彻、边查找、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将其贯穿到整个活动中去,全面深入、广泛扎实地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

 2021 年 8 月 3i

篇五: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XX 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共 9 个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持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和医疗服务品质”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 200 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 CT、MRI、B 型钠尿钛前体 NT-proBNP、降钙素原 PCT 和血栓弹力图 TEG 检查等),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

 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症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持续整治大处方、泛耗材、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要固化新冠疫情期间形成的院内科学就诊机制,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病区管理、预约诊疗、就诊流程优化等,不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就医的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

 (二)超适应症检查。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XX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四、整治目标 (一)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线索同比下降。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线索总数较 2020 年明显下降。

 (二)临床路径完成率提高。全市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完成率同比上升,到 2021 年底,三级医院 4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 45%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三)检验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同比增加。2021 年底实现县域内医共体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四)满意度持续上升。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高于 XX 市平均水平。

 五、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30 日前)。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活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各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5 月 1 日—7 月 31 日)。全市各医疗机构对照实施方案,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对医院 10%的临床医师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一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 20 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 10 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 CT、MRI、NT-proBNP、PCT 和 TEG 检查进行重点点评;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21 年 8 月 1 日—11 月 30 日)。市卫健局组织专家每两月对辖区所有三级医院和 50%的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点评,切实查处不合理检查问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 3 次以上或连续 20 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疗机构或上级主

 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市卫健局和医疗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治理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参加,成立 XX 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按照卫健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院内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制度,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市卫健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检查,每月进行排名并通报,同时要将本次治

 理行动与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阶段有序推进。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及材料报送要求。8 月前报送自查报告,8 月到 11 月为我局检查时间,12 月 10 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报告。12 月 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强化整治质效。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有关严重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和“回头看”,对管理上失职渎职、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专项治理工作邮箱:XX@XX.com

篇六: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矿管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矿管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纪委《关于 2017 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xx 发[2017]5 号)和县委印发《2017年 xx 县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办在县督办室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成立专班抓学习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点内容,纳入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协调、同督办。成立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露天矿山管理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 xxx 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检查督办,负责专项治理期间信息、报表报送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为提高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利

 用电子显示屏、在今日 xx 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省、市、县相关文件,并印发 xx 县露天矿山管理办公室“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征求意见表和矿管办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抓落实 为了充分学习吃透“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并把这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平常工作中去,我办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 月初至 6 月中旬)

 1、学习动员。4 月 27 日召开露天矿山管理办公室全体干部大会,启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原文学习县委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xx 县露天矿山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队)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全面查找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存在的具体问题。

 2、群众提。4 月 28 日前,在单位设立意见箱等,广泛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涉矿企业反映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的反映。

 3、自己找。5 月 12 日前,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逐一对照治理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和具体表现,填报《xx 县露天矿山管理办公室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4、相互帮。5 月 19 日前,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表和蹲点调研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涉矿企业意见建议,查找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和具体表现。

 各科室(队)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 月下旬至 9 月中旬)

 接受上级检查。县政府办公室与相关单位组成的检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 50%的比例对本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县纪委机关对重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对问题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进行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 月下旬至 10 月底)

 各科室(队)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办党组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7年 10 月中旬,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三、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我办对照县纪委《关于 2017 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阳纪发[2017]5 号)和县委印发《2017 年 xx 县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县矿管办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活动开展以来,办全年“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多多少少也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

 1.教育学习不主动,理论与实际脱节。我办部分党员在学习还存在应付思想、缺乏自觉性。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不强,对理论学习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问题。有时候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常常以事务多、工作忙为自己开脱,不善于挤时间学习,理论水平提高不明显,运用理论来解决实际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本领不强。

 2.做好涉矿企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硬,工作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习惯于遵循过去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没有过深地研究和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自己的思想,影响了工作的创新发展。科室对科室交办的任务多,关心、帮助不够,工作方法、说话方式还有待改进。

 3.学风不浓、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有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现象。

 四、下步努力的方向

 (一)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牢固树立学习理念 全办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学习力。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在心灵深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全面熟悉掌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宗旨意识。

 全办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保持艰苦朴素,节约奉献的作风。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人民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始终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是治理“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篇七: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总结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XX 卫生健康局:

 为切实规范医疗行为,净化就医环境,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 XXX 卫生健康局与 XXX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XX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医院制定不合理医院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院认真落实,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严格督促检查。

 按照文件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由负责人亲自抓。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加强不合理医疗检查工作开展。对于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工作人员,及时点出问题,提出批评并通报,限时整改。

 二、 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制度。

 1、强化执业法规意识和医德医风底线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业,不许超范围执业及开展与自身资质不符业务。

 2、强化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考核制度,对用药不合理处方进行惩罚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评优、晋升等挂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强化监督审核。药房调配人员对每天每张处方进行认真

 审核,发现用药不合理拒绝调配发药。

 4、强化社会监督制度 设立意见箱、现场抽问患者及家属满意度调查意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XXXX、公示患者投诉明白卡流程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1、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医生用药不合理情况,重复用药处方 1 张,超适应症用药 3 张。

 2、设备检查阳性率符合要求,但未对检查检验单进行点评,未实行相关制度。

 3、未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4、窗口工作人员对病人及家属不能切实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和换位思考缺乏沟通与交流。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2、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开展处方,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对不合格处方或检查检验单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及改正措施。对

 自查中发现个别医生用药不合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并扣罚绩效。

 3、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将医院个别病种做试点工作,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

 4、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接待患者都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站在患者的角度,以患者的感受来促进我们的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规范言行,符合程序马上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积极为患者提供服务,真正做到用自己的优质服务让患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2021 年 5 月 6 日

 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制度

 1、为切实规范医疗行为,净化就医环境,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制度是根据相关法规、临床技术规范、诊疗指南,对检查检验分析书写的规范性及适宜性(检查适应证、检查类别选择、检查方式选择、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 促进临床检查检验合理应用的过程。

 3、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制度 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合理检查检验管理的重要手段。

 4、我院应当加强检查检验单管理,规范医师检查检验行为, 落实检查检验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检验单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5、我院检查检验单 分析点评制度是在医院医疗质量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各科室质控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6、成立医院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领导小组,由医院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领导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7、我院检查检验 点评工作的抽样率,其中门急诊检查检验单的抽样率不少于总检查检验量的1%,且每季度点评检查检验单绝对数不少于 100 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

 少于 1%,且每季度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 30 份。同时,对于大型设备阳性率低的科室及个人,其所开具的门急诊、住院检查申请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8、我院检查检验单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并按照《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表》对检查检验单进行点评;病房(区)检查检验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9、建立健全专项检查检验单点评制度。专项检查检验单点评是医院根据目前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检查检验单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点评。

 10、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11、点评小组 在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检查检验单, 将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

 第四章检查检验单点评的结果 12、点评结 果分为合理检查检验单和不合理检查检验单。

 13、不合理检查检验单包括不规范检查检验单、不适宜检查检验单及超适应症检查检验单。我院对开不规范检查检验单的医生进行处罚:每张不规范检查检验单处罚 20 元。对每张不适宜检查检验单、超适应症检查检验单除 20 元的处罚外,将纳入科室质控考核, 对于屡教不改,情况恶劣的将给予约谈并停岗学习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检查检验单:

 (一)检验单的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检查单未书写主诉、查体的; (四)检查检验单未书写诊断的; (五)其他可以判断为不规范的情况。

 1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判定为不适宜检查检验单: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无依据重复检查检验的; (三)有检查检验禁忌的; (四)其它可以判断为不适宜情况的。

 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范围检查检验单: (一)无症状且无医学关联性的; (二)症状与检查部位或检验项目明显不符,违背医学常识的; (三)其它可以判断为超范围的情况。

 17、我院医疗质量管 理办公室应当对检查检验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检查检验单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检查检验单;根据点评结果,对医院在检查检验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 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并向医院领导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 由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小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18、我院将检查检验单 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19、我院将点评结果纳 入医师定期考核、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 20、我院将对开 具不合理检查检验单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范围检查检验单的医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 5 次以上开具不合理检查检验单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 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21、检查检验工作 人员未按规定审核检查检验单的,我院将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约谈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我院将按相关制度、规范、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检查检验分析点评工作制度,点评标准。

 2.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3.建立相关奖惩制度,并按要求落实。

 4.贯彻执行检查检验分析点评制度。

 5.参加医院组织的分析点评会,为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6 负责检查检验点评的具体工作。

 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表

 序号 患者姓名

 门诊号 病案号 年龄

 主要诊断

 开具的检查 检验项目 检查检 验单号 开单 医生 是否 合理 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