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养护制度8篇

时间:2022-11-23 10: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乡村公路养护制度8篇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解读之养护管理篇 目录目录一、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一、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二、农村公路的相关概念二、农村公路的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公路养护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乡村公路养护制度8篇

篇一: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解读之养护管理篇

 目录目录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二、 农村公路的相关概念二、 农村公路的相关概念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五、 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五、 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四、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四、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

 一、 我省农村公路的总体概况、 我省农村公路的总体概况

 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2003年以来, 我省把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和村村通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自我加压,广泛发动, 精心组织, 严格管理, 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村交通面貌的巨大变化。

 农村公路是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 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根据2007年最新统计, 山东省农村公路达到185910公里, 约占全省公路通车里程的87. 6%, 其中:县道22211公里;县道22211公里;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乡道31385公里;村道132314公里。

 2007年底, 我省共有85860个行政村, 其中,80944个通了沥青路或水泥路, 占行政村总数的94 3%94. 3%。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

 • 具体等级及里程如图所示。117547. 780000100000120000140000县道乡 道村道一、 我省农村公路总体概况353. 96242. 79278. 56336. 30124. 71990. 45908. 623361. 202402771. 87236. 64517. 70200004000060000县道353. 96242. 79278. 56336. 30乡 道124. 71990. 45908. 623361. 20村道2402771. 87236. 6117547. 74517. 7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路

 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

 ●公路法对公路的划分为: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农村公路的定义农村公路是什么路?国道、 省道、 县道和乡道

 2005年9月 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 方案中对农村公路的解释是:制改革方案》 , 方案中对农村公路的解释是: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农村公路的定义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道和村道)

 是全国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2006年2月 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路管理养护办法》 。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农村公路的定义办法中明确, 农村公路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 经交通主管部门验收的县道、 乡道和村道。

 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农村公路的定义• 2008年9月25日,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 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 道和村道。

 可以看出:农村公路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农村公路的定义县道乡道村道

  县道——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 县级市)

 政治、 经济意义, 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

 、 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散地的公路, 以及不属于国道、 省道的县级间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级间的公路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县道

  乡道——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

 内部经济、 文化、 行政服务的公路, 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乡道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 村道——村道是指直接为行政村(包括自然村)

 群众生产、 生活服务的公路, 以及不属于乡道以上公路的村与村之间之间及村与外部连接的公路。村与外部连接的公路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村道

 公路技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技术等级公路技术等级的采用和公路的行政等级没有直接的联系, 主要取决于拟建公路预期交通量的大小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农村公路选用的等级

 • 山东省的大致情况是:县道乡道村道二、 农村公路的概念——技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四级公路 等外公路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

 定义所谓农村公路管理:

 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对农村公路实施的规划管理、 建设管理、 路政管理、 养护管理、 资金的筹措与管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农村公路管理理、 监督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所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是指按照公路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为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修灾害性损害的预防和修复常性保养维修、 灾害性损害的预防和修复,以及为提高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进行的大中修等作业及管理活动的专项工作。

 。定义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条文内容: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 做到路基、 边坡稳定,路面、 构造物完好, 排水畅通, 保证公路正常使用。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1 、 主要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2、 路基及边坡——养护内容及要求:一、 路肩与边坡:1 、 公路路肩要保持平整、 坚实, 横坡适顺, 排水顺畅。2边坡应保持平顺2、 边坡应保持平顺、 坚实,坚实遇有缺口、 坍塌、 高边坡碎落、侧滑等病害, 应分别根据情况采取加固整修措施。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2、 路基及边坡——养护内容及要求:二、 路基排水设施:1 、 应保持排水畅通。

 如有冲刷、 堵塞和损坏, 应及时疏通、 修复和加固。2、 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和纵坡应符合原设计标准规定。33、 加强对暗沟、 渗沟等隐蔽性排水设施的检加强对暗沟渗沟等隐蔽性排水设施的检查, 防止淤塞。4、 原排水设施不满足要求时, 应适当增设和完善。5、 新增排水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2、 路基及边坡——养护内容及要求:三、 挡土墙1 、 加强对挡土墙的巡查, 发现病害, 要加强观察, 查明原因, 采取相应的修复、 加固措施; 对损坏严重的, 可考虑拆除或部分拆除重建。拆除重建。2、 应保持挡土墙的泄水孔畅通、 定期检查和维修、 清理伸缩缝、 沉降缝, 使其正常发挥作用。3、 新建或增建挡土墙, 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2、 路基及边坡——养护内容及要求:四、 其他做好路基透水路堤、 路基翻浆浆、 塌方、 山体滑坡、 泥石流等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病)

 害的防治、 抢修工作。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3、 路面——养护内容及要求(1 )

 、 沥青路面的养护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3、 路面——养护内容及要求(1 )

 、 沥青路面的养护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3、 路面——养护内容及要求(2)

 、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3、 路面——养护标准(1 )

 、 沥青路面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3、 路面——养护标准(2)

 、 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4、 构造物及其他——养护内容及要求对于桥梁、 涵洞、 隧道等构造物和其他附属设施,请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1 -2004)等标准执行等标准执行, 此处不再赘述。此处不再赘述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5、 公路技术状况的评定对所有的农村公路, 要定期进行技术状况的评定, 具体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 H20-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评定等级优良中次差MQI 及各级分项指标≥90≥80, <90≥70, <80≥60, <70<60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路面技术状况评定目前, 对农村公路的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 )

 进行评价时, 只调查和评价路况指数(PCI )

 和路面平整度(RQI )

 两项指标。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二条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

 检调频率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由于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彼此关联, 在此, 首先熟悉一下条文内容, 而后合并进行讲解。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条文内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 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 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择优选定具备资格条件的养护单位,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四条条文内容:县道、 乡 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编制, 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村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乡 (镇)

 人民政府编制, 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五条条文内容: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 应当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履行建设程序, 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 应当按照路段或者区域通过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方式, 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单位。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 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保修期限不少于一年。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六条条文内容:县道的小修工程和日 常养护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乡道、 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乡(镇)

 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 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 对乡道、 村道实施日 常养护。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开展乡道、 村道集中养护。村民委员会协助乡 (镇)

 人民政府做好本村村道日 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乡道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实施, 建立明确的养护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是关键监管体系是关键、 是前提。是前提农村公路是谁的路?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条例》 明确的责任体系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管理部门, 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主体之一。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实施单位, 是当然的行业管理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探索形成的枣庄管理模式市人民政府县 人 民 政 府市交通局乡级人民政府区(市)

 交通局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农 村 公 路 管 理 处农 村 公 路 管 理 处责任路段行政村养护队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养路员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注:实线为行政管理,虚线为业务领导和行业指导养护工程施工队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探索形成的德州管理形式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乡级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处质量监督站日 常养护路段行政村农 村 公 路 管 理 所养护队农村公路管理站养路员县道养护路段注:实线为行政管理,虚线为业务领导和行业指导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设想的管理模式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省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县级人民政府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省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队伍(道班)农村公路责任养护路段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组织县 级 农 村 公 路 管 理 机 构乡道、 村道公路养护队农村公路养路员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专业队伍注:实线为行政管理,虚线为业务领导和行业指导“四位一体”的交管所

 乡道、 村道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县道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一)

 日常及小修工程——实施主体或计划管理1 、 自筹养护资金由乡(镇)

 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出建议计划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日常养护和小修工程资金原则上主要靠县、 乡两级政府筹集。2、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

 (一)

 日常养护——工作内容农村公路日 常养护工作内容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巡查道路登记病害保洁路面清除杂物整理路肩维修边坡清理边沟疏通涵洞排除积水修复冲沟看管设施维护路树报告水毁积极抢修配合施工疏导交通劝阻违章举报事案依法宣传保护公路日常养护的“十大任务“

 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一)

 日常养护——责任分工路段养护员具体承担上述十项养护工作工作片区养护队或班组安排具体养护工作和自护工作和自我检查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查和考核并发放养护员补贴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

 派出机构或人员机构或人员负责业务指导;(2)

 负责下达日 常养护目标计划,制定日 常养护工作标准,进行养护质量检查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抽查。

 (一)

 日常养护——乡道、 村道目前已采用的组织模式三、 养护管理条例解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采取分段承包的方式, 由乡镇公开招聘养护人员, 这种方式比较常见;以乡镇为单位成立1至2个群众性养护组织, 集中承担一定范围内的乡道定范围内的乡道、 村道日常养护;村道日常养护乡镇按行政区域包干到行政村, 由行政村选配本村村民进行...

篇二: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布单位】浙江省

 【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

 【发布日期】2008-07-08

 【生效日期】2008-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浙江省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 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8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吕祖善

  二○○八年七月八日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环境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所辖行政区域内主要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旅游景点、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和省道的县际间、连接国道和省道的重要公路。

  乡道,是指不属于县道以上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通往所辖行政区域内乡(镇)的公路,乡

 (镇)际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以及具有重要联网功能的乡(镇)通往行政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不属于乡道以上的乡(镇)通往行政村、行政村之间以及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县道、乡道、村道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命名和编号。

  第二章 养护与管理体制

  第四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筹措、拨付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第五条 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级为主、乡(镇)村配合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有关规定,并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二)负责筹措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规定所属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实行年度工作考核;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具体由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劳动保障、人事、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 县道养护管理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直接负责;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八条第八条 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浙江省公路路

 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养护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第九条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设立省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省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由一定比例的汽车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和其他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构成,其中从汽车养路费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汽车养路费总额的15%。

  省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为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并应当侧重用于农村公路比重较大的经济欠发达的海岛、山区县(市、区)。

  省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实行预决算管理。拖拉机与摩托车养路费应当全部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并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充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与管理,但不得摊派和强行收取。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村道养护如需村出资、投劳的,应当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依法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审计、财政和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章 养护管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应当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各类设施完好。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逐步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应当按照国家、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鼓励有相应资质的公路养护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投标。

  山区、海岛等确因自然条件的原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无法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养护作业单位的,可以采用委托养护企业、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机构与养护作业单位、个人签订的养护合同,应当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当建立“标准明确、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在作业区间或者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着安全标志服;

  (三)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四)在夜间或者恶劣天气下作业的,现场应当设置醒目警示信号;

  (五)养护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除遗留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期间,应当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随意封道,中断交通。确因养护作业需要封道,中断交通 12 小时以上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 5 日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公路养护所需的取砂、取石、取土、取水等事项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植被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收集、清理养护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县道和乡道的绿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村道绿化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因地制宜,自主实施。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绿化树木;确需更新砍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料档案库;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资料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发生在农村公路上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的;

  (二)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农村公路较大损坏或者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三)养护作业单位的选择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的;

  (四)截留、挤占、平调、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

  (五)强令村出资、投劳,增加农民负担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农村公路的大修和中修工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是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中的收费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行政村所辖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可以逐步纳入村道进行养护与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建在农村的不属于农村公路的单位专用道(含公共工程专用道)的养护与管理,由其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的确权,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

 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 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

篇三: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北仑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 号)、《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浙交〔2009〕96 号)、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仑政办[2010]7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 “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行“防治结合、全面养护”的原则。

 第五条 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管理的领导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养护管理职责 第七条

 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合理确定自身工作职责。

  第八条

 县道桥梁管理部门是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乡道、村道桥梁管理部门是各乡镇(街道)

 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十条

 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 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 由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是负责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 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 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理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 区级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

 指导、 督促、 检查全区县道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桥梁养护管理质量。

 负责县道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 维修等工作。

 (二)

 组织制定全区县道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 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核实三类以上公路桥梁的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四)

 制定特殊结构桥梁的定期检查计划, 做好需特殊检

 查桥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

 负责全区县道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卡片的采集、 填写、整理和补充工作,桥梁病害照片拍摄、录入工作。

 (六)负责公路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每年年底前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七)

 督促做好公路桥梁的水毁预防和抢修工作, 及时上报损失和修复情况。

 (八)组织桥梁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九)组织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或改造实施。

 (十)督促检查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督促、 检查、 指导各监管责任人对桥梁的具体养护管理和经常性检查工作。

 (二)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乡道、 村道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早期破损、 显著病害和其它异常情况进行记录, 若遇到需紧急加固、 抢修的情况, 应按有关程序上报。

 (三)

 根据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桥梁特殊检查申请。

 (四)

 负责编制本辖区内乡道、 村道桥梁年度养护管理计划。

 (五)

 负责本辖区内乡道、 村道公路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

 的组织实施,并对养护维修后,处治效果进行观察、监测和评价。

 (六)负责雨季、汛期前后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公路桥梁的全面检查, 组织抗灾抢险工作, 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灾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七)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桥梁区域内河道河床的稳定性,禁止在规定范围内挖砂、取土、采石、倾倒废弃物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

 (八)

 负责本辖区内乡道、 村道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卡片的采集、 填写、 整理和补充工作, 桥梁病害照片拍摄、 录入工作,每年年终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桥梁定期检查表、 三类以上桥梁照片等相关资料报送区农村公路管理科。

 第三章 桥梁检查与评定 第三章 桥梁检查与评定 第十四条

 区公路管理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等有关桥梁检查、 养护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

 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三种方式。

 (一)

 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和桥台附属构造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及时发现缺损进行小修保养工作, 确定

 桥梁结构功能是否正常。

 经常检查以目测方式进行, 其周期为每月一次, 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技术状况为三、四类的桥梁每半月检查一次。

 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构件存在明显缺陷, 出现三类以上技术状况的,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二)

 定期检查主要按照规定周期, 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 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县道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两年一次, 三类以上桥梁应每年一次。

 定期检查一般采用相应的仪器和量具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和量测。

  (三)

 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判定桥梁承载能力,以采取加固、改造措施。公路桥梁的三种特定情况:

 1. 桥梁遭受洪水冲刷、漂流物撞击,地震、滑坡、风灾或超重车辆通过后对桥梁造成严重损坏的; 2. 定期检查中桥梁技术状况被评为四类或病害原因及程度难以判明的; 3. 桥梁要求提高荷载等级的。

 第十六条

 桥梁鉴定方法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的鉴定可通过专家现场调查评估、 承载能力验算和荷载试验等方法进行。若采用荷载试验方法鉴定

 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桥梁检测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依据检查、检测、鉴定结果,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梁:

 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 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梁:

 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 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梁:

 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 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 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梁:

 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 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 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梁:

 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 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四章 桥梁养护管理 第四章 桥梁养护管理 第十八条

 公路桥梁经鉴定承载能力达不到原设计标准要求,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及时调整限载标志。

 (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

 第十九条

 四、五类病危公路桥梁的应急处理 公路桥梁经鉴定为四类及以上的病危桥梁, 应采取下列应

 急处置:

 (一)

 设立醒目的禁止通行标志, 及时告知交警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封锁交通的配合工作。

 (二)加强现场管理,禁止行人及车辆通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

 及时向区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并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第二十条

 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及时向区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路桥梁的加固改造必须视其规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技术难度大、需短时间抢修的工程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应急修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在公路桥梁养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领导不力、 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 O 一二年九月七日

篇四: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天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天台县司法局:

 我单位研究起草了《天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制定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 号)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交通强省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全面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必要性)我局在 年 月初,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调研工作。调研过程中发现我县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地方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我局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和要求,开展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于 年 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编制过程中,为意见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

 性,我局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政府衔接,开展对接多次。

 月 日至 月 日,我局征求各乡镇(街道)政府意见,收到了各乡镇(街道)政府的书面反馈意见,采纳部分反馈意见,形成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初稿。同时,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县交通运输局网上进行公示。(可行性 )

 本《实施意见》的形成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政府职责。切实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优化机构职责配置,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落实乡级专职工作人员,开发公益岗位;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绩效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落实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解决的问题)(规定的主要制度)(采用的主要措施)

 使我县到 2022 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

 基本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管理养护水平全省领先。到 2035 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该文件 2021 年 5 月由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立项,×年×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文件由天台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0〕61 号)制定。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该文件在×年×月×日在天台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年

 月

  日

篇五: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实现乡村公路“村村通、天天通、路路通”的目标,提高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升公路交通形象,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霍政字[XX]120 号文件、与政〔XX〕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我镇乡村公路管 奶 扁 理养护体制和长效运 势 行 恃 机制,保障农村公 性 路完 馁 好畅通,努力实 皱 现乡村 证 公路“村村通 巷 、天天通 详 、路路通” 莆 的目标。

 杯

 2、 姐 主要任务。为实 也 现上 学 述工作目标,乡村 终 公 箩 路应着力加强日常养 撤 呼 护和维修工作。日常养 酣 浴 护包括路面保洁,清理 构 肛障碍、路肩和边坡陪 找 修 休 、沿线安保等设施 骆 维护 驶 、路基及路肩杂 丝 草、杂 业 木和农作物清 砷 理、绿化 榜 修剪、涵洞 镭 疏通、会车 洽带维护等 狱 ;维修工程主 衬 要包括 揉 水泥路面病害处 灭 治、 在 路面改善及大中修 网 工 亦 程、危桥改造和安保 秉 循 工程等,还有安全畅通 褪 摔等其它工作。

 二、工 瞩 作 崖 机制

 为切实 鼓 抓好乡 甚 村公路管理和 峡 养护工作 简 ,牢固树立 湛 “公路管护 胚 、人人有 封 责”的观念, 厂 以“安 载 全畅通、人人受 岩 益” 颊为目标,结合镇村 怜 实 芝 际,因路制宜,本着 疽 殴 “谁的路谁参与,谁受 滩 持 益谁管护,谁损坏谁负 以 拄 责”的原则,建立健 唤 全 谓 乡村公路管理和养 幕 护工 犹 作:“县监督、 涡 镇负责 戚 、村为主、路 穗 落实、养 怜 到位、保畅 涝 通”的长效 柳 工作机制 哟 与运行机制。

 嚏

 三、工 谦 作职责

  1、 违 各 萌 村领导组负责管辖区 傀 哀 内所有乡村公路的管理 体 参 与养护,领导好各路段 睦 熟 管养委员会正常开展 辽 工 言 作,制定乡村公路 韦 管理 吉 和养护的,压滤 混 机滤布 翌 厂家开展村民 姜 自治,实 旧 行合同管理 揣 ,与沿路农 丫 户签订管 效 养合同,宣传 巡 发动群 害 众自觉爱护乡村 溜 公路 菩 ,调解管养工作中 翼 的 荧 矛盾纠纷,督促检查 躲 詹 养护工履行职责;每年 榆 肿 与镇政府签订,接受考 俊 姚 核与奖惩。

  2 委 、各 叭 路管理委员会具 白 体负责 盏 本路段的日常 他 管理工作 醒 ,监督养护 化 工做好管理 碧 养护工作 墅 ,按照村规民 赂 约兑现 萎 合同规定,对在 芝 公路 秆 上乱堆乱放、晒粮 捎 打 辙 谷、路肩种粮等有碍 绥 轿 安全交通的行为实施有 戒 刊 效管理;对超重超载车 硫 邢 辆、违章行驶、损害 惶 公 碘 路设施等行为进行 驯 制止 额 ,并及时上报上 睦 级公路 楔 管理机构。对 俭 沿线群众 长 进行宣传教 绷 育,实行自 鱼 我管理、 但 自我服务、自 张 我约束 芳 、自我监督,树 袁 立“ 蓬 公路养护靠大家, 乡 管 妈 好公路为人民”的良 拎 咆 好社会风尚。

  3、 诣 乞 养护人员在镇村及管 归 委 贮 会的领导下开展工 福 作, 烛 随时

 保持路面整 写 洁,疏 矽 通边沟涵洞, 犊 搞好路肩 辉 陪修,消除 夸 路基蒿草, 痞 搞好绿化 瑰 修剪,加强路 壁 政巡查 劳 ,清理小型塌方 之 ,维 汀护安保设施,确保 跨 安 亿 全畅通,对危险路段 桅 款 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 肯 隐 并向上级公路管理机构 阅 决 汇报,服从统一调度 隅 , 毡 接受监督检查等, 哆 积极 瑶 支持镇村做好其 妻 它中心 这 工作。

 四、考 职 核内容 1 宪 、路面天 研 天保持清洁, 甥 保洁率 液 达 100%。

 弊

 朝 2、公路两边的路基 郑 俄 范围内无种植作物,无 缺 洛 乱堆乱放、无乱生乱长 敛 元 、无乱搭乱建,路肩 痴 、 阮 边坡陪修到位率达 演 85 营 %以上。

  亲 3、搞好 拯 沿线设施维 铂 护,无交通 尽 安全隐患 旺 ,安全畅通率 粒达 10 靴 0%。

  4、 尼 抓 惧 好绿化修剪、涵洞疏 车 祭 通、会车带维护等工作 初 挟 。

  5、积极配合 嚼 水 早 泥路面病害处治、 谦 路面 斥 改善及大中修工 岩程、危 汐 桥改造等工程 盗 实施协调 嫂 服务,警示 峪 桩、警示标 贵 牌等安保 配 设施保持完好 批 ,无丢 宴 失、无损害、无 草 倾倒 狄 现象。

  6、努 层 梢 力完成镇乡村公路管理 游 姓 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各项 儿 眼 工作任务。

  7 恬 、养 寨 护工应接受镇政 湿 府及交 惦 通主管部门的 跨 技术指导 窑 ,经常上路 退 ,并将每日 券 工作情况 边 登记在册,便 责 于镇政 殷 府及交通主管部 症 门检 武 查考核。

  8、 姑 窑 公路遭受自然灾害,养 掩 挣 护工应及时抢修道路, 伏 芬 对于

 影响

  行车 哦 安全 召 的路段及路基一 峪 处塌方 萝 超过 50 立方 臆 米,应及 鳖时向镇政府 苛 通报并设置 苟 危险标志 蹬 ,确保行车安 赔 全。

 造

  9、养护工发 偿 现 泛 路政案件应及时制止 狱 漳 并向镇政府汇报。

 10 串 奎 、公路养护质量要求 恨 达 践 到以下标准:

 存

 (1 圈 )保持路面清 佛 洁平整, 团 无积水,沿 翼 路路面及路 筒 基两边无 眯 垃圾。

  ( 炼 2)

 握 保持路基边坡稳定 夏 , 跃 水沟畅通无杂草,涵 芽 嘘 洞畅通。

  (3)保 乍 录 持现有标志明显无损 徘 , 趴 构造物完好,路上 兆 无障 乘碍物。(4)保 讥 持现有 胸 行道树完好无 页 损。

 五、 谦 质量标准 蜘

 1、质量评定 灵 等级 欣 及标准

  验收养 醇 荤 护质量分为优良、合格 伤 打 、不合格三个等级。

 献

 泻

 (1)优良—全 缎 面达 聊 到本办法检查考 种 核内容 咽 的要求;

 床

 (2)合 臆 格—无行 怨 车安全隐患, 浑 路面基 起 本清洁,路况较 勺差但 诣 进行了必要的修补 漳 ; 市

 (3)不合格— 恤 撩 桥涵存在安全隐患,路 皆 狞 面坑槽等病害较多, 后 且 倔 未采取措施进行修 检 补。

 盂

 2、质量等级 帚 评定办法 训

 (1 荫 )验收质量等 葡 级评定 幌 以路为单位,采 拂 取综 抄 合评定的办法,即 们 每 哑 条路的质量等级只有 挟 饺 优良、合格、不合格中 允 澳 的一种;

 (2)

 效 各 蹿 村的道路养护质量 延 评定 碱 ,以公里为单位 粮 ;

  潦 (3)优良 带 —道路养护 验 质量达“ 各 合格”等级的 砒 里程占 鸦 该村确认的道路 莎 养护 战 里程的 85%(含 鳞 8 臃 5%)以上,该村道 效 傻 路管理评定等级为“优 允 烛 良”;

  (4)合 拖 格 压 —道路养护质量达 篡 “合 耀 格”等级的里程 吨 占该村 范 确认的道路养 毫 护里程的 魄 70%(含 诸 70%)以 爱 上,该村 祁 道路管理评定 郑 等级为 术 “合格”;

  怨 ( 宇 5)道路养护质量达 舌 灌 “合格”等级的里程占 岩 咏 该村确认的道路养护里 星 铃 程的 70%(不含 7 胜 0 缚 %)以下,该村道 猎 路管 捌 理评定等级为“ 酥 不合格 芋 ”。

 六、考评 汹 办法 (一 朝 )各村考 伺 评办法(总分 游 100 亿 分)

  1、村 康 成 讥 立组织、建章立制( 拘 离 含村规民约制订、制度 支 眠 上墙、档案整理)(1 峰 以 0 分);每缺一项扣 真 5 严 分。

  2、法 场 律法规 金 、政策宣传, 校 每村刷永 雁 久性标语 2 痘 -3 条,并 曰 有广播记 蔗 录、宣传栏、 胯 除尘滤 架 布发放宣传单( 烂 10 兰 分);每缺一项扣 旭 3 侠 分。

  3、合同管 磺 阐 理,与沿线农户签订合 载 薪 同数量占应签户数的 谤9 悄 8%以上(10 分 瓦 ); 饰 少一个百分点扣 郭 1 分。

 习

 4、调 尧 解管养矛盾 幽 纠纷,调 是 处率达 90% 胯 以上, 悠 有记录(10 分 著 ); 震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原 1 刹 分。

  5、监督养 叫 嘻 护工日常工作有效率达 簇 扰 100%,有记录( 琉 2 造 0

 分);每低一个 诀 百分 反 点扣 1 分。

 匡

 6、对 稿 发现超重、 狂 超载车辆, 哦 违章行使 鸳 车辆制止有效 蔷 率达 1 钎 00%(10 分 镇 ); 修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阀 1 话 分。

  7、对群众 腿 筹 损坏公路行为(包括路 筷 傀 肩种菜、种粮、乱推 豁乱 悟 放、乱挖乱填、乱 星 搭建 舅 等)制止有效率 枣 达 10 胰 0%,有记录 甫(20 分 美 );每低一 炔 个百分点扣 馈 1 分。

 磕

  8、安保工 莲 程设 烩 施,维护率达 10 虚 0 亩 %(10 分);每低 靡 硼 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栽 波

 以上考评办法,以 梆 季 遥 考评,年终点评, 建 一次 指 奖惩。按各项规 龋 定全部 镜 达标得满分, 醒 不达标按 疥 项按比例扣 一 分,扣完为 桓 止。全村 诺 全年平均达分 邵 95 分 找 及其以上,每年 痛 奖励 趋 村 2000元,9 就 0 情 -95 分,每年奖励 酬 佑 1000 元,85 分( 栈 宴 含 85 分)-89分不 善 挤 奖不罚,84 分以下 簇 及 且 其以下每年罚款 2 绣 00 呐 0 元。影响全镇 套 考评的 蔼 村,年终取消 至 评先评优 煌 资格。

 ( 拦 二)养护工考 眨 评办法 俩 (总分 100)

 栋

  辙

 1、养护工必须着 猪 减 装上路,带齐养护机具 惮 溺 (5 分);检查不着装 尤 必 或不带机具按次扣分 州 。

 瘴

 2、养护工 雅 出勤率 沦 ,每月不得低 帧 于 20 天 备 ,实行考勤 陇 制和请假制 垃 度(10 苑 分);缺一天 写 扣 1 分 楷 。

  3、路面 韭 天 锅 天保洁率达 100% 整 提 (20 分);每低一个 氮 遥 百分点扣 1 分,每发现 沙 旋 一次打场晒粮扣 1 分 游 。

 滦

 4、路肩范 展 围内无 铡 种植作物、无 粮 乱推乱放 挣 、无乱搭乱 咒 建、

 无乱挖 姨 乱填,路 妓 肩培修率达 9 嘲 0%以 悟 上(20 分); 涉 四无 夜 每查出一处扣分, 滨 培 吟 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 盐 诀 扣分。

  5、安保设 添 瘴 施无东倒西歪,对脱 厉 漆 寨 的警示桩、牌应及 伶 时喷 斧 涂、修复,维护 厌 率达 1 且 00%(5 分 断 );每低 咙 一个百分点 值 扣分。

  费 6、行 凶 道树保护、路边 柒 绿化 顿 剪修、涵洞疏通、 谷 边 孕 沟清理、小型塌方清 绷 潜 理以及专设会车道维修 片 芹 、养护、合格率达 90 仅 疫 %以上(10 分); 辐 每 舱 低一个百分点扣 1 私 分。

 拍

 7、能积 价 极配合水 津 泥路面病害 针 处治、路面 滨 改善及大 躇 中型工程维修 燥 ,危桥 旺 改造等协调处理 隅 工作 摘 (5 分);每缺勤 弄 一 佑 次扣分。

  8、主 篡 礁 动接受镇政府及交通主 焰 席 管部门的技术指导, 减 管 献 养路段工作开展情 曹 况记 酉 录在册,有据可 晓 查(5 樊 分);少记一 肠 次扣分。

 迁

 9、 帮 对危险路段及 谱 时设立 有 警示标志,并立 诀 即上 收 报(5 分);无标 凸 志 淆 或不汇报按次扣分。

 榆 轨

 10、对发现超载 洱 莽 、超重,违章行驶车 箍 辆 爬 进行有效制止,并 期 及时 乔 上报镇路管办( 伞 5 分)

 握 ;漏报一次扣 播 分。

  皇 11、管 柱 段内无交通隐 筒 患,安 怒 全畅通率 100 恫 %( 宵 5 分);每低一个 忆 百 板 分点扣分。

  12 跋 枚 、能积极完成乡村公路 绵 渗 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各 粥 项 衷 工作任务(5 分)

 与 ;根 舶 据办公室掌握情 蜘 况评分 炽 。

  以上 亩 考评办法, 殊 按月考评 吁 ,通知到人, 典 年终总 要 评,一

 次奖惩, 掂 并实 肖 行末位淘汰。按各 果 项 浴 规定全部达标得满分 劫 乖 ,不达标按项按比例扣 绥 守 分,扣完为止。达到 9 豹 摔 5 分及其以上一次性 望 奖 宇 励 500 元;90 拇 分- 薪 94 分,一次性 羊 奖励 3 努 00 元;85 秩 分-89 嵌 分不奖不惩 游 ;84 分以 协 下一次性 截 扣除工资 30 庇 0 元, 郡 考评分最低者将 姜 不再 匠 续聘。

 七、检查督 盐 硫 查

  1、镇政府每年 储 艺 与各村签订,量化责 褪 任 佳 指标,制定奖惩措 沽 施, 命 实现检查考核。

 谍 镇乡村 肝 公路管理办公 捍 室采取“ 印 不定时间、 姥 不定地点、 差 不打招呼 腑 ”对各村路段 酝 进行随 休 机检查,每次检 段 查结 铡 果记录在案。

  邱 张 2、镇乡村公路管理办 兄 拳 公室按照本办法定期或 爹 埋 不定期对养护人员所 妖 负 聊 责的路段进行检查 司 ,按 汤 照养护工的考评 耳 办法进 莱 行评分,记录 歪 在案。

 八 薪 、附则 愈

  以上考评奖 寄 惩办 遏 法自 XX 年 1 月 1 责 日 隋 起实施,具体问题由 肮 义 镇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馆 附 负责解释。

篇六: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提高路况质量,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国办法[2005] 49 号)

 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云政办发[2007] 17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 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 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

 省公路局负 责指导、 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制度、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

 州( 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 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

 州( 市)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审核并转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 二)

 统筹本州( 市)

 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

 ( 三)

 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 四)

 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 五)

 州( 市)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 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 负 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 二)

 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

 ( 三)

 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

 ( 四)

 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九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日 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是:

 ( 一)

 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 二)

 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 三)

 对养护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 四)

 按有关规定进行路况质量检查, 随时掌握路况质量,

 保障公路完好。

 ( 五)

 加强路政管理, 保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

 乡 ( 镇)

 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 以覆盖全乡 ( 镇)

 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有路必养, 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汽车养路费收入中, 按下列标准进行养护资金补助, 即:

 县道每年每公里 7000 元, 乡 道每年每公里 3500 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 1000 元。( 但本补助标准只对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后的管理人员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县( 市、 区), 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各地征收的拖拉机、 摩托车养路费, 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 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 40%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三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 统筹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 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第十四条

 各地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鼓励和吸收企、 事业单位、 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鼓励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必要的养路、 护路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 专款专用, 省级补助资金应全部用 于养护工程, 不得截留、

 挤占和挪用,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四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府颁布的条例、 行业规章等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

 县( 市、 区)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主要应建立下列制度。

 ( 一)

 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如:

 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通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桥梁养护工作师职责、 交全管理员 职责等。

 ( 二)

 各项管理制度, 如:

 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交全管理制度、 雨季三查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水毁防抢预案等。

 ( 三)

 各种管理办法或细则, 如:

 路况检查办法、 各种管理的考核、 奖惩办法、 道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等。

 ( 四)

 建立图表管理制, 如:

 路线示意图、 路况坐标图、 施工进度图等。

 第五章

 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州( 市)

 交通局应根据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 每年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送本州( 市)

 的公路变化情况, 并提出养护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九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应准确掌握路况情况,为县( 市、 区)

 交通局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十条

 各县( 市、 区)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0 月 份以前向州( 市)

 交通局报送下一年的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州 ( 市)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1 月 份以前批复下一年的小修保养计划, 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 市)

 交通局审核后, 报省公路局复审, 最后报省交通厅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补养护资金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大中修, 确有困难的县( 市、 区), 用于大中修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20%可用于小修保养。

 州( 市)、 县( 市、 区)

 两级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和水毁抢修工程, 其次用于大中修。

 第二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 按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六章

 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 复杂程度、 规模大小、 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 中修、 大修和改善四类。具 体 划 分 标 准 详 见 交 通 部 颁 布 的 《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 JTJ073-96)。

 第二十四条

 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大中修、 防护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项目 , 应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 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 沥青路、水泥路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 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

 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 实行合同管理, 计量支付。

 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 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除做好日 常养护管理工作外, 要加强梁桥养护管理工作和水毁防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要加强路面、 路基排水、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全面养护。

 第二十八条

 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 先到执行部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乡 道、 村道执行《云南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十九条

 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及审批、 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等, 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七章

 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部颁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参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政策, 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第三十二条

 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包括:

 交通情况调查、 公路路况登记、 建立路况数据库和技术档案, 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和公路定期检查等。

 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使养护技术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设置专职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重视在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 新材料和新工艺, 以节约成本, 提高养护质量。

 第八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保障公路使用质量, 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 严格路政管理、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坚决制止破坏和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单位, 具体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重点对县道进行路政管理, 并协助和指导乡 道、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单位( 个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

 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建立建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进行。

 养护作业还应参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2004)

 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章

 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统计和信息工作, 各州( 市)

 交通局或州( 市)

 公路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统计人员 , 县 (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设专 ( 兼)职统计人员 , 并相对固定。

 第四十二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按交通部的要求, 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养护数据库, 并按要求按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或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州 (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报送养护工程完成情况报表、 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 州( 市)

 交通局汇总后报省公路局。

 第十一章

 检查考核 第四十四条

 养护检查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是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或方法,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第四十五条

 公路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

 综合性检查为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 专业性检查为单项

 工作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弹石路面按《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 试行)

 执行。

 第四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月 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州(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并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第五十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全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 养护质量重点抽查县道公路。检查结束后, 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均应制定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按实际需要或上级的有关要求, 定时、 不定时地进行单项工作的专业检查。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把公路养护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四条

 凡参与 养护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要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 不乱倒废土废料,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篇七: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账实现规范化管理

 高邮今年以来高邮市公路部门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适应乡村公路管理要求、反映管养状况、全市统一、简明实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及台账有效提高了乡村公路管养工作水平促进了“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落实。

 2008 年该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各乡镇都建立了公路站但各地管理制度不一台账缺乏系统性零散不全保管不善从而影响了管理效能的发挥和管养质量的落实。针对这个问题今年年初市农管办、市公路站把管养制度建设和台账规范化管理列入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重点 结合乡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 建立全市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台账后来又根据省公路局对编制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及台账的要求加以健全和修订统一文件档案类别、资料图表格式、巡查整改记录形成制度类、档案台账类和业务台账类三大类内业资料。制度类包括乡镇公路站、公路站站长、公路站养护技术人员、计划统计人员、养护人员等 5 项职责管养线路示意图、养护管理网络图等 2 套图示及乡村公路养护巡查细则 档案台账类包括管养线路汇总表及管养线路卡、 公路桥梁汇总表及公路桥梁卡片等4 种表卡业务台账类包括公路保养日常巡查、桥梁经常检查、养护质量评定等记录和公路小修保养缺陷整改通知、养护月度作业计划等 5 项内容。

 为了保证管养制度落实和台账管理到位 市农管办把制度落实情况及台账管理状况纳入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标准每季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并把检查考核的实绩与乡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拨付及评先创优结合起来。

 市公路站对各乡镇公路站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管养制度和搞好台账要求落实好制度管理好台账。该市乡镇公路站还普遍配备了电脑对台账试行微机化管理。菱塘、周山、横泾等乡镇公路站利用台账资料及管养信息 不定期编印管养工作简报 报送乡镇政府及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促进了辖区乡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

 灌南这套制度是江苏省公路局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通过调研、征求意见等程序编制的共分制度、档案台账、业务台账三大类制度类规定了乡镇农路管养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规定了养护作业单位及养护人员职责明确了乡村公路养护巡查内容。档案台账包括

 管养线路汇总表、管养线路卡片、公路桥梁汇总表和公路桥梁卡片。业务台账类包括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桥梁经常检查记录、养护质量评定记录、公路小修保养缺陷整改通知和养护月度作业计划等内容。

  农村公路建成以后要取得预期的运行效益主要靠养护管理。灌南县交通部门将抓住这次契机推广管理台账逐步建立健全县、乡养护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养护合同逐级落实养护责任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调动各乡镇的养护积极性 使农村公路养护实现由季节性、突击性养护向经常性养护的转变逐步走上规范化养管轨道支持新农村建设。

 如东各乡镇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以来 一直缺乏一套统一标准的内业台帐部分乡镇沿用旧的模式台帐内容稀缺或是不合规范考核办法存在漏洞责任落实形同虚设大大制约了农村公路的长效管理。

 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台帐解决各镇参差不齐无序的管理现象近日如东出台了首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段责任人、管护人一览表》、《路线巡查台帐》、《农村公路桥梁巡检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等一系项目以规范、详尽、专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台帐更好地为乡镇农管机构对农村公路长期有效的检查、考核服务。

 海门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公路 1150.1 公里公路建成后要取得预期的运行效益主要靠养护管理。此次出台的《海门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共分制度、档案台账、业务台账三大类规定了乡镇农路管养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和养护作业单位及养护人员职责明确了乡村公路管护巡查内容。档案台账类包括管养线路汇总表、管养线路卡片、公路桥梁汇总表和公路桥梁卡片。业务台账类包括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桥梁经常检查记录、养护质量评定记录、公路小修保养缺陷整改通知和养护月度作业计划等内容。

篇八:乡村公路养护制度

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规范和强化我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公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民生工程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根据舒政[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确立农村公路管养体系,保障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健全乡 阅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 突 度,提升乡村公路养护 吹 管理水平,实现乡村公 伐 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 裔 规范化,压滤机滤布做 挛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杰 ,养必优良,管必到位 焦 。

 二、组织领导

  为 咙 切实加强对全镇乡村公 暗 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笆 ,提高乡村公路养护管 猾 理水平,镇政府研究成 羽 立了以书记、镇长任组 济 长,分管交通的班子成 叼 员为副组长,抽调党政 侦 办、派出所、财政所、 痈 水利等单位负责人为成 切 员,并专门设立办公场 粕 所,确任办公室主任

 捧 各村应明确一位负责人 怜 分管,制订含有保护路 降 产路权在内的村规民约 埃 ,及时制止占用和损害 曝 公路的行为,还应对农 赵 村公路养护所需的取砂 俞 、取石、取土、取水等 宣 事项给予支持和协助, 武 积极做好村道管养工

 作 逐 。

 三、主要任务

  我 固 镇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计 并 划总长公里,其中水泥 氨 路公里,沥青路面公里 佑 。具体的养护工作分为 垢 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 俺 路政管理。

 1、日常养 旁 护

  (1)日常养护 病 的主要内容:路面保洁 幼 、路肩、边坡培修,沿 论 线设施的维护,绿化修 滔 剪,涵洞清淤,路面轻 寓 微害处置等。

 (2)日 揣 常养护资金来源

  农 盎 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采 鞠 取“三个一点”,即:

 遮 一是由县政府核定基数 验 按照乡村道路标准,从 钟 财政预算中补一点;二 吕 是积极争取县交通局以 沿 奖代补资金给一点;三 婪 是不足部分由镇、村两 垄 级共同筹一点。

 (3)

 柏 日常养护的责任主体和 辫 实施办法

  乡村公路 拳 的日常养护由镇政府负 忱 责,滤布厂以镇成立农 辛 村公路养护管理站,采 负 取经常性与季节性养护 汪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 写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盖 实行合同化管理。

  驴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 择 导组办公室依据上级业 泻 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 漓 镇实际,制定不同等级 匿 公路的养护标准和考核 阎 验收办法,依据考核结 坎 果兑现养护资金补助。

 窿

 2、养护工程

 (1 雪 )养护工程的主要内容 惧 :路面病害处置、路面 噎 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 噪 桥改造和安保工作等。

 诈

 (2)养护工程资金来 谤 源

  养护工程费由县 垂 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已 著 纳入农村公路统计的里 咯 程和乡村道路养护工程 彰 资金标准拨付,专项用 驴 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庆

 县乡公路管理局是 铡 乡村道路养护工程的责 欲 任主体。根据上级要求 沃 和全镇农村公路的现状 矽 ,在镇、村主动上报养 乒护工程建议计划基础上 辣 ,报县农村公路养护管 项 理领导组和上级主管部 冤 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 翼 根据工程进度据实拨付 诱养护工程款。公路养护 嗡 作业期间,应当保障车 绎 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 蝎 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 索 随意封道,中断交通。

 疑确因养护作业需要封道 癣 的,中断交通 12 小时 吩 以上,除紧急情况外, 耪 应当提前 3 日向社会公 炔 告。

 3、路政管理

  瘴 (1)路政管理的主要 糜 内容:路政管理是指依 蔬 法管理和保护公路用地 啼 及公路设施,对破坏、 篱 损坏或非法占用公路路 旦 产、路权行为进行检查 拄 、制止和处理。

 (2)

 械 路政管理的责任主体

 痪

 按照乡村道路路政管 澎 理,由县公路管理局委 馅 托各乡镇具体负责,镇 各 政府将路政管理纳入日 叙 常养护,并实行合同管 凳 理。对发现重大案件及 舍 时向县乡公路管理局反 谨 映,由路

 政执法大队实 寻 施执法行为。

 四、检查 著 考评

  镇农村公路养 烫 护管理领导组负责对全 涛 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 植 行全面监督、指导和检 缩 查考评。镇政府根据属 塘 地管理原则,将农村公 细 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 没 级正常工作进行目标考 犁 核。

  本的组织实施 殿 由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熄 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我镇 马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 弄 情况,制定具体人员选 娄 聘、合同管理及奖惩考 斋 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