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照检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督查的报告要求,区司法局党组认真部署,责任到人,按照整改要求,司法局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概念还较模糊,主体责任不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在谈心谈话工作中,谈话的内容行政工作体现的较多,主体责任的内容较少,同时缺少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同志的谈话内容;三是在档案的整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司法局收到督察组“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报告后,立刻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制定了具体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党
日等多种途径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概念进行系统的学习,明确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等概念并牢牢记住,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针对反馈的问题补齐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的谈话记录;三是对照两个责任专项督查的清单重新规整档案,查缺补漏,充实材料。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及整改清单》要求,针对存在的问及表现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照整改措施进行逐条查摆和整改。
在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具体履行职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分管责任。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传达贯彻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参照总队2021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学习计划,确定目标责任,形成支部书记带头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一起抓。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处室同志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要求。认真分析研判专项调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
二、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专项调查工作中,针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指导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处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处内
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做好本职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交流,了解思想状况。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担当意识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怕得罪人,工作满足于一般化。三是创新意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如何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篇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照检查问题
【学思践悟】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强化自我革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体现,是党统揽新时代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必要前提,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巩固执政根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重大法宝。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浅谈改进的意见建议。
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推一推就动一动”;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建设等工作才是中心,抓基层党建务虚多务实少,主动思考、积极谋划不多。二是“两个责任”压不实。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切实将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三是管理存在宽松软。认为没有必要管得这么严、这么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的“小节”、小错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不能做到真管真严、常管长严,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执
行不带电;三是监督管理不够细;四是追责问责不够力。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确保责任不悬空,任务不空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既挂帅又出征。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能,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细化责任清单。要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做实做细各级党委(党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深化“三单一榜”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格局。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监督。开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要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紧盯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监督,盯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四是严格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评奖惩,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及时纠正存在的短板弱项,倒逼责任落实落细见效。
篇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照检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
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
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
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