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6篇)

时间:2023-05-02 11:00:05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淮阳县民办学校申办报告

  申办单位(人):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办学(单位)

  校

  长

  姓

  名

  办

  学

  地

  点

  学

  校

  名

  称

  培

  养

  目

  标

  招

  生

  区

  域

  办学经费来源

  起讫日期

  发何种证书

  办学层次

  办学规模

  办

  学

  宗

  旨

  电话

  电话

  办学条件

  内部管理体制

  经

  济筹措与管理使用

  师资力量

  学

  校发展规划

  乡

  镇中心校意见

  县

  教体局意见

  市

  教育局意见

  办学

  许可证号

  民办学校设置验收表

  学校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初

  验

  意

  见

  (写出评语和是否同复验)

  乡镇中心校盖章

  验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复

  验

  意

  见

  (写出评语和复验结果)

  县教体局盖章

  复验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复查

  意

  见

  市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董事长(理事长)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政治

  面貌

  民族

  职称

  专业

  是否离退休

  健康状况

  学历

  贴

  照

  片

  良好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个

  人

  简

  历

  政

  治

  思

  想

  、业

  务

  能

  力

  及

  工

  作

  态

  度

  原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资格证、学历复印件

  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党派

  工作

  年限

  教育工作年限

  是否在职

  原工作单位

  职务

  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

  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审查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政治

  面貌

  民族

  职称

  专业

  是否离退休

  健康状况

  学历

  贴

  照

  片

  良好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个

  人

  简

  历

  政

  治

  思

  想

  、业

  务

  能

  力

  及

  工

  作

  态

  度

  原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资格证、学历复印件

  学校领导班(校务委员会)人员名单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工作

  年限

  教育工作年限

  是否在职

  原工作单位

  职务

  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

  办学条件——土地、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土

  地

  占地面积

  生均面积

  自有土地

  校

  舍

  项目

  校舍建筑面积

  教室

  办公室

  食堂

  电教室

  图书室

  阅览室

  德育室

  体、音、美、劳器材室

  厕所

  合计

  自有校舍

  租用校舍

  借用校舍

  合计

  租用

  附:土地使用证、校舍质检证、校舍产权证、食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办学注册资金及来源

  单位:万元(人民币)

  办学注册金额

  所在银行及账号

  国内捐资

  国外投资

  注

  册

  资

  金

  来

  源

  举办单位及投入

  国、内外集资

  个人投入

  股份投入

  借贷投入

  其它

  合计

  验

  资

  情

  况

  验资单位公章

  2011年8月10日

  专兼教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性别

  政治

  面貌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务

  是否离

  退休

  电话号码

  从事教育教学工人年限及职务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工作单位人员名单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

  分管工作

  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专兼职教师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序

  职称

  分管

  工作

  原单位

  专兼

  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情况,淮阳县临蔡镇马寺学的办学追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第三条

  学校地址:

  第四条

  办学宗旨:学校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办学规模:1-6年级全日制民办小学教育,学校前期投资7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学校法人自筹,学校法定代表人李文军,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

  第六条

  办学理念:以学校的发展为中心,以教师的发展为基础,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

  第七条

  办学目标:学生成才、教师成功、学校领先

  第八条

  校训:重德

  善学

  健体

  尚美

  校风:活泼俭朴

  勤奋守纪

  尊师爱友

  教风:修身

  敬业

  爱生

  学风:勤学

  守纪

  求实

  创新

  精神:自立

  合作

  进取

  第九条

  学校地址:淮阳县临蔡镇马寺行政村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第十一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5)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6)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7)勤政廉洁,开拓进取。

  第十二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受校长委托负责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代行校长职权。

  第十三条

  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日常工作组织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

  第三章

  课程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

  课程是落实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按照课程开发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校的重要任务就是积极实施国家课程,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大力开发校本课程,形成以国家课程主导、地方课程为补充、学校课程为特色的满足学生全面协调发展需要的课程结构。

  第十五条

  在课程开发和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要充分利用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不断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课程建设中,要始终坚持科技活动类课程和人文社会学科课程同步发展,把科学与人文并重落实在课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第十六条

  加强学校德育建设。在德育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教会学生做人,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德育工作的终极目标;把基础道德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作为教育的基本途径,把情感体验和生活教育作为德育的基本方法;加强德育评价体系建设,把针对性和时效性作为评价的基本依据。处理好德育和其他各育的关系,要寓德育于其他各育之中,寓德育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适应学生发展,一切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让学生得到最适宜最充分的发展。在加强课程建设的同时,搞好课堂教学改革,使课堂成为展现师生生命活力,展示师生创造激情的殿堂。在课堂教学中,要努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能力、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第十八条

  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学观。教学过程是学生学会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积极主动的发展过程。学校应提供学生个体差异发展的教学条件,用课程的多样性,教学计划的灵活性,教育活动的广泛性,来发展和展示学生的发展能力。教学过程中,要为不同禀赋和潜能的学生创设可选择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使他们在不同的发展方向和不同的发展层次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充分发展。

  第十九条

  要在正确的素质教育观和质量观的指导下,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工作,要把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学生的发展应包括为学生后续学习的所作知

  识和能力准备,为进入社会所作的才能和品德准备,为自身幸福所作的身体和心理的准备。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及各学科的毕业、升学考试或考查。以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为重点,努力构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是以班级授课制为基础多种形式的分层、分类教学和个别辅导相结合。

  第四章

  财与物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财与物的管理的目标是“建好、用好、管好、服务教育,追求效益”。强调环境的育人性、设施的先进性。服务与管理必须坚持实现有利于师生的学习与生活,有利于提高教育效益与质量,有利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坚持需要与可能的结合,硬件与软件的同步,设施与人员素质的协调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学,搞好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第二十四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坚持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

  第五章

  教职员工

  第二十六条

  教职员工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切实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保证教师充分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教师必须依法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三)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履行聘约,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并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三条

  学校每(期)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依据学校有关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评价。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四)

  严重违反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

  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受到处分或解聘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做教师的。

  第三十六条

  对职员和工人的处理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教职员工因重大工作过失,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

  第六章

  学

  生

  第三十八条

  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或申报上级给予助学金资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为准。

篇二: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幼儿园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初验报告怎么写

  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根植

  在各族幼儿心中

  ——xxxxx幼儿园全国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xxx幼儿园,始建于19xx年,是xx市第一所幼儿园教育机构,是全市规模最大的公办幼儿园,也是全市第一家“示范幼儿园”,建立主体责任制,下设党政机关,实行教育。研究室、医疗室、财务室、房地产室、校园安全稳定办公室等机构;党政、行业、团组织健全齐全。幼儿园实行少数民族和汉族混血、混班、纯汉语教育,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聘用xx名教职工,聘用xx名少数民族成员,占总数的xx%。登记在册的孩子有xxx,其中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回等少数民族的孩子,占总数的xx%。幼儿园占地xx亩,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绿化面积xxx平方米,室外儿童游乐场xxxx平方米。

  1.加强教育,在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灌输中华民族的团结意识,树立幼儿言语行为指导的榜样。

  xx幼儿园党支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作为导航的“4意识”和“4信心”。每周密集的政治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结合事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用于强化灵魂锻造基础和“两者的维护”。作为领导人,大力实施正确的民族关系、民族观、宗教观、历史文化、历史观的宣传教育,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中国梦教育,不断增强思想意识。民族教职工“五个身份”和“三个不可分割”意识。在每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精心制定、精心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加强对各民族大团结的宣传教育。成立创意活动指导组,努力打造优秀活动,努力形成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意方案和创意措施,组织秘书长、主任全面负责。分工协作,党政工作组齐心协力。联合管理情况。为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语言能力,我们积极开展汉族教师学徒等活动。少数民族教师与汉族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这不仅有利于少数民族教师语言水平的显着提高。也提高了教师的士气。

  期间,幼儿园不断加强细胞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国统一示范科、示范班、示范教师、示范家长和全国统一小标兵的年度评选,国家统一工作不断带头。深度。

  xx年,成功创建为“xx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xx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园区党支部继续开展“三进两盟一友”“民族团结一家人”活动。宿舍、食堂旨在结对各族孩子和家长,认亲、互访、同住、同吃同住、交流、融合,创造民族团结,有效地向更高层次、更高层次推进。

  (2)鼓励幼儿娱乐,培养幼儿,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全园。

  66年来,花园党支部不断探索民族团结教育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培养孩子们的爱国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族孩子的交流融合。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成长,一家人。一方面,利用室内外的所有空间,为孩子们打造出各种各样的游戏角,如玩具屋、医院、美发沙龙、超市、糕点店、美食街、建筑区、科学探索等。游戏材料。

  、民俗运动游戏区、农业区、野餐区、大型运动区等,让各族孩子体验不同的角色,探索不同的民族文化,一起玩耍,一起成长。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特点,大中小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针对以下年龄段设计:我来了。

  “爱祖国、爱家乡”系列教育活动、“各民族道德风尚主题教育活动”、“小手牵大手、学普通话、用普通话”等迎接春天

  大力贯彻“民族团结作为一个家庭,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活动包括节庆活动、“家庭团圆、水墨同文学”活动、“亲子表演”、“亲子社会实践”、“亲子农业”、“体育比赛”等。促进幼儿父母之间的沟通和融合。当孩子在家遇到困难时,幼儿园分部会响应,全园老师和各族孩子会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不仅如此,全园师生还将全国团结亲情活动传递给其他幼儿园。两年来,我园继续开展为阿克苏贫困地区儿童捐赠衣物、为宜州区建国村一所寄宿幼儿园儿童捐赠玩具的大型活动。春风化雨,温馨静谧,各族孩子团团圆圆,在中央幼儿园这个大家庭里快乐地生活、玩耍、成长。

  (三)在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上独树一帜、匠心独运,营造校园各种环境,以育人为本。

  环境可以感染人,人可以教育他们。为充分发挥环境在人的教育中的作用,我园将在园区标识中设计民族统一教育的元素,挂在最显眼的位置,在校园内悬挂标语、标语、民族团结定期更换广告牌;将民族团结教育设计元素融入上部区域、走廊、走廊、儿童活动室、游戏区角落。还定期展出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类画作和工艺品,师生在这样的环境中深受校园文化的感染和感染。人们和谐相处,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一个地方努力,一个家长和老师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感人故事。

  (四)彰显领导力,成为全市学前教育的先行者和引领者。

  通过全国统一教育活动的稳步开展,促进幼儿园经营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幼儿园先后被认定为市级第一家“示范”幼儿园和“示范”双语幼儿园,并获奖。荣获团结模范单位、XX文明单位、XX女性成就/事业文明示范员、XX群众满意服务窗口、XX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获“自治区模范教师之家”奖。,“自治区模范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多名幼儿园教师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幼儿园将与○○双语幼儿园、○○双语幼儿园等○○市立幼

  儿园联合组建幼儿园教育小组,多位小朋友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成果,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遍、包容、安全、优质发展。

  今后,我园将继续总结实践经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继续“为党育人、为国育人”。修炼的基本信念,在城市传播各民族的灿烂文化,在幼小的孩子心中播下“中华民族是一家人”的美好种子。

篇三: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幼儿园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初验报告

  幼儿园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初验报告

  背景介绍: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加强民族团结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幼儿园是培养孩子最重要的起点,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幼儿园至关重要。人民幼儿园建立了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旨在为全国幼儿园树立标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评估环节:

  1.建立多元文化教育机制

  幼儿园认识到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性,通过采用多元文化教育的方式,积极促进幼儿的文化多元性和不同文化的交流。通过课程设置、教育活动等方面,让每个孩子都能够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增进了孩子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

  2.建立民族团结认知机制

  幼儿园在课堂教育中积极倡导“民族团结”的概念,努力让孩子懂得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增进民族感情,理解“走和平发展道路,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通过加深孩子的认知,幼儿园让孩子们逐渐形成团结的思想意识。

  3.建立师资队伍协助机制

  幼儿园重点培养师资队伍的民族团结意识。积极开展师资培训,增强教师的多元文化教育素养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幼儿园团队的凝聚力,并营造一个积极、团结的工作氛围,让整个团队更加可持续地为教育质量的提升做出共同的努力。

  4.建立和谐家庭育儿机制

  幼儿园在家庭互动方面加强了家长的互动,与家长达成共识。同时针对家长进行相关培训,宣传民族团结、文化多样性等知识,提升与家长的沟通能力,加强家校合作,让孩子在家庭环境中也能够获取更多的民族教育。

  结语

  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互动的背景下,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幼儿园对于推进全国民族团结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人民幼儿园自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以来,一直处于前沿地位,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在推进幼儿园民族团结工作上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在未来,幼儿园将继续深入探究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为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四: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初验报告范文

  近年来,我国各地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旨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本文将就某地区某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初验报告。

  一、创建背景

  该单位位于某地区,是一家以生产销售传统手工艺品为主的企业。该地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一直以来都非常紧密。为了更好地发挥各民族的优势,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该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申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创建过程

  该单位在创建过程中,积极组织各民族员工参与,充分发挥各民族的优势,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该单位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同时,该单位还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员工的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

  三、创建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该单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该单位还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如:生产销售的产品得到了广泛认可,员工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员工的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得到了增强等。

  四、存在问题

  在创建过程中,该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文化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该单位将继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该单位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该单位将继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迎接初步验收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迎接初步验收工作方案

  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关于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进行初验的通知》(甘创办[20xx]25号)、《甘孜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初步验收工作方案》(甘创办[20xx]2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近期将迎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初步验收,为切实保证初验顺利通过,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初验时间

  20xx年11月至12月

  二、验收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图、文、视频)、实地1/15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按照测评指标体系和验收标准进行)。

  三、验收内容

  1、“八进”活动

  各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初验工作,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要求,将分别实地查验一个示范点,初步定为金珠镇扎冲村、金珠镇德西社区、县中学、司法局、国网四川省XX县供电公司、奔波寺、公安局、菜市场(食药工质局负责),各示范点按照《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xx年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稻创办[20xx]2号)要求进行打造,做到有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有图片、文字资料)。“八进”活动示范点于11月1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2、示范单位

  实地查验州级表彰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附件),示范单位按照稻创办[20xx]4号文件转发的《甘孜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创建示范县、示范单位、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寺庙、示范企业、示范户测评指标体系》(甘创办发〔20xx〕6号)标准进行查验。各示范单位于11月1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迎检2/15准备。

  3、各创建单位

  组织部提供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配备比例达标情况和培养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宣传部提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和宣传教育全覆盖情况;统战部、民宗局提供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活动等“三要素”规范管理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管理情况;财政局提供经费落实情况;政法委提供社会治安稳定和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目标办提供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情况;教体局提供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和“双语”教学开展情况;卫计局提供医疗服务体系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人社局提供少数民族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完成目标情况;统计局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和经济发展达标情况;民宗局和群工局提供领导班子联系寺管会成员、重要教职人员、寺庙中有影响力的僧尼和老弱病残等困难僧尼情况、干部职工结对农牧民情况、实现村有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体育设施、农家书屋、科普栏、便民商店情况和“五通”目标完成情况;人社局和民政局提供养老、医疗参保率达标情况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完善情况。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提供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728198),逾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将追究单位责任。材料具体内容参照《初步验收内容及标准》(附件)3/15及《初验评分标准》(附件)。

  四、相关要求

  此次初验工作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遵照《初步验收内容及标准》、《初验评分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1初步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各县(市)、海管局、亚管局机构设立、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实地查看)。

  2.按要求设立和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查阅凭证)。

  3.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议事机制,县(市)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建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具体困难(查看会议纪要)。

  4.建立考核管理评选表彰奖励与监督检查机制,把创建活动列入各县(市)年度考评考核(查阅资料)。

  5.定期开展民族关系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年至少形成一篇质量较高的有关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的分析报告(查阅资料)。

  4/15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大力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加快发展农村公路,不断完善公路客货运输配套设施,努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特色化“三化联动”,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生态品牌,实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公共服务趋于均等、生态建设取得实效,全域旅游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农牧区交通、饮水、用电、就业及就医等条件得到全面提升,贫困人口明显减少,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建成全国藏区一流教育州的基础更加巩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查看统计资料)。

  三、改善民生、基层基础夯实情况

  1.多渠道挖掘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扶持,积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轮十年行动计划,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寄宿制教育、双语教育、远程教育、文化育人特色,倾情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县(市)综合医院、中藏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建设(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5/152.按照甘创办〔20xx〕20号文件各县(市)、海管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中学1所、小学2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寺院2个(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3.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好基地实践教育的功能,深入开展学习毕世祥、菊美多吉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县级领导负责指导联系乡(镇)、联系村(社区)、联系寺庙的创建活动,乡科级领导负责指导联系村(社区)、联系寺庙的创建活动,形成州县乡三级联创、部门联动的联动联创格局(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四、主题实践、加强宣传教育情况

  1.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等载体,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县(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居委会)、学校、寺庙“一对一”结成民族团结“共建对子”,并组织精干力量到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学校、寺庙指导创建活动开展(听汇报、查台账)。

  2.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6/15示、民族团结主题影片展映、民族团结健身运动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各县设立2个藏汉双语大型户外标杆立柱民族团结宣传标语。统一使用藏汉双语白底红字。主城区内设3-4处;乡镇政府内设1—2处,乡镇辖区街道内设3处;学校内设2处,驻军1处,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设立宣传文化墙。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活动室(中心)、驻军、学校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栏1-2个(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3.建立“一日、一周、一月”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平台,把每年“11月24日”确定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日;每年11月份第一周定为“全州民族政策法律宣传周”;每年11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并按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听汇报、查阅资料)。

  4.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月”“进步日”,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地段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表演、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各类民间体育比赛等民俗文化活动,通过LED屏、网络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在广场、社区等人员较集中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和范围,做到报纸、电视有专栏;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现代传播工具,积极播发各具特色的电子宣传资料,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月”“进步日”活动氛围7/15(听汇报、查阅资料)。

  五、人才培养、民族文化传承情况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培养选就一批扎根甘孜、热爱甘孜的干部队伍。严格按照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政策规定,制定并落实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比例与各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政策,把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组织、人事、统战、民宗等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经常性地分析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少数民族人才库,共同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听汇报、查阅资料)。

  2.培养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提倡县、乡(镇)、村(社区)开办民族文化传习班,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在民族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康巴文化传承人认定补助制度,资助其传业创业。积极培养高端紧缺民族文化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传承和保护优秀民族文化,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康巴文化品牌(听汇报、查阅资料)。

  3.全面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加强藏语言文字管理和规范使用(听汇报、查阅资8/15料)。

  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档案规范情况

  档案管理做到保持有机联系、合理分类、编号科学,装具规范,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现场查看)。

  附件2初验评分标准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18分

  1.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2分)(创建办负责);

  2.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党政议事议程,县(市)委、县(市)政府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次以上(2分)(县委办、政府办负责);

  3.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创建活动的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发改局负责);

  4.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向州创建办提交2篇调研报告(1分)(创建办负责);

  5.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3分)(财政局负责);

  6.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联席会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1分)(县委办负责);

  7.领导干部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亲自安排9/15部署、参与创建活动,并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各种资源保证(3分)(县委办负责);

  8.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讲党课(2分)(县委办负责);

  9.领导干部作风优良、团结进步,带头在民族团结进步中做表率,在干部群众中努力维护民族团结(2分)(县委办负责)。

  二、宣传教育开展情况13分

  1.制定和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1分)(创建办负责);

  2.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活动(2分)、民族团结“进步月”“日”(1分)(创建办负责);

  3.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到党校培训、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德育、劳动技能培训和窗口服务行业培训、公民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内容(1分)(县委党校负责);

  4.成立针对不同行业和群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团,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分)(创建办负责);

  5.干部职工“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受教育面达到100%(2分)(县委党校负责);

  6.各县(市)、海管局建立1至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好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爱国主义、民10/15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观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影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讲座、先进典型事迹经验交流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2分)(创建办负责);

  7.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牌、展板,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单位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题专栏,在相关活动和重大节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分)(创建办负责);

  8.及时编报民族团结进步信息简报和专报,反映工作动态,促进工作交流(1分)(创建办负责)。

  三、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10分

  1.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对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教育有倾斜,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2分)(组织部负责);

  2.重视培养、发展少数民族党团员,在发展计划中提出适当比例要求,并按计划要求培养发展(1分)(组织部负责);

  3.加强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工作,有专人负责(1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4.开展党政领导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活动(1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5.充分尊重各民族婚丧风俗、饮食习惯(1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11/156.各族群众充分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没有强迫他人信教或强迫他人不信教的情况发生(1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7.认真落实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少数民族子女入学、升学、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1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8.严厉打击和杜绝非法宗教活动(2分)(统战部、民宗局负责)。

  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35分

  1.按照规划落实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本地区建制村卫生室、农家超市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所辖自然村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安全饮用水年度目标任务(2分)(扶贫移民局负责);

  2.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规划和年度目标落实到位(2分)(住建局负责);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下达任务(2分)(人社局负责);

  4.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完成义务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开设民族语言课程,进行双语教学(2.5分)(教育局负责);

  12/155.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完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项目、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本级财政安排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经费(2分)(文旅广新局负责);

  6.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实现所有建制村文化活动室、农(牧)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广播电视、通信全覆盖,建设适合农牧民群众特点的文体活动健身广场,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3分)(文旅广新局负责);

  7.县(市)电视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1.5分)(文旅广新局负责);

  8.全面完成州上下达的年度目标各项经济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幅度、城镇化率达到或超过州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5分)(发改局负责);

  9.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中下达的其他有关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及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2分)(发改局负责);

  10.全面完成党的建设(2分)、精神文明建设(1.5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1.5分)(组织部负责);

  11.建立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2分)(政13/15法委负责);

  12.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2分)(群工局负责);

  1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1分)(政府办负责);

  14.定期开展民族关系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年至少形成1篇有关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的分析报告(1分)(政法委负责);

  15.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其他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面的目标任务(2分)(政法委负责)。

  五、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4分(创建办负责)

  1.创建活动有年度推进方案、有部署、落实到位(3分);

  2.组织开展好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3分);

  3.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认真落实(1分);

  4.辖区内的乡镇、村(社区)和机关、寺院、学校、驻军、企事业单位等示范创建比例达到相应标准(按照20xx—20xx方案)(3分);

  5.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并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寺院命名授牌,推动创建工作(2分);

  6.按计划向州创建办申报命名乡镇、村、社区、寺院、14/15学校等(1分);

  7.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4分);

  8.建立干部职工“共建对子”工作台账制度,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村和贫困农牧户之间,以及单位内部干部职工之间的共建对子工作(3分);

  9.积极参加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活动(2分);

  10.档案工作有专人负责,分年度管理规范(2分)。

  15/15

篇六:学校民族团结初验报告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2.19?

  【文

  号】民办发〔2021〕12号

  【施行日期】2021.0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

  正文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办发〔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民委发〔2020〕21号,以下简称《命名办法》),国家民委定于今年评审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照《命名办法》所列条件,重点推荐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示范区(包括市、地、州、盟)示范单位。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注意推荐在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内地方面成效突出的示范区示范单位。

  (五)根据《命名办法》规定,申报示范市(地、州、盟)需提交第三方对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评估报告和省级初验报告。同时,国家民委今年将组织相关省(区、市)对申报示范市(地、州、盟)开展交叉评审。

  (六)根据《命名办法》规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命名有效期为5年,2016年(含当年)以前命名的地区和单位已期满。期满重报的,按照新申报地区和单位同等对待。

  二、材料报送

  请于3月31日前通过正式函件将《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初验报告、省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批准材料〔市(地、州、盟)还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各1式2份报送至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和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监督检查司王晶张頠頔

  电

  话:************

  邮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6室

  邮编:10080附件:1.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2.推荐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名

  称

  所属省份

  联系人及电话

  地

  址

  申报单位

  所在地区类型

  (区)类型

  省级示范

  是

  □

  否

  □

  期满复报

  是

  □

  示范区

  示范单位

  概况

  受到省区级以

  □

  否

  上相关表彰

  奖励情况

  主要经验

  做法

  (100字以内)

  民族

  团结

  进步

  创建

  工作

  情况

  (3000字

  左右)

  省级民族

  工作部门

  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工作部门

  审核意见

  附件2推荐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推荐审批表

  (盖章)

  年

  月

  日

  (一)主要经验做法部分填写1-2项可在全国示范的经验做法,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二)创建工作情况部分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重点介绍主要做法、具体举措、亮点工作、主要成效、典型经验,要求主旨鲜明、结构紧凑、文字精炼,避免简单罗列、泛泛而谈,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所在地区类型指民族自治地方、散杂居地区、边境地区、武陵山片区、三区三州等,可同时填写多个类型。申报单位(区)类型指地市州盟、县区旗、乡镇(苏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嘎查)、社区、街道、部队、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组织、其他类型等;

  (四)推荐审批表以仿宋小四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不足可加页。

  二、图片要求

  (一)示范区示范单位需提供相关图片,图片要紧密结合创建主题,真实生动、新闻性强,并作简要说明。请勿提供工作合影摆拍或视察调研类照片。

  (二)每个候选单位提交2-5张,相机原图无像素要求,网络下载图片规格须在1MB以上。

  以上材料须由推荐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电子版请按单位整理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省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