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考评方案10篇

时间:2022-11-08 21:35:01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综治考评方案10篇综治考评方案 XXX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开展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工作,提高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运行水平,经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治考评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综治考评方案10篇

篇一:综治考评方案

XX 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开展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工作,提高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运行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平安 XX 建设的总目标,把握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推进我街辖区范围内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抓手,以防范化解我街辖区范围内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风险点为着力点,全面开展我街综治工作中心等级化评定,推进我街、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综治中心事项一站式办理、闭环式解决,推动我街“守护平安、服务民生”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为促进XX 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秀美、富裕 XX 提供坚强有力的治理支撑和平安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综治中心建设运行要求,拓展提升综治中心服务功能,统筹做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分层级建立综治中心等级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规范评定综治中心等级,力争街道、

 社区综治中心参评覆盖率达到 100%,三年内对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达标率分别为 100%、90%以上。

 三、等级化评定指标体系构成 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指标体系细分为9个一级指标、2 个二级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有:

 (一)基础建设(30 分)

 1.统筹指挥(执行、操作)能力方面:(1)综治中心组织架构;(2)领导配备;(3)工作人员配备;(4)社会治理联动单位人员入驻等。

 2.基本服务能力方面:(1)基础设施规范化,即场所规范建设,功能合理分区,设施齐全完备;(2)社会治理网格化,即科学合理划分网格、配齐配强网格员、打造“全科网格”、网格员培训;(3)平安服务便民化,即便民设施配套齐全,配备自助电脑文印设备、服务指南、信息公开栏、常用法律文书式样展板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等。

 3.基础保障能力方面:(1)制度建设,即联席会议、多元受理、分流办理、反馈核验、督查督办等;(2)经费保障,即综治中心日常运转经费、综治视联网经费、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网格员薪酬保障等;(3)科技支撑,即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度应用等。

 (二)规范管理(70 分)

 4.平安建设服务质效方面:(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2)社会治安防控情况;(3)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情况;(4)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情况;(5)涉及平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化解情况;(6)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及效果;(7)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情况;(8)其他情况。

 5.综治中心日常运行成效方面:依照《XX 街道社区综 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实施办法》及相关通报,对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评判。

 6.辖区负面清单方面:年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刑事警情、治安警情、“民转刑”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三)创新发展(加分项,最高加 10 分)

 7.推进“一街多品,一居一品”平安建设(综治)品牌打造选树工作,努力创造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以得到市级以上部门和主流媒体肯定为基本依据,参照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加分相关标准执行。

 四、社区综治中心评定等级 1.社区综治中心:达到 95 分(含 95 分)以上的,为一级社区综治中心”;达到 85 分(含 85 分)以上的,为二级社区综治中心。

 五、考核评定程序 社区综治中心等级评定采取逐级申报考核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社区综治中心等级的考核评定,由街道组织开展。

 1.街道根据《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化评定工作细则》,组织开展对社区综治中心的考核评定。

 2.评定结果报区委政法委。

 3.街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同意后施行。

 (二)XX 区委政法委将对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级创评工作进行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使社区综治中心发挥最大效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二)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等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在每年的 10月份开展。依照评定工作细则进行考核,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予以降级或摘牌。

 (三)加强结果运用 1.社区综治中心等级评定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

 2.街道是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经费保障的责任主体,要把评定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对被评为一级的综治中心,可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适当奖励。

 3.凡未被评定为二级以上的综治中心,依据管理权限,实行挂牌督办。连续两年未被评定为三级以上的,视情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篇二:综治考评方案

评单位:考评时间:自评 考评抽查1、 召开专题会议, 下发有关文件对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10分)2、 组织防溺水工作督查(10分)未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缺一项扣5分。未组织督查扣10分。宣传发动不深入、 措施不得力、 效果不明显, 扣10分。3、 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10分)1、 在用建筑经公安消防部门审验合格(10分)2、 新、 改、 扩建工程和装修项目应经建筑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或备案并竣工验收合格(10分)只审不验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本项不得分(1)

 项目未经审批或报备, 本项不得分(2)

 只审不验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本项不得分3、 新、 改、 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10分)未落实“三同时” 制度, 少一个“同时” 扣3分。查看设计、 施工材料。考评情况考评方法查看会议记录、 文件、 通知、 领导讲话、 有关统计报表、 宣传资料。查看验收、 报备材料。评分标准考评内容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评分分数项目二、安全工作部署与落实(300分)考评指标(一)

 防溺水工作情况(30分)(二)

 消防安全工作情况(70分)第 1 页, 共 3 页

 自评 考评抽查考评情况考评方法评分标准考评内容评分分数项目 考评指标(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不健全的, 扣1分。(2)

 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的, 扣1分。(3)

 未开展学生宿舍、 实验室、 图书馆、 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夜间防火巡查的, 扣1分。(4)

 未开展每月防火检查和季节性防火检查的,少一次扣1分。(5)

 未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防火检查的, 扣1分。(6)

 消防设施设备未做到“三定” (即定点存放、 定人管理、 定期保养)

 的, 每发现一处扣1分。(7)

 学生(教师)

 宿舍、 图书馆、 实验室、 食堂等重点部位未按规定配备或配齐灭火器材的, 每处扣1分。(8)

 学校消防水源不足的, 每处扣1分。(9)

 消防通道堵塞的, 每处扣1分。(10)

 防火检查记录不完整的, 扣1分。(11)

 火灾隐患整改未做到“四定” (即定措施、定负责人、 定资金来源、 定完成期限)

 , 少一项扣1分。(12)

 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发现一处扣1分。(1)

 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的, 扣2分。(2)

 未成立志愿消防队的, 扣2分。(3)

 未制订防火应急预案的, 扣2分。(4)

 每年未组织至少2次火灾疏散演练的, 少1次扣2分。(5)

 教职工不完全掌握灭火救援措施的, 每人扣2分。(1)

 未指定疏散引导员的扣5分。(2)

 疏散引导员不熟悉岗位、 不完全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疏散顺序的, 每人扣2分。根据《厦门市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暂行)

 》 (厦公消[2010]138号)

 考评, 实地察看, 随即抽查教职工3-5分。4、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10分)5、 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10分)6、 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10分)二、安全工作部署与落实(300分)(二)

 消防安全工作情况(70分)第 2 页, 共 3 页

 自评 考评抽查考评情况考评方法评分标准考评内容评分分数项目 考评指标(1)

 未对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教职员工、 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少一个对象扣2分。(2)

 教育培训无计划、 无记录、 无考试结果, 少一项扣2分。(3)

 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 扣5分。(1)

 未做到一车一档、 一校一档规范管理的, 扣5分。(2)

 校车管理不规范, 查实一次扣2分。(3)

 发生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查实一次扣5分, 被媒体曝光, 本项不得分。(4)

 现有校车未100%安装GPS卫星定位和监控系统, 少装一辆扣2分。(1)

 未成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扣5分。(2)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每少1次扣5分。在聘校车驾驶员未办理校车驾驶资格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 每人扣5分。(1)

 未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扣5分。(2)

 未建立健全本辖区、 本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扣5分。(1)

 未组织检查、 督查扣5分。(2)

 未落实月报告、 季分析制度扣5分。检查台账不全, 问题未落实整改, 发现一处扣5分。(1)

 未制定完善本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缺一项扣2分。(2)

 楼层疏散示意图未上墙, 扣5分。(3)

 应急预案处置流程未置放于保安室和值班室, 少一处扣2分。(4)

 每年未组织2次上应急救援演练, 少1次扣2分3、 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和聘用管理情况(10分)3、 建立和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10分)查看方案、 试点经验材料、 检查台账; 现场查看。查看应急预案、 演练等材料, 现场察看。查看培训计划、 教案、 考试结果、 签到表等材料, 随机抽查教职工3-5人、学生3-5人。查看文件、 会议记录、 纪要、 校车管理台账(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以检查记录、 交警通报为准)

 。1、 校车安全管理情况(10分)2、 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10分)1、 培植和树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地区、 学校和先进事例(10分)2、 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 季分析制度(10分)1、 应急救援预案情况(10分)(二)

 消防安全工作情况(70分)(三)

 校车安全管理(30分)(四)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30分)(五)

 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40分)7、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10分)二、安全工作部署与落实(300分)第 3 页, 共 3 页

篇三:综治考评方案

综治考评迎检准备工作督导方案 为了解掌握各镇、各相关单位落实省市综治考评迎检准备工作情况, 根据县委分管领导要求,县委政法委决定组织开展省市综治考评迎检准备工作督导活动。

 制定方案如下:

  一、 督导方法

 采取实地核实的办法, 对各镇、 相关单位落实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对督导情况每周汇总一次, 直到省市检查结束。

  二、 督导内容

 一是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政法部门执法工作满意率, 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情况。

  要求落实 18 个宣传内容(要列出宣传计划和时间表):

 1.入户见人宣传(做到“四个有”,即有征求意见表、 有宣传单、 有交谈沟通记录、 有群众回执单)。

 2.开设法制讲座。

 3.举办广场集中宣传(包括公安派出所的集中宣传)。

 4.设立宣传栏。

 5.增设广告牌。

 6.张贴标语。

 7.宣传车进村宣传。

 8.开通广播宣传。

 9.开通电话彩铃。

 10.发送手机短信。

 11.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回执单每个家庭成员都要签名。

 12.开展“大手拉家庭”活动, 每个村召开和谐乡 村促进会会员大会进行布置。

 13.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和密度。

 14.组织电话抽查。

 15.落实案件回访、 随访制度。

 16.召开治安情况通报会。

 17.粘贴“平安家庭”牌子。

 18.举办法律咨询活动(由法院、 检察院、 司法局派员与村、 社区法律顾问协同举办)。

  二是基层基础建设。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站建设。

 中心、 站按县综治委《关于推进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县综治[2013]27 号)

 要求, 抓好规范化建设。

 镇中心规范设置接待受理大厅、 调解工作室、 联席会议室、 集中办公区、 档案室等五个基本功能区。

 村、 社区要完善上墙规章制度。

  2.内页资料整理。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与工作站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 重点围绕“十个一”加强内业资料管理。

 “十个一”, 即“一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记录簿)

 “一栏”(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与平安建设宣传栏)

 “一册”(综治协管员、 平安中心户长、 维稳三支队伍、 群防群治队伍花名册)

 “一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

 “一通知”(群众来信来访件接转和督办通知)

 “一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一通报”(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通报)

 “一反馈”(信访件办结情况反馈)

 “一例会”(月工作例会纪要)

 “一预案”(突发性、 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3.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要严格执行村、 社区每天、 镇每周、 县每半个月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二要严格落实协调会议月报制度, 每月形成、 上报会议纪要。

 三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做好工作台帐和数据登记, 定期报送 《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帐》。

  三是重点整治工作。

  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 督促 2 个市挂牌整治点、 4个县挂牌整治点落实迎接考核验收工作。

 特别是市挂牌整治点:

 ①铜陵镇:

 重点为演武社区,吸毒问题突出; ②西埔镇:

 盗窃摩托车案件较多。

 今年省市综治委要求县每 3 个月召开一次重点整治协调会, 镇一级每个月召开一次, 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 连同排查整治工作报表, 及时上报。

  四是乡镇工作亮点和县直相关单位迎检点准备。

  1.要重点指导预先安排的省考评迎检点。

  ①县网格监管中心。

 ②铜陵镇网格管理中心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桂花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社区网格)

 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③樟塘派出所视频监控中心、 樟塘村网格管理工作站(农村网格)

 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④杏陈镇群工办(建立“133”群众工作机制)

 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杏陈镇前何村(全国文明交通示范村)

 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网格管理工作站、 和谐乡村促进会。

  2.要督促各镇总结亮点工作, 确定各自能体现特色亮点的迎检点。

  如:

 西埔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群工办、 石埔村网格管理工作站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东埔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樟塘镇金銮湾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

 每个镇至少要总结出 2 项以上的亮点工作, 报送 2 个以上的迎检点。

  3.要督促县直相关单位落实迎检点准备工作:

 1.县信访局(县信访调解中心)。

 2.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公调对接)。

 3.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道路交通多元调解中心)。

 4.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5.县海洋与渔业局(预警指挥中心)。

 6.XX 海警(平安大港区建设)。

 7.XX 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企业)。

 8.县司法局(大调解机制、 刑释解教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 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等)。

 9.县卫生局(医患纠纷多元调解中心)。

 10.县教育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和平安校园创建)。

  4.各个迎检点要落实“八个一”措施:

 有一份好的汇报材料; 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台帐; 有一个好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有一套完整的上墙规章制度; 有一份彩页, 内容包括简要的文字介绍材料、 图片等; 有 PPT 汇报课件; 有一个善于汇报的人; 有一个体现特色的平安宣传栏。

 三、 人员分组

 第一组:

 督导铜陵镇、 陈城镇、 前楼镇、 县海洋与渔业局、 XX 海警、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 县教育局

 四、 工作要求

 1.各督导组要深入实地, 全面细致开展督促指导, 善于发现问题, 敢于协调问题, 及时督促各镇、 县直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

  2.直至省市考评结束前, 各督导组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形成一份督导工作汇报, 报送县委分

 管领导和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县综治办。

 汇报材料要体现亮点工作、 迎检点准备情况、存在问题、 协调解决办法等方面内容。

篇四:综治考评方案

镇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考评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乡村办《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的通知》(南乡村办发〔2020〕4 号)、横州市乡村办《关于印发<横县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横乡村办发〔2021〕1 号)等文件精神,为巩固和深化拓展“美丽云表”乡村建设活动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加快推动我镇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建设云表镇桑蚕特色小镇,实现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卓有成效,实现示范引领,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考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保障考评活动顺利实施。

 组

 长: 刘和建 镇党委书记

  张

 永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宁海勇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柳

 建 镇党委副书记

 覃伟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贵凡 镇党委组织委员 陆连连 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露珠 镇党委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德先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 张领扬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邓立军 镇人大副主席 覃有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宁

 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诚 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

 谢

 莹 镇党政办主任 黄少桂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沈汉胜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甘

 松 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站长 黄善裕 镇财政所所长 谢

 杰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韦国安 镇农业水利站站长 文景业 云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陆

 健 云表交警中队队长 谢基创 镇中心校校长 费如焕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邓国冠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人

 韦锡健 镇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中心副主任 蒙祖礼 云表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云表镇“美丽云表”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简称“镇乡村办”,办公室主任由宁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蒙运成、黄成亿、梁静雪。镇乡村办各专项活动工作组调整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印发。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云表镇辖区 14 个村(居)委会 二、考评原则 (一)科学评价原则。按照可量化、可核实、综合性评价的原则确定考评内容。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一标准,随机考评,即时公开。

 (三)分类考评原则。结合上级考评结果,独立组织考评,分开类别排名。

 (四)注重实效原则。以考评促工作落实、促问题整改,衡量优劣,效率优先,防止流于形式。

 (五)奖惩结合原则。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根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三、考评主体

 考评工作由镇乡村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开展。

 四、考评内容及周期 (一)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重点考评“垃圾乱扔、广告乱贴、乱搭乱建、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禽畜乱跑”等现象。

 (二)考评周期。每个月开展一次实测,每次实测进行排名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通报,每年进行一次全年综合评定。

 五、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以镇乡村办实测为基础,形成半年考评结果。结合南宁市和横州市实测、明查暗访、加(扣)分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经数据汇总,最终形成全年考评结果。

 六、考评安排 (一)数据采集 对全镇 14 个村(居)委会进行考评,每次随机抽取各村(居)委会的其中 1 个自然村(屯)。

 (二)督办整改 每次组织开展实测后,及时将情况汇总通报,根据实测情况,对问题突出的,由镇乡村办视情形下发督办函、整改通知书。

 七、考评分值及权重

 由镇乡村办对各村(居)委会实测分数汇总组成,其中实测分数实行百分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直接扣分,实测时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

 八、考评结果的运用 建立云表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奖惩机制,每年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并把排名成绩列入年底工作的绩效考评内容。同时实行考评问责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1. 奖励措施 (1)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不低于 90 分的,授予“美丽村委”荣誉称号,并对相关村(居)委会通报表彰。

 (2)每年对镇实测过的村屯进行排名,对得分排名前 5名且不低于 90 分的授予“美丽村屯”称号。

 (3)每年评选模范保洁员,由年度综合考评得分排名前6 名的村(居)委会推荐得出,每个村(居)委会推荐 3 名,均授予“模范保洁员”荣誉称号。

 2.处罚措施 (1)列为“差评村委”: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85分的,列为“差评村委”。

 (2)责成写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一次半年专项考评或年度综合考评分数 85 至 88 分之间且排名后 3 位,责成该村(居)委会写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

 (3)表态发言:一次半年专项考评分数 85 分以下的,其村(居)委会主任在全镇专题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其他相关责任人〔包括挂村领导、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主任、包片村干部〕按干部级别分别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全镇通报批评:年度综合考评分数 85 分以下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年度内有两次考评分数 85 分以下的,除全镇通报批评外,由镇纪委对该村(居)委会主任诫勉谈话,且该村(居)委会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5)各村(居)委会在横县“智慧乡村”系统案件年度内按期限处理率低于 60%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年度内案件处理率低于 60%的列为“差评村委”,按规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扣除乡村建设工作的绩效分值。

 九、考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乡村办要统筹组织和实施,积极研究部署,认真按照考评办法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做好工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标准,认真考评。在每次考评中,考评人员要熟悉掌握考评内容、要求,严格把握标准,每个扣分点均进行拍照、汇总,深入细致地做好考评工作。

 (三)按时整改,及时反馈。每次考评结束后,各被考评对象要正确对待考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按时将处置情况上报镇乡村办。

 (四)整理汇总,通报情况。每次考评结束后,对考评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及时通报分数和存在问题,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函等。

 十、其他要求 各村(居)委会要建立相应考评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内的村屯进行考评。

篇五:综治考评方案

mdash; 1 — 宁波市 2011 年度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扣 分 标 准 项目 责 任 单 位 得分

 一、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 120 分

  党委、政府对综 治 工 作 领导有力 30 分 党委、 政府研究综治工作每年度少于 2 次的每少 1 次扣 5 分党委、政府对中央、省、市综治工作重大部署在一个月内未落实传达贯彻措施的扣 10 分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实地调研、指导综治工作少于 2 次的每少 1 次扣 5 分。未坚持党委每季度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的每少 1 次扣 10 分党委未建立综治、维稳责任追究制度的扣 10分。

 区综治办 区委维稳办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区检察院 区财政局

 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明确 20 分 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不明确的扣 10 分因人事变动分管领导 3 个月内未及时调整的扣 5 分。

 综治领导、目标 管 理 责 任到位 50 分 对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应予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而未执行的每件扣 5 分。

 层层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发现应签订未签订的每个单位扣 10 分已签订责任书但不是主要领导签订的扣 5分。党委、政府未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的扣 5分未建立实绩档案的扣 5 分。未落实组织部门在提拔考核干部时或者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评先、受奖、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规定的分别扣 5 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发生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每人分别扣 15分、10 分。

 综 治 工 作 保障有力 20 分 县市区级综治经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扣 20 分已列入财政预算但未得到较好落实的扣 10 分。

  — 2 — 二、综治委各专业小组工作效果明显240 分

 流 动 人 口 服务 管 理 工 作措施落实 30 分 根据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江东公安分局 区外来务工办

 流动人口专管员每年为流动人口提供计生服务不少于 4 次检查时发现每少 1 次扣0.5 分未将计划生育管理要求列入出租房合同的每份扣 0.5 分发生违法生育事件的每起扣 3 分。

 区计生局

 刑 释 解 教 人员 安 置 帮 教工 作 措 施 落实30 分 根据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区司法局

 预 防 青 少 年违 法 犯 罪 工作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30 分 海 事 渔 事 纠纷 调 处 工 作落实30 分

 根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团区委

 根据市综治委海事渔事纠纷调处指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学 校 及 周 边治 安 综 合 治理 工 作 措 施落实到位 30 分 根据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区教育局

 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针对不特定中小学生、幼儿的侵害案件校园内一次杀死 3 人以上的严重刑事案件扣 30 分。市综治委办组织检查、暗访时发现学校、幼儿园未按《宁波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细则》规定配备专职保安、防护器械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未组织演练的每一所学校扣 1 分。

 区教育局 江东公安分局 区综治办

 铁 路 护 路 联防 工 作 措 施落实30 分

 解 决 法 院 执行 难 工 作 成效明显 30 分 根据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

 区护路办

  由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评分标准。

 区法院

 国 家 安 全 人民 防 线 工 作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30 分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经费不落实的扣 1 至 5 分活动开展不经常的扣 1 至 5 分情况信息、调研工作指标未达到 95%的扣 1 至 5 分未达到85%的扣 5 至 10 分。

 区国安办

  — 3 — 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70 分 治 安 混 乱 地区 突 出 治 安问 题 得 到 有效 排 查 整 治30 分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或突出治安问题被省重点地区整治办挂牌、警示督办的每起分别扣 10 分、5 分被中央、省、市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每起分别扣 10 分、5 分、3 分被中央、省、市主要媒体报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查证属实的每起分别扣 5 分、3分、2 分。市级挂牌的重点整治地区未按时整治到位摘牌的扣 10 分。中央、省综治委、市综治委办暗访查出问题的分别扣 5 分、3 分、2 分。市综治委办组织的检查、暗访中发现存在招嫖、黑车运营、赌博、无照经营、群众反映治安状况差等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区综治办 江东公安分局

 打 击 赌 博 违法 犯 罪 等 整治 工 作 落 实40 分

 打击赌博网络赌博、出境赌博、六合彩赌博违法犯罪、反邪教、反偷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盗窃破坏“三电” 、看守所安全管理、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不力的每项扣 5 分。打击传销活动、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打击走私犯罪、 “扫黄打非”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 5 分。

 江东公安分局 江东工商分局 区文广局 江东国税局 区国安办 江东检察院 区综治办 区委 610 办

  四、基层基础工作扎实 170 分

 综治委办 、维 稳 办 领 导配齐、机构健全、保障到位 35 分 未按规定配备县(市)区综治办、维稳办主任、副主任的扣 5 分。县市区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未达到 3 人以上每少 1 人扣5 分。

 区委组织部 区综治办 区委维稳办

 乡镇街道综 治 工 作 中心 及 村 、 社区、企业综治室 规 范 化 建设工作落实 50 分 未落实市综治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甬综治[2011]8 号文件中“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 “村社区 、企业综治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标准”相关要求的每项扣 1-5 分其中机构、人员配备、入驻部门不落实的扣5-15 分。

 区综治办 各街道

  — 4 — 四、基层基础工作扎实 170 分

 繁华街区、专业市场、要害部位、居民社区 监 控 等 设施完善、社会面 防 范 工 作落实20 分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经费及应用管理、维护保障未纳入政府城市改造、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日常工作规范的扣 5 分。市综治委办组织的检查中发现非物业居民住宅区“三防”措施不到位发生刑事案件的每个扣 1 分。

 江东公安分局 区综治办

  群 防 群 治 队伍健全作用发挥明显 25 分 乡镇街道治安、维稳信息员、保安联防、专职巡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不健全工作不经常的每项扣 5 分。

 区综治办 区委维稳办 各街道

 法律服务、和谐 促 进 工 程推进有力 10 分 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社区、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面分别低于 50%、8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未按省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的扣 2 分。

 “和谐促进工程”等基层平安创建载体未能实现村居 、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的扣 5分。市综治委办组织的检查、暗访中每发现村居 、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应建立未建立和谐促进会组织或开展活动不正常的每个单位扣 1 分。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综治办 各街道

 基 层 平 安 系列 创 建 活 动机制完善、 措施落实 30 分 未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平安交通、平安林区、平安宗教场所、平安工地、平安边界、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公交、平安海区、平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平安铁道线、平安商市场、平安景区、平安金融、青少年平安行动等系列基层创建活动的每项分别扣 10 分创建工作目标、措施不明确机制不完善、考核、奖惩创建工作计划、考核标准、考核材料、表彰奖励文件不落实的每项分别扣 2 分。

 区交通局 江东公安分局 区卫生局 区教育局 区住建委 区民政局 区旅游局 区商务局 区文广局 区民宗局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总工会

  — 5 — 五、综治工作成效明显 330 分

  矛 盾 纠 纷 排查 化 解 及 时有效30 分

 未按照《浙江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试行 》要求落实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化解、 “三定一包” 、情况报告、督查督办、报结归档等制度的每项次扣 2 分。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医疗纠纷、 劳动争议、 交通事故、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的扣 5 分。单独建立工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低于 9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未开展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每缺 1 项扣 3 分。不按规定每周、每月上报维稳信息、工作情况和每季上报党委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材料的每少报 1 次扣 2 分未及时上报重大不稳定因素和事件信息的瞒报、漏报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每起扣 10 分。县级当年组织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少于 10件每少一件扣 3 分风险评估不规范、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每件扣 1 分。

 赴省进京上访情况按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未达到省规定合格分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加扣 3 分。

 中央、省、市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积息访率未达到市里规定要求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如当事人进京去省非正常上访的每次分别扣 10 分、5 分。在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中应清理而未清理的信访人员再次去省进京非正常访 每次扣 5 分对各类信访人员进京非正常访未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置或不到位致使信访人员再次进京信访滋事的每次加扣 5 分。其他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进京非正常访每发生 1 起扣2 分。市督办交办案件办结率未达到 100%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区综治办 区委维稳办 江东公安分局 区住建局 区总工会 区司法局

 信 访 工 作 目标责任落实 20 分 区信访局

 区委政法委 社 会 政 治 稳定30 分 发生聚众阻塞铁路、拦截列车致使铁路运输中断或者聚众阻塞高速公路致使高速公路运输中断 2 小时以上的事件发生聚众冲击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严重影响正常机关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实施打砸抢烧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并造成重大影响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0 人以上重复集体赴京非正常上访或 100 人以上重复去省集体上访发生上述事件每起扣 30 分。

 江东公安分局 区信访局 区铁路护路办 区委维稳办

  — 6 — 五、综治工作成效明显 330 分

  群 体 性 事 件及 其 他 影 响社 会 稳 定 事件 得 到 有 效控制30 分

 发生聚众阻塞铁路或阻塞高速公路、冲击国家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群体性事件未达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程度的每起扣20 分。发生较大规模的以及其他造成人员受伤或较大公私财产损失的群体性事件阻塞国道、省道、海上内河航道、城市主干道造成交通中断 2 小时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 10 分。因海事、渔事或边界等各类纠纷引发群体械斗事件造成人员受伤或较大公私财产损失的由于学校内部管理或周边社会管理不当引发大规模学生群体性冲突事件的每起扣 10 分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开展引发 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 15 分。

 未按《浙江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每起加扣 5 分。

 江东公安分局 区教育局 区交通局 区国安办 区委维稳办

  刑 事 案 件 总量 的 上 升 势头得到遏制严 重 刑 事 犯罪 得 到 有 效打击和控制 30 分 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增幅低于立案绝对数增幅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3 分七类案件总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与全省前三年平均比例数相比每超过 0.1 个百分点扣2 分发生杀人、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总数低于本地前三年平均数的 发案数在 1 至 9 起的扣 5 分10 至 19 起的扣 10 分20 起以上的扣 15 分。总量在本地前三年平均数以上的每增加 1 起加扣 15 分。发生一次致死 3 人以上不包括自杀人数 或在公共场所、学校内发生杀人、伤害致死案件的每起加扣 5 分。发生持枪、利用爆炸物品作案的刑事案件每起扣 5 分当年破案的减半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加扣 5 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省级以上部门查处的每起扣 20 分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本地活动未及时发现被省级以上部门问责的每起扣 10 分。

 江东公安分局

 重 特 大 刑 事犯 罪 案 件 得到 有 效 遏 制30 分 发生一次致死 5 人或在公共场所一次杀死 3人以上的严重刑事案件以及在本地区致死5 人以上的系列杀人案等严重刑事案件或者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盗抢金融机构案件被中央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严重刑事案件或突出治安问题每起分别扣 30 分...

篇六:综治考评方案

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一):2014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公司

 2014 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 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推进轻工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 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以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构建大维稳格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制定计划认真落实。公司经理作为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与各股室及各企业负责人签订 2014 年度政法维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坚持实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一手抓分管工作,一手抓综合维稳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治工作考核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二)、细化工作目标

 办公室全面协调综治工作,负责综治工作的上报下达及各股室各企业综治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强化抓综合维稳工作的责任,确保综合维稳工作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人劳股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工作以及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企管股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全力做好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定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公司和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一抓到底。在县安监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好下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对重点企业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的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下去,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措施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与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

 理台帐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堵漏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改制工作,此项涉及到职工安置,身份置换,经济补偿等实际问题,一些矛盾和困难会集中出现。要积极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企业改制政策宣传,认真协调和处理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据政策给予认真的解答,详细阐述改制的程序,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搞好企业情况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与职工之间矛盾,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稳定。

 (四)、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

 1、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争取 100%的满意率。二是对过去企业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及时做好回复,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帮助化解矛盾。三是对来访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好服务解答工作,主动帮助衔接,及时化解来访、来信人员的不满和矛盾,防止因工作不注意方法造成矛盾激化和不满加深,有关领导要亲自家访,对职工提出的续保、改制、再就业等问题据政策给予认真的解答,化解控制不稳定因素。

 2、建立信访长效机制,经常性地摸底排查,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隐患排查率达到 100%,化解率达到 90%以上。强化信访工作措施,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置率达到 100%。

 3、注重群众工作,关心职工,关注民生,加大对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城镇最低生活人员的保障。对职工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和承诺。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群众满意。完善工作机制,群众工作交办件按期结案率达到 100%。

 (五)、重点时期安保工作

 在国家、省、市级全县重大活动或传统重大节日期间,认真落实省、市、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要求,做好稳控工作,因人、因事制定完善有效的措施,全方位部署和落实安保措施。按县委县政府稳控精神,成立稳控工作小组,职责上墙,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分工到位、职责到位,制定信访稳控工作上传下达网络图,中层股室负责人包厂,特殊时期实行稳控工作日报制【综治工作方案】

 度,每天排查分析存在问题,落实稳控措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稳定、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综治责任落实。各股室、各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负责全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有关领导具体抓,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2、精心组织,细化综治工作措施。根据本实施方案,各股室、各企业结合实际,强化

 统筹安排逐一细化分解任务,将综治工作具体落实责任人,确保综治工作取得实效。【综治工作方案】

 3、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对各股室、各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014 年 3 月 16 日

 磁县轻工业公司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划分

 一、全面协调综治工作,负责综治工作的上报下达及各股室各企业综治工作的督导。

 (责任人:杨文成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做好机关、辖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工作 (责任人:赵成宏、

 责任部门:人劳股)

 三、做好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

 (责任人:杨文成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做好改制企业安置工作

 (责任人:杨文成

 责任部门:企管股)

 五、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法治宣传和有关培训工作 (责任人:王洪贵

 责任部门:各科室)

 综治工作方案(二):2015 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15 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以长安法治建设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确保民政系统秩序稳定,为盐边县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目标管理。

  (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组织体系,落实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大局意识。

 (四)开展创建活动,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先进单位。

 (五)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六)严格落实治安管理防范措施,把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利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良好秩序。

 三、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治安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治安建设工作纳入民政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综治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

 (二)更新观念,丰富内涵,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综合活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确保民政系统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六无”目标,即: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综治工作方案】

 (三)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处理,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我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排查局机关、下属单位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坚持值班制度。三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干部职工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不稳定苗头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予以及时妥善解决,防止因自身工作的原因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一是组织普法宣传。安排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在本单位形成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熟练驾驭民政业务的能力。三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重大节日期间民政干部职工的生活行为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

 (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监管职能,通过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综治责任书,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定期对民政系统各单位组织检查,考核考评。

 (六)健全制度,加强局机关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交流推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市综治办的部署,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治安建设工作。

 (七)履行好部门职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本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围绕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在民政业务工作上下功夫。通过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

 决影响稳定和治安的突出问题。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或治安突出问题,不因工作不积极、处置不力导致不稳定问题事态扩大或治安问题蔓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打造一个放心满意的工作环境。

 1.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好村(居)务公开,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居)委会自治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的作用。

 2.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民间组织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从严把关,从源头上防止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及民间组织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3.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妥善接收、救助精神病人和生活无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流浪儿童的违法犯罪。

 4.将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5.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

 映的热点问题,尤其要重点解决好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制定相应预案

 (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定活动基准点。民政系统从上到下建立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保障充足,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控实施关键点。根据《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精神,对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建立市少年儿童保护中心、新型社区社会管理试点并组织推广的项目组,实行由分管局长牵头、职能科室及负责人为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项目责任制。项目组结合实际,进一

 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将实施方案部署的每一项工作具体到时间节点。局办公室统一扎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展,确保《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创新求实,整体推进,争创民政新亮点。各项目组要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探索社会管理服务新机制,健全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综治工作方案(三):2016 供销社综治宣传月实施方案

 根据区综治办[2016]8 号文件精神,在今年三月份,在我系统广泛开展以“讲法制、讲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3、推进系统内基层,平安建设,促进基层平安稳定。

 4、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5、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

篇七:综治考评方案

治维稳和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检查考评方案

  为准确评价年度各街乡、综治委成员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时间:年 12 月 28 日至年 1 月 10 日。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综治维稳考评 各街办、乡、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以及与街办、乡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辖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本文件规定自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不予纳入本年度综治(平安建设)、维稳工作考评及表彰奖励。

 综治维稳考评采取奖惩问责考评、专项工作考评、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三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奖惩问责考评共 20 分,专项工作考评共 30 分,综治维稳综合考评共 50 分。

  1、奖惩问责考评:根据《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惩问责办法(试行)》(宜综治[ ] 号)文件,由综治办依据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惩问责情况通报》,将各街(乡)、直单位的扣分、加分分值直接作为奖惩问责考评得分(见附件10)。按照《考核奖惩问责办法(试行)》第六章第十条规定,对扣分额超过 10 分的街办(乡)、直单位不得评为“综治优胜单位”,对扣分额超过 20 分的街办(乡)、直单位不得评为“综治合格单位”。(此项考评总分 20 分,最小扣分值为 1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专项工作考评:由综治委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重要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进行考评评分。对未参与专项工作的直单位该专项工作得分计满分。(此项考评总分 30 分,最小扣分值为 0.1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见附件 2)

 3、综治维稳综合考评:根据《年度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由综治维稳检查考评组按照《综治维稳综合考评细则》,对各街(乡)、直各单位全年综治维稳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和强制差异化评分。(总分 50 分,最小扣分值为 0.2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见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奖惩问责考评、专项工作考评、综合考评三项考评评分对同一项目不重复扣分。

 (二)法治建设考评 1、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各单位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政法部门、街办(乡)、社(村)等五种类别进行考核。

 党群部门类: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委组织部(编办)、委宣传部、委统战部、委群工部(信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见附件 12)

 行政部门类:政府办(法制办)、工业园(经信局)、发统局、商旅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园林局)、环保局、城管局、人社局、农林水局、文体新局、卫计局、食药局、审计局、安监局、招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移民局、档案局、东站办、政务服务中心、征收办、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见附件 13)

 政法部门类: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见附件 14)

  街办(乡)类:大办、万办、宝办、办、家乡(见附件 15)

 社(村)类:各社村(见附件 16)

 2、考核得分权重。各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评分主要由考核组年度评分(60%)、重点工作考核得分(40%)以及加分、扣分项目组成。鉴于今年换届情况,不进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的民主测评和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电话测评,今后将逐步纳入考核范畴。

 3、考核组年度评分:由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量化考评。

 4、重点工作考核得分:由委办、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委政法委、司法局等牵头单位进行评分。(见附件 17)

 党群部门类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委办考核(50%)+人大法工委考核(10%)+委政法委考核(20%)+司法局考核(20%)

 行政部门类重点工作考核得分=政府法制办考核(60%)+委办考核(10%)+人大法工委考核(10%)+委政法委考核(10%)+司法局考核(10%)

 政法部门类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委政法委考核(50%)+委办考核(10%)+人大法工委考核(20%)+司法局考核(20%)

 街办、乡类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委办考核(20%)+政府法制办考核(20%)委政法委考核(30%)+人大法工委考核(10%)+司法局考核(20%)

 社、村类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委政法委考核(60%)+司法局考核(40%)

 三、考评方式 1、专项考评。综治委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各街(乡)、直各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

  行考评评分,评分情况于年 12 月 28 日前报综治办汇总(见附件11)。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5 个牵头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于年 12 月 28 日前报委法治办汇总(见附件 18)。

 2、自评申报。各单位报送年综治维稳法治工作总结、综治维稳法治特色亮点工作材料、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附件7、附件 8)、年度综治优胜单位申报表(附件 9),以及按照宜综治办[] 号要求书面报送本单位及职工受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以上材料于 12 月 28 日前报至综治办。

 3、分组考评。

 (1)对各街乡:由政法委书记带队根据考评细则,采取实地查看工作特色亮点、着重检查工作痕迹、台帐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每个街办、乡抽查 2 个社(村)。

 (2)对直部门:由县级领导带队,对综治维稳工作重点责任单位采取实地检查考评,对其他单位采取分组集中听取工作总结汇报、检查工作痕迹、台帐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各考评组实行强制差异化考核评分。(见附件 1)

 4、奖惩问责考评。综治办、维稳办、群工部(信访局)、公安分局对年下半年综治信访维稳考核奖惩问责情况进行考评扣分和通报问责,综治办汇总全年奖惩问责考评得分。

 5、辖单位考评。各街(乡)综治委组织辖单位进行申报、参加考核,委政法委(综治办)领导带队进行考评。(见附件 6)

 6、汇总审定。综治办汇总三项考评的评分数据,征求相关单位一票否决意见,报综治委研究并经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综治考评结果分为优胜、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90 分以上为优胜档次,70-89 分的为合格档次,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档次。发生中央、省规定的严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事件、进京非访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评为优胜等次;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单位,按程序一票否决。经综治委、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评结果为优胜等次的,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奖励。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单位予以一票否决。

 五、考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评细则检查本单位综治维稳法治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逐项为检查考评组提供数据准确、情况真实的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工作。

 2、各检查考评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考评。

 附件 1 年直部门综治维稳和法治建设工作 检查考评分组方案

 第一组:

 带队领导: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组

 长:

 群工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家乡党委副书记

  司法局副局长

  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考核单位:委组织部(党校、老干部局)、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安监局、民政局、征收办、东站办 第二组:

 带队领导:

 人民政府副长 组

 长:

 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成

 员:

 大公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网格中心主任()

 考核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应急办)、委宣传部、政协办、住建局(园林局)、群众工作部(信访局)、招商局、科技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 第三组:

 带队领导:

 人民政府副长、公安分局局长 组

 长:

 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宝塔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委政法委干部科科长()

 考核单位:委办、商旅局、卫计局、移民局、农林水局、总工会、妇联、团委、人武部、地税分局 第四组:

 带队领导: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组

 长:

 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

 万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委法治办副主任()

 考核单位:人大办、工业园管委会(经信局)、城管局、食药监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

  第五组:

 带队领导:

 人民法院院长 组

 长:

 群工部副部长 成

 员:

 人大法工委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维稳办副主任()

 考核单位:纪委(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文体局、残联、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

  附件 2 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及维稳专项工作考评细则 (综治委专项工作及其他重点专项工作考评,占 30%)

 序号 考评 项目 专项工作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评分单位 考评对象 一

 综 治 委 专 项 工 作 1、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公安分局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3、护路护线联防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综治办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4、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5、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教育局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6、社会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司法局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7、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委统战部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8、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团委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9、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妇联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二 综治( 平安10、打击违法犯罪及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公安分局 领导小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序号 考评 项目 专项工作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评分单位 考评对象 建设)专项工作 11、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公安分局 直相关工作单位(委宣传部、经信局、财政局、文体新局、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各街(乡);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2、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工作落实完成情况;1 分 政府金融办领导小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3、邮件快件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 分 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食药监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5、安全生产监管及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安监局(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6、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工商分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7、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检察院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8、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法院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19、军地平安创建与涉军维权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人武部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0、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人社局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序号 考评 项目 专项工作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评分单位 考评对象 二 综治( 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21、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1 分发改(统计)局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2、打击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国税局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完成情况; 1 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4、“扫黄打非”,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及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文体新局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5、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农林水局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6、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委政法委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7、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专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综治办 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综治办 公安分局 电子政务办相关工作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29、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1 分 委防范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未参与此专项工作的直单位此项考评得分计满分;

  序号 考评 项目 专项工作考评内容 考评分值评分单位 考评对象 30、公共消防安全落实完成情况; 1 分公安消防 大队 消...

篇八:综治考评方案

考评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好机关干部职工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机关综治工作达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经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签状单位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机关综合治理小组的指导下,由机关保卫科长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评办法 定期考评与日常考评结合,定期考评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日常考评由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定期考评时,通过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抽查有关部门责任状中的考评内容执行情况,查看会议记录,在此基础上逐项核分,加上平时考核分,最后确定总分。根据分数确定优胜部门、达标部门和不达标部门。

 三、考评内容

 (一) 组织领导 (单位领导重视) (28 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得 3 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各部门党政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检查、落实综治工作,积极宣传、督促,得 5 分(查记录)。

 2、有完善的责任制度,规定明确。确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的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并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得 2 分。

 3、分管领导认真抓综合治理任务和措施,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工作有创新,得 2 分;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得 2 分。

 4、各部门办事机构健全,并配有专兼职人员,得 3 分。

 5、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得 3 分。

 6、积极开展争创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得 5 分。

 7、各处、系、室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各项措施具体,得 3 分。

 8、部门主要领导及所属人员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扣 10 分,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大项不得分(以纪检及政法机关提供情况为准)。

 (二)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遏制各类案件发生(16 分)。

 1、各类刑事案件不超过上年,得 5 分,重特大案件得到控制,得 5 分。

 2、未发生重大特大案件犯罪,得 4 分。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及学院有关部门破案,破案率达 80%,得2 分。

 (三) 强化全方位防范体系建设 (15 分) 1、各重点部门防范设施完备,规章制度健全,并有专人管理,符合要求,得 5 分。

 2、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发现及时,解决快速,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得 10 分。

 (四) 帮教工作有组织、有措施、有资料档案,有帮教记实材料,改好率、转化率达 90%,得 7 分。

 (五) 基层工作 (13 分) 1、部门综治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全面贯彻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 4 分。

 2、调解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调解率达 98%以上,成功率 90%以上(有具体详细的调解记录),得 5 分。

 3、部门整顿一个重点或突出性问题,要求有计划、有行动、有检查、有效果、有报告(以报院治领导小组为准),得 4 分。

 (六) 平时考查 (6 分) 积极参加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材料上报及时,按时完成综治办的各项任务。

 四、对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严重影响机关大院治安秩序的事件责任单位及领导和直接责任者。

 2、对内部矛盾纠纷不及时消除和化解,或者处置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群访事件的、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治安的。

 3、部门内部人员参与修练法轮功,思想转化不利的。

 4、部门内部出现暴力恐怖事件的。

 5、部门内部出现严重失盗,数额较大的。

 6、因部门领导不重视,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不健全,造成本部门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它方面因不落实社会治安治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下列条款的扣分

 1、工作中着装不整,执勤不文明,脱岗离岗,玩忽职守,在岗中聊天、娱乐、赌博,每人次扣 2 分。

 2、个人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造成损失不但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同时还要扣 2 分,公共财产被盗,部门管理扣 5 分,人为损坏物品价值达百元以上扣 5 分,除赔偿原物外,还要视情节处以罚款。

 3、本部门出现各类案件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扣 5 分。

 4、机关大院内打架、骂人,无理取闹者视情节扣 1—5 分。

 5、车辆乱停乱放,不听从管理人员劝说者,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每人次扣 1 分。

 6、违反机关用电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出扣 5 分,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7、各机关单位的成员,因违纪受治安处罚的扣 5 分。

 8、在安全防火中被查出问题的扣 5 分。

 六、评定等级及奖惩 (一) 评定等级 1、年度考核 95 分的为达标先进单位。

 2、年度考核 94——80 分为达标单位。

 3、年度考核 80 分以下为未达标单位。

 (二) 奖惩 1、对达标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发奖状)并奖励。

 2、对未达标单位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予以单位签状人罚款100 元以处罚。

 七、本考核方案于 2010 年 4 月 1 日执行。

篇九:综治考评方案

2021 年党委党建工作要点、 、 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方案 两篇

 集团公司党委党建 (1 2021 年 )

 工作要点 供借鉴

 仅供参考 集团党委 2021 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嘉兴、平湖党代会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以深化开展“三服务”为总抓手,按照全市“追梦奔跑年”要求,秉承“匠人营城、投袂而起”城投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城市开发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百年。

  一、坚持强根固魂,提升党建工作引领力

  1.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尤其在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要求,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加强党委决策执行,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集团抓实落细见效。

  3.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员工学习的首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红色教育,探索体验式主题党日模式,把“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城市高品质建设的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学促进,提升思想教育渗透力

  4.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执行《平湖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匠人学堂”和“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探索“大课+小课”“线上+线下”“专题+讨论”等学习模式,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专业分享等形式,推动干部员工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员工队伍。

 5.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班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问题分析研判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集团党建、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景区管理等各个领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6.谋划党建阵地建设。提前谋划党员实体化活动阵地建设,结合城投大厦装修工程,坚持高标准设计、多功能使用,打造一个集学习教育、经验分享、活动开展、形象展示为一体的“城投先锋”党员活动阵地,使全体党员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展示有舞台,构筑属于党员自己的“家”。

  三、坚持实干担当,提升党员干部统筹力

  7.深化铁军打造。完善“马上破”工作机制,以“全面落实年”为抓手,强化执行力建设和破难实绩导向,培养一批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城投铁军。在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房屋征收的主战场、第一线,找准突出短板,把握症结所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坚持严管厚爱并举,强化中层干部示范引领,倡导一线员工实干锤炼,加强干部梯队培养。

  8.加强监督考核。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每月考核赛进度、每季评比争名次、绩效考核明分配”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落实交办督办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等手段开展精准督查,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力度,

 倒逼问题整改和项目推进。重点监督检查新修订、新制定的制度执行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

  9.加强人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员工继续教育,参加职称评定,规范职称聘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集团党委书记领办人才项目——《平湖城隍里(暂定名)项目配套人才公寓开工建设》,确保 12 月底开工建设,为服务全市人才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10.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 “三会一课”质量,落实“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带头开展“三服务”活动。督促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政治吸纳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做好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

  11.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深化“党建+项目”匠城先锋品牌建设,拓展项目内涵,让党旗在项目一线高高飘扬。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构建×街区党建共同体》,建立“品牌共创、工作共商、活动共办”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党员力量,加快隧道工程建设,做强后期业态招引,提升街区运营能力,提高商户服务水平,实现共商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

 领促建设、促招商、促管理、促服务,共同打造好平湖人的“城市客厅”和“精神家园”。深入推进各党支部品牌建设,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方法和思路载体,凸显“一支部一特色一亮点”,实现“品牌优、党建强、形象佳、成效好”的党建工作格局。

  五、坚持清正廉洁,提升党纪党规约束力

  12.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集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责任书,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常态长效抓好日常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13.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集团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大对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资金支付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制度执行,紧盯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着力解决抓落实不实不力不到位的问题,始终保持清廉建设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适时适情开展约谈,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严管厚爱”成为共识。

  14.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为纪检组监督集团各类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便利,支持纪检组对集团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督查,全力配合纪检组

 查办各类案件,在正风肃纪、内部审计、工程廉政约谈等工作中邀请纪检组参与,借势借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5.狠抓作风纪律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城投”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抓早抓小,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神的落地落实,重点在“三公”经费、出入境管理和公务用车方面加强监督。坚持“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深化重大项目廉政约谈、廉洁自律“零报告”和廉政文化“进项目、进工地、进景区”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加快廉文化记忆馆提升工程、张佐臣烈士展示点建设。

  六、坚持团结协作,提升群团组织凝聚力

  16.发挥群团作用。积极发挥工会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员工,倾听员工普遍性诉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谋幸福。举办形式多样的员工文化活动,建设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挥青工委作用,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平台,引导青年建功新时代。

  17.把握舆论导向。依托报台网融合、党政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打造高密度、多维度、全方面立体式宣传模式,大力宣传城市开发建设成果和城投铁军风采。聚焦重大事件、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围绕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景区管理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网格连心、组团服务”等中心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挖掘破难事迹,做出城投成绩、讲好城投故事、展示城投形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8.开展志愿活动。结合深化“三服务”,全面加强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建立报送机制、完善工作要求、健全工作制度。依托“四方红色联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处理、疫情防控等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驻站接待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1 2021 年度 )

 考评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效,根据 2021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30 日。

  二、考评指标及分值

  考评所涉及的数据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考核程序

  考评工作在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平

 安办组织实施。考评主要采取群众评价、自查自评、部门考评、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群众评价。根据全市社情民意调查结果计算分值。

 (二)自查自评。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对本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县平安办。

  (三)部门考评。县直和驻固有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

 专项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并打分,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经

 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县平安办汇总。

  (四)实地考评。县平安办成立四个实地考评组,分别到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五)征求意见。由县平安办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

  (六)统计汇总。县平安办对各项评分结果和征求意见建

 议进行审核汇总。

  (七)审查审议。县平安办依据考评办法要求,对乡镇(街

 道)、成员单位评优资格进行否决性审查,提出考评等次建议, 提请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四、评定等次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一)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发生党政主要领导违法违纪或

 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被省、市、县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尚未解除的。

 3.乡镇(街道)公众安全感排在全市后 10 位;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排在全市后 3 位的;年度每 10 万人命案发案率在全市后 3 位的。

  4.被市、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约谈的乡镇(街

  道)、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而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政治安全案事件、刑事案件、邪教类案事件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影响省市县形象的。

  2.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得分达不到总分值 80%的。

  3.对发生的重特大案事件和考评工作数据等,故意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结果运用

  1.考评情况由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全县通报。

  2.考评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并作为评选省、市、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3.考评为“优秀”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两办《信阳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考评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督导,并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平安办,与下年度平安建设考评挂钩。

  六、有关要求

  一是坚持客观公正。坚持考评是完善制度的“风向标”,

 是攻坚克难的“增压器”,是开创新局的“助推器”,是人民群众的“表决器”。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群众认可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价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压实考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的

 第一责任人。要综合评定各地党委政府抓平安建设的成效,进

 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

 任,真正将平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在日常工作中落

 实好各项要求。

  三是强化考评效果。考核结果作为县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选表彰“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主要依据。要坚持贯彻新理念、落实新内容、运用新方法,坚持简约、精准、创新、高效原则,确保考得科学、评得服气,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

  四是严守纪律要求。实地考核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同城不吃饭、下乡工作餐”,不得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向被考核对象泄露考核内容、分数。

篇十:综治考评方案

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厅直单位)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一)

 和谐状况 (3 分) 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谐状况满意率达 98%以上(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50 人以下的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51-200 人的单位,测评 40 人;201-500 人的单位,测评 80 人;501-1000 人的单位,测评 100 人;1001 人以上的单位,测评 120 人)。

 现场测评

  (二)

 国家安全 (4 分)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按照《江西省卫生系统 2013 年度国家安全小组工作综治考评办法》 由 厅 办 公室、外事办考评

  2.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有差距的视情扣 1-3 分;发生问题的不计分。

  (三)

 1、领导重视信访工作(1 分)

 信访组织机构健全;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卫生信访 (7 分)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由 厅 信 访办、医管处考评 2.建立信访工作预案(1 分)

 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预案》、《防范进京赴省到厅非正常上访预案》。

  3.信访工作做到“四无”(2 分)

 无非正常进京上访;无非正常赴省集体上访;无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

  4、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及领导包案件处理率达 100%。(2 分)

 领导接访有工作方案、接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和包案件处理到位并按时报送结果。

 5.信访诉求渠道畅通(1 分)

 每月按时报送信访数据统计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开展重点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一、 和 (四)

 安全生产(医疗质量安全)1.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坚持每月排查重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2 分)

 建立排查台账和工作责任台账;台账清楚并整改落实到位。

 由 厅 综 治办 、 医 管处、医政处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10 分)

 2.积极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并落实各项核心制度。(4 分)

 压力容器有年检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上墙;毒麻药品交接有登记、有记录;菌毒种、放射源、血液、消毒隔离、放射卫生等安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项有差距,扣 0.5 分。

 考评

  3.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安全生产事故。(2 分)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每起扣 1 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计分;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力的每项扣 0.5分。

  按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通过医疗质量安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和进展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2 分)

 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及时、现场处置得当、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有力,未发生严重后果的,不扣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现场处置、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等环节存在不足,没有严重后果的,每起扣 1 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出现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一)

  1.未发生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8分)

 发生了犯罪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人次扣 8 分,201-500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6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4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3 分,5001-10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 分。

 由 当 地 法院 出 具 证明

 有被治安处罚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人次扣 4 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二、 重 点 工 作 状 况 (50 分)

 预防违法犯 罪(12 分)

  2.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没有被治安处罚(4 分)

 201-5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3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5 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 分,5001-10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1.5 分。

 由 当 地 公安 部 门 出具证明

  (二)

 内部治安防控(26 分)

 1.人防建设(4 分)

 办公区、宿舍区有保卫人员值班、保卫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的,计 4 分;无保卫人员值班的扣 4 分;保卫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各扣 2 分。

 实地查看

  2.物防建设(4 分)

  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宿舍区楼栋有防盗门且运行正常的计 4 分;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扣 2 分;宿舍区楼栋无防盗门的扣2 分,有防盗门但运行不正常的扣 1 分。

  实地查看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3.技防建设(6 分)

  单位办公区大门入口、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及宿舍区有视频监控探头且运行正常的计 6 分;有一处未安装视频监控探头或运行不正常的扣 2 分。

 实地查看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二、 重 点

  (二)

 内部治安防

  4、消防建设(4 分)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消防条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措施有力,整改到位,计 4 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1 分;引发重大问题的,每起扣 4 分。

 实地查看 和 日 常 检查 情 况 相结合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工 作 状 况 (50 分)

 控(26 分)

 5、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8 分)

 发生可防性案件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起扣 8 分,201—500 人的单位每起扣 6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起扣4 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起扣 3 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扣 2 分。

 由 当 地 公安 部 门 出具证明 (三)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排查整治治安隐患、安全隐患(12 分)

 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健全 (1 分)

 本单位无排调组织,发现一处扣 1 分。

 查阅文件

 2. 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 (4 分)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0.5分;引发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造成其它重大影响的,每起扣 1 分。

 查阅资料

 3. 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有力,整改到位(4 分)

 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0.5 分;引发重大问题的,每起扣 1 分。

 查阅资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4. 按时、有效解决上级部门抄告、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3 分)

 对抄告督办件,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措施,每起扣 1.5 分;成效不明显的,每起扣 1 分;未按时向厅综治办报送化解情况的,每起扣 0.5 分。

 查阅资料

  三、 组 织 领 导 状 况 (26 分)

 1.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综治干部。(4分)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综治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其级别等同其他科室正、副职;配备 2 名以上专(兼)职干部,计4 分,一项有差距扣 1 分。

 以 报 厅 综治 办 备 案为准

  2.明确领导综治责任,建立政绩档案(3 分)

 依据赣发[2004]24 号文件精神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责任;上述三类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建立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政绩档案的,计 3 分,一项有差距的扣 1 分。

 以 报 厅 综治 办 备 案为准

  3.开展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3 分)

 对单位各科室(部门)逐级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 查 阅 资 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理,签订责任书;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依据考核评比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的,计 3 分,一项有差距的扣 1 分。

 财 务 奖 惩凭证 4.领导重视,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5 分)

 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专题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在人、财、物方面保障到位的,计 5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5 分。

 查 阅 会 议记录,经费预算、开支凭证

 5. 综治工作培训情况(3 分)

 按要求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综治干部培训并对本单位综治维稳干部职工进行培训的,计 3 分;未参加培训的扣 3 分;中途缺席的扣 1 分。

 查 阅 文 件培 训 计 划及材料

  6.综治宣传情况(2 分)

 积极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计 1 分;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计 1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2 分。

 查阅资料

  7. 提拨任用、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综治领导小组意见 (3按照赣发[2004]24 号文件规定,下属单位及机关科室综治责任人提拨任用,以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本查阅资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分) 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意见的计 3 分;未事先征求意见的,发现一个扣 1 分。

 三、 组 织 领 导 状 况 (26 分)

 8.参与属地综治工作开展情况(3 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计 3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3 分。

 查 与 属 地签 订 的 责任书

  四、加分项目(上限不超过 3 分)

 综治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创新综治工作经验被中央、省综治委(办)和厅综治办推广的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

 各 单 位 先列 清 单 汇总申报(附原件),厅综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治 办 核 实后计分 五、 扣 分 项 目 1、综治工作整改情况 被省综治委或厅综治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整改措施不力,面貌未改变,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扣 2 分;整改中又发生新问题的扣 3 分。

 以省综治委或厅综治办抄告为准

  2、综治工作报送情况 未按照赣卫办综字[2011]17 号文件规定报送有关情况,有漏报或迟报的,发现一次扣 1 分;有意瞒报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以报厅综治办报表为准

  3、综治工作落实情况 厅综治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 1—3 分。

 以厅综治办掌握日常工作情况为准

 备注:1.本考评标准中所列加分项目,限加完小项分为止;同一情况加分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上限为不超过 4 分。

 2.本考评标准中所列扣分项目,限扣完小项分为止;涉及同一案(事)件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3.考评得分 96 分以上为本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85 分以上为本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达标单位(以上分值均含本数),低于 85 分为不达标单位。

 4.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有影响的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附件 2

 2013 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设区市卫生局)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一)

 和谐状况 (3 分) 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谐状况满意率达 98%以上(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50 人以下的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51-200 人的单位,测评 40 人;201-500 人的单位,测评 80 人;501-1000 人的单位,测评 100 人;1001 人以上的单位,测评 120 人)。

 现场测评

  (二)

 国家安全 (4 分)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按照《江西省卫生系统 2013 年度国家安全小组工作综治考评办法》 由 厅 办 公室、外事办考评

  2.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有差距的视情扣 1-3 分;发生问题的不计分。

  (三)

 卫生信访 (7 分)

 1、领导重视信访工作(1 分)

 信访组织机构健全;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2.建立信访工作预案(1 分)

 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预案》、《防范进京赴省到厅非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正常上访预案》。

 由 厅 信 访办、医管处考评 3.信访工作做到“四无”(2 分)

 无非正常进京上访;无非正常赴省集体上访;无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

  4、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及领导包案件处理率达 100%。(2 分)

 领导接访有工作方案、接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和包案件处理到位并按时报送结果。

 5.信访诉求渠道畅通(1 分)

 每月按时报送信访数据统计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开展重点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四)

 安全生产(医疗质量安全)(10 分)

 1.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坚持每月排查重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2 分)

 建立排查台账和工作责任台账;台账清楚并整改落实到位。

 由 厅 综 治办 、 医 管处、医政处考评

 2.积极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并落实各项核心制度。(4 分)

 压力容器有年检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上墙;毒麻药品交接有登记、有记录;菌毒种、放射源、血液、消毒隔离、放射卫生等安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况 (24 分)

 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项有差距,扣 0.5 分。

  3.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非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