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11篇

时间:2023-11-10 14:48:02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11篇

关于农村基层工作会议发言稿最新3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的文章11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1

  受新冠疫情影响,“3·15”晚会“迟到”了4个月,但“公平”“正义”永远不会来得太晚。今年晚会的主题是“凝聚力量、共筑美好”,意味着全社会通过共同努力,共筑美好生活环境。据晚会曝光,记者在山东即墨采访发现,存在“养海参整箱放敌敌畏,南方海参冒充北方海参”的现象。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2500年前古人都明白的道理在今天却成了不法商人牟利的“香饽饽”甚至是“摇钱树”“聚宝盆”。

  据晚会曝光,山东即墨的许多海参养殖户使用敌敌畏来清除不利海参生长的其他生物。据粗略计算,每亩池子里大约使用2公斤的敌敌畏。每亩池子2公斤敌敌畏是什么概念?成人服用敌敌畏中毒剂量为75—80ml,致死量为250—500ml,在敌敌畏环境养殖下的海参通过“大费周折”,最终到达消费者的“舌尖”,这“舌尖上的美味”即使不让消费者产生中毒症状,对健康的影响也可见一斑,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海参饲养存在严重问题,南方消费者不远千里来北方吃到的海参或许就来自“家门口”。据曝光,记者恰逢海参出苗时间再次来到山东即墨,发现来这里收购海参苗的,大都是来自南方的商人。从业者向记者透露了一个鲜为外人所知的行业秘密:海参养成后,还会再次大费周折拉回北方市场加工、销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销路都靠北方人,市场里面,80%是我们南方海参。”因为南方海参生长周期短,价格低,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不少商家都会用南方海参冒充北方海参。

  “南参北调”看似补足市场需求,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享受美味的机会,实则是商家牟取暴利的不法手段。

  如此“天衣无缝”“鲜有瑕疵”的做法实则是“掩耳盗铃”。现如今被“3·15”晚会曝光,首先消费者对吃海参甚至是吃海鲜无疑是“望而却步”,可能会造成海参滞销,而租地、人工等费用叠加无疑会给海参养殖业发展造成压力。其次,由海参养殖业衍生出的餐饮行业也会面临菜品减少的问题,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得经济复苏也将带来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又不得不谈,因为食品一头连着百姓的温饱,一头连着经济的发展,如果因为安全问题将“连接链”断了,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明年将正式实施“民法典”,这部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第一部民法典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法律遵循。人民群众唯有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做好监督,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论企业发展多快、走得多远都不能忘了来时的路。企业唯有真正做到讲良心、讲诚信、讲责任,对行为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信誉负责,才能营造公平、公正、合法的交易市场,也将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的最大“变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最大“增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2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更好地学习民法典,本报邀请了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律师,谈谈最近学习民法典的体会。

  身份权入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确立了亲属之间的身份权,第一千零一条规定身份权的保护可以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规则。这无疑是丰富民事权利体系的重要条款,为更加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打下坚实基础。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民事权利。由于现代社会进化到“从身份到契约”,身份权的客体不再是他人的人身,而是身份利益,因而身份权的演化相对复杂,兼具双层结构,是对内外两种法律关系的概括,且“内外有别”,对内往往表现为一种请求权,对外则有明显的支配权特征。法律适用上可以做到更加精确地规范复杂社会关系;法律效果上可以更加突出伦理秩序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身份权明确写入民法典关系重大,代表着我国法律文明和法治水平达到空前程度,是社会治理又一重要手段。

  之前,我国立法对身份关系的界定和规范一直比较薄弱。大量身份权纠纷,例如试管婴儿生殖细胞匹配错误、婚外情、欺诈性抚养、胚胎的使用和放弃等案件的审判常常困难重重。下一步,在《民法典》指引下,司法实践将达到一个新高度:一是以身份权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依照保护人格权的规则,对侵害身份权的行为课以侵权责任,更加公平高效地保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民事权利;二是深化和细化身份权双重结构,合理协调身份权与人格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例如如何实现生育权效益最大化,研究权利位阶,精准评价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让人们生活得更自由、更幸福。

  婚姻家庭编的亮点

  婚姻家庭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一些亮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与讨论。

  一、增设“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在于面对日益增高的离婚率,以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

  二、“婚前患有医学疾病”对婚姻效力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减少至三种,删除了患有医学疾病的情形,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可撤销婚姻中,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民法典》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适用范围,还需后续司法解释给予填充。

  三、提高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1.增加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了进一步的保护。

  2.完善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性条款,由法官掌握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拓宽了实际生活中多种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为弱势方的权益提供了更加宽泛的保护。

  四、_反复起诉离婚离不成的难题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助于_反复起诉离婚却离不成的难题。

  民法典的临时保护制度是最高的法律。编纂民法典,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新要求,形成更完备、更切实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较为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因未成年人的父母家人由于疫情需要隔离、治疗,全国多地发生未成年人临时性陷入监护缺失的情况。经过各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等机构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其他部门,上述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然而,各地的具体解决办法由于缺少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在具体的做法和效果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别。针对突发事件期间可能出现的某些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无人照料的情况,《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该条款的规定对于临时监护的条件、主体及其责任的规定有利于兜牢被监护人的生存底线,为临时性监护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很好地体现了《民法典》为民立法、以民为本的立法目的。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3

  20xx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也将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上好“三堂必修课”,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坚定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不负人民群众的更多“期待”。

  第一堂课:提高认识。法律,国之重器;法典,则是重中之重。历时5年多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字数超过了十万,包括七编、1260条、80余章,其体量远远超过我国其他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承载着几代人的期盼,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才能将其称为法典。人生中的每一步,出生、教育、成长、事业、婚姻,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人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消费、签订合同、物权登记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基层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悟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视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民事问题,才能从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解决办法。

  第二堂课:学懂弄通。懂是学的结果,更是学的收获。民法典是我国的重要性法律,更是全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的民事行动指南。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之后,宣传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宣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首先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等多个维度加以学习研读,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党委、政府应把民法典作为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的必读书目,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

  第三堂课:躬身践行。无用之学是清流,无用之言是空谈,学而不用等于不学。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在于执行。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将是“大国重器”而不可替代。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运用,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干派”。领导干部要用好民法典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来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4

  新颁布的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名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文章,为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指南和遵循。在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民法典,才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专业性较强,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领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通过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仔细钻研了解,做到相关法典条款了然于胸,为熟练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站位,不铤而走险,不打法律擦边球,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才是最可靠、最稳定、最长久的治理。领导干部要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各级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在执法过程中,领导干部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活动范围和界限,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坚决杜绝随意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利用手中公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行为。

  民法典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典。制度也好,法律法规也好,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模范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5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期待“守法用法”握标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强烈和丰富。民法典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也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体现出时代特征,镌刻着时代精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6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和孕育,20xx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人民大会堂热烈的掌声,民法典的颁布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为社会生活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日常遵循,这是中华优秀文化的延续、是历史时代的召唤,也是人民至上的体现。

  盛世法典的背后是中国人民平凡的付出和辛酸的汗水。六十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法典编纂者挑灯夜战翻阅历史的资料,用脚印走遍中国山川大地,记录中国人从出生到终老的点点滴滴。一部民法典,就是一本中国“社会生活发展百科全书”,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映照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之路,也伴随着筚路蓝缕奋斗的艰辛。用人民法典之绝唱,奏响人民至上之音。法之利器于德载之,赓续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人民法典”气定山河,“公平之音”响彻神州。

  “一枝一叶总关情”——初心使命照乾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翻开历史的画卷,新中国成立以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艰苦环境中自力更生、在顽强拼搏中创新创造,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民法典通过分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102万条建议,一部法律的诞生彰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些力量来源于人民、精神源自人民。10余万字的民法典,将完善规范市民生活从生至死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市场经济基本规则,为人民生产生活构建和谐氛围,为人民打造公平正义环境。“一枝一叶总关情”,从1954年起,民事、产权、物权等相关法律不断修正完善,每一次修改完善背后都是以人民利益为重的初心使命的践行,是处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人民情怀”。

  “君子以自强不息”——春风化雨润心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春因奋斗而精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奋斗是“民法典”的主旋律,一部法的诞生,见证了中国社会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一部民法典的成长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斗争史。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断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配套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遵循,不断为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注入磅礴力量。自强奋斗是“民法典”不断完善进步的法宝,针对实际情况开方子出点子,不断推动改革发展,没有经验案例就在摸索中前进,在为人民服务中践行“实践,理论,实践”,以人民的名义在实践转换中不断完善法规体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为了人民群众利益而解决问题,构建公平正义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人民至上”的春风化雨遍及大地润化人心。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奏响时代主旋律。一代代的共和国的建设者们,在磨难中奋进,从奋斗中崛起,他们勇做时代的“弄潮儿”,与时俱进把中国精神的内涵诠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引领爱国主义新风尚。“细微之处见真知”,民法典1260个条款,10万余字,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次深刻阐释,小到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大到产权物权归属,人民的生活与之息息相关。致知于行把人民的小事做好,求实苦干把为了群众的好事办好。在日新月异的竞争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革新中,我们不断前进,在一点一滴中积累斗争经验,在一言一行中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让“人民法典”在时代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让“公平之音”响彻云霄,让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乘势而上。

  新时代“民法典”必将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纪元,“人民法典”气定山河,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让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中国人深感安全和幸福。“公平之音”响彻神州,人民至上的中国精神必将激励新时代的中国人继续团结奋进。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7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8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期待“守法用法”握标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强烈和丰富。民法典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也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体现出时代特征,镌刻着时代精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9

  典,意味着规范,系统。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萨维尼说:“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说:“应当制定一部法典的时代,必当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时代,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其立法能力必定为其他时代所不及。”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问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例如,民法典规范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到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让社会更加和谐。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先后经过4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他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们相信,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10

  20xx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也将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上好“三堂必修课”,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坚定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不负人民群众的更多“期待”。

  第一堂课:提高认识。法律,国之重器;法典,则是重中之重。历时5年多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字数超过了十万,包括七编、1260条、80余章,其体量远远超过我国其他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承载着几代人的期盼,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才能将其称为法典。人生中的每一步,出生、教育、成长、事业、婚姻,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人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消费、签订合同、物权登记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基层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悟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视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民事问题,才能从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解决办法。

  第二堂课:学懂弄通。懂是学的结果,更是学的收获。民法典是我国的重要性法律,更是全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的民事行动指南。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之后,宣传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宣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首先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等多个维度加以学习研读,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党委、政府应把民法典作为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的必读书目,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

  第三堂课:躬身践行。无用之学是清流,无用之言是空谈,学而不用等于不学。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在于执行。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将是“大国重器”而不可替代。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运用,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干派”。领导干部要用好民法典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来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锦集篇11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和孕育,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人民大会堂热烈的掌声,民法典的颁布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为社会生活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日常遵循,这是中华优秀文化的延续、是历史时代的召唤,也是人民至上的体现。

  盛世法典的背后是中国人民平凡的付出和辛酸的汗水。六十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法典编纂者挑灯夜战翻阅历史的资料,用脚印走遍中国山川大地,记录中国人从出生到终老的点点滴滴。一部民法典,就是一本中国“社会生活发展百科全书”,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映照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之路,也伴随着筚路蓝缕奋斗的艰辛。用人民法典之绝唱,奏响人民至上之音。法之利器于德载之,赓续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人民法典”气定山河,“公平之音”响彻神州。

  “一枝一叶总关情”——初心使命照乾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翻开历史的画卷,新中国成立以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艰苦环境中自力更生、在顽强拼搏中创新创造,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民法典通过分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102万条建议,一部法律的诞生彰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些力量来源于人民、精神源自人民。10余万字的民法典,将完善规范市民生活从生至死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市场经济基本规则,为人民生产生活构建和谐氛围,为人民打造公平正义环境。“一枝一叶总关情”,从1954年起,民事、产权、物权等相关法律不断修正完善,每一次修改完善背后都是以人民利益为重的初心使命的践行,是处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人民情怀”。

  “君子以自强不息”——春风化雨润心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春因奋斗而精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奋斗是“民法典”的主旋律,一部法的诞生,见证了中国社会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一部民法典的成长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斗争史。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不断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配套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遵循,不断为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注入磅礴力量。自强奋斗是“民法典”不断完善进步的法宝,针对实际情况开方子出点子,不断推动改革发展,没有经验案例就在摸索中前进,在为人民服务中践行“实践,理论,实践”,以人民的名义在实践转换中不断完善法规体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为了人民群众利益而解决问题,构建公平正义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人民至上”的春风化雨遍及大地润化人心。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奏响时代主旋律。一代代的共和国的建设者们,在磨难中奋进,从奋斗中崛起,他们勇做时代的“弄潮儿”,与时俱进把中国精神的内涵诠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引领爱国主义新风尚。“细微之处见真知”,民法典1260个条款,10万余字,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次深刻阐释,小到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大到产权物权归属,人民的生活与之息息相关。致知于行把人民的小事做好,求实苦干把为了群众的好事办好。在日新月异的竞争中,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和革新中,我们不断前进,在一点一滴中积累斗争经验,在一言一行中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让“人民法典”在时代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让“公平之音”响彻云霄,让中华民族复兴伟业乘势而上。

  新时代“民法典”必将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纪元,“人民法典”气定山河,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让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中国人深感安全和幸福。“公平之音”响彻神州,人民至上的中国精神必将激励新时代的中国人继续团结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