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乡镇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乡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镇实际,编制我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我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2、工作目标
以消除安全隐患,工贸企业领域内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为重点,理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和“双随机”抽查等监察方式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镇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工贸企业领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一般事故,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3、主要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以2021年1月统计,我镇安监站在编人员3人,取得执法证人员数为1人。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总法定工作日(666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22日/人、年3人=666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366-572-30=222日。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6天;②双休日=57周2天/周=114日;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30天法定假日。
3、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286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3人24日=72日)、考核(3人10日=30日)、会议(3人26日=78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40日)、参加党群活动(66日,以每人每年22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35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380日)
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666-286=380日,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两家(次)企业测算,38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35-193家次企业左右。
5、测算说明
根据以上测算,按照计划每人每月至少检查4家次,可检查企业193家次,符合以上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测算要求。
三、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一)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我镇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共有各类企业8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2家,粮食烘干企业6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1余家。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人群聚集场所,生产材料加工单位,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电举报等几个方面为2021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
(二)2021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1、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9家。
2、教堂集会点7家。
3、水泥制品厂、木材加工厂共3家。
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件2。
四、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
镇安监所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强化领导,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务必确保2021年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监督检查事项
坚持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健康,将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接害员工)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及应急救援组织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备情况;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9、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情况;
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镇安监站要结合季度特色和我镇实际,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作各类执法文书。
(二)计划编制
镇安监站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必须要结合我镇行业特色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月度计划,并与市应急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衔接,编制的任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应急局确定任务数,确实有退休、病休等情况的,需报告市应急局并征得同意。
(三)服务指导
镇安监站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即是服务”。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执法预告会议,在执法检查前提前告知行政执法对象检查时间、重点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联系人员,并在监督检查前,通过电话、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提前预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四)计划实施
1、明确监察执法频次
重点监管对象(19家)必须要做到一年检查一次以上,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9次。其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按照计划年度检查量和企业数,明确普查周期,即明确辖区内监管对象检查全覆盖的周期,确保合理期限内实现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全覆盖。确实无法明确基本全覆盖周期的,应当要将未检查过的企业纳入计划,排除执法人员人为原因的避重就轻,确保计划合法合理。
2、确保计划高质量完成
镇安监站务必要将计划做实做细,切勿出现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玩形式的情况,要真正发挥监督执法的作用,切实做到监督检查一家,督促整治一家。对发现计划实施情况质量差,甚至造假的,一律予以通报。
五、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审核和批准要求
本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经市应急局审核后,报市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应急局备案。
2、考核要求
镇安监站站长为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人,督促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具体承办人员为责任落实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最重要指标,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或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完成质量差的,年终考核不合格,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跟踪监管要求
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并对本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